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单:《资本论》第二卷 《资本论》第三卷(在读)
总结:《资本论》第二卷,资本的流通过程
《资本论》第二卷继第一卷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之后,紧接着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资本的流通过程并不是只指微观的资本的流通期间,而是从一种动态的角度考察资本主义的再生产,也就是说,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得出了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找到了资本增值的奥秘,同时,马克思也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顺利进行,剩余价值不断积累和创造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延续性,而第二卷就是在探讨资本主义生产是如何延续不断的进行的,也就是单个资本是如何循环,如何周转以及社会总资本如何再生产和流通。
本次总结主要总结资本的循环、资本周转和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
资本的循环
资本的循环是指产业资本在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个形式上不断执行职能从出发点复归到出发点的循环过程。货币资本循环的公式是G—W—…P…W’—G’。货币资本循环既是产业资本循环的一种特殊形式,又是其最一般最典型的形式。货币资本的循环由预付资本出发,经过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而进入生产阶段,于是转变为生产资本的形式,生产的过程既是补偿预付资本价值的过程,也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其结果是一个包括剩余价值的商品,生产的结束意味着商品进入流通的阶段,产业资本变成商品资本的形式,商品的出售便使得货币回流和剩余价值的实现。货币资本的循环体现为生产阶段是资本循环的中介。生产资本的循环体现为商品的流通过程是资本循环的中介,生产资本循环的公式是P...W'—G'—W...P,它表示商品的及时售出是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关键一环。商品资本的循环公式是 W'—G'—W...P...W',它与前两个资本循环的区别是其起点是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而不是有待增殖的资本价值。
资本周转
资本周转是指不断重复、周而复始的资本循环过程,资本的循环,不是当作孤立的行为,而是当作周期性的过程时,叫做资本的周转。资本必须在运动中才能实现其价值增殖,这种运动不能孤立地循环一次便停下来,而必须持续不断地周期性地进行。资本周转是指在各种形式的资本运动和相继更替中,一定量的资本怎样同时分成生产资本、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这些不同的形式,以致不仅这些形式互相交替,而且总资本价值的不同部分也不断地并存于这些不同的状态中,并执行职能。
资本周转时间包括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不同的生产部门,由于生产条件和流通条件的不同,资本周转时间的长短也各不相同。假定U表示“年”这个时间单位,用u表示一定资本周转一次所需要的时间,用n表示资本一年内的周转次数,资本周转次数n=U/u。
马克思为了考察不同形式的生产资本的周转的差别,将生产资本又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是指投在劳动资料上的不变资本部分,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流通:进行流通的,不是它的实物形式,而是它的价值,它的价值的流通是逐步地、一部分一部分进行的即逐步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产品中去,作为产品价值的一部分而流通;没有转移、从而没有参加流通的价值部分,则仍然固定在它里面。因此,固定资本的周转具有独特性,固定资本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部分随着商品的出售,而转化为货币,逐步地、一部分一部分地从流通中周转回来,这部分价值先以货币储备金的形式逐渐积累起来,只有到它寿命完结,价值全部转化为货币,并由货币再转化为新的劳动资料,进行实物更新时,固定资本才完成了它的一次周转。流动资本是投在原料、辅助材料和劳动力上的生产资本部分,流动资本的周转过程是:随着生产的进行,把自己的价值全部转移到产品中去,随着产品的出售,全部转化为货币,从流通中返回,并且按照生产需要的数量,通过购买再转化为商品的生产要素。至于劳功力,它在执行职能期间,并不转移自身的价值,而是创造出一个与它自身价值相等和大于自身价值的新价值,同时加到产品中去,随着产品的出售而全部转化为货币,为了生产的连续进行,一部份货币资本再转化为劳动力。此外,马克思还分析了劳动期间、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等对资本周转的影响。劳动期间是影响资本周转速度和预付流动资本量的重要因素,劳动期间越长,资本周转速度越慢,资本的预付时间就越长,预付流动资本的需要量也越多。劳动过程中断、劳动对象受自然作用的时间会增加资本周转时间,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会增加流动资本的预付量。生产储备数量越大,资本的周转速度就越慢。
马克思还考察了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周转时间包括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当原先预付的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进人流通时间时,为了使生产过程能够连续地进行,必须追加资本,以填补流通时间引起的生产空隙。劳动期间等于流通期间,两个资本会互相交替,一部分处于生产期间,一部分处于流通期间,不会有资本游离的现象,而当二者不一致时,会有一部分资本以货币资本的形式周期性游离出来。此外,年剩余价值率与周转次数成正比。在简单再生产中,剩余价值的货币化由资本家的个人消费实现,再扩大的再生产中由节约流通货币量,追加金的生产和进口等实现。
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
社会总资本作为单个资本的总和,它的运动是把社会上全部单个资本的运动都包括在内。不仅包括资本的流通,而且也包括不形成资本的一般的商品流通。正因为社会总资本的运动不仅包含生产消费和资本流通,而且包含个人消费和不形成资本的一般商品流通,所以,考察社会总资本的运动时要以商品资本循环(W'—G'—W...P...W')的公式为基础,从社会总资本在一年内执行职能的结果,即社会在一年内提供的总产品W'出发。总产品既包括补偿资本的那部分社会产品,也包括由工人和资本家消费的那部分社会产品,只有研究总产品的每一个组成部分如何从价值上和物质上得到补偿,才能说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过程,认识社会再生产的条件。
马克思把社会总产品,从而把社会生产分成两大部类,即具有必须进入或能够进人生产消费的形式的商品—生产资料,具有进人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的形式的商品—消费资料,前者是第Ⅰ部类,后者是第Ⅱ部类。两个部类的产品价值上同样由不变资本c、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三个部分组成,也就是说两个部类的产品在再生产的过程中既要再生产出预付资本的价值部分即价值与投入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等的商品部分也要再生产出一个剩余价值部分的商品。第Ⅰ部类的价值中的不变资本部分只能作为资本使用,在物质上要由生产资料来补偿;第Ⅱ部类的价值中的可变资本部分却要作为工人的收人用于个人消费,剩余价值部分至少有一部分作为资本家的收人用于个人消费,这些价值部分在实物上要由消费资料来补偿,这就产生了在两个部类之间进行交换的必要性。交换不是直接的以物易物,而需要借助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因此再生产也需要资本家有一定的货币贮藏,作为潜在的货币资本,在商品流通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资本家预付的货币会随着商品的卖出而回流到资本家的手中。
