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书目:马克斯·韦伯.著. 《经济与社会》(第一卷),阎克文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1).读书内容:第一卷
导读(京特•罗特)
一、 断语
由标题可以看出,首篇即为作者对韦伯《经济与社会》这本书的基本判断与评价。作者开门见山式地引出了本书的主要贡献,认为其概括了马克斯•韦伯对社会学的学术观照,通过第一次从世界历史的深度对社会结构与规范性秩序进行经验比较,从而超越了试图建立社会科学宏大体系的种种设想,并成为人们型塑社会学想像力的有力工具。由此可见,本书为一种静态的类型学分析,但是其内容之广让人赞叹不已,既有社会结构的经验比较,又有哲学、政治学各种理论的可能性分析,是一位社会学家的世界史,从中可以看到各大文明的演进路径。韦伯写作本书的目的在于为人们提供一个社会学的入门读物,因为具有教学式课本的特点——层次分明,体系完善。这也同时为不同读者带来了相应的挑战,不同层次的读者需要采取不同层次的阅读方法,“高年级大学生要摸索自己的社会意识,研究生则必须发展自己的分析能力,而学者就必须和韦伯进行才智上的较量”。二、 社会学理论、比较研究和历史说明
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建立起一个社会学理论框架,这一结构能够引申出许多有关过去、现在、未来的问题思考,他也尽其后生倾注于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然而,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是,韦伯秉持价值中立的立场,认为社会学家应该在研究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反对任何价值判断的介入。这一方法原则与社会学当初从经验事实出发,对社会开展整体性研究的理论承诺相矛盾,因为社会本身是一个实体,其中既有客观的一面,也有主观的一面,如果用客观或主观的方法而不是综合对其开展研究,难免过于片面。韦伯像孔德等人那样,最后也陷入这种矛盾中不知所措。
比较研究是韦伯在其学术生涯中经常使用的研究方法之一,他对两个事物进行比较,目的是从中发现两者的差异性并探究其原因,而不是像类比那样寻找共同点。在此基础上,韦伯对历史运行机制进行了比较研究,他认为“由于不存在简单化的单一因素和历史的‘单行线’,经济、社会与政治实体的关系就变成了一个多面性的问题域,其中包括了生产组织与生产技术、社会分层、民事与军事行政、宗教与世俗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类似于贝克尔的“中轴原理”方法论,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三、 中世纪贸易公司的法律形式
韦伯的第一篇学位论文是其学术生涯肇始的标志,因此有必要在此加以简单介绍。文曰《论中世纪贸易公司史》,在该文中韦伯主要论述了中世纪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他以出版的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原始资料为基础,进而对中世纪海上城市(热那亚、比萨)与内陆城市(佛罗伦萨)贸易中出现的合伙形式进行了差异性比较,发现前者为商业冒险联合体,后者则为兼有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运作模式,海外贸易的合伙形式需要界定责任与收益,从而降低风险,维护资本主义经济的平稳运行。在此过程中韦伯看到了经济与法律之间的亲和关系,他坚持强调法律秩序对经济行动的重要意义,认为中世纪的资本主义需要一套法律制度以保证风险、共享利润,并界定合资各方的债务与责任。虽然该文只限于对不同商业制度形式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研究,但却为其以后的学术生涯奠定了基础。四、 古代日耳曼历史上的经济权力与政治权力
韦伯在《罗马农业史》中详尽论述了他对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之间历史关系的看法,这也为其后来的支配类型学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在该书中,他形成了一个基本观点——与经济因素相比,政治因素在历史中居于首位。他指出,日耳曼和地中海史前时期最古老的社会分化主要由政治因素、部分则由宗教因素决定的,无论如何都不是主要由经济因素决定的,经济分化则更多地是一种结果或现象。通过对一些具体历史问题的精确分析,他揭示了传统采邑支配说的局限性,并在对家产制与超凡魅力两种支配类型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将宗教与军事现象结合在一起,从而提出了后来举世瞩目的卡里斯玛性支配这一政治社会学概念。五、 罗马帝国与德意志帝国
