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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屡陷质疑风波,地方统计数据造假更是久受诟病。最近一次媒体披露的统计造假事件,是湖南省衡山县和长沙市天心区在统计和三经普中虚报数据。2015214日,“新华调查”以“虚涨百倍,造假触目惊心——湖南基层统计造假透视”为题对这一统计造假事件进行了报道。这次造假事件最终导致事发地10多名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

    不过,和以往一样,媒体对这次统计造假事件的猛烈抨击和挞伐,并没有引起社会大众的共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此类统计造假现象在现实生活当中太普遍了,人们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还有就是媒体报道就事论事,没有对统计造假现象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分析,打“死老虎”虽可解一时之恨,但对于减少和杜绝此类统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并没有多少帮助。

    把统计造假的板子打在基层,显然不能让基层的同志尤其是被处理的同志人心服口服,也不可能改变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官场游戏规则,当然,更难以平息公众长期以来对我国统计工作严重脱离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满。因为,统计造假的现象虽然发生的在基层,但根子在上头,甚至国家统计局也难辞其咎。在这种情况下,拿基层开刀就难免让基层的同志有当“冤大头”的感觉。当然,国家统计局拿地方开刀,与地方的统计造假行为进行切割,以维护其自身清白和英明的形象也许是必要的(尽管这样做的道德性存在瘕疵),并试图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使基层习以为常的统计造假行为有所收敛。

    统计数据失实的危害性怎么说都不过份,影响科学决策和国家的声誉,误导经济社会发展等这是宏观方面的损失,如果说宏观方面的损失还是间接的,那微观方面的损失就是直接损失,甚至是触目惊心的,只是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种种这些损失被掩盖了。比如,在生猪口蹄疫、蓝耳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防控方面,国家在这方面可谓不惜代价,措施之一是由各级财政出钱统一采购这些疫病的疫苗及相关药品,而配售这些疫苗及药品数量的依据就是统计局上报的生猪及其他动物养殖数量。由于各地都将农业产业化列入考核目标,其中生猪饲养量是农业产业化考核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各地都竟相虚报生猪饲养量,而且数字上去了下来很难。上述重大疫病防控都是作为当时各级政府的政治任务,没有人敢不按统计局的法定数字采购疫苗及其相关药品。按虚报数字采购疫苗及相关药品,造成浪费是必然的。

    很多年前,笔者曾到一个镇兽医站调研,那天一位老兽医带着笔者来到镇兽医站,老兽医说已好多年没人坐在兽医站办公,老兽医打开锈迹斑斑的门锁,推开门只见几张桌子上积了厚厚一层灰尘。在办公室的一角堆放了五箱尚未开封的禽流感疫苗,另一角放着一台早已废弃的电冰箱,在冰箱上散乱放着一些过期的口蹄疫药苗。这位老兽医告诉笔者,这些疫苗是去年从县里拿来的,一支都没有打,口蹄疫苗只打了牛,猪没打,还有很多废弃的口蹄疫苗放在别的地方,按规定这些没使用的疫苗要挖坑埋掉,但没有人做些事。近一二十年来,政府按统计局虚报的生猪养殖数采购重大疫病的疫苗及相关药品,浪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钱?没人做过这样的统计,也没有人敢做这样的统计,粗略框算全国几亿、几十亿肯定是浪费了。严格来说,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只是没有谁要为此承担责任。

    作为一个曾经的统计人,国家统计局高调处理湖南基层三经普造假事件,让笔者想起了十年前写的一篇拙文:《亲历    查——一个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的自述》。2004年,我国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笔者有幸成为这次县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任。作为“一经普”办公室的主任,笔者直接参与者、策划者和指挥了这次经济普查。在“一经普”整个过程中,很多事让笔者―――一个有着几十年党龄和工龄的老党员、老公务员的心灵倍受煎熬。那些“亲历、亲见、亲闻”的事,笔者能够装着什么也没看见,把麻木自己起来,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并心安理得地享受这项工作给自己和单位带来好处吗?不,笔者做不到!尽管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都是这样。