社会总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即是规模不变的再生产,表现为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的剩余价值全部用于消费资料的消费,因此社会总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再生产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1)第Ⅱ部类可变资本和资本家的剩余价值部分必须用于消费资料的消费,在第Ⅱ部类内部进行交换;(2)第Ⅰ部类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必须用于消费资料的消费,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必须转化为生产资本的形式以弥补已经耗费的生产资本,因此两个部分需要相等,这两部分社会产品需要在两大部类之间进行交换;(3)第Ⅰ部类的不变资本只用来补偿该部类消耗掉的生产资本,则在第Ⅰ部类内部进行交换。因此,也就满足以下三个等式:(1)Ⅰ(v + m)=Ⅱc; (2)Ⅱ(c+v+m)=Ⅰ(v+m)+Ⅱ(v+m);(3) Ⅰ(c+v+m)=Ⅰc+Ⅱc.第一个公式是简单再生产进行的基本条件,反映了简单再生产条件下两大部类之间最基本的比例关系。也就是说,第一部类的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部分刚好可以补偿第二部类的不变资本部分,也就是既能满足第Ⅰ部类资本家和工人的个人消费需求也能满足第Ⅱ部类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本需求;第二个公式指两大部类的所有可变资本部分和剩余价值部分均用于消费资料的消费且恰好补偿第二部类的生产;第三个公式是指第Ⅰ部类恰好为两大部类生产再生产所需的所有生产资料,补偿两大部类生产资料的耗费。除此之外,在第Ⅱ部类内部的交换中,必要生活资料部类(Ⅱa)和奢侈品部类(Ⅱb)之间也需保持一定的比例,满足(Ⅱb)v<(Ⅱa)m,即投入奢侈品生产的可变资本必须小于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资本家的剩余价值,因为b部类的工人只会购买必要生活资料,而a部类的资本家必须要消费一部分必要生活资料。因此当生产的奢侈品的比例越高,再生产的运行就越依赖资本家的挥霍。
固定资本的补偿问题
马克思指出,由于固定资本在实现物质补偿以前先要实现其损耗价值的补偿,提取和积累折旧基金,因而会破坏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为了保证固定资本的补偿顺利实现,第Ⅱ部类不变资本的这个固定组成部分,即按自己的全部价值再转化为货币,因而每年要用实物更新的固定组成部分(第1部分),应该等于第Ⅱ部类不变资本中另一个固定组成部份的年损耗,也就是等于以旧的实物形式继续执行职能,而其损耗(即转移到所参与生产的商品中去的价值损失)先要用货币来补偿的那个固定组成部分的年损耗。如果两者不等,就会出现货币过剩、商品不足或商品过剩、货币不足的问题,不仅固定资本的补偿不能顺利实现,而且还会在不变资本中固定资本要素和流动资本要素之间产生不平衡,简单再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
扩大再生产不同于简单再生产的地方,在于剩余价值并不全部用于资本家的个人消费,而有一部分用于积累,转化为新的资本。要进行资本积累,使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首先要有先于实际积累的货币积累。在总产品中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后要先在货币形式上作为潜在的或可能的货币资本贮存起来,即先从事货币积累。此外,积累起来的资本化的剩余价值要能在市场上购买到追加的生产资本的要素,即追加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货币积累只能是资本家只进行价值补偿而不同时进行物质补偿,即只卖不买的结果。马克思分别考察了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的积累,第Ⅰ部类的货币积累通过第Ⅰ部类一部分资本家A、A’A”等的单纯的卖与B、B’、B”的买实现平衡,一部分资本家积累货币,另一部分资本家扩大再生产购买所需的生产资料;第Ⅱ部类的货币积累通过第Ⅰ部类的A、A’A”等资本家单纯的卖与第Ⅱ部类的资本家B、B’、B”单纯的买来实现,从而在第一次扩大再生产时,第Ⅱ部类会出现相对的生产过剩,在这之后通过第Ⅰ部类的扩大再生产所雇佣的更多的工人进而多预付的可变资本所转化的消费资料的消费来扩大再生产。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为Ⅰ(v + m)> Ⅱc .第Ⅰ部类的可变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之和必须大于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价值,为扩大再生产提供可追加的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实现的平衡条件:Ⅰ△v=Ⅱ△c,即第Ⅰ部类增加的可变资本必须与第二部类增加的不变资本相等。
感想:收拾心情,转变态度,继续前行。 本月书单: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卷在读)
资本论主要研究的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规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也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马克思在第一卷中对资本的生产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构建了一整套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理论范式。资本论的第一卷的主要脉络为:商品和货币理论,货币向资本的转化,绝对剩余价值学说与相对剩余价值学说以及资本的积累过程。
商品和货币理论
商品和货币理论的核心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劳动价值论,即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实体。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和土地是财富的两个原始要素,劳动是人类在自然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创造价值的过程,“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化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马克思认为商品具有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具有二重性,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使用价值指的是商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物质呈现形式,是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量指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地变动,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地变动。不管是商品的定义,还是价值、使用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马克思都是从社会的角度来进行的一种抽象的定义,而不是对日常生活中现象的归纳。商品的生产是以交换为目的的,在资本主义的生产体系中,交换是关键一环,只有实现交换才能检验商品的使用价值,进而才能推动整个商品流通体系的循环。只有在交换中,商品的有用性才能得到检验,商品流通体系的发达程度直接关系到商品生产的发达程度。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交换要符合商品的价值规律,即符合等价交换的原理。因而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对立的商品就会呈现为两种不同的价值形式,即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在商品流通体系当中,慢慢的演化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当一个商品垄断了一般等价物的功能之时,就产生了货币。货币因此成为了简单商品流通的中介,即W—G—W。货币一般来说具有五种职能,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货币贮藏、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等职能。
货币向资本的转化
在简单商品流通当中,即W—G—W的过程中,货币充当着一般等价物的职能,是商品流通的中介,而在作为资本的货币流通当中,即G—W—G的过程中,货币却转化为了资本。在简单商品流通当中,最后以商品的消费作为结束,因此商品的流通体现为为买而卖,在货币流通当中,最后以货币的流回作为结束,这表现为为卖而买。在为卖而买的过程中,准确来说是贵卖贱买的过程中,货币拥有者追求的是货币的增殖,而不是追求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货币也就具有了资本的性质。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和货币的区别在于二者拥有不同的目的,货币只是作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而存在,而资本却永远追求的是增殖。之后,马克思考察了资本的生产过程,即资本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货币要实现资本增殖是如何可能的?马克思认为,在单个的交易过程中,资本可以通过商品贸易、高利贷等形式出现,即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即货币可以通过打破交换的价值规律的形式实现资本的增殖,但从整个社会来看,货币只是改变了分配格局,而没有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剩余价值。那资本是如何产生的呢?
