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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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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迁读书汇报(更新至3月12日)


日期:2017.2.10——2017.3.11
书单:
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约翰穆勒《代议制民主》
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
迈克尔欧克肖特《政治中的理性主义》
哈耶克《哈耶克论文集》
社会秩序生成的理念转型
西方社会在现代性的浪潮之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的出现,不论是社会学家,或者是政治哲学家,都在试图去分析甚至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构建一个符合社会发展的秩序。西方现代性源于奴隶反抗主人的运动,在此背景下强调了所谓的平等的观念,同时用“进步”与否作为好坏的评判标准,而好坏本身所具有的普遍标准丧失了,导致了价值多元性的发展,但是也出现了韦伯意义上的诸神冲突,而韦伯最终用一种终极价值体系进行化解了,促使了社会秩序的生成。事实上,社会秩序一直是政治学关注的核心,它的生成涉及整个政治学思想的演进,包含着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强调“事物本性”的自然观。
政治学起源于古希腊时期,那个时期主要强调城邦的设计应该符合人性,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人们要有一种善的生活,善并不是我们所指的快乐的生活,它是一种人能够按照自己的喜好去行事,同时又能形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生活。它所表达的是一种“自然正确”的观念,具有无限的可能性,这个时期的哲学事实上促进了整个人性的完美,柏拉图的“自然洞穴”理论即是如此。柏拉图所述的封闭社会是处在意见的世界,意味着公民应该以一种哲学家的眼光去看待社会与政治,亦即政治是服务于哲学的,最终致力于人的善。这个时期的社会秩序生成的理念存在一种不为人的意志所决定的一种普遍原则,它就是古典的自然法,是在理性发展之前的自然法,它是人们行事所依据的标准。
第二阶段:强调“理性万能”的唯理主义观念。
事实上,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所构建的社会秩序随着唯理主义观念的到来,将会逐渐消解掉,并生成新的社会秩序。在上述封闭的社会之中,哲学能够以遵循人性的角度看待事物,但是一旦人们都走出这种自然洞穴,处在现代意义上的开放社会,哲学就会以真理的形式去认知这个世界,由于知识的多元性,出现了混乱性。以笛卡尔为代表的早期唯理主义者,就是为了找到确定可靠的知识的方法。在此背景之下,出现了现代的自然法学派,霍布斯强调古典时期的自然法是上帝意志的宣布,事实上它之所以成为法律是由于人为设计的,它是理智的作品,并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洛克也强调了劳动在人类创造社会中的关键作用,意味着劳动是对自然的一种否定性态度,是为了说明习俗的统治取代了自然规则的统治。由此,自然仅仅是提供本身无价值的质料,赋予其形式的是人。自然法也就从自然生成的转向了人为理性设计的,社会秩序在自然法的基础上形成了。
随着理性主义的发展与科学观念的形成,西方现代性也出现了相应的危机,首先针对现代性进行反思的是卢梭。自由社会是以习俗性的平等取代自然的不平等而实现的,最终演化为制度的不平等。卢梭提出要从人为的、习俗性世界返于自然状态,甚至不仅仅是古典城邦时期,而是野蛮时代。理性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知识的片面化,在古希腊政治学家看来,知识包括技术和实践的智慧两个层面,哲学最初是为了致力于人的完美,然而在与政治结合的过程中,仅仅保留了技术的知识,从而演化出了技术理性,也就是政治中的理性主义。由此,社会从柏拉图意义上的“自然洞穴”走入了新的一种“人为洞穴”,人们形成了对技术与确定性知识的依赖,出现了西方文明的危机,即哲学的政治化。
针对现代性的危机,施特劳斯与哈耶克提出了不同的认识,施特劳斯作为保守主义的代表者,认为正是这种理性主义主导下的社会进步观念,促使社会遗忘了一些永恒的原则,尤其是善的原则,难道理性设计的事物就是善?善是人们完美生活的原则,是真正自然生成的。施特劳斯主张回归古希腊时期的哲学观,强调从这种科学的政治生活回归到纯粹的哲学生活。但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学说针对当今社会与政治的现实,提出了一种新的“文化观的进步论”。
第三阶段: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的生成观念。
前两个政治思想阶段,本质上一直存在政治学中的“自然与人”的二元观对立,主张政治社会的构建应该是依照纯粹自然生成,还是人为理性设计的,前者是无意识的,后者是人们事先有意识的理性设计的。哈耶克的政治理念中也主张弥合这种二元对立,强调社会秩序生成的自生自发性,是实践感的一种体现。在政治生活中,人们依照唯理主义的意志去管理,用“意志”取代了“意见”这个概念。现代的开放社会之所以成为可能,所依据的正是这种共同意见。事实上这是一种“组织”的秩序,也是强调预先的计划与指令。哈耶克认为这种政治的理性主义的发展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政府在运行社会的时候也出现了困境。
社会生活中更多的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生成秩序,包括道德,宗教,市场,人们通过遵循一定的规则而互动,这种规则仅仅是一般性的抽象规则,因而人们可以发展出多种可能性,包含着无意识的行动,从而构建出整体性社会秩序。这种内生的社会秩序是“理性不及”的空间,是一种无意识的人为互动的结果。现代性的自由危机就表现在政府在理性主义的驱使下,对整个社会进行纷繁复杂的规划,不仅压缩了人们的自由,甚至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哈耶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会秩序的二元观,外生秩序与内生秩序并不能简单等同,与“市场存在一支无形的手”不同的是,政府应该去管理社会生活,仅仅遵守内生秩序的一般性抽象原则即可,更多的是指导,而不是指令。比如市场的交换正义原则,更加周密的计划并不试用,这也是政府治理所需要思考的方面。

个人感受
1.政治学的阅读有几个月了,发现与社会学其实有着很多相似的关注点,有着极强的现实情怀,针对现代性的危机,均提出了各自的看法,但深入分析之后发现,理论逻辑最终走到了一起,两种学科有着广大的融合空间;
2.政治哲学帮助我思考了事物的许多方面,有利于我认识自己与认识社会,这些都是我所缺乏的,改变了我;
3.抓紧时间阅读近现代的政治学,深挖下去,其实政治学也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学会学科之间的比较,拓宽自己的视野与思考的角度。

——

日期:2016.12.29——2017.1.17
书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
约翰穆勒《论自由》
《功利主义》
涂尔干《孟德斯鸠与卢梭》
本尼迪克特《菊与刀》

民主时代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十八世纪后期,整个欧洲处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之下,平等与自由的精神席卷欧洲。身处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受到了其深厚的影响,并与美国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社会情况结合在了一起,进一步促进了美国平等与自由思想的传播,也正因为美国的特殊情况,民主时代呈现的特征却有极大的差异。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的代表者托克维尔与穆勒都关注民主时代的社会情况,阐述平等在民主社会的表现及其问题。
新诞生的美国与欧洲大陆国家虽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借鉴并吸收了英国社会的许多文化,但在北美的土壤之下,却呈现不一样的景象。最初来到美国这片土地的英国人主要是一些清教徒,躲避欧洲大陆的宗教纷争;此外,还有一批对未知世界充满了求知欲的年轻人,他们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的目的就是为了创业与致富。他们承继了英国社会的民主与共和观念,并在清教徒传播的禁欲主义思想下辛勤地劳动,创建属于他们自己的新家园。这也是时至今日,成为美国人民“当家作主”观念的最初来源。由此,美国在建国之时,启蒙思想家们提倡的人民主权说不论在思想层面上,还是在实践观念中,都已经深深扎根于美国社会。美国最初是在民主和共和的观念的驱使下,强调国家由自己管理,并为自己而管理,由此成立了代议制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有权废除它。因此在美国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而对于欧洲大陆国家而言,并不是一开始就进入了民主制度时代,包括英国和法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一直都处在贵族制度时代,民主时代的来临意味着平等观念的普及,社会不再由严格的等级制度,人们的眼光不再专注于某些特定的阶级,尤其是贵族阶级,从而形成一种普遍的权利观念,最终通过建立议会制度过渡到代议制政府。由此,欧洲大陆国家与美国一样,均形成了政府的权力是人们授予的观念,个人与政府的关系随之转变。在传统的欧洲,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一直是最显著的特征,不过在贵族制度的时代,斗争是在个人与政府之间发生的,自由也意味着对统治者暴虐的防范。随后,欧洲经过了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之后,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即民主时代,统治者的权力仅仅是人们自己的权力。
因而,不论是在旧世界的欧洲大陆国家,还是在新世界的美国,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已经是显而易见的,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自由与权威的斗争,即个人自由与社会权威的斗争。民主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是平等,强调人与人之间的无差别性,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想要的事物。事实上,平等必然伴随着个人主义的发展,个人对自身的关注日益增加,一旦没有节制的发展,很容易沦为利己主义,但是针对西方国家的社会情况,托克维尔和涂尔干都排除了这种趋势。对于美国社会而言,由于美国从建国之初开始,人人平等,在宗教精神的作用下,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共创美好的社会,很容易产生一种人类共通的同情心;并且正是因为个人之间的无差异性,所以个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于社会,获取更多的资源,会自发地组织起来,形成各种互助组织和社团,有效地抑制了利己主义。而欧洲社会在最初处在贵族制度时代时,个人是贵族的附属物,个人都与自身之外的某些事物保持密切的联系,并为了某些事物而自我牺牲。一旦欧洲社会突然从贵族制度的时代转向民主制度的时代,形成了身份平等的观念,很容易形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并且发展出属于个人主义的理性。但是,随着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心中的社会观也发生了转变,社会不是和政府相对应的概念,而是和个人相对应的概念,是人的集合体。个人开始信任社会,相信群众的意见,社会的权威性油然而生。
但是,随着社会的权威性的发展,个人与社会这种“一体两面”的关系又开始出现了裂痕,也就是平等观念衍生而来的“多数权威”的现象。身处民主制度的时代,社会风俗取代了政治权力,成为了一种新的强制性力量。平等一方面激发了个人的活力,积极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另一方面却又喜欢简化事物,强调个人之间的无差别性,个人相对于社会而言处于不太重要的地位,重视全体人民,而忽视了个体,由此,个人的精神喜欢同时包括万象,把无数不同的结果归结于一个单一的原因,寻求一种统一的观念,这种泛神论的化身就是社会的无上权威性。个人被这种社会权力的单一性,全能性以及法制的统一性所压制,而这也是民主制度时代的各种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最终,个人被埋没于公众的舆论之中,因为每个人都认为公众的舆论代表了大多数人的观点,一旦自己不在其中,那么势必会被孤立,形成一种无助感,而这也是身处民主制度时代的个人最害怕的心理。十九世纪的欧洲社会,受到民主化、大众化的影响,社会出现了“多数权威”的现象以及个人趋同化的趋势,造成了人们的普遍的平庸化。“多数权威”是人们唯一的权威,因此它是个人争相追逐的,它也很容易造成一种社会隔离的现象,出现布迪厄所叙述的“区分感”,它依靠精神力量压制个人,试图征服人们的 意志,是一种新的奴役工具。
在美国社会,虽然也受到这股浪潮的影响,但是并不需要过度担心,其社会本身内生的机制有效遏制了它。美国社会始终处在两种精神的主导下,分别是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前者启发民智,形成禁欲主义的品质,促使个人的发展,帮助个人从事工商业,开创新社会;而后者促使美国人形成公民或道德的自由,在于联合组建政治社会。美国建国时,已经存在完整的地方乡镇自治制度,个人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形成了“每个人都是美国的主人”的观念。在美国社会,法学家具有崇高的地位,可以遏制社会的权威性,此外,民事陪审制度促进了个人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进而更好地管理社会。虽然平等将导致中央集权的趋势,但是这种内生机制可以有效的抑制这种趋势。此外,美国人面对公众舆论的压力,会通过积极参与各个社团来缓解这种压力。因此,在美国,个人有时候表现很脆弱,但是并没有产生极大的问题,依旧专注于自己的事务。美国人遇到了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政府,而是自己去解决问题,或者寻求周围人的帮助。反观欧洲,从贵族制度时代以来,就形成了强大的政府,此后的社会习俗所延续下来的权威也很难得到遏制。欧洲人把从自身生活中得来的行为规则看作理所当然的,事实上缺乏反抗社会的能力。
由此,虽然民主时代的显著特征是平等,但是在不同的地理环境、社会情况和法制情况的国家之中,却有着不一样的现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表现,这是值得深思的,有其社会规律可循,但也并不是千篇一律的。

个人感受:
1.这个月对政治学的理解有了一个长足的进步,事实上,政治学与社会学一样,
同样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不过阐述社会形态时换了一种方式而已;
2.转眼间,这一学期的经典阅读结束了,但是自己还是有广阔的进步空间,学
会融合所学的知识与思想是接下来要思考的地方,做到“稳中求进”。

——

]日期:2016.11.11—2016.12.28
书单:詹姆斯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媒介与社会”论文集》
莫尔《乌托邦》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
《社会契约论》
柏克《法国革命论》
边沁《政府片论》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

政治学思想中的自然观与社会观
在政治学思想中,始终存在两种流派,分别是自然法学派和历史学派,但是其本质上的区别在于方法论的差异,分别对应了政治学思想中的自然观与社会观。
自启蒙运动以来,政治学一直在思考人的生活状态,人的权利的起源,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国家主权的来源等问题,最开始论述这些问题的主要是启蒙思想家,包括霍布斯、洛克、卢梭。自然观首先假设的是在社会包括政府出现以前,人处于自然状态下,卢梭认为以往的启蒙思想家所主张的“自然状态说”并不确切,比如霍布斯认为人们处在自然状态时是处于战争之中的,遵循自然法的法则,它是一种由理性所发现的规则或者一般性的法则,其目的是保护自己的生命与财产;而洛克却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之中是自由平等的,只是缺乏一个裁判者和法律。•
事实上,思想家们始终对人类本性处于无知的状态,由此导致了对自然法的定义模糊不清,对于自然法学派而言,自然法的权限仅仅局限于有理性的动物,即人类,因此必须分析人的生活状态。卢梭认为处在自然状态的人是一种野蛮人的形象,用卢梭的话说,“游荡在浩瀚森林里的野蛮人,没有工业,没有语言,没有住所,没有战争,彼此间没有任何联系,不为情欲所牵绊,自给自足,唯一关心的是‘自我保存’,与生俱来的‘怜悯心’,又通过克制他们的自爱来促进整个物种的相互保存。”由此衍生出理性存在之前的两个原则:
①让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和自我保存产生浓厚的兴趣;
②在看到所有感性的存在,尤其是同类死亡或者痛苦时会产生天然的反感情绪
在此基础上,两者协调与配合催生了自然法的所有原则。野蛮人在本能中使用在自然状态下生存所需要的一切,由于没有长期联系,自然状态下的不平等,包括身体、智力等因素并没有带给他们什么影响,但是理性的不断发展,促使人们在长期相处过程中形成了“尊重”的观念,开始出现了需求,这种需求很容易被财产所衡量,由此出现了财产权,并且需要法律的保障,这就是社会和法律的起源。伴随着社会的出现,自然状态下的不平等开始转化为制度的不平等,包括声望和权力的不平等。最终人类回归到了强者法则,事实上是一个新的自然状态,人们习惯于依附、安宁和生活的便利,已经无法挣脱手中的镣铐。
自然法学派的这种自然观显然建立在抽象的人的状态之下,其产生的主要背景是启蒙运动的兴起,着力于对人类与社会起源的反思,强调人的解放,促进理性的发展,进而阐述人的权利与主权者的性质。它所推崇的是一种“天赋人权”观,即人生而自由与平等的;还有“主权在民”观,即政府是人民自由意志的产物,故人民有权废除它,这是自然法学派取得巨大进步的表现。但是,这种自然观并没有深入到整个社会环境之中去分析人的社会存在与政体的性质,启蒙思想家所描述的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类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念,更多的是一种抽象的假设,在理性的推动下,人类社会似乎就是这样的。事实上,这种反思仅仅是一种对现实的反潮流批判,我们的社会并非生来如此,只是“已然如此”。
即使像后期的边沁这样的自由主义者同样也受到这种抽象的思维的局限,边沁认为对社会的法律制度的分析必须采取功利主义的原则,即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评判的标准,并没有结合法律与政治环境的结构因素,缺乏对历史事实的关注。
而作为历史学派奠基者之一的孟德斯鸠,显然提出来另一种分析政治学的方法论,即社会观,强调人生而具有社会性,主张“人赋人权”观,即人的权利必须依据于事实,强调历史事实的重要性,并且应该从社会结构入手分析政治和法律与各事物之间的联系。从历史学派中衍生出来的保守主义观念同样遵循了这种社会观,其代表者之一柏克针对法国大革命提出了它的批判思想。保守主义思潮本身就是在反对启蒙主义所倡导的理性的背景之下提出来的,而柏克也继承了这点,强调秩序乃是自由的条件,为维持秩序就必须尊重传统,在柏克看来,法国作为历史悠久的民族,有着宝贵的文化,是不应该被彻底抛弃的,相反,它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法国大革命却抛弃了这一文明传统,并且动摇了社会秩序和自由的基础。
受启蒙思想所催生的法国大革命事实上所主张的依旧是抽象的人权,但是柏克认为具体的文化传统才是自然法所提倡的,这里其实是政治思想中的自然观与社会观的直接碰撞。柏克认为人的权利是由历代人们的智慧所赋予的,也就是文化传统所催生的,来源于社会。受这种保守主义观念的影响,柏克支持英美革命,认为它们是以维护和发扬传统中的美好的价值为目的,而法国大革命是在理性的驱使下破坏传统为目的的。柏克主张的是一种变动,并不是激烈的社会革命。但是,总体而言,柏克试图维护君主制的统治,没有根据社会的阶级构成与人的生活状态寻求社会的进步与解放。
事实上,上述自然观与社会观反映了两者分析问题的思维差异,自然观是从抽象的观念入手的,是一种“应然”的态度;而社会观是从具体的社会事实入手分析政体与人的状态,是一种“实然”的态度。从上述的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又可以将它们的差异聚焦于:理性与传统。
理性作为启蒙主义运动的核心观念,主张人们在理性思维的主导下寻求人性的解放,抛弃了情欲,每个人仅仅关注自己的理性。而传统事实上是社会上约定俗称的一部分,它尊重人的偏见与情欲,认为规则应该服从于现实。柏克认为人的思维中偏见与理性是共存的,寻求的是一种尊重与包容。总之,理性与传统均是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必须要两者兼而有之,才能真正促进真正的稳定与进步。

个人感受
1.这个月出去调研了10天,回来之后思考了很多,对读书的认识有了一个进步,理论与现实其实密切联系,两者相辅相成,互有补充‘;
2.政治学阅读进入了一个平稳期,真正进入了政治学的逻辑思维之中,其实也比较有意思,对各国政体的认识,有助于反思当前的现实生活。


——

日期:2016.10.9——2016.11.8
书单:
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保守主义》
马基雅维里《君主论》
斯金纳《马基雅维里》
霍布斯《利维坦》
洛克《政府论》上册
《政府论》下册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
《论法的精神》下册

古典政治学思想的演变
古典政治学思想相对于社会学理论而言,的确比较简单,不论是从理论的建构还是从社会结构的分析上,都是缺乏深度的,事实上,直到孟德斯鸠之前,以往的政治学思想都很难真正构建为一门学科,缺乏科学的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阐述的是从古希腊政治哲学到孟德斯鸠的政治思想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形而上学阶段、自然法阶段、历史哲学阶段。其中穿插着一条主线:从“人治”思想向“法治”思想的转变。
一、形而上学阶段
古希腊政治哲学的代表者主要为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站在城邦的理想状态的构建基础上,强调促进城邦的幸福是最大的目标,为此人们需要具备四种品质,分别是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但是人们天生是缺乏知识的,容易陷入迷茫与斗争之中,为此需要突出教育的意义。(“洞穴”理论:人们都有善的理念,但只有少数人能够被引导为善者,从洞穴之中走出来,看见光明;在黑暗的洞穴之中,人们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只会关注自己的利益,看不到其他人。因此,这些走出洞穴的人才是城邦的统治者,并且需要通过教育,引导更多的人离开洞穴。)柏拉图在这里还强调了公有制的好处,这些均表明其最终指导的思想是“人治”。
柏拉图事实上在一个比较统一的思维内思考,缺乏对事物本质的分析,其论证逻辑可以用一个“圆”来描述,即采用类比的方式、讲故事,其目的是阐述理想状态下的城邦是如何形成的。在论述两者关系的时候,先论述其它两者的关系,在经过一个“圆”的论证逻辑之后,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而亚里士多德强调城邦是自然的产物,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认为城邦在本性上是先于个人和家庭的。亚里士多德在分析事物时,强调对普遍的名称的意义的界定,包括抽象本质、实质形式,事实上将事物的要素与其本身进行了分离,仅仅是形而上学的。由此他认为灵魂是存在的,否认国家的法律,人们是根据自己的情感来判断行为的善恶,突出人治的重要性。
古希腊政治哲学思想阶段主要进行的是:假设抽象状态中的人的有关形而上学的分析。
二、自然法阶段
事实上在自然法阶段之前,存在着包括马基雅维利在内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但是其关注的焦点与自然法阶段各位政治家基本相同,并且有着共同思想特征,包括马基雅维里、霍布斯和洛克。古希腊政治哲学主要涉及形而上学的抽象状态的讨论,而这个阶段的政治家都是在某些特殊的关系中去考察某些国家的状况,也就是在特定情境中进行分析政体的形成。同时他们又都属于近代资产阶级的政治家,关注的焦点在于: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
马基雅维里根据其意大利的衰败现象,提出必须采取君主政体,并且主张军队与法律作为国家的两大支持,君主应该具备狮子与狐狸两者的特性。君主应该尊重法治的秩序,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它是国家强大的基础。
到了自然法阶段,后面的几位政治家给私有财产设置了一些历史的前提与理性的解释,也就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自然状态说、自然法与社会契约理论。
霍布斯提出了自然状态说,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的时候,由于自我安全无法得到确证,由此陷入了战争状态。人们在此遵循自然法的法则,它是一种由理性所发现的规则或者一般性的法则,其目的是保护自己的生命与财产。如果人人相互作战,则每个人生活在自己的理性之中,由此涉及到将权利让渡给他人,出现了契约的概念。由于契约需要外在的某种权力的保障,由此出现了国家。国家是这样一个人格,他成为契约的授权者,承受这一人格的人是主权者。当主权者是一个人时,则为君主制国家;当主权者是议会的全体人员时,是民主制国家;当主权者是议会的一部分人时,是贵族制国家。霍布斯根据英国当时的政治情况,主张君主政体,因为一个人为主权者时,不容易出现矛盾,即使出现,也会通过理性的同一性进行解释与修正。由此霍布斯解决了世俗权力与教会权力的争论,即教会的权力也是来源于世俗主权者,从而反对君权神授,为后面的国家理论奠定了基础。
洛克站在资产阶级的角度,主张议会制政体,从而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但是洛克与霍布斯不同,认为自然状态时期,人们是自由和平等的,但是缺乏一个公共的裁判者以及法律,当成员之间受到损害时,没有申诉之处,因此需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公民社会,即政府,这样人们的自然权利才能得到维护。国家所具有的权力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洛克的“三权分立说”对孟德斯鸠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总之,自然法阶段的政治家尽管站在各自的社会背景下阐述政体的组成状况,但是都是为了维护私有财产,其对事物的关系的分析也有其局限性,科学性仍然很薄弱。
三、历史哲学阶段
所谓的历史哲学是以被确信进步的理念所发展的一种决定论,其推动力是启蒙主义精神。曼海姆在对其保守主义思潮的论述中,分析了历史哲学思想,主张“存在有其合理性”,历史生活本身是我们关注的焦点,考察世界各国的社会生活的本质,试图在历史中分析事物之间的关系。
孟德斯鸠对法的定义为: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关系。他从自然法学派吸收的主要观点是:法非神授,人生而具有社会性。但是他否认自然状态说,即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处于战争状态。他认为在人为法出现之前,就存在公正和正义的法则,但是人们往往享受社会给予的好处,却不愿承担义务,而法律就是制止这种现象的方式。孟德斯鸠根据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针对以往的政治家对政体分类的偏差,提出了三种政体与其存在的原则,分别是共和政体,其原则是政治美德;君主政体,其原则是荣宠;专制政体,其原则是畏惧。
孟德斯鸠首先建立了一个客观的政体类型学,然后提出他心目中法国应该优先选择的政体,提出“中间实体理论”,也就是突出高等法院和贵族在促进法国绝对主权主义向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的转变中的关键作用。
政治学思想从自然法阶段转到历史哲学阶段,关键点在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的分析,它实现了研究方法上的大突破:运用观察和实验的精神去分析各种法律与宗教、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时,运用的是整体的思维,同时也是结构主义解释法,它严格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由此,政治学正式成为了一门科学的学科,伴随着实证主义思潮的出现。

