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庄建不成垃圾池看现行政策下农村管理的无奈
现如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已把抓环境整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鲁东南地区偏僻的一个乡镇也按上级政府的要求,把辖区农村的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工作的重点。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是如何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最好的方法是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垃圾集中投放,然后有集体运送到垃圾处理场,本认为这项工作应当受到农民的欢迎,毕竟垃圾处理好了,能还村民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难题应当是地方政府和村集体能否有财力坚持清运垃圾,因该乡镇地处偏僻,村集体经济基础差,乡镇考虑到村集体的负担,承诺垃圾清运费有乡镇承担,村级只需建好垃圾池,引导村民自觉投放垃圾就可以了,并且建好垃圾池后,政府还给予一定的建池补助。可以说,这是政府在为农民做好事,农民应当积极响应。可该乡镇的多数村庄却建不成一个垃圾池!建不成垃圾池的共同原因,是村集体没有地方建!现如今,村庄已处于空心状态,村内空闲地多的是,怎么会没有建垃圾池的几厘地?应当说村内能建垃圾池的地多的是,只是没有让村集体建的空间。据了解,各村都是村民不让村干部建垃圾池,原因是,村民有两个理由,一是垃圾池建的靠谁的家近了,该户说他家要受空气污染,直接影响他家的环境。二是说建的垃圾池靠谁家近,直接影响他家的风水,对他家祖孙都不好,即影响升官又影响发财,还会让他家出意外事故。这两个理由,让村干部难以处理,如果强行建了,一是这户会坚决抵抗,二是这家万一出了点大小事,就会归罪与此事,那时干部是担当不起的!
最后该镇大多数村庄没有建成垃圾池!
从这一件事,想到现如今镇村两级工作的无奈!这些年,中央强调维护农民的利益,可以说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工作有些片面,强调维护了农民个体的权益,却忽视了农民群体的公共权益,最终政策的贯彻是维护了个体的利益,而损害了大多数人的权益!农村村委会应当是集体利益的代言人,所做的工作是维护集体利益的,也就是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但现在看看,各项政策、法规给予村委会什么权利去治理村庄,!所有的政策都是限制村委会的,村委会在无钱,无权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工作,一些本来在村一级可以解决的问题,只是现在农民已不把村委会当回事,村委会也无权去处理,矛盾只有上交,这应当是现如今各级政府无法遏制上访的一个主要原因。
农村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将使农村处于一盘散沙状态,这样不管中央怎么重视三农问题,不管出台什么样的扶持政策,到基层都无法落实,三农问题就不可解决,这样下去,农村真的要出大事。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中国农村出了问题,局势将不可挽回!
建议,中央不要表面重视农民的利益,而实际在做着损害农民真正利益的事。要强化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管理措施,让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真正履行起维护农民群体利益的职责,只有每个村管理好了本村的事物,充分落实中央的好政策,农村才能真正的发展起来,全国的三农问题才能真正解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