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学说
马克思认为要产生资本的话,就需要有剩余价值的生产,因此剩余价值部分可以满足资本家的个人消费,而资本家的原有货币则可以作为资本不断在商品流通中进行循环。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剩余价值是如何产生的?马克思认为,商品的生产过程会不断将原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的商品上去,因此生产资料无法实现商品产生剩余价值。因此,资本家只有在购买一种特殊的商品,即劳动力的情况下才可以实现剩余价值的生产,因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本身具有创造价值的属性。在简单商品流通中,商品的交换规律是等价交换,因此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时,需要付给劳动力的价值相等的价值,即满足劳动力再生产所需的必要生活资料。而劳动力在完成再生产所需的与必要生活资料相等的价值的生产之后,还可以继续生产,因此剩余价值也就生产出来了,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即是指在工作日中完成劳动力价值再生产之后生产的价值。在生产的过程中,由于生产资料的价值可以得到转移和保存,因此其价值具有不变性,马克思将其称为不变资本,相对的,将劳动力称为可变资本,劳动力即是剩余价值的来源,因此剩余价值率即为剩余价值m与可变资本的价值v的比率,即m/v。剩余价值率是衡量劳动力剥削程度的重要指标。
在绝对剩余价值之外,马克思提出了相对剩余价值的概念。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日的长度既定的情况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可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提高劳动强度,即通过提升劳动的内涵量的方法得到。
资本主义生产的不断发展,也就不断提升着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首先,协作提升了劳动生产力,协作作为一种集体力使得生产力实现了1+1>2的结果。其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每一次革新,都实现了生产力的大幅提升。由家庭手工业向工场手工业再向机器大工业的发展中,除了社会分工的改变,也使得社会生产力有了极大提升。与此同时,由于不变资本的增加,因此在预付资本不变的情况下要提升剩余价值率,就必须减少可变资本的投入,从而在机器大生产时代出现了工人大量地被抛出工厂,以及出现妇女、儿童、非熟练工对成年男工的替代。
资本的积累过程
单个资本的流通过程为,一个货币额转化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然后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出售商品,换回货币,然后再投入资本流通中。单个资本经过一次完整的循环,便可以产生剩余价值,如果剩余价值完全由资本家自己消费,那么便没有追加资本的产生,这便是资本的简单再生产的过程。因而没有实现资本的积累。因此,要实现资本的积累必须要将产生的剩余价值形成追加资本投入生产过程中,从而实现规模扩大的资本主义生产,这样便能不断的产生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而实现资本的积累。
与资本积累同时,在竞争和信用的作用下,会发生资本的集中,也就是实现资本由多个资本家向一个资本家的转移。大资本家消灭小资本家,金融资本家崛起。
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
资本构成不变时,对劳动力的需求随积累的增长而增长。资本的构成,即资本的有机构成,即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技术构成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资本技术构成即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量的比例,价值构成即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资本构成不变时,资本积累的绝对运动反映可供剥削的劳动力数量的相对运动。资本积累的增长,意味着追加资本的增加,也就意味着追加劳动力的加入。当资本积累超过增加劳动力的数量时,劳动力价格提升。
资本积累过程中,资本的可变部分相对减少。资本的积累和集中,从而使得每一次追加资本加入生产过程中都会增加不变资本的部分,减少劳动的相对需求以此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剩余价值率。
相对过剩人口的累进生产。在资本的加速积累过程中,不断降低着资本的可变资本部分,从而就不断地提升着劳动生产率,以及实现妇女、儿童、非熟练工向熟练男工的替代,从而也就不断地增加相对过剩人口。
资本的原始积累
资本的原始积累始于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的分离,原始积累不过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进程。因此,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就表现为血腥的对劳动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如英国的圈地运动和对农民房屋的清扫等。
资本的原始积累的过程,即是创造自由劳动力的过程,也就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奠定了社会基础。
书单(12.9-1.18):
《古犹太教》
《宗教社会学》
《宗教与世界》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
《资本论》(第一卷)在读
韦伯的宗教社会学
看完了韦伯的宗教社会学部分后,对韦伯的阅读就告一段落了,至此,韦伯似乎变成了我的老朋友,事实上又更像是一位长者。在阅读的过程中,理解韦伯的思想是重点和难点,与此同时,韦伯的观点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我。特别是韦伯所推崇的理解的方法,着实让我深有收获而感同身受。
一段小的感受之后,现在开始梳理梳理韦伯的宗教社会学部分。其实也没有这么大的雄心,想给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做一个全面的概述,这样的工作以我现有的功力,实在是有点难担大任,而且这样的一个工作应该至少是一篇专著了吧。也不是妄之菲薄,在阅读完韦伯之后,急忙转到马克思,在这之前却没有给韦伯做一个恰当的注脚,导致现在有些东西又没有那么清晰了,这也算是一个教训吧。因此,对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梳理,我还是想更多的放在对韦伯的整个思想脉络的理解上。
