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 |
2008-03-16 16:32 |
近日忙中得闲,细细品读了贺雪峰教授新著《乡村的前途》,不禁思绪起伏,感慨良多。书中展示了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劳作是有的,却不需要透支体力;消费是有的,却不一定奢华;闲暇是有的,却不空虚无聊” [1],这种强调人的主体性体验的生活方式不仅应是中国农村的前途,也应是整个农业文明的归宿,是作为人类心灵皈依的传统文明提供给当今这个浮华世界的精神坐标。
这本书所收录的60多篇文章指向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农村往何处去?而这些文章的出发点,则是当今中国农村真真切切的现实。如今的中国农民“温饱有余,小康不足”,但他们向往城市,向往那里琳琅满目的商品,方便快捷的服务,豪华舒适的生活,日新月异的科技。他们渴望增收,渴望在城市短暂的打工生涯中获得较高的报酬,渴望在家乡改变农作物品种或者改变劳作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准和幸福感受。然而,结局往往很无奈,他们当中只有少数幸运者能够如愿以偿,大多数人只能大致保持目前的生活水平,没有继续上升的空间。因为,社会事实已经决定了他们的这种向往只是一场美好的迷梦。
在《破除农民增收的神话》一文中,贺雪峰教授指出,“农民收入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农民人数太多。过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与较少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的市民无法形成平等的交换”[2],“中国市民人数不多,而且这些市民从总支出中只拿出越来越少的部分与农民进行交换,农民收入如何可能快速增加?”[3]的确,随着工业生产技术越来越发达,农业生产率越来越相对落后,城市市民拿来与农民进行交换的支出将越来越少。既然如此,那农民进城务工获取收入是否可以解决问题?贺雪峰继续指出,“农民收入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之二是农民剩余劳动力过多,过多的剩余劳动力使农民不可能从打工中获得较高的报酬。”[4]在《中国城市化道路的结构性前提》这篇演讲辞中,贺雪峰教授分析了当今世界的国际分工格局,他指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分工中占据了有利位置,它们拥有先进的技术和庞大的资本,产业集中于低竞争的高端,利润非常之高,于是便可能支撑起高价的服务业,不但可以吸纳大量服务业从职人员就业,还可以让他们过上比较体面的生活。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中在高竞争的产业末端,尤其集中在技术含量低的加工装配业中。高竞争导致低利润,城市不能提供高收入的就业机会,于是出现血汗工厂,甚至贫民窟。显然,中国这样一个缺乏超越性信仰的国家不能选择这样一种不人道的,无秩序的,极易导致社会动荡的发展模式。
人口过多,土地相对贫乏,发展高利润的大规模现代农业根本不可能,农民从农业中增收便是无望。因此,只能试图完成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将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有两种办法,办法之一是农民进城务工,但农业剩余劳动力实在太多,而工业附加值低的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容纳能力又非常有限,依托于农村生活的人口将继续保持一个很大的规模,农民工流动和往返于城乡的现象将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也将长期存在。
这样看来,农民增收的途径便只剩下农村的工业化,实现农业人口的就地转移。然而,这些生产低端产品的乡村工业能够求得自己的生存吗?还有,那种以牺牲资源为代价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初级工业是我们长久的正确选择吗?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的事实是,我国的工业要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实现大规模跨越式发展还有一个重要的结构性前提,那就是资源的富足,而这个前提在中国恰恰不存在。美国这个占世界人口不足5%的国家消耗着世界能源的近30%,西方七国集团人口仅占世界人口的不足11%,却消耗这世界资源的一般以上。这还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实际使用的资源中以制成品的方式被发达国家通过贸易转移走的部分。据估算,依目前人类消耗石油和煤资源的速度,地球的石油储备不足50年,煤资源的储备也仅有百余年。而今后50年内,中国的人口还将增加至16亿,如果要实现欧美式的工业化道路,则几乎要给地球带来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和环境灾难。[5]
