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关键是要在国家资源输入的同时,激活基层社会活力,即实现城乡居民的自我组织化。组织起来的群众,才能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领导下,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实现国家资源与居民需求的有效对接

    ■ 王德福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城乡社区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意见》的颁布,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城乡社区尽管仍然存在巨大差异,但也存在许多共性。首先是国家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社会下沉。取消农业税以来,国家向农村社区转移的公共资源逐年加大,乡村社区面临从汲取资源向输入资源的大转型。而城市社区公共资源的输入则力度不减。城乡社区普遍面临如何实现公共资源与社区居民需求偏好有效对接的问题。其次,基层社会多元化和复杂化。农村社区出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力量,与老弱妇孺和中坚农民等重构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城市社区则伴随住房市场化出现社会阶层重构,社会组织、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成为基层治理重要主体,但多元治理主体尚未形成成熟的社区参与机制。复杂化的社会状况对基层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国家治理和政府职能转变对社区治理提出新要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乡社区是实现社会稳定的基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社区治理需要实现新的突破与创新。

    目前,我国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同上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新兴治理主体作用有限,基层组织弱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其次,社区服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国家巨大的公共资源投入仍然存在供给低效甚至供给错位的问题。再次,基层治理体系内部的良性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形成,社会活力还没有真正激发出来。城乡居民的分散状态依然是社区治理面临的基本困境,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也还非常有限。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关键是要在国家资源输入的同时,激活基层社会活力,即实现城乡居民的自我组织化。组织起来的群众,才能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领导下,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实现国家资源与居民需求的有效对接。这是对新形势下社区基层组织的基本要求。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应该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探索在社会多元化与复杂化形势下,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的新路径。要发掘和培养城乡社区群众中的骨干力量,使他们真正成为社区治理的积极力量,成为沟通基层组织与普通居民的有效媒介。要积极培育社区居民自组织体系,给予居民自组织灵活简约运行的空间与支持。要构建多层次的居民自治体系,利用公共资源输入契机,构建社区及社区内部以楼栋、居住片区、小组等为单元的多层次居民自治体系,创新居民自治实现形式。还要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统筹街道乡镇体制改革与社区治理改革,构建更加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城乡社区治理体制也将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成熟与定型。相信此次出台的这份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将为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

  • 责任编辑:王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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