韦伯早期就一直关注着罗马帝国与德意志帝国的比较及其可比性。他在弗莱堡大学的几次演讲中不断提及过自己对于罗马帝国衰落原因的看法,并将其与易北河以东地区进行比较。他认为强大的罗马是因为贫富差距的极大分化而走上自我毁灭之路,当时的罗马帝国在其扩张的背后有着“社会阶层和经济利益集团”,他们通过帝国的扩张这一历史机遇而从中不断攫取利益,这一社会有机体的痉挛病最终导致了帝国的灭亡。韦伯以此历史经验为参照点来看待易北河以东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由此观察到19世纪下半叶农民的无产阶级化,采邑荣克开始成为资本主义的经营者,其所制定的各种政策则在实际上瓦解着帝国的社会与经济基础。在1896年的演讲中,韦伯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警告,他强调经济因素与社会变革在下层社会中的相对重要性,并试图让听众明白(受教学上的客观限制):看待一种思想与政治文化时不应把它与经济和社会结构隔离开来,这就突出了社会各结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
在后来关于古代城邦的经济理论中,韦伯再次清楚地阐明了自己对于罗马帝国衰落的看法。他认为帝国的瓦解是上下层结构的问题,由于资本原始积累的来源——奴隶的逐步萎缩,帝国由世界政治开始沦为地方政治,经济发展也成为一种地方性的自给经济。这就使得原有的货币经济性质的城市下层经济结构变成了“空虚的”上层结构,政治上层结构则开始对其产生了依赖。六、 古代的经济理论
韦伯在古代经济与政治结构的联系中来分析古代的农业状况。他首先提出了两个核心问题:第一,如果说不存在普遍性的进化阶段,至少,如果不可能从历史上把它们识别出来,那什么样的类型学适用于进行分析?第二,如果适用于中世纪和现代条件的经济史范畴并不适用于古代条件,那么应当使用哪些替代概念?对此,他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工具。他对进化论的概念进行了限定:把历史顺序搁置不论,而是代之以逻辑“状态”或“条件”。这就使得动态研究转化为静态研究,这一建立静态模型的手段也成为了以后《经济与社会》这本著作的方法论基础。 韦伯以一系列简单比较来开始自己的精辟分析。他一方面对欧洲与亚洲的农业史进行了比较并发现二者在土地的占用这一关键因素上存在差异,前者属于耕作与放牧相结合的混合农业,后者则上升为集约耕作。接着他又对西方古代与中世纪的农业进行了比较,并发现两个时期的农业都因为经济趋势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强化,但是期间的封建制则存在很大差别,古代的封建制属于城市封建制,武士共同生活在城邦中,而中世纪的封建制是将武士作为采邑领主分散到乡村。韦伯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军事技术,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附带现象的存在,在此比较的基础上他对两者进行了深入的类比分析。
在上述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韦伯开始产生了对近年来存在很大争议的学术问题的思考:现代和中世纪经济史的范畴是否适用于古代?当时有部分学者持肯定观点,他们试图将三个时期的经济史统一到其经济发展图式中去,但是韦伯则持否定态度,他认为这种做法有害无益,会忽略两者在结构上的显著差异。韦伯认为,古代有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对于文化史极为重要”,这种古代经济就是“小规模私人经营”,除此之外还存在一种采邑经济,因而古代经济属于一种混合经济。这种古代就萌发的资本主义经济与当时的社会政治结构密不可分,古代城邦的政治与行政结构决定着资本主义的命运,作为古代资本主义的“小规模私人经营”经济形态发展状况由于政体性质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它在罗马共和国时期达到了顶峰,君主国则一味地对其进行限制。韦伯认为这与两种政体的目标不同有关,前者的目标在于资本主义开发,因而存在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因素,而后者的目标在于维稳,因而需要对其进行严格规制。七、 古代的政治类型学
韦伯以“军事体制”为基础建立了他的类型学并分类如下:
第一, 单纯的筑垒防御地,城市的遥远前身是筑墙环绕的聚落;
第二, 小“城堡王”,城市的晚近前身是土地、奴隶、牲畜和贵金属所有者控制的城堡,他是一个拥有私人扈从的统治者;
第三, 氏族政治实体,这是一种接近古典城邦的现象;
第四, 官僚制的城市公园,第二种类型继续沿着与第三种类型相反的方向发展而来,其中王继续有效地使扈从们臣服于他,建立一个官员系统并借此治理“臣民”,这里的经济类似于“国家社会主义经济”或交换经济;
第五, 公益性派捐君主国,“通过精巧的强迫劳务制度,并且视臣民为纯粹的臣民”;
第六, 特权公民的城邦,这种类型产生与第三种类型,在这里都是由公民组成的重装甲步兵;
第七, 民主制城邦,此为第六种类型的进一步发展,其中,服兵役乃至公民身份并不以土地所有权为前提,而且任何人担任官职都不需要一成不变的正式资格;
第八, 军事性的农民兄弟会,这是一个组织成重甲步兵的农民联合体,它在某些情况下创造了历史,从古代的以色列直到中世纪的瑞士联邦。八、 韦伯对未来的预见及其学院派政治学
