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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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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为读书论坛20级分论坛(更新至第3期)

第3期:教育(第一组小组)
时间:2021年1月29日
地点:线上 腾讯会议
主持人:唐伟杰
主讲人:王彬彬、杜煌;
评议人:李琳、卫敬、方淇、赵书婧、周晨月、李东玥;
记录人:唐伟杰

主讲人:王彬彬
教育的功能
说到教育这个事情我的脑子就产生了一些问题。为什么秦始皇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且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王朝中经久不衰,长期为统治阶级所采用。为什么袁世凯冒天下之大不韪复辟帝制要尊孔复古?为什么新文化运动可以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给专制主义以空前沉重的打击?为什么日本本帝国主义在东北沦陷时期,为了配合军事统治达到其长期霸占东北的目的,在东北实行了一系列取剔汉民族文化向东北人民进行奴化教育的措施?为什么香港那么多乱港分子都是受过教育的年轻人?为什么我们从小学开始就有一门课叫思想品德?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下面一些大家的思想中找到自己的答案。
一、涂尔干对教育的功能的一些看法
涂尔干在《教育思想的演进》中有如下论述。涂尔干认为当前法国中学教育面临危机,需要对教育理论进行研讨,来在老师们的思想尚未成型之时给予指导,使其了解学校内部构造,充当好服务于整个机器的齿轮。从表面上来讲,要想解决问题,似乎并不需要有那么多的历史考察。我们要塑造的是现代人,似乎只需要对现代人进行考察即可。但事实是,对教育理论的研究要从古到今,回溯过去,从历史中探寻足迹。因为历史是对现在的分析。现在与过去不应该割裂,现在是过去的传人,现在源自过去,并且构成了过去的延续。我们的出发点不是当代的理论应该是什么,而是要把自己移送到历史时刻的另一端,我们要对最遥远的教育体系进行理解,研究,然后我们要追随研究它与社会变迁同步的一系列变化,直至最终到达我们当前的处境。教育史的研究为教育理论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要逃脱出这个时代背景和个人的主观偏见,来找到现在教育理论在古代的足迹。这就是涂尔干在本书中的研究思路。
涂尔干认为要想对教育理论进行研究首先要进行教育史的研究,而对教育史进行研究就要找到教育史的源头,但是想要找到源头并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
我们早期的思想文化,整个实质内容都是从罗马传到我们手里的。因此,我们也就有理由认为,我们的教育思想,我们的教育体系的根本原则,都是从同样的来源传到我们手里的,因为教育本身不过是对成熟的思想文化的一种选编。但是,这种传承的完成,又是经由什么样的途径,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呢?在日耳曼各民族和罗马人之间,存在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道德鸿沟,使这两个民族无法进行相互沟通和影响,但是即使这样,也依旧可以找到共同点使他们免除这种紧张关系。是教会,正是教会充当了不同性质的民族之间的中介,充当了一种渠道,使罗马的精神生活得以逐步融入还处在形成阶段的这些新兴社会。而导致这种融合的途径,恰恰是教育。
为什么在社会文化背景差异如此之大的背景下,宗教还能存活下来?事实在于,基督教教义中有点能够和日耳曼各社会的种种欲望与心智状态取得完美的协调。这是因为,基督教基本上是凡夫贱民的宗教,是穷苦人的宗教,而这些人的穷苦既是物质上的穷困,也是文化上的贫瘠。物质上与思想上的质朴谦恭,都是它倡扬的美德。它赞美心灵的淳实和思想的单纯。而日耳曼各民族由于尚处新生,自己就是单纯和粗朴的。如果想像他们过的是一种激情放纵的生活,那可就错了。正相反,组成他们的生活的,是本能的禁戒、强制的剥夺和繁重的劳作,只有逢到偶尔纵情声色的机会,才会暂时中断这样的生活。那些不久前还处在游牧阶所以说,教会与各野蛮民族之间就产生了一种有力的亲和,一种隐秘的投契;也正是这一点,可以说明教会何以能够把自身移植到他们当中,并且如此牢固地确立下来。这是因为,它回应了他们的需要、他们的渴望,给他们提供了道德上的抚慰,而这是他们从别处找不到的。
而早期的一些学校往往是基督教开办的。为什么基督教要开办学校?基督教一种理念主义的宗教,具有成套的观念和教义。要成为一名基督徒,关键不在于按照传统规定去履行某种实质性的行为,而在于恪守特定的信条,分享特定的信念,接受特定的观念。要想灌输一种特别的实践做法,简单的训练就可以收到成效,甚至可以说是惟一有效的方法。但是观念和情感的传递就只能借助于教育了,不管这种教育针对的是情感还是理智,又或者是同时兼顾。正因为这一点,基督教自创建伊始,讲道(这在古代几乎闻所未闻)就立即开始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讲道就是讲学。而讲学需要预先设定一种文化,可当时除了异教文化外,并没有其他文化。因此,教会也势必要去利用它。因此,教会面对这些层次较高的需要,被迫要开办学校,并且在这些学校中为异教文化开辟一席之地。第一批这类学校就开办在教堂附近。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在我们的社会中,其实是在所有的欧洲民族中,教育为什么会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始终是一项教会的事务,似乎成了宗教的附从。学校一开始就是作为教会的事工。是教会一手促成了它们,其结果是它们发现自己从诞生伊始,甚至可以说从酝酿之初起,就打上了教会的烙印,到最后再要想抹去这些痕迹,可就非常困难了。而如果说是教会承担了这一职责,那是因为只有教会能够成功地履行它。只有教会能够充任各野蛮民族的训导者,引领他们进人当时惟一存在的文化,也就是古典文化。
但我们同时也看到,这种胚胎期的教育自身就包含着某种矛盾。它由两种成分组成,无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种成分是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但同时也是相互排斥的。一方面,是宗教的成分,是基督教的教义;另一方面,是古代的文明,是教会不得不有所借鉴的所有教益,也就是说,是凡俗的成分。正如我们所见,教会为了捍卫自身,传播自身,被迫仰赖一种文化,而这种文化又只能是异教的文化,因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但是从这种文化中生发的观念,又有可能与作为基督教的基础的观念产生冲突。两方之间,横亘着一整条鸿沟,区分了神圣的东西与凡俗的东西,世俗的东西与宗教的东西。有了这种认识,
我们就可以说明一种主宰了我们学术和教育方面整个发展的现象,就是说,即使学校一开始就在根本上具有宗教性,但换一个角度去看,它们一经构成,就往往会主动地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世俗性。这是因为,从它们出现在历史当中的那一刻起,自身中就蕴含着某种世俗原则。这种原则并不是它们在自身演进过程中,(以某种不为我们所知的方式)从外部获得的,而是本身所固有的。学校从其源起之时,自身就孕育着神圣与凡俗之间、世俗与宗教之间激烈的斗争。
二、韦伯关于教育的功能的一些看法
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中的一个鲜明立场就是:政治不属于课堂。韦伯认为在大学课堂中政治没有立足之地。韦伯认为我们不能科学的证明大学教授的职责是什么。我们只能要求教授们具有智识上的诚直去看清楚:事实的确定、数学或逻辑上的关系的确定或文化理想之内在结构的确定,是一回事;回答有关文化的价值及其具体内容,以及人在文化共同体与政治团体中应如何行动的问题,是另一回事。这两种问题,是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韦伯认为我们不能在课堂上讨论的就是第二种问题。原因就是先知和群众鼓动者都不属于课堂的讲台,简单的话就是:只能授人以渔,而不能授人以鱼。举例来说,如果主题是“民主”,你可以讨论民主的各种形式,分析民主运作的方式,比较不同形式的民主对生活状态的影响,然后你将民主形式与非民主政治秩序的形式对照来看,努力让听者进入一-个能够找到出发点的状况,以便他可以根据他自己的终极理想,确定自己的立场。真正的教师会注意,不要在讲台上,把某一种立场灌输绐学生,无论其方式为明讲或踏示。因为以“让事实自己说话”的方式,把政治立场灌输给学生,是最欺骗性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看法。
三、吉登斯关于教育的功能的一些看法
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中也表达了对教育的一些重要功能。让我们先来看看吉登斯关于几个名词的定义。
现在让我们来谈社会系统的脱域问题,所谓脱域,我指的是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
我想区分两种脱域机制的类型,这些机制都内在地包含于现代社会制度的发展之中。第一种称之为象征标志的产生,第二种称为专家系统的建立.这两种又合称抽象体系。货币符号就是象征体系的一个例子。专家系统,指的是由技术成就和专业队伍所组成的体系,正是这些体系编织着我们生活于其中的物质与社会环境的博大范围。信任可以被定义为:对一个人或者系统之可信赖性所持有的信心,在一系列给定的后果和事件中,这种信心表达了对诚实或他人的爱的信念,或者,对抽象原则(技术性知识)之正确性的信念。
所有的脱域机制(包括象征标志和专家系统两方面)都依赖于信任。因此信任在本质上与现代性制度相联。信任在这里被赋予的,不是个人,而是抽象能力。任何一个使用货币符号的人都依赖这样一种假设:那些他或她从未谋面的人也承认这些货币的价值。但是这里信任的,是货币本身,而不仅仅是(甚至主要地不是)信任那些用货币作具体交易的人。
吉登斯认为,教育在信任和抽象体系发生关联的过程中可以发挥巨大作用。在对孩子教授科学的过程中,传授给孩子们的东西不仪是技术发现的具体内容,更重要的是培育出更一般的社会态度,它预示着对所有技术知识的尊重。在最现代的教育体系中,传授科学的教育总是始于“第一原理”,知识在原则上被认为是不容置疑的。只有当一个人置身于科学领域中相当长一段时间以后,她或他才有可能知道那些足以引起怀疑的问题,也才可能充分意识到科学中所有被宣布为知识的东西也有出错的可能性。正是由于上述原因,长期以来,科学一直保持着它作为可信赖之知识的形象,这种知识又滋生出一种尊重各门专业化技术的态度。
四、小结
关于教育的功能没个人在不同的角度和情景下都会有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从个人角度来言,教育可以丰富个人的知识,提高个人的能力,发挥个人的价值,提高个人抗逆力;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可以加速个人的社会化,促使个人了解道德伦理,遵守社会规范,进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从政治的角度来言,教育的重要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韦伯说政治不属于课堂,这也许是从纯学术的角度来说的,我认为在任何时期教育都是从属于政治并且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

评议人:李琳
我觉得王彬彬同学讲的非常好,同时谈一谈我的看法,我对“韦伯说政治不属于课堂,这也许是从纯学术的角度来说的,我认为在任何时期教育都是从属于政治并且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这一观点是十分同意的。并且我认为在政治与教育的关系中,政治更具有主导性。在我最近阅读的《理想国》和《苏格拉底的审判》两本书中,虽然并不是以教育为主题的,但字里行间多少涉及了这一话题,并且现代西方文文化的源头必然要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文明,或许我们可以从古希腊来谈一谈上述观点
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也提到过教育。苏格拉底在建立自己的理想王国时,认为他们的王者必然经过初级教育(体育音乐)和高级教育(哲学教育)。在应该用什么故事来教育护卫者的这一问题上,苏格拉底认为答案是荷马、赫西俄德史诗(尽管苏格拉底对这这两人所撰写的史诗颇有微词):科学历史教育,其主角是神(讲神就是讲英雄,向神学习勇敢和节制)。一方面,护卫者有三个使命:1.尽一切努力防止贫富悄悄潜入城堡,富则奢侈懒散和要求变革,贫则粗野低劣也要求变革。2.我们的当政者在考虑城邦的规模时应该规定一个不能超过的最佳限度及国家大到还能保持统一。3.各阶级应该根据其天赋的变化有一定的流通,于是整个城邦成为统一的一个而不是分裂的多个。统治者如果想要完成上述三类使命,就必须通过教育和培养。;另一方面以此来建立它心目中最善的国家,即这个国家应该是智慧的,勇敢地,节制的和正义的。以此可见,苏格拉底所提倡的教育是为实现他所推崇的那种斯巴达式的贵族政治。
而且,从苏格拉底的死亡也可窥得一斑。斯东认为苏格拉底最终遭遇 审判是因为其与民主政体发生了矛盾,苏格拉底与雅典人甚至古代希腊人有着深刻的分歧,这种分歧不是哲学概念的分歧,而是牵涉到雅典人当时所享有的民主和自治的权利基础本身,苏格拉底所宣教的:“智者统治,别人服从”的极端蔑视民主和自治的学说都是与这种权利背道而驰的。这便是苏格拉底被起诉的罪名“腐蚀青年”;而苏格拉底“腐蚀青年”却也是确凿证据,苏格拉底的追随者中地位显赫的那种有钱的年轻人在三次社会动乱中起到了领导作用,这三次社会动乱分别是公元前411年的四百僭主专政,公元前404年不满分子勾结斯巴达推翻了民主政体,建立三十僭主专政以及公元前401年的反民主势力的蠢蠢欲动。在三十僭主专政中至少有两个人即克里迪亚斯和查尔米德思是苏格拉底的学生。这也是为什么在苏格拉底七十岁时才遭到审判的原因。总的来说便是苏格拉底的反民主教育(虽然苏格拉底并不成为自己作为教师的身份,但在他确实有许多弟子继承了他的衣钵)在实际上危害了雅典的民主政体。或者可以将苏格拉底与其学生柏拉图做一个比较,柏拉图在苏格拉底受审后逃离雅典,在一切风平浪静之后回到雅典建立它的学园,在雅典度过了他四十年快乐的时光写它的对话录,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衣钵,也宣扬贵族政治,反对民主,重上斯巴达式政体,但他与他的老师结局如此不同,也许正是由于那三次冲击民主政体的社会动乱。
另外还有两点不成体系的证据,也可证明上述观点:在罗马,共和国是贵族寡头政体,他们不鼓励教授拉丁文演讲术,唯恐这会扩大对政府治理的参与,从而打破参议院元老对政治权力的控制。在三十僭主专政时期苏格拉底被召到克里底亚斯和查里克利斯面前,这两个么人是三十僭主中负责为新政权修改雅典法律的。他们给他看了禁止教授techne logon即说理的艺术的一项新法律,"并且禁止他与年轻人进行谈话”。