首先,简要说一下韦伯的宗教社会学在韦伯的整个学术研究中的地位。众所周知,宗教社会学是韦伯晚年研究的重点,也是其未完成的部分,这也确实让人觉得可惜。因此,可想而知,韦伯是非常重视对宗教部分研究的,那宗教部分到底在韦伯的研究脉络中处于什么位置呢?我觉得,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是韦伯研究的各个部分中较为独立的一个部分,独自发挥着对韦伯的整个思想学说的支撑作用,与此同时,在韦伯的核心观点之下,韦伯的宗教研究又和他的整个思想脉络紧密相连,共同支撑起人类社会共同体行为的意义勾连。韦伯认为:“直接支配人类行为的是物质与精神上的利益,而不是理念。但是由‘理念’所创造出来的‘世界图像’,常如铁道上的转辙器,决定了轨道的方向,在这轨道上,利益的动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类行为的动力在于物质和精神的利益,而决定方向的却是理念。对应韦伯的整个思想研究脉络,可以这样理解,人类社会的理性化过程或资本主义社会理性化的过程由两个方面决定,一方面理性化的动力在于社会自身的利益,也就是各种社会行动的利益;另一方面,理性化的方向由理念决定,也就是资本主义精神。资本主义精神是在一种带有伦理色彩的生活样式准则下指称的。因此,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重点在于分析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分析世界诸宗教的共同体行为对其他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的影响。韦伯极力想探求的是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的差异性,通过对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的比较从而得出为什么资本主义精神产生在宗教改革后的西欧。因此,如果说韦伯的研究主题是人类社会的理性化,那么韦伯通过对支配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经济行动与经济史的研究,得出了人类社会理性化的一般条件,就像是将一堆零件组装成了一件机器,然而问题是西欧是如何让这些条件开始起作用的,就像是如何让这台机器发动起来,这就是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因此,资本主义精神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前提,也是西欧资本主义社会迅速发展、文明迅速进步的重要前提。
因此,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为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韦伯通过对中国的宗教、印度的宗教、伊斯兰教、古犹太教、基督教等世界主要宗教的研究,主要分析了这些宗教的经济伦理,进而进一步明确了世界各文明发展方向不同的因素所在,也进一步证实了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因素,从各方面归纳了人类社会理性化的一般因素。
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研究旨趣在于宗教共同体行动的条件与效应,从宗教行动本身的意义这个视角来了解宗教行为。韦伯认为有宗教或巫术的因素所引发的行动之最基本的形式,是以此世为取向的,宗教与巫术动机下的行为是理性的,因而是可以理解的。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并不是宗教现象的本质,而是因宗教而激发的行为,一种根据日常目的,以意义为取向的行为。社会学家必须致力于理解宗教行为对其他领域,诸如伦理的、经济的、政治的或艺术等领域的活动之影响,并且明白确认出各个领域所秉持的各种异质性的价值之间所可能产生的冲突。重点在于宗教行为对于伦理与经济的影响,其次则在于对政治与教育的影响。
从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成书内容来看,韦伯的宗教社会学的内容可以主要包括:宗教的发展过程,宗教类型,宗教的担纲者,宗教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宗教与既有共同体、经济事项(非现世爱的原则与现代基于企业经营的经济生活的理性化之间的对立)的紧张性,宗教与政治因素的紧张性(政治与同胞爱的敌对、宗教与国家的关系、救赎宗教在理论上的普世救赎主义与政治行为的个殊排他主义的不兼容),宗教与艺术之间的紧张性(宗教与艺术基本的亲和性,为艺术而艺术的观念与宗教的否定被造物崇拜的矛盾),性爱与宗教的紧张关系(性爱与巫术狂迷的亲和性,性爱升华为恋爱与宗教的竞争),宗教与知性的紧张性(宗教的知识优势,宗教与科学的矛盾)。
韦伯对宗教的发展过程所做的描述可以大致概括为:精灵信仰、象征符号——巫术性宗教——发展出禁忌——信仰理性化——信念宗教、救赎宗教——发展出教会或宗教共同体永久组织、传教——宗教共同体官僚化——经典、神圣知识的传播与解释——传道与司牧信仰。
从担纲者的角度,韦伯认为世界诸宗教的担纲者分别为:1.儒教是俸禄阶层——具有文书教养且以现世的理性主义为其性格特色者——的身份伦理;2.古印度教的担纲者是一个具备文书教养的世袭性种性阶层,他们并不出任官职,而是担负起作为个人及群体之礼仪、灵魂司牧者的功能。他们形成一个阶层分化为取向的稳固中心,并形塑出社会秩序。3.佛教的宣扬者是沉潜冥思、拒斥现世、离弃家园、流转四方的托钵僧。只有这些托钵僧才是成色十足的教团成员,其余皆为宗教价值较低的俗人:亦即宗教意识之客体而非主体。4、伊斯兰教在初期时,是个进行征服世界之战士——训练有素的圣战士骑士团——的宗教。与十字军时代的基督教翻版相较,他们只缺性的禁欲。不过到了伊斯兰教中世纪,冥思、神秘的苏菲派,在平民阶层的狂迷法师的领导下,至少取得与伊斯兰教主流分庭抗礼的角色。5、自从犹太人在巴比伦之囚后,犹太教就是个市民的“贱民民族”的宗教。中世纪时,犹太教转而由一个受过犹太教特有典籍与礼仪之教育的知识阶层来领导。此阶层代表的是一个愈来愈无产化、理性主义的小市民知识阶层。6、基督教——无论是古代、中世纪还是新教,它始终不失其为独具一格的都市的、尤其是市民的宗教。
韦伯的另外一个重要观点就是禁欲新教与资本主义精神的亲和性。韦伯认为,宗教改革后的清教发展出了一种禁欲的生活样式,这种禁欲的精神发展出了一种理性的资本主义精神。清教在宗教改革后,由于上帝预选说和秘密告解的取消,使得清教徒产生一种确证自己处于救赎状态和免于被造物圣化的动机,因此发展出一种禁欲的生活样式和天职观,即在尘世的工作即为增进上帝之荣耀,以此确证自己处于被救赎的状态。在这种禁欲的生活样式和天职观之下,市民阶层从而努力工作并减少奢侈的消费,不断进行再生产,从而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扩大,从而促使西欧资本主义不断发展。
书单:11.10—12.9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法律社会学》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韦伯经济与法律部分
从人类社会理性化的过程来看韦伯的作品的内容,可以尝试着将韦伯的作品分为支配与政治组织的理性化过程、经济形态的理性化过程、法律的理性化过程、宗教的理性化过程等具体内容,即行政组织趋向官僚制,经济形态趋向以资本计算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经济,法创制和法发现趋向形式理性,宗教的去除巫术和世俗化、入世禁欲趋向等。但显然,每个过程之间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因此不能成为绝对地分为一个个独立的单元。从这个角度来看,韦伯是一个多元论者,他推崇的是“理解”,即在纷繁复杂的历史现实中归纳共同体行动的多种原因,而不是突出某一个具有决定作用的原因。在这个方面,可以明显看出他与马克思的区别,在韦伯的作品中,可以多次看到他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经济决定论的批判。但这也不意味着他对马克思全盘地否定,毫无疑问,韦伯认同经济因素对共同体行动的重大影响,甚至是最重要的影响,这体现在他对利益对共同体行动、财政对国家、收益率对营利活动等的强调,他所反对马克思的地方只是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刻板化的公理。
