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挤压与农村代际关系变动
孙新华
摘要 日渐严峻的婚姻挤压对我国社会尤其是农村代际关系产生了广泛且深远的影响。我国农村的男性婚姻挤压表现为初婚市场和再婚市场的双重婚姻挤压。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使农村大龄男性青年面临结婚难问题,不仅产生大量光棍,而且婚姻成本过高;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则使女性掌握更大的婚姻主导权,已婚男性面临巨大的离婚风险和再婚困难。在代际责任的作用下,婚姻挤压带来的男性婚配困难进一步转化为父母的困难,从而使代际关系在交换关系和支配关系上均发生了变动。一方面,为了子代能够顺利完婚并保持婚姻稳定,农村父母不仅不得不为子代支付高昂的婚姻成本,而且对子代婚后的支持也更加刚性化和长期化,从而使已经倾斜的交换关系更加失衡;另一方面,为了稳定子代的婚姻关系,农村父母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降低自身的家庭地位,并让渡自身的权力甚至权利,从而使已经翻转的亲代地位进一步下降。扭曲的代际关系使农村中老年父母遭受着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负担。面对结构性压力,他们自身无力改变,亟须国家和社会进行干预。具体而言,可从推进移风易俗、重塑家庭伦理和营造社区风气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 双重婚姻挤压;代际责任;代际失衡;家风建设;农村婚配问题;婆媳关系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7320(2023)02-0174-11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BSH036)
婚姻挤压一般是指在适婚年龄的男女两性同期群中出现的数量不平衡现象,具体表现为男性相对不足或女性相对不足。当前,我国的婚姻挤压问题日益严峻。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生性别比长期处于高位状态,随着这部分人口陆续进入适婚年龄,我国的男性婚姻挤压问题不断加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20-40岁适婚年龄男性多出1752万人,与2010年相比,20-34岁人口的性别比升高了7个百分点,35-40岁人口的性别比升高了0.7个百分点[1](P84-98)。预测数据显示,2021-2033年我国的婚配性别比为1.2-1.3,2034-2050年婚配性别比依然为1.1-1.2[2](P60-67)。我国的男性婚姻挤压问题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严峻的婚姻形势必然会对农村社会特别是农民家庭产生巨大影响。近年来,笔者及其所在团队在全国各地农村调研发现,农村的婚姻挤压正在深刻改变着农村的代际关系,严重影响了农村父母特别是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系统研究婚姻挤压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进路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代际关系发生了剧烈变迁。首先,从交换关系来看,代际交换的平衡被打破,代际失衡日渐突出。有研究发现,传统社会的“反馈模式”实际上是亲子两代之间基于公平原则展开的跨时空交换关系。因此,在代际关系上传统社会的代际交换较为平衡,只不过由于传统社会更加重视孝道,代际关系表现出向上倾斜的特点[3](P13-21)。但是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代际关系的平衡性被打破并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失衡问题,表现为亲代对子代的付出远远高于子代对亲代的回报,呈现出明显的向下倾斜特点[4](P84-92)。其次,从支配关系来看,亲代占据支配地位逐渐让位于子代占据支配地位。在传统社会,家庭内部实行家父长制,父母相对于子女、婆婆相对于媳妇都享有绝对权威,所以才有“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说法。然而,近二三十年亲代与已婚子代的家庭地位出现了翻转,儿子和媳妇在家庭中处于支配地位,父母则沦为被支配地位,甚至不少地方出现了虐待老人事件[5](P157-176)。因此,深入探讨农村代际关系变动的动力机制并据此提出破解之道,不仅事关农村家庭的和谐与稳定,而且攸关农村老年人的晚年幸福。
对于农村代际关系变动的原因,学界存在各种解释角度。概言之,既有解释主要包括经济地位说、文化机制说和外部结构说。经济地位说主要从亲代和子代的经济地位变迁来解释代际关系的变动。在传统时期,亲代掌握着家庭的土地、资金等经济资源,并通过继承方式传递给子代,因此亲代在家庭中处于支配地位。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子代凭借自身资源和能力获得了更高的经济地位,甚至远远超过了亲代,随之,子代开始要求与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家庭地位。所以,亲子两代家庭地位的翻转根源于经济地位的翻转[6](P1-8)。亲代经济地位的式微也影响了他们在代际交换中的交换能力,特别是当下子代在代际交换中日渐讲求交换的即时性和对等性,亲代交换能力的降低导致了子代反馈的减少[7](P134-142)。
