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单(更新至12.11)
《历史哲学问题——认识论随笔》
《生命直观》
《哲学的主要问题》
《宗教社会学》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卢梭:
《论科学与艺术》
《社会契约论》
《论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本周总结齐美尔的哲学方法论——形式
齐美尔在论述哲学的本质一文中指出,哲学本质在于哲学是心灵对存在整体的反应。在这里,心灵的结构成了世界整体的图像。整体是琐碎的事物在心灵的总分的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概念的总结,从而形成整体的形态,在齐美尔看来,把握整体的方法主要有神秘主义的道路和康德式的道路。神秘的道路主要是将心灵的本质聚集在一个终极的、单一的与神灵的那种终身性不分离的生命的点。这个生命的点高于其心灵,作为一种独特的形态而存在;康德的道路在于将万物的整体作为一种形式,将这种形式进行本质和条件进行探讨,而探讨的主题主要是世界。齐美尔作为新康德哲学的代表人物,显然继承其哲学的的部分内容,其后来的宗教社会学、货币哲学和社会学的思想皆源于此。人类的不满足性,也就是人类的欲望以及世界的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人类的形式和内容的关系。整体性的方向指向的是统一性的思路。齐美尔在康德的精神法则是万物的法则的认识的过程中认识到,认识世界的形式汇聚成一个统一性,比如一个对象、一句话或者一个概念就会形成一个客观的认知。而多种多样的统一性取决于我们的意识形式,靠意识形式来实现。只有当作为一个整体的世界和它的各个方面由某种形式构成时,他才会变成认识和经验的可能的对象,这边名形式是一种范畴或者各种范畴的集合;只有事物落在另一种形式,他才会落在另一种概念的框架内,只有当事物落在存在和实在的下时,它才能落在历史的概念的框架内,形式具有其不能包罗万象的的属性。齐美尔将形式的哲学的体系贯穿到历史、宗教、社会学等领域。在齐美尔的历史领域中。齐美尔所有成熟的论著基本上都是用同一个概念工具,即形式来完成的,这是齐美尔哲学分析最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在齐美尔的分析的领域中,形式是与生命相对应的,是生命的一种外化,是承载生命的外在框架。从生命哲学的层面进行分析,齐美尔的形式理论主要体现在他对现代文化的实质即生命与形式——二元对抗的分析上。在齐美尔眼中,文化是由生命与形式构成的整体存在,是本真的内在精神与外在的有机形式的融合。生命是文化内蕴的精神,是文化发展与变迁的最终动力,而形式就是承载生命的框架,即具有一定风格的文化的外化,它包括艺术作品、宗教作品、科学作品、法律作品,等等。生命和形式的对抗在齐美尔那里有时又被描述为内容和形式的对立。齐美尔认为,形式具有一定的界限,生命则力图冲破形式的固定界限。生命的本质在于超越自我,超越一种在自身的本性与行为之间的一种界限。生命的本身的超验在于突破界限和建立界限的行动。而现代文化的困境就源于生命与形式的二元冲突与对抗。这种冲突不仅无法避免,也永不会停止,因为一种形式一旦出现,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就拥有摆脱生命对其进行控制的能力,而生命却力图去征服形式。由于这个原因,“生命与形式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潜在的对抗之中,并在活动的许多领域表现出来。从长期来看,这种紧张关系最终会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文化危机。
书单(更新至11.10)
《支配社会学》
《非正当性支配——城市类型学》
《法律社会学》
《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经济与历史 支配类型》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这个月的读书主要是围绕韦伯的书进行阅读,本次汇报的主题是“政治社会学中的政治理性化”。
