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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5人参与评论,总评价为:★★★
- 工业社员 - 2015-10-31 20:59:23 评分:★★★ [阅读原文]
- 若土地未被荒芜,中国公民中的绝大多数那部分人不一定要有长期主张农业土地的权利。农业土地可以尽早国有,国有之后要避免类似城市国有土地那样,城市国土实际上太类似私有。绝对多数人不拥有破釜沉舟而发展现代化产业的决心,中国就难以发展。在农地国有化未到来之前,国家若打击承包者兼使用者荒芜土地,也打击未承包而受让土地者荒芜土地,那么地租可以降下来,我国国有农业企业可以“乘风破浪”在那些类似射阳县平原地区的土地上进行现代化耕作,农民是不太需要存在于那些地区。有农业土地承包者的人不一定与农民划等号,企业承担的地租可以粮食食物,也可以是钞票等,或者每年两者任选。。。。。在山区丘陵可以有农民存在,国有企业在那些地区可以承担代耕代种代售代供,也可以鼓励组建专业合作社承担很多人说政府富裕,同时主张政府分钱下来,好像资本就不能带来利润一样。既然资本可以带来很多利益,政府又有钱,那么政府还是投资农业企业算了吧。农村土地最好国有化,在国有化难以到来之前,我们各级政府应当打击荒芜,不但要打击承包户抛荒,也要打击私营企业抛荒。获得了承包权而未转让使用权或者没有承包权而受让了使用权的家庭或者企业应该尽到不抛荒的义务,否则政府应当没收一定年限的承包权或者使用权。国有农业企业所耕作的田地无需都流转过来。。。农业税也可以重新收取,但绝对应该不让农民实质性承担税收,政府可以通过补贴高产者的资金,无偿地补贴高效低毒的除草剂、农药、化肥免除农民负担,这样还可以杜绝乱用化肥、农除草剂等农业生产资料
- 工业社员 - 2015-10-31 21:01:40 评分:★★★ [阅读原文]
- http://www.snzg.cn/article/2015/1028/article_41355.html
- 工业社员 - 2015-10-31 21:04:43 评分:★★★ [阅读原文]
- 打击荒芜,重收税收并通过免费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而全额甚至超额返还税收,强化生产标准,让农产品无商标也可放心流通
- 工业社员 - 2015-10-31 21:07:46 评分:★★★ [阅读原文]
- 标点不清,我的,
- 工业社员 - 2015-11-08 20:21:44 评分:★★★ [阅读原文]
- 公有有农业企业可以包租农民的田地,至少应当代耕代收代购代销。包租土地很适合在适宜开展机械化耕作的平原地区,如射阳县。代耕作代供销则适合丘陵地区,代耕作代供应则意味着还有农民。公有农业企业包括国有农业企业,包括县级以上供销合作总社开办的企业,等其它公有企业。各级供销合作总社社办企业不同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若能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则也是比较好的,可惜难发展,各级供销合作总社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很不作为,而且各级供销合作总社社办企业暂时也未对服务农民尽心尽力,农民若有监督公有企业运营之实际权利,则公有企业可能会为三农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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