人们思维中认知方式的变化:理性与非理性
在谈论人们思维如何认知的时候,事实上必须放在相应的社会背景与历史阶段上来思考,而这种思维认知方式的变化是要结合现代发展的特征,进一步溯源则应该在世界观的彻底理性化之中去寻找,也就是在严格的自然科学出现之前。
由此涉及到对世界观的认知的过程的梳理:
在中世纪宗教神学阶段,由于处在社会上层的教士阶层同时又是知识分子阶层,他们试图通过布道、忏悔等方式形成一种统一的思想,便于控制这个世界。这时的知识分子即为一种全面组织化的知识阶层。直到这个时刻,整个世界一直充斥着对思想统一性和永恒本质的信仰。在这个阶段上,理性就表现为一种统一性,一种普遍性。事实上,在西方宗教神学中,一直都包含着“天堂和地狱”的二分思维,进入地狱的则为肉体与情感,强调其特殊性,是一种非理性的,尔进入天堂的则是精神层面的,是理性的,包含着禁欲主义理性的成分。
知识分子有着其特殊性,它是漂浮不定的群体,没有固定的利益与阶级存在的基础,因此在社会最初处于静止的状态的时候,知识分子是容易依附于某个阶层的,如宗教时期的教士阶层,但是在社会发展不断复杂化的背景下,知识分子的构成出现了不同阶层的成员,其思想方式不再受到宗教等组织的影响。直到教士阶层对知识分子的垄断崩溃时,现代世界对思想的统一性的真正质疑才会出现。这些新的思想方式的发展阶段包括:
① 认识论:从客体到主体的转变
最初社会强调客体世界为人们所熟悉,推出人的认识能力,奠定了客体的
“存在价值”,但是以教会为主导地位保障的客体世界的秩序崩溃之后,开始出现包括康德哲学在内的理性主义(确定了主体的认知价值)以及笛卡尔提出的著名的“我思故我在”的观念。由此突出了主体的价值,即主体对我们才是更直接的,主体在我们的感知中才是有效的,包括之后的新教运动。
② 心理学:从思维心理学到客观心理学的转变
认识论主体很容易关注从心理学上分析各种内在的体验,包括思维心理学,但是上帝的那种统一的观念的意见被破除之后,人们的内在体验很容易陷入一种空虚,由此开始外部客体对个人的影响,即客体心理学的诞生,便出现了机械主义(外部环境以某种确定的机率引起内在的反应)和功能主义(帮助主体适应外部的环境),这些均会使主体丧失对行动的目标和意义的确定,由此失去了对构成其背景的生活经验的原处情境的体验。
③ 社会学:将个人定位在特定的历史社会发展阶段上,确定了人们从社会的生活背景的方向去思考。在知识的形成过程,必然伴随着对理性知识的非理性基础的逐步揭示。
社会学诞生在自然科学之后,而自然科学的出现,是在启蒙主义运动所确立的理性的自然主义世界观的基础上发展的,启蒙主义以来确定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社会适应模式,促进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并且伴随着资产阶级的理性主义的产生。这种严格的科学中的理性主义,在经济体系中表现为思考自然“从质向量”的转变,表现为可计算性,包括货币的出现,这在齐美尔《货币哲学》中得到了很好地论述,并且人们也逐渐形成了这种对待事物的态度,即开始寻求一种普遍性,形成了一种抽象的定位模式,是一种资产阶级的理性思维方式。由此,人们为扩张资本主义组织的一种功能发挥作用的罗盘越是广泛地建立在计算的基础之上,就越是被经验为一种抽象的计算数量。人们的思维方式中不断地从数量的角度逻辑地一贯解释世界的可能性。这种资产阶级的理性思维方式也是一直以来占据西方社会的所谓“正统共识”。
然而,在这种西方普遍理性主义发展的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着理性与非理性的思维方式之间的转化与对抗,而保守主义的发展史的揭示就是这种表现。即这种抽象的经验和思维模式决不是我们时代的全部,在这种局限的理性主义的发展脉络之外,存在另一种潮流,即保守主义思潮。
保守主义是自然科学模式在理智生活的主导地位以及自由资本主义理性化在社会知识中的主导地位新近出现的对立面。在我们谈论保守主义的时候,时常会联想到传统主义,两者之间的确有联系,但是并不能予以混淆。
A.传统主义:是一种普遍的人类属性,即常常固守的一种旧方式,不愿意接受新事物;
B.保守主义:与一种客观存在的结构性环境相一致地行动,是一种在有意或者无意之中表露出来的某种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倾向,但尤其历史的深层因素;另一方面,它又与相应的政治环境相结合。
曼海姆所阐述的保守主义并不是简单地作为政治流派而提出的,它首先是在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上进行建构的。保守主义作为一种思考“人与社会”的方法而出现的,而社会学一直存在两种探讨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论述:
A.唯名论:试图把它分解为个体体验的孤立行为;
B.唯实论:用“客观性”、“有效性”指某个形而上学的神圣化的东西,它是一种规范性的永恒存在。
但是曼海姆认为事实上关于“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论述还有第三种,即历史动态结构复合体,它是一种从某一时间点开始,随时间而变迁并在时间中找到其终点的客观化,它与人类群体的实际存在相关并作为其产物而出现。这种结构实践是动态的,在经验的特殊过程中展现,而保守主义就是这样一种客观的、历史嵌入的,动态变化的结构复合体,是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历史现实的总的心理—精神结构复合体的一部分。在我看来,曼海姆这种历史动态结构复合体与吉登斯的“结构化”有着相似之处,但是曼海姆的这种结构复合体更多的是从一个社会变迁的层面来阐述的,而个人的思维意识有着局限性。
保守主义思潮的演化可以以德国的早期保守主义的发展来一窥究竟:
①思想的泛神论
在文艺复兴时期取得支配地位,强调体验在万事万物之中,并且随着事物的不断生成的观念,思想不必复制,而是随之运动,这也是“动态思想”的最初来源。
② 等级制与浪漫主义
西方社会最初都是基督教的观念居于主流观念,强调在人与人之外存在第三者,即上帝,并处于最高地位,形成了等级观,这种等级制的思想是在与启蒙科层制的理性主义的对立中形成的,并反对资产阶级的理性主义,因为资产阶级的理性主义强调一种静态的整体观。在这种等级制思想代表者中,默泽主张“对过去的好时光的称赞”,它其实是一种冷静的理性,与资产阶级的理性不同,它是一种“权衡”,为当前的事物寻找合理的理由,这事实上是一种具有非理性内容的理性方式。由此强调事物的特殊性,进一步发展了动态观念。
“动态思想”的发展阶段:
A.通过流动性思想解决僵死性问题,在线性发展的原理中把一切分为对立面,启蒙主义的思潮显然就是线性的,但是其线性是远离现实的,仅仅从进步的观念出发去思考问题;而这里出现的线性原理强调通过多个原则来把握世界,这种对立是浪漫主义的遗产。浪漫主义思潮是对启蒙主义思想模式的反动,类似于“钟摆运动”,不断地在理性主义的极限之外出现,表现为非理性主义,但是又会渗透到理性主义之中。
B.米勒在此基础上对概念和观念进行了区分,强调概念是僵死的,而观念才是流动的,是一种动态理性的产物,它延展了理性的界限,因为理性的界限之外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这就完成了启蒙主义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启蒙主义仅仅强调了理性对非理性的排斥,而米勒所强调的动态理性,则是对非理性的吸收与包容。这种包容是通过一个“中介”观念的建构而实现的,它是生存之流的每一瞬间,每一状态都仅仅只是永远存在的对立之间的一种转瞬即逝的东西,即中介,也是一种调和,强调在相互对立和竞争的因素的基础上对历史过程进行阐释,这是一种对启蒙主义理性主义的线性模式的反应。(例子:在法律层面,会出现一般性的法律与特殊的案例之间的区别,而调和二者之间对立的东西即为“认知”。)这种动态综合的,中介的观念本身就是思辨过程的一个突破,通过中介来把握特殊现象。
而浪漫主义是“从内部开始”才能体验,因为其最开始是在宗教残余成分下才能体验,思想在这里是一种生活和实践的功能,这就是前面论述的客观心理学的表现过程。
③辩证法
黑格尔将这种纯粹的内在体验通过客观化而与政治和历史世界的具体形势联系起来,形成辩证法。而马克思在此基础上,将这种流动性的保守主义观念用在理解历史变化的方法中,构建出存在着一种比抽象的、僵死的思想更高级的理性。马克思强调无产阶级的理性是一种不同于资产阶级的理性,换句话说,它在当前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是一种动态的非理性,这种无产阶级运动事实上是一种非理性与超越理性的方式去理解社会现象的综合。一旦马克思所提倡的无产阶级通过革命达到共产主义社会之中,那么其本身所蕴含的辩证法成分也将失去了,开始以自由主义和民族的普遍化的方式进行思维控制,达到一种新的静态的、普遍的理性。
曼海姆所阐述的保守主义思潮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是一种乌托邦成分的表现,但是在西方这种理性主义不断发展地背景之下,乌托邦很难继续超越于现实,因为人们地思维中寻求一种确证性,这也是一种本体性安全的表现。由此,乌托邦也将开始发生转变,面向于现实,由此社会会出现乌托邦成分地衰减,而这种乌托邦成分在现代的理性主义思维方式中带来一些紧张感,现在却逐渐逝去了。曼海姆在此阐述了知识分子的重要性,由于其缺乏阶级性,因此其思维的多样性是有助于培养社会的这种动态观念的。
概括来说,启蒙主义的自由理性主义倾向于创造一个理性领域,其中没有非理性因素的位置,因此必须承认非理性在这些边界之外的某种存在。事实上,在这种资产阶级理性不断发展的情况下,社会各方面领域都会不断呈现这种现状。
在政治领域,也存在这种理性化的领域和非理性化的领域,政治生活事实上包含着两个方面:国家的例行事务与政治。韦伯在论述到西方普遍理性主义的发展时,强调这种理性主义是遵循规则的、可预期的进程的表现,在政治中表现为国家的行政管理,并且不断地寻求确证性,而我们所指的政治行为,则意味着在理性化尚未渗透进来,我们在没有规则可循的情况下做决定的区域,涉及到情感的表现,是一种动态的思维方式。由此区分了“理性化的”社会结构和“非理性的”基础,进一步表明了现代文化的主要特征:倾向于把尽可能多的事物包含进理性的领域,并将其至于行政控制之下,而另一方面倾向于把“非理性”的成分减少到没有。
这种西方普遍的资产阶级理性主义的发展,在福柯那里也有所论述,福柯是从资产阶级的理性法的角度来阐述畸形的人的出现的,而我们知道西方的法律最开始是从自然法演化而来,畸形是自然的混乱在法律中引起的决疑论,而理性的法律本身所寻求的是一种确证性,是一种普遍性,而畸形显然是一种偶然性,无法被法律所确证的,由此将其归为非理性的类别。并在此基础上,福柯论述到法律因此建构出每个人的思维中都存在一种非理性的成分,由此出现了一种罪行判定的转变。事实上,现在法律更多地表现为纪律,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规训人们,将现代人塑造成为资产阶级理性主义思维的人。

个人感受:
1.政治学与社会学的阅读感觉完全不同,阅读古典社会学大家时,他们都在为了学科的建立而构建理论,但是政治学一开始阅读时,并没有什么感觉,很零碎,但在这两天整理笔记时,对政治学思想进行了反思,梳理出了这条主线,事实上古典政治学也在构建学科,发展思维,最终促进政治学的科学性与现实性;
2.谈谈自己过去两年的读书体会:最开始保研完加入读书会时,比较激动,因为听师兄师姐的报告,感觉自己的进步空间很大,充满的可能性,渴望进步;慢慢地比较沮丧,读书思考的力度比较少,达不到自己的期望;等到社会学快读完时,终于感觉到自己的进步,变化实在是太惊人了,前期的积累终于带给了自己喜悦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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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8.22—2016.10.7
书单:
吉登斯《社会的构成》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交往行为理论》第二卷
亚历山大《新功能主义及其后》
卢曼《信任》
《权力》
《社会的经济》
米尔斯《权力精英》
柏拉图《理想国》

导言:当代社会学理论构建的趋势
社会学这门学科从古典阶段开始才真正奠定其学科地位,他们分别确定了各自的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并创立了社会学三大研究范式,分别是涂尔干的实证主义、韦伯的解释社会学和马克思的批判社会学。在二战之后,社会学理论丛生,其中以帕森斯所建构的理论独树一帜,但之后的社会学界强调帕森斯理论的宏大性以及缺乏对社会变迁的分析,由此又演变出两个分支,即微观社会学和冲突理论,建立在对帕森斯的批判基础之上。
社会学理论在发展到当代社会阶段时,开始出现了一种“新理论运动”,包括吉登斯、哈贝马斯、卢曼、亚历山大、布迪厄、福柯等,他们不再仅仅致力于修正乃至重建社会学理论,而是要发展出一套全新的、有他们自己独创性的立场和观点。在此背景下,他们希望打破社会学和其他学科之间的理论界限。当我们阅读现代的社会学大家时,常常发现他们很多有哲学、语言学、符号学、历史学等社会科学学科的背景。新功能主义代表者亚历山大就这种现状进行了分析,强调对传统的历史的研究,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层面:
①阐发和衍化:原初的传统是内在一致和相对完整的,其目的是主要在于进行细致的改进和扩大范围;
②修正:强调已确立的传统的弱点,常常含蓄地指出那些张力,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③重新建构:对传统的强有力的改造,强调理论核心已经经历了大量的变化,但仍未放弃与传统的一些联系;它打通了与其他传统的清晰的沟通渠道;(如:吉登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 、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
④创新传统:回到社会学传统的循环始端,从而产生一个新的学派的理论核心;(如: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 、吉登斯《社会的构成》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 );
⑤解构传统:即从科学共同体的角度来看,其失去了合法性,从而被抛弃。
由此阐述了原初的传统与随后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之间的密切关联,也意味着在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应用性在不断地加强,其变化的主要动力是实用主义的,即传统内部与传统之间的冲突与竞争。
主题:创新传统
事实上,吉登斯作为新理论运动的代表者,其结构化理论同样是创新传统的理论阐述,在之前的读书汇报中已经就其理论的溯源过程进行了阐述,在此阐述另一个创新传统的典型,即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
文化批判视角下的交往行为理论

逻辑主线
①生活世界的结构性要素:社会、文化、个性
②社会理论的研究取向:社会历史地信息分析、行动理论(规范取向)、系统理论(价值取向)
③工具理性批判—功能主义理性批判—文化取向的理性批判
在谈论哈贝马斯时,我们时常强调其交往行为所蕴含的交往理性是解决社会危机的良方,那么何为交往行为,何为交往理性,显然我们首先需要理解的是何为合理性。合理性意味着获得和使用知识,也就是说合理性和知识联系在一起,并且可以通过批判和论证得到检验。而交往理性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话语共识,它是为了共同的合理信念而确定的生活语境的主体间性。这种合理化的观念既然需要以知识为基础,那么必然涉及到现代科学世界观的形成,而其最终源头即是神话思维方式、宗教—形而上学世界观。
皮亚杰:
强调社会在从神话思维方式、宗教—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到现代科学思维方式的转变中,个人的学习能力的结构和水平也在不断地调整,与之相适应。在此基础上,涉及到行为者与他者之间的是三种关系,并对应三个世界,分别是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社会世界,其中主观世界形成的前提是客观世界与社会世界的形成基础。
韦伯:社会整体信息的分析
皮亚杰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谈世界观的解中心化过程,而韦伯则主要从社会的系统的完善程度来谈论世界观的合理化过程。这种从神话思维方式中脱离出来的世界观为我们从认知的角度对待事实的世界以及从法律的和道德的角度对待人际关系成为可能,由此也就意味着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的形成与完善。韦伯对社会合理化的关注首先聚焦在对合理性行为的界定(目的理性行为,包括工具理性行为和选择理性行为,后者包括策略理性行为;价值理性行为;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韦伯意义上的实践理性包括目的理性和价值理性),工具行为是目的取向,但是非社会性的,策略行为是目的取向并且是社会性的,而交往行为是沟通取向的并且是社会性的,由此意味着一种以言行事的结果,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事实上,韦伯在论述合理化的发展趋势时,强调西方理性文化正是形式合理性的扩大,同时又是实质合理性的衰减。而涂尔干所强调的社会合理化趋势则是机械团结社会向有机团结社会的转变,这与他们二者关注的焦点不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韦伯所论述整个资本主义宏大场景都是建立在西方理性主义发展的背景之下的,哈贝马斯将韦伯的合理化的分析分为三类:即社会的合理化、文化的合理化和个性的合理化,而这种划分的源头是哈贝马斯直接取材于帕森斯对社会的结构的分析。在这里,韦伯首先强调文化价值领域的三种观念:认知、规范和审美,分别对应着三种有效性要求,即真实性、正确性和真诚性。
卢卡奇:
强调这三种有效性要求会获得各自的专业化的知识,渗透到了日常交往的层面,由此出现日常生活实践的和理性化。但是这种持续分化的现象会影响日常交往,包括文化再生产的方式,由此出现了一种矛盾:日常交往的合理化和目的行为亚系统不断增长的复杂性。由此揭示了工具理性的批判色彩。
上述哈贝马斯对韦伯的叙述是遵循生活世界的结构性要素的分析的,生活世界在我看来最开始是广义上的文化世界,它涉及三种结构要素,即社会、文化和个性,并表现为三种对应的象征性结构:社会统一、文化知识和个人同一性的形成。生活世界的再生产表现为传统的继续和更新之中,吸收了知识的合理性,三种本来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但是三者结构性的区分,也就意味着合理性的增长,这与韦伯所论述的文化合理化最终专向社会的合理化的趋势不谋而合。那么生活世界的结构性区分在米德和涂尔干那里各自侧重点在哪里了。
米德:个人的同一性
米德以社会行为主义为取向,强调从信号语言转向象征性中介的内部活动,其分析的中心点在于“对另外的人表示态度”,涉及交往行为理论,出发点是通过语言交往媒体形成同一性,社会化的过程需要个人主观性的参与,由此突出个人的同一性的形成。
涂尔干:社会统一
涂尔干分析的焦点则是从象征性中介的内部活动转向文法语言,其中重要的分析媒介即为宗教的神圣性所带来的内部主观性,核心是道德统一性,它是交往媒介的一种原始表现,即借助于语言交往来形成。涂尔干眼中的个人统一性仅仅是集体统一性的表现,最终凸显社会统一的意义。
米德和涂干尔虽然关注生活世界的结构性要素不同,但均阐述了交往行为,涉及行动理论的分析,并表明:语言和文化是生活世界本身体现的。这种交往行为缺乏对文化知识的分析,都是规范运用的体现,因此也是行动的规范化理论。
帕森斯:文化知识与系统理论
帕森斯早期在分析行动的模式时,强调行动方向应该从文化、社会和个性三者共同作用的角度来理解,并在《社会行动的结构》这本经典著作之中提出了其唯意志行动理论,突出说明了价值控制的作用,个体参与行动方向,通过规范加以运用。社会统一可以作为生活世界的象征性结构再生产出来,但是其职能上的统一,同生活世界的物质再生产联系在一起,由此突出系统统一的重要性,提出了其系统理论。
由此涉及到系统世界与生活世界的关系,生活世界在合理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就是结构性要素区分的过程,韦伯的合理化分析可以阐述这个过程。社会的合理化主要涉及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形成,狭义上文化的合理化涉及道德和法律的形成。在传统社会中,系统的机制还不能脱离社会统一作用的机制,例如经济中财产的流通的重要部分是依赖于婚姻关系的;只有出现了不再依赖于部落威望行使权威,而是根据法律认可的手段支配的权威时,权力机制才能摆脱传统的亲属结构,形成一种新的机制,也就是媒介体系的诞生。这与吉登斯在时空分离背景阐述的社会发展阶段很相似。
这里的媒介事实上在帕森斯这里涉及到AGIL模型的划分,系统在帕森斯眼中即为生活世界的物质再生产,因此将其理解为生活世界的一种下属体系,可以分为四种行动体系:
模式维持: 文化体系(价值)
统一: 社会体系(规范)
目的获得: 个性体系(目的)
适应: 行动的有机体(手段财力)
帕森斯早期是从行动的目的合理性的探索转向了后期结构对个人的约束作用的理论去向之中,其中最关键性的是帕森斯开始强调模式维持的核心作用,也就是文化体系在整个行动体系中的决定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哈贝马斯评价帕森斯为“文化决定论者”,以及默顿和吉登斯认为帕森斯缺乏对社会变迁的关注的原因。默顿在帕森斯的论述的基础上揭示了文化变迁的事实。帕森斯所要做的即为阐述系统统一,即按照自我控制的系统的模式来表达社会,突出其“价值一般化”的核心意义。由此也就揭示了哈贝马斯对帕森斯这种功能主义理性的批判。
刚才谈论的系统生成的媒介可以分为四种,即货币、权力、影响和价值联系。帕森斯所阐述的一般化的行动由于缺乏米德和涂尔干所强调的规范的作用,很容易出现危机,由此需要两种减轻负担的机制,即声望和影响,事实上这种机制的应用离不开语言这个交往媒介,需要语言意见一致形成的资源才能发挥作用。由此系统世界与生活世界的脱节以及出现生活世界技术化的危机的原因也就出来了,也就是两者的媒介机制不一样。生活世界的交往媒介是语言,政治系统的控制媒介是权力,经济系统的控制媒介是货币。这种媒介机制的形成促使行为与交往过程脱离开来,用“货币和权力”加以协调,它们取代了语言成为了行为协调机制的媒介,由此出现了生活世界的技术化危机。这也说明了两个世界的媒介的特点,货币和权力媒介是伦理上中立化的,而语言这个交往媒介并不是,由此两种媒介之间出现了运行冲突。这种媒介在帕森斯这里被称为“象征性一般化的机制”,而卢曼将其称为信任的机制,也就是“复杂性简化的机制”,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面运行的时候,可以降低交流成本,但是各个机制一旦出现了干预,就会出现社会危机。
论证结论:只有生活世界的物质再生产的职能领域,可以通过控制媒介中分离出来,即政治系统和经济系统。而生活世界的象征性结构,只能通过为理解进行的行动的交往媒介再生产,突出文化再生产、社会统一和个人的社会化的融合作用。
哈贝马斯:文化批判取向的交往理论.
哈贝马斯的批判理论强调在现代社会形成的过程中,涉及到上述三种社会理论来阐述行动体系,分别是:
A.构成社会历史地交流信息的研究取向:以韦伯和马克思为代表,他们都是从社会的全面性的统一性入手分析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进而理解系统世界与生活世界的统一性的;
B.行动理论取向:以涂尔干和米德为代表,突出行动的规范结构;
C.系统理论取向:以帕森斯和卢曼为代表,突出功能主义在系统内部的作用。
哈贝马斯所阐述的交往行为理论,着重分析了系统世界是如何从生活世界中脱离出来的,关注的是两者各自的交往行为所依赖的媒介。而目前出现的危机,即系统世界对生活世界的干预,伴随着文化的贫困化,即法律和道德被吸收到了系统世界之中。由此强调文化知识与日常实践联系的关键作用,因为只有在此背景之下,才会允许生活世界的三种有效性要求的存在,即真实性宣称、规范性宣称、真诚性宣称,并与皮亚杰的三种世界的划分相对应。只有三种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也就是促使语言这个生活世界的交往媒介排除系统世界的控制媒介的干扰,两者各自运行。

