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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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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晨月 读书报告2[更新至2021.04.17]

2021.03-2021.04
书单:
《儒教与道教》
《印度教与佛教》
《古犹太教》

🌈《儒教与道教》
💗近代中国[亚洲]不能发展出资本主义?
有利:虽然有一些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利的因素存在——长期的稳定和国家和平、运河等建设的修筑使用、人口的增长、人们取得土地的自由、迁徙的自由、以及职业选择的自由等等,但是这些有利因素都无法抵消其他因素的较为负面的影响、特别是宗教的影响。
不利:
①儒教和道教的封建保守和传统,以及对帝王的卡里斯玛和等级官僚制的内核,比较之新教伦理,更加缺乏理性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契机。
②对农业经济的重视和针对少数城市居民的租税政策[包括钱币的不稳定和官吏的权力过大、贪污]并不能使得货币经济得到发展。
③城市和行会的发展没有积累充足的资本,包括政治力量、武装力量和经济力量,城市的自治权也不如由宗族管理之下的村落,这也是中央政府行政能力的弱小的体现。
④人民信仰并不是救世主,上帝,而是具有卡里斯玛特质的君王传统色彩的加强。
⑤官僚制:地域的广阔使得中央集权非常有限,难以建立有效的财政统一,因此地方官吏的利益巨大。官方承认极少的官吏,以致他们无法以一己之力统治辖区,需要更多的幕僚。官绅带着整个氏族来到一个陌生地区,只能依靠幕僚,造就权利掌握在幕僚手中。另外官吏的任期也极短,这些都不足以建立有效统一的行政,下属也只将中央的命令当做一种建议,地方权力大。中央最后只能要求官吏辖区税收总额,官吏只能依赖国库的实物俸禄,用金钱打通上下关系,大量地占有和剥削人民的资产。俸禄的结构导致官吏大量敛财并一致反抗改革的传统主义,因为任何对传统经济与行政的干预,都可能侵犯地方官吏的利益。这也是货币的大量流入,反而强化传统主义的原因。
⑥宗族势力大,成为农村地区的管理者,有政治力量和武装力量,不利于经济政策的统一。
⑦法律侵害了中央贵族和地方宗族的卡里斯玛利益,加上传统家长制的阻碍,因此法律无需存在和发挥有效作用。
🌈《印度教与佛教》
      通过描述印度教佛教的发展,最后还是落脚在上本书所说的为什么近代印度、亚洲没有发展出资本主义?
      首先,印度教的种姓制度使得婆罗门这一等级拥有着卡里斯玛特性,这就是底层普通百姓最终桎梏于传统的等级,无法实现等级的跃升的根本原因。这种限制也阻碍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
      其次,佛教则与印度教相反,不会看重等级秩序,而将重心集中于彼岸的救赎。俗人与僧侣的区别在于获得真谛和意义的救赎。
      而在亚洲,人们在日常更多的是关注自己实际生活的利益而不是宗教所重视的彼岸和灵魂,因此就会使得社会生活和宗教产生脱节,宗教对实际生活没有产生较大作用,底层的普通人民也受于压迫束缚没能力去追求宗教理想。

🌈《古犹太教》
    这本书没太读懂,可能理解的较之前更加浅薄。但是也尝试着梳理一下。还是在阐述为什么古犹太教没有发展出近代资本主义。
    首先是讲述古以色列的历史渊源。包括居住地的地形和气候特征导致的聚落组织和居住的不稳定性并在历史上受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影响。以色列的历史经过了很多时期,主要有族长时期、王国时期(所罗门王建立第一圣殿)、被攻陷后又重建第二圣殿、亚历山大大帝占领耶路撒冷后,以色列一直被众多王朝统治直至犹太战争使得第二圣殿结束。
    其次就犹太教本身展开阐述。古以色列的宗教契约有其独特性:不仅是人民在神的庇护下建立关系,更是与神缔结契约,包括与战神耶和华。这种宗教关系就为后面道德与法律、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法律规范社会制度都是建立在宗教的契约关系之上。这样的关系牢固坚定,可以有很强的团结作用。当该契约遭到冲击时,人们便开始有认识的需求了,世界在被理性的认识和理解。除了有耶和华信仰外,还有一些氏族祭祀和一些巴力神崇拜、死者崇拜、星辰崇拜等等,在统一中出现了宗教思想上的分歧当然不被允许,因此耶和华信仰作为主要信仰便会对其他进行打压——将异己铲除。“耶和华是恩威并施的君王,会因子民的过错而惩罚,也会因他们改过而赦免。”而后犹太教的礼仪性隔离会使得犹太民族越发闭塞和不被理解,也是后世犹太人被迫害的一个导火索。
