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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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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报告(王玲菲)

        3月份加入读书会,开始新的读书生涯。但由于毕业论文占用了部分时间,读书的数量和效果没有得到足够保证,尽量在以后避免这种情况。这段时间以来开始读古典社会学三大家之一——涂尔干的前期著作,阅读书目主要为《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和《自杀论》。下面主要就所读的涂尔干的三本著作,谈谈我从中获得的新的认知与所把握的作者的论证逻辑。
      《社会分工论》是涂尔干开始确定其社会学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在这本书中,他着重探讨了劳动分工的社会功能、产生原因及条件以及几种反常的分工形式。
        涂尔干在概念界定中将功能与有机体的某种需要相联系,进而找到确定功能的方法。即要探讨劳动分工的功能,先要去找到社会发展的背景及需要。他通过对友谊关系中劳动分工以及婚姻当中性别分工的分析,初步推论出劳动分工能建立社会团结的观点。他想进一步考察的是,劳动分工所产生的团结在何种程度上带来了社会整合,即是否存在其他力量也能建立社会团结从而促进社会整合。所以,进一步需要探讨不同团结类型的基础与特征。
        他认为法律规范社会关系,能够体现出社会团结的主要形式。他以“制裁”为范畴对法律进行界定,将法律分为压制性制裁与恢复性制裁两类,前者以刑法为主要代表,后者则包括民法、商法和诉讼法等。触犯压制法,即构成犯罪,而所有犯罪一般来说,他们的共性在于受到社会成员的共同谴责。涂尔干认为,在压制法发达的社会中,社会成员的集体意识强烈而又明确。某种行为如果触犯了这种强烈而又明确的集体意识,或者对集体意识的权威象征(一般而言是统治权)造成了破坏,那么这种行为将遭到社会的排斥和唾弃,社会将对其实施惩罚以寻求一种报复和抵偿来维护集体意识的权威。这种社会中形成的是以个体间较强同质性为基础的社会团结,涂尔干称之为机械团结。而恢复法所规定的关系则表现出一种从劳动分工产生出来的协作,它所带来的社会团结则以个体间较强的异质性和社会分工为基础,这种团结类型被称为有机团结。涂尔干通过对欧洲社会不同时期个体同质性的演变以及不同法律形式发达程度的演变的考察和比较,佐证了他的上述理论。并且通过对犯罪类型的数量减少、宗教的衰弱以及社会结构发展历史事实的分析,证明有机团结的递增优势。
        随着机械团结社会的社会环节结构逐步消解,社会容量逐步扩大,而社会密度恒定增加,个体之间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增强,劳动分工则越可能发达。这其中的原因是,生存竞争越发残酷,个体需要开拓出新的职业或职能才能满足生存需要。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人类个体大脑的不断发育,其构造变得越发精细,它会产生越来越多的需要,需要更为复杂的刺激来满足。这两个条件共同促进了劳动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而集体意识的衰弱与集体控制的削弱为个人自由带来的增进以及遗传性因素价值下降进而对个人职业确定影响力的下降成为分工发展的次要因素。
        在卷三部分,涂尔干讨论了由功能间关系未得规范导致的失范分工、由强制力量维系各社会功能的强制分工以及由功能活力未得到充分激活导致的反常分工形式这三种反常分工形式,在反常分工形式下,社会团结并不能得到稳定和发展。
        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涂尔干确定了其认为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准则。开篇便指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事实,即存在于个人之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与感觉方式等。他认为,由于社会事实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社会事实具有物的属性,社会学研究工作者应当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紧接着确定了如何考察的三条准则。第三章他确立了关于区分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三条准则,并根据犯罪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联系在一起得出犯罪是正常现象的结论。而后,涂尔干确定了社会分类法的原则。在第五章和第六章中,涂尔干确定了解释社会事实和求证的准则。他认为解释社会事实,应当研究其产生的原因和所具有的功能,且一般先研究前者再研究后者。而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中去寻找,不应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中去寻找;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在确立因果关系的确定性的基础之上,涂尔干以共变法作为寻求因果关系的社会学实验方法进行求证。总而言之,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方法是客观的,即始终将社会事实当作物来研究,也是非党派性的,独立于一切哲学之外。
        而《自杀论》作为涂尔干实践其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经验研究著作,同时也与《社会分工论》有着紧密的联系。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已经对反常形式的社会分工造成社会变态作了一定的论述,且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由社会分工所能带来的社会道德基础并未完全成熟。在《自杀论》中,涂尔干首先确定了“自杀”的社会学定义,他认为自杀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从而引出整个实证研究的研究对象即代表社会自杀倾向的社会事实——自杀率。在整个第一编中,涂尔干借用欧洲社会自杀率的地理分布验证了社会自杀率与心理状况、种族、遗传因素、气候及季节性气温变化以及无意识重复的仿效行为之间都并无明确的因果关系。而社会自杀率的变化,与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则有紧密联系。在涂尔干的资料分析中,可以看出,自杀率与不同的宗教信仰、文化程度以及两性差异等有很大联系。他根据造成自杀背后的不同社会原因,将自杀分为了三种类型:利己主义的自杀、利他主义的自杀和由于社会混乱引起的自杀。而根据社会整合度与社会规范度两个标准,自杀的社会类型又可细分为利己式自杀、利他式自杀、宿命式自杀与越轨式自杀,所对应的原因分别是社会整合度过高、社会整合度过低、社会规范度过高、社会规范度过低。最后,他也设想了一些预防和消除自杀的方法。总而言之,这是一部社会学的经典研究著作,对自杀的原因和规律性进行了系统的探讨。
        这三本涂尔干前期的社会学著作流露出涂尔干“社会是一切现象和存在的根源”的社会学基本立场,他突出强调了社会的客观性、实在性和强制性。从他的论述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出孔德和斯宾塞等人对于他学术理路形成的影响。他批判性地承继着前人的社会哲学思想和社会学思想,同时明确了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方向,确立了社会学研究的基础。而后,我将继续了解涂尔干后期的社会学思想。
Posted: 2017-04-13 13:42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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