评议人:方淇
我同意王彬彬所讲的,同时我想说说个人的看法。听到关于教育与政治的关系,我想到的是教育的方式,也就是教育类型与社会结构的相互影响的问题,也就是教育的中介作用,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中讲的是教育的内容不要被政治的立场所影响。韦伯在《法律社会学》中讲到过法律教育的方式,对法学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一般经济和社会条件只是间接的决定因素。比如法律教育有两种,经验的法教育和理性的法教育,由律师进行训练或者由大学进行训练,前者的典范是英国的法教育,这种法教育方式产生了一个封闭的法实务者阶层,律师和法官都在其中,他们注重经验、实务的关系,重视判例,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这个阶层为维护自己利益,对英国的土地所有分配和土地租赁方式造成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而大学的法教育,则具有较强的形式理性和系统性,较少具体直观的内容。还有特殊的神学院的法教育,形成于教权制较强的社会,会导致法律的实质理性化。这些法律教育类型不同起源于不同政治团体、经济的不同类型的发展,然后不同的法律教育又形成了各种各样的身份团体,形成了不同的阶层利益,对社会结构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法律的形式理性化对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我想到了教育作为一种放大器的凝聚、放大力量的一个中介结构的作用。

评议人:李东玥
提到教育,绕不开的是 韦伯的那本《学术与政治》。这本书分为两个部分,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
一、以学术为业
在学术工作中,获得一定学术成就的基础是彻底的专业化。个人需要在在科学中不断赶超,完成理智化的过程,思考“在人的生命过程中,科学的职业是什么,它的价值何在?”这一问题。尊重价值的多元化,保持头脑的清明,对待人生的多种终极态度在斗争,个人必须做出选择。主要是关于教育的内容展开的。
二、以政治为业
职业政治家首先出现在君主的臣僚中,他们是高素质化的专业劳动力,经过长期的预备性训练后各有专长,有着高度的身份荣誉意识。政治生涯可以让人产生权力感。政治家必须具备激情、责任感:沉着冷静,判断力等素质。作者认为要做到以政治为业有两种方式,1为政治而生存:将政治作为自己的生命。2靠政治生存:将政治作为固定收入来源的人。这两种方式最大的区别是经济的层面,要处理好政治和道德的关系,二者的关系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二者结合在一起,才构成一个能够担当政治使命的人。是关于教育培养一个怎样的人的问题。

主讲人:杜煌
涂尔干的教育社会学思想
我今天要讲的是涂尔干的教育社会学研究,参考资料是涂尔干的两本书:《教育思想的演进》和《道德教育》。这项任务本应在研究生第一学期开学前完成的,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当时只是对《教育思想的演进》进行了线索梳理。这次的论坛主题是“教育”,正好给了我一个机会完成之前的工作,算是不留遗憾吧。
涂尔干在教育这一主题上的研究长期受到了忽视,考虑到涂尔干进入索邦获得的第一个教授席位是教育学的,我们就知道这样的待遇是不公平的。回顾涂尔干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做出的主要贡献主要有两个,以下将逐一论述。
贡献一: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这一观点我们在社会学概论类的书籍上见多了,以至于习以为常,认为是一个普通的观点、不值得重视。实际上,这一观点浓缩了涂尔干教育社会学的重要研究成果,不仅牵涉到涂尔干关于人性二重性的研究,也包含了涂尔干关于儿童教育的看法。
首先,教育的目的是在人的身上创造一种新的存在,也就是社会存在。根据涂尔干的看法,从抽象的层面进行划分,我们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两种存在。一类是由适用于我们本身以及我们个人生活事件的所有心态构成的,表现个体的人格,即个体存在;另一类是由一套观念、情感和实践组成的体系,是我们集体生活的结晶,即集体存在。儿童刚出生的时候,就像一块白板一样,如果缺乏社会的引导,那么很快就会发展起利己主义和非社会性的存在。此时,社会应该及时地介入其中,通过教育发挥影响,将社会的新成员纳入道德生活之中。社会将自身的价值、规范、观念、习俗体系灌输给儿童的过程,就是所谓的“社会化”。在现代社会,这一过程主要是由学校教育完成的。涂尔干说道:“诚然,是家庭首先从整体上承纳了孩子,全面包容他,以自身的方式来形塑他。但是,如果我们考虑到他第一次上学后,他身上所发生的那些重大变化,我们就会认识到,他的存在方式已经改变了,甚至连他的天性几乎都改变了。从那一刻起,他的身上就包含了一种名副其实的二重性。当他回到家中,父母会觉得他越来越不属于他们。父辈与子辈的代沟从此树立起来。这些服从于学校环境下的作息与训练的孩子们,这些年轻人,会越来越清楚地发现,在自己的家庭之外,还有那么一整个社会世界,自己要想在其中占得一席之地,就只能去适应它,融入它。就连家庭本身也逐渐被这个世界所改变。”学校教育赋予儿童的、这一全新的存在,是社会按照自己理想的“样子”对儿童进行的精心雕琢,雕琢的目的是把儿童塑造成一个“社会人”,如果这一阶段的基础不能打好,那么就很难再完成了。因此,这一阶段对儿童教育的要点是进行道德教育。
当时的法国刚刚决定实行教育的世俗化,即在教育中剔除宗教的神学因素,施行一种理性主导的教育。但是,涂尔干注意到,之前的道德教育是建立在宗教的、对神的信仰之基础上的,清除了神学的因素,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把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因素一并取消掉,如此,我们剩下的就只是一种贫乏而苍白的理性道德。这样的道德是没有说服力的,不能承担起道德教育的任务。因此,涂尔干建议寻找出道德的基本要素。通过从外部考察道德、观察它的存在和作用方式,涂尔干逐渐确认了道德的三要素。首先是从遵守义务的常规要求中发展起来的纪律精神;其次是个体必不可少的、经常感受到的对群体的依恋,这种要素跟“善”的观念有关,是一种可求性,跟义务的强制性是统一起来的,是道德要素的一个次要方面,涂尔干没有对它专门命名;第三是一种自主或自决对精神,是个体内化了道德的一种状态,把遵守道德当成一件理所当然的、没有负担的事情,及至个体发展出这种自主的精神,也就完成了“社会化”。涂尔干认为,以这种状态存在的道德,其基础并不是对神的信仰,依据的是个体感受到的集体的权威,是在社会巨大的道德魅力下,个体逐渐内化的、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一种“社会存在”。由此,也难怪古典时代的哲学家们把人类的活动称之为“道德行为”了。
贡献二:中等教育阶段,必须对个体施行整体教育
涂尔干所处的时代,法国的中等教育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尽管中学教育体系里面课程林立,但教师们却缺乏统一的目标,各科老师各执其事、按照自己的方式教育学生,整个教育体系呈现出一种混乱的局面。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法国的教育体系刚刚经历了一场变革,新旧观念之间的碰撞,使得大部分教师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则是法国轻视教育理论的研究,人们热衷于政治体制的探讨,却对至关重要的教育体系不闻不问。这引起了涂尔干的警觉,并致力于通过索邦开办的中学教师培训课堂改变这一局面。涂尔干并没有采取说教的形式,直接向中学老师们传授自己的教学理论。相反,他通过引领这些老师回顾法国教育形成的历史,
指出教育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会逐渐积累起自身的“效果”(效果一词,可以理解为一种制度或者共识),凭借着自身的力量,教育会朝着自己的方向演变。(补充:在《教育与社会学》一书中,涂尔干补充了教育的发展适应了时代的习俗观念体系,并且和社会结构一样,有着自己的稳定性。)
涂尔干是从两个角度梳理了法国中等教育史的(之前的读书报告已写过,现部分引用)。
首先是教育发展的角度。法国的教育依次经历了加洛林时期、中世纪、16-18世纪和19世纪四个时期,每个时期的教育都有它显著的特征。其中,加洛林时期强调文法教育,教育的主要机构是修道院、主教座堂学校和宫廷学校,这种教育带有较为浓厚的宗教色彩,希望重塑人们的心智,在灵魂层面上实现信仰的转向;中世纪则强调辩证法教育,由于教师法团的壮大,以寄膳宿制为特点的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占据中心,此时教育的目标在于训练人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古典文本的学习掌握论辩的技巧;16-18世纪是一个反叛的时期,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猛烈地冲击了中世纪的教育形式,再加上经济上的繁荣使得教学的目标在于培养具有审美和鉴赏能力的贵族,人们以言辞优美为荣,通过古典文学的学习获得良好的品味;19世纪在大革命的影响下,科学教育开始进入教育体系,但它并没有迅速得到欢迎,文学和科学之争异常激烈。为了平衡各方要求,19世纪出现了“两分”体系,人们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在接受一段时间的人文学习后进入科学教育。
  其次是人性的角度。涂尔干认为,教育的目标和主题在19世纪前都是关于人的。这主要是因为法国的教育肇始于教会,而教会的思想认定人性只是神性的流溢,为此,教育的目标就得针对人的心智、针对人的灵魂。这种理念直接导致教育长期以来都只注重文本学习,而忽略了我们所处的环境、我们依赖的自然。但是,这样的教育是不够的,完整的教育必须包含自然。人文教育假定人性是固定的永恒不变的,而学习了解完整的人性不能通过别的途径,只需要在经典文本里寻找即可。“这完全是找错了方向”,在涂尔干看来,根本不存在普遍不变的人性,人性不是特定的实在,只是人类心智一种任意的建构,随着文明形式的不同,人们的思维观念也会发生变化。承认人性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可塑性,这有利于我们采取一种更加明智的教学方式。
到此,涂尔干开始提出自己的教学主张。在他看来,中等教育的目标并不在于培养特殊的能力,而是引导学生加深对他们所处的社会、自然的认识,这样,人文和科学的教育都不可偏废。为了更好完成使命,中等教育必须完成三重修养的培养目标。首先是历史教育和文学教育,学习希腊各民族、意大利各民族和法国各民族的历史,学习经典的文学作品,这些都有利于丰富学生对人性的认识;其次是受到人们忽视的科学教育,人作为世界的一部分,要想获得整体的知识就不能忽略自然,因此科学教育是必须的,此外,科学教育有其独特的思考方式和推理方式(主要指实验法和归纳法),能够更好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最后是语言的学习(包括母语和外语),一方面可以训练学生逻辑分析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清晰地思考和表达。
这样,涂尔干就阐述完了他整体教育的目标。实行这样的教育方式,目的是培养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以上,是对涂尔干教育社会学思想的梳理。我们看到,涂尔干倡导的教育理念,几乎都进入了我们现在的教育体系。比如,在小学阶段对儿童开展的纪律训练和爱国教育,还有我们中学阶段的课程设置,相比涂尔干提出的中等教育体系,也只是多了关于音乐、美术以及体育方面的课程,而教学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这些都是涂尔干的遗产,至今还在影响着我们。