韦伯的政治社会学贯穿的理性化的主题,为表达这一主题,韦伯采用“理性类型”的方法,将其政治思想进行阐述。韦伯的政治社会学中,支配意味着某些人听从某种特定的命令的机会和可能性,它构成了韦伯政治架构中的核心概念。韦伯的政治本质在于权力的运用,同时在其运用的过程中表现着其理性化的过程。
权力使他人的意志得到控制,其目的在于让一部分人你能够到到服从其统治,这种统治在韦伯看来是一种“命令式控制”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必定存在着师父从这得以存在的权威。
在韦伯的权威体系的构建中,其纯粹的类型主要有:理性基础的法理性权威支配;传统为基础的传统型权威支配;卡里斯玛型为基础的魅力型权威支配。这三种权威支配类型揭示了人们之所以服从统治,在于人们对于群为服从的理念。韦伯认为,人类社会权威的合法性主要是统治者凭借其统治方式来统治大众,以及大众服从这一互动机制中找寻统治的合法依据。
在韦伯的三种纯粹类型权威支配类型中,建立在理性支配的法理性支配是最接近理性的的支配类型,其制度的形式是官僚制。官僚制的基本特征主要在于:一是即事化或者非人格化。官僚制下的职务、忠诚,在一个特定的职位上遵守制度,任何事情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不带有公职人员的情感因素和价值判断;二是官员的层级制。每一个低级职位的人都在其上级的控制和监督之上。官僚制作为一种手段,在行政效率与治理目标上能够达成一种计算式的理性,使其符合法治秩序的需要。而官僚制的秩序是一种有序化的秩序。韦伯认为,一个结合体的秩序有自由协议和强制与服从来构建。韦伯的官僚制是建立在独断的层级化的机制中,其运行的基础在于法律体系下的抽象规则的构建,而规则是由人们无私的服从法令和程序,成员服从的不是支配者本人,而是支配所形成的秩序及秩序背后的规则,这排除了人为的情感因素。同时理性的重要表现是知识的运用。韦伯认为,官僚系统的优越性在于专业知识的运用。现代化的发展使事物的复杂性变得更加使技术和知识更加的凸显,而卡里斯玛性和传统的作用减弱。专业的知识本事保证了权力的地位,但同时在政治事务的处理中在增加经验和知识的过程中也增加了其权威。韦伯的官僚层级制式一种手段,凭借其手段使得社会的宏观权力架构得以运行,从而使理性也成为一种工具理性。
但是理性化本身是一个过程。韦伯纯粹理想的类型机制官僚制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历史中存在的制度架构中得到启发。而传统型和魅力型成为韦伯极力论述的地方。除去这两种类型的分类和对经济的影响以外,两种类型都在渲染相对官僚制的不足,但同时也能够从中得到理性的因子。传统型的支配,在家庭的统治共同体中,在其权力的权力的分配过程中,以家长为尊,同时长子继承制,体现了一种权力的等级体制,这本身是官僚制垄断权力的初步形态;权力的等级体制在经济发展下,传统的家长子继承制,为满足其统治的需求,其本身已家长制的土地为基础进行的经营形态构成了垄断经营,而垄断的后果会构成一系列的规则化、制度化的体制的行政;魅力型的权威支配下,接班人的继承制度最初由先知指定,由于继承的持续化需要,接班人也成为一种制度。传统型和魅力型在之后的转变和例行化过程中,所呈现的理性,更多的表现为一种持续性、制度性的转化,其目的在于理性的秩序。同样城市的统治虽然存在不合法性的支配,但是理性的光辉依然存在。从门阀城市打破迷信城市,再到平民城市打破门阀特权城市,城市追求的是一种自制。韦伯将城市定义为城市市民阶层的自治团体,而城市的自治更多的表现为依靠城市市民自治法和市民权的尊重,去达到城市理性的秩序,体现的理性的精神。
读书感想:在韦伯的阅读中有点磕磕绊绊,许多细节需要再次进行挖掘,同时在读书的汇总上在细节上难以把握,只能抓大放小。在整理过程中让自己困惑的是如何将社会行动理论与其后的社会的宏观的政治,经济,宗教,法律进行衔接论述,同时也注意到《社会学基本概念》的重要性,理论的基础在于概念的确定性,沿着这个思路在之后的时间里把其他的三个方面的理性化进行梳理。
[ 此贴被孟庆渡在2017-12-14 23:0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