2021.01------2021.03
【读书书目】
《非正当性支配》
《法律社会学》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宗教社会学》
《儒教与道教》(在读)

《非正当性支配》
相对于正当性支配,是指“排除了国王君主的权力,限制了君主权力,由较下层的成员自行建构组织起来的一种政治团体。”
以“城市”为主题,有城市类型的对比,民主制度的对比,政治制度下社会发展的对比等等。
具体说来:首先是①城市本质是经济型的聚落——突出市场性质。市场带来的利益促使城市的发展,使得农村受城市支配,逐渐产生了城市经济统制。其次是②东西方城市对比,影响因素主要是氏族制和传统禁忌。还有就是军事制度。再者是③古代的个中世纪的门阀城市和平民城市的对比。由于主导力量的更替,使得城市类型发生了变化和发展,也产生了理性,产生了制度,法律等等意识形态上的东西,是一种理性化的发展过程。最后是④古代和中世纪民主制的发展对。古代城市之中政治、军事和经济发挥很大作用——古代城邦往往是经济关系划分地位;中世纪则是职业群体发挥作用。
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中也有说到一个道理,一个制度看似又回归了原始,其实不然,它已经在实质上发生了变化。

《法律社会学》
韦伯的核心就在于理性,这本书就是关于法律的理性。法律的理性体现在形式和实质两个维度上,因而法律呈现形式非理性、实质非理性、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四种理想型:
①形式非理性:为了顺当处理法创制与法发现的问题而使用理智所能控制之外的手段,譬如诉诸神谕或类似的方式。②实质非理性:全然以个案的具体评价——无论其为伦理的、感情的或政治的价值判断——来作为决定的基准,而非一般的规范。③实质理性:特质别具的规范(伦理的无上命令、功利的或其他目的取向的规则、政治准则等)——有别于透过逻辑性的通则化(亦即经抽象的意义解明)而得来的规范——对于法律问题的决定理应具有影响力。④形式理性:无论在实体法上或诉讼上,唯有真确无疑的一般性的事实特征才会被记入考量。
2.发展阶段:从原始的源于宗教巫术信仰的形式主义和源于启示的非理性的结合形态,经过源于神权政治或家产制的实质而非形式的目的理性的转折阶段,发展到愈来愈专门化的法学的、也就是逻辑的合理性与体系性,并且因而达到法之逻辑的纯化与演绎的严格化,以及诉讼技术之越来越合理化的阶段。但是,近代的法发展出现了形式理性弱化,法向实质理性与实质非理性回归的倾向。这种由理论所建构起来的合理性的阶段,在历史现实里并不是到处都是依理性程度的顺序整齐地排开,各处的发展之所以不同,是取决于几组对比关系:①政治权力关系的不同,即公权力相对氏族的、司法集会人团体的、身份制的力量;②神权政治的权力相对于世俗权力的权力关系;③对于法律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力量的法律名家之结构上的不同,而此种结构上的不同强烈取决于政治的状况。
3.法律的理性,分开来讲,有几个特点:①规范化和原则化:把决定个案的各种典型理由化约成一个或数个“原则”,此即“法命题”。(分析)
②体系化:对“法律关系”和“法律制度”进行“法学建构”的综合工作,这项工作在于确认:在某种以典型方式发生的共同体行动或共识行为当中,哪些方面是与法律相关的,并且,这些相关的构成部分是以何种毫无矛盾的方式而被认为是受法律所规制的。
将所有透过分析而得的法命题加以整合,使之成为相互间逻辑清晰、不会自相矛盾、尤其是原则上没有漏洞的规则体系,这样的体系要求所有可以想见的事实状况全都合乎逻辑地含摄于体系的某一规范之下,以免事实的秩序缺乏法律的保障。
4.法律理性化的影响因素:①法教育的形式及其教育者;②教育中法律是否与其他学科有所交叉;③教育是否属于阶层教育,是否会陷入被支配的地步。罗马法是一个正面例证。