从经济领域看,韦伯对经济的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是对经济形态进行了一种理论建构,用繁多的概念建构起了一整套严密的经济分析框架;第二是从经济史的角度,运用这一经济分析框架对人类社会特别是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或者说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进行了描述;第三,是对东西方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不同命运进行了分析,分析的关键在于研究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和发展的一般条件。这里只是简单地对韦伯的这三个层面做一点介绍。第一个层面,韦伯为了对经济与社会行动的关系做精确的分析而构建起了一套精密、清晰的分类框架,他依团体与经济的关系区分了经济团体的不同类型;从经济行为的手段与目的—交换—入手,区分出了实物经济与货币经济,区分了交换手段与支付手段,对货币进而对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进行了深入分析;从需求满足目的区分了经济的两个基本类型:家计和营利;对经济的功效进行了分类,即劳动分工的状态。第二个层面,基本属于韦伯的经济史的部分。韦伯全面梳理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程,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技术、政治、法律、文化条件作了全方位的考察。在韦伯看来经济史的研究任务有三项:第一,研究某一经济时期的经济功效是如何分配、如何专门化与如何结合?而且须就技术上、经济上来看、并顾忌到所有秩序,也就是说要及于一般的社会构成问题;其次是被占有的功效与机会,是作家计用还是作营利的利用?以及最后在经济生活里合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关系。第三个层面,韦伯从经济的角度和资本主义精神的角度对资本主义经济产生和发展的条件进行了分析。韦伯归纳除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六个先决条件,分别是:企业家占有生产手段、市场自由、合理的技术、合理的法律、自由劳动和经济生活的商业化以及财产的自由流通等,韦伯分别探讨了这六个方面的因素的产生条件。关于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韦伯主要是从宗教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法律的理性化程度从理性的法律思维的角度来看,可分为法律的通则化、综合化和体系化。从理性的维度来看可分为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法的形式性质的发展阶段大致沿形式非理性—实质理性—形式理性的路线,即从原始的诉讼里源于巫术的形式主义和源于启示的非理性的结合形态,时而途经源于神权政治或家产制的实质而非形式的目的理性的转折阶段,发展到愈来愈专门化的法学的、也就是逻辑的合理性与体系性,并且因而达到法之逻辑的纯化与演绎的严格化,以及诉讼技术之越来越合理化的阶段。这种由理论所建构起来的合理性的阶段,在历史现实里并不是到处都是依理性程度的顺序整齐地排开,各处的发展之所以大有不同,基本上取决于:(1)政治权利关系的不同,即公权力相对氏族的、司法集会人团体的、身份制的力量;(2)神权政治的权力相对于世俗权力的权力关系;(3)对于法律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力量的法律名家之结构上的不同,而此种结构上的不同亦强烈取决于政治的状况。韦伯认为,法律领域里为我们所熟知的各种基本概念,在分化的方式上乃高度取决于法律的技术及政治团体的结构,相比之下经济的因素仅占间接的地位。首先,是由实务家来进行经验性的法教育还是在特别的法律学校进行理论性的法教育会影响法律的“理性化”。 其次,法教育是否与神学相结合会影响法律的“理性化”。 再次,如果由一种特别从事法实务的名家阶层担纲法教育,他们的法律经营免于宗教的支配,同时职业负担范围尚未及于城市间交易需求的程度,那么他们也可能会带来法律的理性化。接着,韦伯提出了政治的支配形态对于法律的形式性质会造成何种影响的问题,一般说来,教权制支配者与家产制君主包括某些民主制的形态具有实质理性主义的性格。然而,若君主和教权制支配者与极为关心法律与诉讼之理性性格的法利害关系者的有力团体结为同盟,或基于支配权力其自身的理性行政利害之所需,那么在其影响下的司法裁判,无论是内容或形式上,便愈具有合理的性格。家产制君主下法发现和法创制的“理性化”的过程又可以分为“身份制的”和“家父长制的”两种类型,前一种情况下,法秩序可说是相当严格的讲究形式,但却又是非常具体的,换言之,非理性的,因为整个“行政”可说是有关“特权”的协商、讨价还价与约定,并对达成的内容予以确认。后一种情况下,君主或握有完全自由的裁量权,法律可说完全是非形式化的:司法机关重视的是探究实质的真相,而将搜寻证据的程序规则置之度外。
读书感想:这个月感觉过得很快,读韦伯到现在对韦伯的写作风格、写作思路、思想等都比较熟悉了,因此看起来比之前要不显得那么吃力一点。但韦伯的书确实很难,还是得静下心来细细品味。 书单:(10.9-11.9)
《支配社会学》(完成)
《支配的类型》
《非正当性的支配——城市的类型学》
《经济与历史》
《经济通史》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在读)
读书汇报:
韦伯的支配社会学
韦伯将支配视为有组织的共同体行动或结合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正是支配结构的存在和支配权力的行使,才使组织能够稳定的行动。支配的最重要的基础就是正当性的信念。韦伯将正当性的支配分成三种纯粹类型:法制型支配、传统型支配和卡理斯玛支配。
1.三种正当性的支配
(1)法制型支配
法制型支配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确信法令、规章必须合于法律,以及行使支配者在这些法律规定之下有发号施令之权利。法制型支配服从的是依法制定的一些客观的、非个人性的秩序以及因正式法律而占据某项职位、行使支配的人。服从的范围仅限于职位的管辖权。
法制型支配在现实中对应的是官僚制支配,韦伯把官僚制支配视为最理性、最有效率的支配类型,韦伯最推崇的政治结构则是一元化领导的官僚制,相对于合议制下的官僚制。
(2)传统型支配
传统型支配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上,确信渊源悠久的传统之神圣性,及根据传统行使支配者的正当性。被支配者服从的是支配者因踞有传统所认可的支配地位,服从的范围由传统所限制,服从是在传统习惯所规定的服从义务范围内对个人的恭顺。
传统型支配在现实中包括长老制、家父长制、家产制等支配类型,家产制又包括家产官僚制,身份制,封建制等类型。总的来看,传统型支配的形态视君主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教会、封臣、贵族、领主、市民的军事、经济实力而变动。官僚制支配和传统型支配都具有一种日常的性格,官僚制可视为传统型支配的理性化形式。
(3)卡理斯玛支配
卡理斯玛支配的基础是对个人、及他所启示或指定的道德规范或社会秩序之超凡、神圣性、英雄气概或非凡特质的献身和效忠,具有卡理斯玛特质的领袖受到所有相信其卡理斯玛的服从。