在这样一些结构性的前提下,农村往何处去?农民将如何得到自己的幸福?对于这些问题,贺雪峰教授有其独立的深邃思考。
在《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一文中,他写道:“在农民增收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刺激农民消费,则可能加剧农民对经济贫困的感受。试图通过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消费刺激来拉动中国经济的内需,无异于饮鸩止渴。实际上,一个人对贫困的感受,并不是单纯由其收入状况决定,而是取决于其收入与支出的对比值收入高于支出就感觉富裕,低于支出就显得贫困。”[6]然而,在目前的状况下,农民对支出压力的感受却不断地加速升高。首先,现代大众媒体铺天盖地的各式广告所定义的时尚、舒适、幸福和美感不断刺激着农民的消费欲望,引发了强烈的消费冲动;其次,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的日趋昂贵化也对农民构成了巨大的支出压力。在一个高度市场化的社会中,一切都不得不以货币支付,而农民据以交换货币的,只有自己的体力。再次,虽然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税费负担大大减轻,但由于国家的全面退出,农村公共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诸如水、电、路、纠纷调解、法律诉讼等公共品都需要农民付出极高的成本。
贺雪峰教授在《中国农村发展的中长期前景及目前的对策》一文中对比了计划经济时期与改革开放后农民生活中的福利状况。
经济生活方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方面,农民缺钱花,另一方面集体又为农民提供了大量的福利,诸如几乎是免费的教育、合作医疗、以换工为基础的合作建房,以及种种其他红白喜事中的或传统或现代的福利制度,使农民对缺钱花的感受,远不如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强烈。”[7]而且,在缺钱花与温饱不足面前的人人平等,也增加了对贫穷的忍受力。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的福利越来越依赖于货币,大量的消费需求被制造出来,诱导农民购买。“以前的小康,因为新的消费需求被制造出来而变成了温饱;以前尚属于温饱的生活,则下降为贫困。”[8]
文化生活方面,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在舆论观念上强调贫民本位,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说道:“最干净的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9]人民公社时期大多数人都感觉自己处于中心地位,他们并不会象在市场经济时代因为不能从市场中获得满足自己的需求而感到自己被社会边缘化。在整个社会舆论的制造上,人民公社时期贯穿着“艰苦奋斗”、“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劳动最光荣”,而在市场经济时代,人们普遍信奉“有钱就是硬道理”,越富有越时髦就越有品味,越可以得到大家的认同与钦慕。更为鲜明的对比是,人民公社时期虽然文艺作品少,而且多是假大空的宣传,但符合农民口味,而且那个时候很多村庄有文艺演出队,他们自编自演,农民乐在其中,反观现在,农民坐在自己家里,欣赏着电视中演绎的城市生活。他们从小耳濡目染的许多地方性文化都被现代传媒视为愚昧、落后,他们所赖以安身立命的从祖祖辈辈子子孙孙的延续中获取历史感与人生意义的行为被定义为迷信、可笑,“农民的文化越来越遭到排挤,农民没有办法获得那些‘正确’的人生价值,因为他们无法获得实现这些‘正确’价值所需要的经济收入。”[10]
