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模式
架起农村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桥梁
随着农村青年大量外出,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广大农民和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在农村土地承包者和经营者之间架起桥梁?最近,我们组织对全县13个镇(区)、45个村、6个村民小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按土地流转后的用途可分为五类。
(一)土地流转后用于特色养殖。调查的7样本中,有1个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1家工商企业、2个个人。共流转土地783亩,平均111.86亩。涉及137户,户均5.7亩。流转年限在1—11年,平均5.7年,流转费140—1300元/亩,平均641.4元/亩,流转费按年结算。总投入1780万元,一般在20—600万元,亩均2.2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亩均投入1.27万元,设备亩均投入0.55万元。雇请劳力常年32人,短工91人,平均分别4.6人、13人。总收入622万元,亩均0.79万元,纯利润每亩0.03—6万元。
(二)土地流转后用于特色种植。调查的16样本中,有6个合作社,3个家庭农场,4家工商企业、3个个人。共流转土地6479.11亩,平均404.9亩。涉及919户,户均7.1亩。流转规模5.91—3690亩,流转年限在1—20年,平均6年,流转费300—1000元/亩,平均647.6元/亩(即1元/平方米左右),流转费按年结算。总投入15017.6万元,一般在1.8—8000万元,亩均2.3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亩均投入0.96万元,设备亩均投入0.28万元。雇请劳力常年240人,短工1017人,平均分别15人、63.6人。总收入4065.9万元,亩均6275元,纯利润每亩0.04—1.2万元。
(三)土地流转后用于稻虾连作。调查的14样本中,有7个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家工商企业、5个个人。共流转土地2716.2亩,平均208.9亩。涉及257户,户均10.57亩。流转年限在2—14年,平均7.5年,流转费500—810元/亩,平均725.1元/亩(即1元/平方米左右),流转费按年结算。总投入1980万元,一般在12—600万元,亩均0.7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亩均投入0.4万元,设备亩均投入1756.1元。雇请劳力常年43人,短工228人,平均分别3.1人、16.3人。总收入897.5万元,亩均0.3万元,纯利润每亩0.05—0.5万元。
(四)土地流转后用于常规种植。调查的12样本中,有6个合作社,4个家庭农场,2个个人。共流转土地7594.39亩,平均632.9亩。涉及513户,户均14.8亩。流转年限在1—11年,平均5.6年,流转费100—667元/亩,平均367.9元/亩(即0.55元/平方米左右),流转费按年结算。总投入1909.5万元,一般在10.5—558万元,亩均2514元,其中基础设施亩均投入643元,设备亩均投入1268元。雇请劳力常年97人,短工903人,平均分别8.1人、75.3人。总收入1775.6万元,亩均2338元,纯利润每亩0.02—0.11万元。
(五)土地流转后用于其他(非种植、养殖)。调查的4样本中,有1个合作社,3家工商企业。共流转土地1498亩,平均374.5亩。涉及107户,户均14亩。流转年限在5—30年,平均14.5年,流转费667—800元/亩,平均700.3元/亩,流转费按年结算。总投入4800万元,一般在400—3000万元,亩均3.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亩均投入2.12万元,设备亩均投入1.01万元。雇请劳力常年73人,短工190人,平均分别18.3人、47.5人。总收入1160万元,亩均0.77万元,纯利润每亩0.2—0.9万元。
二、特点
(一)流转规模有大有小,比较适度。常规种植、特色种植、用于其他、稻虾连作、特色养殖分别为平均632.9亩、404.9亩、374.5亩、208.9亩、111.86亩。如官垱镇原熊坪村“沙洋县飞林家庭农场”家禽养殖流转土地5户,110亩。
(二)流转年限有长有短,相对偏短。除流转用于其他如育秧工厂等平均流转年限为14.5年外,一般在5.7—7.1年,最高的有30年,如拾回桥镇古林村育秧工厂流转土地500亩,流转30年,总投入3000万元。
(三)流转费有高有低,相对偏高。流转后用于其他、稻虾连作、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分别为平均700.3元/亩、672.9元/亩、647.6元/亩、641.4元/亩,在0.96元—1.05元/平方米。用于常规种植的367.9元/亩,为0.55/平方米。而且流转费都是按年结算。如曾集镇金鸡村危氏水产合作社主要为稻虾连作,流转土地282亩,流转10年,流转费780元/亩。