5.法律与其他方面的关系:法律与政治支配:“无论是教权制的支配者、专制君主或者是民主制的群众煽动家全都面临法律逻辑的抽象的形式主义与他们欲以法律来充实实质主张的需求之间,无可避免的矛盾。”这其中,市民阶层的力量也是很大的,如果市民阶层对理性的法实务表现出了强烈的关注,也就是关心是否能有一种体系化的、毫不含糊的、合于目的理性所创造出来的、形式的法律,这种法律不仅能排除传统的束缚和恣意,并且主观的权力也只能以客观的规范为其唯一的根源。
另外,韦伯将家产制君主下的司法审判分为“身份制的”(讲究形式,具体、非理性,带有特权思想)和“家父长制的”(非形式化的,司法机关重视的是探究实质的真相,而将搜寻证据的程序规则置之度外)两种类型。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围绕经济发展和精神动力[文化]展开。他通过比较东西方国家的不同宗教及其资本主义的现实发展得出结论:新教伦理及资本主义精神是推动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和发展的精神动力,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道德依托和价值呵护。同时,在资本主义发展一定阶段之后,资本主义已经脱离出了新教伦理成为了占据世界的价值体系。
具体来说。首先通过几个方面的西方文明与其他文明的对比,提出:西欧文明是唯一使全社会走向现代化的文明的结论。在这些现代化的领域中,最重要的是西欧发展了资本主义,使之成为了“现代社会中最决定命运的力量”。韦伯定义的资本主义并不是现代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而是在发展初期,依托资本主义精神的资本主义,是以和平的形式利用交换机会谋取利润。资本主义的核心是理性,在韦伯看来,尽管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诸多非理性的行为,但理性仍然是区别资本主义经济行为和前资本主义经济行为的依据,非理性行为只是理性的程度问题。
    1.新教徒的职业地位高且多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但是,相对于天主教,新教则有更加严密的宗教控制,同时也存在这经济理性主义的倾向。在新教徒中,对于宗教的虔诚和追求利润的经济手段是共同存在的。因此,可以提出推论:新教伦理是否对资本主义精神产生影响?
    2.资本主义精神的核心不仅在于追逐利润,还包含有保持勤俭的生活。资本主义企业家在赚取了利润之后,并没有用于自身的消费,而是将利润投入到再生产总从而推动了事业的发展,也就带动了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且,资本主义精神[价值观&职业观]理性发展是受新教伦理影响的。
    3.新的伦理观:个人道德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以履行世俗实务的义务进行评价。而这样的新教伦理就形成了职业道德的概念,这对于资本主义发展十分重要。
    4.禁欲主义:新教徒自我监督并奉行禁欲主义,这种伦理演化成通过努力的工作并约束消费享乐只为了社会的理性化组织的利益服务。
    5.劳动:在禁欲主义下的新教伦理下,劳动成为了禁欲的一种途径,虚耗时光和不劳动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传统的观念认为财富使人懈怠,但是在禁欲主义下,工作是虔诚的表现,富人即使拥有财富也必须工作。这样追求财富只要不用于挥霍就是合理的就成为了一种新教伦理。
    在这种背景下,一种新的资产阶级伦理就形成了:资本主义企业家是上帝的选民,受到上帝的祝福;只要自己外表得体,行为没有污点并合理的使用财富,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收到财富的支配,这是一种责任。同时,新教伦理下大量的敬业的劳动力也成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在本章节的最后,韦伯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由于敬业努力的职业观和禁欲主义的影响就加速了财富的累积,财富的累积容易使人们放弃禁欲主义走向功利主义,于是宗教褪去,资本主义占据世界,我们全部处于这种功利主义伦理的支配之下。

《宗教社会学》(宗教与政治、经济)