社会生活方面,“人民公社时期有效地通过经济组织的形式解决了社会合作问题,通过扩大组织规模,有效内部化了公共品提供中存在的外部性问题。但当前的农村,传统的社会组织诸如宗族、香会等大都解体,通过政社合一组织起来的人民公社时期的办法也不可能再起到作用,而现代的以法律和契约为基础的组织又未能生长出来,从而出来了组织‘真空’”[11],乡村的水利、道路等公共工程都无法完成,而乡村小混混的以暴力为背景的灰社会组织不断生长,农村处于失序之中。农民合作难的原因是“市场经济的渗透与现代传媒的侵蚀破坏了村庄本身的共同体意识,”[12],村民间的深度联系急剧减弱,集体活动越来越少,日渐增加的闲暇时间多用于麻将桌和酒席;村庄舆论的作用也越来越小,人们之间交往的淡化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人生价值和道德规范难以通过相互强化而起到作用,而国家对农村的规管能力又在逐步的改革中弱化,这使得农村的伦理危机近年来浮出水面,老年人在家中受到子女不良对待的比例急剧上升,老年人的非正常死亡率越来越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丧事上跳脱衣舞的现象,还有的地方村内居民已经开始对村中少女外出卖淫赚钱作正面评价。
基于横向的国情分析与纵向的历史对比,贺雪峰提出了在新时期再造农民福利的思想。
所谓福利,是指一种对生活状况的满意程度,这种满意首先在于满足人的生存标准,在此基础之上还要满足人的生活标准。也就是说,人对生活的满意不仅在于吃饱穿暖,无衣食之忧,还要有各种娱乐和社会交往,可以体验人生的乐趣,可以关心超越自己生存的超越性价值。因此,构成农民福利的生活满意程度,可以从与农民有关的方面予以改进,而不应该是市场条件下单一的经济收入标准。举例而言,居住环境方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小桥流水的居住环境,并不需要农民花钱购买,而只要他们将大量闲暇时间用在居所周围的种树植草、修路架桥。而现在的普遍情况是,农民认为自己劳动让别人也得了好处,于是干脆不干,除非干活的好处全部归自己。再比如说,农民之间的相互关心也能够创造大量的福利,极具感情色彩的人际交往不仅可以创造出信任和价值,还能够让人得到体面的感受,获取生存的尊严。农民可以开展各种各样适合农民口味、满足他们需求、反映他们生活的文娱活动,让农民真正参与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中去,就会让他们的闲暇时间变得有趣,人生价值被创造出来,福利水平于是提高。然而,目前的农村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下越来越原子化,农村社区缺乏自己组织,自我行动的能力。
贺雪峰教授在在《中国农村发展的中长期前景及目前的对策》一文中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再造农民福利的构思:经济与社会方面,稳住农民的土地,让他们在出现风险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维持温饱,在此基础上,利用国家财政的转移支付,组织农民合作,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医疗和社会保障,提供最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尤其是水电路设施),进行居住环境建设;为农民聚居提供规划,提供公共交往和文化娱乐的空间;倡导实用而不奢华的消费方式,抵制暴饮暴食、大操大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减少在诸如建房、穿衣、购买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炫耀性及竞争性消费;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环节提供机械化服务和技术支持;发展农民之间的相互服务,特别是以换工和互助为基础的服务,如建农民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将国家教育与乡村教育相结合,让农村大量找不到工作的知识青年(中专生、大专生等)与许多“普九”达标之后因为入学儿童减少而被废弃的学校发挥作用,给所有想要接受教育,想要得到技术培训和管理公务知识的儿童、少年、青年乃至中老年人以学习的机会(这方面国家只需要少量投入,就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文化方面,尊重农民的本体文化价值,照顾农民自己对人生价值的定义和关怀,“只有当农民认为人生有价值,没有枉活一世时,农民才会对生活感到满意,才愿意忍受现实生活中相对的苦难,才会充满对未来世界的憧憬。”