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家庭代际关系脱嵌化诱因与效应分析

    王海娟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湖北 武汉 430074)

    摘 要基于山东、山西、湖北等地的实地调查表明:代际关系脱嵌化已成为目前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新动向;代际关系脱嵌化表现为代际双方在经济、情感以及精神层面的独立性,以及代际之间越来越明显的去关联性和双弱关系。代际关系脱嵌化的经济社会诱因是农民家庭财产的个体化以及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其最直接的社会效应是农村养老方式从家庭养老转向自主养老。尽管农民自主养老状况可能在经济供养层面有所好转,但普遍遭遇风险抵抗能力不足、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困难、老年人精神福利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亟待国家采取更多措施予以应对。

    关 键 词代际关系;脱嵌化;责任伦理;养老方式

    一、问题的提出

    代际关系是家庭诸种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形式,也是社会关系的基础[1]。中国传统的代际关系是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赡养乙代,代际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内涵情感和伦理责任的关系[2]。郭于华认为费孝通所概括的“反馈模式”是亲子两代之间基于公平原则展开的跨时空的交换关系,他用交换关系对反馈型代际关系进一步阐释,认为传统社会中代际交换内容包括物质性交换、仪式性交换、情感交换、文化资本交换、 象征性交换,因而代际交换并非仅有通过互惠而取得利益上的满足这种表层和交换,更有充满人情味的美好情感的交流,慈爱与孝敬是亲子间互相给予和获得的重要内容[3]

    近现代以来农村的代际关系正发生剧烈变动。郭于华认识到现在农村的养老问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运行中已经或者正在发生着变异,付出与回报的对等仍然是一个基本的公平理念,然而“给”与“还”的实际内容,即可交换资源却有了分歧,年轻人更加注重物质交换或获致性方面,更加看中现时现报和注重物质层面的交换[3]。农村代际关系在经济层面可能仍然保持均衡,但毫无疑问的是代际之间的反馈或者交换在伦理层面已经失衡,交换型代际关系由责任伦理转变为工具理性[4]。一些研究者发现代际关系不断去伦理性与失衡成为当前农村代际关系最显著的变动方向[5],表现为代际关系的下位运行[6],恩往下流和不对等交换等[7],比较极端的情况是代际剥削关系[8]

    不管是反馈型代际关系,还是交换型代际关系或是代际关系失衡,都表明代际之间是镶嵌在一起的,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只不过是代际关系的具体形态不同。在反馈型代际关系中,代际关系均衡且内含伦理责任。交换型代际关系表明子代对父代在伦理和情感层面的疏离,但是子代对父代在经济上还保持着交换关系,父代对子代还存在伦理责任。在失衡型代际关系中,父代传宗接代观念和伦理责任使得与子代的不均等关系和代际剥削能够继续维系[9-10]。近年来笔者在农村调查时发现农村出现代际关系脱嵌化现象,即代际之间在各个层面丧失了关联性,子代与父代之间几乎不存在关系,当子女结婚之后代际之间的独立性尤其彻底。失衡的代际关系可能走向一种新型的平衡的代际关系,将对农民家庭和村庄社会产生剧烈影响。贺雪峰、杨华等预计未来的趋势是农村代际关系将走向新的代际平衡,只不过此时的平衡已不像以前是厚重的平衡而是低度平衡[11-12]。他们敏锐地预见了这一现象,但并没有揭示这种新型代际关系的实践形态。这一新型代际关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其动因及其社会效应如何,是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立论基于近年来,笔者在山东、山西、湖北、广西、河南、浙江等地的农村进行调查,通过半结构式的访谈与参与式观察获得了大量的资料,这些资料构成了本文理论分析的基础。

    二、代际关系脱嵌化的内涵与表征

    代际关系脱嵌化涉及到子代与父代双方的行为,是双方行动的结果。当前农村代际关系脱嵌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父代对子代的抚养义务与资助,二是子代对父代的赡养责任与行为。父代对子代的抚养义务与资助包括将子代抚养成人、完成婚嫁以及子代婚后的资助。子代的赡养行为主要包括经济供给、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三个方面。