“如果要简洁地以一名话描述出所谓世界诸宗教的主要担纲者,那么,可以这么说:儒教,维持现世秩序的官僚:印度教,维持现世秩序的巫师;佛教,浪迹世界的托钵僧;伊斯兰教。征服世界的武士;犹太教,流浪的商人;基督教,流浪的职工。”
韦伯认为各类宗教的基础都是巫术信仰和崇拜,但是韦伯认为巫术是受自然法约束的,并不是超验的,所以后面会与制度[官僚制]有关。这也就意味着,也许中国古代的宗教无法产生出资本主义或者佛教无法产生资本主义。而基督教与现实社会融合的最好,后来超越家庭集权的社会结构,拓展为一种“爱邻人”式的团契类型,所以它具备更熟健的理性法则,可以产生资本主义。
官僚阶级一般而言也不太在乎宗教。这是由于其本身是理性主义的。只有当宗教成为社会秩序的一个要素或法律规制的一个要项时,才会有所重视。资产阶层通常都是最为虔诚的人,而此种虔诚之前对于资本主义的兴起以及逐渐强调宗教伦理的时候,才发扬起来。这时候,宗教常常被利用来正当化社会上层的地位。
因此,韦伯讲宗教,并不只是单纯讲宗教,而且为了理清宗教和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和相互作用,以及宗教对各个时期、各个社会发展的影响。
2020.12-2021.01
《经济与历史》
《支配的类型》
《支配社会学》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在读)
《社会科学方法论》

《经济与历史》
社会行动、关系与团体、理性化
《经济与历史》选自《经济通史》,韦伯是用历史的角度来诠释经济的历史,以时代为线索,从前资本主义时期到资本主义时期,进行着全面的分析。
  而《支配的类型》中,韦伯设定了三种支配类型:理性的基础、传统的基础、卡理斯玛的基础。即确信法令、确信渊源悠久的传统、以及个人超凡的、神圣的权威。
  这里特别是后一点是韦伯理论的重点之一,这就是个人威权独裁,说得好听是个人崇拜,不好听就是受虐性格了。有些意思,但极难理解。
一、概念
1.经济史的概念:
经济行为
经济团体
交换——经济行为的手段、目的(偶然交换、市场交换;自然交换、货币交换;货币的可计算性)
经济统制团体:管理团体经济统一体构成的集团、计划经济)、统制团体(经济独立体自我约束并统筹管理经营)
经济的功用编制——职业编制
劳动
2.共同体的经济关系
团体结构与经济利益:团体社团因排他性和封闭性会带来一些经济价值和经济关系,但有时也存在相互对立的现象——为数极多的团体皆有附带的经济利益。
团体满足其需求的类型和经济形态:①集体式自然经济的庄宅型(个人劳务全体平等);②市场导向的贡纳(强制税费);③盈利经济型(产品和服务的利润);④赞助型(自愿赞助);⑤特权化的负担分配(特权决定捐献和劳务;阶级身份赋役制)。
影响
共同体中的重商主义
行会&城市
二、前资本主义制度
原始的占有形式并不仅仅有经济考虑,还有宗教氏族巫术等。土地的占有形式分为:①子女和氏族占有;②父系家族或团体占有。
个人所属团体包括:家族、氏族、巫术团体(图腾氏族:与母权制相关)、部落团体或马克体(经济意义)、政治团体等。个人也依赖人身领主、庄园领主和司法领主。
领主处分权包括对土地、对奴隶关系、对政治权力的占有。
庄园制度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被崩溃和瓦解。
行会:手工业者按照职业种类而专门话化的一种组织,对内要求劳动的规制,对外要求独占。
工场生产:分离的小工场;作坊:不自由的工场经营
工厂条件:大量和稳定的需求;货币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成本低。象征着劳动集中,比奴隶经营付出资本少。工厂的形成与政治制度有关联。
商业:起初受宗教惯习的影响。后面出现了领主、军侯自营商业。计算、簿记、信用、资本…
商人行会出现:城市行会(监理工商业制度的商人团体)、作为征税单位的行会。
货币:法定支付手段+一般交换手段+积聚财富的手段。
三、资本主义时期:
近代资本主义产生的条件:合理的资本计算制度——生产手段、市场自由、合理技术、法律的管理、自由劳动力、经济生活的商业化(投机的重要性被强化)。
工业技术的发展:煤铁的应用和机械化、劳动力、技术…都是影响因素,包括战争。
合理国家需要法律——机械化可计算的法律。
重商主义:即为资本主义盈利观点之于政治的表现,代表了近代权力国家的发展。
资本主义精神(理性精神):资本主义发展条件:地理因素、战争、奢侈品的需求——归根结底为理性的发展。而巫术、宗教的因素很显然阻碍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四、城市
