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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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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芳读书报告 (更新至2017年1月18日)

2017年1月份读书总结
书单:
《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 卡尔波兰尼 (上个月没读完的后半部分…)
《理想国》 柏拉图
《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
《君王论》 马基雅维利
《论公民》 霍布斯
《利维坦》 霍布斯

政体理论:从自然观到契约论
    《理想国》是通过苏格拉底与其他对话者之间的对话并围绕“什么是正义”的主题展开。苏格拉底认为不仅存在个人的正义,也存在城邦的正义。个人的正义不仅表现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要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情,从而提高效率以及成功的机会。而城邦的正义则在于能够让城邦中的每个人担任最适合其禀赋的工作,各司其职。他认为政治学是基于人的灵魂的最高哲学,而灵魂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即欲望、激情、理性。其中,理智与激情联合控制欲望,理智的部分出谋划策而激情部分则进行战斗;激情服从理性,并以勇敢的力量完成谋划。因此,这三个部分相对应于城邦的三个阶层:劳动者、辅助者(卫士)、统治者。同时,灵魂的三个部分也对应三种类型的人:欲望指向财富、利益,因而对应于贪利者;激情指向权力、成功和名誉,因而对应于好胜者;而理性指向真理、知识,因而对应于哲学家。由此可见,苏格拉底认为理想的城邦应该以哲学家为统治者,是一个“哲学王国”,这才是一个至善而正义的城邦。一个完善的城邦必须具有四种特质:智慧、勇敢、自制和正义,它们分别表现在城邦的不同部分,从而共同构成一个理想城邦。首先,智慧是一种关于城邦整体的知识,而非某种技术性知识,因而存在于统治者,以便对整个城邦进行管理。其次,勇敢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一种真正合法的信念,主要存在于战士身上。第三,自制是对某种欲望的控制,做自己的主人,让天性中较好的部分控制较差的部分,这是对城邦整体的要求。最后,正义就是做自己的工作,城邦中的每个阶层各司其职,主要是劳动者、辅助者和统治者。最好的城邦体制就是让最杰出的人掌权,由此形成的政体为王政或贵族政体,是一个善和正义的政体,其余的都是邪恶、有缺陷的政体,包括荣誉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僭主政体。同时,这五种政体分别对应五种品性:王者型——善良、正义的人,荣誉型——争强好胜的人,寡头型——贪名逐利的人,民主型——自由散漫的人,僭主型——酗酒贪色的疯狂之人。因此,由那些最大程度地拥有王者品性并作为王者统治自己的正义之人掌权才是最好的政体,而那些最大程度拥有僭主品行并以僭主来统治自己和城邦的人会形成最糟糕的政体。苏格拉底从人性的角度考察不同的政体类型,他提出的最好城邦类型也是仅仅以人性善恶为依据,城邦的目的是实现城邦所有人的幸福,实现的平等是一种绝对平等,共妻共子,无所谓贫富,而后者正是导致城邦退化的原因。从本质上看,这是一种主张城邦与个人相融合的政治思想,个人在城邦共同体中才能实现至善的幸福。
 
    《政治学》是关于剥削阶级政治体系学说的创始之作,作为奴隶制的坚决拥护者,亚里士多德同样认为个人生活只能存在于城邦国家之中。然而,面对古希腊奴隶制社会同样的矛盾危机,即奴隶主与奴隶之间以及富人与贫民之间的矛盾,亚里士多德提出与柏拉图截然不同的解决方案。柏拉图代表富有奴隶主阶层,以严格的社会分工来固化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地位和职事,从而巩固奴隶主上层的阶级统治,所谓的“哲学王”正是知识贵族与奴隶主上层的化身。而亚里士多德则代表自由民中等阶层,认为富有阶层狂暴、暴戾,而贫穷阶层下贱、狡诈,唯有中等阶层是国家中“最安稳”的阶层,他们人数较多,占有适当而充足的财产,由于财产适当而不至为富不仁,财产充足而不至觊觎他人,人数较多而能够平衡富有阶层与贫穷阶层之间的势力。因此,通过中等阶层的力量能够缓解和改变富人与贫民之间的激烈斗争。