评议人:卫敬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教育”,杜煌同学主要是参考了涂尔干的两本著作,《教育思想的演进》和《道德教育》,对涂尔干教育社会学思想进行讲述
杜煌同学主要讲了涂尔干教育社会学研究生涯中的两个贡献,首先是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途径;第二个贡献则是提出了中等教育阶段,必须对个体施行整体教育的观点。总结的特别好,清晰简洁的将涂尔干的主要贡献进行了论述。
关于第一个贡献针对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途径这一观点不仅牵涉到了涂尔干关于人性二重性的研究,也包含了涂尔干关于儿童教育的看法。
    儿童所接受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家庭首先从整体上承纳了孩子,用自身的方式形塑了他,其次是孩子随着年龄增长,进入了学校,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在这个过程中儿童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包括存在方式,甚至天性,学校把儿童培养成为一个社会人,在这一过程中或许与家庭本身的教育产生冲突。童年时期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几乎完全发生在家庭或保育学校的范围内,而保育学校是家庭的一种替代。第2个阶段是小学,当儿童开始离开家庭圈子时,就会初步了解一个更大的环境。如果儿童在进入学龄期还没有打好道德的基础,那么这种基础就永远也打不好。
    教育必须帮助儿童很早就能理解到我们每个人本性中的限度。使他理解要想获得幸福就得确定一些大致准确的,可以实现的,与每个人的本性相应的目标,而不是企图通过神经质的,不快乐的面向遥远而不可企及的目标,去竭力实现它的目的。通过学校的教育应该帮助儿童获得许多心理态度。
    接下来我主要针对道德的三要素进行补充说明,首先是遵从义务的常规要求中发展起来的纪律精神。其次是个体必不可少的,经常感受到的对群体的依恋,这是道德要素的一个次要方面。第三是一种自主或自决的精神。在确定了道德的几个要素之后,要考察的就是如何能够在儿童身上培养或发展出这些要素来。
    其实在包含纪律在内的诸要素中,没有哪一种要素能够完整的在儿童的意识中形成。纪律精神有两个要素,首先是对生存的常规性的偏好,但是儿童行为却完全不具备常规性的特点。他的性情不是稳定的,且情绪的变化没有规律可循,而正是这种不稳定性支配着儿童的好奇心。然而在我们的大规模的社会中,劳动有着非常明确的分工,人们所承担的不同工作可以相互的影响,为了使协作更好的进行,要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定,因此我们的生活有着整齐划一的常规,我们的计划活动绝大部分都是预先决定好的,而且将越来越是这个样子,这种常规是文明化的结果,这个事实很容易说明儿童身上为何缺少常规的原因。其次,纪律精神包含着对各种欲望的节制和自制。但是儿童不认为他的各种需求都有正常的限制,因此儿童不会约束自己,当别人限制他的行为时,也不会轻易的顺从,儿童不受成年人所拥有的有关自然法则之必然性的观念控制,也没有意识到这些法则的存在。愤怒这一种情感可以说明儿童气质的这种特征。
    儿童有自己习惯的做事方式,并且对周围其他人的行为也同样如此。对生活常规的喜爱并不是纪律精神的全部。它还包括约束欲望的能力以及正常限度的观念。找到了儿童身上的自然倾向之后,或许有助于把纪律精神灌输给儿童。如果儿童只在家庭中接受培养,就会成为家庭生物,它会复制家庭的所有特性,家庭的所有特征,但是却没有能力发展自己的个性。因此学校教育可以使儿童摆脱这种过度的依赖性,但是就算是在学校,也应该令不同的老师照顾孩子,如果儿童在几年内一直接受同一个教师的教育,那么这个教师的行为模式教育模式将会禁锢儿童的成长,在此之前家庭教育对儿童的道德成长有了一个良好的初步准备,但是在纪律精神方面却受到了限制。因为对纪律精神来说,对规范的尊重是至关重要的东西,但是他几乎没有办法从家庭环境中发展出来。因为家庭是一个非常小的人类群体,人们之间关系密切,因此他们的关系不容易受到规范的影响,所以儿童必须学会尊重规范和履行义务,但是这样一种训练在家庭中是不完善的,应该交给学校来处理。因为学校有一种完整的规范体系,能够预先决定儿童的行为,比如说儿童要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另外还有许多需要孩子去承担的义务,所有的这些合在一起,便构成了学校的纪律。而正是通过对学校纪律的实践,才能对儿童灌输纪律精神。学校通过惩罚和奖赏等方式来维护纪律精神。
    关于道德的第二个要素,对群体的依恋。当考察在儿童身上培养道德的次要要素的方法,这种要素就是对一般意义上的群体的依恋,有一种说法是道德生活在这一方面的根源是我们称为利他主义和无私的各种倾向的总和。因此我们必须提出的问题是,这样的倾向是否在儿童身上存在?一个孩子很容易强烈的依恋于他所熟悉的环境中的各种对象,一旦他习惯于某种感觉和行为方式,他就会难以离开这种方式,甚至执着于这种方式。虽然这种依恋依然属于一种低级类型。儿童身上的利他主义情感的另外一个来源是极度的熟练,极度的热切,他以此来效仿所有他眼前碰巧看到的东西,儿童的内心生活非常的贫乏,并且仅仅由几个相当不稳定的因素构成。儿童之所以模仿,是因为他尚且还不具备一种能够得到明确标明的选择本领。因此利他主义,对自我之外的某种事物的依恋并不是一种神秘且非同寻常的能力。
接下来是道德前两个要素的结论,即第三要素:自主或自决。教育既影响文化的智力因素,也影响文化的道德因素,为了将道德教育引入学校,必须使道德教育成为学校环境的一部分,通过把道德教育引入儿童的意识,将他的方方面面展现给儿童。而在现实中道德的这两个要素就是这样被联系起来的。其实道德的两个要素不过是同一个实在的两个不同方面而已。另外一种要素即对某种可以为之献身的目标的,需要,对某种可以为之捐躯的理想的需要,也就是说对牺牲精神和奉献精神的需要变成了道德的独特领域。其实在任何时候几率的感觉都会受到忽视,当纪律精神本身丧失了它的支配地位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求助于道德的另一个要素。但是我们必须在儿童身上维持这种对纪律的感受,只有当道德被确立起来时,道德纪律才能发挥其充分而有效的作用。
    其实我们实际上都把道德视为一个由各种规范组成的体系,而这些规范外在于个人,并从外面把自己强加给个人,由此看来,个人会受到一种并非是自我创造的法则的控制,但是强加给我们良知的任何一种限制似乎都是不道德的,因为限制对我们个人的自主性构成了危害,哪怕是以道德权威的名义,将预先决定好的思想方式强加给我们。
    因此各种道德要素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但是道德良知所需要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自主性,它不是我们从自然中预先建构的自主性,也不是我们在与生俱来中所发现的自主性。而相反正因为我们获得了事物的更完备的知识,所以我们自己塑造了这种自主性。因此要合乎道德的行动,光靠遵守纪律和效忠群体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对我们行动的理由有所了解,这种自觉意识为我们的行为赋予了自主性。
    道德的第三要素,也就是最后的要素,最重要的要素。它是一种理性的道德,在社会之中我们首先应该为之献身的是社会精神,而不是社会的物质方面。知性的运用是儿童获得自主和自觉精神的过程,具有启蒙的意义,并不是说要求教师为儿童灌输一种规范,而是儿童在特定界限内自由的运用理性逐步形成一种内化的社会态度,对涂尔干来说,这才是所谓社会化观念的基本要义。
涂尔干毕生致力于教学,研究,著述工作中,任教期间,几乎每年都开设与教育有关的课程,涵盖了不同教育制度所涉及到的问题,也探讨了教育方法和基础教育理论的问题,甚至是教育史和教育学史的问题。他对教育工作和教育社会学的贡献以及我们学习借鉴之处需要我们认真拜读其著作。

评议人:赵书婧
两位同学的发言都很好,接下来我就卫敬补充的道德三要素按自己的理解进行简要概括。道德的基本要素就是纪律精神,纪律就是在某种权威下使行为符合规范,而规范则是规定一个人在情境中应对如何行动,举止得当。所以人是受纪律约束的,并且我们很难发现这种约束,因为性格最根本的要素就是这种约束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让我们收敛激情、欲望,使它们服从法律。由此可见,纪律既具有规定作用,也具有约束作用。道德的次要要素是个人对他所属群体的依恋,因而学校在儿童的道德塑造过程中至关重要。道德的第三个要素是自主或自决。要合乎道德地行动,不仅需要遵守纪律、效忠群体,也需要我们对自我行为的完全理解,为我们的行为赋予自主性,自愿地去做。这也是道德最重要的要素。至于如何培养儿童的道德诸要素,首先需要了解儿童的内心心理世界、找到儿童身上的自然倾向,从而才能够把他引入一种恰当的方向。对儿童进行引导的不应该是单一的环境,也不应该是单一的人,这样容易产生依赖。儿童最初在家庭内接受最初的道德教育,而后进入学校。学校有许多义务需要儿童去承担,这些义务相比家庭内的义务要更冷酷和非个人,构成了学校的纪律,纪律之下的规范是通过教师展示给儿童的,儿童通过实践这些规范,不断的吸收纪律精神。而教师的权威往往来源于他实施奖惩的权利。此外,儿童道德生活的另一方面的根源是利他主义和无私的各种倾向的总和。是学校让儿童与他人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科学教育影响他们的观念和行为。

评议人:周晨月
听完大家对于涂尔干、韦伯以及吉登斯关于教育相关的整理后,有获得一些启发,主要说一下涂尔干的吧。涂尔干在《教育思想的演进》主张通过历史追溯,以史为鉴来更好的了解教育以及对于教育综合发展的重要性的阐述,主要是历史修养、科学修养和需要修养。另外,在教育方式方面也有阐述:在教育方式上,为了使未来的法国教师接纳和掌握正确的教育观念,涂尔干反对直接说教的方式,而是打算引导他们了解问题是如何产生的,一起思考问题的根源和本质,进而探讨化解之道。要了解教育问题的起源,也必须进行历史研究,看看教育思想上的宗教与世俗冲突是如何从早期教会教育就有迹象,人文教育的形式主义倾向又是怎么开始的。这也是涂尔干为什么用了绝大多数的篇幅来梳理漫长的历史,而只在最后两讲才论述自己的教育哲学。他指出历史并非单向度地向前推进,而是影响效果的累积。对现实问题的考察,有必要借助历史的视野;对于历史的分析,也始终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现实。

主持人:唐伟杰
总结:今天我们围绕教育的主题举办了小组第一次论坛,主讲人王彬彬以教育的功能梳理了涂尔干、韦伯、吉登斯对教育的看法,并提出了自己的认识:教育的功能每个人从不同角度和情景下都有自己的看法,从个人角度来言,教育可以丰富个人的知识,提高个人的能力,发挥个人的价值,提高个人抗逆力;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可以加速个人的社会化,促使个人了解道德伦理,遵守社会规范,进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从政治的角度来言,教育的重要作用更是不言而喻的,韦伯说政治不属于课堂,这也许是从纯学术的角度来说的,王彬彬认为在任何时期教育都是从属于政治并且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李琳在评议王彬彬讲话时则首先提出认同王彬彬的观点:“韦伯说政治不属于课堂,这也许是从纯学术的角度来说的,我认为在任何时期教育都是从属于政治并且是相辅相成,互相作用的。”并且提出自己的认识:认为在政治与教育的关系中,政治更具有主导性。方淇则围绕教育与政治的关系,对教育的方式提出了看法,李东玥则围绕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主讲人杜煌以涂尔干的教育社会学思想总结了涂尔干对教育的两个贡献:“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中等教育阶段,必须对个体施行整体教育”,最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涂尔干倡导的教育理念,几乎都进入了我们现在的教育体系。卫敬在评议杜煌讲话时首先肯定了杜煌同学的观点,并主要针对道德的三要素进行补充说明,首先是遵从义务的常规要求中发展起来的纪律精神。其次是个体必不可少的,经常感受到的对群体的依恋,这是道德要素的一个次要方面。第三是一种自主或自决的精神。在确定了道德的几个要素之后,要考察的就是如何能够在儿童身上培养或发展出这些要素来。赵书婧则主要围绕卫敬提出的道德三要互结合自己的看法进行了补充,周晨月则主要结合涂尔干《教育思想的演进》提出了看法,其辩证地认为对现实问题的考察,有必要借助历史的视野;对于历史的分析,也始终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现实。
总的说来,首次论坛是一次较成功的尝试,从前期的筹备到论坛的召开,大家都能积极参与其中,论坛氛围融洽,思考讨论充分,不时迸发出智慧的闪光点,是很好的开始,期待下次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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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21-01-27 19:05 | [楼 主]
孙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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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外婚制(第四小组)
时间:2021年1月23日
地点:线上 腾讯会议
主持人:薛路遥
主讲人:薛路遥 评议人:郭华豪 记录人:马荣华

薛路遥:
从韩国的《老男孩》电影说起,它的电影情节主要是两对禁忌的爱情。
一、婚姻的起源状态
摩尔根:在最开始的状态人类处于一种群婚制度,这种状态是相对混乱的,部落共同抚育而不知道孩子的具体归属。从母系氏族到男性的转变
恩格斯认为群婚制是自由的,他同意摩尔根的观点。但更重要的是,结合历史唯物主义进行了发展,从而得出一夫一妻制是对于女性的压迫的结论。男性通过这种制度来保证孩子的归属。社会的理想状态也是一种“群婚”,但是这与原始状态完全不同。
与此同时反对意见也是存在的,马林诺夫斯基说:我们知道即在最淫荡的文化里面也没有“杂交”这样的事存在过,而且也不能存在。我们在各种文化里面首先见到的,都是许多界限分明的禁忌系统。
一夫一妻制是内婚与外婚制的基础。麦克伦南和摩尔根认为,人类最早的家族前有一个 “杂交的男女关系阶段”,即今人说的群婚。韦斯特马克则在自己加工了三十年的 《人类婚姻史》中,花费了二百页的篇幅,从各民族乱交生活、婚前不贞、初夜权、卖淫与借妻、亲属称谓、母权、远古时是否存在男性嫉妒等七个方面反驳乱交的普遍存在。而现代的生物学也证明了,在灵长类动物中存在着近亲回避,韦斯特马克对群婚的否定得到了支持。
二、外婚制的解释:
1.抢婚。外婚制一词是由麦克伦南首创的。”按照麦克伦南的说法:各个部落是彼此分离的。每一部落的一切成员都属于同一血统,或佯装做是属于同一统。在部落的成员间禁止婚配。……部落划分成小区分。属于同一血统的个人间不能婚配。每一小区分间和某些其他小区分间,可以婚配。某些小区分间不能婚配。从内婚制走向外婚制的原因是什么? “抢婚”是最初的解答,三位代表人各具视角。麦克伦南认为原始人流行的杀戮女婴导致日后女性不足,只好到外面去抢。卢伯克认为,外婚制前群体内实行的是 “共有婚”,即所有的女人是所有男人的妻子,从外部抢女人开启了 “个体婚姻”,个体婚取代共有婚符合需求。斯宾塞认为,从外部抢到妇女为妻,可以满足虚荣。抢婚及这三种解释遭到韦斯特马克和涂尔干的批驳。
韦斯特马克说,麦克伦南夸大了溺杀女婴和抢夺婚的流行程度,且若各处都因溺杀而女性减少,到哪里去抢呢? 抢到的女人恐怕只能成为团体的公共财产; 抢妻有面子,但同时又娶到族内的女人不是更有面子吗?
涂尔干认为,原始时代男性的死亡率高,婴儿时的两性数量差异成年时会找平; 无法证实团体内有 “共有婚”,外部抢妻就能获得所有权太离奇; 证明勇气的方式甚多,中世纪的骑士常凭战功去求婚,却不抢婚。
2.体质。摩尔根对 “外婚制”起源的解释如下: 这种新习惯的影响,它把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带入婚姻关系之内,必定给予了社会以一种异常的冲动。这种习惯倾向于创造出一种在心身上比较健强活跃的种族。在各不同种族的结合增益中所获得的利益,曾在人类的发展上给予了强大的影响。当两个具有健强心身特征的向前进展的部落,由于开化状态生活中的偶然事件,使其合拢来而混合成为一个民族时,其新生的头骨与脑髓将增阔及增长而达到两者能量的总和。像这样的一个种族,将是两个部落上的一种改良,其优越性将在其智能及数目的增加上把它自身表现出来。……这在野蛮人中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做到的。我们可以假设,这种改变发端于几个孤立的场所,其利益逐渐被认识,它在漫长的时期中不过作为一种实验而保留下来; 起初部分地为人们所采用,既而渐成为普遍,最后遂通行于进步的诸部落间,当时尚未脱离野蛮状态,这种婚姻改革运动也就是在其中开始的。这种改革提供了自然淘汰原则作用的一良好例证。
3.性倾向。韦斯特马克说外婚制起源于自幼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对彼此联姻的一种反感。……自幼密切生活在一起的男女 ( 这一点乃是近亲之间相互关系的特征所在) ,何以会出现性淡漠和性厌恶。我们可以想象,在这个问题上,正如在其他问题上一样,自然选择起了一定的作用。自然选择机制通过消除那些具有毁灭性的倾向,保存那些有利于机体的变化,从而使性本能满足物种繁衍的要求。……性本能特性……一定是因近亲结婚会产生危害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4.保护内部秩序。马林诺夫斯基在其 《两性社会学》中提出了外婚制起源的另一代表性理论,即乱伦禁忌与外婚制是文化的产物,为了保护家庭的秩序。人类学家屡屡发现,禁忌规则在不同社会中的实行是有差别和弹性的。比如,从生物学的角度看,表妹和堂妹在血缘关系上与自己是同等距离的,不同地带对表亲成婚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事实似乎有利于马林诺夫斯基,即说明社
会考量重于性倾向和对生理的认识,且有时因为近亲禁忌的原因氏族群体的选择范围太小,一项可行的规则必须网开一面。
  综上所述,外婚制的建立靠的是人类精神中的两支力量。其一是理性力量,是人类对秩序的认识,对内婚将对群体内部关系产生致命伤害的认识,而绝不是对外婚将提升后代体质的认识,这种认识只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发挥着作用。其二是情感力量,即人类的性倾向: 喜欢陌生女子超过一同成长起来的女子。这样,理性与情感力量联手,造就了外婚制。