而文化机制说认为代际关系的变动主要是文化和价值层面的变迁带来的。在传统社会,知识的更新较慢,亲代凭借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而在家庭享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威。但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知识的不断更新,亲代既有的知识和经验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而子代对于现代社会适应更快、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更熟练,从而出现了文化反哺现象[8](P51-66),并因此带来了亲代和子代家庭地位的翻转。与此同时,在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家庭的核心化,子代日益关注自己的小家庭和自我,对于大家庭和亲代的义务不断削减,但是亲代依然秉持着传宗接代、“恩往下流”等传统的本土性价值[9](P51-58),对子代无限付出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人生任务,这就导致了代际交换的失衡。对此,有学者指出,这不一定意味着伦理沦丧而是“伦理转向”导致的结果[10](P186-212)。
不同于经济地位说和文化机制说主要从亲代和子代的个体层面进行解释,外部结构说试图从亲子两代所处的外部结构解释代际关系的变动。阎云翔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推动了私人生活的变革,使个人日益从家庭、宗族、社区等组织和传统观念中独立出来,成为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个体;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渐减少对私人生活的介入,与此同时消费主义和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日益增强,从而导致了利己主义和“无公德个人”的兴起。因此他认为,个体外部的国家和市场力量构成了代际关系变动的基础动力[11](P250-266)。另有多位学者认为当代代际关系的变动是城乡二元结构、阶层竞争[12](P47-63)、居住方式转变[13](P85-93)[14](P66-77)等外在结构性张力转嫁到家庭上的结果。
以上三种视角既涵盖了行动和结构视角,又囊括了经济、文化、政治等因素,较好地解释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代际关系的变动,但也存在需要继续推进的空间,因为这些研究忽视了婚姻挤压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影响。随着我国婚姻挤压的加剧,将有大量适婚男性无法结婚或结婚后的离婚风险偏高[15](P118-138)。这种严峻的婚姻形势必然对很多家庭产生巨大影响。在此过程中,失婚男性的父母也可能受到冲击,从而可能对现有的代际关系产生影响,即当婚姻挤压这一变量加入后,原有的代际关系可能会有所变动。尽管当前学界对婚姻挤压进行了大量研究,但研究主题主要集中于婚姻挤压的现状、类型、成因、城乡差异、社会后果、发展趋势、中外比较等方面。在婚姻挤压的后果方面,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了婚姻挤压对婚姻市场、婚姻观念与婚姻策略、生活满意度、社会风险等方面的影响[16](P46-50)[17](P9-18)。对于婚姻挤压对代际关系的影响,只是散见于少量研究,如有研究指出,婚姻挤压催生的“失婚核心家庭”将减弱子代对亲代生活照料等方面的支持;也有研究指出,婚姻挤压推高的婚姻成本主要转移到了亲代身上,从而加剧了代际失衡[18](P24-36)[19](P41-48);也有研究提及,婚姻挤压会导致家庭内部婆媳关系的改变[20](P26-29)。
这些研究虽然论及了婚姻挤压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影响,但基本都是简单论述了婚姻挤压对农村代际关系某一方面的影响,既缺乏系统的论述,又缺乏深入的机制分析。鉴于此,本文试图基于晋陕两地的实地调研资料探讨男性婚姻挤压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影响及其机制。
二、婚姻挤压—代际责任:一个新分析框架
由于受婚姻梯度规律影响,婚姻挤压问题在我国城市地区主要表现为女性婚姻挤压,导致了剩女问题;而在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则表现为男性婚姻挤压严重,导致大量光棍出现。农村地区的男性婚姻挤压首先会使适婚男性在初婚市场上遭遇婚配困难。男多女少的残酷现实将使男性家庭之间产生激烈的婚姻竞争,并使大量男性无法完婚,即使费尽千辛万苦完婚的男性也将付出巨大成本。但男性成婚后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他们还将面临离婚的风险和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在农村男性婚姻挤压背景下,离婚的女性在再婚市场上仍然具有优势,而离婚的男性在再婚市场上则处于明显的劣势。因为与他们进行竞争的不仅有同样离婚的男性,还有大量未婚男性,这些未婚男性无论从个人还是从家庭方面都更具优势。所以离婚的女性会顺利实现再婚,而离婚的男性很可能终身难以再婚。正因如此,离婚市场上的男性婚姻挤压使女性掌握了更大的婚姻主导权和退出权[21](P86-92),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离婚风险。因此,农村男性青年实际上遭受着初婚市场和再婚市场的双重婚姻挤压,面临结婚难、易离婚、再婚难等系列婚配困难。
当然,双重婚姻挤压带来的系列婚配困难不仅仅是男性青年自身的困难,而且很可能构成其家庭和父母需要应对的困难。但是,理论上农村男性青年的婚配困难并非必然会转化为父辈的困难并进而影响家庭代际关系。换言之,男性婚姻挤压并非必然导致代际关系的变动,这两个变量发生关系还需要借助一个中间变量,即代际责任。所谓代际责任是指代与代之间的伦理性责任或义务。亲子两代的代际责任主要包括亲代对子代的责任和子代对亲代的责任。其中亲代对子代的责任主要包括养育、婚姻等方面,而子代对亲代的责任主要包括养老、送终等方面。农村婚姻中的代际责任主要表现为亲代对子代婚姻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即帮助子代准备婚房、彩礼等结婚所需要的必需品[22](P91-100)。