个人感受
1. 这个月读书整个人状态很好,多停留社会学一个半月的时间,对我的意义重大,哈贝马斯的理论很深奥,但是自己尝试着去构建出交往行为理论,梳理社会学大家的思想与逻辑脉络,有种酣畅淋漓的痛快感;
2.读书已经有两年了,自我提升很大,很享受读书的时光,之前一直不愿意离开社会学,现在感觉是时候告别社会学了,开始政治学的阅读,保持状态,按照自己的节奏一步步来,多与他人交流;
3.对于2016级师弟师妹,我也谈谈对你们的期待:古典三大家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一步步来,保持一个好的心态,厚积薄发,最终将会感受到融合的愉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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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汇报
日期:2016.6.10——2016.8.18
书单:
哈贝马斯《旧欧洲、新欧洲、核心欧洲》
《关于欧洲宪法的思考》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
《现代性的哲学话语》
《包容他者》
《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后行而上学思想》
吉登斯《社会学批判的导论》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
社会学教材《西方社会学理论—上卷》
《西方社会学理论—下卷》
——政治学类
柏拉图《政治家》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社会学总结
——社会学的想象力,作为批判的社会学
什么是社会学的想象力?在米尔斯看来,所谓的社会学的想象力,指的是将个人置于所处的时代中考虑问题,它意味着历史与个人的生活历程,以及二者之间的社会联系。社会学需要的正是这种社会学的想象力,很明显社会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以研究社会问题为导向的,因而它是一门具有批判性的科学。社会学研究的是人类社会,一套制度化行为模式的体系,也就涉及到“社会秩序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反思。接下来,我就从不同的时代背景与发展阶段,谈谈各位社会学大家是如何批判性的反思社会问题的。
1. 涂尔干
凃尔干正好处于前工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时代,同时也是从所谓的机械团结社会向有机团结社会转变的时代,前者是依靠社会强制性的集体力来整个社会成员,后者依靠劳动分工带来的社会成员之间的高度依赖来完成社会整合。涂尔干在分析社会的发展状态时,始终强调社会的神圣性,注重社会的权威性在社会秩序的形成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包括分析宗教的生活形式。
在这种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也出现了一系列危机,比如经济危机中出现个人失范现象,以及精神危机中涉及到的自杀现象。涂尔干通过实证主义研究范式来考察这些现象,进而找到了其社会原因,也就是工业化和劳动分工所导致的个人主义的高涨与传统社会秩序的崩溃。为了重建社会序, 涂尔干提出了通过个人道德的教育和职业团体的发展来达到社会整合。
2. 韦伯
韦伯为了研究的方便,在方法论上构建了“理想型”这个概念,将社会的研究对象界定为社会行动,运用其解释社会学的范式来理解个人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并且在研究中提出了“价值相关”与“价值中立”等概念,体现出韦伯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韦伯很明显在强调个人对社会的建构作用。韦伯主要关注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性化发展趋势,强调新教伦理对个人的职业生活的影响,进而促进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成,由此构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秩序。
韦伯眼中的现代人即为职业人,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初期,这种职业人在上帝的荣光之下,辛勤地工作,职业生活充满了乐趣。但是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的高度化之后,新教伦理中的上帝信仰早已淡化了,理性主义的职业生活再也不是充满神圣意义的,因此也就陷入了世俗功利主义的病态之中,并且在科层化的体制中,最终被理性化的牢笼所束缚住,让人难以反抗。
上述现象实质上就是理性化导致了非理性的生活方式,这与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的批判是很相似的。
3. 马克思
马克思关注的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人们的生产出现了一定的剩余物,进而有了交换的需要,并出现了货币经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生产与交换而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并建构了社会的秩序。马克思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思路,强调事物的客观规律,进而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等观点,同时也强调了个人的实践作用,但是总体上马克思强调了进化论思想上的社会决定论。
在机械化大工业生产的背景下,雇佣劳动关系的形成,劳动者被不断地剥削剩余价值,劳动异化了,并且无法摆脱这种现状。马克思在批判社会学的范式指导下,深刻分析了社会的阶级构成,强调无产阶级只有革命这一条道路,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必将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4. 齐美尔
“社会秩序是如何可能的”一直是齐美尔社会学研究的主题,齐美尔的研究对象为社会互动,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会产生一些规则,进而形成一些小群体,这些不同的小群体之间会不间断地冲突与融合。群体的扩大也会促使社会互动更加频繁,以及劳动分工的出现,进而发展了货币经济,货币经济反过来又会促进个体的个人化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群体的范围,直至整个社会的形成。这个过程是个体个人化与社会化的过程。
齐美尔一直用文化的相对主义范式来分析社会现象,强调在劳动分工的高度发展中,客观的文化得到飞速的发展,但是个体的主观意义埋没于社会化的大生产之中,从而导致主观文化滞后于客观文化。在前现代社会中,人的生活寓于“精神性”,即精神和心灵的整体中;但是在现代社会,社会在开拓自然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却以这种精神性的失却,以人格整体的丧失为进步的代价。对于这种现状,齐美尔倡导一种情感性的回归。
5. 帕森斯
在建构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时,帕森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对以往的社会学大家的主要思想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帕森斯提出了唯意志行动论,强调行动者行动的终极价值体系。帕森斯试图去弥合古典时代社会学将个人与社会分割的思想,主张在其社会结构的框架分析中,注重行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包括提出其AGIL行动模式,以期达到社会与个人两者融合的局面。
但是,帕森斯在其构建的行动框架图中,还是没有走出社会结构的决定论。虽然帕森斯强调行动者的主观性,但是社会结构为行动者构建了相应的角色,行动者只是一个角色扮演者而已,至多也就是行动者的需求定势的满足中发挥了主观性。
6. 福柯
福柯整个一生都在研究西方社会特有的姿态,贯穿其研究的始终是构建现代主体的谱系学,包括三个方面:我们自身与真理的关系;我们自身与权力的关系;我们自身与伦理的关系。福柯在论述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时,最终都强调的是社会结构对个人的建构作用,包括真理、权力和伦理。
对于真理而言,福柯主要通过其知识考古学的方法论,对西方所谓的理性提出质疑,强调被排斥在外的碎片化话语之间也存在一种连续性,有着内部的规则,话语也存在着一定的界限,形成档案,由此建构出话语内容的真理,也是一种社会的运行体制的形成过程,从而将我们自身建构为知识的主体。
对于权力而言,福柯通过对疯人、监狱制度的等的分析,强调社会为了维护其整合的作用,不断地将权力伸到日常生活之中,通过全景敞视监控的权力,最终形成规训社会。我们自身的历史本体论就是与权力相关,通过它将我们自身建构为作用于他人的行动主体。
对于伦理而言,福柯虽然强调对自我的关注,包括自我技术的使用,但是福柯是在社会治理的视角下提出其生命的政治分析,通过它将我们建构为道德代理人。
7. 布迪厄
布迪厄针对学术界出现的二元对立现象,包括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倡导反思社会学的研究方式,强调实践的机制分析,主张对两者进行弥合,提出其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由此衍生出了场域、惯习和资本的概念。布迪厄强调各个场域都有其特有的价值观与调控规则,由此构建了一个社会空间,行动者在这个空间争夺资本。
但是布迪厄并没有真正做到对个人与社会的并重,惯习作为一种结构形塑机制,它是一种“生成策略”的原则,也就是场域是优先于惯习的。概括起来说就是,客观主义在认识论上先于主观主义的理解:只有这样行动者的观点才可以随着客观的社会空间中占据的位置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总之,布迪厄某种程度上,依旧是一个结构主义者。(例子:教育场中文化资本的继承,个体的主观行动作用有限,受到教育场资本结构的限制。)
8. 哈贝马斯
哈贝马斯针对西方理性化发展所带来的弊端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点与韦伯对理性化的牢笼的揭示有着共通之处。哈贝马斯指出科技理性控制着人类的活动,科学技术处理的是事实层次的问题,而道德和政治上的问题是属于价值层面的事务,两者不可等同看待。针对这种现象,哈贝马斯提出了生活世界与系统世界两个概念,实际上涉及的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在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系统世界作为社会的制度,不断地影响我们的生活,最终出现系统控制了生活世界,也就是“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现象。哈贝马斯虽然采取了“系统—生活世界”这一双重的架构去理解和分析社会现象,但是其始终站在个人的主体层面,以个人和生活世界为主导,强调交往理性的重要性。交往行动遵循的是主体公认的规范,但是这种规范是个人之间主体间性的表现, 是人与人之间通过沟通形成的共识。(例子:在法律运用的过程中,社会制度的单向运作与实施是不利于社会管理的,哈贝马斯提出商谈理论,强调法律的民主性,以及个人在法律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主体的表现。)
9. 吉登斯
将吉登斯放在最后来分析,是因为在我看来吉登斯是真正做到个人与社会的融合的社会学大家,也是行动与结构的融合。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概念是在总结以往社会学理论的两种取向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两种取向分别是:①注重个人与行动:包括韦伯的理解社会学、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哈贝马斯的沟通行为理论等 ②注重社会与结构:包括涂尔干、帕森斯等。
结构二重性强调行动流与结构化的过程,行动者不断地根据意识到的行动条件进行行动,同时建构社会结构,结构就是一种资本与规则,是不断变化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体系包括了三个层面的运作:互动中意义的交往,权力的运用以及道德的建构。吉登斯在分析社会问题时,始终强调的是一种融合思维,注重个人与社会两者的作用,包括在阐述现代性的后果时,也强调一种双重责任,即个人之间民主交往与社会制度的运作的并重。
总之,社会学家在反思社会问题的时候,往往强调了个人的行动的意义和成长,或者是促进社会整合与进步。社会究竟是人的存在的目的,抑或对于个人来说只是一种手段?价值在与社会联合还是在于个人人格发展?在这种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建构之中,社会学家阐释了社会秩序是如何可能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谈到社会学的时候,一直在思考人与人之间关系,人与人是如何交往的,在现代性的发展过程中,这种关系又将走向何方。社会的基本存在单位即为个人,只有通过发挥作用的个人的并存,社会才能存在并不断地发展。齐美尔是比较系统的论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他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社会互动,其形式包括合作、支配、冲突等,而这些互动的形式也正好是贯穿整个社会学的,并且在社会结构不断变革的进程中,与之相应的互动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活力,得到了新的理论诠释。

关键词:合作、支配、冲突(冲突在合作与支配关系所遇到的挑战中都会有所涉及,不作单独论述)
合作
合作作为社会关系的一个最基本的表现,不论是在传统的农业社会,还是在现代高度工业化的社会之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人类合作的初期形成了一些小团体,随着劳动分工所形成的人与人之前的高度依赖化,这种依赖化自然也就成为了合作关系了一种基本保障。在现代性的发展中,这种合作关系遇到了挑战,包括吉登斯与贝克眼中的信任风险,以及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化发展所带来的个人关系的冷漠,社会缺乏共识,导致社会的运行出现了混乱。合作广义上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交往,以及“非中心主义”沟通。
吉登斯在论述现代性的后果时,强调现代性是“非地域化的”,这就会给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带来一系列不确定性,包括信任。但是吉登斯对此并不感到忧虑,强调一种“再嵌入”,认为现代社会也存在一种熟悉性,对这种熟悉性的再把握对个人的本体性安全是极为重要的。在这种背景之下,人与人的亲密关系得到了加深,比如交通工具消解了亲缘之间的距离;亲密性也促使了个人与抽象系统之间的合作与互动,比如咨询心理专家。吉登斯论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重在反思性,最终民主与平等的沟通。
在个人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中,人类并不是仅仅采取认知的态度去理解外在世界的事物,同时也用理性的态度与他人进行交往,以期达到一种的新的真诚了解,这为彼此之间的合作关系打下了深厚的基础。这种理性也就是哈贝马斯所提倡的沟通理性,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需要运用任何外在或者内在的压力加诸对方的身上,而是运用论证来说服对方达成共识或者了解。这种人际交往意味着通过沟通和对话即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需要遵守一些有效性宣称,包括真理宣称、正当宣称、真诚宣称。
①真理宣称:在认知层面的沟通过程中,我们期望所使用的句子能够反映外在世界的事实,并且透过这些句子将相关事实告诉他人;
②正当宣称:即人们在与他人沟通时,要遵守支配着人与人沟通的社会规范;
③真诚宣称:我们使用的句子是希望他人相信这是真诚地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
总之,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不论是吉登斯还是哈贝马斯关于此的论述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需要真诚、民主地协商,进而才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不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都涉及到权力,而他们都是在较为理想的状态下论述的,因此有必要分析权力是如何支配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
支配
在社会学中谈论支配,很自然就会想到韦伯对正当性支配的三种分类,包括传统型支配、卡里斯玛型支配和法理型支配。支配这个词本身蕴含着权力的运用的过程,韦伯对权力有一个经典的界定:指处于社会关系中的行动者排除抗拒其意志的可能性,而不论这种可能性的基础是什么。这里权力运用的范围很广泛,自然也就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古典社会学的另外两位大家涂尔干和马克思的研究也都透露出一些权力观,涂尔干虽然很少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权力,但是强调个人必须服从社会的权威,社会对个人的压制作用;而马克思则直接从阶级分析入手,阐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权力剥削,并且这种权力的控制转嫁到了雇佣劳动合同之上,使得工人难以摆脱这种现状。
在这里,古典社会学家所阐述的权力观往往是很直接的,公开的,并且是单向的,即被支配者只能接受这种支配,难以反抗。
而到了高度现代化的社会,新古典社会学家对权力观的分析有其自身的特色,并呈现一定的特征。福柯在论述西方社会权力延生的过程中,强调现代社会是一个规训的社会,权力的运用渗透到日常生活,具有隐蔽性,人们往往很难察觉,这也是布迪厄笔下的符号暴力的体现,即这种暴力实施的对象对于权力的运用有着无意识的合谋表现。此外,这种社会中权力的运用并不是单向的。在福柯看来,以往的社会学家对权力的解读存在误解的地方,提出“权力性”,强调权力的运用之中虽然存在支配者与被支配者,但是被支配也能通过微弱的优势运用权力,反作用于支配者。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过程中,权力的运用在吉登斯看来是一个不断生成与建构的过程,并不是僵化不变的,而是根据行动的情景不断地变化的。
由此,可以看出,从古典社会学家到新古典社会学家,对于互动过程中权力运用的分析有着明显的差异,即从单向的、公开的运用到隐蔽的、双向的作用,也反映了在社会进步的趋势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现了更多的可能性,互动中的合作关系始终会伴随着支配关系。

事实与规范
——哈贝马斯关于法律与民主的商谈理论
谈到法治国的思想时,哈贝马斯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在完全世俗化的政治中,法治国若没有激进民主的话,是难以形成的,难以维持的。由此在哈贝马斯这种法律观中,我们可以引申出如下思想:作为私人的法权主体,必须通过对其政治自主的共同运用而澄清正当的利益和标准,从而充分享受平等的主观自由。
所谓的事实,是指法律的实证性,确定性,以及强制实施;而规范在这里其实涉及的是有效性,即指法律的合法化,可接受性。在法律思想的来源史上存在着两种观念,分别是规范主义和客观主义,前者有脱离社会现实的危险,而后者又淡忘了所有规范的方面。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提出了一种新的商谈理论,融合了上述两种法律观念,这种理论主张包容和开放的态度,其中涉及的交往行动理论蕴含着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即从内在与语言使用之中的张力出发,也就是意义与真理的内涵,经过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整合的张力,实现一种内在的超越。社会整合的解决意味着:多个行动者的行动计划,可以作怎样的彼此协调,以使得一方的行动是同另一方的行动“相衔接的”。交往行动最为基础的以达成理解为取向的语言使用,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发挥作用的:参与者之间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有责任能力的,因而预设他们能够使其行动以有效性为取向的。哈贝马斯提出,不论是从外在观察角度出发只注重法律事实性的理论,还是仅仅从内部视角出发的只强调法律的有效性主张,都是片面的,必须将两者加以沟通。
法律的有效性和事实性并不是简单就融合在一起的,一旦二者处于矛盾之中,必须存在对策略性互动的规范性调节,对此行动者要自己在交往行动中达成理解。一方面,规则要作出一些事实性限制,改变有关信息,以致策略行动者作出客观上有利的调整;另一方面,这些规则必须表现出一种社会整合力来,因为它们对其承受者施加一些义务,只有在主体间承认的规范性有效性主张的基础上才是可能的。概括来说,规范出现了一种新的权威,进而包括事实性的强制和合法性的有效性。法律有效性中得到稳定的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张力,是由法律所造成的强制和自由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法律有效性的两个成分:强制和自由、法律规范在不同方面同时既是强制性法律,又是自由的法律。社会的有效性和事实上的遵守,是随着法律共同体成员对合法性的信念而发生变化的,而这种信念又是以对合法性,也就是该规范的可辩护性的预设为基础的。行为的合法性一方面需要制裁来强制实施对规范的遵守,另一方面是规则本身的合法性所产生的尊重而遵守规范。此外,这里涉及到意义的有效性,即强调理由的合理性,理由只有在依赖于情境的合理性标准的背景下才是有效的。一旦出现了理由的异议,则会出现社会整合不稳定的危机,策略是:对交往机制的限制,和对这种机制的放开。概括来说,它就是给人们划定界限同时消除束缚。一方面,国家对于法律执行该的担保,所起的作用相当于原来的魅惑性权威所起的那种稳定作用,这里的魅惑性权威也就是韦伯所阐述的法律的合法性来源的一种,包括宗教神学和传统的风俗等;另一方面,法的实证性和合法性主张也考虑到对交往这样一种消除束缚,它在原则上将所有规范性和价值都置于批判性的检验之下。
概括来说,法律的约束力来自法律的实证性与合法性的主张的结合,具体表现在事实性的接受和有效性主张的结构性的交叉之中,亦即出现在法律强制和自我立法的理念之间的关系之中。法律强制确保对规则的平均遵守,而自我立法的理念则确认规则本身你的合法性主张,即使得规则的合法性主张成为可以合理接受的。法律的整合是以公民的自决实践的社会性整合来实现的。
按照交往理性,交往行动以语言为媒介,因此它意味着所有社会生活的参与者都受到语言媒介的规则限制,也就是接受言说陈述有效性的条件为前提,来进行交往行动并维持社会生活的整合。这里蕴含着一种建立、维系某种社会秩序的必然性,并促使社会秩序中的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张力趋于稳定。由于平等地通过交往行动进行理性商谈的公民既是法律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法律的承受者。因此,公民之所以接受法律并不仅仅是因为事实上的制度化实施和有保证的强制力,而是因为交往主体的主动参与。通过运用理性商谈的程序性立法过程,凸显了立法的民主性,由此法律才具有了合法性。
总之,民主原则是商谈原则和法律形式相互交叠的结果。商谈原则首先应该借助于法律形式的建制化 而获得民主原则的内容,而民主原则进一步赋予立法过程以形成合法性的力量。法律的形式构成之所以必要,是为了弥补随着传统的伦理生活的崩溃而出现的缺陷。由此,法律获得了事实性和有效性之间的平衡。