郭华豪:
薛路遥之前谈到了外婚制的起源,从一部姐弟恋的电影引出这一话题,之后又谈到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对外婚制的看法,认为人类在原始社会是乱伦式的,也有内婚制式的,外婚制是后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权的兴起,私有制的产生而发展出来的。同时,也谈到反对者韦斯特马克在《人类婚姻史》一书中谈到,外婚制是从一开始就形成的。从不同角度谈到了对于外婚制度起源与原因。
我比较赞同恩格斯所说的看法,即外婚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中作者讲到了各种部落防止族内通婚采取的各种惩罚手段,如驱逐部落或利用各种神话故事来加强族内人们内心间的樊篱。这些做法是在当时社会没有法律的武器下防范内婚制的有利手段。在《生育制度》这本书里,作者一开始也谈到,婚姻不是一件两个人就能决定的事情,而是有关社会生存和安全的工作。这些都说明外婚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在家族亲密的团体之间,亲友之间这种性感的淡漠或乱伦禁忌若是事实,与其说是本能,不如说是出于社会的熏陶,是乱伦禁忌所养成的心理,不是自然的,是人为的。书中讲到弗雷泽用生物学的角度,从杂交的利益来解释乱伦禁忌的起源。在生物界中,纯种遗传所能得到变异的机会少,因之,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弱,而杂交的直接后代常表现出一种较强的活力。但这种观点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可,因为很难证实人类在很早就发现现代科学所获得的这一科学原则。
费孝通在书中谈到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在发展过程中对性是比较歧视的,因为性被认为会威胁社会的完整。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社会对此实感两难:个人的性欲不能加以满足,而且社会结构的绵续,还得靠从两性关系里所得来的生育。为社会着想,最好是一个没有性的世界。但人既不能绝欲,人类又不能无性生殖,所以只能迁就一些,把性限制在夫妇关系里。这也说明这种外婚制是从生产力发展伴随而来的相应文化配套措施中的一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是人类社会的有意选择。
另外,在外婚制发展的过程中,外婚制也并不是一种完美无缺的模式,外婚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外婚制,一方面它确实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可以防止部族内部通婚造成的近亲结婚导致的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可防止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的高发生率。但外婚制在发展过程中与货币经济时代结合,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比如在《货币哲学》一书中就有提到婚姻与金钱直接挂钩的现象。
1.为钱而婚这种做法会直接造成一种随机配偶状态——不考虑个人品质、不加选择的盲目婚配。为钱而婚的做法在本质上会把婚姻引向悲剧性的后果。
2.在经济时代的带领下,任务事物都能够用金钱来衡量。征婚广告一方面可以使得命中注定成为伴侣的人找到对方的机会增大,这种机会比他直接找到目标的偶然几率要高出无数倍。正是需求的个性化程度日益提高,使广告作为扩大供应范围的手段变得完全有必要。但同时,征婚广告往往使得金钱因素在择偶过程中的重要性过于加大。假若人们现在分析一下实际发布的征婚广告,那么,他们就会看到,求偶双方的财产状况才是真正的、尽管有时是遮遮掩掩的兴趣中心。外貌和性格、可爱程度和智力高低,都不可能轻易地描述出来,以至于构成一幅清晰无误而直接引起个人兴趣的画图。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以充分的可靠性描述出来的唯一东西,就是当事人的金钱财产,而人的想象力却有一个不可避免的特点,即把一个客体的诸多用途当中那个被以最大的准确性和确定性述及或者认识的用途,视为在事实上首要的、最基本的用途。
3.作者认为个人钟情,除了男女之间的本能爱慕之外,绝对没有其他标准和标记。由于个人幸福纯粹是一种切身利益,最终只能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所以,官方也就没有什么紧迫的理由强行装出一副要实行这种婚姻的样子了。爱情无论如何都是远远优于金钱的婚姻选择因素,甚至是跟金钱相比之下无条件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汪子策:
古埃及、中国、匈奴古罗马都存在着乱伦的情况。内婚制并不是一种罕见的案例。外婚和内婚的区别。外婚对于生产力有着一定的好处,通过婚姻可以促进双方的合作。内婚最开始是出于原始的情感与选择权的有限,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的形式与内涵得到丰富。

李碧莹:在上面同学的讨论当中,需要关注到一点。既选择外婚并不是意识到内婚制所带来的生理上的不良后果。在当时的年代可能并没有科学依据能够使人们主要因为内婚制所带来的基因缺陷等疾病来走向外婚制。同时存在着一定的疑问,外婚制需要一种定义,部落之间的通婚或者氏族之间的通婚有一定的区别。
李春方:在《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中,韦伯谈到外婚制是为了维护社会制度,而在贵族之间则存在着相对较多的一种内婚制来保有财产。异族通婚会冒有一定的风险,族内婚姻会使得已经得到的东西稳固而长久。
邢帆:涂尔干更多的是将宗教与外婚制度相关联了起来,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讨论乱伦禁忌制度的违规现象。其一是性倾向,其二是社会文化制度。违规在这个范畴是最好说明的,社会规则在说与做上从来都在一定程度上脱节。特别是,王室与首领常常是不与百姓遵从一个规范的,在前现代这不是一个问题,在今天也常常可以见到。
王子墨:韦斯特马克说: “印度的内婚制本质上实为种姓制度内婚制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本是源于一种种姓的或阶级的自豪感,或是源于宗教上的不宽容性,而在其实行过程中,又反转来巩固并强化了这种情感。
王静璐:通过薛路遥等同学的讲解我对于外婚制与内婚制有着一定的了解,体质论,即以体质的进化与退化来解释乱伦禁忌和外婚制,极易走入另一种目的论。外婚最初的发生,必在对比后果、获得 “认识”之前。回过头要将《乱伦禁忌及其起源》再看一看。

总结:在线上进行的这次会议总体十分顺利,外婚制看起来更接近人类学的内容,但细细讨论下来能够发现社会在其中施展着作用。
讨论所涉及的内容大多为人熟悉,调动了大家参与的积极性,也让同学们对以往读过的内容进行了回顾,并通过交流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
不过第一次组织,局限也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关于外婚制的定义问题,有些社会学利用血缘定义,而有些则利用图腾定义,讨论不可能面面俱到,仅集中于血缘这方面。另外,主题由主讲人决定,其他同学缺少事先的准备,导致有些观点并不能在短暂的讨论时间内迸发出火花。
总而言之,这次组织讨论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希望下次能够继续提高,不仅局限在单个主题或者单本书,能刺激大家的发散性思维进行更广泛的讨论,在提高自身能力的同时加强成员之间的感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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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2021-01-27 19:06 | 1 楼
孙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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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涂尔干(第三组小组)
一、策划
1.时间:周日(1.24)
2.内容:第一次论坛先分享涂尔干相关内容,下次论坛(可能会在开学前)可以继续韦伯,马克思。围绕一个人也可以相互学习下各自选择的角度。
3.注意事项:
按打卡顺序,前一个人分享,后一个人点评。一个人最多十分钟,点评环节除了指定点评人,其他人有不同意见或想法也可做简短分享。
4.主持人:严启航

二、论坛内容
(一)A吴娜
《实用主义与社会学》
涂尔干在文章的一开始,就直截了当的说明了他为什么要就这个题目进行演讲。首先,实用主义几乎是那时唯一流行的真理理论,他对此有话题上的兴趣;其次,实用主义与社会学一样都讨论生活和行动的意义,两者是同时代的产物,但是两者的结论和看法都是有区别的。而目前,实用主义对社会学中的理性主义传统的攻击猛烈又坚决,所以,指明这两种学说各自的立场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检验实用主义看待理性主义真理概念的方式。实用主义认为,真理的教条概念就是:真的观念就是与事物相一致的观念,真理是事物的摹本,是事物的心理表现。在实用主义看来,真理是外在的、非人格的,而且也是完成时的,在真理面前心灵是没有能动性的,否则只会歪曲真理。涂尔干认为,实用主义的这些批判并没有触及理性主义的基本原则,批判的主要是真理是实在的摹本这点,对于这种批判,涂尔干的回应是:为什么思想不能成为可变模式的可变摹本呢?而且,实用主义确立自己的论题还必须证明一点:思维和实在在本质上是异质的。柏格森和詹姆斯给出了他们的论证,总的来说:建立在统一性原则基础上的逻辑思维并不适用于处在运动状态、模糊易变的事物。但是,他们并没有解释这一切怎样发生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也借助了概念去确认实在。
其次,传统理性主义的真理观念会带来一个问题,就是思想与实存的分裂,理念凌驾于经验世界,必然导致理念世界与事实世界之间的鸿沟,而这个鸿沟我们是无法逾越的;实用主义给出的解决办法是:不承认这个鸿沟,认为思想本身就是实存和生活的一部分,把思想和生活联系起来,是实用主义的根本观念。
再次,教条观念的另一个难题是,真理如果是非人格的,是外在于人的心灵的、是纯粹客观的,那么,真理就会至人类于不顾,实际上假设了人类具有‘纯粹智识’这种能力的存在,是为了思考真理而思考真理。实用主义者否认这种说法,他们认为,真理是人类的真理,必须符合我们的兴趣,智识是不能与生活相互分离的,真理是为人类的生活确立的。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真理是非人格的,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那么,真理应该是固定的,具有一致性和不变性,那么我们就无法理解理性,因为心灵的多样性必然会在生活中产生作用。而且,如果真理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那么一致性就会变成规范,不一致性就会变成罪恶,逻辑上的罪恶会变成道德上的罪恶,导致不宽容。实用主义认为真理必须是变化的,他们给出了两个理由:一,真理必须是变化的,因为实在本身就是变化的,所以,真理在时间上一定是变化的这里的问题是,实用主义如果想要说明真理随时间变化而变化,就应该说明,针对同一个对象,在不同的时间和环境中,两个命题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而且,真理发生了变化就意味着过去的那个真理已经变成谬误了吗?二,真理是多元的,因为“一”不符合多元化的心灵,所以,真理在空间上是变化的。这个逻辑也有问题,首先,心灵多样性和真理多样性之间有何关系,而且,进步本身就包含着驱除个体的差异,真理并不是个人的真理。
以上都是实用主义的否定命题,从根本上来说,这就是它对理性主义的批判,也是在这种批判中,实用主义达成了自己在真理问题这个核心问题的肯定方面:1.真理是人的真理;2.真理是不同的、可变的真理;3.真理不是既存实在的摹本。
涂尔干对实用主义的总体批判。一,实用主义有很多缺陷和自相矛盾的地方,二,他们同时强调了副象论和唯心主义这两个不相融的论题。三,实用主义将一切抹平,它认识不到分别由个体经验和集体经验形成的两重性。正因如此,上面实用主义在回答真理在时空中是可变的时候,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且只能用“有用即真理”去简单的解释真理的变体。“真理即有用”这句话典型的体现了实用主义是一种逻辑功利主义的形式,而这种形式无法解释真理的道德强制特征,也无法对真理所具有的显示必然力量给出解释,更不用说解释真理的习染性了。
用有用来定义真理是不合适的,但真理无疑是有用的,真理表达了真实,它准确的表达了实在,这种实在是当时人们相信为真实的实在,也许现在人们认为是虚假的,因为真理早在科学之前就已经存在,真理可以分为神话真理和科学真理;真理或者意识是一种集体表现,并非源于个体,因为来自于集体,从它的起源中获得了权威,由此具有了强制性的权力。也因为来自于集体,所以真理具有非人格性,但是,虽然真理具有非人格性,也并不是说,个体的多样性就完全没有生存空间。实际上,神话真理的规范是一致性,而恰恰是个体主义才能使科学真理成为必然,而科学带来的非人格真理为每个人的个性都留有空间,但科学真理并不能等同于心灵的多样性,知识上的个人主义意味着宽容必然建立在实在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之上,建立在必然的、有效的和多样的意见上。