    代际关系的脱嵌化在父代的行为上表现为,父代将子女抚养成人并供子女上学,在能力范围内为子女结婚提供住房和结婚时的花费,但是并不会把所有的资金都花在子女身上;在分家时父代留下相当一部分资金,甚至留下所有的资金,并瞒着子代积攒养老资金,即使子女经济困难时也不愿拿出来资助子女;子代结婚后父代在不影响自己养老的前提下帮助子代,可能出现的情况是父代不会帮忙子代照顾小孩,父代的经济实力比子代强。从以上父代的行为可以看出,父代并没有如传统社会伦理要求下,承担无限的责任和倾其所有的支持子代生活,而是将自己生活满足和养老需求放在第一位,在满足自己养老的前提下才会资助子代家庭,如案例1所示。

    案例1:朱全[]89岁,浙江宁波市福村人,有2个儿子1个女儿。朱全年轻时是当地有名的造船人,后来又养珍珠,积蓄了一大笔钱,2013年时有银行储蓄30多万元。84年朱全与两个儿子分家时考虑到自己以后的生活,没有给儿子修建房屋。朱全的大儿子较为贫困,建房时向朱全借钱,朱权害怕儿子不还,没有借钱给大儿子。2007年朱全考虑到自己的年龄大了,储蓄使用不完,就分了8万元给子女。

    代际关系的脱嵌化在子代的行动上表现为,子代缺乏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只承担最低限度的物质层面的供给,也有不供给物质而导致老年人饿死的现象。在生活上表现为父代单独居住和生活,即使父代只有一个儿子也是如此,这便是独子分家,这种行为被农民所接受和认同。与内含伦理、感情与责任的反馈型养老相比,子代反馈给父代的情感、帮助、资金等较少,只是在父代没有劳动力能力和积蓄的情况下给予保证生存的口粮,而父代从完全丧失劳动力能力和死亡之间的时间很短,子代的赡养也可以说是几近于无了。与代际关系失衡情况下子代对父代的剥削与虐待相比,子代对待父代是冷漠的,并不存在激烈的代际冲突。

    案例2河南周口市彭村是城郊村,农民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农民普遍建起了两三层的楼房。农民一般为独子家庭,但是老年人基本上都“单过”,一些没有房屋的老年人只能在自家的承包地里搭建小房子居住,“儿子媳妇住楼房,老头婆子住地头”是当地的普遍现象。在老年人生活能够自理的时候会选择单独生活,子女不会去照料老年人,更没有嘘寒问暖和孝敬尊重。很多老人反映即使是居住在一起,子女也几乎不来看望自己。当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的时候,部分老人会和子女生活在一起,但是也只能解决温饱问题,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继续单独居住,由子女轮流给老人送饭,除此之外子女与老年人就没有关联了。老年人对养老的要求也很低,只需要满足物质性的需求就行了,“只要媳妇不骂你,不生你气,你就万幸了。”

    从代际双方的行动可以看出,代际双方只保持最低限度的关系,代际关系在经济层面、情感层面以及精神层面的独立性以及各个层面的去关联性。尤其是在子女婚后,代际关系与一般的亲戚关系没有区别。与反馈型代际关系和失衡型代际关系相比,脱嵌型代际关系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代际关系的脱嵌化在养老上的表现不在于当老人瘫痪在床时子女是否来照料,而在于农民对子女养老已经不再期待的心理认知以及提前为自己养老做准备的行动。二是农民从心理认知以及行动上主动地将自己的生活从子女的家庭中独立出来。这种独立性不仅表现在经济层面上农民不需要子代的供养,关键还表现为精神上和情感上的独立。农民认为与子女居住在一起不一定是幸福的,子女也身边也不一定孝顺。幸福的晚年生活不是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将自己的养老与幸福寄托在子女身上是“想不通”的表现。这种独立性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表现得比较明显。如果说在经济落后地区,代际之间的关联较少是由于经济上的贫困,那么在经济发达地区,代际之间的关联更少,这说明代际关系较少关联不是经济贫困导致的被动的策略性应对,而是农民主动选择的结果。农民不仅主动选择自己的养老方式,还主动选择对待子代的方式,对子代有保留的付出,代际关系从之前的双强关系转化为双弱关系,如表1所示。