    于是,在20055月,当“一经普”接近收尾的时候,笔者决定把自己在“一经普”工作过程中所做的事客观地记录下来,整理后就形成了《亲历所       查——一个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的自述》。这篇拙文写好后投给了中央一重点党报的内部刊物发表,该文的刊发在高层引起了引起了轩澜大波,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李德水看过此文后说:这肯定是真的。随后打算派人下来调查,但杂志社主编坚决不肯透露文章作者的真实姓名和所在地,因此杂志主编那段时间还不得不躲了起来。最终,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一经普”结束至今已十年过去了,在这十年间我国进行了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和两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那么笔者在拙文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在后来的大型普查中得到解决?或者说我国日常统计和大型普查是否吸取“一经普”的经验教训,数据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呢?尽管笔者后来没有再担任大型普查办公室的主任,并且在若干年离开了统计部门,但从笔者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主要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对于普查很多重要的数据,笔者虽然不敢使用“造假”、“编造”这样可怕的词汇,但用“拼凑”、“复制年报”这样的词汇还是不能不用的,笔者这样说当然是有充足的理由和依据的。正因为这个原因,笔者决定把十年前写的拙文公开发表。因为“一经普”已过去了十年,公开相关信息已不会对涉事人和单位造成负面影响,所以笔者这次选择实名发表,并在此文前就今年初披露的湖南基层统计造假事件作上述评论。笔者期待此文能够引起高层决策者和社会有识之士对我国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关注,并采取切实措施推进统计改革,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亲历 经 济 普 查

    ---一个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的自述

    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一经普),从国务院做出决定算起至今已近一年半时间了。第一批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即规模以上工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已于51012时由各省(区、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向国务院一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完毕。第二批普查数据(即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业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的上报工作将在5月底全部完成。这就是说一经普工作已接近尾声,那么这次全国性的经济普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数据质量如何?这是当前社会各界关心的大事。作为一位县统计局副局长、县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笔者亲历了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因此,在经济普查即将全面结束的时候,笔者试图通过对整个普查工作作一回顾和分析,籍此来对一经普数据质量作出一客观评价。

    简 要 过 程

    2003年岁末,国务院决定在来年开展一经普。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据悉,开展这次经济普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务院想侧重发展我国的第三产业,因此需要首先搞清楚第三产业的现状,当然,经济普查的作用远不止此。这次经济普的范围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4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20041月经济普查进入准备阶段,200410月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一、单位清查

    1019--20日。我县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举办了两个半天的单位清查培训班。前一个半天培训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管单位)、国有企业统计员,后一个半天培训乡镇分管领导和统计员。

    1021--24。各乡镇举办相应的培训班。

    1025--28日。进行清查摸底。分四大块进行:一是从县国税、工商、地税等单位抽调12人、县统计局6人、镇副职领导6人、居委会6人,一共30人,分成6个组,每组6人,以城郊镇6个居委会管辖地域为单位,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清查登记;二是各乡镇负责本乡镇管辖范围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清查登记;三是县中小企业局负责工业园区普查对象的清查登记;四是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管单位)、国有企业由本单位统计员负责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清查登记。

    1029—118日。县统计局收表、审核、录入。在汇总后发现两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一是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单位漏登现象严重。2003年年报全县单位数为1227个,清查时只有940个,相差287个。因此,我们电话通知单位数与年报相太大的乡镇进行查补,经过查补,增加单位112个;二是个体经营户的产值、营业收入、利润、税收等数字和年报数存在非常大的出入。全县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总计仅为164107万元,而年报仅贸易这一块就有347265万元。关于这个问题,前来我县指导工作的市经普办主任不置可否,表示全市都存在这种现象,至以如何处理,要等待上级指示。

    119日。单位清查数字上报市局。1116日和1214日,市局分别用传真发来由省、市邮政、银行、证券等部门提供的各县(区)单位数和清查单位数对照表,要求各县(区)核对并尽快纠正。从此表中可以看出,各县(区)清查单位数和这些部门统计的单位数存在较大出入,少的相差十来个,多的相差近一半。

    1125日。市局召开的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会上,市经普办主任严厉批评各县(区)上报的单位数太少,并点名批评了四个单位数与年报相差较大的县(区),要求这些县(区)近期死也要把单位数补上,否则市局难以向省局交差。这次会议后我县又查补了一些单位,上报市局后被认可。