B.杨集龙点评:吴娜同学的总结非常好,非常清晰地给我们介绍了涂尔干对于理性主义与实用主义的看法,他在努力地吸收实用主义的精华基础上而坚持了理性主义。当时的实用主义猛烈攻击社会学中的理性主义,认为有用即真理,否认了人思想的能动性。涂尔干从实用主义自身存在的缺陷和矛盾的地方批判了实用主义一棍子敲死的这种观点,且指出了真理在时空性和道德性的局限。他使我们明白了用有用来定义真理是不合适的,但真理无疑是有用的,真理表达了真实,它准确的表达了实在,至少在当时的人们是相信为真实的实在的。不过吴娜同学说真理可以分为神话真理和科学真理,科学真理很好理解,那么神话真理如何去解释呢?我觉得是跟宗教神学相关的,因为那个 时候的科学离不开宗教神学的各种要素,各种科学发现和认识也都是宗教神学基础上被提出来的。当然,真理是现实世界的能动反映,关于起源方面涂尔干认为真理来自于集体同时又保留了一定的个体空间。不知道大家对于真理的认识是怎样的,我认为真理是经由集体社会中每个个体所实践检验普遍适用的规则才可被称为真理。同时,我认为有用确实是真理必不可少的特征,就是说经过逻辑证明的真理最终也是服务于我们的集体社会的,是为了我们集体社会更加持续稳定发展而存在的。我们不光要认识真理,还要利用真理。

(二)A杨集龙
涂尔干之宗教观
  宗教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自其缘起时就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谈及宗教,我们首先可以想到的就是佛教、基督、道教,一幕幕烧香拜佛、圣堂祈祷的画面便映入眼帘。还有就是比如我们宿舍的马虎同学,虎哥不吃猪肉,因为是回族的信仰。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讲究呢,好在读了涂尔干的《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和《乱伦禁忌及其起源》可以帮助我更多地了解到宗教(这一传承自上古时期圣物)的“秘密”。
一、宗教—泛灵or自然崇拜?
  我们首先要探讨的问题就是宗教应该如何定义,涂尔干认为宗教是一种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与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教会是其信众结合而成的道德共同体。在这个解释中,涂尔干便表达出了宗教是集体事物的思想。实际上,我在理解宗教的时候是这样的,宗教就是具有共同信念和行动的一群人组成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对其成员具有约束和教化作用,其目的就是为了社会稳定且持续的发展。因为“宗”字本身就代表的是一个集体,就像我们的宗族、宗派一样,是具有共同因素的一群人。
  追溯宗教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两种基本的宗教信仰。
  一是精神存在,诸如神灵、神兽、灵魂等,它们既像人类一样有意识、有生命,又具有人类没有的特殊力量根据泛灵论的说法,梦境是灵魂力量存在的场所,这种灵魂力量就是人的“互体”,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互体”负责,甚至人们的疾病与健康,善恶行举都与其“互体”相关。人们自然便对这种灵魂力量产生敬畏。然而这种梦里的灵魂概念,在遇到死亡膜拜和自然膜拜时并不能合理解释起来。特别是在用精神层次解释现实问题时便捉襟见肘,它们以掌握自然力量的神灵来解释自然现象,在多数时候并未起到实际性的效果,因此这种脱离现实的泛灵论并不能当做基本的宗教信仰来进行普遍性的解释。
  二是对于自然力量的崇拜,它们认为宇宙大地的现实存在赋予人类生存发展的动力,如山川、河流、火、风等。这一种与泛灵论大不相同的自然崇拜也是广大学者推崇的思想,缪勒的自然崇拜说主张语言对人思想观念的影响,这种说法有其合理性,但在解释宗教本身时则略显无力。诚然,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自然力量,风、火、水等等对我们的思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其中所包含的自然真理与宗教信仰密切相关。但是,以自然崇拜作为宗教的核心思想则显得头轻脚重。我们知道,宗教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将凡俗与神圣区别开来,而自然崇拜根本无法解释其问题。
  因此,无论是泛灵论还是自然崇拜,都无法作为一种核心思想来解释宗教最普遍的特征。通过此,我们发现,单纯的以精神层次的神灵或现实中的自然力量都不足以作为宗教的基本信仰,因而分析现在的宗教可以发现,神灵和自然是宗教中最基本却又不局限于此的要素。
二、图腾—基本信仰
  既然神灵或自然都不具有普遍性,那么它们的来源到底是啥。涂尔干认为,这种膜拜便是图腾膜拜,图腾是用来命名氏族集体的物种,它集信仰和膜拜于一身,成为宗教的基本信仰。图腾具有以下作用:
1.作为名字的标记。每个氏族由不同信仰的一群人组成,他们拥有各自的图腾并且由他们独有。氏族中的成员以有共同的特殊名字,他们由此与其他氏族区分开来,并尊崇同一图腾相互团结劳作。同时,图腾又不仅仅是一个名字,它还是一个标记,一种纹章,并以各种方式刻画在他们生活的各个物件上,比如旗帜、纹身等。正因为如此,图腾作为集体的标签,在运用到宗教仪典时具有神圣性。
2.对图腾图案的信仰。图腾的模样千千万万,但大体都是植物或动物。这些图案的样式加总起来其实就代表了我们自然界,但人们膜拜的其实并不是这些植物和动物,而是图腾的本原。因为图腾具有神圣性,因此信奉某些动植物图腾的氏族是不允许做侮辱有关图腾图案的行为。

比如这个图片(文后),就是我在中国古羌城里面发现的图腾面具,羌族人以羊作为图腾,因而祭祀的仪具就带有这个特点,比如这个羊角。再比如某些氏族被禁止屠宰、食用牛、猪等动物,某些氏族的人被禁止采摘某种植物等。在举行宗教仪式过程中,不时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况采用人血、人的毛发来进行膜拜,因而血、毛发等在人们眼中也具有一些神圣性,涂尔干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中便引用了血的禁忌来进行同一氏族人员婚姻的禁忌。
3.划分部落内体系等级。图腾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产物,同样有划分社会等级,规范社会生活的作用。在部落中,图腾的分类给各部分都依据等级划分了各自不同的体系。同一部落内各种图腾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这些划分的图腾(风、雨、雷、电等)合起来就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世界。
4.联结社会个体。作为名称的个体图腾的神圣性在于它作为人格的标记,象征某些高贵的人格品质,引领人类形成良好的个体道德。个体图腾与集体图腾密切相关,最能体现个体道德的场合便是人类社会,也就是我们的集体生活。
三、膜拜—禁忌and祭祀
  宗教最基础的就是信仰,信仰是宗教的核心,而表达信仰的方式就是膜拜,就是以各种仪式为象征的膜拜。涂尔干将膜拜分为消极膜拜和积极积极膜拜。
  消极膜拜又称苦行仪式,是以约束为前提,抑制人们的过分行为。如佛教徒在生活的五大戒律,只有坚持做到遵守这些要求才能进行苦的修行,灭除心中贪念,从而问道求佛得以解脱。这些都是消极膜拜,在规范社会行为准则,提升人的道德品质,连接凡俗与神圣具有重要作用。
  积极膜拜是以人主动进行某些行为来表达内心的信念,获取心灵的慰藉,这种积极膜拜俗称祭祀。祭祀有两种阶段,第一阶段是人们进行供奉,比如朝见圣地,淋撒鲜血等,将内心的信仰通过这些具体的行动转化为信仰的本原。第二阶段是在供奉之后,将仪式的食物共享等,比如我们祭祀逝者后的酒、肉分享家庭成员食用以获得逝者的保佑。
  不论是积极膜拜还是消极膜拜,都是为了在凡俗与神圣之间建立起一个桥梁,以供具有信仰的人们表达内心的信仰。甚至有些时候,一些具体的仪式,具体的图腾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图腾的本原,也就是我们的氏族,现实的集体社会。集体社会是道德的和社会的统一,是我们宗教信仰的最基础来源,也是个人发展的“圣地”。
四、思考
宗教因素是构成我们社会繁荣的重要一环,不管你身处何地何方,都会接触到宗教的因素。那么,作为研究社会的学子,我们在遇到这些文化要素的时候就要去思考为什么会诞生这样的信仰,这样的信仰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那么我们未来的生活应该如何去对待它,如何将它背后蕴含的价值给发挥出来,如何规避这些要素给社会造成的风险。就遇到的时候简单的思考就能够给我们思维带来不一样的变化。


B张艺轲点评:杨集龙的发言非常好啊,详细的总结了关于涂尔干在宗教方面的一些内容。那么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你,就是如何用涂尔干的思想来看待我们中国的祖先崇拜?因为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认为我们周围最大的崇拜并不是宗教等方面的崇拜,而是祖先崇拜。那么如何用涂尔干在宗教方面的思想来评价中国的祖先崇拜呢?
嗯,下面我想就涂尔干的宗教思想多说一点。看到杨集龙选择这个主题的内容,就有点内容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因为我上个月刚好结束了有关韦伯最后的宗教部分的阅读,就将韦伯和涂尔干在宗教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对比。这是我第一次进行这种对比,还很是生疏,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也算正常。首先回头再看涂尔干关于宗教的论述我发现涂尔干是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进行论述与解释的,而韦伯则更多是从微观具体的角度来进行阐述的。涂尔干多从社会结构,社会整体来解释宗教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涂尔干的宗教理论中,我已经可以隐隐约约看到部分有关社会功能论的影子。涂尔干认为宗教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各结构之间的和谐相处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韦伯则更多从个人与细微的方面来说。举个例子,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多次引用一位商人富兰克林的话,这就说明他是在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来对整个经济社会来进行解释。这两种不同的宗教问题的视野取决于他们两个研究的方法。涂尔干强调研究的是宏观层面的内容,而韦伯则强调的是微观。在通读两位大师的著作之后越发能感受到两位截然不同的风格。第二点我想说的是,读完韦伯的宗教研究之后,我总能感受到韦伯对于宗教对于社会的作用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持一种悲观的态度。他似乎一直带有一种人文情怀似得悲悯,这具体不光体现在宗教方面也体现在其他著作的方面。在经济与社会中韦伯就表示理性的种种制度最终会将人们和整个人类社会所钳制,形成一种铁的牢笼。然而涂尔干则不同,涂尔干总是持一种社会有利论的思维来看待宗教对于社会的发展情况。这种“乐观”可以解释为功能论对于整个社会各个结构的功能的解释。涂尔干认为宗教总的来说是对社会有益的,是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他往往都会用一种乐观的心态来解释问题。涂尔干的思想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乐天,虽然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不合理的现象,但是通过社会结构的调节和发展,总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只要是不合理的现象得到改善,混杂的社会组织与问题得到解决,那么社会就是会向着更好的方向去改变。但是我们可以看到韦伯则认为理性最终的发展会给人带来“铁一样的牢笼”,这种牢笼最终会站在人类的对立面,即使社会如何前进与发展都是不可逆的。所以我们最终会受到自己的抛弃。