    1  三种类型代际关系

    代际关系模式

    父代对子代

    子代对父代

    反馈型

    强关系

    强关系

    失衡型

    强关系

    弱关系

    脱嵌型

    弱关系

    弱关系

    代际关系不断弱化的过程都可以看做是代际关系脱嵌化的过程。虽然近现代以来的代际关系变动也是一个不断脱嵌化的过程:首先是代际关系从伦理和情感层面的脱嵌,接着是在经济层面的脱嵌;首先是子代对父代的疏离,接着是父代降低了对子代的伦理责任。但是在失衡的代际关系中农民仍然对子女赡养存有期待并且仍然依赖家庭养老,代际之间仍然存在紧密联系。而代际关系脱嵌化的完成意味着代际之间的独立性极大的增强,尤其是父代主动从子代家庭中独立出来,不再期待子代赡养。当代际关系呈现双弱关系模式时标志着代际关系脱嵌化的完成。

    代际关系去关联性的过程都可以看作是代际关系的脱嵌化,当代际关系呈现弱关系-弱关系时,可以称为是完全脱嵌化。从时间上来看,代际关系脱嵌化始于农村现代化变迁。从空间上来看,因为不同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变迁速度以及农民家庭观念存在有差异,代际关系脱嵌化的程度不同。虽然代际关系脱嵌化还没有占据农村主流,在不同农村地区有不同的表现,但这是全国农村的共同趋势。当然代际关系脱嵌不是代际之间绝对的没有关系,而是相对于代际关系强关系-强关系模式而言的。

    三、代际关系脱嵌化的社会经济诱因

    代际关系脱嵌化与农村现代化进程紧密相关。家庭经济模式的变迁为代际之间的脱嵌奠定了经济基础,即家庭财产从可积累、可传递的土地变为不可积累、不可传递的个体劳动力,家庭财产的个体化弱化了代际之间经济上的传递与合作关系以及父权权威。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导致代际责任伦理的弱化,进一步切割了代际之间的经济关联,从而促成了代际关系脱嵌化。

    (1)       家庭财产个体化

    “同居共财”是中国传统家庭最核心的特征,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就提到,“农村中的基本社会群体就是家,一个扩大的家。这个群体的成员占有共同的财产,有共同的收支预算,他们通过劳动的分工过着共同的生活”[13]。正如滋贺秀三所言,“同财共居的情况对中国人的家族生活来说是本质性的要素”,“所谓家族共产制,通俗一点儿说,就是家族靠一个钱袋来生活,各个人的勤劳所得全部凑集到这个钱袋里,每个人的生计也全部由这个共同的钱袋供给,从而财产作为共同的家产得到保持”[14]。因此,家庭财产具有非个体性的特征。这是由当时的经济生产方式决定的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确立了家庭作为生产、生活和生育单位的地位,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占有土地、房屋、牲畜和农具等生产生活资料。农民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协力合作,付出与收益难以进行清晰的划分,家庭财产具有共有的性质。传统社会最主要的家庭财产——土地具有累积性,能够在代际之间传递与继承,从而将家庭成员关联起来,这是家庭伦理的经济基础。家庭财产的所有权人一般是作为父亲的家长,家长制的原则又强调家长对家产的管理权和支配权,从而维持了家庭财产的公共性和父代权威。

    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以及市场化使得家庭财产个体化,一方面当前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使得个体从村集体获得土地,而不是从家庭中继承土地,土地已经不是家庭所有的公共财产,代际之间在土地上所形成的经济继承关系丧失。另一方面工业化时代打工经济兴起,农民主要通过个体劳动力获得收入,父代和子代各自从市场中获得收入,经济生产上的合作关系被割断。当前农民家庭最主要的财产是个体化的劳动力,劳动力具有不可累积性,无法在代际之间传递,生产也不需要代际合作。家庭财产的来源与内容的变化为家庭财产个体化奠定了经济基础,即使代际双方居住和生活在一起也形成了两个会计单位。

    案例3:湖北省荆门市沙村一个农民说:“表面上父子没有分家,但是儿子媳妇吃的是父母的,积攒的钱是他们自己的。我已经说不清楚是否分家了,说没有分家,我们和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共同吃饭,说不分家,父子都是各自管各自的钱”。