    二、  普查登记

    1224--25日。我县举办正式经济普查培训班,时间两天。前一天用半天时间培训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管单位)、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会计,后一天培训乡镇统计员和另一名乡镇抽调的普查员。

    1226—28日。乡镇办举办相应的培训班。

    1225—2005130日。普查培训班结束后,全县即开始上户普查登记。这次普查登记我们没有从外单位抽调人员参加,县统计局也没有派人到普查登记现场进行指导。并且,普查登记阶段没有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动员工作(单位清查时还拉过几条横幅),普查登记在静悄悄中进行。正式普查登记分两大块:一是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垂管单位)、国有企业、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的商业企业以及这些单位的下属机构由本单位会计负责普查登记;二是上述单位以外的所有普查对象由各乡镇负责普查登记。

    1229—2005230日。县统计局收表、审核、录入、汇总,然后上报市局。

    三、个体经营户抽查

    38日。市局召开个体经营户抽查工作会议(我省决定对个体经营户的普查采取抽查的方式)。会上市经普办主任一再强调普查数据不能太低。市经普办主任虽然没有把话挑明,但意思很明确,那就是普查数字要跟年报走。对此,下面的同志自然心领神会了。市局从我们上报的个体经营户中抽中768户作为我县的抽查对象。

    按普查办法,对这768户抽查对象必须上户重新普查登记,但我们考虑上户普查登记太麻烦,于是决定减少这个环节,把去年单位清查时的摸底表翻出来重抄一遍即是。经过录入、汇总后得出了全县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结果显示全县个体经营户总产值(营业收入)为151631万元,略低于清查摸底数。

    413日。我局将个体经营户抽查结果上报市局。

    三、   数据调整

    430日。市统计局长亲自给各县(区)统计局长打电话,局长在电话里透出的信息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不得了了,赶快来救驾!因为市里上报的普查数据在省局过不了关,挨批了。他说我市主要问题是工业规模以下、商业限额以下单位个数和产值、利润等数字偏小,小于工商部门的数字等,因此要求各县(区)必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市统计局长打完电话后仍不放心,旋即又发来了 “关于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数据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传真。《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区)统计局:

    根据近期各县(区)上报的经普数据情况,市经普办发现各地上报的数据中存在较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位个数偏少;工业总产值、利润、税收等指标与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资料比较相差较大;**********等县的批发、零售额及餐饮业数据有明显的漏报、瞒报情况。现根据市领导的意见,特发紧急通知如下:

    各县(区)统计局要对规模以下工业数据、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数据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核查,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漏报企业个数;工业产值、利润、税收以及批发、零售额是否存在漏报、瞒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月上旬至中旬,市统计局将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力量对各县(区)经普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数据质量抽查,抽查重点是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情况。

    各县(区)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把关,负总责。接《通知》后,各县(区)局要于今日下午迅速召开会议,认真分析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并迅速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及时纠正。请各县(区)55日前将查实与调查的情况上报市经普办。

    为了切实做经济普查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我市经普数据质量,特要求“五一”期间,各县(区)局领导和业务骨干人员不能放长假,并且要保证通讯畅通。 

    **市统计局

    00五年四月三十日

    由此可见,此事非同小可。因为,如果经济普查数据不能和年报衔接,那就意味着我们已公布的上年GDP存在问题,即虚报,如此势必否定过去一年全省经济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省里的GDP不实,推导下去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GDP也难圆其说,因此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其重要性大于天。当然,经济普查相关数据偏小也不符合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无奈,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和统计专家对此缺乏应有的政治敏感性,甚至可以说麻木不仁。早在去年10月单位清查后,统计部门的领导和统计专家们本应意识到,按既定的普查方案进行普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目的,但是在单位清查后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人重视这个问题,进而调整普查方案,防止在正式普查时再出现单位清查时出现的问题。大家混混噩噩过日子,上头不发话下面就不做事,等到数字报上去了,到了党政主要领导那里发现问题,才醒悟过来,结果为时已晚。于是临时抱佛脚、慌不择路,只有采取行政手段强迫下面修改数字。当然,党政领导不会明着要你修改数字,只是说要你核查,但就几天时间如何核查?只有修改数字一条路可走了。