个人感受:
1.这个月终于对社会学有了一个总结,其实一直都舍不得,不断地在拖,找到更多的感觉,总结了4天,收获也很多;
2.接下来转入了政治学的阅读,但是细细想来,社会学还是有一些没有读完,值得回味,打算再回到社会学阅读一到两个月,进行一个超越,真正突破自己;
3.交流真的很重要,不断地碰撞,对思维的突破有很大的帮助,希望继续保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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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5.9——2016.6.10
书单:
福柯《福柯文选1——声名狼藉者的生活》
《福柯文选2——什么是批判》
《福柯文选3——自我技术》
《主体解释学》
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
《对话伦理学与真理问题》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合法化危机》
形式民主与合法化危机
谈到民主这个话题时,自然也就涉及到公民的政治参与情况,而公民的政治参与具体是在“公共领域”中开展的。那么西方社会的“形式民主”是如何在这样的公共领域的社会中产生的呢?这又与西方社会的合法化危机有什么关系呢?
公共权力领域的诞生:在以往封建社会中,存在着一种代表型公共领域,它事实上是一种地位的标志,包括贵族。在之后的政治进程中,这种代表型公共领域逐渐萎缩了,随之出现了另一个新型的领域,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即公共权力领域。这里的公共权力具体表现为:常设的管理机构和常备的军队等出现的一种具有连续性的国家行为。
公共领域的出现:在18世纪末,德国首先产生了一批具有批判精神的公众,他们彼此谈论一些事务,从而促使一个相对密切的公共交往领域从私人领域内部形成了。他们讨论的场所一般以沙龙的形式开展,沙龙是宫廷的精神遗产,包括咖啡馆,由此形成一个介于贵族社会和市民阶级知识分子之间有教养的中间阶层。但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原本以文学和艺术批评为特征的公共领域逐渐趋向政治化。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中形成了一种政治意识,针对当时的专制统治,也就是反抗公共权力领域,最终发展成为以“公众舆论”为其法律基础。这里就涉及到对“公众”的界定。
公众的界定:公众是一种特殊的形式,是有资产阶级背景的文化公众,他们有两个显著的特征:教育和财产。公共领域是从私人领域发展而来的,而私人领域包含两个主要方面,即市场交换领域和家庭领域。社会是作为国家的对立面出来的,一方面明确划定一片私人领域不受公共权力管理,另一方面在生活过程中又跨越了个人家庭的界限,关注公共事务。因此,公共领域必然成为了一个“批判”的领域,也就是说它要求公众对它进行合理的批判。
作为私人来讲,资产阶级的个人即是财产和人格的所有者,也是众人中的一员,即是资产者,也是个人。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人的私人才能就其主体性的经验达成共识,从而形成了文学公共领域;并且作为物主的私人才能就其私人领域的管理达成共识,从而促使文学公共领域趋向政治化,从而形成后来的政治公共领域。简单来说,公众是具有财产和教育的双重特征,在这个过程中突显出资产阶级公众的自律性。为什么只有有产者才可以加入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公众呢?因为他们的自律扎根在商品交换领域之中,与捍卫作为私人领域的兴趣是一致的。
上述的公众舆论就可以界定为:它是诉诸权力、反抗政治统治者的有效工具,是在受过教育和知情的公众有能力形成某种意见之后在公众讨论中形成的。它是社会秩序基础上共同反思的结果。在这种公众舆论背景下,资产阶级统治者为了维持其统治的合法性,自然需要与公众协商社会事务,由此真正意义上的“实质民主”诞生了。
(公共领域作为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中介桥梁。)
社会的国家化:随着市场不断的爆发危机,国家开始干预经济,促使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开始融合,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这里出现了一个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在商品流通的私人领域中,权力集中了起来,即出现了一些垄断资本主义公司;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机构的公共权力领域承诺对每一个公众开放市场。由此促使市场上的弱者开始通过政治手段与占有市场的强者对抗,由此具有公共性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出现了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私人领域中另一个部分,即家庭领域也由于受到公共保障的原因,失去了私人的特征,从而失去了塑造个人内心的力量,家庭这一内心领域开始成为了伪私人领域。比如家庭的建筑,过去私人住宅呈现出独立封闭性的特征,现今城市的居住方式确是开放式的。
形式民主:随着个人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角色退至纯粹的个人角色时,促使个人失去了家庭内部空间的保护,陷入半公共力量的作用之中。市场规律控制着商品流通和社会劳动领域,一旦它渗透到作为公众的私人领域中,那么公众的批判意识就会逐渐转化为消费观念,那么此时的“公众”在哈贝马斯那里事实上已经不存在了,成为了文化消费的大众。因为人们事实上集体讨论的活动已经失去了政治意义,批判的功能逐渐丧失,仅仅只是一种文化的消费形式。公共领域开始发挥其广告宣传的作用,作为政治和经济影响的媒介,已经被伪私人化了。公共领域被消解为形式相同的个人接受行为。
这种广告宣传建构了一种表象的“共识”,它赋予了所宣传对象一种公共利益物品的权威,被冠以普遍利益的口号,从而赢得公众的支持。事实上,它只是一种被进行策划的“公众舆论”,包括公共权力机关也来争夺这种所谓的“公共性”。这里,布迪厄关于新闻场的叙述与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衰落的分析有着相似之处,事实上都呈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民主”的趋势。形式民主的含义即为:民主不再取决于那种顾及一切人的普遍利益的生活方式内容,它变成了满足特殊利益的调节器。
合法化危机:哈贝马斯认为所谓的危机,实际上是指系统整合的持续失调。上面已经论述过,政治系统与经济系统的重新结合,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生产关系重新政治化了,从而出现了“形式民主”的问题。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的行政政策由于公民很难进行政治参与,所以独立于公民的具体的动机之外,公民在一种客观的政治社会中享有的是消极公民的地位。因此,公共领域的公共讨论与保障公民普遍利益的立法规则均已消亡,以往的私人化的个人利益保障了公共讨论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由于法律基础的改变,公共性原则不再担负使政治合法化的责任,出现了认同危机。这种认同危机是一种合法化危机,即国家的行政干预脱离于公众的参与和利益。简单来说,它就是行政干预社会文化传统所带来的副作用。

个人感受
1. 这个月读书总体上感觉比较舒畅,对待每一本新的书都有很多期待,很享受获取新知识这个过程,福柯对人性的分析真的很到位,很值得学习;
2. 总体来说,社会学快读完了,只有哈贝马斯这一家了,内心既忧虑又惊喜吧,虽然回忆以往的大家的知识的时候,有些模糊,但是轮廓感出来了;
3. 接下来读书继续保持节奏,争取再多读一些社会学的书籍,做一些精彩的总结,大概8月份结束社会学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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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4.5——2016.5.8
书单:
帕累托《精英的兴衰》
福柯《知识考古学》
《性经验史》
《词与物》
《生命政治的诞生》
《必须保护社会》
福柯、布朗肖《福柯/布朗肖》
福柯历史学研究的方法论
福柯认为历史学研究应该不同于思想史的研究,思想史是一门贯通现存的学科,是在历史的线性形成下发展的重建,强调历史思想的连续性,也是一种传统的历史分析。对于当前的历史研究而言,人们应该将关注点放在分析那些不完整、不严格的知识的历史,即断裂的现象。简单来说,以往的历史分析的主题是全面的历史,主要围绕一个中心将所有现象集中起来;而当前的历史分析是形成一种总体的历史,它所展开的是一个扩散的空间。福柯历史学研究方法论的形成过程如下:
1.研究单位的确定——话语
福柯反对将同时代的现象进行综合却不加以验证的做法,认为在此存在分散事件的群体,即围绕这一现象发表观点的群体。由此,福柯将其研究的单位放在“话语”上,而人们一般认为每一句话语都有其隐藏的、连续的含义,事实并不是如此,福柯强调话语的即时性考察,即对话语本身的内容进行分析。而“话语”之中存在一个更小的单元,即是“陈述”。福柯提出了话语形成的四种假设:
① 分散在时间中的不同形式的陈述只参照同一对象的话,他们便形成了一个整体。也就是在个体性中确定陈述的整体。
② 陈述有其特定的形式与连贯的类型,由此将其特征化。
③ 在概念连续出现之中,存在一些间距,一些不相容性,在此之中寻找话语的单位,从而对这些概念出现和扩散的作用进行分析。
④ 对这些陈述进行组合,描述它们的连贯性,阐述它们表达出来的统一的形式,主题的同一性,从而确定陈述分布的范围与规律性。(总体来说,福柯的话语分析就是在不连续性中寻找连续性。)
总之,福柯在此寻求的规律性即为:它们连续出现的次序,在共同的空间中的确定的位置,相互作用形成话语的内在结构。
2.话语对象的形成
作为话语的对象,它们存在的序列是:
① 首先测定它们出现的表层,也就是指出这些个体的差异出现在什么地方,以便加以确定和分析;
② 描述界限的审定,即确定由哪些领域所界定;
③ 分析对象的系统成分,比如精神病的对比与分类。
三者建立起的关系促成了对象整体的形成,并产生了如下结果:确定了对象之间建立相似、差异和转换的关系的条件,将其置于一定范围之内,提供了话语言及对象的范围,由此确定了话语实践的特殊性的规律总体。
3.陈述方式的确定
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福柯笔下的话语是由符号序列的整体构成的,因为这些话语的陈述是有一定规律的,这些陈述确定了占有的范围,存在一定界限之内。如19世纪医生的话语,医生的身份包含着知识实践的合法条件,以及医生使用话语的一般场所,通常是在医院。这表明话语主体的位置与其所处的处境是相关的,我们在话语中所要寻找的是适应各种主观性位置的调节范围,这样识别的话语其实是一个主体的扩散,在这种不确定性中确定话语的总体。
陈述所面对的是一个确定的和空间的位置,并充当各种主体的角色,从而使个体根据相应的情况填充自己的角色。
4.档案的形成
在话语实践中的详细的陈述就是一个事件,因为它们存在出现的条件和范围,以及可能性情况,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概念,并突出了话语分析的实证性,所谓的实证性即是确定范围,在这个范围中,一些形式的同一性,某些主题的连续性才能得以展开。
这些陈述的系统即为档案,它用来区分话语,并且确定着特定的层次,即某种实践的层次。这种实践使陈述出现多样性,因为档案是话语展开的可能性,它是从话语实践之外的断裂性中建立起来的。简单来说,就是与已知的话语存在一定的差距。
由此,福柯形成了其考古学的分析思路,所谓的考古学即是确定断裂点,在不可缩小的差异的突变之间,建立分界线,试图建立陈述的规律性,确定条件的整体。它是一种在已说出的东西的层次上探究描述的一般主题,包含了话语形成的层次和档案的一般系统的层次。(总之,考古学描述的是不连续性本身的扩散,它强调的是转换的分析,即在新的规律下分析连续性。所谓的断裂只是在确定的实证性之外的转换所带来的不连续性。)
话语实践由于具有实证性,故也是一种知识的形成,因为知识即是有其内在的规则、对象群、概念、序列等。福柯的这种知识考古学的分析事实上是一种反对科学话语权的尝试,是一种谱系学的研究。所谓的谱系学研究,它指的是那些局部的、不连贯的、被贬低的知识运转起来,来反对整体理论的运作,后者以真理认识的名义,以控制科学权利的名义把那些知识过滤掉了。

规范社会的形成
——权力形式的转移:法律到规范
福柯认为当前的社会是根据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的格局来规划的,这种社会中个人是处在持续监控之中的, 并存在相应的机构与网络,它们都是为了制造出受规训的个人,而处于其中心的位置的就是被统一起来的人性,受制于多种“监视”机制的肉体和力量。这种社会也被称为“规范社会”。
规范社会的形成首先是在关于犯人的惩罚的机制上得到发展的,西方社会在18世纪以前对待犯人都是采取严厉的酷刑,将肉体作为主要的惩罚对象,其目的是维护君主的神圣权威。但是这种公开惩罚的经济成本过大,并且容易造成民众的反抗,由此出现了一种惩罚权力的经济学的技术的诞生。它将惩罚的过程纳入到隐蔽的程序之中,并且采用短暂的剥夺权利的禁锢措施。而西方在以往对待麻风病人的时候,遗留了大量的禁闭场所,正好成为现在的惩罚场所,也就是监狱。这里涉及到西方社会的两种规训方案,并从前一种过渡到了后一种。具体形式如下:
① 麻风病的类型:排斥、大禁闭、打上印记;
② 鼠疫类型:精细的个人区分、解析和分配,以及层级监视网络。
前面这种类型仅仅是二元的划分,而后面的鼠疫类型需要强制的安排,因为这种疾病是传染病,必须严格监视与区分。监狱正好采用了后一种规范的类型,而边沁的全景敞视建筑的格局显然达到了这个效果,它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可持续的可见状态。这种监禁涉及到对犯人的行为的审判过程,而犯罪主体的理性是法律实施的条件,法官面对这些显然手足无措,因此求助于精神病学。而精神病学也在建构这种困境,即将许多无法解释的行为过渡到人的本能行为,并作为在社会内部进行保护的权力和知识宣扬其权力。因此对犯罪的疯癫的兴趣是被建构出来的。这里就出现了法律和医学的结合,也就是刑事精神病学的诞生。这意味它不仅将行使医生诊断的权力,还决定着是否被定罪的权力,这种角色已经被扭曲了,从而赋予了精神病医生无限的权力。这种医学知识的司法制度化,促使社会的权力表现形式从法律转移到了规范。它也说明了权力的渗透是与知识与学科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而这种知识和学科的发展也是为了更好的规范人,它处在一种规范化权力的范畴。
正是精神病医生将犯罪的本质过渡到本能的行为,从而使得精神病的权力和知识的普遍化,它涉及到人类生活中的不正常的人的群体,除了疯人之外,还包括手淫的儿童,更广泛意义上是对于性的关注。这种对性的干预,首先以性的不正常的特征为开端的,因此确定一种坦白的权力程序,即对性的坦白和忏悔,由此形成了一种神甫的权力,并且需要相关的知识。在这种坦白机制的发展中,身体本身获得的快感逐渐成为了赎罪的焦点,这种坦白的机构实则是一种监控的机构,它通过权力的机制,试图使身体变得既驯服又有用。那么权力阶层这样做的目的何在呢?
这种性倒错现象只是人为建构出来的,尤其是手淫的儿童,强调其所带来的疾病后果,从而对儿童及其家庭进行更加全面的监控,即将家庭医学化,这种医学的理性渗透进入了家庭,实现了对性的医学化。
福柯论述精神病学权力扩张的逻辑线条如下所示:(两种线条均汇聚于“本能”概念):
① 首先确定了犯罪现象和疯掉的共同领域,由此出现了对医学—法律机构的需要,涉及精神病学家;最后纳入了本能的概念,它被当作了不可抑制的冲动,并且向不正常的方向发展了。(精神病学—法律化)
② 涉及到精神病学权力对家庭的渗透,要求对家庭空间进行救济、干预和内部理性化的医学机构,它首先将性界定为疾病,进而过渡到医学,最后将其归于“性倾向”,即“本能”的概念。
上面的阐述显然涉及到权力阶层对生命的权力的管理,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以作为机器的肉体为中心而形成:强调对身体的“规训”,即“人体的解剖政治”;
② 以作为生命力学和过程的载体的肉体为中心,如健康、长寿,它通过介入和调整控制来完成的,即“人口的生命政治”。
这种生命权力是资本主义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增大肉体的规训和人口的调节,促成了遍布社会的控制关系和霸权作用。由此,形成了这种规范化的社会,它是围绕生命展开的权力技术的历史结果。而它的进一步发展,伴随着如下三个历史进程:
① 生产机构的发展,导致生产费用的增长,因此利润必须增长,而规训方法的发展适应了这个进程,因为纪律有助于增大经济的收益。(规训给个人定位,增加了个人之间的协作。)
② 资产阶级在变成政治统治阶级的进程中,伴随着明确的法典化的法律结构的确立,而纪律作为一个子法,将法律所规定的一般形式扩展到了个人生活的无限的细小层面,权力的形式由法律转变到了规范。
③ 知识的形成和权力的增加是相互促进的,这是一种双重进程。一方面,通过权力关系的加工,实现一种认识“解冻”;另一方面,通过新型知识的形成与积累,使权力效应扩大。

个人感受
1. 这个月读书总体感觉不错,福柯的思想有了一个清晰的把握,阅读过程也比较轻松,但也正是因为如此,阅读《词与物》时的专注度不够,导致深度不够,因此读书的时候心态还是要平稳;
2. 本来打算结束福柯的阅读,但是发现还有关于一部分作品也比较重要,读书不在于赶进度,一步步来,日积月累,这样才能厚积薄发;
3. 这个月与同学之间的交流明显变多,主要是因为对福柯的阅读比较有感觉,并且在这个交流的过程中,弥补了很多不足,今后还要继续这方面的交流,相信对彼此的帮助都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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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0——2016.3.31
书单:
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
吉登斯《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
吉登斯《亲密关系的变革》
吉登斯、贝克、拉什《自反性现代化》
贝克《风险社会》
福柯《不正常的人》
福柯《疯癫与文明》
福柯《规训与惩罚》

现代性中信任机制的表现
当今社会,处处弥漫着一种现代性,它主要是指对世界的一系列态度、关于实现世界向人类干预所造成的转变的开放的想法,还包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上的一种改革。这种现代性是一种断裂,其在形式上异于传统的秩序,即现代的社会制度在某些方面是独一无二的。但是伴随着现代性的断裂,它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环境危机,信任危机等,从而造成了现代人不安全感的持续上升。
1.脱域现象及其带来的信任问题——吉登斯
在吉登斯看来,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反射性现代化”的时代,其特点是社会反射性,即我们生活的环境日益成为我们自己行动的产物;我们的行动反过来也越来越注重应付我们自己造成的风险和机遇。而这种现代性来临的一个重要动力即是脱域机制的发展。
在前现代社会中,构成日常生活基础的时间计算,总是把时间与地点联系在一起,而且是不精确和变化不定的。但是伴随着时钟的出现,并且随着全球与地区的时间的标准化,促使时空发生了离,从而形成了脱域现象。这里的“脱域”指的是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它表现为如下两种类型:
①象征标志:指相关交流的媒介,它能够将信息传递开来,尤其是货币符号;
②专家系统的建立:它促使社会关系从具体情境中直接分离出来。
上述脱域机制中很明显蕴含着一种信任态度,它与时间和空间中的缺场有关,即缺乏完整的息,常常与风险共存。在传统社会中,信息的封闭性形成了一种“程式真理”的效应,这种意义上的知识的认知就是确定性。然而,在现代性的背景下,知识充满了不确定性,由此出现了一种信任问题。这里涉及到一种假命题,即人们对有关社会生活的知识了解越多,就越可以更好地控制自己的命运。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当前的风险是“人为制造的风险”,它同知识的进步性与局限性均有关系,一方面知识的高速发展以及普及化促使人们对专家的坚信不疑,另一方面个人既是普通人也是专家,一旦知识之间出现了不协调,个人就会无法做出抉择,由此产生不安全感。现代性的特点是:不安全的情绪的来源涉及的是我们给世界带来的后果。
吉登斯强调现代性是“非地域化”的,但是仍然会产生某种熟悉感,对熟悉感的再把握对本体性安全来说是极为重要的。非地域化的一个特性是我们进入了全球性的文化和信息的环境之中,是在具有共享经验的全球化了的“社区”中的一种整合。它强调一种“再嵌入”,即重新构造已脱域的社会关系,有助于社会将非当面性承诺转化为当面性承诺,也就是拉近专家与个人之间的距离,构建个人的安全感。此外,在现代性背景下,个人形成了一种投射性自我认同,促使亲密关系出现了变革,其核心是互相尊重与信任;它在此基础上扩散到了社会,彼此之间持一种开放的态度,构建了个人与抽象系统之间的信任关系。

2.风险社会中的知识信任问题——贝克
在贝克看来,现代性正从古典工业社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新的形式,即风险社会。贝克将风险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导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这种风险是文明的进步所带来的,一般不被感知,不能直接被经验到,只存在于科学的思维中,包括“飞去来器效应”,即现代性的风险同样会使获利的人受害,打破了传统的阶级和民族模式。
工业社会中的阶级不平等消逝在风险社会中,个体从传统中解脱出来,同时进入劳动市场,促使社会的不平等转向个体化。新形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由个人来选择,同时,社会纽带也变成了反思性的,由个人来确立和更新,这种不确定性带来了个人的不安全感。
此外,公共的风险危机也使人们逐渐丧失了认知自主性,即由专家来挑选受害者,从而促使人们受专家支配。这里涉及到风险确定的困境:
①科学理性:科学理性的研究,坚持对因果关系进行严格的确证,但是这因果关系是不为人们所了解的,是一种工具理性,这是一种“理性的”风险的确定。
②社会理性:人们认为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是非工具理性的,因为当前文明的风险意味着生态环境与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由此出现一种现象,即自然也是社会,自然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一旦科学理性面对文明的风险的威胁的预测失败,则会招致人们对科学和技术的批判,对科学的不信任感加剧。社会变革的动力来源于“副作用”的自反性。
尽管如此,人们的心情是很矛盾的,因为人们发现一旦缺乏科学的认识,风险就得不到界定,进而缺乏预防措施,反过来又求助于科学判断。因此人们抛弃 个人的经验,而是相信缺乏个人经验的普遍知识,即“二手的非经验”,由此形成一种信任感。此外,人们普遍嵌入在社会中,寻求一种确定性,这也意味着一种标准生活的形成,社会权利开始成为了个人的权利。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决策,由此各种社会团体开始形成,出现了“社会的亚政治”现象。

总之,吉登斯与贝克均将“不安全”问题放在重要地位,阐述现代性中的信任机制,提出自反性是为了把不安全感最小化。但是,对吉登斯而言,自反性包含着对专家系统的信任;对贝克而言,自反性以对专家的不信任为基础,以从对专家系统的批评中获得更多的自由为条件。 前者强调的是一种“主动信任”,后者则更注重于责任,总体而言,两者均主张一种开放性政治。

