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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德文:警察用枪是技术问题,不应为社会舆论绑架
  •  2015-05-11 08:33:18   作者:吕德文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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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德文:警察用枪是技术问题,不应为社会舆论绑架

    • 吕德文

      吕德文

      •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

    发表时间:2015-05-11 07: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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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 黑龙江庆安黑龙江庆安枪击案黑龙江庆安县枪击案庆安枪击案警察开枪黑龙江庆安枪案

    5月2日发生的黑龙江庆安县火车站候车大厅发生枪击事件,社会舆论仍然在发酵。一些未能得到证实的信息在不断披露出来,公安机关也备受质疑。大致说来,对这起事件的质疑主要基于两个层面,一是认为当事警察的开枪行为极为不妥,二是认为公安机关迟迟不公布监控录像的做法极不应该。笔者认为,这些年所谓的关于警察开枪行为的舆论监督,是一种不合适的舆论绑架。

    社会舆论讨论警察开枪是否合适,大多缺乏技术分析角度,只有大而化之的政治正确的判断,实在是文不对题。这个政治正确有两点,第一、警察不应对“群众”开枪;第二、警察权作为公权力,应该受到严格限制,舆论监督也是必须的。抽象地说,这两个观点都没错,可在警务实践中,却必须讲辩证法。

    众所周知,当前的“群众”早已分化成各个阶层、各个利益主体的不同人群,“群众”之间也有矛盾和冲突,仅仅因为是上访户、弱势群体等身份就觉得应受无条件保护,哪怕违法也不应受到法律制裁,且不说对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不利,哪怕是对别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也是不公平的。警察权作为公权力当然应受到监督、受制约,可警察权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权力,简单地对其舆论审判,是对社会秩序践踏。或许,全世界没有哪一个现代国家能像我们国家一样,可以把事实明确的警察执法行为当做“警民冲突”来处理,执法对象还可以义正词严地夺枪却还受到舆论的“同情性理解”。

    警察用枪是一个技术问题,警察开枪适当与否,也需要较多的专业知识来作出判断。简单地质疑警察开枪行为不妥,质疑公安机关为何不公布录像,很是不应该。一些律师和专家在评论这次事件时,普遍聚焦于“一枪毙命”有待商榷。笔者曾经在基层公安机关调研过,了解到公安机关内部对使用枪支实际上是非常严格的,以至于绝大多数民警实际上是不愿意配枪的。公安机关对枪支的使用、储存等有严格规定,对执勤民警而言是一个“麻烦”。因此,多年来一线民警是长期不配枪的。

    这造成的问题是,很大一部分民警根本就不会开枪。在这个角度上说,人们质疑当事民警竟然“一枪毙命”(而不打大腿等非致命部位),真是不了解公安机关基础能力较弱的现状。公安机关内部对有争议的开枪行为有严格的内部审查,尤其是对此类社会舆论事件,更是必须启动重大事故的处置流程,司法机关也需要介入。事件调查总需要有个过程,讲个规矩吧,怎么能随便公布重要证据?

    笔者认为,当前警察执法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绝大多数是因公安基础工作不扎实造成的,如基层公安保障不力、一线民警缺乏训练。部分存在争议性的执法行为,一些当然是公安队伍里面少数害群之马造成的,但相当一部分是技术环境的复杂性必然产生的。舆论监督警察执法行为,应站在维护警察权的权威立场,建设性地提出意见,这样才能在社会分化极为复杂情况下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共利益。总之,多一些调研,多一点技术分析,少用或慎用政治正确的话语,不要让社会舆论绑架警察用枪行为。

  • 责任编辑:毒菇酒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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