    家庭财产的个体化使得家庭成员在经济上界线清晰,减少了经济生产中的关联与合作。代际之间经济上的继承关系也极大的弱化,除了农村中价值不高的房屋以及少量的现金,子代几乎没有从父代手中继承到家产。相反,个体对自己的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处置权,代际之间在家庭经济层面独立化。与此同时,父代丧失家庭财产的管理权,以及父代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使得弱化的父代权威难以维持家庭财产的公共性。当然,家庭财产的个体化也为老年人从对子代家庭独立出来奠定了经济基础,父代独自参与到市场经济中,能够获得远比农业生产更多的收入,这为父代从代际失衡中脱离出来提供了经济支持。换言之,父代不再是代际不平等的被动接受者,而是可以主动选择不与子代进行不平等的交换,这是代际关系脱嵌化的表现。

    (2)       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

    家庭不仅仅是满足农民基本生活和交往的单位,更是农民的精神归属。按照阎云翔对中国家庭模式研究的分类,从家庭性质和价值层面上分析农民社会行为显然属于“文化家庭模式”[15]。农民在家庭中生产、生育、祭祀等实现家庭延续的目标,使个体的有限生命在这种家庭延续中获得无限意义感,从而获得本体性价值[16]。传宗接代是农民的核心价值观和人生意义实践,在日常生活中表现为父代要不断给子代输入资源,不仅要抚养子女,并且给儿子建房、娶媳妇,完成他们成家立户的人生任务;当父代丧失劳动能力时,子代必须承担父代养老送终的伦理责任。这样父代通过生养子女和为家庭贡献实现了生活的价值,子代通过无条件、自主的赡养父代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代际之间的付出和回报具有情感性和伦理性。农民在传宗接代的过程中践行人生意义和获得精神慰藉,老年人在儿孙的奉养孝敬中安享天伦之乐。传统时期代际之间的责任伦理不仅仅是一种生活上的物质交换关系,还蕴含着传统儒家文化意义,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道德约束。

    当前农民价值观念变迁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微观层面上是家庭理性化的结果,年轻一代认为生养后代是父母天经地义的责任、不必求回报,子代将赡养老人量化为一项项具体的指标,并且有相应的资源与之对应,将老人的付出与子女的回报做量的计算的指标或者尺度,代际关系从责任伦理转变为经济理性,甚至出现了代际剥削现象。代际关系失衡使得父代逐渐转变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方式,随之而来的是父代在处理与子代的关系时也日趋理性化和均衡化,父代减少对子代的付出和伦理责任。在宏观层面上是农村现代化的结果,由于现代性因素与市场经济的持续冲击,传统农民以“传宗接代”作为基本追求的本体性价值被动摇了,农民不再把传宗接代、养育子女当做自己的人生意义,农民家庭本位观念和孝道淡漠成了普遍现象。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不断增强,农民更加注重现世生活与个体的享受,农民的人生哲学不再是传宗接代,而是“辛苦的做,快乐的享受。”

    案例4:湖北省孝感市文家村一个农民说:“我一年收入5-6万元,生活开支1.5万,闲冬玩花2万,储蓄2万。我只忙半年,闲冬去城里玩,我的面包车开着玩不拉客人。赚那么多钱干嘛?有吃有喝就行了,做半年玩半年多快活。我给儿子买房,儿子干嘛?我不要的钱留给他。我现在还年轻,一年存1万,十年就10万了。我过得很自在,要小孩麻烦。我的妹夫一天到晚带小孩,什么都做不了,以前妹妹妹夫两人不做事时打牌,现在有小孩什么都做不成,我很同情他们。越是生女儿越快活,城里人没有儿子一样过,想想城里人,多快活。自己生活顺心就行了,生活很知足。奋斗到死了,我没有享受到多不划算。让儿子自己奋斗,钱够儿子用就行了。我对儿子说房子是自己做的,让儿子自己建房结婚,我不能说房子是我父亲建的,不然他以后让我买房子给他。”

    当农民丧失对家庭的伦理责任时,他们更加注重个体的享受与当下的生活,减少对子代和父代的责任,既包括减少对父代情感和精神的付出,也包括减少对子代的付出,这就进一步导致代际关系独立化、冷漠化。代际失衡模型中子代的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而父代的价值观念并没有发生变化,代际交换模型中父代期待通过自己的付出获得子代的赡养,不得不接受不均等的交换关系。而一旦他们不再期待子代的赡养,那么就从这种失衡的关系中挣脱出来,代际关系脱嵌化就形成了。