个人感受:
1. 这次读书的时间很长,后期的时候比较疲劳,读书的专注度下降了,一直都期待着读书会的来临,在读书会的强大的气场中,更好地调整自己的状态;
2. 读的书比较散,幸好这些书籍之间的联系比较强,有助于我对他们的理解,终于开始了福柯的阅读,很享受这个阅读的过程,希望重新找到一个突破点,帮助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
3. 有时候也开始焦虑,发现自己的系统组织能力还是欠缺,思考的力度不够,接下来希望自己能够更加专注大家的思想之中,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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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9—2016.1.19
书单:
布迪厄《国家精英》
吉登斯《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
《社会理论与现代社会学》
《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
《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
《民族-国家与暴力》
《现代性的后果》
《现代性——吉登斯访谈录》
《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
吉登斯社会理论思想的整合性
回顾以往的社会学研究,社会理论同社会学的发展一样,其基本走势是社会理论中各种具有相反倾向的理论流派的相互对立、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的历史发展过程。而这些社会理论流派重点关注的一个论题即是社会系统与个人行动之间的关系。总体而言,吉登斯从此论题出发,批判性地分析了传统的结构与行动的二元论,主张用“结构二重性”概念来衔接两者的关系,进而提出结构化理论。
一、解释社会学流派
解释社会学流派关注着与人类行动“解释性理解”相关的语言及意义问题,吉登斯主要从其三种学术传统进行分析:
1.解释哲学的传统
它主要以韦伯为代表,韦伯主张社会理论的基本分析单位是人的社会行动,通过理解人的行动动机中包含着的“主观意义”去认识社会现象。韦伯的这种理解社会学的范式显然着重关注行动者的主观性,但是缺乏一种反思性的监控,在舒茨看来韦伯眼中的“行动”其实是行动的片段化部分,即“举动”。
2.后维特根斯坦哲学
它的主要追随者是温奇,他强调人类行动是有意义的,无论是行动者还是社会科学的观察者做出的解释尝试,对人类行动的解释都必然是道德的解释,即寻求行为的根据,意味着某种“正当性”。由此突出了行动是受规则支配的,进而提出其论点:“有意义的”和“规则支配的”行为具有普遍一致性。在吉登斯看来,规则意味着权力的不对称,涉及到由谁制定的问题,而温奇恰恰忽视了这些。
3.现象学
舒茨在此对“行动”与“举动”进行了区分,认为行动是绵延的,它既是主观经历本身,也可以指已经完成的举动,而韦伯对正在经历的行动的片段赋予意义是不合适的。此外,舒茨还区分了行动的“目的”动机和“原因”动机,但是吉登斯认为他虽然考虑到了行动的反思性观察,但是他忽视了行动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影响。
总之,吉登斯认为解释社会学流派所主张的即是一种“强行动弱结构”。它虽然将行动当作有意义的,但是却忽视行动者的实践性;此外,除韦伯外,其它两大传统并没有认识到社会生活中的“权力”的核心地位,话语表达存在权力的不对称。它所强调的制度分析仅仅是就他们形成了某种共识性背景而言的,行动者仅仅在这一背景下通过互动产生意义。
二、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
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均存在着将结构置于行动的优先地位上。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在很大程度上把语言看作是“固定词汇”库,从而造成给定的语言性质与自由、主动的言语形式相抵触。它在此显然忽视了行动者的主观性,因而很难解释“规则支配下的创造性”的问题。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同索绪尔面临一样的困境,即强调了结构性质的无意识,仍然忽视了行动者的实践意识,将行动者的自我理解意识从结构分析中排除了出去。
涂尔干作为功能主义者,从总体的“整合特性”来思考社会,强调社会事实的外在强制性,以及社会现象在本质上是道德现象,进而提出了一种目的论的行为取向。但是在吉登斯看来,这种推导链条忽视了权力关系的运用。
而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就已经尝试提出其“唯意志论”,并且将其与社会系统的整合性协调在一起,旨在超越主客体关系的二元论,由此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建立起了初步的桥梁。帕森斯提出其“行动的参考性框架”,显然弱化了行动者的主体性,行动者仅仅是对社会所提供角色的扮演而已,缺乏对行动的反思性监控。
上述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流派总体上是一种“强结构弱行动”,它们均没有解决作为能动主体的生成的社会生活的构成的问题;但是在帕森斯那里已经开始尝试结构与行动的融合,这对于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提供了很多启发。
三、结构化理论
上述两种理论流派均侧重于行动与结构其中的一方面,吉登斯在对它们梳理的过程中纳入了两个重要的要素:把时间性纳入对人类的能动性的理解中;把权力纳入社会实践的内在构成中。时间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日常生活的活动绵延、个人的生命周期和持久的制度绵延。在吉登斯看来,“行动”是指人的行为中具有持续意识的过程,因而具有大量知识的行动者均是制度延续性的媒介,具有“时间性”的一面;而帕森斯显然将行动从“行动流”中孤立出来,将其化约为心理上的“需要支配”。“结构”事实上是一种“虚拟”的存在,它是一种结构化的存在;在上述三类时间性的作用下,结构既是实践的媒介,也是其结果。因为行动中存在着“有意图行动的未预期后果”,而这种后果又反过来构成下一步行动的未被认识到的条件,从而使行动得以在时间性的过程中具有“改造”含义的“实践”概念。上述分析亦即是“结构二重性”的含义。
而对于权力而言,它涉及人类行动改造的能力,作为互动过程中的一个特性,它通过“权威”的拥有和“强力”的恐吓而发挥效力。吉登斯认为在权力的运用过程中,涉及控制辩证法效应,例如在工厂中,工人可以通过罢工、消极怠工等防御性控制方法对资本家产生某种权力。
吉登斯认为互动的生成涉及如下三个要素:交往、权力和道德,传统的两大理论对交往的意义和道德的制裁已经有所涉及,吉登斯在综合了上述理论观点之后,结合互动中权力关系的构成, 提出了结构图示,如下所示:

互动(特性) 交往 权力 道德
重构过程(模式) 解释框架 工具 规范
结构(可分离特性) 意义 支配 合法化
上述图示解读:即互动中的交往涉及意义的解释,它是依赖于共有知识所形成的“认识秩序”,并且涉及到人与人之间支配的问题,这种支配秩序的形成同时又必须在社会的合法化结构中进行,并且在进行互动的过程中,行动者又不断地再生产这种社会结构。
个人感受:
1.吉登斯对以往大家的理论梳理太透彻了,并且做了很多比较,使我对他们有了整体轮廓性的认识;
2.这个月读吉登斯给我的感觉是,吉登斯对任何大家的介绍都是先阐述其主要观点,然后进行批判性的吸收其相关观点,上述结构化理论是这样,现代性的制度性分析亦是如此,综合了古典三大家的现代性的维度分析,并纳入到了当前的全球化背景之中;
3.接下来,继续保持读书的状态,并在回家过年前对吉登斯的现代性和民族-国家部分也进行一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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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2015.12.8
书单:
布迪厄《单身者舞会》
《继承人》
《言语意味着什么》
《自由交流》
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
默顿 《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

行动范畴的合理性取向
这个月我基本结束了布迪厄的经典著作的阅读,并且决定还是回到过渡时期了解一些帕森斯和默顿的思想,因此读的数目有点杂。我在阅读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时,发现各位大家在构建其一般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其行动范畴均呈现出某种程度的合理性取向,因而以此为切入点,结合之后阅读的几位大家的思想,梳理了一条脉络,包括马歇尔、帕累托、涂尔干、韦伯、马克思、帕森斯、默顿和布迪厄。
在考虑理论大家时,我觉得必须将其与一个传统联系起来,从而在理论变化的背景下思考其与观点。首先是马歇尔,从功利主义出发,他强调人们行动的合理性,即是满足需求, 但是不同于功利主义学派的是这种需求是随着人类的活动而变化的。人们随着生活标准的提高,促进其个人品质的发展,以储蓄为例,这显然是个人逐渐意识到为将来的新的需求进行筹谋。社会进化思想在马歇尔的思想体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他因此得出一种“自然秩序”,即整个社会经济的平衡都是以有利于人类的方式确定的,包括其“自由企业”观点强调道德规范的自我约束;针对单个人来说,马歇尔强调个人的发展是向着理性的,并且这种理性具有一种道德义务,是一种“理性的经济人”。
功利主义由于其不稳定性,很容易向着各种实证主义发展,而帕累托的思想正是受其自然科学背景下的实证主义所影响的。帕累托的方法论强调科学的最大特点是逻辑推理和对“事实”的观察,由此提出其逻辑行动,指的是不仅从实施该项举动的主体看来,而且在那些知识较广博的人看来也是与其目的在逻辑上相一致的行动。逻辑行动即是支配着手段—目的之间关系的规范形式,显然是一种“内在合理性”的规范。而帕累托在从逻辑行动转向非逻辑行动,即行动中有一个目的不在观察所及的范围之内而偏离了科学的客观范畴时,这种非逻辑行动也是存在某种程度的合理性的。这种非逻辑行动是某种情感的表现,包含行动的终极的目的,它只是暂时无法用科学来证实,但并不意味就是不科学的。非逻辑行动中的剩余物实际所展现出来的“情感”,并不完全的是单纯的情感的表现,它其中包含着一种“社会应该追求的目的”,是一种终极目的,应该放在手段—目的关系的链条上来思考,因而也是行动范畴的合理性的表现。总之,当前社会不断地接近由逻辑—实验推理决定的社会形式,即获取更多的知识,以确保行动的一致性。
实证主义的代表者当属涂尔干,但是对于他的思想应该辩证看待,早期的涂尔干试图运用实证主义方法研究道德生活中的种种事实,他提出了一种契约“制度”的含义,即受到当事人双方之外的社会因素的影响,这显然与功利主义传统背景下的斯宾塞所提出的契约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契约中的“非契约成分”即来源于社会的集体力的作用,并不依赖于契约各方的直接个人动机,它意味着追求个人利益的广泛的行动,是在一套规范框架之类发生的,从而保证了个人行动的合理性。涂尔干后期在转向宗教方面的研究时,具有了一些唯心主义取向,涂尔干强调宗教的神圣事物的象征作用,具体表现为人们具有对其与规范同一的态度。宗教中的“仪式”中所使用的符号在主观上被认为是实现一个具体目的适当手段,它是非科学的,只是暂时无法用科学来验证,这很明显突出了其“非经验性”,与帕累托在非逻辑行动中所阐述的终极目的是如出一辙的,因而它也是终极价值态度的一种表现,是韦伯意义上的“价值合理性行动”。
实证主义思想方式主张从因果关系上作理论的解释,而唯心主义从意义关系入手予以理解,认为社会现象的秩序和体系是有意义的,韦伯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展自己的研究,从社会行动出发,提出了四种理想类型的合理性行动,认为行动的取向的根据是:惯例、利益和合法的秩序。首先是利益,它可以从目的合理性取向来理解人们行动的一致性;对于合法性秩序而言,包含着一种规范性成分,促使人们的行动符合社会预期,表现了行动范畴的合理性;而惯例作为实际的行为做法,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合理性。韦伯强调把传统主义同神圣性联系起来,赋予其卡里斯玛含义,最初是与特定的个人联系起来,但是随着其与社会或者组织联系起来的时候,整个社会就获得了一种规范性秩序,引导人们行动的合理性。
在这里上述的四位大家均倡导一种行动的意义体系,并将其放在手段—目的链条中进行思考,分为终极目的、终极手段和条件、以及处于两者之间的中介部分。而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中,同样遵循这种链条,他强调一种“利益”的观点,认为追求利益是人们行动的合理性表现,并且主张一种“经济决定论”,即受技术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成分的影响,而这正好是处于链条的中介部分。
帕森斯在对以往大家的理论的梳理之后,提出了行动的参照系,其特点包含:①目的、手段、条件和规范 ②行动的规范性成分 ③行动的时间过程。帕森斯对个体行动提出的参照系很明显意味着行动的合理性取向,并且在分析性的层面上提出了自己的结论:即经验知识的发展与合理性行动有着极密切的关系,因此经验知识的发展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而默顿提出的参照群体理论也正是帕森斯的“单位行动的参照系”的一种中宏观表现,是其中层理论的代表性理论之一。默顿在对社会的文化目标与制度性规范的关系的论述中,同样表达了行动范畴的合理性。个体适应社会的类型,即处于不同位置的人对文化价值的适应方式,包含以下五种:
①遵从:它是社会稳定性和连续性的表现,行为均以社会的基本价值为取向。这一类型的行动自然是属于合理性的。
②创新:注重文化上对成功的目标的强调,但是往往使用更有效的手段,这又时常被称为越轨行为。但是在默顿看来,他并非个人的原因所致,往往是由于现有的阶级结构的制约,因而也是一直合理性行动。
③仪式主义:个人降低自己的崇高的目标,但是依旧遵从现有的规范。这是“知足者常乐”的表现,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个人保护自己的方式,存在着现实的合理性。
④退却主义:拒绝文化目标和制度化手段。这种现象并不常在,不真正属于社会,因此不在行动范畴的合理性之中。
⑤反抗:鼓励产生新的规范与相应的文化目标,一旦成功,将为改造社会结构提供了可能性。事实上,最开始并没有得到道德上的肯定,但是在成功之后将为社会所接受。
最后,这种行动范畴的合理性取向在现代社会学大家布迪厄那里同样也是有所体现。布迪厄主张弥合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之间的对立,提出场域与惯习两个概念,认为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个体身上的产物。在这里,布迪厄将其惯习概念与韦伯所主张的理性行动者的“理性”策略区分开来,认为习性仅仅倾向于生成各种“合理的”“符合常识的”行为,即习性的预测是一种建立在既往经验上的假设,对最初的经验特别倚重。而这种经验并不一定是韦伯所说的理性意义上的。比如发生在变革时期的“滞后现象”。即客观结构的变迁过于强烈,但那些人被以往结构形塑成的心智结构却没有立刻随之变化,而是遵循以往的行为倾向,即惯习的作用。这种现象在经济社会学的意义上被称为“路径依赖”。
默顿的经验功能论

一、功能的界定
谈起功能这个概念,在我们的脑海里不免会出现一些相关的词汇,如效用、意图、动机、目的、结果等,容易形成概念的混乱,表现为:功能这一概念包含了观察者的观点,而不一定是当事人的观点。
区别:
社会功能:是指可观察的客观结果;
目的、动机、目标等:是指行动者的主观意向。
二、对传统功能主义的批判与修正
在默顿看来以往的功能主义分析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具体表现为功能分析的三大假设前提:
1. 布朗提出的“社会功能一体化的假设”,即标准化的社会活动或文化事项对于整个社会系统与文化系统都是有功能的。
修正:
默顿认为社会功能并不是对生活中的人具有同样的功能,在此基础上默顿提出了正功能与负功能之分。
举例:
比如一些社会习俗、宗教团体等,其中所体现的宗教功能可以很好的得到解释,既有宗教整合的功能,也存在宗教解体的后果。
2. 马林诺夫斯基提出的“普遍功能主义假设”,即所有的社会事项和文化事项都实现着社会学的功能。
修正:
默顿认为当前社会断言每一事项都必然具有功能,这显然为时过早。社会的知识的发展是不断增长的,必须以一个发展的眼光看待文化的功能。
3. 马林诺夫斯基提出的“必要性假设”,即这些文化或社会事项是必不可少的。
修正:
默顿在此提出“功能选择”、“功能替代”、“功能对等”的概念,以此来批判文化或社会事项存在的必要性。
举例:
以“功能替代”为例进行分析,长期以来西方社会质疑其他地区或民族的“奇怪的”习俗和信仰,认为它们都是“纯粹的迷信”,但事实上这里存在着隐含的事物所形成的功能发挥作用,由此提出显功能与隐功能之分。比如祈雨这个宗教仪式,最终促成了“集体力”的形成,进而整合了民族。
三、社会学功能分析的范式
默顿社会学范式的提出,有利于明确社会学分析的一系列假设、概念和基本命题,因为这种范式必须对以往的理论与假设进行梳理,从而批判的继承并创造出新的理论与概念。默顿的功能分析正是建立在对以往三大功能假设的批判的基础之上:
1. 作为意识形态的功能分析
上述传统的三大功能主义假设很明显均包含一些意识形态观念的根源:
① 作为保守意识形态的功能分析
依据功能来描述制度的社会学家,往往容易形成一种观念,即维持事物的现状秩序一如既往。(吸收了第三类必要性的假设)
② 作为激进意识形态的功能分析
功能分析被用来与辩证唯物主义进行比较,两者的激进意识形态取向存在相似之处,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A. 强调辩证法的神圣作用;而三种假设显然构成了美化现存事物的系统前提;
B. 辩证法对现存事物有肯定也有否定;而功能分析既有正功能也有负功能分析;
C. 两者都强调稳定的作用,但同时也促进社会的改革。对于功能分析而言,由于存在着负功能,因此使得社会处于一种稳定与变迁的交替过程中。
2. 显功能与隐功能概念的提出
默顿在对上述功能主义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显功能与隐功能的概念,认为
在人们的主观意向与客观功能后果之间存在差异,即有些功能后果并不事实上为人所知,涉及到显功能与隐功能之分:
① 显功能:指某一具体单元(人、社会系统等)的那些有助于调适并且是有意识安排的客观后果。
② 隐功能:指同一层次上的无意图的、未认识到的后果。(未意识到的条件)
举例:
涂尔干关于刑罚的功能的论述即蕴含着隐功能;此外宗教集体仪式亦如此。隐功能的研究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体现着社会学知识的重要增长,人们会随着知识的增长,逐渐意识到行动的后果。(吉登斯的“行动流的分析”很相似)
炫耀性消费的模式同样是隐功能的表现,比如间接促进了下层阶级向上层阶级的流动,它起到了仪式的作用。
小结:隐功能的分析意味着防止以素朴你的道德判断代替社会学的分析,因为社会道德评价很大程度上倾向于从显在的行为或规范的后果出发,从而出现了“对立矛盾的表现”。
四、范式的应用——中层理论的建构
默顿在对以往的社会学研究梳理时,发现主要呈现两种趋势:
1. 宏大的理论取向
如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韦伯的理解社会学,这种宏观理论强调社会学分析如同自然科学研究一样,具有包罗万象的特征,不考虑社会事实的历史背景,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广泛的解释力。
2. 微观的经验分析取向
这包含了许多的应用研究,他们往往仅专注于单个具体现象的研究、描述,而难以形成理论,使得研究不具备一般性。
鉴于上述两种研究取向,默顿提出了应该将中层理论作为社会学研究的核心。中层理论介于两者之间,它的对象和微观研究一样,即日常的研究中广泛涉及的微观现象,但是存在必要的研究假设,在范式的指导下构建概念,进而建立起一套一般性的理论,并最终通过无数中层理论的积累,形成一个宏观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中层理论往往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环境下产生,解释力介于宏观理论与微观经验研究之间:从假定入手,并与以往的理论进行对话,从而进行理论的创新。)
至于如何实现中层理论的研究,默顿认为形成理论与经验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模式极为重要。传统的社会学研究往往都存在理论与经验脱节的现象,这既导致了经验研究的支离破碎,也导致了理论难以与现实相对接的问题。因而默顿强调中层理论的研究包含着一个从经验到理论,从理论到经验的循环过程。理论指导着经验的研究,为经验研究提供导向,同时,经验也起着创建、修订、转变、澄清理论的作用。(理论指导经验,经验重构理论)
举例:参照群体理论的建构(《美国大兵》)
默顿在此首先对库利的“镜中我”理论的解释力进行了分析,认为其不合时宜,从而提出“相对剥夺感”的概念,作为解释的中间变量,“相对剥夺感”其目的强调的是“相对的”社会体验或心理体验,它是一种自我评价的标准,其目的是帮助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士兵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差异。而“相对剥夺感”本身就是在一个参考框架内产生的,由此提出隶属群体与非隶属群体之分,进而构建出“参照群体理论”。


个人感受:
1.这个月读书状态特别好,帕森斯和默顿两位大家的思想帮助我将许多社会学大家的观点进行了有效的梳理,个人感觉这个月过得很愉快,很轻松;
2.这是第一次串联起如此多的大家,因此准备的时候比较充分,思考了两天才开始真正写,感觉自己进步了不少,但是有些地方还是比较模糊,继续努力;
3.读书的时候需要多思考,可以将古典大家与现代大家进行,可以有更多的遐想,总之要学着“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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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3——2015.10.25
书单:
布迪厄《男性统治》
《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
《实践感》
《关于电视》
《社会学家与历史学家——布迪厄与夏蒂埃对话录》
《遏止野火》
《科学之科学与反观性》
《艺术的法则》
一、场域、资本、惯习的概念及其关系
布迪厄主张运用关系的思维思考社会学问题,并致力于使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一般关系客观化,建立与对象的正确关系是社会科学的科学实践最具决定性的条件之一。布迪厄在方法论上突出了关系主义,将关系放在其研究的首要地位,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动也包括结构,以及由二者互相作用所产生的历史。而这些社会现实的材料都存在于关系之中。布迪厄用三个关键概念,即场域、资本、惯习,及其相互关系和应用来阐明其主张。
1.场域的逻辑——资本在场域中的表现
布迪厄提倡开放式的概念,认为只有将概念放在关系系统中才能界定其内涵,而这种关系系统就是场域,即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这些位置依据在不同的权力或资本的分配结构中实现的和潜在的处境。每个场域都规定了各自的特有价值观,拥有各自的调控原则,这些原则界定了一个社会构建的空间,行动者在这个空间中争有位置,即资本。
资本表现为四种类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符号资本,其中文化资本,又叫信息资本,有三种形式:身体化的、客观化的、制度化的;社会资本,指某个人或群体,凭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识的关系网,从而积累起来的资源的总和。对于符号资本而言,布迪厄往往运用的是这种符号权力所产生的一种符号暴力现象,即有语言、文化、思想和观念所构成的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看不见的、沉默的暴力”,强加一些严格的强制性规范,比如在男性统治下的女性的认识行为只不过是一种实践的认可行为,单纯的接受,已经内化到身体里面去了,成为了一种身体的社会构造。
在场域中,每一种资本都能对人施加影响,处在场域中的个体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自身的资本。因为个体在场域中处于统治地位还是被统治地位是由个体的资本的相对比例决定的。布迪厄在此提到了一种“元资本”,它能够对其它的不同种类的资本施加支配的权力,使不同形式的资本所有者争斗。对于国家权力的斗争而言,它即指对中央集权资本的权力,每种资本能赋予支配不同种类的资本及其再生产的权力。
2.场域与资本结合的纽带——惯习的生成
惯习,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即是一种社会化的主观性,受个人与社会共同作用的。场域的存在需要行动者,因为这有这样才有了历史,行动者通过采取各种策略去获取资本,形成一种客观关系结构。
由此,场域与惯习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作用方式:
①制约关系: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个
体身上的产物;
②建构关系: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赋予其感觉和价
值。
在这里,布迪厄将其惯习概念与韦伯所主张的理性行动者的“理性”策略区分开来,认为习性仅仅倾向于生成各种“合理的”“符合常识的”行为,即习性的预测是一种建立在既往经验上的假设,对最初的经验特别倚重。而这种经验并不一定是韦伯所说的理性意义上的。比如发生在变革时期的“滞后现象”。即客观结构的变迁过于强烈,但那些人被以往结构形塑成的心智结构却没有立刻随之变化,而是遵循以往的行为倾向,即惯习的作用。这种现象在经济社会学的意义上被称为“路径依赖”。
此外,布迪厄进一步分析到,个体并不存在行动的功利性、意向性,其行动仅仅是一种没有意图的意向性行动,表现出一种超功利的行为倾向。

