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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勇 2010-04-22 14:2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三农学会前浪基金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三农学会会员以更主动的态度投入到支农调研中,培养会员对三农学会的归属感以及对学会目标和理念的认同,形成独特的组织文化和信仰,三农学会已毕业的会员们集体成立了此“前浪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由三农学会前浪基金理事会运作管理。
第三条 前浪基金理事会简称为“前浪理事会”,理事简称为“前浪理事”,理事长简称为“前浪理事长”。每一个给予捐助的成员都是前浪基金理事,由基金理事组成前理事会,由前理事会选出前浪基金理事长负责一些重要的事务。
第二章 基金的筹集与使用
第四条 基金来源:
(一)该基金由学会已毕业会员每年的捐款组成,曾任理事的有义务每年捐款至少100元。其他会员如有意可以对基金进行捐赠,多少不限;
(二) 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
(三) 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 每年捐入资金小于10000元的基金的使用:
(一)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25%用于奖励在学会工作期间,成绩突出的会员;
这部分费用用于支持表现突出的会员组成一个团队到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上进行考察实习,不包括培训(主要用于此团队的路费等)。
(二)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15%用于购进学会的固定资产;
这部分费用用于购进学会急需的固定资产和针对固定资产的维修。该笔经费可以当年使用,也可以逐年累积,再进行统一使用。
(三)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20%用于支持会员创新性项目研究;
    这部分费用用于倡导学会会员对于与三农有关的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任何会员都可以申请该笔经费进行支农调研,课题研究以及创新性农村试验等。
(四)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20%用于对三农学会会员的培训;
这部分费用可以用于在会员培训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费用,但主要要用于有利于会员自身的方面,如:购买学习资料,请专家进行专业的培训等。
(五)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10%用于和三农学会前浪们的联系;
    这部分费用可以用于每年定期的学会发展有关的资料、学会队服、年终总结等寄给基金理事们,以及为基金理事们购买新年贺卡等一切与前浪们联系时产生的费用。
(六)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10%用于其他用途。
    这部分费用用于学会部长联席会根据学会的发展提起的项目。若没有项目可以累积到下一年,再进行统一使用。
第六条 每年捐入资金大于10000元的基金的使用:
(一)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总额的25%用于奖励在学会工作期间,成绩突出的会员;
(二)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不得超过1500元用于购进学会的固定资产;
(三)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20%用于支持会员创新性项目研究;
(四)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20%用于对三农学会会员的培训;
(五)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不得超过1000元用于和三农学会前理事们的联系;
(六)    根据前浪基金的理念资助其他高校内三农性质的社团,涉农院校优先;
(七)    提取每年捐入资金的10%用于其他用途;
(八)    一至五款和第七款的具体用途同第五条中的相应用途一致。
第三章 基金的管理
第七条 前浪基金由前浪理事会聘用人员管理,由部长联席会根据学会的实际情况申请使用。
第八条 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前浪理事会审批。建立严格的基金募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每年定期公布收支帐目,并且将账目明细公示给各位基金理事。
第九条 本基金只用于符合本章程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本基金前浪理事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规定协议使用资金,前浪理事会有权减少、停止或收回资金。
第十一条 本基金如过超过10000元,前浪理事会应派出专人专项管理。
第四章 前浪理事会的职责
第十二条 前浪理事会具体构成:
(一)前浪理事会由已毕业的捐助前浪基金的会员组成;
(二)每一个毕业的会员都有权利加入前浪理事会;
(三)前浪理事长、前浪副理事长、前浪秘书长、前浪副秘书长由前浪理事会选举产生;
(四)前浪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召开前浪理事会;前浪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前浪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前浪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重大问题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决定;
(五)每一届的毕业会员推选一名前浪组长,负责本届前浪基金的募集以及与本届基金理事的沟通和交流,保证基金的募集渠道畅通。
第十三条 前浪理事会职责:
(一) 初步制定、修改和解释基金章程,提请前浪理事们同意后再行确定施行;
(二) 审批部长联席会提请的应奖励和支持的会员以及其他需要动用前浪基金的项目;
(三) 监督基金的具体使用状况。
(四) 问责机制。部长联席会有责任将前浪基金的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以及学会的发展现状等情况每学期向每位前浪理事汇报,并听取意见。
(五) 对会员培训提供必须的资源。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前浪基金理事会。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三农学会
                                                                                                                前浪基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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