现有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亲代在婚姻中的责任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具体而言,在南方农村,子代婚姻的压力主要在子代身上,父母虽然在子女婚姻上有责任,但是责任非常有限,在支付彩礼和购买住房、轿车等方面都是尽力而为、适可而止;而在北方农村,子代婚姻的压力主要在亲代身上,亲代的责任较强,为儿子结婚便成了父母必须完成的“人生任务”[22](P91-100)。因为这不仅仅是实现他们本体性价值(传宗接代)的关键方式,而且也是在村庄实现社会性价值(获得面子和尊严)的重要途径,如果没有完成这项人生任务,他们的人生就存在严重缺憾,在村庄中也抬不起头来[23](P120-127)。
因此,在代际责任比较强的北方农村,婚姻挤压带来的男性婚配困难就会转化为父母的困难,从而可能促使他们改变代际关系;而在代际责任比较弱的南方农村,男性婚配困难主要是子代自身的困难,而不会演变成父母的困难,从而可能不会改变既有的代际关系。具体而言,代际关系的改变主要表现在交换关系和支配关系上。比如,在交换关系上,面对婚配困难父母是否会不断付出,以帮助子代结婚和避免离婚;在支配关系上,为了维持子代婚姻的稳定,父母是否会主动或被动地降低自己的家庭地位等。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简言之,初婚市场和再婚市场的双重婚姻挤压会使农村地区的男性遭遇结婚难和再婚难的婚配困难,在北方农村,亲代在子代婚姻中的代际责任强,子代的婚配困难会带来代际关系在交换和支配两个维度的变动;在南方农村,因为亲代在子代婚姻中的代际责任弱,所以,子代的婚配困难并不会导致代际关系的变动。
图1 “婚姻挤压—代际责任”的分析框架
三、双重婚姻挤压与农村男性的婚配困难
为了更好地论证以上分析框架,本文选取山西省和陕西省两地农村作为北方农村的典型代表进行分析,经验材料主要来自我们对山西省和陕西省两个乡镇的调研。2017年7月笔者及研究团队在晋西北W县X乡的三个村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2020年7月笔者及研究团队在关中H市Z镇的三个村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研。晋西北的W县原为全国贫困县,而关中的H市作为陕西省的县级市,近几年一直是全国百强县。虽然两地在经济上有着天壤之别,但是两地有着非常明显的共性,即男性婚姻挤压严重,农村男性青年普遍面临结婚难、易离婚、再婚难的婚配困难。
(一) 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与男性结婚难
男性婚姻挤压首先表现在初婚市场上的女性不足。晋西北W县X乡和关中H市Z镇都是典型的北方农村地区,一直以来都存在强烈的重男轻女观念。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21世纪初,两地都执行了比较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农民为了生儿子往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从而推高了当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没有两地具体的性别比数据,但是调研中发现当地有很多双男户,但少见双女户和独女户。因而当近几年这代人开始谈婚论嫁时,大家都普遍感受到要找对象的男孩太多了,女孩却太少了。显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两地男性婚姻挤压的根本原因。
如果两地能够吸纳其他地区的女性补充本地女性的不足,也能够缓解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然而笔者调研发现,两地都盛行本地就业和本地婚配。尽管两地的就业机会有很大差别,但是绝大部分年轻人都选择在本地就业,而且通婚圈也基本保持在本地。不过,在区域挤压的影响下本地原有的通婚圈也被打破并进行了重组,不少县城的女性嫁入了地级市或省会城市,部分乡镇女性嫁入了县城,部分农村女性嫁入了乡镇,即女性通过婚姻实现的阶层流动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男性婚姻挤压。此外,还有部分女性加入了全国婚姻市场,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当地的男性婚姻挤压。
以上两方面共同导致了两地农村初婚市场上的男性婚姻挤压。初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最直接的影响是很多农村大龄男性青年无法顺利成婚,被迫成为光棍。在两地调研发现,每个村都普遍存在大量未婚的大龄男性青年。由于婚姻观念、婚姻资源的差异,多大年龄的未婚男性青年算作光棍,在城乡之间存在极大差异,即使在各地农村也有不同的界定,因此只能在地化进行界定。在W县和H市两地,一般而言,农村青年结婚普遍较早,绝大部分人在25岁之前就已结婚。因此,当笔者询问当地人“男孩多大年龄还未结婚就是光棍”时,普遍回答是25岁还不结婚基本就很难了,到28岁仍结不了婚基本就要一辈子打光棍了。基于此,笔者将两地28岁及以上的未婚男性称为光棍,25-28岁的未婚男性称为“准光棍”。笔者在两地随机统计的村民小组大龄未婚男性的情况,大体可反映两地男性婚姻挤压的程度。
具体而言,晋西北W县X乡一个24户的村民小组便有大龄未婚男性4人,其中光棍3人,准光棍1人;最大的38岁,最小的27岁,平均30.5岁。关中H市Z镇一个87户的村民小组共有大龄未婚男性12人,其中光棍9人,准光棍3人;最大的33岁,最小的26岁,平均28.9岁。尽管H市比W县经济条件要好很多,但是大龄未婚男性的数量依然不少,从大龄未婚男性数量与户数的比值上来看,H市只是比W县稍微低一些而已,分别为13.8%和16.7%。