卡理斯玛支配具有一种特殊的非日常的性格,卡理斯玛支配的社会关系全然是私人性的,是以个人人格的卡理斯玛特质的妥当性和实证为基础。如果卡理斯玛希望维持一个持久性的关系,一个由门徒、战士或跟随者组成的共同体或一个教权制团体,而不是一个过渡中的现象,那么卡理斯玛支配的基本特质必须加以改变。卡理斯玛支配只能存在于初始阶段,它无法长久维持稳定,终究会被传统化或法制化,或两者的联结所转化。具体说来,卡理斯玛的例行化会使卡理斯玛的继承和卡理斯玛追随者的选用方式都发生变化,进而出现传统化或法制化的转变。而最终,卡理斯玛支配或卡理斯玛现象只能偶尔出现,比如在战争、正当选举中时。
2.非正当性的支配
根据韦伯对正当性支配的论述,与此相对,他的非正当性的支配即是指非基于权威的支配,也就说支配权力的来源并不是来自法制、传统或卡理斯玛。从韦伯的具体论述来看,这种非正当性的支配权力的来源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具有“自治性”,即来源于城市市民共同体的授权,市民共同体包括行会、手工业行会、誓约团体等发育程度不一的团体,授权的形式主要是选举,选举的具体对象包括人民首长、执政官等;第二个来源具有“篡夺性”,意即获取权力的方式是通过篡夺的形式,具体包括僭主制、门阀支配等。
韦伯对于非正当性支配的考察主要是关注古代城邦和中世纪的城市,这种城市只在西方出现而没有在亚洲出现,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对非正当性支配的分析是明晰理性的资本主义和官僚制出现在西方而没有出现在东方的原因的关键。对于城市出现在西方而不是东方的原因,韦伯给出了两个原因,第一,是西方城市兄弟盟约的形成,以及由此而来的城市共同体,在其他地方则受巫术与氏族团体的阻扰;第二,军事制度的差异性,近东和亚洲国家由于治水、灌溉的原因而建成王权官僚制,与之而来的是军官与士兵的强征,士兵与战争手段的分离,而西方军队自行装备的原则一直贯彻,对王权形成威慑。由这两个原因出发,又可以衍生出更多的疑问,为什么西方城市能形成兄弟盟约和城市共同体?为什么西方国家没有建成家产官僚制?为什么西方国家无法维持一支强大的家产制军队?以及由这些疑问又可以发现西方的独特的现象:如,骑士身份阶层的形成、望族支配的现象、行会支配的现象等。因此,支配形态像是韦伯观察社会的一面镜子,支配形态之下的原因才是韦伯要理解的关键,或者说正是支配与经济、宗教、法律等现象互为因果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才使得东西方出现不同的发展形态。
读书感想:这个月由于毕业论文开题和生病耽误了一些读书时间,导致这个月读书的时间被占用了一些,所以在后面读书一直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读了韦伯两个月,现在还剩下他的法律社会学和宗教部分,准备尽力在下个月将韦伯结束做一个比较全面的总结。读韦伯的经济部分和支配社会学的部分,能够体味到韦伯著作的广博,能够感受到他对于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的娴熟,这一点让我感触颇深,并深感自己与学术大家遥不可及的距离,但即使是这样,自己也应该尽力的提高和完善,做不成一流的思想家,至少也得做中国一流的学者吧。在阅读韦伯著作的过程中,确实有一种犹如登山的感觉,每往上走一点,看到的就会多一点,刚开始是片段的刺激,接着就可以触摸到韦伯作品的主要关怀和旨趣,即人类社会的理性化过程,慢慢地就可以感受到他作品之间思想的密切联系,在脑海中隐约浮现出一张网慢慢联结的图谱,虽然可能还不能把它描绘出来,但这种感觉确实让人欣喜又有点期待。读韦伯的作品,有一种剥洋葱的感觉,从一个主题进入,韦伯会将它慢慢展开,然后慢慢深入,层层解释,直到末端能够与他整个思想的脉络连接起来为止。这种思维脉络,让人整体把握起来颇有难度,于是每看完一节想总结的时候,总感觉无从下手,脑海中没有一副清晰的图景,每每这样,便不再尝试,于是回到一边看一边做笔记的老路,这样就好多了。心想:“我还会回来的”!
书单:(8.21-10.7)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孟德斯鸠与卢梭》
《学术与政治》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社会科学方法论》
《支配社会学》(在读)
韦伯对于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的研究都试图建立一套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于自然科学,韦伯认为社会科学的问题无法根据从确定的目标出发的纯粹技术上的考虑而得到解决,而必须放在一个更广的意义脉络上理解。他的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行动,任务是对社会行动进行诠释性的理解,并从而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及结果予以因果性的解释。韦伯主张将对社会行动的理解还原到个人行动,因为个人是主观可理解性行动唯一的承载者,也就是通过对个人行动的意义即目的和手段的理解来理解社会行动。对个人行动意义的理解的前提是与对象建立价值关联,也就是研究者依据一定的价值与研究对象发生联系,研究对象对研究者的意义来源于研究者和对象在价值观念上的联系。理解或对意义的诠释都是追求一种确证,方式又分为理性的和拟情式的再体验,前者是以知性直接而清楚可对意义进行掌握,后者则是通过完全再体验当事者所经历的情感关联的行动来进行理解,前者对应直接观察的理解,后者对应解释性理解,即在一个更广的意义脉络下进行理解。韦伯明显是主张后一种理解方式。在理解的工具上,韦伯提出了“理想型”,韦伯认为“理想型”是通过概念建构所勾勒出来的一个自身无矛盾的思想图像或乌托邦,更准确的说它是一个具有明确含义,尽可能展现完备之意义妥当性的概念单位。“理想型”又叫“纯粹类型”,意即在经验中很难或几乎没有与之完全一致的实在。当然,理想型也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每个理想型的边界都相对是模糊的。韦伯“理想型”的提出,是相对于“平均类型”而提出的,他认为人受着异质动机的影响,因而平均类型并不能够准确的用来理解行动的意义。在具体的研究中,韦伯主张通过现实与理想类型的比较,来更好地理解行动者的真正的动机。
韦伯的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行动,他关注的核心是社会行动的理性化过程。社会行动的关键词在于“指向他人”和“意义的相互联系”,也就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社会行动的前提,它包含着行动者和他人间存在着最低限度的相互关联。同时,社会关系只存在于参与者依其行动的意义内涵相互发生过、发生着或未来会发生一定关联的机会里,也就是行动者基于双方可能建立的联系而行动而有着不同的社会关系。就社会行动的理性化过程来说,首先应该是参与者赋予社会关系相同的主观意义内涵,也就是行动双方的行为符合双方的期待,进而建立双向式的关系;然而这种双向式的关系可能易逝也可能持续,关键在于社会关系意涵是否相对不变,也就是行动者之间能否达成共识,只有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行动者才可以通过目的理性的指向期望以及价值理性地信守承诺进行社会行动,从而建立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理性的行动。也就是说,社会行动的选择是基于社会关系和保障社会关系的秩序的效力,不同的社会关系会有不同的行动取向,秩序的效力越高,行动类型也就越稳定。具体说来,有规律性的行动取向包括风俗、受厉害状况所制约的、常规、法律等,正当的秩序或者有效力的秩序又分为内在的和外在的,内在的又包括情感的、价值理性的、宗教的等,外在的包括常规和法律。社会关系从不同的角度又可以分为斗争、竞争和选择;共同体关系和结合体关系;开放关系和封闭关系;互有责任的团结关系和代表关系以及组织。