(四)投资力度有强有弱,总体偏弱。常规种植、稻虾连作、特色养殖、特色种植投入分别为平均0.25万元/亩、0.73万元/亩、2.27万元/亩、2.31万元/亩,而流转后用于育秧工厂等为平均3.2万元/亩。如高阳镇绿和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0亩,用于建育秧大棚,流转10年,投资400万元,投入4万元/亩。
(五)雇工人数有多有少,相对灵活。常年雇请劳力平均3.1—18.3人,用于其他、特色种植、常规种植、特色养殖、稻虾连作分别为18.3人、15人、8.1人、4.6人、3.1人。如马良镇王港村湖北菇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流转土地90亩,流转10年,投入400万元,常年雇请劳力6人,雇请短工20人。
三、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一)流转面积总体不大,承包者自己经营的仍然占大多数。6个组承包者自己种植2195.4亩,占72.3%。其中向个人流转368.94亩,占12.1%,亲戚代种256.92亩,占8.5%。仅有7.1%向农业企业(合作社、农场等)流转。如曾集镇肖堰村1组,种植面积420.5亩,承包者自己种植324.49亩,占77.2%,向个人流转96.01亩,占22.8%。
(二)流转后从事种植业的仍然占绝大多数。6个组承包耕地3052.6亩中,用于种植的面积3038.6亩,占99.54%,只有3亩用于畜禽养殖,11亩退耕还林。3038.6亩种植面积中,用于稻虾连作398.8亩占13.1%。如曾集镇雷巷村3组,全组承包土地771亩,用于种植768亩,占99.6%。
(三)农村土地复种指数较低。6个组用于种植的面积3038.6亩,冬季种植油菜面积287.63亩,占种植面积9.5%,绝大多数为冬闲、空白田,土地利用率不高。如曾集镇陈闸村1组,种植面积633.66亩,冬季种植油菜的面积100亩,占15.8%。
(四)青壮劳力大多外出务工,农村种养业基本上依靠老人。调查6个组18—70岁581人(因为农村60—70岁为种田“主力军”),55—70岁(1948—1963年出生)247人,主要从事种养业,占42.5%。18—54岁334人,青壮年劳动力主要常年外出务工,占57.6%。如曾集镇太山村3组,有18—70岁71人,其中55—70岁28人从事种植业,占39.4%,18—54岁43人青壮劳力常年外出务工,占60.6%。
(五)种植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较低。调查5个家庭总收入72.31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0.71万元,打工等其他收入61.6万元,种植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14.8%。农民自己种植承包地(仅种一季水稻),如全部租用机械纯利润在700元/亩左右,如自家购买机械纯利润在1000元/亩左右。农民种田已成为“副业”,甚至沦为“鸡肋”。如曾集镇雷巷村3组村民文某,家中6口人,承包土地15.01亩,年收入10.65万元,其中种田收入1.05万元,种田收入占家庭总收入9.9%。
(六)特色种养业效益较高,常规种植效益低下。流转后用于其他(如育秧工厂等)、特色养殖、特色种植、稻虾连作纯利润分别为0.2—0.9万元/亩、0.03—6万元/亩、0.04—1.2万元/亩、0.05—0.5万元/亩,而常规种植纯利润0.02—0.11万元/亩。如曾集镇万里天润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272亩,流转10年,常规种植水稻,投入528万元,常年雇请劳力23人,短工60人,纯利润300元/亩。
四、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三乡”工程宣传、引领力度。宣传、鼓励、引导、支持“企业兴乡、市民下乡、能人回乡”工程,尤其要在“能人回乡”上下更大功夫。因为其熟悉农村、农业,自己原本就是农民出身,有一定家乡和土地情节,相当一部分人还有种田经历。
(二)进一步鼓励、引导农民流转土地。让农民既可得“土地流转金”,又可在当地农业企业(合作社、农场等)打工得“薪金”,还可“规避”粮(油)价波动的市场风险。
(三)进一步加大特色农业的示范、指导和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渔则渔、宜菜则菜,并逐步扩大规模,形成特色,“一村一品”,做好沙洋“农”文章。当前,稻虾连作已被农民接受,转型快、投入成本低、市场前景好、见效快,宜大力引导、推广。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指导、引领作用。当前,一方面农民因“恋土情节”不愿“放手土地”,对农业企业(合作社、农场等)“低价流转”土地渔利的“红眼病”。另一方面,农业企业(合作社、农场等)因流转费高、市场风险大、利润低而不敢接手太多土地或不愿“下乡”。这个格局如果不打破,容易形成“断层”,造成农村承包土地产出率低下,甚至出现土地撂荒现象,使农村、农业萎缩不前。建议县经管、物价、农业等部门要建立定期(如半年)流转费指导价制度并在媒体公示,在农民和农业企业间架起一座桥梁,既让农民愿意、舍得“放弃”土地,也让农业企业愿意、“接得住”土地。我们以为,当下,流转土地用于常规种植的,流转费应在0.5元/平方米左右,用于其他如特色养殖、特色种植、稻虾连作的,应在0.5—0.8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