(三)A张艺轲
涂尔干的实证研究和宗教思想
总的来说,涂尔干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实证”方面。涂尔干在孔德以后通过《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等等著作来体现并运用他在《社会学方法准则》中所阐述的社会研究的方法。虽然《社会学方法的准则》是涂尔干所有书籍中最薄的,但是并不能说是内容最少的。我认为这本书是涂尔干思想的精华。
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专门用一节讨论了关于“健康”这个概念的解释,虽然他并不是医学领域的专家,但是通过他的类比,让我对接下来他所阐述的“社会的病态现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涂尔干在书中列举出了古代哲学家所提出的“疾病并不是来自于事物的本性,而是出自人体内在的一种偶然性。”从而引出“普遍化的结构具有其优势”。涂尔干借此将社会现象的病态与否通过“普遍性”进行定义。如果一个事物是普遍存在的,那么它就不是病态的。尽管可能从伦理道德等方面来看,它并不符合常理与逻辑的,但是它能在社会上普遍存在也是有其合理性。这让我想起了大学本科时期所学习到的当代中国社会问题中老师在上课时候所说的犯罪问题。犯罪作为一种社会问题是普遍存在在社会之中的。虽然犯罪是不被社会道德与法律所接受的,但是尤其存在的原因。涂尔干认为一种行为触犯某种强烈的、十分鲜明的集体情感构成了犯罪。集体意识与反击集体意识相对抗就产生出了犯罪。因此目前来看我们的社会仍无法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这个思路来看,犯罪不是我们要去消灭的,而是要寻找方法稳定的降低犯罪率,以社会稳定为目的开展相关的社会治理政策。关于划分社会的类型,涂尔干认为社会学应当有一个分支来研究社会种的构成及其划分。
这对于社会学的发展与研究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涂尔干针对划分社会类型的标准进行了讨论。涂尔干认为在分类时就应该选择特别重要的标志。涂尔干列举了孔德与斯宾塞的观点和例子,并进行了反驳。最终他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于社会分类首先要以最简单的社会或者单环节社会作为基础,根据社会表现出的融合程度进行社会分类,其次,再在各类社会的内部根据最初的多环节是否完全融为一体区分出各类变种。涂尔干为了说明如何使用这种分类方式在前面也列举了几个例子,比如澳大利亚的土著和易洛魁人为简单的多环节社会。而罗马与雅典则是简单合成的多环节社会。可以看出,涂尔干对于社会的分类是从最为基础的社会形态过渡发展到较为复杂的社会形态。在读这段时我在思考为什么涂尔干的这层理论并未得以其他社会学家的认可并发展光大?我想这与现代社会的复杂与多变是密不可分的。时间推移到现代社会时,社会形态的变化已经不大。研究社会形态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所以涂尔干的这条标准我并没找到很强的人可性。涂尔干在后面具体提出了社会事实是什么的问题,涂尔干照例提出了之前存在的一些说法并且进行了反驳。之前的学者可能认为,只要指出现象起到了什么作用,扮演了什么角色,就已经是把他们解释清楚了,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事实产生是怎样是怎样产生的和违和成为现在这个样子的,因为事实产生的效用虽然要以事实的特有属性为前提,但是效用本身不能产生事实。这句话是涂尔干功能论思想的体现。他指出说明事物的功能不代表就是说明了事物本身的性质。所以涂尔干提出当我们解释一种社会现象的同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这种思想深深影响了以帕森斯为代表的社会功能学派的思想,可以说为功能论打下了基础。因此涂尔干又被称为功能学派的奠基者。而后涂尔干又抛出了社会事实发生的原因与功能两者的关系问题。他列举了孔德与斯宾塞的观点,并指出了其错误,甚至称如果继续按照这种思想研究社会,那么可能会导致社会事实与人们的认知更加偏离的现象。涂尔干提出关于两者关系的准则是: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是到先于他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而不应该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之中去寻找。或者说: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涂尔干指出在他那个年代的社会学家往往不注重社会事实,而是把社会现象的原因在人的心灵中去寻找。这一行为将社会学家与心理学家并没有分的十分透彻。因此涂尔干提出一切重要的社会过程的最初起源,东路应该到社会环境的构成中去寻找。
最后一章涂尔干写的是求证的方法,他一开始列举出了剩余法,并对剩余法进行了批判。进而引出他的观点,应该用共变法来求证社会现象。因为社会学的解释只是确立现象的因果关系,即把一个现象与产生的原因链接起来。他提出的共变法具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同样的结果是有其同样的原因。这个观点在他的自杀论中已经有过展示。因为涂尔干把同一种自杀类型归因于相同的原因。这就是对这个前提条件的承认。涂尔干在书的最后对本书进行了总结,首先他指出要把社会学从自然主义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对于哲学本身也是非常有利的,对于哲学本身也极为有利,因为只要社会学家没有充分地摆脱哲学的影响,他就只能从社会事物的最普遍的方面,即从同宇宙间的其他事物极其相似的方面来认识社会事物。即便处于这种状态的社会学能够用新奇的事实注释哲学,那它也不可能用新的观点来充实哲学,因为它丝毫不能给研究对象增添新的内容。而实际上,如果其他领域的主要事实也见于社会领域,那只能以有利于理解它们的性质的特殊形态出现,因为特殊形态是这些主要事实的性质的至高无上的表现。只是从这种形态观察这些事实时,必须摆脱一般性论述,而深入到它们的细节。这样,社会学随着自身的日益专业化,便能为哲学的反思提供更为独特的材料。以上所述已能使我们看出,关于种、器官、功能、健康与疾病,原因与目的等基本概念是怎样以全新的面目出现于社会学中的。
涂尔干认为他的社会学始终关心的的是最终有实质性的结果。并且他认为他的方法是客观的,它完全根据社会事实展开,所以要将社会事实当作物来研究的。一种物就是一个力量,但这个力只能生自另外一种力。因此,为了说明社会事实,就得寻找能够产生这种事实的各种力量。不仅对社会事实的解释不同,而且对它们的论证也不同。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有把它们作为物时,才感到需要证明它们。如果社会学的现象只是一些具体化了的观念体系,那么解释社会学的现象,就是按照它们的逻辑顺序重新研究它们,而这种解释本身就是对它自己所作的证明,这时最多只需要举一些事例来加以证实。涂尔干所认为他的研究方法的第三个特点是把社会事实看作物,即是把他们看作社会的物。
这种写法在涂尔干的作品中出现频繁,在真正阅读著作前我是没有概念的,从课本上所学到的可能只是知识的框架结构。只有通过真正的阅读著作才能加深我们的思维深度。近期我阅读涂尔干著作时所观察到的另一个点是社会学体系与历史学体系的密切联系。
在考研期间我就了解到古典社会学家对于历史脉络的把握是非常清晰的,读到《社会分工论》以及《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等著作时,很多章节不只是单纯的讨论,涂尔干也列出了许多早期人类社会的运作方式等等。让我更深刻的意识到社会学与历史学的联系,因为受阅读书籍有限,并且我知识有限,我目前并不能深刻阐述两个学科的关系,只是将我的一点体会与大家分享。《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虽然厚度不厚,但是我投入了较长的时间。因为个人兴趣的原因对宗教学并不是很感兴趣,造成读书进程较慢,以后要多注意,在读书进程较慢的情况下要提高自己的效率。
在《宗教生活的初级形式》中涂尔干开宗明义就指出,在这本书中涂尔干要研究目前已经确知的最原始、最简单的宗教,对它进行分析,并力图说明它。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最原始的宗教体系,是指能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宗教:首先,它必须存于社会组织最为简单的社会之中;其次,在对它进行说明时不必再借助于一种在它之前的宗教的任何因素。
涂尔干首先描述了一些宗教现象并且指出了他所理解的宗教的定义。他首先指出了一些关于宗教的错误的理解。宗教特点普遍被认为的观念是超自然的观念,人们用它来解释超出我们理解范围的任何范畴的事物。来解释超出我们理解力范围的任何范畴的事物。超自然是一个神秘的、不可知的、不可理解的世界。因而,宗教就是对于所有超出科学范畴、或一般地说超出人的清晰的思想的事物的一种思辨。但涂尔干指出不能把超自然就简化为出乎意料。因为我们了解事物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进行必然会让人们对事物有先后的过程。其次不管人们用什么方式想象经验所揭示的创新和偶然性,这些表象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于构成宗教的特性。因为宗教的目的不是表达和解释事物的奇特和异常,而是相反仅仅表达和解释其中的永恒的规律的东西。
然后,涂尔干认为人们经常用于确定宗教定义的另一个观念是神性观念。涂尔干列举了佛教和婆罗门教的例子,他说佛教虽然与婆罗门教都源自同一地点,但是二者在神的问题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他说佛教徒并不关心谁创造了这个世界,而是把这个世界的存在当作既定事实。佛教徒们努力达到的是如何完成自己的救赎,在下个轮回来临之前通过做善事来赎罪。这样才能最终达成最终理想的实现。涂尔干说虽然佛教中有神的存在,但是佛对于信徒自身来说并不影响其生活,佛教徒也是通过自身的修为来达到救赎的目的。
涂尔干后提出他对于宗教的理解。他提出宗教把这个世界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神圣世界,一个是世俗世界。这两个世界有着鲜明的分界线,正是这种分界产生了宗教。于是我们就有了宗教信仰的第一个析准。这两种基本类属的内部,可能存在一些次要的,或多或少难以兼容的种。但宗教现象的真正特征总是假设整个宇宙分成已知和可知两个部分,分为包括所有存在而又相互根本排斥的两大类属圣物是受禁戒保护与隔绝的事物,而俗物则是遵守禁戒、并与圣物保持距离的事物。宗教信仰就是那些表明圣物的性质、圣物之间以及圣俗之间关系的表象。最后,礼仪是行为的准则,它规定了人在面对圣物时应该如何举和行为。
同时,涂尔干指出这种标准只是第一个属性,并不能区分巫术与宗教的区别。这个定义仍是不全面的,因为它同等地适合于两种彼此类似但又需要加以区别的现象:这就是巫术与宗教。巫术也以信仰和礼仪构成。同宗教一样,它也有自己的神话与教义,只不过史简陋一些。可能是由于追求,些技术性的和实用的目标,它从不把它的时间浪费在单纯的思辨方面它也有它的仪式、祭献、驱邪式、祈祷、唱歌与舞蹈。于是涂尔干指出了区分两个概念的关键因素:教会。真正的宗教信仰永远为一个确定的群体所共有,这个群体习惯于参加并实行与它有关的礼仪。这些信仰不仅被该群体所有成员以个人的身份接受,而且还是集体的事情,与群体融为一体组成体的个人感到他们彼此是联系在一起的,仅由他们有一种共同的信仰这一点联系起来。于是乎,涂尔干就得出了自己对于宗教的定义:因此我们得出如下定义:宗教是一个与圣物、也就是被分开、有禁忌的事物有关的信仰和实践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和实践把所有皈依者联合在同一个被叫做教会的道德社团中。这个定以很好的将宗教这个概念在涂尔干的知识体系中建立起来了。


B任田甜点评:张艺轲主要是围绕《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这两本书进行的总结,由于我自己在读《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很难理解,以至于到现在都没多大的印象,在看张艺轲的总结的过程中,也相当于是一次回顾。他总结《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不光是按着书本的顺序脉络进行梳理,同时也联系了自己以前所学的知识,并且加入了自己的思考,还能把涂尔干求证的方法在《自杀论》里找到对应点。对另一本书《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的总结,大体上是按照对宗教进行定义展开,最后也得出了宗教定义:宗教是一个与圣物、也就是被分开、有禁忌的事物有关的信仰和实践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和实践把所有皈依者联合在同一个被叫做教会的道德社团中。思路清晰。


(四)A任田甜
集体整合视角下涂尔干著作梳理
从研究方法来看,涂尔干在论述过程中运用的是实证科学的方法,他注重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摆脱一切先验的看法,对社会事实本身进行考察,抱有一种对一切都未知的态度,而不是带着预想的结论去搜集与之相关的证据。同时,摆脱一切预断,只取一组根据共同的外在特征而定义的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最后,克服主观感觉,采用具有客观性的感性材料。总的来说就是要从事实本身出发,而不受其它因素的干扰。
从研究内容来看,我认为涂尔干的这几本书都能归结到社会集体整合这一点上来。在《道德教育》这本书里,涂尔干指出道德的三要素:纪律精神、对社会群体的依恋、自主或自觉,纪律是对个人的约束,这种约束一方面给了个人更大的选择机会,另一方面也大大减少了不道德因素对集体的影响。合乎道德的行动,是根据集体利益而行动,进而涂尔干提出了道德的第二因素:对社会群体的依恋。道德是一种社会存在,在第三个要素自主与自觉的论述中,涂尔干讲到:我们每个人都是某些外力的汇聚点,这句话我理解为我们每个人的个性都不只是单纯的个人特点,而是根据周遭环境,受社会集体的影响而形成每一个特色鲜明或又平平无奇的个人。从道德的三要素中可以看出,道德本身就是出于维护集体利益。道德教育涂尔干主要论述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就像是一个“中继站”承担着从家庭到社会的过渡功能,是为了更好的让学生适应之后的社会生活。
在《自杀论》中,涂尔干否定了非社会因素对自杀的作用(包括精神错乱、种族和遗传、自然因素),认为自杀现象需由社会原因加以解释,继而对自杀的社会类型进行了区分,最后对自杀的社会因素及其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进行总结。 涂尔干在自杀类型方面着重论述了利己型自杀和利他主义自杀两种类型,从宗教、家庭和政治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结合数据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自杀与社会一体化程度成反比。不是个人本身对自杀产生了影响,而是外部环境决定了自杀倾向,即家庭构成越牢固则自杀免疫力就越强。在政治社会中,民族战争和政治动乱都会加强集体情感,促进了社会团结和一体化,从而降低了自杀率。
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揭示了劳动分工的“道德功能”,不论是友谊还是婚姻,它们其中所包含的分工都加强了各自的团结感和凝聚力。分工是道德秩序的基础,它把人从自由状态中抽离出来,向社会整合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团结的同时也在随着社会团结而变化。同时,分工对个人人格而言不是一种阻碍作用,相反,个人人格的进步与分工的进步是一脉相承的。在论述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时,涂尔干反驳了“犯罪行为因对社会产生危害而受到压制”的观点,他指出,许多对社会秩序造成更大混乱的事件,诸如经济危机时期的股市暴跌和公司倒闭,却没有相应的惩罚。书中提到了斯宾诺莎的一句话:任何事物都因我们喜欢而变得美好,而不是因为美好我们才去喜爱。犯罪同样也是这个道理,因为触犯了集体情感,遭到了社会的排斥才受到惩罚,而不是对社会带来了损失才称之为犯罪。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的论述也体现出了社会集体和整合,宗教是源于社会的,宗教所呈现的的无论是图腾制度、灵魂观念、宗教仪式等,都起到了一种对集体的团结和约束作用,各个部落、氏族都是一个小集体、小的社会。