二、商业逻辑下的生产场的自律性问题
当前的文化生产场,不论是新闻场还是文学场,都出现了商业逻辑在它们之间的一种僭越,甚至在科 学场也是如此,从而导致了一种“颠倒的经济”。这种经济意味着象征资本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的割裂,即布迪厄所说的文化产品往往在经济上失败或很少被外界权力机构支持的时候,才能获取这种生产场所看重的象征资本。
布迪厄从新闻场的角度出发分析上述现象,认为电视正无形之中受到商业力量的影响,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五十年代,电视关心文化品味,追求有文化意义的产品;而到了九十年代,电视极尽媚俗之事来迎合观众。这种传播观念转变的背后是收视率在起支配作用,因为收视率是追求商业逻辑的必然结果,而高收视率必然带来丰富的广告利润和商业资助,由此引发电视主题的改变。商业逻辑制约下的收视率所带来的另一个严重后果,即传媒化的经济力量渗透到了纯粹的科学生产场与文学生产场,进而造成了传媒与学人或文学家“合作”,即布迪厄眼中的同谋现象,最终危及科学场与文学场的自律性问题。具体来说,如此电视对生产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①电视开始扮演真理裁判的角色:比如十大杰出科学家的评选,从而导致电视
形成了一种误导,产生了一种“命名权”;
②导致科学场和文学场的混乱:一些人误以为成功与否取决于媒介的承认和好评,而不是科学场与文化场内部同行的评价,出现“谄媚”现象;
③揭露了媒体内外一种隐蔽的合作,即“互搭梯子”的把戏:电视通过其传播范围,以畅销书排行榜暗中实施商业化手段,促使记者与作者的互惠互利。
由此,布迪厄开始探讨科学生产场及文学生产场的自律性问题,亦即自身合法化的问题。
1.科学场的自律性与他律性
布迪厄在谈到科学实践时,阐述了当前研究普遍出现的一种现象,令其焦虑不安,即实用研究与大学实验室里的基础研究之间的分界线已经在逐渐消失,学者们开始关注研究的商业需求,导致单纯的科学研究开始出现了一种异化现象,即派生出了他律意义上的研究。
这里提到的现象其实意味着两种科学研究的观念,一种是“纯粹的”科学观念,另一种是“科学集体”的观念。前者是科学具有完全的自律性,是按照自身内部的逻辑来发展的;后者是一种为社会大众广泛接受的观念,并借助于话语约定俗成的自动性逻辑。科学研究的争论的焦点即在于科学场的自律性问题,而生产场所具有的自律性,也应该是一种相对的,即它不仅仅屈服于外界压力,同时又处于各种张力之中。各个场域的区分原则遵循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自律性的程度,其二是对新进入者征收的“入场费”问题。首先是自律性的过程,其实就是社会世界的客观性,尤其是通过对现实的创立来完成的,从而形成了现有的学科。对于“入场费”而言,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研究能力,主要是科学资本的获取;其次是对科学的某种虔信,即强调的是个人的报酬,和荣誉一样终身伴随,并不是对金钱的追求。
科学场的混乱表现为这种科学资本并不仅仅是科学场内部的权威性资本,还包括另一种施加于科学场的权力资本。科学场越是具备自律性,其等级制度就越是根据科学资本的分配结构的不同而发生明显的分化,表现为一种“交叉结构”:外界的权力的分配采取与科学本身的权利逆向的分配形式,其中蕴含的即是科学场的他律与自律程度。而当前的科学场正在逐渐丧失自律性,出现某种学术上的失真,亦即实验室研究缺乏科学的严谨性,它所发表的正式报告,均是社会规范性的要求。这种报告是一种非个人风格的,从而产生了一种客观性表象。在布迪厄看来,科学作品这种被制造出来的产品,已经是“保守得很好的公开秘密”。
而在科学场中,社会学科学场的“入场费”又是很低的,其对学者进入该领域的专业性要求很低。因此社会科学必须和其它科学一样,必须将自身作为研究对象,充分进行自我了解和自我控制,即采取一种反观性的态度,并且将这种反观性转化为由他们的科学习性所构成的一种倾向,即一种自反的反观性,从而提前作用于行为的趋向模式。
2.文学场中的“有限生产场”和“大生产场”
在商业化背景下,专业化导致了一种专门供市场之用的文化产品的出现,并且它导致了一种作为其对立面的、供象征性的据为己用的“纯”作品的出现。后者表现为:文学家要想摆脱资产阶级的要求,并拒绝除文学艺术之外的任何主人的象征新革命的后果,而这只能是在市场消失的情况下产生,由此导致了文学家无法再市场上获取商业价值。进一步说明了上述的“颠倒经济”现象。
这里便出现了文学场内部的等极化的非自主性与自主性原则,前者有利于在经济政治方面对文学场实施统治,后者进行最激烈的捍卫文学。文学生产场的自主程度体现在外部等级化原则在多大程度上服从内部等级化原则:
①外部等级化原则:即按照商业成功(比如书发行量)指数进行衡量的暂时成
功或社会名望标准,对“大众”熟知或认可的艺术家最有优势。
②内部等级化原则:即特殊认可的程度,有利于被他们的同行或他们自己认可的文学艺术家,对“大众”的要求丝毫不会退步。
上述等级化原则分析表明:文学场自主程度越高,象征性力量的关系越有利于最不依赖需求的生产者,场的两极之间的鸿沟越深,也就是有限生产场和大生产场之间的鸿沟:
A.有限生产场:场域中的生产者即是消费者,独立于外部的要求,排除对利益的追求;
B.大生产场,致力于市场和利益,通过公众的社会素质和规模,以及公众通过赞同带来的认可价值,在拥有所有资产阶级权利的资产阶级艺术和纯粹的“商业”艺术之间建立起来。
总之,布迪厄在分析科学场与文化生产场时,都阐述了生产场的自律性问题,
或者是自主性的问题。新闻场不仅受到经济场通过收视率的控制,而且它本身又以其结构,对各生产场施加控制力。为了摆脱上述现状,布迪厄强调科学场与文化生产场的自主性,由此必须建筑一种象牙塔,即上述提到的有限生产场的。人们在塔内互相评判,但互相了解,彼此进行讨论的手段应该是科学工具、技术和方法。此外,学者必须对那些不自主的人进行斗争,避免其渗透进各生产场中。而社会学场在入场费上太低,太多的文化生产者介入到社会学场中,因此还要增加出场的责任。

个人感受:
1.读书的时候状态比较好,看书的时候思考也多了一些,将布迪厄的许多作品联系在一起,构建其思维体系;但是当发现做完满满一个笔记本时,许多自己写的内容都快“失忆了”,开始反思自己写笔记时是否真正地在思考,越来越觉得思考与联想真的很重要;
2.读书贵在“踏实”、“积累”,以前阅读的古典三大家的思想在布迪厄这里得到了充分的继承,现代的大家很多思维都是在古典大家的基础上进行一种尝试与超越;因此读书要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量变到质变”。
3.最近又有点懒惰了,有几天晚上没有坚持跑步,身体明显感觉出了一点问题,学会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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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0日到9月23日
书单:齐美尔《时尚社会学》
《历史哲学问题——认识论随笔》
《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
《社会是如何可能的》

“统治”观念及其相关表现
齐美尔认为社会存在于若干个人有着相互影响的地方,正是这些个人的相互作用,使得这些个人变成为一个统一体。在这里,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是相互作用的形式,而内容只有通过形式才能成为社会的内容,从而表现为社会的历史的事实。对于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言,它必然存在着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影响,而在这其中就会表现出典型的“统治欲”。“统治欲”通过另一个人的行为与感受,展现给主体作为他的意志和产物,统治的欲望得到了满足。
1.上下级秩序
齐美尔对上下级秩序的现象的分析可以分为两个“横切面”,第一个面向涉及统治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第二个面向涉及统治同自由的关系,以及统治的范围的调整。
①在突出的上下级秩序的关系中,往往体现着“权威”的影响,它是在人们一般承认的更高程度上形成的,表现为对权威人员的自发信仰。这只是对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一旦涉及到整个群体的共同服从,则为了实现群体的统一化,齐美尔提出了两种统治形式:拉平化和分等级。对于专制统治者而言,最好的方式是将两者结合起来,即以一种含等级差异的拉平化。这可以让臣民之间形成十分强烈的上下级秩序的关系,进而陷入竞争;与此同时,拉平化的趋向也渗透其中,即统治者通过使用一些平庸者来维持统治,避免中间阶层的势力的增长,促使下层阶层在争取同中间阶层获得平等的权力,进而整体上保持阶层的平庸化。此外,拉平化有利于统治者实施统一之后的法律和政策,从而维持绝对的统治。这种现象很有意思,我们知道特权一般是拉平化的对立面,却表现为拉平化的提高形式。总之,在特权下实施的法律优先化以及相应的“拉平化”措施,保证了统治的持久性。
此外,齐美尔在此提到尽管上下级秩序存在,然而一种统一的协调也有可能达成,即在同一个群体内部,存在着个人之间的上下级秩序的“交叉”现象。这也是“轮流领导”的思想来源,比如将统治者的权力与专业技术知识交错,避免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从而实现这种上下级秩序的相互性促进群体生活的统一性。
②齐美尔在谈到上下级关系时,对人们心中期待的“普遍自由”进行了论述,认为这在目前的“秩序社会”中不可能实现。因为“普遍自由”往往意味着普遍平等,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满足于目前社会中的下级地位,想往上获取更高的地位,一旦他与较高的人处于平等地位,他并不会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就此停止攀升,而是把这个新的等级作为他的追求的起点,即争取更加无限的地位。并且对于这个联合攀升的群体而言,一旦成功了,则会出现分化,这是个人差异所决定的。这与马克思所提出的 “革命取得成功之后,各联合阶层必然出现分化,这与他们的阶级特性是息息相关”所阐述的道理是不谋而合的,即等级的分层化。
针对这种现象,齐美尔提出构建一个“更高的机构”来解决群体性事件,亦即鼓励群众选举代表,如此一来,群众之间的联合就会出现等级分化,并且此时的群众情绪就会被代表所束缚,他们收到了某种约束。在这个时候,统治者只需要与代表谈妥即可。
总之,齐美尔认为上下级秩序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各种人的天然的而且无法消除的差异的特征,要求社会有一种等级的构造,要求领导阶层的存在,这体现了“统治和服从”的必然性。

2.文化中的“男性中心”统治
齐美尔认为当今的文化,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男性的基础上的,是以男性的思维构建的。在男女两性作为两个群体的相互作用中,由于男性创造了工业、艺术和科学等,促使这些东西不仅在客观上具有男性的性质,而且要求女性也按照男性的标准去思考问题。(思考:为何只有男性能做消防员?)在言语中的“人”和“男人”经常代表相同的感觉,因为在男性所主导的社会中,男性就可以代表社会,从而忽视了女性。社会对于某一个女性取得的成就则往往称她是“非常男性的”,而很少从她取得成就的原因出发去赞美她。此外,妇女经常教导自己的女儿不要过于强势,认为许多事情是要靠男人做的,这些都是男性统治下的思维逻辑。
在这里,男女两性呈现了上述的“上下级关系”,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权威的认知,即“被统治者”也就是女性也承认这种统治关系的合法性。男性似乎总是高高在上,这不仅产生于男性的高傲中,而且表示在这样的历史事实中,即因为我们的文化产生于男性的精神和劳动中,因而社会认为未来也只能适应男性的工作能力。男性由于具有某种客观求实的关系,使得我们的职业和文化的专门化完全是由男性刻画的;而女性的心灵与大自然建立了牢不可破的统一关系,从而使得女性的心灵同我们的文化“建立在客观求实的专门化之上”的劳动分割开来。在当前社会女权运动兴起的背景下,社会也由此出现了一种矛盾:女性开始按照她们自己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试图摆脱男性的统治思维逻辑,强调她们的主体性,而社会是建立在男性的思维模式上的 ,并形成了一种客观文化范式,两者出现了一种断裂。这也是齐美尔所提出的“主客观文化的分离,并伴随着男性社会的文化客观化趋向”的景象的一部分。
齐美尔针对这种“男性中心”统治的现象,结合女权运动兴起的背景,提出了一点看法:即女性所争取的自由是否会产生一些新的文化品质。这必然要求社会对某些职业进行新的划分,意味着某种进一步的劳动分工,让职业中特别适合女性工作的方式的要素结合起来,形成一些特殊的、分化的局部的职业,从而使女性避免与男性形成竞争。此外,女性在接受了男性思维下的教育理念之后,应该避免沿着男性的思维路径走下去,需要学会创新,按照女性的思维去创造文化的奉献,进而形成一种由女性创造性色彩丰富起来的客观文化。

个人感受:
1.这个月读书进度比较慢,所幸阅读完了齐美尔的相关著作,本来想对他的思想进行一个整体的把握,但是思考不够深入,没有完成这个任务;
2.终于跨过了四大家,因为他们有许多的主题都是相关的,所以在阅读齐美尔的著作的时候总是不断地将他与之前的大家进行比较,收获也比较多,在“比较”中阅读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3.本来打算阅读过渡时期的著作,比如帕森斯、默顿,但是当时没找到,只好开始布迪厄的阅读,心里对他还是很期待的,打算花一个多月阅读完他的著作,再回去看过渡时期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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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2015.8.17
书单: 《马恩选集一》 《马恩选集二》 《马恩选集三》 《马恩选集四》
齐美尔《货币哲学》 《现代人与宗教》 《叔本华与尼采:一组演讲》

一、无产阶级革命的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下无产阶级必然被剥削的本质,亦即剩余价值的榨取。并且他们强调即使资本主义发展越来越好,无产阶级的状况却并不会有所改善,反而欧洲各国的工人健康状况越来越令人堪忧,加深了社会之间的对抗,进而提出“无产阶级革命”的口号。马克思恩格斯不仅阐述了国际工人运动的状况,而且从生产力角度出发,揭示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必然矛盾,进而从理论上指导了无产阶级革命。
1.理论指导——唯物主义历史观
随着大工业的诞生以及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而消除这些社会弊端是思维着理性的任务,于是需要一整套新的完善社会制度,而这种社会制度在当时的社会注定只能成为空想,并产生了空想主义三大家。空想主义者之所以陷于空想,正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还很不发达的时代,他们只能做到这些。随着机器的运用,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社会阶级矛盾更加严重,国际工人运动处于高涨时期,由此需要一套全新的理论思想来揭示出社会生产规律,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并论证其必要性。唯物主义历史观正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唯物主义历史观基本原理是: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随的社会所划分的阶级,是由生产及交换决定的,因此,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都应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
现存的社会制度是与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即建立了“自由竞争、自由迁徙、商品占有者平等”的社会制度。在马克思看来,这些都方便了资本主义生产,尤其是大工业生产,但是它的快速发展却受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制,因而出现了冲突,表现为:劳动者为资本家生产以前,一直作为生产者来生活,因为其可以生产必需品以维持生存。但是随着劳动同资本的关系出现,劳动者所具有的土地以及工具与他们自身的关系解体了,从而成为自由的工人。另一方面,资本开始占有这些劳动的客观条件。在此基础上,工人只能为资本家劳动,并为资本家生产产品,这些生产资料集中在大工厂,一定程度上“社会化”了,然而它们仍然服从于以资本家的私人生产为前提。这种新的生产方式所导致的资本主义性质特有的矛盾,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是现代一切矛盾冲突的源头。它会不断地排挤私人生产,从而表现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也必然越加鲜明地表现出来。”(本质)它是矛盾的本质,进而衍生出四个其它方面的矛盾,即“一个本质,四个体现”。
此外,工人由于丧失了生产资料,为了获取必需品,只能为资本家劳动,接受资本家的剥削,而资本家需要利用工人的劳动为其生产剩余价值,由此雇佣劳动关系产生,并成为工人的“枷锁”,为社会化生产所需要。因此,“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又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①我们知道,斯密认为“市场是一只无形的手”,即市场对产品的生产与交换具有一定的支配作用。然而它并不为生产所了解,处于市场中的单个资本家对市场的产品需求并不了解,不清楚产品的收益情况,从而出现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表现为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控制。但是,另一方面,每个单独生产企业作为社会化生产的一部分却具有日益加强的组织性,故上述的矛盾又表现为:“个别工厂中生产的组织性与整个社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②
随着机器的出现,导致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受到排挤,出现了大量的产业后备军,压低了工人的工资,资本家越来越体会到机器生产所带来的利益,从而促使他们不断地改进机器,扩大生产规模,进而出现了大工业巨大的扩张力需要广阔的市场来容纳。然而市场向广度和深度扩张的能力受到限制,远远不及生产,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生产的“恶性循环”周期性出现。这时上述矛盾达到了顶峰,表现为:“生产方式起来反对交换方式,生产力起来反对已经被它超过的生产方式。”③在这种生产危机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机制开始失去了效力,无法将大量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出现生产资料大量闲置以及工厂停产现象,表现为:“这种生产力本身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消除这种矛盾,要求它摆脱它作为资本的那种属性,要求在事实上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那种性质。”④
恩格斯认为上述生产力与生产方式的矛盾只能在事实上承认现代生产力的社会本性,只有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除了适用于社会管理之外而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但是这样一来,要想使大规模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无产阶级就必须取得国家政权,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上述矛盾是必然存在的。并且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认为国家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为无产阶级革命获取胜利后,就消灭了阶级本身,而国家存在的基础就是其阶级性,阶级本身的丧失意味着国家也就“消亡”了。
上述生产力解放的过程,最终转变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而要做到这些,无产阶级首先要通过革命夺取政权。
2.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
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是和19世纪的劳动阶级一样的,它是在工业革命的背景下大量产生的,并强调了无产阶级承担埋葬资本主义和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而无产阶级要进行革命,就必须要对目前的阶级状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且应该意识到在不同的革命时期与它们相处的方式不一样。马克思以19世纪包括法国、德国在内的欧洲各国的革命为例进行了具体的分析,认为在封建专制王朝时,无产阶级应该联合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在内的一切非统治阶级,与专制政府进行战斗,并且一旦革命取得胜利之后,无产阶级不应该将希望寄托于资产阶级民主政府,因为它们同无产阶级本身也是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此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演变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工人在革命取得胜利之后,需要立刻武装起来,避免出现法国二月革命后,革命的果实完完全全被资产阶级新政府所窃取。而巴黎公社保持自己的武装并夺得巴黎政权的革命是为马克思所称道的,并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工人应该坚定地组织起来,成立工人阶级政党,并立刻要求选举国民代表会议,必须掌握革命的领导权。马克思在此提醒到,工人阶级不能过度依靠软弱的、摇摆不定的小资产阶级,否则就会出现德国以“维护帝国宪法和法兰克福议会”为口号的起义的失败。这些意志不坚定的阶级随时可能会投入大资产阶级的怀抱,因此工人阶级应该理性看待。
马克思强调,只有在工业无产阶级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人民群众中至少占有重要地位的地方,社会革命才有可能,强调革命不是盲目的暴动,批评巴枯宁主义错误的革命观。虽然无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的因素包括工人阶级的人数,但是只有工人通过组织起来并获得理论知识的指导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工人领袖有责任理解种种理论问题,从而传播到工人中间去,要求工人研究科学社会主义,而科学社会主义的两个基本依据即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从而在它们的科学指导下不断地加强工人组织的团结,直至取得革命的胜利。