从这些大龄未婚男性的分布来看,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较差的家庭,这符合婚姻挤压的梯度规律。除了家庭经济条件外,个人缺陷和家庭缺陷也成为关键原因。个人层面如身体缺陷或残疾、太老实、太内向、太孤僻、不爱说话等都构成女方挑剔的“个人缺陷”;家庭层面如父母离异或再婚、父母或祖辈的身体,甚至有兄弟都成为一种“家庭缺陷”。在H市12个大龄未婚青年中就有7人主要是因为有兄弟而难以成婚。笔者在两地调研发现,在介绍对象时女方一听说男方有兄弟就免谈。深层的原因是父母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有兄弟,结婚后小家庭分享的资源至少减少一半。总之,无论是个人层面还是家庭层面,男性青年只要有一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就很难在初婚市场找到对象。
两地农村男性的结婚难不仅表现在很多男性无法成婚,而且表现在男性婚姻成本不断攀高。与很多北方农村一样,两地农村男性结婚必须要支付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而且近些年彩礼数额在不断攀升,至今提高到六万六或八万八。与此同时,2010年以后,男方还要在县城购置一套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和购置一辆轿车,两项加起来一般需要30-50万元。正是因为初婚市场上的女性不足,女方具有了更高的优势地位和更强的要价能力,而男方为了在竞争中胜出也在不断推高婚姻成本。
总之,初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使农村男性及其家庭日益面临巨大的结婚难题,一方面不得不准备和支付高昂的婚姻成本,另一方面也不得不面临因竞争失败而成为光棍的风险。
(二) 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与男性再婚难
农村男性的婚姻挤压不仅表现在初婚市场上,而且表现在再婚市场上。两地调研发现,原来再婚市场并不发达,而且市场上主要由离婚的男性和女性进行婚姻配对,但是近些年再婚市场不仅日渐发达起来,而且在离婚市场上寻求婚姻配对的不仅包括离婚男性,还有大量未婚男性,不仅有本地男性,还有不少外地男性。因为初婚市场男性婚姻挤压的加剧,很多男性无法在初婚市场顺利完婚,因而不得不到再婚市场寻求婚配对象。这意味着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发展到一定程度也会导致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同时,两地都吸纳了不少外地男性就业,他们不仅在初婚市场上与本地男性进行竞争,而且在再婚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本地未婚男性和外地男性加入本地的再婚市场,使原本婚姻挤压不明显的再婚市场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男性婚姻挤压。
再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一方面使离婚男性和女性面临不同的再婚可能,另一方面也给很多已婚男性带来了巨大的离婚风险。首先看离婚男性的再婚困难。在之前,由于再婚市场上的婚姻挤压不明显,所有离婚男性和女性的再婚难度差异并不大。但是随着再婚市场男性婚姻挤压的凸显,离婚男性和女性的再婚可谓天壤之别。有村民说,“离婚的女的,每天都有人来找;离婚的男的,三年也找不到一个”。这种说法并非夸张。笔者的调研也发现,离婚的女性经常会有媒人来说媒,甚至一些女性还处在协议离婚阶段,就有不少人来给介绍对象了。因此,离婚女性很快可以顺利再嫁。而且从最近几年开始,再嫁的女性和未婚的女性一样,不仅在结婚时大操大办,而且提出同等的彩礼、住房和轿车等要求。
案例1:A,女,30多岁,无稳定工作,2010年结婚,育有一子。在婚后,不仅不工作,还喜欢赌博,并欠下十多万赌债,最后老公帮她还了。不久又欠了近30万赌债,老公实在还不起,也不想为其借债。于是,A放话出去,“谁帮我还钱,我就嫁给谁”。很快,一位男性帮她还了赌债,A就嫁给了这位男性,而她的前夫一直单身至今。
这种案例虽然极端,却不是个案,两地都有类似案例。这种极端案例恰恰反映了离婚女性和男性在再婚市场上的不同遭遇。像案例1中的A存在很多缺陷却可以顺利再嫁,而她的前夫任劳任怨地工作养家,最终因无法帮A偿还赌债而被抛弃,并难以再婚。其实,再婚市场上很多离婚男性都面临再婚难问题。一方面,初婚已经让他们及家庭付出了巨大的婚姻成本,经济条件一般不如未婚男性;另一方面子女一般都会跟着离婚男性家庭,这对于未婚男性也是减分项。为了增加再婚的可能,不少离婚男性家庭甚至选择将孩子特别是女孩送人。
其次看已婚男性的离婚风险。既有研究发现,随着我国社会流动加剧、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婚恋观念的转变,我国农村离婚现象不断增多[24](P63-72)。这些因素无疑极大地冲击着农村家庭并增加了离婚风险,但忽视了男性婚姻挤压的影响。其实,男性婚姻挤压也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家庭特别是男性的离婚风险。正是因为再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导致离婚的男性再婚较为困难,所以男性一般不会也不敢提出离婚,即使妻子存在一些问题,也尽量容忍。而因为离婚的女性在再婚市场可以顺利再婚,因此使她们在家庭中具有了绝对的婚姻主导权,一旦觉得在现有婚姻中不如意,便可以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并开启下一段婚姻。在两地调研中,笔者发现原来女性提出离婚的理由往往是家暴、感情不和、婆媳矛盾等严重影响婚姻的因素,而近些年不少女性只要稍微有些不如意便会提出离婚并付诸实践,比如丈夫家庭条件不太好、公婆或丈夫对自己不够好等因素都可能使女性提出离婚,甚至有些女性故意以离婚威胁丈夫,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案例2:B,男,30多岁,母亲瘫痪,勉强结了婚,并育有一儿一女。不幸的是,妻子在婚后长期出轨并喜欢赌博。自己在外挣钱养家,父亲在家里照顾母亲和孩子、干家务,妻子除了接送孩子上学就是赌博。为了维持家庭完整,B与父亲一再迁就妻子,对其出轨也不戳破,但是妻子依然觉得嫁给现在的丈夫吃亏了,经常以离婚相威胁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