B叶子龙点评:
任田甜同学是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两个层面展开对涂尔干理论体系的脉络梳理。简单来说,研究方法层面,涂尔干认为要把社会事实作为实在的物,主张从其事实本身出发,尤其反对主观性因素的干扰。研究内容方面,任田甜同学认为社会集体整合是涂尔干思想脉络的主线。具体展开来说,《道德教育》中对道德三要素的探讨是出于维护集体利益的目的,那么道德教育的培养自然就是作为维系社会秩序正常运行,推动社会整合,凝聚社会团结的手段。
《自杀论》中也有提到,集体凝聚力越强,换言之也就是社会整合程度越高,能有力地降低自杀率。而《社会分工论》中提到了现代社会团结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分工,精神基础是集体意识,高度广泛的相互依赖取代传统的日趋衰落的(基督教)宗教集体意识成为整合的根本驱动力。因此日趋专业化的社会分工不仅不会分散社会集体凝聚力,反而会形成更具凝聚力的有机团结,而且促进社会团结的同时也在随着社会团结而变化。最后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宗教的起源、教义、观念、仪式等等内容都在各个历史阶段,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领域内扮演着同样的作用,即维系集体意识、促成社会团结以及推动社会整合。
基于以上探讨,我有几方面关于涂尔干社会整合思想的思考和补充说明:
首先,社会整合指的是社会不同要素、部分结合为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的过程和结果。
其次,社会整合的类型——即机械整合以及有机整合。
机械整合——基于个人相似性和社会同质性——惩罚措施在于维护集体感情,即为了惩罚而惩罚——社会稳定——典型例子:古代中国以精耕细作为特点的小农经济框架下的乡土社会;
有机整合——社会容量的增大——基于反传统的个人意识和日趋细化的专业化分工——惩罚旨在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社会稳定——典型例子:近现代西方工业社会。
最后,简要探讨社会整合思想对当前我国社会现状的启示。
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道德建设,落实以德治国各项举措。(发挥社会整合过程中的道德驱动力)
二、坚持思想政治领域的一元化以及社会文化领域的多元化相统一。(社会的同质性发展与个体的差异性相结合,协调社会和个人之间的矛盾)
三、现阶段社会各阶层整合过程中要强调宏观调控和统筹兼顾的重要性。(缺少以上两大措施,很容易造成社会矛盾尖锐,阶级分化严重,与社会整合过程背道而驰。我国的脱贫攻坚战正是以上举措的重要落实)


(五)A叶子龙
以“道德”为核心的涂尔干思想脉络梳理
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可以按照时间轴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1. 早期形成阶段:《社会分工论》;
2. 早期综合阶段:《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自杀论》;
3. 过渡阶段:《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教育思想的演进》、《道德教育》;
4. 新的总立场:《乱伦禁忌及其起源》、《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基于以上著作的理解和思考,我个人认为贯穿涂尔干思想脉络的核心在于——道德。
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从《社会分工论》开始,先后在包括《自杀论》、《道德教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等著作中,道德均在其中占有相当的篇幅。在涂尔干看来,道德规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成框架,之所以目前社会上出现种种失范行为,是因为原有(主要是基督教文化下形成的道德框架)道德规范随着科学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分崩离析,但却没有能够取而代之的新的、科学的道德框架建立起来支撑起现代工业社会的运行,由此产生了只需一定程度上的混乱进而引发的社会失范现象。基于此,涂尔干认为重建适应当前社会需要的道德框架才是应对社会失范行为的根本措施,而非片面依靠以惩罚性措施为代表的法律规范。
在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早期形成阶段,比如在《社会分工论》中,他首先敏锐地把握到社会上出现的种种失范问题源于社会分工过程的不合理和不协调,但究其根本,从中可以窥出19世纪中叶以来,突飞猛进的科技驱动力极大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解放,尤其基督教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地位愈加衰落,这也造成了传统的道德规范和现有社会秩序的不协调和不适应,由此也就不难理解社会失范现象的大量出现了。另外,在《自杀论》中,涂尔干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得出自杀的四种类型:(利己型、利他性、失范型和宿命型)自杀,而失范性自杀属于典型的社会失范现象,这种自杀类型正是在当时社会急剧转型阶段大量出现的社会失范行为,与道德失范现状密切相关。基于此,要减少自杀就必须尽快构建新的道德框架,再辅之以惩罚等性质的法律规范。那该如何构建新的道德框架呢?新的社会分工形成了不同于传统的职业团体,以此重新组成社会单元,那么在每个职业团体中通过形成集体意识的职业伦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重建道德框架并深入每位公民内心深处(理论上讲,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都有其对应和属于的一个职业)。具体来讲,每个人既要服从国家要求的公民道德,同时又要服从其职业伦理,不同职业团体伦理内容有所差别。就比如教师和医生两类职业团体,都作为同一个国家的社会组织,其成员作为国家公民需要遵从国家道德标准和要求,毕竟这是其公民道德义务。但我们也都知道这两类职业标准和伦理要求自有其相当大的差别。最简单的,教师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医生则以救死扶伤为己任,显而易见社会分工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团体伦理标准。结合《社会分工论》的相关内容,通过建立一个能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的次级组织——即法团,在其中既有政治性的约束作用,同时也包括了道德上的规范作用。
在《教育思想的演进》中,涂尔干认为对教育理念、理论、方法、组织框架等的变更也应当依托于其发展史。就像《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所提到的,要想得到事物的本质属性,需要对其原始形态进行研究。基于法国教育的演进史来推进教育变革,这也符合涂尔干一贯“追本溯源”的主张。当然在整个教育演进过程中,道德教育从来都是重中之重,贯穿始终,直到当下。《道德教育》一书中,涂尔干更是投入大量精力来研究说明道德的基本构成要素、如何培养等问题。
总而言之,涂尔干认为道德是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基础,而目前只有形成职业团体为纽带的法团组织才能有效连接个人和社会,减少社会失范现象。


B严启航点评:子龙主要是对涂尔干的著作进行了梳理,这个梳理实际上就是涂尔干对现代性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表现以及解决这样一个完整的探索。从社会分工论中社会发展的作用的两面性开始,到自杀论中不同的自杀类型,再到指出社会发展中的问题都关乎一个道德的问题,于是在教育思想的演进以及道德教育中探讨了道德的重建。这个梳理如果以道德为核心去看我认为还是比较好的。不过也有一点点建议,就是既然是脉络梳理,就要把握基本著作之间的分与合的关系,子龙在这里是有的,但是可能就是在表述上衔接不是特别完整。可能是咱们有时间限制,子龙在控制字数的原因吧。总体来看还是很好的。最好的地方就是刚好帮我说了一大半的东西。

(六)A严启航
现代社会中如何重建道德
如何重塑道德,重建道德规范呐?涂尔干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主要可以从三本书中可以看出,即《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道德教育》《教育学与社会学》
在《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一书中涂尔干做出了回答。从个人开始分析,个人既是国家的公民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两种不同的身份对应的是两种不同的规范,前者对应着的是公民的政治道德,后者对应的是职业伦理。两者的区别在于职业伦理在不同职业中间是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对立的。道德问题的根源在于缺少将个人和国家联系起来的组织——法团,法团在现代社会秩序的构建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纽带,个人与国家通过法团连接起来,同时法团也是一个调节器,调节着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关系。法团如何具体发挥作用呐,是这样的,每个法团上层的委员会指导并管理者发团的事务,同时法团构成的政府会议可以迅速的感受到人民在深层发生的变化。也就说在个人和国家之间构成了一个沟通桥。除了《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中提到的法团在道德规范建立中发挥作用之外,在《道德教育》以及《教育学与社会学》中涂尔干探索了教育在道德规范建立中的作用。

在《道德教育》中重点探讨的是对儿童的道德教育。有三个重要的点,第一个是道德的历史性,第二个是道德的三个要素,第三个是怎样培养儿童道德的诸要素。
第一个问题道德的的历史性,这实际上也是在说道德教育的必要性以及道德教育所具有的前提是什么。在涂尔干看来没有一种道德是普遍的,适合于所有社会的,道德也是具有历史性的。这种历史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不同的时期对道德的要求不同所以也会形成不同的道德规范,在宗教社会,形成的是一种宗教道德,这时候的道德体现为一种对上帝的信仰,对宗教规范的遵循。而在现代社会,道德体现为一种职业道德,是由社会分工引发的。另一方面道德的历史性体现在道德由依赖宗教逐渐的走向独立。在未开化的宗教社会,到的不是对他人的义务而是对众神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道德教育实际上是一种宗教教育,就像道德生活只能是一种宗教生活一样。可见这一时期道德是依赖于宗教的,但是随着新教的兴起,道德越来越获得自主性,因为仪式本身逐渐弱化了,神的这种道德功能变成了他唯一存在的理由。讨论道德的历史性,涂尔干是想说明正是因为道德具有历史性,不同时期的道德要求是不同的,所以要培养适合于特定历史时期的道德,同时道德的培养也是面向未来的。
第二个问题道德的三要素。纪律精神、对社会群体的依恋以及自主与自觉。(上面同学已说过,不再展开)
第三个问题就是具体的如何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涂尔干以纪律精神为起点对道德进行考察,这其中也蕴含了解决问题也就是培养道德的方法。A在这里非常可喜之处就在于当谈到儿童教育时涂尔干并没有把儿童当做一块白板,企图对儿童进行填鸭式或灌输式的教育,而是一开始就指出对儿童的教育要基于儿童的本性,并以孩子能接受的方式和能接受的程度使得道德教育能达到我们期望的样子。B涂尔干认为对儿童的教育不只在单一的环境中培养,或者由单一的和特殊的人培养,不论是单一的还是特殊的人对儿童进行培养都会使得儿童复制他的特性而没有能力发展自己的个性。当然对于这一点我持保留意见,不同的环境是否就一定能培养出道德完善的人呐,实际也不一定,我们知到在现代社会里当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它必然会面临不同的环境,但是在这种不同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也不一定就能获得不同环境中的规范,就像一个人或许他换了很多种环境,但是他身上依然保留着较强的原生家庭的特点。还有一点就是是否单一的或特殊的人进行培养就不利于儿童教育,实际上这也取决于单一的或特殊人本身的性质,如果的但一人或特殊人是熟知社会道德规范,对社会规则了如指掌,并能较好认知社会的人,那么这样的单一或特殊人就有很大可能培养出比多个人以及多个环境下培养出的人更健全,更有道德规范的人。C考察了纪律的道德功能后,也就是训练儿童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后,涂尔干指出要使儿童服从于规范的规定,就必须使他感受到规范被赋予的道德权威。实际这一点和再宗教社会时期让人们遵守宗教规范很相似,在宗教社会如何让人们遵循宗教规范呐,就是通过宗教仪式,树立起宗教权威,并对违反的人进行惩罚,以此来保证人们对宗教规范的认同与遵守。道德教育也是一样要通过不同的奖惩方式确立起道德的权威。我觉得涂尔干的道德教育和宗教分析虽然内容不同,但是思路是很相似的。
最后是涂尔干的《教育学与社会学》,在这里探讨的是普遍教育的问题。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教育学是对这种活动的认识。教育的作用超越了社会与个人、国家与个人的对立。人是个体存在和社会存在的复合体,而其中的社会存在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在智力、身体和道德方面,社会通过教育在人身上建构起来的新的存在是与人的个体愿望相一致的,教育对人进行的社会化,使得人能参与到社会秩序的维护当中。总之教育与社会是相互呈现的也是相互影响的。


B王斌书点评:严启航的分享围绕《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道德教育》和《教育与社会学》展开,提炼出一个主题,即如何重建道德?第一是要发挥职业群体在道德规范建立中的作用,协调个体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二是从儿童的道德教育入手,重点论述了道德的历史性以及如何培养道德的三要素;第三是要重视教育在社会整合中的作用。整个分享的逻辑主线和条理都比较清晰,为我自己整理涂尔干的道德观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考,在此表示感谢。
关于教育,由于最近在读布迪厄的著作,这里对涂尔干和布迪厄的教育观做一个粗略的比较。从社会整合的角度看,涂尔干的道德教育针对不同成长环境(尤其是家庭背景)下的所有儿童,最终目标都是培养相同的道德规范,培养道德的三要素,使社会成员适应集体生活,保证个体的社会性,因此这里的教育是相对公平公正的。布迪厄的教育是一种再生产,是社会结构和阶级结构的再生产,与社会出身以及资本的代际传递密切相关(具体论述不展开)。因此,表面上不同阶级和阶层的人拥有享受教育的相同机遇,事实上由于在教育场域所处的位置不同,最后所接受的教育存在巨大差异。说白了,教育资源的分配是不公正的,优势资源属于教育场域中的上层,用中国的俗语概括,即“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穷人的后代仍处于底层,精英的后代仍是精英。