二、齐美尔:主客观文化的失调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
齐美尔持一种文化悲观论,认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客观上可获得的知识材料的急剧膨胀,却伴随地是个体思想都是碎片化的积累,从而表现为物质文化的上升与个体文化的滞后,主客观文化出现了失调现象,进而对人们的心理和生活产生了影响。齐美尔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对这种现象进行论述:
1.货币的特性及其对现代人的影响
货币经济起源于交换,而交换过程要发生,首先在于两者均表现出价值,并且互为需要。在齐美尔看来,交换是将主观情感转化为客观价值的主客体之间距离的代表。随着人们对一种永恒交换对象的追求,货币由于其“抽象的价值”应运而生,表示了需要对象的相对性,从而通过它成为了经济价值。货币要想取得自身完美的价值稳定性,就必须逐渐消除其物质价值,取得一种单纯中性的地位,由此表现出货币的去个人化。
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变成了人们获取具体的无限事物的居中性手段,因而它的量是我们唯一关心的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货币的质化约为量”。齐美尔认为只要通过数学来解释的事物,最终都通过纯粹量化的公式来表达,这种量化的趋势使得越来越多的东西可以通过金钱买到,造成的后果是:人们对物品的评价仅仅看值多少钱,而将它们的价值只看成是货币价格的一项功能而已。货币在丰富性和短缺性两方向可能会产生相等的价值意义:典型的现代人对物品喜欢的原因有两个:既可能是因值钱而喜欢,也可能因为便宜而喜欢。货币促使人们对客体内容的忽视,进而造成个人主体思维的缺失。
随着货币占有的出现,存在与财产拥有之间的相关依赖性消失了,因为拥有货币就意味着无限多的可能性,从而使货币为个人提供了广阔的自由,并且另一方面,货币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带来了金钱异化的现象,即我们的人格开始变得无情。正是由于货币以残酷无情和客观性衡量一切对象,一张由客观和个人的生活内容编织而成的网就浮现出来了,遵守严格的因果关系,可理解的行为内容再客观上和主观上都成了可被计算的理性关系。
正是上述货币的量化趋势和客观性,使得货币具有极大的优势,对客体内容的忽视,亦即部分导致生活内容的碎片化和消逝。金钱交易体现着客观精神对主观精神的优势,以及主观精神在这个过程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少,个人主体性的丧失,最终表现为主观精神的保留和缺失。这就是齐美尔眼中的主客观文化之间的分离和失调现象。
2.现代社会宗教的走向
齐美尔认为要想分析现代宗教的处境,首先必须找到宗教的起源及其本质,而这种宗教的源起则需要从社会的关系和旨趣中寻找。他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许多关系,这些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目的、原因和利益之上的,而宗教就是其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在人互相接触的过程中,他们会在纯精神层面上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奠定了某种基调,并逐渐地发展提高,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体现,最终形成一种独立的客观存在,即宗教。而这里的精神情感即是齐美尔眼中的“宗教性”。在这里,齐美尔与马克思和韦伯不同,他严格界定了宗教与宗教性之间的区别,认为这关系到现代宗教发展的去向问题。齐美尔将宗教性归为主观文化,即生命的形式冲动本身,是一种内在形式;而宗教自然被归为客观文化,即由生命的形式冲动的结果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一种外在形式。
齐美尔认为,一旦生命产生出它所用以表现和认识自己的某种形式,便形成了文化。这些形式并不像生命那样不断地改变与进化,它们具有一定的固性,故二者之间逐渐分离并产生了一定的距离。由于生命只能以特殊形式表现自己,并产生新的形式,从而使生命与形式之间处在对抗之中,由此引发一种紧张感,这就是文化危机。而这种危机在现代宗教中的表现是:现代社会中的个体原则是自由,而宗教的教义及客观存在,包括教堂,要求一种社会整合,从而自由与整合之间发生对抗。
现代人由于“信仰”的存在,即其起源是人们始终相信他人,相信人们之间存在着真正的感情,故导致其衍生的“宗教性”也不可或缺,亦即表明现代人具有宗教性,需要宗教,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宗教,也就是牢记教义,或者去教堂参加活动。齐美尔提出的宗教现代性问题的解决对策被称为“后宗教”的提案,即改变人的内在心态,把宗教的外在化去除,强调其内在行为,亦即“主体宗教性”,而它仅仅是个人现代性情绪的表达。对现代人的精神不安来说,重要的是寻回作为生命内在形式规定的“宗教性”,即强调宗教主观文化的振兴。
齐美尔对现代宗教的生存问题所提出的“后宗教”提案,是与其本身所信仰的新教观念是不谋而合的,并且这种宗教走向的分析回到了其形而上学的思想上。这种提案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因为齐美尔认为只有通过生命具体表现出来的信仰的独特的内容才具有价值,为了保护宗教感情的完整,它却又必须摆脱一切被规定的宗教形式,这就体现出主观文化与客观文化共存的一种矛盾问题,亦即生命只能通过形式来表现自己和实现它的自由,然而形式又妨碍着生命的发展并阻止它的自由,由此,这种“提案”突显出其宗教分析本身所固有的矛盾,这是需要我们理性看待的。

个人感受:
1.读书的心态依旧不是很好,从《马恩选集》到齐美尔《货币哲学》的过渡过程中,思维转变很大,开始有些抗拒,但是在逐渐找到读书的节奏时,整个人明显感觉轻松多了;
2.读书过程中存在“畏难”情绪,担心把握不好作者的意图,以及纠结如何理清作者的逻辑体系,但是在总结的时候,发现这些担心其实是多余的,读书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很适合我的读书会座右铭:“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
3.接下来的一个月继续阅读齐美尔的相关作品,对齐美尔的作品从思想和方法上做一个总体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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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10——2015.5.12
书单:
资本论《第一卷》
资本论《第二卷》
资本论《第三卷》(读了200页)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思想
在阅读《资本论》之前,我对于马克思仅仅有一个粗略的认识,认为他是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分析资本家阶级是如何剥削工人阶级的,如何获取生产上的利润,即是这里所要论述的剩余价值。
马克思认为,资本家阶级要想获取剩余价值,必须要利用劳动者为其进行生产活动,即使用劳动力。而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剩余价值产生的基本条件。劳动力作为商品,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劳动者必须可以自由流动,将其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市场上出售;第二,劳动者不能拥有生产资料,即只能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工资,进而购买必要的生活资料来维持自身的生存。这也是英国进行圈地运动所产生的结果之一,即迫使大量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从而进入城市,成为劳动力商品。此外,劳动力作为商品,自然具有商品的二重性,其中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这种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指其创造能力的能力。资本家在使用劳动力的过程中,可以产生其想要的的更大的价值,即剩余价值。
劳动力作为商品有其独特之处,即必须规定劳动力的使用期限,因此存在资本家雇佣工人的工作日,其中一部分劳动时间是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这部分时间叫做必要劳动时间,这部分劳动叫必要劳动,又叫有给劳动,即获取相应的工资;超过必要劳动时间的部分时间叫做剩余劳动时间,这部分劳动是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不获取“劳动报酬”,叫做剩余劳动。
马克思在这里提到了剩余价值率,即可变资本价值增值的比例,由剩余价值对可变资本的比例来决定。剩余价值率说明了资本家对劳动者的榨取程度,因此,资本家必然千方百计地扩大剩余价值率。 在马克思看来,剩余价值可以分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资本家进行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他们对剩余价值的追逐主要从剩余价值的两种分类入手。所谓的绝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形下,延长工作日的长度而生产剩余价值。资本家为了进行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通过给付不变的工资,同时延长工作日长度,增加剩余价值的产出。但是随着各国工厂立法的规范化,标准工作日的制定使得资本家通过这种方式剥削劳动者变得愈加困难。因此资本家喜爱另外一种方式,亦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是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情形下,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由劳动日的二部分在量的比例上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它也是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马克思认为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情形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劳动的生产条件必然发生革命,从而提高生产力。劳动生产力的增加,即使生产一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使较少量劳动有生产较大量使用价值的力量。马克思认为促进生产力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是合作,它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的生产力,并且创造了一种新的生产力,即涂尔干眼中的集体力;第二是分工,通过劳动者熟练的操作来提高生产力;第三是机械,它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机械由于大幅度提高生产力,故所需的劳动力大量减少,并且使商品更加便宜,从而给付工资更低。虽然劳动者在较少时间完成更多的生产物,但是资本家增加了劳动的强度,以及榨取劳动者的程度。马克思对此深恶痛绝,认为机械压榨了劳动力,导致大量过剩劳动力的产生,并且劳动环境更加恶劣,出现了劳动的异化,即在工厂中,出现了劳动者者服侍机械的现象,只需要劳动者单纯的监护,不需要熟练的技巧,在某种程度上,劳动者也成为了单纯“运转的机器”。
但是,资本家在生产剩余价值之后,并不一定能马上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因为剩余价值所能投入生产中的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必须有一个最低限量,且二者比例协调。因此,资本家会进行资本的蓄积。在这里,马克思不得不提到西方社会的资本的原始蓄积过程,即以农民土地的剥夺为基础,这其中包括了对侍产的侵占,欺诈让渡国有地,盗掠共存地,使它们均转化为私有财产,这些过程给资本主义以滋养的空间,不仅仅使土地合于资本,而且为都市制造业提供了无数的无产者。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社会掠夺的评语:资本出现在世上,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渗透着血和污物。当资本积蓄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再次投入到市场中流通,进行剩余价值的扩大再生产。如此资本才能货币化,资本才能循环,用如下图示表示过程:G—W…P…W—G',其中W=A+Pm,资本家利用货币购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进行商品的生产,即P过程,从而产生具有剩余价值的商品W,进而售卖,获取货币量G',G'>G,即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是价值形成与价值增值的过程和统一。
马克思认为有必要区别剩余价值率与利润率,其中依可变资本计算的剩余价值率为剩余价值率,依总资本计算的剩余价值率即为利润率。个别资本家往往只关注利润率,即剩余价值与商品生产上垫支的总资本保持怎么样的比例,这是资本家在现象形态上可以看到的。利润是剩余价值之转形的形态,剩余价值的起源及其存在的秘密,就在这个形态上被隐蔽了。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时,与不变资本相对而言,从而与相应的总资本而言,可变资本会相对地减少。因为同样的劳动力,会通过增加更多的劳动手段、机械与固定资本,来进行商品的生产,以产生更多的利润。但是这种生产方法的直接结果是:在劳动榨取程度不变,甚至增加时,剩余价值率会表现为一个不断向下落的一般利润率。因此,剩余价值率与利润率之间的区别即表现出来:剩余价值量增加的同时剩余价值率往往也增加,但是利润量增加的同时,利润率却在不断下降,两者体现了利润率下降倾向的矛盾性。
总之,榨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与动机,正是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求,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加深了资本家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


读书感受:
1.在《资本论》阅读之前,我心里有些害怕,但是在开始阅读之后,发现里面讲述的资本及其循环过程是特别有意思的,心情很愉快,真正融入到了《资本论》中;
2.这个月是在处在压力之中,因为毕业论文要交了,而老师也在催促交初稿,但自己一直往后拖,专注于《资本论》的阅读;但是发现效果不太好,正好《资本论》第二卷后半部分比较深奥,无法完全集中精力去阅读,阅读速度很慢,从而没有完成第三卷的阅读;
3.接下来自己会忙着写论文,因此读书的时候难免会减少,但我时刻不会忘记经典,抓紧时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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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6——2015.4.9
书单:
《经济与社会》第一二卷(重读部分)
《乱伦禁忌及其起源》
《道德教育》
涂尔干与韦伯的社会学思想比较
之前我阅读完韦伯的相关著作之后,发现有些知识点并没有很好地消化,于是重读了《经济与社会》中的一部分,并借这个机会把涂尔干剩余的两本也进行了阅读。上次读书汇报会的时候,我就开始思考对涂尔干和韦伯的社会学思想进行归纳总结,并对比,这次汇报会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简要分析比较他们的思想。
1.总——方法论思想
涂尔干与韦伯均为社会学的经典三大家之一,自然有他们所承载的社会学历史任务,即为使社会学成为一门严肃的科学而确立其研究方法。但涂尔干与韦伯提出了不同的的社会学研究方式。
涂尔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实证主义者,在其最开始发表的著作《社会分工论》中所确定的社会学思想可以说是其一生社会学实证研究的写照。在该书中,涂尔干试图利用实证科学方法来考察道德生活。而之后发表的《社会学方法论准则》则是具体概括了其实证方法思想,主要有:a.将社会学研究对象界定为社会事实。涂尔干强调了社会事实具有外在性、强制性和社会性,并提出社会事实是可以观察的,应该将社会事实当作物来考察,涂尔干这样界定社会学研究对象是为了给社会学提供经验研究的思路和材料。b.社会事实只能用社会事实来解释。涂尔干认为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之中寻找,而不应该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中寻找。这正好与韦伯对个人主观性的重视相违背,体现了二者的研究路径的差异性。C.因果解释。涂尔干与韦伯在这点上的分歧也很明显,涂尔干认为在证明一个现象是另一个现象的原因时,应以科学的态度,即遵照科学本身的因果关系来分析,提出“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其同样的原因”。但韦伯持不同的观点,认为因果关系之间可能存在或然性,如韦伯提出的“新教伦理促进了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观点,也只是说明新教伦理是众多产生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因素之一,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性。
韦伯是理解社会学的开创者,他强调社会学所要研究的对象是社会行动,认为应该对社会行动的主观意义进行诠释性理解,着眼点在个人层次的社会行动,而涂尔干明显反对从个人心理层面对社会事实进行解释。韦伯的方法论思想中,“理想类型”、“价值中立”和“价值相关”是其核心概念。“理想类型”一方面是韦伯为了方便其研究而划分的类型,另一方面也蕴含了韦伯内心所期待建构的社会特征,这点在后面的分析中会有所体现。“价值相关”说明了学者在进行研究时,应该选择与他的文化背景和兴趣等方面相关的主题,而“价值中立”是为了避免学者的预判,韦伯提出这个概念是强调学者在进行研究时,应该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以便得出科学的结论。
从上面分析不难看出,涂尔干的研究方法是借鉴自然科学运用实证方法分析事物的,这与当时涂尔干急于提高社会学的“严肃性”是有关的;而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又与纯粹的逻辑分析法不同,是一种创造性的社会科学范式。
2.分——社会发展趋势的分析
涂尔干与韦伯均探讨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并在其相关著作中对现代社会的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涂尔干认为社会是从机械团结向有机团结过渡的,机械团结是依靠“集体意识”来维持的,即个人之间的相似性,而有机团结是以个人差异性为基础,依靠社会分工,从而形成彼此的依赖性。与此相应的是,涂尔干在《自杀论》中得出自杀者存在四种类型,并根据对社会发展特征的分析,认为现代社会利己型自杀和反常自杀比较多。此外,对于社会已经出现的一些病态,涂尔干预见“重塑职业团体”是解决目前病态的“良方”。这些判断都说明了涂尔干对社会进行了细致的“解剖”,理清了社会发展的历程。
韦伯研究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显然与涂尔干的关注点不一样,他论述的主要是社会生活的“祛魅”与“合理化过程”。韦伯根据合理性将社会行动划分为四种理想类型,并倡导合理性行动才是人们应该遵守,尤其偏爱其中的目的理性行动,“理性”成为韦伯研究社会进步过程的一个切入点,并大胆提出了“理性化就是现代性”。此外,韦伯归纳的统治类型中,法理型统治才是合法性统治,但同时韦伯认为现代社会真正和谐的统治应该是法理型统治结合魅力型统治。这些观点均是韦伯对社会各方面发展的一种分析和期盼。
涂尔干与韦伯对于社会发展所持的态度是有很大差异的,涂尔干对现代社会充满了信心,即使存在一些病态,但是依然可以通过重塑职业团体来解决;但是韦伯很大程度上关注的是现代社会的负面作用,认为社会在取得进步的同时,抹灭了人们的自主性以及导致了官僚制的扩张,造成了对人自由的约束。
3.分——宗教思想
涂尔干与韦伯均为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开创者,在他们的著作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对涂尔干与韦伯的宗教著作进行细致的梳理,可以发现其侧重点有很大的不同。
涂尔干对宗教问题的研究思路受到了其“社会学主义”方法倾向的影响,而“社会学主义”是从属于实证主义传统的一个流派。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中涂尔干对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即以解释社会事实为宗旨。此外,涂尔干主要分析了澳洲土著居民的图腾崇拜,分析了宗教的本质及其作用,其目的四解释宗教本身。最后提出宗教是社会性的,宗教行为是社会生活的体现。由此,涂尔干创立了宗教功能主义的研究。
韦伯并不像涂尔干那样重点关注宗教的起源,而是分析宗教所具有的精神品质,对世界诸宗教进行分类并进行比较研究,从而解释不同宗教类型对人们的社会行动的影响及其导致的后果。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思想同样应用在其对宗教的研究中,他强调宗教伦理是如何影响人们的心理及其经济行为,最终如何导致现代资本主义在西欧的产生与发展。
总之,涂尔干与韦伯作为经典社会学大家,他们的研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其侧重点均有所不同,这与他们所处的文化背景有关,进而影响了他们所创立的方法论以及研究主题。


个人感受:
1.这个月终于阅读完了涂尔干与韦伯的相关著作,对他们的思想进行了比较,接下来可以安心进入马克思的世界了;
2.在外面做论文花了很长时间,阅读的时间也很少,并且在外面自我监督力度不够,这个时候真正觉得能在图书馆读书就是一种享受;
3.在学校读书的时候,经常与同学一起分享读书的心得,并与他们探讨涂尔干和韦伯的著作,这个过程帮助我理清了一些思路,今后可以坚持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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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4——2015.2.5
书单
韦伯:《学术与政治》
《经济通史》
《社会科学方法论》
《经济与社会》第一卷、第二卷上下册
涂尔干:《哲学讲稿》
《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
这个月我主要是读韦伯的剩余的著作,顺便把以前涂尔干的还未读完的一些作品扫尾了,因此这次读书报告就主要阐述韦伯的一些思想和观点。韦伯的思想太丰富了,涉及内容很杂,尤其《经济与社会》几乎囊括了韦伯的研究范围,剩余作品的许多思想和内容都在其中有所体现,包括涉及到了宗教社会学的知识,此外,《经济通史》中的许多内容与《经济与社会》也相互映照。我主要尝试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介绍韦伯的思想:
一:韦伯的“理性化”思想
阅读完韦伯的著作之后,我们可以清晰的找到其著作中的一条理论主线,即“理性化”,它是韦伯理论体系中的核心概念。我主要从中抽象出两个重要的概念进行展开论述,进而谈谈韦伯的理性化趋向。
1.合理性行动
韦伯的方法论基础是:单个社会行动者是所有历史事件中经验描述的唯一载体。因此,我们想要了解韦伯的“理性化”思想需要从他对“社会行动”的界定入手,社会行动作为韦伯的社会学研究对象,是韦伯的“理性化”的分析切入点。
社会行动在韦伯的眼中具有如下两层含义:行动者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以及以他人过去、当前或预期未来的表现为取向。韦伯将社会行动划分为四种类型:(1)工具理性行动:把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的表现的预期当作实质追求的手段(2)价值理性行动:表现为对某种无条件的内在价值的自觉信仰(3)情绪性行动:由具体的情感而引发的行动(4)传统性行动:决定于根深蒂固的习惯。
从合理性角度看,韦伯将上述四种社会行动又进一步划分,其中工具理性行动与价值理性行动又属于理性行动,因为这两类行动含有行动者的目标导向,排除了行动者的感情因素,反之,传统性行动与情感行动显然属于非理性行动。而在理性行动中,韦伯又有所偏爱,工具理性行动被韦伯认为是理性成分最高的,并认为工具理性行动的增加与西方现代化的推进是同步的。然而,韦伯所提供给我们的这种分类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存在,它们仅仅只是一种“理想类型”。“理想类型”作为韦伯认识论的中心和关键概念,在其各著作中都有所体现,我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简要的界定。“理想类型”只是一种思维的建构,不是对经验现实的描述,但在韦伯看来它却提供了一种分析框架,一种判断尺度,一种比较的方法。在韦伯看来,“理想类型”的概括只有一个目的:把经验现实与它进行比较,确认经验现实与它的反差或者与它的距离,以便尽可能以清晰可理解的概念描述经验现实,以因果归属的方式理解和说明经验现实。通过理想与现实的对照,认识现实才具有可能。
2.支配类型
韦伯对支配类型的研究,同样是“理想类型”概念的体现。韦伯根据支配的正当性要求的效力将其划分为三种纯粹类型:(1)法理型支配:基于工具合理性或价值合理性为目标制定出来的规则而建立(2)传统型支配:基于对悠久传统的神圣性的牢固信仰而建立(3)超凡魅力型支配:基于对某种个人的英雄品质以及非凡能力的忠诚而建立。
韦伯认为,上述三种支配类型所含有的理性成分有所区别,可以反映出不同的理性化趋势,其中传统型支配从其定义中显然可以看出是非理性成分最多的支配类型,表现出传统的承续。超凡魅力型支配往往伴随着社会变革,但随着革命的结束,社会处于稳定时期,超凡魅力型支配必然会逐步建立正式的规章制度,因而向法理型支配转变,所以其处于非理性向理性过渡的中间状态。而法理型支配是韦伯所倡导的支配方式,具有高度的理性化,并且从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角度来看,“科层制”是其最好的模式。在实际生活中,可能统治者同时拥有多种支配类型,比如既具有合法型权威,同时又是超凡魅力型统治者。
总之,在韦伯相关著作中,我们随处可以见到对“理性”的探讨,并且韦伯往往会倡导相应的理性化趋势,上述所列举的“理性化”思想,在其著作中还有诸多体现,比如韦伯关于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分类,并最终认为法律必将从实质理性走向形式理性,如此才能使法律制度像一部具有技术理性的机器一样运转。
二:现代资本主义的建制思想
韦伯在其一生的研究中,始终都在关注现代资本主义的本质,探讨现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进程,阐述其对现代资本主义建制方面的一般性认识。韦伯对于现代资本主义的描述在其著作中随处可见,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的总体认识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提供日常商品以赢利为取向的工业组织,以及促进现代资本主义产生的资本主义精神。关于后者,为什么这种经济伦理有利于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我在对韦伯的“宗教伦理观”的叙述中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在此不赘述,重点介绍工业组织。这里的工业组织,即是韦伯眼中的“历史个体”。所谓的历史个体,是以因果分析的形式分析主题的环境和事件的组态,韦伯之所以选择现代资产阶级工业组织作为其历史分析的“历史个体”,正是与韦伯对西方世界中渗透着理性主义的“价值相关”的兴趣所致。
在韦伯看来,现代资本主义存在的最先觉条件,就是把合理资本核算制度作为一切供应日常需要的大工业企业的标准,这种企业也就是根据现代簿记和结算的方法来确定它的收益能力的机构。正如韦伯所说的构成官僚统治模式的各方面是政府政策制定的基础一样,理性资本核算的各方面也是现代工业组织的基础。并且它还存在六个因素:(1)理性技术:如导致机械化的高级计算技术(2)可计算的法律:它是工业组织载体和管理的保证(3)私人企业对所有物质生产手段的占有(4)自由劳动力:即那些在法律上是自由的而在经济上被迫在市场上不受限制地出卖劳动力的人(5)自由劳动力从所有对贸易和劳动力的限制中解放出来,如宗教生活方式的限制(6)经济生活的商业化,即普遍使用商业手段来表明企业和财产所有权。此外,具有形式理性的货币制度被认为是理性资本核算的一个独立要素。
韦伯在理性资本核算的界定过程中,突出强调了盈利性规范取向的重要性,理性资本核算将这六个因素联接了起来,成为现代资本主义工业组织的前提和基础。在韦伯看来,哪里满足人们需求的工业产品是通过工业组织的连续的理性活动进行的,哪里就有现代资本主义,因为韦伯所认为的从工业组织运作来看的资本主义,在于它在很大程度上已渗透到了满足人们日常需求的方方面面。而正好韦伯描述了现代资本主义企业的工业供应,从而说明了其所构思的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此外,再加上韦伯在宗教伦理中所提出的理性资本主义精神所具有的经济形式理性,两者形成了现代资本主义的总体观点。
正是由于在经济形式理性取向上的一致性,使得韦伯将多种因素融合进了他对现代资本主义的详尽分析中。“形式理性”在韦伯的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以及特征研究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以“形式理性”作为韦伯的研究的切入点,再去理解韦伯现代资本主义建制思路就容易多了。