案例2这类案例比较少见,但也充分反映了已婚男性在男性婚姻挤压下面临的离婚风险,以及为了维系婚姻而不得不做出的各种妥协。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本来需要所有家庭成员形成合力,共同应对以把日子过好[25](P260-270)。但是随着男性婚姻挤压的加剧,男女两性在婚姻市场上具有完全不同的选择权,女性掌握了更多的婚姻主导权和选择权,可以通过再婚而不是在原来的家庭通过奋斗来追求幸福,从而给已婚男性带来了更大的离婚风险。综上,初婚市场和再婚市场的双重婚姻挤压共同导致了农村男性的婚配困难。初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使大量男性无法顺利结婚,即使结婚也需要支付高昂的婚姻成本。同时,已婚男性也受再婚市场男性婚姻挤压的冲击,面临巨大的离婚风险和再婚难题。
四、代际责任与农村代际关系的变动
正如前文所述,婚姻挤压给农村男性青年婚配增加了系列困难。不过,农村男性的婚配困难是否进一步转化为整个家庭的困难并影响代际关系的变化,则需要引入代际责任变量加以考察。亲代对子代的责任在全国各地具有明显的差异,整体上北方农村的亲代对子代的责任感特别强,父母的生活重心都放在子代身上,认为只有帮助子女结婚并抱上孙子,自己才会有比较完满的人生,与南方农村地区存在很大差别。这从W县X乡一位村支书的观察中可以看出:“我们这里老人亲儿子、儿子亲媳妇、媳妇亲孙子。父母勤快得很,还省吃俭用,攒钱都是给儿子,帮他娶媳妇、供孩子。父母亲儿子亲得不行,控制不了;儿子亲父母就控制得好,儿子能像父母亲他们一半,就是大孝子了。父母只有到老的时候才有教训,但醒悟也晚了,快死了,真后悔,也就那几天。很多人也知道自己老时的结局,但还是会犯错误。我们这也有很多四川人、贵州人在砖窑厂打工,他们和我们这的人不一样。他们如果一天赚100元,能吃掉80元,都自己享受了,打工的比老板吃的都好,连老板都看不下去了。老板就问他们,你们都这样吃掉了,咋给儿子攒钱?他们回答的是,自己过好才是最重要的,儿孙自有儿孙福。”
这位村支书的概括准确地传达了当地农民与南方农民在亲代责任上的差异。可想而知,面对婚姻挤压给子女带来的系列婚配困难,他们肯定会作出不同的选择。对于南方农村的父母而言,儿子的婚配困难主要是子女的事情,“儿孙自有儿孙福”实际上是主要由子女自己承受这些婚配困难,父母只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尽量帮助。而对北方农村的父母而言,儿子的婚配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儿子不能结婚或者离婚而没有完满的家庭,意味着自己也没有完满的人生,所以他们会竭尽全力帮助儿子结婚并维持婚姻的稳定,即使让渡自己的利益和权利也在所不惜。进一步而言,正是因为代际责任的差异,婚姻挤压的负担在南方农村主要由男性青年承担,而在北方农村除了男性青年承担外,也会进一步转嫁给他们的父母,从而影响了代际关系。从两地来看,代际关系的变动具体体现在代际交换进一步失衡和亲代地位进一步下降。
(一) 强代际责任与代际交换失衡
两地亲代对子代具有较强的责任,面对双重婚姻挤压带来的婚配困难,父母当然非常焦虑。他们殷切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在激烈的婚姻竞争中获胜并顺利完婚,同时,也不希望儿子好不容易组建的家庭遭遇离婚。而他们能做的便是,首先通过不断地舍弃自我为儿子在初婚市场上增加竞争力,其次儿子结婚后在经济上和生活上不断让渡自己的利益以支持子代家庭,从而使其能够保持婚姻的稳定性。而这些都使已经不平衡的代际交换进一步走向失衡。
首先来看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对代际交换的影响。有研究指出,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不断攀升的天价彩礼主要是由男性婚姻挤压导致的[18](P24-36)。正如上文所述,两地初婚市场严重的男性婚姻挤压,不仅抬高了当地的彩礼,而且提高了其他婚姻成本,如购置轿车和住房等。20多岁的农村男性青年大部分都是“月光族”,不可能支付得起高达30-50万的婚姻成本。从两地实践来看,高昂的婚姻成本主要由男方父母承担,而且承担的比例还在不断上升。前几年,男方父母主要是支付彩礼、车款和住房的首付,但是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父母还需要还房贷,即儿子所有的婚姻成本都转嫁给了父母。这主要是因为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越来越严重,婚姻竞争越来越激烈,男方家庭为了增加竞争力,不得不以牺牲父辈来成全儿子。换言之,正是婚姻挤压和亲代责任共同促使婚姻成本向的亲代转嫁。
农村婚姻成本的快速攀升并不断向亲代转嫁,使农村父母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因为儿子能否结婚关系到父母的人生任务是否完成、人生意义是否完满,而如果不能帮助儿子在婚姻竞争中获胜,儿子就可能成为光棍,自己也无法完成人生任务,人生就不完满。因此,儿子到了适婚年龄后,父母都会有很大的精神负担。而为了增加儿子在初婚市场的竞争力,经济实力最为关键,因此,很多父母从儿子一出生就开始给他攒娶媳妇的钱。为了能够攒更多钱,大部分父母都在进行残酷的自我剥削,想尽各种办法赚钱,又通过省吃俭用来省钱。但好不容易攒下了钱,却发现自己攒钱的速度还是赶不上婚姻成本增加的速度,原本不需要负债就可以给儿子成婚的家庭现在基本负债累累。总之,农村初婚市场上婚姻挤压的加剧,使亲代不得不为子代付出更多,从而使原本已经倾斜的代际交换更加失衡。
其次来看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对代际交换的影响。如果初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只是将子代的婚姻成本转嫁给男方父母,那么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却使男方父母陷入了对子代家庭无限的付出之中,不断地被卷入子代家庭的再生产之中而无法自拔。按说儿子成婚并分家后,两个家庭在经济上相对独立,亲代家庭对子代家庭的支持也具有一定的弹性。但是由于再婚市场的婚姻挤压使已婚男性依然面临严峻的离婚风险和再婚困难,因此父母还得继续帮助儿子应对各种家庭困难,不然儿子就可能被离婚,而且也难以再婚,从而使他们通过前期艰辛努力换来的成果付诸东流。这使得亲代家庭对子代家庭的支持更加刚性化。同时,子代家庭在家庭发展中的各个阶段都可能遇到一定难题,这也要求亲代家庭持续不断地给予支持,从而使亲代家庭对子代家庭的支持更加长期化。