    四、代际关系脱嵌化的社会效应分析

    代际关系脱嵌化最直接最显著的社会效应是农村养老方式的变迁,农民从依赖子女赡养转变为主要依靠自己养老,这在农民的心理认知和行为上都有所体现。农民自主养老具有不确定性特征,并遭遇了一系列困境,这对老龄社会提出了挑战。

    1.农村养老方式变迁

    一直以来家庭养老是农村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方式的长期存在和延续,不仅仅在于外在的客观经济社会条件使得政府或者社会难以承担农民的养老负担,还在于家庭养老方式的内在优势[17]。从经济理性的角度来考虑,农民将花在子女身上的资金储蓄起来自己养老更加可靠。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将自己所有的土地与储蓄都分给子女,将自己的养老寄托在子女的身上。这是因为他们不是简单地考虑子女在经济层面上的供养,而是还需要考虑子女在生活上的照料和情感上的慰藉。在他们看来,没有子女在身边陪伴和照顾的晚年生活是孤寂的,难有幸福感可言,因此农民依赖家庭养老才能获得幸福的晚年生活。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代际关系脱嵌化使得自主养老成为农民的主动选择。父代尽量少的与子女发生联系,尽量将子女从身边推开。因为让子女在身边生活,他们总要帮子女照顾小孩,自己种植的粮食、蔬菜等总要无偿分给子女一些,也免不得从经济上资助子女。他们将自己的经济收支、情感、精神慰藉等从子女身上脱离开来,依靠自己解决养老问题,也接受养老院和雇请保姆。当农民依赖家庭养老时,子代“两头走”的婚姻模式以及招上门女婿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18],但是当农民不再依赖家庭养老时,他们不要求子女在婚姻上“两头走”或者招上门女婿。当只有女儿时,他们更愿意将女儿嫁出去,甚至有农民希望将儿子嫁出去,即使只有一个儿子也要分家,这表明了他们自主解决养老问题的态度和心理认知。

    农民自主养老在行动上表现为,当农民期待子代赡养时,他们将所有的资金都花到子女身上,会一直劳动到不能劳动为止,只有到年老时才会面临养老问题。当农民不再期待子代赡养时,那么农民养老不仅是老年人面临的问题,而是农民结婚之后就开始考虑和筹划的问题。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年轻农民结婚之后,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前提下开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在子女结婚之后就开始筹划自己的养老事业。如案例5所示,有农民还会做更精细的打算,按照每天的花费计算需要储蓄的资金数量。一般情况下一对老年夫妻一年的花费是2万元左右,他们从60岁开始计算,预计自己活到80岁,那么在60岁之前至少需要储蓄40万元。

    案例5。吴军,73岁,湖北荆门市鄂村人。2个儿子都在外面务工,吴军与老伴生活在一起。吴军的积蓄10万元。现在种地每年纯收入6000元,每年开支4000-5000元,还能够结余1000-2000元。吴军仔细地计算了夫妻两的生活开支,以对自己的生活进行安排。吴军还计算了当自己不再劳动时自己的储蓄可以支持多长时间。根据他的计算,吴军夫妻两每天的生活费用是12元钱,每月是300多元,其中水电气100元、米100元、油20元、肉鱼100元。吴军喜欢打牌,但考虑到收入不高,从来不主动打牌,只有当有其他人邀请时他才去打牌。

    在反馈型代际关系中,子女赡养父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并且已经深化到内心中,是一种情感的自然流露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是诸多国人骄于西方人的文化传统,以传统孝义与反馈为基本框架的“中国式家庭养老”,最主要的特征是具有责任伦理性。交换型代际关系或代际关系失衡表明子代对父代在伦理和情感层面的疏离,但是子代对父代在经济上还保持着交换关系和赡养关系。代际关系的变动使得家庭养老的伦理责任弱化,“功利养老主义”凸显[19],但农村养老仍然靠家庭成员来维持,农村家庭养老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尤其是经济不发达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家庭养老仍然是唯一的养老方式。代际关系脱嵌化所导致的农民自主养老意味着存续几千年的中国养老方式的根本性变迁。