这与韦伯后期关注的两个重大问题存在密切关系:一是德国社会的社会动力及未来;二是社会科学价值中立的可行性与可取性。首先针对第二个问题,韦伯提出了自己学院派政治学的基本经略:学者应当持之以恒地面对实情调查的艰苦工作,然后才能谈得上表达政治观点,他坚持超然的态度以获得表达观点的机会,即所谓的价值中立。韦伯对当时社会的官僚化倾向提出了强烈批判,并指出“在古代,是城邦的政策为资本主义铺平了道路;在今天,资本主义则是经济官僚化的领路人”、“理性的计算……把每一个工作者都简化成了这部[官僚制]机器的齿轮”,他认为意识形态对学术研究进行了过度“殖民化”,因此提倡社会学家善于进行政治表达,并且对当时自己一手创办的社会学会进行了“坚持对‘事实问题’的‘严肃讨论’和研究”的相关规定,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当时的制度背景去理解之。总之,韦伯有关学术不端、大学的异端状态以及对于大学改革的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招致了教授这一学术精英群体与教育部官员这一政治精英群体的公开反对,他提出的思想、政治和道德要求都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同行的接受能力。读书感想: 这个月总的来说读书计划进展地不是很好,一方面毕业琐事较多,另一方面自己在阅读专业书籍之外还兼顾其他学科领域书籍,从而读的很慢,甚是惭愧,在接下来的一月里会合理规划好阅读时间。因为初涉韦伯这本著作,现在的理解还很浅显, 希望在以后的阅读过程中能够有所启迪。书单(7.8—10.10):
《经济与社会》(二卷本)马克斯·韦伯
《经济通史》马克斯·韦伯
《社会科学方法论》马克斯·韦伯
《马克斯·韦伯传》玛丽安妮·韦伯
《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马克斯·韦伯
《理性化及其限制》苏国勋
说明:期间所读书目多为制度论方向的书籍,对于文化论方向的相关书籍(《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古犹太教》、《学术与政治》等)因部分本科有所浅读,故计划一年后回读经典时再进行精读。
总结:
这次总结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也是自己在拜读韦伯著作整个过程中的兴趣点之所在。
第一、合理性的两难困境
韦伯一个重要的学术贡献在于他对“合理性”的二元分割,即将其具体化为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这有着其深厚的哲学渊源与现实依据。一方面,古希腊哲学中对“形式”与“质料”的论述以及康德哲学中有关“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关系的逻辑论证为这一划分提供了充足的哲学养分。另一方面,当时西方资本主义的快速理性化进程为合理性问题的思考提供了现实支撑。在韦伯看来,形式合理性指的是所有依赖于货币形式的经济计算,实质合理性则指所有依赖于实物形式的经济计算。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这种明显二元对立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而且还具体体现在宗教、法律、政治以及社会领域。在宗教领域,它涉及到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的关系;在法律领域,它涉及到形式法律(罗马法)与实质法律(习惯法)的问题;在政治领域,它涉及到法理型统治(官僚制)与卡里斯马型统治(感召权威)的对立;在社会领域,则涉及到工具理性行为与价值理性行为的冲突。上述这些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二元对立关系的具体体现一方面与西方哲学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作为新康德主义社会学家的韦伯对当时社会普遍盛行的非理性化思潮之有力回应。一方面韦伯站在新康德主义的理性立场上为西方资本主义的理性化讴歌,极力赞赏工具理性行为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韦伯看到了这一理性化过程的弊端,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机器所“异化”,原有的价值、信仰、资本主义精神等都受到了侵蚀。但是韦伯的阶级立场与时代背景最终使得他无法彻底解决这一合理性的两难困境,他试图通过将责任伦理本身视为一种信念伦理以及提倡建立“有领袖的民主”等方式来调和这一矛盾,但最终都付诸东流。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人们在理性化的道路上披上了轻飘飘的斗篷,但最后却变成了沉重的铁囚笼。
第二、社会行动的“感性”划分
众所周知,韦伯利用“理想类型”这一概念工具将社会行动划分为四种类型:工具理性行为、价值理性行为、传统型行为、情感型行为。值得注意的是,韦伯将前两者都视为“理性”行为,这从他的概念用语中就可窥其端倪,但是对于后两者他则只是进行了浅层次的论述,并没有将其归入“合理”范畴。那么后两种行为是不是可以归入“非理性”行为的范畴呢?他们与“感性”(此处的“感性”并非具有一般的贬义色彩,而是突出其能动性、建构性、实践性等特征)行为存在什么关系?“非理性”与“感性”之间可不可以划等号?……。这些问题的提出是有其初步的理论依据的。这一社会行为的“感性”划分在帕累托的“剩余物”、布迪厄的“惯习”、吉登斯的“实践感”以及费老所谓的“意会”等论述中都能找到其共通之处。然而,由于目前处于初步阅读阶段,这些社会学家的著作还没有阅读,所以只是在这里将自己的思考写下来以供探讨,自己会在以后的阅读过程中继续探究这些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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