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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绍光:政体与政道:中西政治分析的异同(7)
  •  2014-07-31 20:13:41   作者:王绍光   来源:爱思想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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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墨子.非命上》提出了一套评判任何政治理论的标准:“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冯友兰对此评论道:“此三表中,最重要者,乃其第三。‘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乃墨子估定一切价值之标准”。[46] 其实,第二“表”又何尝不重要?它与第三“表”一脉相承。用这套标准评判墨家自身的政治思想,倒是恰如其分,因为墨家思想体系的核心“兼爱”完全满足了这三条标准,尤其是后两条。[47]

       孔子提倡“泛爱众”(《论语·学而》)、“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不过,儒家的“爱人”与“仁”不可分离,“仁”又由“礼”来规定,是谓:“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而“礼”的基本精神是明贵贱、别亲疏。换句话说,儒家虽以仁民爱物,兼善天下为最终目标,却强调必须以亲疏贵贱作为退恩先后的尺度。故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家齐而后国治”(《礼记·大学》)。墨子兼爱之说,虽不否认家族伦理,但强调爱人如己:“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仁人之事者,务必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而兴利除害必须以“兼相爱,交相利”为准则,“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这种不分亲疏贵贱的“兼爱天下之人”,特别是“兼爱天下百姓”的思想显然与儒家不同,因此招致孟子的诋毁:“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为了将“兼爱”的理念落实到政治生活中,墨子提出“尚同”原则,要求君长与人民都必须以公利作为其最终目的和行为准则。

       道家 令孟子咬牙切齿的除了墨子,就是杨朱,因为当时“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据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为我”或“贵己”(《吕氏春秋·不二》)直接与儒家学说相抵触:如果人人都“为我”,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秩序怎么维系?[48] 孟子以“距杨墨”为己任(《孟子·滕文公下》),可见杨朱思想与儒家思想之间的矛盾有多尖锐。“为我”显然也与墨子的“兼爱”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作为法家的韩非子更是不遗余力地批判杨朱,原因很简单:因为如果人人都“贵己”的话,他们就不会乖乖地对君主惟命是从了。

       杨朱只是道家思想的早期代表。从杨朱到彭蒙、田骈、慎到,再到老聃、庄周(《庄子?天下》),再到汉以后的其他道家思想家,“为我”是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按照萧公权的说法,老子和庄子是“先秦为我思想最精辟闳肆而富于条理者也”。[49] 的确,老庄都重个人、轻社会、怀疑政治权威。老子说:“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这就是说,只能把天下寄托给“为我”的人。庄子更把“为我”推至极致。他通过各种寓言阐发其“贵己”、“重生”之义(《庄子·人世间》,《庄子·养生主》,《庄子·山木》);也就是说,一个人的首要的任务就是保护他自己。

       “为我”是人生哲学,也是政治哲学。《列子·杨朱》虽然是伪书,未必能真实反映杨朱的思想,但它里面的两句话大概能准确反映道家的政治思想:“人人不拔一毛,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君臣之道息矣”。既然人人为我,把自己管好,不管其他人,就可以达到天下大治,君主其实是不必要的。孟子指责“杨氏为我,是无君也”是有道理的,后世的道家传人王充、阮籍、刘伶、陶潜、鲍敬言、《无能子》的作者大谈无君之乐、有君之苦、君不必要、君不能要,正好提供了证据。

       如果“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道家的忠告是:“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庄子·在宥》)。老子相信“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第三章),他希望君是个虚君,“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二章),“清静为天下正”(《老子》第四十五章)。庄子则把这套政治思想总结为:“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在之也者,恐天下之淫其性也;宥之也者,恐天下之迁其德也。天下不淫其性,不迁其德,有治天下者哉!”(《庄子·在宥》)。

       

       治术

       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这就是说,不管先秦诸子的学说看起来如何玄妙,他们最关心的其实都是如何“治”国、“治”天下。不过与西方相比,中国政治思想一个显着的特点是重实际而不尚玄理,“故二千余年之政治之献,十之八九皆论治术”。[50]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治术”泛指治国方略(the way of governance)。古代典籍中被叫作“治道”的东西其实往往就是这里说的“治术”;而古代典籍中被叫作“治术”的东西往往仅指统治术、为君之术(the art of manipulation),在内涵、外延两方面,比这里所说的“治术”都要窄得多。

       如果用关键词高度概括各家治术的话,可以说儒家强调德(礼)治、法家强调法治、墨家强调贤治、道家强调道治。这样说不过是举其荦荦大者,至于各家治术细部的差别,不可胜道。

       儒家 在儒家形成以前,“德”和“礼”这两个概念早已出现,并且从一开始它们就是相互关联的。一方面,周初统治者已经提出“明德慎罚”(《尚书·康诰》)的主张,“德”成为当时政治思想的基石,成为解释朝代更替历史的原因。按照郭沫若的解释,“德”字“照字面上看是从值(古直字)从心,意思是把心思放端正,便是《大学》上所说的,‘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51] 作为“正其心”的标准,“德”有广泛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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