    个人和团体是两种基本的存在形式,两者都遵循自然生长和发展的生物观,即从一个不完善的、较低的发展阶段到较高发展阶段的过程。自然万物有主从之分,就个人而言,身体从属于灵魂,以及灵魂的情欲部分受治于理性部分,这是自然而有益的。相应地,世上有统治和被统治之分,那些赋有理智且遇事持远见者往往成为统治的主人,而体力强壮且缺乏理智者则成为奴隶,对后者而言,受制于一位主人既有益也正当。因此,奴隶制是一种天然存在于世的合法制度,这种合乎自然的奴隶体系不同于通过权力和法律形成的强迫制奴隶体系,前者中两者各尽其职,可以实现友爱和共同利益,而后者则充满仇恨和利害冲突。

    为了实现更好的幸福生活,在个人之外会形成各种团体,而家庭是人类为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基本形式。家庭的基本要素包括主奴、夫妇和父子,相应地形成主奴关系、夫妇关系和亲嗣关系。致富的技术有两种:一是自然的生产行为,如农牧渔猎等技术,目的在于获得生活资料;二是经商,如发展商业和放债取息,目的在于聚敛财富。家务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治产并培养善德而非致富,不仅要培养妇孺,还要培养奴隶。村坊是为适应更广大生活需要而由若干家庭联合组成的初级形式。当若干村坊组合为城邦时,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阶段,因此,城邦既是自然演化的产物(即家庭—村坊—城邦的演化规律),又是社会团体发展的终点,是一个至善的社会团体。在本性上,城邦先于个人和家庭,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个孤立的个体都不足以满足一种完全自给自足的生活,而必须借助城邦才能满足其需要。城邦的形成虽然是一种自然演化,但其存在却是要实现一种“幸福优良的生活”,即以善业为最高目的

    为实现这种善业,城邦应选择怎样的政治组合形式?首先,城邦是各种品类相异之人的组合,每个人各以所能和所得,通工易事,互相补益,从而使全邦人都能获得优良生活;政治上,按规定和程序轮流执政;合理的财产制度应该是产业私有而财物公用。城邦的统治有三种类型:一是主人对奴隶的统治,主要是为主人的利益;二是家长对妻子、子女及一般家属的统治,主要是为被治者的利益;三是城邦宪政统治,依据平等原则,由相同身份者形成的政治体系,轮流执政,主要致力于被治者的利益或团体共同利益,当执政者动心于权力和利益时会导致病态政体。根据利益出发点不同,可分为正宗政体与病态政体,前者从城邦共同体的公共利益出发,而后者则仅考虑统治者的私人利益。根据统治者的人数差异,两种政体各有三种类型:正宗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病态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首先,君主政体即一人统治,源于君王或其家族的优异才德和卓越功勋而树立的特殊地位,一般适于古代社会,由于那时贤者稀少且各邦地小人稀。其次,贵族政体是由少数贤良者统治,以才德为受任公职的依据。共和政体则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是平民与寡头的混合。中产者可以协调贫富两阶级之间的争端,较为稳定而适应于一般城邦,因而是最优良的政体。但大多数城邦的中产者较富人与贫民人数少且不竞于政治权力,而一旦贫民或富人掌权就压迫中产阶级,将政治制度分别引向寡头或平民政体,因而现实中很少出现共和政体。僭主政体是以专制原则处理城邦事务,大多数僭主发迹于“群众领袖”,其特征在于猜疑,既不信任平民群众也不信任贵族阶级和著名人物。僭主政体诸手段的目的在于摧毁臣民精神,削弱臣民力量,在臣民间散播并培养不睦与疑忌,从而树立自己的统治地位。因此,僭主的保全政策有:一是类似于极端平民政体的高压政策,二是伪装王制。寡头政体由少数富有且门望较高的富人统治,以财富、出身世族和教育为特征。寡头政体发生变革的可能性在于执政者虐待平民群众,或是执政阶层内部的利益争端。平民政体是由自由且贫穷的多数人统治,以出身低微、贫穷和鄙俗为特征;以“公民大会”为选举和议事机构,以“公审法庭”为最高审判机构,从而让平民群众行使最高治权;实行津贴制度,废除一切职位的终身任期。平民政体以自由为宗旨,“自由”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治生活方面实行轮流执政,人人都可以统治和受治,政事裁决于大多数人的意志;二是个人生活方面,按自己的意志生活。选择何种政体的依据在于平等的公正,即以城邦整体利益和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而平民政体的正义体现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因而是较为可取的政体形式。

