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杨梅因为拆迁补偿问题,一直与政府没有谈拢,被视为“钉子户”。事件发生后,当地干部闪烁其词的说法,以及当地派出所给出的“拆迁公司因工作失误,在拆除邻家房屋时错将杨梅家拆除”的解释,却很难让人信服,其中是否另有猫腻,值得玩味。无独有偶,前两天的平度纵火案,背后同样也有征地的影子,事件的原委相信在中纪委的介入下会很快大白于天下。
当前,由于征地拆迁导致矛盾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个别地方政府为达到征地目的,默许开发商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搬迁,更有甚者纵容暴力、威胁或 “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由此激化了矛盾,导致了流血事件的发生,其中的个别事件甚至演变成了恶性群体事件,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国家允许征用居民土地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也就是说土地征用的本质是为了创造更大的财富蛋糕,居民能分享更多的发展红利,最终的受益者仍是广大被拆迁户。但现实却是大多被拆迁者以各种方式抗拒,甚至不惜以生命抗争,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让利不够,甚至存在与民夺利的情况。试想,牺牲被征地者的既得利益,还之以空口的承诺,让人如何答应?
如何让征地拆迁切实惠及于民,笔者认为,首先要在补偿上让利于民。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坚持充分补偿被征收人的权利、利益损失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其次要在政策上让利于民。要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上向被拆迁户适当倾斜,给予一定的政策关照。最后还应在后续保障上让利于民。征地拆迁并不能视为一锤子买卖,还应实时对被拆迁户进行跟踪回访,切实解决被拆迁户的后续生活保障问题,让被拆迁者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