个人感受:
1.天气冷了,人开始有惰性,不愿意动手做笔记,导致许多内容、观点产生了模糊性,写读书报告时,缺乏思考的材料,今后应勤做笔记,“学会停下来驻足思考”,如同”行驶的汽车也要时常停下来检修,这样再次启动时,才会跑的更快,更享受“。
2.韦伯的思想包罗万象,读起来比较吃力,应该学会从一种适合自己的视角来阅读,比如从方法论的角度,“理性类型”概念贯穿韦伯的相关著作;此外,从学科的角度分来来读,如支配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宗教社会学、经济史等,认真阅读每一个学科,这样才更好地串联韦伯的研究逻辑和思路。
3.这次读书的时间跨度比较大,因此一月总结一次不利于自己的知识总结,今后应学会半月就总结一次,多思考,有机会多来华科参加双周论坛,毕竟思维的碰撞有利于理解作者的观点,理清作品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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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 12.22
书单:
《宗教社会学 宗教世界》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
《古犹太教》

韦伯的宗教伦理观
在韦伯的上述宗教著作中,可以明显感受到韦伯论述的重点并不是宗教教义本身,而是着重于宗教教义所体现的精神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影响,亦即是因宗教而激发的行为。韦伯在宗教社会学方面的研究范围仅在于宗教的伦理对现世的关系,他首先对西方的基督教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试图去解释为什么现代资本主义首先在西方产生及宗教在现代资本主义产生的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韦伯对基督教的研究主要是以西欧社会为对象,得出了相关研究假设,同时在其随后对美国的访学中,他发现美国这个社会清教徒大量存在,并在美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起来了重大的作用,使其研究假设得到了充分的论证。韦伯所得出的研究假设即是,新教伦理为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提供了主要的精神驱动力。在这里对韦伯的研究历程进行概括,从而展现两者之间如何发生作用。韦伯首先注意到的是西欧商业社会活动,他发现新教徒不论在何时,均比天主教徒表现出更多的经济理性主义,更愿意参与现代商业生活。韦伯进一步对其宗教信仰进行解读,得出禁欲主义新教的实用经济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之间具有某种“选择亲和性”。那么什么是资本主义精神呢?韦伯认为应该对其进行清晰的界定,在他看来人们存在一种误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然会有某种精神气质,这明显了颠倒了因果关系,事实上是因为西方社会产生了资本主义精神,从而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韦伯看来,要想知道资本主义精神是什么,就必须对这里的资本主义进行区分,实际情况是存在传统资本主义与现代资本主义,对现代资本主义的透彻分析,自然也就知道资本主义精神到底是什么。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商人追求财富的利润被看成是功利的,他们的行为被认为是财迷心窍,是无耻的;但是在现代资本主义中,商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乎情理的,并且不再过那种安逸享受的生活,不再放贷,而是将利润再投资,全身心投入商业活动中,将其当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天职,他们的行为被看成是道德的。(从纯粹个人幸福论来看,这种理性主义其实并不是理性的,到我们知道它确实是现代资本主义文化特有因素之一。)
既然知道了理性资本主义精神的含义,我们就应该将视野转到西方的新教,去寻找到底新教具有什么信仰内涵与伦理,促进了理性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和发展,从而推动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韦伯认为有必要也对以往的基督教分析,认为理性资本主义宗教基础不仅仅只有激进的新教主义,而且还有基督教历史传统。天主教即为宗教传统主义的典型,具有巫术性质,巫术是传统及非理性的力量的缩影,必须消除巫术,才能发展处理性资本主义力量。中国的儒教、印度教显然均为消除。随后出现的新教的发展,伴随着理性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和发展,韦伯对此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从而发现了两者之间的因果链,包含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中世纪天主教会的基督教控制着宗教力量,但是仅仅用于修道士和修道女;
第二阶段:
道德的宗教改革废除了修道院,把寻常的职业变成了宗教的天职。此即路德的“天职观”,认为应该信仰神圣天命,把绝对的安于现状等于绝对地服从上帝的意志。但是我们可以看出,它依旧是经济传统主义,即认为追求超出自身需要的物质利益,预示着得不到天恩,尽管其参与世俗事务,但是有明确地限制,只需履行上帝赋予的职责即可,从而出现了人们服从权威与安于现状;
第三个阶段:
激进加尔文主义得到发展,赋予了日常生活追求道德完美的持久动力。最开始的加尔文所提出的“得救预定论”,即人类只有一部分得救,其余均被罚入地狱并且无法通过努力改变这种上帝的恩宠,没有谁可以帮助他人,从而使人们陷入了一种空前的内心孤独感。但随着对加尔文主义的修正,即认为人们可以通过一些事情确认自己的得救性,凭借着一种有助于增加上帝的荣耀的行为来辨认真正的信仰。因此人们通过服务于上帝创造的尘世王国来增加自己的恩宠,并且将其有组织化的生活方式固定下来,从而出现了理性的生活方式。而现代资本主义之所以不断发展,不正好是与形式上自由的劳动力的组织联系在一起吗?理性化资本主义经营包含着两个要素,有纪律的劳动和有规则的资本投入,这些都正好与这个阶段的新教伦理相得益彰,从而促进了理性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第四个阶段:
清教徒开始发家致富,持续不断地劳动,加之把利润再投资于商业扩张,从而带来了商业上的成功,并在此过程中宗教教义淡出了西方人的生活。(亦即在现在的美国人当中,很少有人会说勤劳是宗教信仰的原因,这种努力工作的生活方式以及在多年商业活动的持续过程中根治人心,形成了一种文化传统。)
总之,韦伯将新教的这种伦理观念与现世的关系,称为入世禁欲主义,正是在入世禁欲主义的新教伦理衍生了理性资本主义精神,从而促进了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的产生于发展。但是,韦伯并没有就此停下他的宗教研究,随后他在世界各地寻找经济的理性化精神的基础上,进行他的比较宗教学研究,以此借基督教之外的其他宗教来检视“这些地方之所以没有先于西方产生理性资本主义,是因为他们的宗教并不具备理性资本主义精神萌发所需要的经济的伦理。”韦伯论述的世界其他宗教观如下:
1.中国宗教观
根植于中国的宗教观念主要是儒教与道教伦理观。其中作为正统宗教的儒教,其担纲者主要是士人阶层,它是在封建制社会向官僚制社会过渡中,通过与皇权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中国的士人阶层奉行“礼仪”与“恭顺”,因而唯有遵循礼仪才能达到一种警觉的自制、内省与谨慎,才能更好地融入现世。儒教是入世的俗人道德伦理,并且是适应这个世界及其秩序与习俗。这些与清教恰恰相反,它所要求的自我控制,为的是有条理地进行经济活动,而儒教徒一般运用财富去追求道德生活,亦即达到士人阶层的高雅生活,这可见之于中国古代乡村一般都有资金用来帮助学子去考取功名,从而步入官场。这些均表明儒教的理性主义是理性地适应现世,他们的自制行为是消极的。西方的新教之所以能得到发展,是因为下层阶级与上层阶级之间具有某种紧张关系,因而这些清教徒希望进行改革,亦即“变”;而中国的儒教思想强调了世界的秩序是不可变的,只能去适应,达到人类的幸福。
此外,作为中国宗教异端的道教,也同样无法提供理性资本主义精神萌发所需的营养,因为道教具有处世的“神秘态度”,认为一个人只有将其完全脱离俗世的关注与欲望,才能及于道,故无力改造世界,寄希望于巫术信仰。因此,道教是比儒教更加倾向于传统主义的。

2.印度宗教观
韦伯认为,印度其实已经具备了理性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些有利因素,如合理的算术制度,法律和数学等科学的发展,但是从印度社会内部却没有产生理性资本主义,主要是由于印度人的宗教精神。印度教的拯救伦理是超脱现世,通过暝想达到与“梵”的合一。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种姓义务。种姓秩序在印度社会根深蒂固,就其整体本质而言,完全是传统主义的,并且在效果上是反理性的。因为在印度社会任何职业上的变更,任何劳动技术的变革,都可能会导致礼仪的降等,在这种礼仪规则的氛围内,自然不足以自内部产生出经济与技术的革命。西方现代资本主义得以成功发展的诸多经济因素,在印度社会均不可能出现,比如自由市场,而印度社会种姓的四大阶层: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之间的界限严格到甚至禁止同桌共食,那么自由的贸易就自不必说了。

3.古犹太教观
韦伯在诸多宗教的比较中,发现犹太教和新教最相似,并且基督教最开始也从古犹太教中受到启发而产生。那么为什么犹太教不具备使资本主义兴起的犹太教精神呢?韦伯认为犹太教的“贱命”身份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犹太人的经济活动,亦即只能从事商业活动,却无法从事生产,并且犹太人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奉行双重道德标准,即对待本族人与异族人的态度完全不同。此外,犹太人信仰耶和华,期待奇迹的出现,以此恢复和平的秩序,虽有“自制”和理性主义,但是由于犹太人总是处在恐惧迫害的环境中,故无法形成一体化力量,从而也无法促进理性资本主义的产生。犹太人所看重的“安息年”也一定程度抑制了生产活动。

韦伯主要从上述三种亚洲社会的宗教来进行验证他在新教中发现的规律,将这三种亚洲宗教与西方的新教进行对比,发现亚洲拥有与西方同样的永无止境的营利欲,然而却缺乏西方经济中的关键要素,亦即对营利追求的这种冲动性格加以破除,并加以理性的切事化,且将之规制于一个理性的、现世内的行动伦理的体系里。
总之,韦伯对世界诸宗教的比较研究中,将世界宗教归纳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出世禁欲主义。以古代和中世纪基督教为代表。
第二种:入世禁欲主义。改革后的基督新教。
第三种:适应现世型。以中国儒教为代表。
第四种:逃避现实型。主要表现在道教、佛教和印度教。
(在犹太教的宗教类型归属上,我还不太清楚,不知是属于入世禁欲主义还是适应现世型?)
最后,补充说一下,韦伯并不是认为新教伦理在理性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中国发挥着唯一且完全的作用,理性资本主义的成功发展包含着众多的因素,而韦伯仅仅是从宗教伦理这个新教的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宗教改革后的经济伦理成为了现代资本主义精神的主要源泉”。

个人感受:
1.这个月看书非常吃力,感觉消化不良,也许速度太快了,这几天需要重新梳理自己的思绪;
2.对自己的生活缺乏规划,看书的节奏多次被打乱,重拾经典时,有种陌生感与无奈感;
3.看着韦伯的宗教著作,经常走神,不知道看这些宗教的意义何在,看书的欲望和激情锐减,“时间去哪了”,原来就是这样日积月累的过去了,心里很难受;
4.愿耶和华带给我更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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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1.18
书单:
《社会分工论》
《自杀论》
《社会学方法的准则》
《原始分类》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迪尔凯姆论宗教》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系统地写读书报告,有些吃不消,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了”。我读的都是涂尔干的作品,在读的过程中,我始终觉得有几个词语不断出现在他的作品中,如“集体意识”、“社会事实”、“社会整合”,它们都代表了涂尔干的社会学思想。在涂尔干的作品中,很明显分为了前后两个时期,前期主要作品是《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它们是涂尔干所提倡的社会学基本原则的贯彻;后期是《原始分类》、《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迪尔凯姆论宗教》,它们标志着涂尔干开始转向宗教的研究,突出强调宗教在社会构成和运作过程中的作用。但他的前后两个时期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都是立足于社会生活,剖析各类“社会”,以求全面清晰认识社会。下面对他的作品内容及其思想进行简要的概括:
《社会分工论》作为涂尔干的开山之作,可以从中窥探出他的社会学思想。不难看出,本书是以社会团结及其两种类型为主线,讨论了社会团结的类型特征、社会转变、相对应的法律保障以及分工产生的原因和反常形式,最后提出了对策。在涂尔干看来,机械团结的主要特征是:社会依靠“集体意识”来维持,这种“集体意识”是因为个人之间的相似性而形成,人与人之间差异很小,个人失去了思考的空间,它所对应的是原始社会,通常不发达落后的社会。而有机团结恰恰与机械团结相反,是以个人之间的差异性为基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自由发展空间很广,社会分工高度发达,个人相互依赖性很高。此外,在以有机团结主导的社会中,一方面,劳动越加分化,个人越贴近社会;另一方面,个人的活动越加专门化,他就越成为个人。这里我有一个疑问,这两种社会团结所主导的社会与涂尔干在《自杀论》中所提到的利他主义自杀和利己主义自杀存在的社会基础有相似之处,不知道这两种自杀是不是就对应这两个社会团结主导的社会,即环节社会和组织社会。暂且先放在一旁,在我后面具体阐述其自杀论思想时再讨论。
涂干尔认为这两种社会团结都有其存在的法律基础,分为压制性法律和恢复性法律,前者对应机械团结,因为机械团结当中的集体意识是维持社会团结的重要纽带,所以压制性法律是集体意识遭到侵犯时所进行的补偿行动,以维持社会整合;后者对应的是有机团结,它需要保护个人的利益,促进个人之间的合作,以维持个人和群体间的相互依赖模式。在这里涂尔干的研究切入点非常好,从法律的功能入手,分析法律对集体意识、社会凝聚力的作用。但是,涂尔干在对这两种社会团结之中有所取向,揭示出社会必然会从机械团结主导的社会转向有机团结主导的社会,即“环节社会”演变到“组织社会”。因为社会分工的发展逐渐削弱和瓦解了机械团结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即个人之间的相似性,分工使人们之间的差异越来越来,建立在相似性基础上的“集体意识”必然会越来越衰弱;另一方面,劳动分工促使了人们之间的交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互依赖程度增加,故会形成以差异性为特征的有机团结主导的社会。
与此同时,涂尔干并不是盲目地追求劳动分工,认为分工并不一定会产生有机团结,可能会出现一些偏离形式,如失范的分工、强制的分工和过度分工,即所谓的社会病态现象。而涂尔干最关心的是失范的分工,认为它是当今社会危机的主要根源之一,要解决这种危机,必须发挥道德规范的调节作用,重新提倡职业群体的关键地位。
很显然,在上述涂尔干所提到的社会病态现象中,自杀日益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涂尔干构建“职业群体”的理念很自然地成为了解决自杀的对策。在接下来对其《自杀论》的分析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再次提及刚才我在上面提到的疑问并尝试做出解释。
《自杀论》作为运用实证主义方法研究社会学现象的第一部作品,严格地按照科学研究的过程进行,涂尔干沿着“提出问题”→“界定概念”→“提出研究假设”→“假设检验”→“得出结论”的研究思路开展研究。涂尔干在提出“自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之后,开始按照他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关于“社会学者第一步是将所研究的事物加以明确的定义”的要求,首先将自杀界定为:人们把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一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这样界定的目的是清晰地区分哪些死亡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研究范畴之中。
涂尔干在开始提出自己的理论假设之前,先否证了目前流行的一些自杀观点,这是涂尔干研究的风格,与他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首先对“泛灵论”和“自然崇拜”进行批判的研究思想如出一辙。在《自杀论》中,他提到了两种非社会原因,即心理素质和自然环境的性质,在对它们进行否定的过程中,根据对白昼长短以及仿效的分析,逐步过渡到社会因素对自杀的影响,打开了“集体生活与自杀倾向相关”的大门。涂尔干提出了三种自杀类型,第一种是利己型自杀,首先将个人的自我在社会的自我面前过分显示自己并牺牲后者的情况称为利己主义,从而将其界定为产生过分个人主义的特殊自杀;第二种是利他主义自杀,利他主义指自我不属于自己,或者和自身以外的其他人融合在一起,或者他的行为的集中点在他自身之外,这种极端利他主义所导致的自杀即为利他主义自杀;最后一种自杀是反常自杀,它具有如下特征:容易愤怒,通常伴随着失望而来的一切情绪,出现不受限制的欲望,既不能相互适应,也不能适应他们应该对之作出反应的环境,很容易出现冲突。涂尔干认为反常自杀普遍存在于工商界。
在这里,可以解释上面提到的问题,机械团结主导的社会主要出现于原始社会,它是以“集体意识”来维持的,而正好利他主义自杀也是盛行于不发达落后的社会,以及正是集体意识过于强大以至于抹杀了个人思考的空间,从而导致利他情绪蔓延出现自杀。而有机团结主导的社会正好提倡个人思考,与利己主义自杀存在的社会基础相得益彰,这也正好说明了涂尔干作品思想理念的一脉相承。此外,如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所谈及的“机械团结转变为有机团结”一样,在《自杀论》中,他也相应地提出目前我们应该将关注点放在利己主义自杀和反常自杀,因为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劳动分工所带来的个人的差异,利他主义情绪已经逐渐消散。而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最后提出解决失范的分工这种社会病态现象的关键所在是“职业团体”,同样适用于应对利己主义自杀,包括反常的自杀,现在可以说明其合理性。因为这些自杀都是由于社会整合度过低,个人缺乏归属感,缺乏能够管理人们生活的团体。而职业团体正好可以补偿这种失去的社会功能,因为它是由从事同类工作的个人组成,兴趣一致,有利于形成社会思想和集体感情,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存在,可以使人们摆脱精神上的孤立状态,而这正是现代生活所带来的弊端。
涂尔干的作品中所出现的许多研究思路,逻辑分类都可以明显从《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一窥究竟,比如对社会团结的划分、对自杀类型的区分等等,均是其“关于划分社会类型的准则”的体现,认为应该以它们构成的性质和组合方式为分类依据;此外对自杀社会原因的分析,亦遵从了“关于观察社会事实的准则”和“关于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认为应该将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就是社会事实来观察,从社会整体出发,忽略个人的意识和心理的影响,由此立足于“社会”这个整体得出了研究的结论;涂尔干提出的“关于正常现象和病态现象的准则”,也同样适用于涂尔干在《自杀论》中将“自杀界定为正常现象”这个大胆的假设,因为自杀是普遍存在任何国家任何时候的,而正常现象在涂尔干的眼中不就是指“最普遍的形态事实”,依据这条准则去判断涂尔干的假设也就不会感到吃惊。最后,涂尔干的“关于求证的准则”可以从《原始分类》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发现许多端倪,突出体现了他的思想中的基本命题“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其同样的原因”。
由此我们根据涂尔干一生研究的脉络将关注点转移到宗教上面来,《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这本书的基本研究对象是宗教现象,强调社会对个人的决定性作用,这也同样是对社会事实的分析,以及对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的阐述,而这些正是涂尔干一生所关注的焦点。抓住了这点,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涂尔干的思想,不论是前期社会学基本准则和社会形态的分析,还是现在所要阐述的宗教生活。
《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这本书同样遵循前面所提到的研究思路,涂尔干首先是对宗教与巫术进行区分时,提出了宗教的定义:宗教是一种与既与众不同,又不可冒犯的神圣事物有关的信仰和仪轨组成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与仪轨将所有信奉它们的人结合在一个被称为“教会”的道德共同体内。”并且就像在上面我已经说明的涂尔干的研究逻辑一样,在这里他同样并没有首先提出自己的宗教观,而是对目前流行的“泛灵论”和“自然崇拜”进行批判。他认为泛灵论的观点中潜藏着这样的逻辑,即承认各种宗教信仰是许多虚幻的表现,没有客观基础,以梦来说明,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因为我们所熟知的法律和道德均是来源于宗教,但它们均有存在的现实基础。而关于自然崇拜,涂尔干认为人类不可能因为对自然感到诧异就产生宗教感情;此外,自然现象的重复出现,只会使人们逐渐习惯,故不可能由此产生产生神圣事物。在此基础上,涂尔干阐述了自己的宗教观念,认为原始社会的宗教应该产生于图腾制度,图腾不仅仅是一个名字,还是一种标志,被用于宗教仪典的过程中,是礼拜仪式的一部分,因而图腾作为集体标签,也具有宗教性,它是典型的圣物,受到人们的膜拜。
在涂尔干的所研究的宗教生活中,“集体欢腾”这个词语占有很大的分量,即宗教活动几乎都在集会中进行,这也证明了涂尔干关于宗教的观念起源于社会的理论。在集体生活中,人们会获得某种道德力量,即宗教力,也就是社会。并且涂尔干列举了原始部落通过“集体欢腾”从而使人脱离凡俗进入神圣境界,证明了神圣性是来源于社会集体的。在宗教定义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除了神圣信仰之外,仪式同样在原始宗教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这里,涂尔干主要从仪式的功能入手,以分析宗教的社会作用。涂尔干认为仪式主要以膜拜的形式体现,分为消极膜拜和积极膜拜。对于消极膜拜而言,它只限于禁止某些特定的行为方式,全部采用禁忌的形式,主要是宗教的禁忌,其目的是将神圣是事物与凡俗事物分离开,规定的是崇拜者的态度。而积极崇拜是指人们坚信与宗教力之间维持着一种积极的、双向的关系,一套仪式仪轨的功能就是对这种关系的规则和组织,主要有祭祀、模仿仪式和表现仪式,其目的是将个体聚集起来,加深个体的关系,使彼此更加亲密。
涂尔干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宗教是社会性的,宗教表现是表达集体实在的集体表现;仪式是在集体之中产生的行为方式,它所激发和维持的即为图腾崇拜的社会功能:社会整合和团结。而这些思想也正好印证了我一开始所概括涂尔干的社会思想的延续性,他的作品处处可以找到这些思想的痕迹。
总之,涂尔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社会实在论者。

个人感受:
1.曾经自豪地说自己很爱读书,周末基本在图书馆度过,可是,当我要准备“一个月的干粮”时,我却突然发现自己踌躇了;
2.同学以诧异的口吻询问我,“你都保研了,还来图书馆干嘛?”,我却只能一笑置之,是啊,我来干嘛了,难道是找虐的,看着身边保研的同学每天过着舒适的日子,这种感觉愈加强烈;
3.我要感谢“学霸”这个词语,曾经听着刺耳,此刻它却突然成了我继续前行的动力,好面子的我怎么能因为保研这件小事就放弃我一直爱好的书籍呢;
4.每读完一本书,我竟然要休息半天甚至一天,还是躁动惹的祸,洋洋得意自己如此快就读完了一本书,也许我需要读书会小伙伴们的一些打击,一句流行的话语可以表达此刻的愧疚,“这是病,得治!”;
5.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此贴被小迁在2017-03-16 21:27重新编辑 ]
Posted: 2015-02-08 15:15 | [楼 主]
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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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看了你的报告啦,虽然很多我现在不是很了解,但是就我看过的几大家而言我觉得你总结的很到位,他们的主要思想都指出了,以后多向你请教!
成长总是单调且艰巨的。
Posted: 2016-08-25 19:10 |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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