     

    对于市局局长的指示,我们不敢有丝毫怠慢,接电话后局里立即开会研究如何把数据调上去。大家感到这事很难做,倒不是因为数字加不上去,而是怕市局反复,一天一个数(历史的经验表明这种情况必然会出现)。最后决定全面修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普查登记表和个体经营户摸底表上的相关数据,对市里要求上调指标全部按一至两倍的比例放大(具体操作是在数据前加上一个阿拉佰数字)。为此,局里决定“五一”期间局里四位搞专业的同志照常上班,在单位修改数字。经过修改并重新录入、汇总,市里认为数据偏小的指标大幅上升,其中工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值由84263万元上调至10213万元,个体工业产值由18776万元上调至45144万元;贸易业由103906万元上调至281439万元;全县个体经营户总产值(营业收入)由151631万元上调至362058万元。修改后的数据于53日上报市局。

    511日。果然不出所料,市经普办主任再次给各县(区)统计局局长打电话,还是说各县(区)经济普查一些重要指标仍然偏低。我县的主要问题是工业方面数据上调后仍然偏低。他明确要求经济普查各项数据必须按2004年年报GDP进行折算,如工业总产值必须达到GDP14%。他说省里对这个问题极为重视,已经召开了由各市分管副市长、市统计局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很快市里也要召开相应的会议。他在电话中还具体点拨下面把数字做上去的技巧,如把一个加米厂分成几个小厂等。由此可以看出,省、市在普查数据上报的最后关头着急了,已不惜采取强大的行政手段直接干预经济普查的最终结果,以确保普查数据和年报GDP相互衔接。

    那么这次该如何调数字呢?对此,大家感到非常难办,因为调动一个数字要同时调动好几个数字才能互相衔接,但为了和上级保持一致再困难也得调。经过大家讨论,最后决定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是继续修改部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普查表和个体户摸底表中的数据;二是派人到工商找出四五十户生猪屠宰户的名单(因为有同志发现普查表中很少看到生猪屠宰户,遂决定在这方面做点文章)。这天下午,大家分头行动,一部分人在单位修改普查表中的数字,另一部分人到工商局找来46户生猪屠宰户名单。经过闭门造车,编造出46户生猪屠宰户营业收入188238万元,雇员报酬4258万元,缴税费4507万元,固定资产原价2907万元。经过这样一番努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总产值由第二次上报的10213万元上调至163864万元。个体工业企业产值由第二次上报的45144万元调到103006万元。全县个体经营户产值(营业收入)由第二次上报的362058万元上调至418913万元。其他数据亦作了一些调整。修改后的数据于512日上报市局。

    516日。市政府召开由分管副县长、县统计局长参加的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省里相关会议的精神,为最后的经济普查数据把关。会议要达到的目的仍然是要各县(区)调高一些低于年报数的普查数据,尤其一些敏感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指标。会上,分管副市长讲话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经济普查数据上报工作,各县(区)不得有漏报、瞒报现象。市经普办主任在会上通报了各县(区)上报的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并特别指出了这些数字和年报数差距,对于各县(区)普查数据与年报存在较大差距的指标点名质疑。我县被点名的是建筑业营业收入太少,只占年报数的3%,而有的县占了年报的80%

    很明显,市里已经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那就是强行照套GDP,不能和2004GDP相衔接就过不了关,而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市普查办主任明确指出,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商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总产值(营业收入)必须占到2004GDP70%。会上,市局主抓经普业务的同志表示从现在开始不接受各县(区)上报的数字,因为各县上报数据太乱,有的县一天报三个数字,最后以各县(区)23日上报的数据为准。

    会上,某县分管副县长提出,经济普查工业数据硬套GDP不合理,因为前些年工业数字由乡镇企业局上报,由于目标考核等原因数字报太高。对此,与会领导不置可否,也没有再给时间讨论,两个小时便匆匆结束了会议。

     