[13]在日常生活中为农民生活提供文化意义,真实地感受充实而幸福的生活,不用去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而是时时刻刻忙于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具体而言,在国家层面,要通过文化、教育、影视、艺术等方面的改革,提供一套强有力的,适合农民生活实际的文化价值,“要在财富以外建立另一套对于农民整体可欲的价值理念。”在村庄层面,要重建村庄共同体,形成村庄舆论和村庄文化,让村庄成为农民自己表达意见、实现价值的公共空间。这方面可以做的事情如开展文艺活动、龙舟比赛、舞狮比赛,建立村庄纪念性场所如公共墓地,举行村庄节庆仪式等。“组织起来的文化活动,使村民相互嵌入,联系成为一个整体,从而产生村庄共同体意识,形成村庄舆论,建立村庄价值,最终不仅在文化方面,而且在社会层面为村民福利的再造提供机会。”[14]另外,还可以组织老年人协会,相互提供帮助,调解家庭纠纷等;组织妇女协会,开展烹饪比赛、育儿知识比赛等;组织青年协会,开展致富比赛、文娱比赛等。通过文化建设,不仅提高村民的合作能力,更可以让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传统美德得以发扬,让年老体弱的老人得到善待,让精神迷失的堕落青年得以回头。
《乡村的前途》中的“农村文化建设”部分介绍了贵州与温州两地部分农村自发组织的情况。书中提到,从2002年开始,贺雪峰教授及一帮同仁在湖北荆门和洪湖的一个村进行乡村建设实验,并在其中四个村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协会从成立到现在运转良好。《农村文化活动记事》中记录了协会成立的过程及成立后的一些生活片段,“现在不只是老年人被广泛动员起来,而且中青年妇女也被广泛动员起来,成立了各种妇女文艺表演队。这些妇女文艺表演队是自发成立起来的,是农村需要文化生活的表现。我们这些外部的人只花了很少的精力和资金,就极大地改变了村庄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面貌,有效地推动了农村的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农村中老年人和妇女的福利水平,并因此提高了农村中青年人对未来的良好预期。”[15]“荆门三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的结果,不仅令那些认为不可能建好老年人协会的村民大跌眼镜,而且老年人自己也觉得意想不到。高阳镇政府也觉得建立老年人协会是大好事,而开始在全镇推广。”[16]
“我希望重建田园牧歌的生活,希望温饱有余的农民可以继续享受青山绿水和蓝天白云,可以继续享受家庭和睦和邻里友爱,可以继续享受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休闲与情趣。”[17]咋一看来,本书序言中的话似乎是一个充满古典情怀的浪漫主义诗人对未来生活所做的乌托邦幻想,然而阅毕全书,掩卷遐思,脑海中留下的迹象则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对国家,对民族,对农村的严肃思考,没有一丝浪漫的痕迹。全书弥漫的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足以撼动常人的神经。
首当其冲的,是其由现实经验出发的求真精神。书中的插图绝大多数是贺教授和他的助手亲自拍摄,从这一幅幅取自农村真实的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那些以前似曾相识的面孔,看到那些童年时曾经熟悉得一塌糊涂的家园风光。当这些心灵深处的记忆在书中向自己迎面扑来,我的感情禁不住一丝震颤。正是作者完全由田野跋涉所得的实地经验为立论背景,才使得文章充满了一系列打破神话的独立思考:关于农民增收的神话,关于快速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的神话,关于人民公社是一场全民的盲从所导致的历史错误的神话,全都在现实经验的面前展露出自己的荒谬。深入中国现实的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是进行以上现代化解构和历史解构的锐利武器,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理论是从田野的灵感中所生发的理论,没有任何玩弄后现代的做作,不是故意用时髦的、反叛的观念来博取众人的惊诧,求得商人、政客的青睐。同时,这也不是盲目反对西方的义和团式的保守主义,之所以这样去反思,只是因为没有谁的反思能够代替中国人自己的反思,拿西方人从疯癫、迷幻、乱性等极限状态中体会出来哲学来反观我们的生活,这样的学术对我们脚下的土地有何裨益?对我们心中的迷惘有何缓解?