案例3:C,女,2018年结婚,2019年生了儿子,2020年就离婚了。据村妇联主席介绍,她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丈夫挣的钱不够两人花,公婆也不补贴他们。
案例4:D,女,镇小的老师,与在镇政府开车的小伙谈恋爱,怀孕后提出结婚,父母并不满意,最终男方找人从中说和才结成婚。生了孩子后,婆婆忙自己的蒸馍生意,需要D自己带孩子。对此,D心生不满,但也没给婆婆提出意见。满月后把孩子带回娘家,自己也住在娘家。但婆婆没察觉有问题。等接回来过年时,婆婆说,不是我不想给你带孩子,主要是还不想丢下自己的生意。过年带孩子回到娘家后就提出离婚。
以上两个案例中离婚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但是从媳妇的角度看,主要是婆婆对自己和小家庭的支持不够。她们认为公公婆婆在婚后不仅应该在经济上满足子代家庭的要求,而且应该在照顾孩子等日常照料方面积极主动并尽职尽责。尽管客观地说这种认识不一定正确,但是在村庄场域被越来越多的村民接受,即在儿媳妇掌握婚姻主导权的背景下,她们的话语已经逐渐成为村庄的主导话语,具有了天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案例中的两个婆婆显然还没有很好地适应这种新形势、新观念,依然按照之前的模式处理婆媳关系,从而导致她们遭受惨痛教训,客观上也“教育”了其他公公婆婆。因此,两地相当部分父母都积极转变认识、适应新形势,一方面积极主动地在经济上支持子代家庭,另一方面也积极主动地帮助子代带孩子,并且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
我们调研中遇到一位在村里开农家乐的中年妇女,虽然她会使用微信收付款,但饭店里的微信收款码是使用儿媳妇的,除了顾客现金支付外都由儿媳妇收款。儿媳妇也毫不客气,小额进账都会主动收下,也不给婆婆打招呼;如果有大额进账才会说要转给婆婆,但是婆婆都不接收。在当前消费普遍采用线上支付的背景下,实际上,这家农家乐的成本由婆婆承担,而大部分收入都归媳妇所有,间接上实现了财富的代际转移。这位婆婆认为她与儿媳妇配合得非常默契。即使父母不主动给钱,有的儿媳妇也会拐着弯向公公婆婆要钱,比如说有的媳妇会在公公婆婆面前说“你家孙子连生活费都没了”,老人听了不可能不给。当然,大部分公公婆婆都不会等到儿媳妇开口就已经支持到位了。下面是一位50多岁的公公的心得体会:“老人吃差的,穿差的,节约下来,给儿子买房、娶媳妇。等儿子娶了媳妇,还得给钱。不给,媳妇就和儿子生气、闹离婚,吓得你不行。没有钱,借、贷也得给。庄稼一卖,老人赶紧得给住在县城的儿子媳妇把钱送去,不能耽误他们花钱。老人得给他们供吃、供穿,供不上,儿媳妇就跑了。”
从这位公公的体会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为了帮助儿子结婚,还是为了帮助已婚的儿子维持婚姻稳定,他们都要不断进行积累和付出,看不到尽头。他们的这种付出既有心甘情愿,又有无可奈何,而且无可奈何的成分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儿子婚后。这主要是由婚姻挤压带来的系列婚配困难所致。因为要不断地给予儿子及其小家庭各种支持,所以父母就要不断地进行高负荷劳动,从而大大压缩了自己的养老时间。两地普遍的情况是,老人只要能劳动,就会一直干下去;而一旦不能劳动,生命所剩时间也就不多了,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需要依赖子代家庭进行反哺。所以,在亲代和子代的代际交换中,主要是亲代对子代的付出,而子代对亲代的反哺非常少,即代际交换变得更加失衡。
(二) 强代际责任与亲代地位下降
农村的男性婚姻挤压使年轻女性在婚姻市场上具有更强的优势地位和婚姻主导权。在此背景下,为了帮助儿子维持婚姻的稳定性,具有强烈代际责任的父母就会尽力处理好与儿媳妇的关系,特别是婆媳关系。在代际关系中,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理的关系。在传统社会,婆婆在婆媳关系中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而在现代社会,媳妇的地位日渐上升并逐渐在婆媳关系中占据支配地位。随着婚姻挤压对子代婚姻稳定性的冲击,代际支配关系也会进一步变动。
在调研中,不少婆婆都向笔者介绍,她们现在要学习做现代婆婆。所谓现代婆婆,是相对于传统婆婆而言的,即不能像传统的婆婆那样高高在上,而应主动降低自己的姿态和地位。用当地农民的话讲便是“要把儿媳妇捧在盘盘里”,甚至“要把儿媳妇当祖宗一样供着”。
案例5:E,女,50多岁,育有一儿一女,儿子32岁,刚结婚两年。她说:“现在的儿媳妇与我们做儿媳妇的时候特别不同,原来婆婆对儿媳妇是有要求的,不能睡懒觉;要做家务,要做饭,还要给婆婆端尿盆。儿媳妇稍不注意,就会挨骂。现在媳妇难求!对儿媳妇要比对女儿好才行。女儿怎么说都不会计较,一说儿媳妇她肯定就急。所以,婆婆要少说、多做。以前由儿媳妇做的现在都由婆婆来做,儿媳妇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早上睡懒觉也不管、家务活也不用做。和以前比,完全翻过来了。”
这位婆婆的亲身体会反映了传统婆婆和现代婆婆的差别。正如她所说,婆媳关系及其地位之所以发生翻转,关键在于“媳妇难求”。儿子能娶到媳妇很不容易,而且即使娶到家里还会离婚,父母不能因为与儿媳妇处理不好关系而导致儿子离婚。在他们周边又总会出现一些公公婆婆因为没有处理好与媳妇的关系而导致儿子离婚的案例,一旦出现哪怕一例类似案例,都会震慑所有公婆。所以,一位村妇联主席说:“现在的公公婆婆不好做,要动脑筋,要会做公婆,不敢得罪儿媳妇。每个婆婆都得总结经验,而且还要和其他人交流经验、教训,一起学习怎么成为现代婆婆。”