    听说还要加数字,局里的同志都惊呼起来,感到再加太困难了。为了不再反复,力争一次达到市局的要求,我们列出了一张经济普查主要指标与年报的对照表,然后逐一对照,哪项衔接有问题就调哪项。不过有的和市里要求差得太大又找不到解决办法也只好作罢。针对市局点名批评的建筑业数字太小问题(主要原因是经济普查和年报口径不同),我们决定叫每个乡镇上报十户木匠、泥匠、漆匠的名单和他们的地址、从业时间等资料,然后由局里根据这些资料编造相关数据。采取这种办法,建筑业个数增加了170个,营业收入增加了8876万元,雇员报酬增加了4264万元等。其他一些数据亦作了调整。经过这次修改,全县个体经营户总产值(营业收入)由第三次上报的418913万元上调到428828万元。修改后的数据于523日上报市局。

    531日。在规定的第二批数据上报国务院一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一天下午,市局又打来电话,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普查数据中工业增加值仍然偏小,不能与GDP相衔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那就是将工业增加值占总产值的比例由目前的234%提高到30%。为此,必须再次修改普查登记表,主要办法是加大普查表中报酬、税金等数据,同时降低生产开支。接电话后我局负责工业统计的同志立即开始操作此事。至今日本文完稿为止这项工作尚未完成。今后是不是还要修改数据?不得而知,估计再改的可能性不大,主要是没有了时间,现在已超过了上报国务院一经普办公室的时间了。如果还要修改只好由市局、省局甚至国家局(全国一经普办)自己修改了。笔者想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极大的,因为五十步和一百步没有多大的区别!

    为了更直观地反映经过经济普查数据修改前后的变化,笔者将其中修改较大的几个指标(产值或营业收入)简单罗列一下:

                  原始数         上报数         原始数占上报数的比例

    (万元)       (万元             %

    规模以下工业      84263         163864           514

    个体工业          18776         103006           182

    个体建筑业        1211          10129            120

    个体贸易业        103906        281439           370

    个体经营户总值    151631        428828           354

     

    数 据 评 价  

    如何评价我县的经济普查数据?准确地说是如何评价经济普查原始数据和在上级普查机构干预下经济普查修改数据(即套年报数)呢?实事求是地说,不论是原始数据还是修改数据都不能准确地反映我县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相比较而言,修改数据更接近于实际(套年报有理?)。

    先来看看第一批上报数据吧。第一批上报数据即规模以上工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这块普查数据和年报数据基本一致,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动,一次上报成功。那么这块数据为什么会和年报一致呢?其中的缘由大概只有业内人士才能明了。主要是这块普查对象因为规模较大,平时就必须定期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即月报、季报和年报。那么同一个企业、在同一个时间、由同一个人填报的年报表和经济普查表,相关数据焉能不一致?而且县统计局对这块企业的年报和经济普查也是由同一个专业人员审核把关。也就说是年报和经济普查是一套数字两个版本(普查内容较年报内容更丰富一些)。但年报和经济普查几乎完全重合,那还有必要花大量人力财力搞经济普查吗?还有,这些企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可靠性又有多少呢?坦率地说,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的确定不是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决定的(当然企业通常也不会按实际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填报数据),企业上报数据的敲定是地方领导(包括统计局领导)根据诸多因素综合考量决定的,先确定总数,再分解到各企业,企业统计员按指定数据填报。在这诸多因素当中,政绩考核―――排位、评先等当然是最重要的因素。

    最糟糕是第二批上报数据。第二批上报数据即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业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等。我县地处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的商业企业很少,绝大部分都是规模以下的企业和个体户。这块普查单位数量庞大、分布零散、情况复杂,其中相当一部分个体经营户又是季节性生产或经营;而且这块普查对象平时又没有固定报表,完全靠普查员上户登记和业主如实申报。因此,这类单位在普查时极易漏掉。200410月单位清查,全县个体工业企业总产值为15353万元,还不到一个亿,全县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总额仅为164107万元。显然,这个数据和我县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实际水平存在非常大的差距。就是修改后跟年报走的数据也仍然低于我县实际发展水平。