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还是因为书中直面现实的理论勇气。书中所问的问题是,在既有现实面前,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能够做成的是什么?书中的推理逻辑是,既然这样不行,退一步行不行?再退一步行不行?能够这样提问,能够这样由经验出发来解答,本身就是一份难能可贵的求真的执着。在这种严格由现实可行性出发的理论构想与政策建议面前,那些颠扑不破的真理与万能的解决方案都显得如此滑稽可笑。不迷信于理论,不屈从于权威,凡事在现实前问个行不行,这种经验主义的求是、求实精神正是那些端坐在书斋中用思辨来改变世界的学者所缺乏的。在“什么才是现实”这个问题上,作者没有做唯我论式的独断。当然,单纯罗列书中呈现的诸多事实也并不足以论证其关于现实的判断,但作者在书中给出了一幅完整的,逻辑上难以辩驳的,反映出现实世界的“质”的联系的理念图画,而这种韦伯意义上的,作为高等智能动物的人能够理解的人类行动的意义之链正是因果关系的来源。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动态的社会行动的暂态化,而“一个具体行动的正确因果诠释意味着行动的外在过程及动机可以被如实地把握,并同时达到对一切关联的有意义的理解。”[18]正是因为《乡村的前途》中呈现出了现实世界的这种可以在意义上把握的质感,才使得我们认为书中的判断确实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在“什么才是现实可行的”这个问题上,作者除了如上述所言给出了质感论证之外,还用书中提及的乡村建设实验的成果予以了验证。如果说乡村建设实验的成果只是表明暂时可行未必永久可行,或者只是表明局部可行而未必整体可行,那只能说明作者所提出的理论还需要回到现实中进一步修改,进一步完善。
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在书中最强烈的映射,是作者站在他者的立场上说出了农民最迫切的现实需求。理解农民,体会农民的苦闷、烦恼、焦虑、无奈与痛楚,从农民内心的迫切需要出发,寻求这些真实诉求与现实可行性的交汇。在这种寻求中,需要一个研究者不断变换自我的角色,在理解农民时让自己成为一个农民,而在理解现实时又让自己变成一个能够把握世界的学者,只有这样,才能确切地拿捏真实诉求与现实可行性的交汇点。让一个在农村长大而负笈都市的学者体验家乡故人的苦楚似乎不是一件难事,但是,要让这样的体验具有普遍意义却殊为不易。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让自己深入全国各地的农村,体验各地农民的生活,反复感知,反复验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农民,把握农村。“在李昌平说农民真苦时,今天中国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可能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期都高,农民真苦是相对于整个社会的苦。除此之外,农民更苦于社会、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苦于他们不能合作起来,增进相互之间的社会交往和彼此欣赏,他们不能在变动不居的世界中找到恒定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19]能够这样做到以他者的现实诉求为本位,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学者修炼到的化境。
《乡村的前途》中的现实主义精神不是冷冰冰的,而是蕴涵着浓厚的人文关怀。今天,现代性所裹挟的个体主义价值观汹涌而来,不可阻挡,我们关于来世的观念没有了,关于永恒的追求没有了,留下来的,只有现世生活的挣扎,只有在此生穷奢极欲醉生梦死的放纵,恒久成为一瞬,绵延成为霎那,对无限的探求成为对此刻的挥霍,只有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才可以平息心中涌动奔流的无根感和孤独感。午夜梦回,我们常常自问:我是谁?我为什么活着?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在传统的农业文明中,人是很少有这些疑问的,尽管他们因此而显得缺乏科学精神。他们沉浸在村庄共同体所营造的浓厚的情感氛围中,虽然物质生活并非充裕,但是在村庄成员内部密切而深厚的交往可以让他们相互之间获得精神上的极大满足。他们活在祖祖辈辈留下的土地上,看着子子孙孙环绕周围嬉戏打闹,尽享天伦之乐。村庄是一个小小的社区,在这个熟人社会中,大家间长期互助,知根知底。村庄成员共享的文化信念把大家牢牢捆在一起。在这种安土重迁的社会里,人们很少流动,所遇的只是四季的更替而非时代的变更,一年一度,周而复始。祖祖辈辈按照相同的时序生活,面临着同样的难题,运用同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前人用来克服困难的方案,完全可以直接拿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凡事只需依靠老一辈人的经验,愈是古老,愈为有效,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又所谓“言必称尧舜”。因此,传统的乡土社会有着强烈的社会记忆、恒定的社会性格、尊老崇老的社会风气,宗族长老就是村社的权威,好古就是生活的保障。在这样一个小圈子里,尽管文化相对保守,缺少创新与变化,信仰相对单一,缺乏多元主义的砥砺,但正是在这种沉静与安详中,人们的心灵获得了淡定,内心深处没有了价值与意义的纠葛,完全按照自己与生俱来的先天道德律自由地活在自然界中,达到天人合一的境地。后人所谓的封建家长制的压迫,那是变革时代的传播者赋予那个时代的受众的定义,在传统的村庄社区内,人们其实感受不到这种所谓的压制,在他们看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不按规矩来怎么能行。规矩在他们那里是一种下意识,是不用问为什么的,这种规矩就是习俗和传统,是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元素。人们在农闲时节不断重复的村社仪式和宗族活动中加入集体生活,通过集体生活的参与,个人习得了社区规范和自我约束,并通过言传身教代代相传。群体共同的规则和信仰在记忆形成的传统中表达了社会所共有的表现人与世界的方式,成为一个道德体系、一种宇宙论和一部历史。人们把这种在零碎生活中不断接受的一致体系逐渐纳入潜意识中,作为一种惯习来遵守。同时,村庄中的禁忌与惩罚又深深强化了人们对于传统的认同与敬畏。正是这种社区成员下意识的遵守和强烈的敬畏形成了涂尔干所言的“集体意识”,把社区成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强大的一致行动的能力。所以,在传统农业文明的载体——村庄中,是没有道德失范与价值紊乱,没有公共品供给危机的,人们在强大的集体意识下相互监督,团结合作,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难题,应对生命中出现的意外与风险。