(七)A王斌书
道德、集体与社会秩序
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体现在自杀、社会分工、教育、宗教等方面,他在多本著作里多次提到“道德”、“集体”和“社会秩序”,笔者试图从道德和集体的角度,总结涂尔干重建社会秩序的观点。
一、研究背景
工业革命以及法国大革命打破了法国社会原有的平衡状态,旧的规则与规范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而新的规范尚未建立,社会处于混乱失序状态,政治危机、经济危机以及社会危机严峻,而涂尔干试图通过研究,重建社会规范,恢复社会秩序,找到现代国家构成和建设的路径。
二、从道德和集体的角度重构社会秩序
社会失范表现在自杀(社会场域)和社会分工(经济场域)的病态现象上,即某一社会的自杀率迅速增加以及社会分工的三种病态形式(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以及反常的分工)的广泛存在。对于这两种社会失范现象,涂尔干将前者称之为道德上的弊病,将后者归因为原有的道德逐渐丧失了自己的影响力,而新的道德还没有迅速成长起来。涂尔干还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里提出,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共同构成了每个历史时代的公共规范生活,而现代社会面临着严重的道德失范状态,规范性社会生活的恢复需要将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有效结合起来。因此,他认为要想重构社会秩序,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我们自己确立一种道德。
那么,何为“道德”?
回顾历史,涂尔干的研究大都可以追溯到宗教因素,道德观念最初也寓于宗教观念之中,而涂尔干提倡的道德是一种世俗道德,要摆脱神的庇护。他在《道德教育》一书中明确指出,道德是各种明确规范的总体,规定我们的行为,道德就是一套行动规范体系。道德包括三个要素:其一是纪律精神,常规性(意味着社会行动者在同样的情境和确定的条件下重复相同的行为)和权威(意味着发号施令,使社会行动者服从)观念统一于“纪律”这个概念,在这里,道德不只是一个习惯行为体系,还是一个命令体系;其二是个人对他所属群体的依恋,强调道德目的是非个人的,道德行动是超个人的,是利他主义的,也是根据集体利益而行动的;其三是自主或自决,即合乎道德的行动除了遵从规范、忠于集体理想,还必须了解我们行为的理由,为我们的行为赋予一种自主性(规定行为的规范是人们自愿接受的规范)。
为何要培养道德?
法国社会在转型过程中道德败坏,道德是缺位的。一方面,涂尔干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而社会团结是他研究的重要社会事实,他将社会团结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机械团结的基础是集体意识,而道德是集体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械团结的社会,集体的意志代表个体,集体意识表现为对宗教信仰、对神的虔诚,道德披上了神话的外衣,受到宗教的保护。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个体性和异质性越来越强,集体性和同质性越来越弱,个体对于集体的依恋也越来越小,集体意识削减,原有的道德遭到破坏。另一方面,涂尔干提出,群体是道德的载体,即道德源于社会(集体),道德体系的运转需要群体权威的保护。最初凝聚个体的群体主要是宗教、法团和家庭,教会是信奉宗教的个体的结合,是一种道德共同体,规范团体成员的行为;法团从起源发展至职业群体,承载了宗教功能、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其间的集体情感规范着个人;氏族最初以大家庭的形式存在,以与图腾制度密切相关的外婚制为基础,一直到工业社会,家庭的权威规范着个人。社会分工的细化使个体之间、外群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增强,使个体对群体的依恋程度减弱,宗教、政治团体和家庭等集体对个体的凝聚和整合作用越来越小,道德缺乏稳定的群体环境,道德败坏的法国社会处于无组织状态。
对此,如何重新确立一种道德?
首先,站在道德教育和社会化的角度,涂尔干认为公共学校在儿童的道德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培养儿童的道德意识需要学校立足于道德的三要素。在儿童社会化的过程中,明确的规范难以在家庭中严格实施(家庭是一个情感共同体,更多承载的是情绪的发泄和情爱的分享),而“学校有一种能够预先决定儿童行为的完整规范体系”,规定上下课的时间以及课堂上该有的言行举止等,潜移默化地培养了纪律精神。学校是儿童个体聚集的重要场所,为儿童提供班级集体生活,儿童为维护班级荣誉承担起共同的责任,唤起儿童的团结感和群体生活感。而教师是道德的传递者,因相信道德的存在以及自己培养儿童道德的使命而获得一种权威,再通过权威的力量将道德传递给儿童。(如果儿童相信规范,是因为他相信他的老师。他尊重规范,是认为他的老师声称规范是值得尊重的,老师自己也尊重规范。)儿童一旦触犯权威,违反道德纪律,教师可以实施惩罚,及时矫正儿童的行为。
其次,重新培养道德需要营造良好的群体环境,要使各社会群体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政治社会由各种不同的家庭群体和次级群体组成,国家是其最高机构,家庭群体的权威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式微,职业群体的前身——法团也不再适应大工业发展的需要。在民主制下,一方面,个人与国家直接对话,过远的距离、复杂多变的个体只能让国家发现所谓“大多数人”最普遍的观念和意志,不能为社会生活提供实际帮助;另一方面,国家只能紧密地依赖于个体,按委托人的意志,失去自主性,难以形成约束个人的强有力的权威。因此,政治疾病与社会疾病同出一源:缺少能够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的次级组织。地方群体因人口的流动性而不具备稳定性,容易分解,能起到缓冲作用的只能是职业群体。此时的职业群体不同于早期的法团,而是服从中央机构指导的下属机构和地方机构。职业是多样性的,涵盖多个领域,职业伦理也有多元化特征,符合各个工业部门发展的需要。职业群体填补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的真空地带,使国家与社会重新连结,个体由此受到双重道德纪律的约束,一个是规范职业生活的职业伦理,一个是规定了政治社会中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道德。因此,政治国家是奠基于以职业群体为基础的次级群体之上的,涂尔干提出的重构道德秩序的途径是重建职业群体,使个人、以职业群体为代表的次级群体与国家之间形成和谐稳定的关系。一方面,职业群体能够使原子化的个体恢复有组织状态,形成一种职业伦理,约束个人,保证不同职业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职业群体是一种中介环节,而国家超越于次级群体之上,通过控制防止它们在个人之上构成压制性的作用;要想国家不压制个人,则需要次级群体中集体力的约制,达到平衡状态,解放个人人格,以此实现道德政治与社会秩序的重建。
涂尔干重建社会秩序的路径探索对于中国有一定的启发意义。总体而言,涂尔干要解决的问题可以化约为个体的无组织问题,也即要使法国社会走出无组织状态,也就是要在个人与国家之间找到一个过渡地带,重新组织集体或社会。回归中国,传统社会呈现个体——士绅阶层——政府的逻辑链条,士绅群体向上反映民意,使朝廷关注基层百姓的需求,向下传达朝廷的律令,维持了个人、社会以及政府之间的平衡。鸦片战争以后,士绅群体瓦解,国家政权逐渐深入基层,底层利益受损,一度造成社会的混乱。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现了新的组织形态,延续至今且稳定社会的便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大代表群体和社区的结合沟通了个人与国家,个人、社会和国家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B林倩点评:王斌书同学从道德和集体的角度,总结了涂尔干关于重建社会秩序的思想,主要讲了他对道德的定义和道德重要性和如何对道德进行培养,是一个很好的专题梳理。涂尔干期望把职业团体塑造成为支持与保护个人的一种类家庭组织,以免受资本主义、威权国家与虚无主义思潮的摧残,并且强调了重建道德需要注重儿童的教育发展,以及培养良好的群体环境。斌书的主题和我也是非常相似,我也主要是从作为一种维护现代社会团结的集体意识的职业伦理角度来进行讨论。


(八)A林倩
职业伦理——维护现代社会团结的集体意识
宗教是维护传统社会机械团结的集体意识,那么现代社会宗教的世俗替代物应该向何处探寻呢?涂尔干在多本书中都有答案,即职业伦理。涂尔干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一书详细的阐发了何为职业伦理,它的起源、发展以及在现代社会中成为集体意识的优势。“前三讲从法团演进的角度考察了职业伦理的公共精神的社会起源,及其在现代性的形成和发展中所起的奠基性作用,接着从个人和国家关系的角度讨论了政治形式和公共道德的特殊关系,以及职业群体在协调和建构这一关系的过程中所扮演的历史角色。最后涂尔干有关财产权和契约权的历史研究中,深刻揭示了这两种权利的神圣起源,进而批驳了自然权利的学说和功利主义学派有关天赋人权和利益最大的假设。”
1.经济社会的无序源于道德力的缺失
涂尔干并没有对职业伦理做出明确定义,而是从规范入手,指出规范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适于所有相似的人,即对所有的人而言,这些规范都无一例外地同样有效。另一类则并不是建立在我们天生的人性的基础上,而是能够随个体的变化而变化的规范,如家庭义务、公民义务和职业伦理等。因此,规范不仅包含着职业伦理,职业伦理在道德形式上也是一种规范。职业伦理的每个分支都是职业群体的产物,那么它们必然带有群体的性质。一般而言,所有的事物都是平等的,群体的结构越牢固,适用于群体的道德规范就越多,群体统摄其成员的权威就越大。群体越紧密地凝聚在一起,个体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越频繁,这些联系越频繁、越亲密,观念和情感的交流就越多,舆论也越容易扩散并覆盖更多的事物。显然,这就是大量事物都能各就其位的缘故。……所以可以说,职业伦理越发达,它们的作用越先进,职业群体自身的组织就越稳定、越合理。职业伦理的一整套纪律规定着所有功能活动的细节,同时也在强化这种活动。然而产业和等经济的功能却无法满足这一条件。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并不稳定,它们只是偶然地聚集在一起,只与个体有关。因此在这一种职业的所有成员之上,还没有法团可以维持某种统一性。
商业职业缺乏组织的状况,带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后果,在社会生活的整个领域里,根本就没有职业伦理,或者非常初级的。于是出现许多游离于道德领域之外的集体活动,它们几乎完全摆脱了各种规定的调节作用。没有道德纪律的压制,就只剩个体的欲求,这种欲求是无限的且无法满足,因此欧洲社会才会出现危机。
通过追溯法团演进的历史,他指出,法团或法团体系的必要性并非基于经济基础,而是源于道德的理由,惟有借助法团体系,经济生活的道德标准才能形成。
2.作为社会中间组织的职业团体的优势
在个体和国家关系的介绍中,涂尔干指出了职业团体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所起到的连接作用。他认为国家的性质是政治社会,国家自身的意志并不是与个人截然对立的,只有通过国家,个人主义才能形成。而国家的基本义务是促使个人以一种道德的方式生活。但是当国家与个体非常接近时,国家会在个体的支配下衰落,并同时为个体左右,这种近似性也会使国家紧密地依赖个人,因为个人的数量很大,能够随心所欲地改变国家。
所以,政治疾病和社会疾病同出一源,即缺少能够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地次级组织。什么样地群体能够使国家摆脱个人呢?能够满足这种要求的只有两类群体,一是地方群体,二是职业群体。两者相比,职业群体更适于我们整个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向。因为地方群体具有外在的和人为的特点,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它们很容易构成也很容易接替。而职业群体作为个人可以为其奉献一生的永久群体来说,个人总是最紧密地依附着它。因此职业群体作为未来的政治代表制度和社会结构的基础具有较强的优势性和可行性。

B吴娜点评:林倩比较完整的梳理了涂尔干关于职业伦理方面的内容,职业伦理不仅是一种经济规范,也是一种道德规范,从林倩同学的论述中可以知道,产业等经济的功能是不能满足职业伦理发展的要求,职业伦理的推进需要法团的演进,有个问题就是,法团的演进本身不是基于经济基础,而是源于道德的要求,那么它本身的演进可能都是一个问题,又如何去推进职业伦理呢。这里可能就是想到一个经济和道德它们的推动力的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职业伦理,职业伦理对各个职业群体内部比较团结紧密,那么如何保证群体之间的这种团结呢。
对吴娜问题的回应:其实这一点涂尔干在书中并没有明说,尽管涂尔干声称,当前经济领域的无序状态只是社会总体转型的一个例外,但他清楚,经济领域的无序性是传统社会道德结构崩溃的根源,并且不断影响社会有机体。要治疗急剧膨胀的经济领域带来的社会疾病症,就要构建新的道德规范。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并非出自学理研究或国家政策的制定,而是社会本身的自我调节,建立特殊的职业群体作为中介组织,来承担传统群体以往的道德功能。而我个人认为法团演进和职业伦理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过程,经济领域周期性发生的无序性需要职业群体的出现,职业群体的发展本身就是中世纪法团主义演进的表现,职业群体的扩大化必然意味着更加完善,规范性更高的职业伦理需要出现,因此其源头应该还是经济领域的崩溃带来的需求推动职业伦理和公民道德的发展。


主持人总结:今天我们围绕涂尔干主要思想进行了小组的一次论坛。本来还挺担心大家选择的角度相同,内容重复,但完全没有。每个人都有自己侧重的点。吴娜主要围绕《实用主义与社会学》具体谈了涂尔干对实用主义以及理性主义的批判,这是涂尔干实证方法的起点。张艺轲和杨集龙主要是围绕宗教这个话题来谈,《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是涂尔干实证方法的具体运用(通过两位的分析我们也是可以看出来的),两位对涂尔干宗教思想内容进行分享并有很多自己的思考。张艺轲还对涂尔干宗教思想和韦伯宗教思想进行了对比。关于宗教这一部分我们还讨论了“祖先崇拜”的问题。任田甜、叶子龙实际上都梳理了一条线,虽然涉及的书目相同,但是梳理的方式不同。任田甜是以集体整合为起点,进行了倒推,从《道德教育》到《自杀论》再到《社会分工论》,这种倒推呈现了集体整合的必要性。叶子龙和王斌书则都是从道德出发进行了逻辑梳理。从《社会分工论》到《自杀论》再到《道德教育》。这两条线都对我们系统的思考涂尔干主要思想有很大的帮助。我本来是以“涂尔干对现代社会问题的诊断与出路探索”梳理涂尔干著作,但鉴于叶子龙已做了很好的串联,所以我选择了重点分享“如何重建道德”,也算是对叶子龙内容的一个补充。这块实际上也涉及到涂尔干教育社会学的内容。林倩也是在探讨涂尔干道德重建的问题,不过林倩将重点放到了法团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相当于又补充了法团这一块内容。这也涉及到了涂尔干对民主政治的一些分析与讨论,也就是林倩说的“职业群体作为中介的可行性”。
总的来说,最好的是大家都有自己的思考,这次论坛算是一个好的开始,以后论坛继续加油!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Posted: 2021-01-30 10:11 | 2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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