    笔者所在县是一个以林业和农业为主导产业的山区县,根据笔者多年在农村工作的经验,从第二、三产业中拣几项大的作一框算:一是每年春季罐头笋加工,大小生产单位100多户,年生产罐头笋近3万吨,产值达11000多万元;二是每年竹木加工企业消耗木材、毛竹及原木竹经销近5万立方,产值达4000多万元;三是每年加工销售商品粮50多万吨,销售收入7000多万元;四是每年20万亩耕地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总额3000多万元。。。。。。。仅这几项加工业、服务业的产值和营业收入加在一起就有两个多亿。然而,这么一大块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竟然在经济普查表中没有什么反映,可见我县这些主要的产业连小头都没有普查到。

    面对这样的普查结果,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市的经济普查真的是“白忙一场了”!或者说第一次经济普查以失败告终!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种失败是个案还是全国普遍现象?笔者痛心地感到后者的可能性极大。其原因:一是全国各地存在的问题是相似的,经济总量较小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尚且如此,经济总量较大的经济发达地区,问题可能更加严重;二是各地执行的是同一个普查方案,又在一个全国普查机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三是市里之所以三番五次逼迫下面参照年报GDP修改相关数据,毫无疑问在它的背后是省里向它发出了同样的指令,那么在省里的背后又是谁在向它发出指令呢?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普查办)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我们基层的同志不敢妄加猜测;四是平时在统计系统内开会等交流各地普查情况,证实我市的情况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经济普查出现今天这样的结局似乎正印证了早在去年11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针对一些地方在单位清查时强调经济普查数要与年报衔接时说过的一句话:(如果许多地方都采取这种方法,)普查就是白忙一场,既浪费了国家的人力和财力,又愧对被调查对象。

    我们一边频频出台文件要求严肃查处经济普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然而,大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却是出自各级经济普查的核心领导机构,这样一种现象真是让人心凉到脚根。

    当然,我们也理解,各级统计部门出此下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中央政府把这么大的事交给你统计部门、又拨给你这么多的经费,最后把事情办砸了,如何向中央交差?普查数据如何公之于众?如果经济普查数据不能印证我们业已公布的GDP等重要数据,那么我们就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同时也无法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所以,此事非同小可,把统计部门仅有的一点“家当”赔进去是小事,影响统计部门的声誉、中央政府的声誉,进而拿掉涉事官员头上的“顶戴花翎”是大事。如此天大的事,是不能有闪失的,因此,经济普查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年报与经济普查数据能够互相印证,从一个方面说明报表和普查数据质量都很高,统计部门名利双收,各级政府也很满意,可谓是皆大欢喜。只是花了十亿的普查经费,加上统计系统每年事业经费、人员工资一年又是几十亿,竟然搞不出一个像模像样的数字,实在是冤啊!国家领导人成了冤大头,纳税人成了冤大头!更严重的问题,拿这样的普查数据去做决策,做出的决策还有多少科学的成分?

    原 因 剖 析

    纵观这次经济普查,给人感觉不像是一次全国性的大型普查,整个过程从普查方案、组织领导到试点培训、质量监控等各个环节都非常粗糙和马虎,看不出是在做一项科学、严谨的重要工作,甚至有点像孩童玩过家家游戏感觉―――自始至终、从上到下看不到有那个机构、那个人是在真正对经济普查质量负责,大家都是敷衍了事。当然,除了统计部门本身的原因,社会大环境也是影响普查质量的重要因素。概括来说,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社会配合程度不佳。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少人社会责任意识淡薄,具体表现为以已为中心的个人主义、狭隘的功利主义和不顾大局的分散主义等。以此同时,社会的转型也使政府的社会动员能力弱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者少之又少,大多数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瞒报现象,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瞒报现象更为严重,通常申报数只占实际数的三四成,不少业主根本就不把普查当回事,随意地报一个数字给你了事。当然,客观上一些普查对象担心如实申报会再来麻烦,如税务、工商可能会加他的税费等。