    霍布斯认为有两种社会形式:自然社会与公民社会。自然社会是一种未开化的社会,自然社会下的人由于相同的身体结构而拥有同等力量,因而所有人生而平等。同时,由于缺乏理性以及一种来自动物天性的激情,人们会做出一些邪恶行为。因此,人们相互恐惧和猜疑,甚至加害他人,从而形成一个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由于每个人都绝对地平等,战争也不可能以战胜而终结,因而是永久性的。在这战争状态下,每个人受制于自己的理性,趋利避害,这是一种自然理性,即保护自己的生命。自然法就是关于这种正确理性的指令,它为最大可能地保护生命规定了什么应该做以及什么是不该做的。自然法赋予每个人都尽可能地保护其生命的自然权利,即就纯粹的自然状态而言,每个人被允许对任何人做任何事,无论他想要什么,他能得到什么,他都可以去占有、使用和享受。

  相互为敌的战争产生的相互恐惧促使人们寻求联盟以摆脱这种状态,而联盟的建立或通过强力,或通过协商,两者都是自然权利的放弃或转让,即把保护自己生命的意志托付给某个人或会议,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人格,这就是国家(公民社会的标志),而承担这一人格的人则为主权者,主权源于全体臣民意志所形成的集体人格。通过强力获得主权形成自然国家,如世袭制国家,其主权者是战争中的胜利者或享有某种绝对优势的人,如统治奴隶的主人、管制子女的父亲,相应地形成专制管辖权与宗法管辖权。而通过协商和约定获得主权则形成政治国家,主权者是由公民按约选择并能够为他们提供保护的人。由于按约建立的国家之主权者的权力是人们按约自愿授予,主权者的意志是全体意志的代表,因而主权者的权力是正当的、合法的、自然的,享有绝对权力。根据主权的承担者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主权交给个人形成君主制,主权交给议会的两种情形,即所有公民都有投票权(人民掌握主权)而形成民主制以及部分人有投票权(贵族掌握主权)形成贵族制。与之相对的三种形式:僭主制、无政府状态、寡头制。但这后三种并不是国家的政体类型,而只是公民对统治者不同感情的表达。贵族制与民主制中大会审议的弊端表明了君主政体相对于前者的优越性,因而是最好的政体形式。

    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人享有绝对完全的自由,并按自己的意志做一切事情,但也因为这种完全的自由而与他人的意志相冲突。而在公民状态,每个公民既保持了和平安宁所需的自由,又取消了别人的某些自由,从而摆脱对他人的恐惧,每个人都安全地享有有限权利,唯有主权者享有绝对权力且不受国家法律约束。主权者的绝对权力只受制于自然法,即神律,因为在人类自然王国之上是上帝的天国,上帝是一切主权者的主权者。上帝王国的臣民是那些相信上帝提出诫命并统治世界的人,上帝谕之神律的方式有:一是通过自然理性的指令,二是通过神启,三是通过先知的声音。那些没有获得超自然天启的臣民只得通过自然理性,即服从其主权者以求得和平与正义的自然理性而获得上帝神谕。

    柏拉图是从人性的角度来考察城邦体制及其类型,理想的城邦必须是正义的,才能实现整个城邦的至善的幸福。而不同的城邦类型对应不同的品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不仅是个人的优良品质,也是好的城邦必须具备的特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则是一种自然生物观,无论城邦国家还是奴隶制度,其存在都是自然而合理且有益的,因而政体好坏在于何种政治组合形式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城邦的善业,因此,多数平民的统治必定优于少数贵族的统治,平民政体最可取。而霍布斯则打破了亚氏这种先天存在的不平等思想,认为每个人生来平等地享有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力,国家正是人们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适当转让或放弃部分权利而按约建立的,这是一种契约论的思想。但是这种按约建立的国家主权者仍要服从于上帝,因为上帝才是这个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读书感受
    觉得政治学虽然没有社会学那么赖嚼,但还是挺有意思的,不过还是在慢慢感受政治学不一样的逻辑和思维,期待不一样的收获,,,,
[ 此贴被小芳子在2017-01-18 11:14重新编辑 ]
Posted: 2017-01-18 11:04 | [楼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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