    从工业化国家的养老方式变迁来看,养老方式都出现了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演变过程,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从家庭养老转向社会养老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在中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当家庭养老因多种因素式微时,社会养老并未发展起来,自主养老成为这一阶段主要养老方式。也就是说,在政府或社会组织无法在短期内改变农村养老方式时,自主养老将成为未来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

    2.农民自主养老方式面临的挑战

    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不足以及国家财政实力难以完全承担农民养老的情况下,农民自主养老主要依赖自己的劳动和储蓄能力。当农民依赖家庭养老时,家庭能够保证老年人基本的、较为确定的的生活条件。当养老主要依靠不确定的个体能力时,农民养老的不确定性增强。不同年龄段和不同地区农民的自主养老状况呈现较大的差异性。从总体来看,农民经济层面的养老状况逐渐好转,但是在养老风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层面遭遇一系列困境。

    当前大部分70岁以上的农民之前并没有储蓄,主要的养老资源是自己劳动。一是由于70岁以上农民代际关系脱嵌化较为缓慢,他们仍然对子代养老有期待,即使在有限的积蓄下,他们依然会不遗余力地帮助成年儿子成家立业耗尽毕生所有,没有提前做好自主养老的准备。二是70岁以上老人生活的年代农村的经济条件比较差,农民累积财富的机会和资源非常有限。三是70岁以上农民的子女比较多,当所有子女都成婚以后,一般自己已经有60-70岁,积累资金的能力较差。这个年龄段农民的养老状况在全国的差异性较小。因为年龄较大,劳动能力较差,养老状况较差,对国家财政转移力度的依赖性较强,在中西部地区出现了贫困家庭老年人自杀现象[20]

    50-70岁的农民主要的自主养老资源是储蓄,这是由于农村的商业养老保险在最近几年才兴起,大部分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要求在50岁之前参保,因此当前50-70岁的农民错过了参与商业养老保险的机会。当前50-70岁的农民一般在子女结婚以后开始储蓄。由于当前农村经济条件的好转,以及农民子女数量的减少,一般子女结婚以后,他们还比较年轻,储蓄的能力比较强。这个群体的养老状况属于中等,在不同地区有较大的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的储蓄能力较强,自主养老状况较好。而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大部分农民难以积累较多的资金,当他们到70岁以后,养老状况与当前70岁以上的老年人差不多。

    50岁以下的农民未来的养老状况较好。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迅速发展,50岁以下的农民开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这在全国农村地区都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比例。可以预见,农民自主养老的状况也会逐步好转。这个年龄段农民的养老状况在全国又呈现出相似性。


    2  不同年龄段农民的养老状况

    年龄段

    养老资源来源

    养老状况

    区域差异性

      70岁以上

    劳动

    50-70

    储蓄

    50岁以下

    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可以预测的是,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财政转移力度的不断增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迅速发展,农民自主养老的状况会逐步好转。上文所述的农民自主养老状况的好转主要是经济供养层面上的,农民自主养老仍然面临一系列普遍性的困境。代际关系脱嵌化使得农村养老在社会转型时期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是老年人风险抵抗能力不足。农民可以通过储蓄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方式满足其养老需要,但是这种养老方式的风险抵抗能力不足。自主养老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当前大部分农民通过储蓄养老,储蓄养老面临货币贬值风险,尤其是随着农民寿命的进一步提高,货币贬值风险具有客观必然性。二是不管是依靠自己劳动、储蓄还是农村养老保险等方式,只能解决吃饭问题,而无法解决看病问题,尤其是当老年人遇到大病时,只能束手无策。

    二是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当前农民自主养老还停留在解决吃住问题的层面,当他们还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其生活照料不存在问题。当前农村养老机构发展不足以及农民还没有形成依靠养老机构养老的意识,当农民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时,其生活照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农村调查时发现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当老伴去世之后,另外一个老人不久也会去世。这是由于老伴去世后,老年人缺少生活上的照料和情感上的慰藉。