此外,晋西北W县农村普遍盛行的畸形代际分工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婚姻挤压背景下代际地位的翻转。近年来当地农村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结婚后儿媳妇就住进县城的新房,生了孩子也在县城带孩子,等孩子开始上幼儿园后,儿媳妇主要负责陪读。儿媳妇自结婚就不再从事任何工作,只有少部分儿媳妇会在超市和饭店做服务员,大部分儿媳妇除了接送孩子和承担基本家务外,一般就是靠跳广场舞、打麻将来消磨时间。她们的丈夫则选择在县城务工或在农村务农,收入十分有限。如果在县城打工,工资也很低,一般每个月只有2000-3000元,而县城的生活费又很高,一个小家庭一个月的花费在2000元左右,再加上孩子的教育费用等,小家庭大多都入不敷出。为了让儿媳妇能在县城过上“全职太太”的生活,公公婆婆普遍选择支援小家庭,从而形成了公公婆婆在农村辛苦劳作来支持儿媳妇过全职太太生活的畸形代际分工。
儿媳妇的这种生活方式前些年主要是从村庄中家庭条件较好的家庭开始。因为条件较好的家庭有较为雄厚的经济基础,所以能够支持儿媳妇在县城过全职太太生活。近些年,村庄条件一般甚至较差的家庭中儿媳妇也普遍向上看齐要求这种生活,甚至成为她们答应嫁给男方的前提条件,当地很多人戏称这部分儿媳妇为“穷人中的全职太太”[26](P60-66)。这些儿媳妇都正值年富力强,理应选择从事一定职业以增加家庭收入,特别是经济条件处于中下层的群体。这种家庭在城镇生活中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本来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加以应对,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辅。但是,实际上年轻的儿媳妇选择逃避就业,并将巨大的经济压力转嫁给了公公婆婆。
年富力强的儿媳妇选择不就业甚至有些人有意逃离,日渐衰老的公婆不得不更加卖力地劳动来支援儿媳妇更好地生活,关键原因是儿媳妇在婚姻挤压下掌握了婚姻主导权并进而在代际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男方家庭特别是父母之所以竭尽全力去满足儿媳妇,也是为了能够帮助儿子顺利结婚并保持婚姻的稳定。正如当地不少老人所担心的:“如果我们不支持他们,他们就会闹矛盾,媳妇不跟儿子过了怎么办?”这显然鼓励了一些儿媳妇不积极就业而选择依赖公婆。代际地位的这种翻转显然与经济地位说的解释截然相反。经济地位说认为,儿媳妇的地位之所以上升是因为其经济地位超过了公婆。但是从上可以看出,在儿媳妇掌握了婚姻主导权后,自己经济基础不如公婆甚至完全没有经济基础,也完全可以在代际关系中获得较高的地位。
综上所述,在双重婚姻挤压给农村男性带来系列婚配困难背景下,正是因为亲代具有较强的代际责任,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儿子遭遇婚配困难,才不得不在代际交换中不断付出,在代际支配中降低自身的地位。这使原本已经失衡的代际交换更加失衡,使已经急剧下降的亲代地位进一步下滑。
五、结 语
近年来,我国农村的婚姻挤压问题日渐凸显,并将长期持续,势必会对农村社会产生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晋陕两地的实地调研资料系统探讨了婚姻挤压对农村代际关系的影响及其机制,以丰富和完善对农村代际关系变动的解释。研究发现,农村男性青年面临初婚市场和再婚市场的双重婚姻挤压。双重婚姻挤压使农村男性青年遭遇了双重婚配困难。一方面,初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使农村大龄男性青年面临结婚难问题,大量男性青年无法完婚,即使完婚也需要支付高昂的婚姻成本;另一方面,再婚市场的男性婚姻挤压则使女性掌握更大的婚姻主导权,已婚男性同样面临巨大离婚风险和再婚困难。由于北方农村父母在子代婚姻上的责任比较强,婚姻挤压带来的男性婚配困难就会转化为父母的困难,从而使代际关系在交换关系和支配关系上发生变动。具体而言,为了子代能够顺利完婚并保持婚姻的稳定,在双重婚姻挤压作用下,农村父母不得不支付子代高昂的婚姻成本,而且在子代婚后也陷入无止境的付出之中,从而使已经失衡的交换关系更加失衡。与此同时,在支配关系上,父母为了稳定子代的婚姻关系,也不得不或主动或被动地调适与子代的关系,并降低自身的地位、让渡自己的权利,从而使已经急剧下降的亲代地位进一步下滑。
显然,农村代际关系的以上变动日渐畸形化,而且产生极大的负面后果。这种变动不仅使农村亲代承受了巨大的身体压力和精神负担,生活质量急剧下降,而且使更多子代在权利与责任关系上趋于失衡,演变为无公德个人。身处其中的农村父母苦不堪言,却又无能为力,他们的晚年生活非常堪忧。在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亟须国家和社会高度关注农村代际关系,以遏制并扭转不良趋势。基于上文分析,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应对:
一是有效治理婚姻挤压。一方面通过扭转传统生育观念和加强“两非”整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另一方面通过引导转变“男高女低”等婚姻观念和中西部地区采取各种方式吸引本地女性当地就业等来缓解婚姻梯度挤压。二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既要持续引导青年农民摒弃拜金主义和啃老观念,将婚姻基础建立在情感和自我奋斗之上,又要开展专项行动治理各地普遍存在的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利用婚姻炒房等突出问题。三是重新塑造家庭伦理。对于代际关系中的无公德个人等问题,应该加强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平衡而又平等的代际关系,既要引导子代通过自身奋斗获取幸福生活,减少对父母的代际剥削,又要使其增强家庭责任,履行孝敬父母的义务,对极端的不孝行为批评教育甚至绳之以法。四是积极营造社区风气。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将生育、婚姻和家庭关系列为治理对象,让村规民约“约”出文明,红白理事会“理”出秩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家风评比“评”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社区氛围。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提出“婚姻挤压—代际责任”分析框架并不是对既有经济地位说、文化机制说和外部结构说等解释视角的否定,而是对这些研究的补充和推进。事实上,只有综合各种视角才能更好地解释我国农村代际关系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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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 Squeeze and Changes in Rural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
