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效果几何?
―――评当前全国各地开展的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活动
李昌金
从各机关选派中青年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始于2010年江苏省如皋市。今年,随着中组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的下发,一场轰轰烈烈的机关干部下乡驻村浪潮席卷中国许多农村。中组部文件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村、经济发展后进村下派党支部第一书记。不过,很多地方创造性落实中组部文件精神,本着应派尽派的原则,把下派第一书记的村扩大到辖区所有行政村。据媒体报道,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等省均派出近万名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江西省结合正在全省开展的党建“三大工程”和“四进四联”连心活动,把驻村“连心”小分队队长任命为所在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这次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活动高度重视,提出比以往类似活动更为严格的要求,工作组(基层干部群众习惯把上面派到乡村里工作的干部统称为“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还规定了一些具体的工作任务。内蒙古规定:工作组任期为三年,一年一轮换,每个工作组由2――3人组成,负责一个村。选入工作组的成员要求与单位工作脱钩,每月在村时间不少于20天,同时工作组自办伙食,为此各单位为下派干部配发了被子、脸盆等日常用品,条件好的省市级单位还配了专车、拨了专项经费,单位给下派干部发一定数额的伙食补助费。对下派干部如此苛严的要求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公社时期也做不到。
中央的决定没有错,下派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也有成功的经验,但甲地的经验未必能够复制到乙地,更不可能复制到全国所有行政村。一些地方把下派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做法推广到所有行政村(即所谓的“全覆盖”),这种做法明显不切实际,也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相反,还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问题,甚至变成扰民工程。因此,作为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基层干部、一个长期关注和思考三农问题的草根三农研究者,对于新形势下大规模派干部下乡驻村的做法感到难以理解,对这种工作方式可能给带来的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深感忧虑。笔者认为,新形势下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的做法起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问题:
首先,准确把握我国农村形势及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农民生活大幅改善,三大差别不断缩小,可以肯定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之一。但由于以西方社会治理理念和经济发展理论为指导的农村改革所产生的某些偏差,以及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我国农村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一是“农民分化、农业弱化、农村空心化”特征明显。有人把农村的这种现象称为新三农问题。在我国中西部一些边远山区青壮年几乎跑光了,笔者曾工作过的一个边远乡,全乡一万多人口,现在不到两千人,很多过去两三千人的村庄,现在只剩下一两百人,不少自然村一个人不剩。很多农村地区无论新房旧屋都是“十室九空”,曾引以为豪的全村最好的房子―――村小学校舍也是人去楼空,即使有人也是两三个老师带三五个学生。
二是村两委职能弱化,无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近一二十年来,一些把西方经济理论奉为圭臬的专家学者主导的、以西方产权理论为指导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经济摧毁殆尽,所有乡、村、组三级包括山林、田地的全部资产被卖光或分光。十年前,有些村还有一些山林,但在林改中也被强行分给农民。于是,所有村都是空壳村,村里完全依靠上面几万块钱的转移支付,这些钱除了付村干部工资还能办多少事?于是,村两委的实际职能就只能是“维持会”,既然是“维持会”就难免软弱涣散,有什么办法能够让它强大起来吗?没有!似乎也没这个必要。
三是农村不良社会风气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精神文明建设退出主流话语、退出公共舆论场已很久了,受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的影响,农村中损公肥私、损人利已、不忠不孝的现象层出不穷,而且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的话没人讲了,“皇粮国税”的概念没有了(随之而去的是农民的国家观念、国家意识和国家情感),取而代之的是泊来的“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的形成,与我们的一些农村政策出现偏差关系极大。如上世纪末免除农民税费尾欠的政策,有人坦言,现在就是花一万亿也挽回不了这件事给农村社会所造成的损失,因为诚信道德长城一旦摧毁,再要修复难上加难!
其次,客观看待我国农村贫困状况和现行扶贫方式
最新数据显示,到2014年我国农村仍有7071万贫困人口,因此中央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的新战略。中央决策没有问题,但各地必须根据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阶段绝对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云贵陕甘宁等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而在广大的东中部地区的贫困状况与上述地区存在很大的差别,这些地方的贫困主要是相对贫困,因为这些地方的自然生态环境好,多数是渔米之乡,只要勤奋劳动,温饱日子就没有问题,除非家庭遭遇天灾人祸或脑子有问题的人。
笔者下乡驻村时,一次与一位64岁的老农在田间聊天,他告诉笔者,他家目前4口人,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儿子长年吃药,一年吃药要花掉好几万,一个女儿早年外嫁浙江,一个外孙女长期在这边生活和上学。他以种田为生,一共种了50多亩地,除了种自己的承包地外,还租种附近垦殖场的几十亩地,一年种地收入除去开去有五六万。他说,现有农村没有苦人和穷人,只要肯劳动,要不打工,要不种田,温饱生活没有问题,再不行,国家还有低保,随便种点田也够吃,除非脑子有问题的人。他说现在农村政策好,农村变化很大,农民日子好过。他说现在连农民都不怎么吃肉了,因为肉吃多了,还有最近七八年绝大多数农民都在家盖了新房,没有盖房也在镇上或县城买了房子,有些农民在家里建了房,又在镇上或县城买了房子。