对于支配的分析,韦伯认为支配是共同体行动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共同体行动的任一领域都深受支配结构的影响。韦伯对支配的定义是支配是指一项特定内容的命令会得到特定人群群体服从的机会。支配可能是建立在多方面的服从动机之上,但是对支配的服从最重要的是对这种支配的正当性的信仰。韦伯认为支配的正当性来自于三个方面的权威,即合理规则制度、人的权威、卡理斯玛。法制型支配是基于服从者对已经被制定的规则的合法性以及行使权威者根据这些规则发号施令的权利的信任;传统型支配是基于服从者对传统的神圣性以及支配者正当性的信仰;卡理斯玛型支配则是基于对某个个人的超凡魅力以及由这个人创立的规则的合法性的信仰。在这三种权威当中,只有法制性支配下的服从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其他两者皆是建立在非理性的传统或是超凡魅力基础之上。就理想类型而言,这三种权威对应着不同的统治秩序,法制型支配对应着官僚制,传统型支配对应着家父长制或家产制,卡理斯玛型支配则是对应着那些拥有超凡魅力的先知或是英雄建立的秩序。韦伯认为官僚制是最理性的支配形式,一元制的官僚制也是最有效率的政治结构。
在支配社会学中,韦伯重点对正当性的支配在现实中对应的支配形态进行了分析,即分别是理性官僚制;家父长制、家产制、身份制和封建制;卡理斯玛支配、政治支配和教权制。韦伯首先界定了这些支配形态的纯粹类型的基本特征,进而探讨了这些支配形态的演进方向和影响因素。韦伯重点在于考察历史中不同的支配形态与经济、宗教、军事、法律等因素的关系,探讨了形塑不同支配形态的历史原因。韦伯在历史中现实存在的支配形态中努力寻找人类社会理性化的一般因素,进而为理解东西方社会呈现不同的发展路径进行解释。
读书感想:这个月的读书状态起起伏伏,在理解韦伯的路上走得比较困难,读到现在感到韦伯的方法论部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想要系统地梳理韦伯的研究思路现在看来还有一段路要走。
涂尔干读书汇报(7.9—8.20)
书单:
《社会分工论》
《自杀论》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道德教育》
《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原始分类》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宗教生活中的基本形式》(在读)
关键词:社会整合思想 社会决定论 实证主义
涂尔干作为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在我看来,他对于社会学的贡献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部分:第一,确立了一套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第二,确立了社会学的定位、研究领域;第三,创立了社会学年鉴学派,为社会学贡献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证主义传统。同时,涂尔干也是一位自己思想的践行者,这表现在他还是一位教育家和教师,他孜孜不倦地将自己的理论主张传播给法国的教师群体,主动实践着自己社会整合思想的终极一环——道德教育。这体现了他的学术关怀和实证主义的研究主张。
涂尔干的所有著作都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在思想上一脉相承,都或多或少体现着他的社会决定论的思想;在方法上独树一帜,严格遵循着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提出的研究方法,即将社会事实作为一种物来考察,注重区分正常现象与病态现象,主张将社会事实放在一定的社会种下考察,注重分类,提倡解释社会社会现象时应该分别研究社会现象的原因和功能,确立现象的因果联系主张用共变法进行间接实验和比较,提倡进行历史学的分析,运用统计学的工具。除此之外,由于涂尔干有着强烈地学术使命感,因此他对与他主张不同的社会学家的观点进行了大量的证伪和批判,批判了心理学、犯罪学的某些研究方法,批判了从个人解释社会的研究范式,从而确立了自己的实证主义的研究范式。
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梳理涂尔干的主要思想:
一、个人、社会、国家间的关系
1、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涂尔干认为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但社会是高于个人的。社会由个人组成,但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加总,而是在个人之间发生了某种类似于化合作用的升华。个人具有两重性,每个人身上都有社会存在和个人存在,社会存在是个人最好的部分。个人在降生之后,经过道德教育等社会化过程,逐渐形成自己身上的社会存在部分。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越往前个人存在的部分越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个人存在的部分不断变大。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集体意识,这种集体意识体现为社会的道德,道德就是个人行为的规范,每个人不得逾越这一规范,否则会受到社会的惩罚。社会通过各种社会纽带将个人联系在一起,这体现为社会团结,社会团结可分为个体相似性所带来的机械团结和分工所致的有机团结,社会纽带的衰落将会导致社会的病态,陷入一种失范状态,体现为社会自杀率的增长。当然除了社会对个人具有强制作用之外,个人对社会也有反作用,个人的成就也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2、社会与国家的关系
从政治社会的角度来说,国家是一个政治社会,因而国家是社会的一部分。政治社会是由大量次级社会群体结合而成的社会,这些群体服从权威本身,并不服从任何其他正式建构起来的最高权威,次级群体的存在是国家的前提,作为政治社会存在的国家并不单单是一种引导和集中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次级群体本身组织化的核心。从机构的角度来说,作为主权权威代理机构的国家则是政治社会的最高机构。国家是一种特殊机构,国家的责任就是制订某些对集体有利的表现,这些表现与其他表现有所不同,因为他们意识和反思的程度更高。总而言之,国家是社会思维的器官,国家的作用并不是表达和概括人民大众未经考虑过的思想,而是在这种想法上添加一种更深思熟虑的思想。
3、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国家的活动从根本上就是要解放个人,国家的产生并不是为了防止个人滥用自身的自然权利,相反,国家是在创造、组织和实现这些权利。具体说来,社会对个人具有一种压制作用,惟有社会规模扩大才有可能使个人主义产生,但是如果社会中存在各种自治的次级群体存在,那个人主义也不会产生。因此,为了防止发生这种情况,为个人的发展提供一定的领域,光靠社会规模大是不够的,必须有某种凌驾于次级群体权威的权威为所有的一切制定法则,这种权威即国家。因此,国家的首要功能是解放个人人格。当然,也只有在国家能受到其他集体力的制约时,这种作用才能发挥。因此,次级群体的用处不仅仅是调整和支配他们所服务的利益,他们还构成了个人解放的一个根本条件,事实上,国家自身意志并不是与个人截然对立的,只有通过国家,个人主义才能形成。国家的作用绝对不是消极的,国家将在社会状态允许的范围内保证实现最完整的个人化。此外,国家的基本义务是促使个人以一种道德的方式生活,国家首先是一个道德纪律的机构。