    二、普查方法存在缺陷。从大的方面说,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代那种大呼隆、运动式普查方法显然不合时宜。尤其是对于数量庞大、情况复杂的第二、第三产业进行全面普查,采取这种普查方法的效果就更值得怀疑。从小的方面或者说技术层面来讲,很多工作脱离了基层实际。如市里培训与试点的内容过于简单、草率,县里以会代训半天结束,也不搞试点;清查与普查工作重复,增加了工作量,使基层普查员分不清孰重孰轻;工作流程不规范明晰,使基层普查员无从下手,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各乡镇自行其是、各搞一套;一些指标概念模糊不清等等。

    三、组织领导不够严密。一是机构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严重。各级普查机构都只满足例行公事、做传声筒、上传下达,开个会把图文表格往下一推了事,一直推到街道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至以下面会不会做、做得如何、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全然不管,只要届时能把表格交上来,能应付交差就行。二是虚功多、实功少。造声势的会、宣传发动的会开的多,安排、研究工作的会开得少。少数工作调度会也多是填鸭式、指令式,没有交流互动式的工作讨论。三是黄牛过河各顾各。各级普查机构不是从确保普查质量出发安排工作,而是只顾本级方便,只满足本级不在程序上出问题,根本不顾及下级的实际情况,也不管普查质量的高低,只要本级能交差就行。

    四、基层普查员素质低。入户登记工作是整个普查工作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其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入户登记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完成,那么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一些什么人呢?是有着数十万之众的各级统计专业人员吗?不是,是从政府相关部门抽调来的国家公务员吗?不是。那是谁呢?普查指导员就是乡镇统计员及一两个临时抽调的相关人员,普查员就是街道居委会的老大妈和村委会的老大爷!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呢?居委会老大妈文化自不必说,每月几百块钱工资还拿了上月不知道有没有下月,村委会老大爷(村组会计)简单几个数倒是会算,但每年一千多块钱的工资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手。也就是说这些人员都是政府体系中最边缘的一群人。让这样一些人来担任普查最重要的角色――普查员,能指望有多高的普查质量?这些人能够给你糊弄个数字就非常不错了。

    五、质量约束机制全无。从去年10月单位清查至今,我们没有接受上级任何组织对经济普查质量的实质性检查,甚至也不知道经济普查有些什么质量要求,当然,我们也从来没有到乡镇检查普查工作,任凭下面糊弄,只要到时间有数据交上来就行,管它数据是如何得来的!这期间市局领导也来过两次,不过他们下来只是听听情况介绍、翻翻收上来的普查登记表,然后吃顿饭走人。上文提到的市局本月要到各县(区)检查,但至今没来,大概是因为后来市局一再要求下面修改数字,检查已没有任何意义。在普查开展之前,各级统计局局长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时都拚命说普查如何如何重要,但等普查经费到手后,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其实,各级普查机构并非不知道下面存在大量问题,但大家都装着不知道或视而不见,有人需要对经济普查质量负责吗?不负责会有什么后果吗?没有。谁较真谁就要惹麻烦,马蜂窝还是不捅为好,大家稀里糊涂交了差,这项举国关注的经济普查就算胜利结束了。

    六、普查经费挪作他用。普查经费是“倒金字塔”型,越到上面钱越多事越少,越到下面钱越少事越多。据笔者粗略估算,2004年和2005年两年间各级财政拨给同级统计局的普查专用经费接在10个亿以上。其中,中央财政23亿,省财政200300万,市财政3040万,县财政1020万,乡镇财政很少给钱。那么这么一大笔钱有多少正而八经地用于经济普查呢?国家和省级不得而知,市、县两级大概不会超过30%。那么各级统计局这些经费都用来做什么呢?主要用在改善办工条件、改善干部福利、公关接待开支、领导职务消费……。因此,统计部门其实很喜欢国家搞大型普查,因为只有搞普查各级统计部门才能弄大量财政拨款,单位才有好日子过。不过,这也没什么错,“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年头那个单位不是这样?每次普查前都说要给一线的普查员发补助,但国家、省、市、县统计局都抠门,一个子也不舍得给基层的普查员,最后只有乡镇政府像打发叫花子一样给几百块钱。过去搞普查还有荣誉感,现在没有了荣誉感又没有钱,有几个人会心甘情愿给你做事?普查质量的好坏和他们有什么相干?