坦率地说,笔者在农村工作了几十年,还没有看到那个贫困的地方因为政府派了干部并实施了扶贫计划而变富裕的。不过,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就拿全国闻名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来说,小岗村村党委第一书记沈浩也是一个下派干部,他最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显然,沈浩的驻村扶贫工作是有成绩的,不过,他的工作成绩并非完全来自他个人的能力,而是他身后的大树、他的派出单位――――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在沈浩挂小岗村村党委第一书记期间,给小岗村的扶贫资金达数千万元,而小岗村几十年来得到的上级各种扶贫资金恐怕要以亿来计算,但投了这么多的钱,小岗村富裕起来了没有?没有,更遑论与华西村、南街村等走集体化道路的村庄比。
其三,实事求是看待机关干部的素质、能力及作用
很多机关干部,尤其是那些所谓的“三门”干部,还有那些远离基层一线、远离经济前沿的干部,如党务、群团、文卫等非经济建设管理部门的干部,这些部门的干部长年绻缩在机关小天地里,既无农村工作经验,也没有机会去外面闯荡,甚至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要说这些干部比农民更能干事,那显然是高估了他们的能力和作用。不客气地说,寄希望这类干部来改变农村面貌,多少有点缘木求鱼的味道。同时,现在的农民早已不是过去的农民了,他们长年在发达地区打工做生意,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这些农民的见识一点也不比机关干部差。当然,如果下派是为了锻炼干部那到是有点作用,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其实,下派干部驻村不管采取什么形式,也不管驻村时间多还是少,在目前形势下,工作组能做的事大概就是两件:一件就是利用本单位的资源,就是从本单位掌握的资源中切一块给挂点村(如农业局给肥料、民政局给救济款),或从本单位经费中切出几千或几万给挂点村;另一件就是协助村里跑项目。不过,这个跑项目本身就存在一个悖论,因为在一个市或县,项目总数是一定的,给了你就没有他,大家都去跑,项目给谁?那个工作组所在的单位强势或官大,哪个单位肯定就能优先为挂点村争得项目。如此,跑项目最终变成了派出单位权力大比拚,这样跑项目的结果必然干扰项目的合理分配,这显然有悖公平公正原则。除了这两件事,其他事基本做不了,也不需要你去做,那么多乡村干部都没有事可做呢。如果只是做这两件事,就完全没有必要派工作组长年驻在村里,只需单位与挂点村进行对口帮扶即可,这种模式一年去几次村里了解一下情况就足够了。
其四,时代变了,干部长驻农村的工作方式已过时
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的工作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民公社时期是必须的,因为那个时候要管农民种管农民收,加之那个时候交通和通讯不发达,行政辐射的面积有限,所以对农民必须实行面对面的管理,但是,时代已经进入21世纪,农村生产方式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家庭承包经营也已进行了30多年,更何况前面提到的农村新三农问题凸显,还有,现在交通和通讯非常发达,沟通极为方便,在这种情况下,县以上机关派干部长驻农村,总体上看已没有必要,可以说这种工作方式已经过时。
前面说过,很多地方村干部都一半以上搬到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居住,他们都不在农村了,现在乡镇干部也极少在村里住,通常都是上面布置了某项工作就到村里转一圈,安排一下工作,便回乡镇政府,不少乡镇都是走读干部,早上去乡镇晚上回县城。这在种情况下,既没有工作对象,也没有乡村干部配合,你县上的干部呆在村做什么?你又能够做什么?
从工作内容看,这次工作组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在物质建设方面,农村在物质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公共产品不能满足农民需要,但与物质建设相比,在农村更缺少的是精神建设、是社会治理。因此,如果一定要派工作组,它的主要任务必须包含甚至主要放在精神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尽管这面的工作同样很难做,也同样找不到抓手,但做总比不做好。因此,建议在农村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类似“纠三风、杀三乱、评三户”的活动,以此来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籍此廓清农村社会风气。
从目前一些已经推行机关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活动的地方看,如果严格按照上面要求去做,即与单位工作脱勾、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等,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一是影响派出单位的工作,尤其是一些业务性很强、人员紧张的单位,如金融监管、食药监管、学校医院等重要部门,这些部门如果长期派出几个人尤其是业务骨干到农村,势必严重影响单位的工作,有些本来就只有三四个人的单位甚至要关门了。二是派下去的干部,多数时间无事可做,就算跑几个项目,跑完了也很难找到其他事可做,浪费了宝贵的人力资源。三是曾加基层负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变成扰民行为。上面干部下去,村里干部总是要接待,有的地方还要办伙食,这些总是要曾加基层负担。四是影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派出去的干部没多少事可做,还能拿补贴,如此必然影响单位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浪费财力。派出单位如果把下乡补助、小车接送(有的还配专车)等费用加起来,每人一年差不多要两万来块钱,两个人就是四万块钱,省市级条件好的单位还给工作组十几万元经费。如此,还不如直接把这个钱投给挂点村搞建设或补助困难户,这样效果会更好,也来得更直接。
不客气地说,这种不顾实际情况,大规模派干部长驻农村的工作方法,体现的是唯上、唯书、不为实的工作作风,但归根结底,还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祟。笔者总是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落后的原因到底在哪里?想来想去,原因很多,如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等等,但这些地方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太严重,不能不说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笔者曾私下与一位基层党委书记交谈,这位乡镇党委书记抱怨说,十八召开时曾对我党工作作风的转变抱有很大的希望,但从这几年实践看,越来越失望了……。
《诗经》上说:“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害死人,这样的事例在我国可谓屡见不鲜,远的有“大跃进”中的浮夸风、共产风,近的有苏荣在江西搞的“一大四小”,“一大四小”使江西民怨四起,这也是苏荣在江西失去党心、失去民心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因此,地方各级党政组织应谨慎推行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书记全覆盖活动,已推行的地方应切实纠正其中的一些过激做法。新形势下,我们应当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农村形势和做好农村工作的规律,把中央精神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使机关干部下派到村任第一书记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原载经济日报---《市县领导参阅》2015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