    三是老人的精神福利缺乏。传统时期,农民从子孙家庭中获得天伦之乐,从子孙的关心和尊敬中获得精神慰藉和情感满足。代际关系的脱嵌化意味着农民再也不能从家庭中获得精神福利,农民自主养老缺乏精神福利。虽然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成立了老年人协会,国家也逐渐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但是大部分地区老年人协会建设以及文化建设都存在一系列问题,还难以给老年人提供精神福利。经济上的供养水平与精神福利并不一定是对等的,虽然一些农民承受代际剥削但是代际关系是温情脉脉的,代际关系失衡下的老人将精神寄托在子代的身上,并不缺乏精神上的追求。也就是说,与代际关系失衡下的老年人相比,采取自主养老方式的农民的经济供养水平可能得到了极大提高,但是其精神福利远远不及他们。

    四、结论与余论

    传统反馈型的代际关系中,农民主要采取家庭养老方式,从家庭中获得经济供养与精神上的满足。近代以来出现的失衡型代际关系中,父代价值观念未变,或者经济条件较差使得父代不得不依赖子代赡养。虽然子女赡养在当前也遇到一系列问题,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自己养老,但是农民主要还是依赖家庭养老。脱嵌型代际关系中,父代价值观念发生了改变,农民不再依赖子女赡养,主动地从家庭养老中脱离出来,进行自主养老。由此可见,随着家庭财产的个体化以及农民价值观念的变化,失衡的代际关系走向代际关系脱嵌化,农民养老方式不是从家庭养老养老走向社会养老,而是个体自主养老。

    本文揭示了农村代际关系从深度均衡—失衡—低度均衡变动的谱系。在现代化变迁过程中厚重的代际关系逐渐弱化,从双强关系最终转变为双弱关系。曾经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不再成为一个分析家庭和社会变迁的重要因素,我们需要新的分析工具来理解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以本文的农民养老问题为例,农民的养老状况不取决于家庭关系和家庭经济状况,更主要地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个体的经济能力。家庭和代际关系不再是一个分析农民养老状况的有力工具,这对老年人问题研究、家庭研究提出了挑战。

    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变动最直接的影响农民养老方式的变迁。在国家的农村养老体系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不管是农民被动还是主动,自主养老方式将越来越普遍。家庭养老能够同时满足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个层面的需求。虽然随着农民自主养老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迅速发展和国家基础养老保险支持力度增强,农民自主养老经济层面上的供养状况将逐步好转,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也能够解决生活照料问题,但是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却还没有有效的替代解决方案。国家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如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老年人贫困救助、失能老年人照料等,解决农民自主养老方式存在的困境,以应对农村老龄社会的到来。

    参考文献:

    [1]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维系、变动和趋向[J].江淮论坛,2011():122-129.

    [2] 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6-15.

    [3] 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A].郭于华.倾听基层[C].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75-282.

    [4] 孙新华.交换型代际关系: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新动向[J].民俗研究.2013(1):134-142.

    [5]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J].江海学刊,2008(4):108-113.

    [6] 范成杰.代际关系的下位运行及其对农村家庭养老影响[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0-95.

    [7] 王海娟.交换型养老:特征、逻辑及其影响[J].南方人口,2013(5):53-60.

    [8]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J].社会学研究,2009(4):157-176.

    [9] 刘锐.温情脉脉的代际剥削何以可能?[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2(3) :62-86.

    [10] 陈锋.农村“代际剥削”的路径与机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49-58.

    [11] 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J].社会科学研究,2009(5):84-92

    [12] 杨华:当前我国农村代际关系均衡模式的变化[J].古今农业,2007():4-7.

    [13]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41.

    [14] 滋贺秀三.中国家族法原理[M].张建国,李力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3, 45.

    [15]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 [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10.

    [16] 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J].开放时代,2008(3):51-58..

    [17] 龙方.论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完善[J].农村经济,2007(5):3-6.

    [18] 王会,狄金华.“两头走”:双独子女婚后家庭居住新模式[J].中国青年研究,2011(5):9-12.

    [19] 孙薇薇.农村养老实践中的“功利养老主义”探析[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53-59.

    [20] 杨华,欧阳静.阶层分化、代际剥削与农村老年人自杀[J].管理世界,2013(5):47-64.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4JID030)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5CRK020)。

     

    本文修改稿发表于《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 责任编辑:whj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