    正 视 问 题  

    对于熟悉我国统计工作情况的人士来说,这次经济普查出现目前这种状况并不奇怪。因为,我国大型周期性普查数据质量低下(甚至用“失败”来形容也为过)不是现在才有的状况,只是圈内人不说圈外人不知或不关心,用农民的俗话说就是“马桶盖起臭”。例如第一次农业普查和第五人口普查等,普查出来的原始数据都是一塌糊涂,最后都是经过反复修改、强行衔接而蒙混过关的。大型普查如此,常规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就更可想而知了。从某种程度来说,现在的统计工作已经远离统计本应有的科学含义,社会上人们也早把“统计加估计”当成统计工作的代名词,一些地方统计局甚至堕落成为地方领导虚报政绩的御用工具。现在基层统计员报表没有一点谱,随意估计一个数字,有的甚至赖到根本不和往年的数据衔接(当然,如果是列入考核的指标则又是另外一种情况)。现在许多地方统计局的年报数据已不是自下而上逐级汇总,而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一些重要的指标,如GDP、农民人均纯收入、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单产、固定资产投资等,都是先由上级统计局和同级党政领导先定好调子甚至是给出具体数字,然后统计局按领导意图敲定全县总数,最后再把敲定好的“目标数”分解到乡、到村。现在年终村会计到乡里开年报会只需带一个公章就行,开会时在乡统计员做好的表格上盖上印就一切OK

     

    200210月,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鎔基与副总理温家宝同志视察了国家统计局,并分别题词:“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但国家领导的批示并没有点燃起中国统计除旧布新的改革之火,也没有成为我国统计与国际接轨的转拆点,统计系统至今尚不见改进统计方法、提高数据质量的实质性改革措施。

    某次在省里开会,某地级市统计局长在饭局上为自己“表功”:市里今年在省里拿了好些奖牌,其中N个是统计局搞到的。的确,很多奖项不是干出来的,而统计局报数字报出来的,是统计局公关攻出来的(对上级统计局公关)。再谈统计数据质量时,该局长忧心忡忡地说:统计局这样的数据还有多少研究价值?拿了这样的数据做研究能出什么成果?看得出为位局长内心很自责和内疚,这是一位有良知的局长,无奈人在江湖身不由已。

    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统计工作并非一贯如此。熟悉统计部门工作的人都知道,过去的统计工作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改革开放初期统计人员工作十分认真的。那时县统计局工作人员会经常下到一线去做调查,如到农田里亲自测产等。那时的乡村统计员的报表也比较真实。还有那时像人口普查这样的大型普查,社会动员工作做得很好,社会各方面都能积极配合普查工作,被抽调的人员热情很高,都有一种政治荣誉感,普查出来的数据质量也比较真实可靠。后来社会经济发展了,统计工作条件改善了,统计人员待遇提高了,统计数据的质量反而下降了,这个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还有一个问题也需明确,那就是仅仅批评统计部门工作不踏实,不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统计产品和服务,那对统计部门也是不公平的。换句话说,统计部门存在的问题是整个政府履职问题的一个缩影。问题的根源还是处在于社会转型期的政府工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说政府改革严重滞后于经济改革,并因此出现了相当程度的失范和失序。政府失范失序加社会失范失序,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已无力完成像大型普查这样需要社会高度配合的、精细准确的工作。这是近一二十年来,我国一些大型周期性普查质量不高甚至几近失败的最重要原因。

    统计部门要挽回声誉,要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要向科学定位回归,就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如日常报表以抽样调查取代全面报表制度;大型周期性普查方式以专业队伍普查取代“群众运动”式普查;统计局实现取能转变,由做统计向管统计转变,并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有多少是真案?)等等。明年又将开始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了,但愿国家统计局能吸取这次经济普查经验教训,切实提高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数据质量。当然,这一切的改变离不开大环境的配合―――整个政府履职水平的提高和整个公务员工作作风的转变。(因为大家能够理解的原因,笔者在本文中使用的经普查数据非原始数据,而是在原始普查数据基础上进行微调后的数据)

                                    二00五年六月一日  晚十二时完稿

     

    原载湖南省社科院《中国乡村发现》2015年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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