经济概念:市场中心——拥有一个市场构成聚落的经济中心,经济中心分为庄宅和市场。
分为:消费者城市、生产者城市、商人城市。
政治—管理概念:聚落可以被认为是城市,它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与村落不同,收税原则就不同;还有一种是城市是要塞的特征。
古代城邦&中古城市:中古城市存在行会与贵族的斗争(政治权力的剥削、财政的压迫、公地分配不均)以及行会城市、后期则为雇主与职工之间的冲突;古代城市存在农民与贵族的斗争(侧重经济方面,土地、财产、政治地位、公共事务分担方面)以及农民自卫责任。封建关系从个人侍从与部落酋长(国王)的隶属关系开始。
市民为特定城市的经济性的市民概念。
《支配的类型》+《支配社会学》
支配的定义为: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的(或所有的)命令的可能性。每一种真正的支配形式都包含着最起码的自愿服从之成分。也就是对服从的利害关系的考虑,而这种考虑可能是因为别有用心,也可能是基于真心的诚服。成员对支配者的服从,可能是基于习惯,可能是由于感情的连系,可能由于物质利益,也可能由于理想性的动机。作为支配的基础,单靠习惯、个人利害、纯感情或理想等动机来结合仍不够坚实。除了这些之外,通常还需要另一个因素,那就是正当性的信念。
支配的三种纯粹类型:
①理性的基础(法理型):确信法令、规章必须合于法律,以及行使支配者在这些法律规定之下有发号施令之权利。【官僚制:中国的官僚制并不是这种意义上的,因为没有摆脱传统,所以是家产官僚制。西方由家父长制变为家产制】
②传统的基础:确信渊源悠久的传统之神圣性,及根据传统行使支配者的正当性。
③卡理斯玛的基础:对个人、及他所启示或指定的道德规范或社会秩序之超凡、神圣性、英雄气概或非凡特质的献身和效忠。
由于卡理斯玛支配是“超凡”的,因此它与理性的、特别是官僚型的支配尖锐对立。它也和传统型支配对立,以上支配属于日常的支配形式,卡理斯玛支配则于此完全相反。官僚支配受到理智可解之规则的限制,官僚支配特别理性;而卡理斯玛支配则在这层意义上特别非理性,因他不受任何规则限制。传统型支配也受到规则的限制,可是卡理斯玛支配在其所宣示的领域中,根本弃绝传统。因此,卡理斯玛支配是一种特别革命型的力量。
法理型支配(官僚制性质)、传统型支配(听命行事的服从是传统规则:长老制,家产制等)、卡里斯玛型支配(君权神授的意味明显)
关系:
法理型和传统型,都是遵循日常轨道发展,而卡里斯玛则是要颠覆现有的秩序,将人抛入一种断绝历史关系的绝境中,在没有根基的状态下重建生活的秩序,这时需要拥有战功或神启的领袖带领人们重建秩序,卡里斯玛的“即事化”会成为神圣传统的隐秘开端。
封建制到官僚制的转变:
西方的封建制有两个特点:相对于近东的封建制,它有来自扈从制的恭敬因素和人身性的忠诚关系;相对于日本的封建制,它有俸禄产生的庄园领主结构和相对稳定的封地。传统因素的强大是阻止官僚制转变的关键所在,推翻传统就需要卡里斯玛支配发挥作用。
卡里斯玛是一种危急时刻的反传统力量,卡里斯玛的日常化会对这种力量有所削弱,但是仍然通过不同方式保留下来,扈从制就是这种保留的表现,扈从会在卡里斯玛团体(比如政党、僧侣团体)中推行卡里斯玛式的教育,确保卡里斯玛资质长久流传,“纯正的卡里斯玛教育应与官僚制之要求的特殊专业训练,正好极端相反。位于两者之间的,换言之,针对卡里斯玛重生的教育与针对官僚专业知识的理性教育之间的,是以‘陶冶’——为目的的所有教育类型”。要注意到,卡里斯玛的日常化有两个道路,一是复归传统,二是“理性化”。两者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卡里斯玛因素彻底被传统吸收可能是中国官僚制的常态,而西方留下的扈从群体则把卡里斯玛因素“理性化”。这种“理性化”的深刻意义在于卡里斯玛建立了一种能够持久对抗传统的力量,将转瞬即逝的卡里斯玛支配改造成一种持续不断的革命进程,“反传统”在个意义上成为了“新传统”,这就是西方封建制中突破权威的关键因素。
但是,卡里斯玛领袖之后的发展,并不在韦伯的重点中,他们是否会对制度进行破坏,又是否形成独裁并不是韦伯的关注点。
[ 此贴被周晨月在2021-05-16 10:58重新编辑 ]
Posted: 2021-01-30 12:31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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