二、涂尔干的社会整合思想
涂尔干的社会整合思想散见于他的各部著作,其中最能体现他的这一思想的著作包括《社会分工论》《自杀论》《道德教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等。《社会分工论》提出了这一思想的主干,其他的部分构成了枝干。总的来说,涂尔干的社会整合思想是涂尔干对于社会失范状态所提出的理论主张,他发现大革命后社会政治的运行革除了一切传统因素的作用,一方面,每个人不再受到传统的家庭、共同体和职业群体的保护,因社会疏离而产生极端自我主义的原子性个体,沉浸在抽象意识的妄想中不能自拔,另一方面,政治体也因缺乏社会中间团体的保护带,而沦入到不断革命的怪圈之中。因此,如何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一种切实的中间环节,使孤独的个体重新获得群体的依恋感和道德上的自足,同时让现代民主政治落实在一种既能够有效地组织经济生活,也能够充分地代表公共政治诉求,便成为了重建社会的基本路径。而在其中,作为职业群体的法团,即承担起了这样的使命。
具体来说,在《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涂尔干区分了两类不同的社会团结,即由个人相似性产生的机械团结和社会分工产生的有机团结,涂尔干认为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个人主义会不断扩张,机械团结这一社会纽带将会不断衰落,与此同时,社会分工所致的有机团结将成为团结社会的主要纽带。分工不仅可以展现出我们所确定的道德特征,也可以逐渐成为社会团结的本质条件,分工便产生了道德价值,个人再次意识到了自身对社会的依赖关系。由此分工不仅变成了社会团结的主要源泉,同时也变成了道德秩序的基础。由此,涂尔干通过社会分工建立了一整套社会团结的分析框架。同时,他也讨论了分工的反常形式,即分工的失范状态,在这里他的分析是初步的。
在《自杀论》中,涂尔干通过分析自杀这一社会病态,区分了自杀的几种形式即利己主义的自杀、利他主义的自杀和反常的自杀,分析了各自的社会原因,涂尔干认为利他主义自杀的根源是一种强烈的感情,所以不能不表现出某种力量;利己主义自杀的根源是社会在各方面都没有足够的整合作用使它的成员从属于它;反常的自杀是由于感情过分激动和失去节制而不再有目标,陷入了无限的欲望。对于如何纠正这种社会弊病,由于利他主义自杀随着个人主义的发展便不断发展而不再成为问题,反常的自杀也只是社会纽带偶尔的失灵,真正纠正这种弊病便是减少利己主义的自杀,于是问题便成为了如何使各种社会群体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以便这些群体更加牢靠地留住人,个人更加依恋群体。涂尔干经过分析,认为政治团体由于只能产生间隔的影响便不能履行这种功能,宗教观念衰落导致宗教团体也不能履行这种功能,而只有职业团体能履行这种功能,只有职业团体能在各方面对个人进行节制。由此,涂尔干正式提出了他的法团的概念。而法团在机器大工业发展之后,已经消失,如何重建这种法团便成为关键问题。涂尔干认为只有对社会个人进行道德教育才能够使得这种法团重新诞生,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在个人身上培养一种社会存在,从而通过一种道德纽带的作用将个人整合进职业团体。但涂尔干同时发现了团结精神衰弱的恶性循环,即除非唤起这种团结的精神和群体感,否则这些团体就不可能获得重生。另一方面,只有在既定团体的氛围中进行实践,才能获得这种感觉。对此,涂尔干认为学校也许是摆脱这种恶性循环的唯一途径,只有在儿童个性完全确定之前在儿童身上添加一种社会存在才能够摆脱这种恶性循环。
接着,在《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中涂尔干又提出“我们的社会疾病与政治疾病同出一源:也就是说,缺少能够将个人与国家连接起来的次级组织”。得出这一结论的源头在于涂尔干对国家的考察。涂尔干认为次级群体的存在是国家的前提,国家是次级群体本身组织化的核心。国家的首要功能是解放个人人格,没有国家权威的存在,次级群体将对个人进行束缚和垄断,而只有国家没有次级群体存在的话,国家也将会对个人进行压制。因此,国家需要某种相反的平衡机制,这种平衡机制就是次级群体。此外,分析国家和性质和功能,国家是社会思维的器官,国家的目的和任务不仅限于保护个人权利,而且还在于执行高于个人目标、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目标。从国家的形式——民主制出发,民主制的真正性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意识的辐射范围非常大,二是政府意识与众多个体意识之间存在非常密切的沟通。国家的作用并不是表达和概括人民大众未经考虑过的思想,而是在这种想法上添加一种更加深思熟虑过的思想,两者截然不同。国家是而且必须是一种全新的原创性的代议制的核心,应该使社会更理智地运用自身,而不是单凭模糊的情感来支配。因此国家既不能仅依靠自己所作出的权威判断来强行贯彻国家意志,也不能够只是传达公民整体的意见,因此就需要在政治制度上全面构建个体与国家的公共纽带,即次级群体。这种次级群体只能是法团,因为传统上的地方群体的衰落已经使地方代表难以传达选举人的意识,也难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在现代分工社会中,能够建立此种政治关联的是职业生活中形成的道德纪律。因此,在选举制和代议制的设计上,应该将法团这样的职业群体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选举单位,只有这样才能走出政治的危机状态。
至此,涂尔干的社会整合思想形成了一个闭环。总的来说,首先分工的不断发展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特征,同时分工也是现代社会团结的主要源泉,其根源在于分工带来的职业生活能够产生一种道德价值,产生这种道德价值的纽带是法团,也就是通过法团将个人整合进社会。而法团的重新产生的关键在于个人能自发地产生对法团的需要,这种需要的前提是个人身上有一种社会存在能够促使个人愿意过这种道德生活,而产生这种社会存在的主要方法就是道德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
三、涂尔干的宗教思想
涂尔干对于宗教的考察,主要是通过一种历史的和民族志的方法对原始宗教的考察,这种考察主要也是服务于他的社会决定论的。涂尔干并没有对现代宗教作很多分析,而是从原始宗教中分析了宗教的本质要素以及特征,通过对原始人类的生活的考察,他得出了宗教明显是社会性的,即宗教反映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他将宗教定义为:宗教是一种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和仪轨所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之内。社会的集体意识越强,社会越往前,宗教生活的气氛越浓,越往后,宗教观念越淡。历史往前发展,科学、道德、法律等逐渐从宗教中脱离出来。
读书感想:一个多月的读书生活是对自己的一种磨炼,这样系统的读书确实是之前没有过的,系统的读书的好处是可以发现作者的整个研究脉络,全面地把握作者的思想,这样的通透感确实让人振奋。对我来说,读书开始的确实有点晚了,这也让我身上有一种压力,但总归出发是比停在原地要好,因此自己也只得一路向前。初次整理这样的读书汇报,一直在如何全面梳理作者思想上犹疑不决,一本一本的总结,还是全面总结,最后选择综合分析作者的思想,不知道算不算走捷径,但自己觉得这样的方式更能刺激自己的神经,也不会太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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