Sun Xinhua
Anhui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increasingly severe marriage squeeze has had a broad and far-reaching impact on our society, especially on rural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 The male marriage squeeze in rural areas in our country demonstrates a dual marriage squeeze phenomenon in both the first marriage market and the remarriage market. The marriage squeeze in the first marriage market makes it difficult for the older male youth in rural areas to get married, which not only produces a large number of bachelors, but also causes a high cost of marriage. The marriage squeeze in the remarriage market makes women more dominant in marriage and married men face great divorce risks and remarriage difficulties. Under the action of inter-generational responsibility, the difficulty of male match caused by marriage squeeze is further transformed into the difficulty of parents, which makes the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 change in exchange relationship and dominance relationship. On the one hand, in order for their children to get married successfully and maintain marriage stability, rural parents have to not only pay high marriage costs for their children, but also provide more rigid and long-term support for their children after marriage, thus making the already tilted exchange relationship even more unbalanced. On the other hand, in order to stabilize the marital relationship of their children, rural parents have to actively or passively reduce their family status and transfer their power and even rights, thus further reducing the reversed parental status. The distorted inter-generational relationship makes rural middle-aged and elderly parents suffer from both mental and economic burdens. In the face of structural pressures, they are powerless to change themselves and need state and social intervention. To be specific, interventions can be started from such three aspects as promoting changing customs, rebuilding family ethics and building community atmosphere.
Key words dual marriage squeeze; inter-generational responsibility; inter-generational imbalance; family tradition construction; rural marriage matching problem; relationship between mother-in-law and daughter-in-law
■ 收稿日期 2022-10-26
■ 作者简介 孙新华,法学博士,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 合肥 230601。
■ 责任编辑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