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的划分民主之法大致有以下四种。一、意识形态划分法。这种划分法把民主划分为资本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优越于资本主义民主。有趣的是,社会主义从来都没搞清楚,社会主义民主能搞清楚吗?抛开这个不谈,社会主义民主是个理想,资本主义民主是个现实,用理想比现实,现实总不称心如意。如果公平一些,把社会主义民主现实与资本主义民主现实相比较,资本主义民主有现实,社会主义民主没有现实,因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目标。用理想比现实既不公平又不合理,用现实比现实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又不存在,所以这个比较的命题就是一个伪命题。真实的情况是,资本主义民主的现实与社会主义专制的现实的比较。专制与民主比,专制也就失去了市场,苏联东欧对社会主义专制的抛弃就是一个明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民主意识形态说那里,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虽然有性质之分,但在程度上还给社会主义民主指出了部分出路。比如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那么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多数人的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是虚假的民主,是说话不算数的民主,那么社会主义民主就是真实的民主,是说话算数的民主。民主既有性质之别,又有程度之分,程度之分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也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而他们二人的民主社会主义观在西欧得到了实现,所以才有谢韬的“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说。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因其开放性仍具有可取的一面,意识形态还可以通过发展民主塑造合法性。
二、东西划分法。东西之分实质是意识形态之分退而求其次的比较,民主的西就是资本主义民主,民主的西就是社会主义民主。这是给意识形态的划分带上了新面具,表面看来东西之分抛开了理想与现实的不合理比较,以地域之分代替姓资姓社之分、理想与现实之分,实际上还是换汤不换药,最后还是以东方优于西方的大国心态拒斥西方民主,把民主的外观涂抹在专制体制上。民主东西之分说与民主意识形态说相比是个退步而不是进步。因为民主有东西方之分在进行现实比较之后,不是学习西方,而是抗拒西方。
进而言之,中国有中国的模式,有中国的道路,中国的模式和中国的道路就是中国的优势,西方模式、西方道路在中国走不通,因此,绝不照搬西方的模式,实际上是绝不走西方的民主道路。而拒绝西方模式的理由是国情论,其主要的观点是西方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这个问题是一个吊诡问题,国情论的具体内容都可以证伪。比如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就是一个基本国情,可台湾是把传统文化保护得最好的地方,这个地方发展民主方面并不比其它的国家和地区差。再比如经济基础也是国情论的基本内容,可中国的GDP都已经排在世界第二了,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进行逻辑推理,民主也应排在世界第二。如果按邓小平所说,本世纪中叶搞普选,民主也应该进行基础性的准备工作,比如培养公民意识,学习西方民主的经验,操作的方式,即使不做也要开始学了。而东西方之分把学习的时间都给省了,以为三十年之后普选无师自通,民主不请自来,民主程序不学就会,民主精神也如《天龙八部》的小和尚,师傅一按他的脑袋,武功就一下子注入体内。
三、普适价值划分法。这种观点是对民主意识形态之说、东西方之说的解构。它既不承认民主有姓社姓资之分,又不承认民主有东西方之分。它强调的是民主价值的共同性、普适性,而不是强调制度和民主发展道路的普适性。民主制度和发展道路不但有东西之分,而且有南北之分。总统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都是民主的不同形式,就是同样的君主立宪,英国和日本也有很大的不同。同样是选举,选举也有不同的表现方式。托克维尔写《论美国的民主》,并不是说美国具有民主的垄断权,美国的民主不同于其它国家的民主,而是说民主在美国的适用性和表现的特殊性。
关于民主的普适性价值,都是东西方共同承认的价值。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平等、博爱是民主价值的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就拿这次胡奥会来说,奥巴马重申了普适性价值,他说:“我们也很清楚:历史表明,当各国的权利和责任、各国人民的权利——包括每个人的普世权利——得到维护时,社会就更和谐、国家就更繁荣、世界就更公正。”
四、好与坏划分法。民主的好坏之分似乎走的不是一条道。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以俞可平为代表),更多是从民主的价值规范方面来说的,因为中国还没有民主制度,所以发挥不了民主的功能或作用,而民主的价值规范却可以对中国政治的发展起到一个引领和校正的作用,可以使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至于偏离基本的政治方向,受孙立平先生的启发,中国的政治发展只有输入民主价值,中国的政治社会才能有政治进步,没有民主价值,中国的政治发展就会误入歧途。
郑永年对民主是个好东西进行了批评,他说:“民主是个好东西。这有些武断。好的民主才是好东西,坏的民主比什么都坏。我们看民主时,不能光看欧美好的民主,非洲、拉丁美洲、亚洲有些国家的民主,更像是劣质民主。没有人能够保证,中国民主化了就是优质的民主,而不是劣质的民主。”“好的民主才是好东西,中国如果在民主化之前不能把国家制度建设好,肯定是一个劣质的民主。”他分析原因时说:“为什么有好的民主,有坏的民主呢?就是因为制度建设。所以,我一直有一个观点:国家制度建设在先,民主化在后。国家制度很多,比如说基本的经济制度,更重要的就是社会制度。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这些都是社会领域非常基本的国家制度。”
他的分析难免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不足。第一,双重标准。他对中国的优质民主与否的判断不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他对欧美、非洲、拉丁美洲、亚洲用的是实证的方法,对中国用的则是预测的方法,采用的是双重标准。
第二,用成型的民主与不成型的民主相比,成型的制度与不成型的制度相比,这样的比较就存在着不可比性。任何民主都有一个发展过程,民主在发展之初,肯定有不完善的地方,英国、美国、法国在发展民主的过程中也并非一帆风顺。美国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也只有在奥巴马当上美国总统之后才彻底实现。郑永年犯了类似给孩子洗澡之后连同孩子和脏水一同倒掉了的错误。
第三,他把民主分为好的民主和坏的民主划分不科学。从价值上说,民主价值是普世价值,是值得为其辩护和捍卫的价值,普世价值很显然不是劣质的民主价值。把民主价值自身化分为优劣是错误的。民主不能通过价值去验证价值,否则就会成为同义语反复。价值的好与坏只能通过相对立的价值进行比较,民主相对于专制来说,民主价值为好,专制价值为坏。从政体上说,由于人性恶,民主由人组成,政体必然会注入恶的基因,所以才有美国建国者所说的以野心对抗野心、以恶抗恶的政体。也就是说,民主是个坏政体,民主政体只是相对于其它政体而言是坏政体里面的好政体。政体都是坏政体,民主政体只是坏的程度较轻的政体,把民主划分为好政体、坏政体、优质民主、劣质民主不符合政治常识,不符合政治学的规范。
第四,避重就轻。国家制度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政治制度是其它制度的前提和保障,没有政治制度,其它制度即使存在也不会长久,比如财产制度。西方政治思想发展史和政治制度发展史都强调了政治制度的重要性,离开政治制度去谈社会制度,去建设社会制度,显然是避重就轻。就拿住房来说,正是因为权力的充分介入,住房制度才成为权力者谋取政绩的工具。
第五,逻辑混乱。一方面他说民主是个好东西有些武断,另一方面又说“中国如果在民主化之前不能把国家制度建设好,肯定是一个劣质的民主。”这种看法有何事实根据?如果没有事实根据不也同样是武断吗?把民主分为优质民主和劣质民主,而劣质民主是根本不存在的民主,把不存在的民主当成劣质的民主不是武断又是什么?说别人武断而自己更武断,只能说是自相矛盾、逻辑混乱。
民主的上述划分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民主只有真和假。真的就是好的,假的就是坏的,真的因其能驯化权力、保障自由就值得为辩护。真民主就是宪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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