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现代性的扩散,传统农业文明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今天,我们认为每个人都应该相信科学,应该按照严格的工具理性行事,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生产效率,得到最高等级的物质享受。然而,这种严格的工具理性及其深层逻辑中所蕴含的个人主义考量在使人无神化,使人不再迷信的同时也使人没有了敬畏,没有了群体性的意义与价值,没有了人生的目标与动力,完全为了享乐而活着,再也找不到安身立命的所在。也正是这种现代人的特点,使得任何合作都充满了赤裸裸的利益算计,不复有温情脉脉的人性依托。反照传统,难道真的只有知晓世界洞悉世界的人生才值得一活吗?只有充分享受了物质快感和肉体极乐的人生才值得一活吗?当我们认为古人一生限于一隅,在有限的知识-意义系统中度过一生显得多么可悲时,难道我们这种极端理性的生活方式就不可悲吗?
《乡村的前途》中反复有类似的思考:传统与现代的生活方式怎样在相互冲突中交融?怎样才能在今天的现实中留其所长而各去其短?作者在书中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就是对传统与现代二者的扬弃。这种强调人的主体性体验的生活方式不仅是中国农民的迫切需要,也应是所有现代人的生活坐标;不仅应是中国农村的前途,也应是作为人类传统的农业文明提供给当今这个浮华世界的精神向量。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脚下的这方热土正是我们的精神田园,是我们身心的终极归宿,是在繁华与喧嚣中迷失了自我的现代人的心灵皈依。
在言及中国农村的殡葬改革时,作者写道:“在推行火葬的前一天晚上,一个镇上有七位老人自杀,只图可以土葬。这七位自杀的老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满怀对未来的期待离开了这个不考虑他们理念的世界;这七位老人是痛苦的,因为他们多少接受了无神的观念,惴惴不安地准备到另一个不知是否真有的世界去碰运气。”[20]
是的,他们是痛苦的,他们还是幸福的,那我们呢?
2007年6月30日子夜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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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页。
[2]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1页。
[3]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1页。
[4]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2页。
[5] 贺雪峰,《乡村研究的国情意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6]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3页。
[7]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9页。
[8]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0页。
[9]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52页。
[10]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4页。
[11]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5页。
[12]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5页。
[13]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5页。
[14]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57页。
[15]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81-182页。
[16]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03页。
[17]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页。
[18] 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顾忠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5页。
[19] 贺雪峰,《乡村的前途》,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25页。
[20] 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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