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人一直以来被中国学界所忽视。在既有的中国研究的传统中,村庄的精英成为理解基层治理的抓手,“士绅模式”一度构成理解中国社会基层治理的基本范式,边缘人的角色未能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在华中村治学者的田野观察中,边缘人逐渐被纳入学术视野。吕德文新著《乡村社会的治理》一书对“钉子户”的研究,无疑具有开创性,极大地弥补了精英视角的不足。本书以田野的经验为基础,以钉子户的治理为主线,深入地展示了乡土中国变迁和国家治理转型的背景下边缘人的崛起以及边缘人的行动逻辑。边缘人的崛起,主要是通过两个转化的过程实现的。首先,一部分边缘人转化为钉子户,构成基层治理中的抵抗甚至反制力量;其次,一部分边缘人转化为代理人,导致乡村治理的内卷化。吕德文在书中主要讨论了前者,揭示了钉子户对基层治理的塑造。当然,基层治理的复杂性在于,边缘人本身的分化、流动以及边缘人群体的变迁,绝对又不只是治理钉子户的字面意义这么简单。正如作者的分析所展示的,边缘人处在乡土社会、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的三层结构之中,随着时代的变迁,边缘人日益跃出村庄熟人社会的场域,边缘人的行动逻辑以及由此牵涉的治理格局成为理解农民、基层政权与国家的关系的切口。
一、村庄中的边缘人
边缘人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作者对边缘人的讨论植根于村庄社会。作者分别选择了北方地区、中部地区和南方地区的村庄,作为论述的经验支撑。边缘人首先是村庄中的边缘人,边缘人的界定,也是植根于不同的村庄语境,匹配于不同的地方性共识,因而是一种社会性和相对性的定义。在此基础上,作者对边缘人进行了初步的分类。分类主要采用了两个标准,一个是边缘人所处的村庄地位以及村庄的分层结构,二是不同区域村庄的社会结构差异。在这个意义上讲,吕德文对于边缘人的分类,融合了阶层的视角和区域差异的视角。北方农村的村庄面子竞争激烈,多出“刁人”(在当地人的语境中,刁人被称为“赖人”)。中部原子化地区的分散型村庄结构之下,因为村庄规范薄弱,则多出“刁滑”之人。至于南方宗族性村庄,基于血缘结构而来的社会分层比较清晰,村庄比较有序,边缘人的分类比较清晰,触犯家族荣誉的,便成了为人所唾弃的边缘人。在村庄的微观层面,有地位有资源的强势边缘人往往表现出“刁”的特征,至于普通人或者弱者,则往往表现出“赖”或者“滑”的特征[1]。边缘人的复杂性反映了边缘人不同的行动逻辑,造成了边缘人分化的潜在可能,然而,边缘人的复杂性掩盖不了边缘人的共性:他们都是被村庄主流价值所排斥的一群人。
传统的乡土社会,村庄因其封闭和稳定,从而可以形成较强的价值生产能力和较为有序的村庄规范。但这并不意味着边缘人的缺失。事实上,边缘人往往构成村庄社会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存在,也不断地再生产了村庄主流的评价体系。只是,此时的边缘人尚被束缚在强有力的地方性规范之中。长老权威能够在村庄之中实现对边缘人的治理和约束,并维护村庄的社会秩序。同时,传统的村庄仍然存在一种扶持弱者的道义伦理,对于经济上的边缘人,往往有一定的照顾,以防止其从经济上的边缘进一步的滑落到社会以及文化层面的边缘处境。
因此,在传统的乡土社会,边缘人的存在,并不会构成乡村社会的问题,反而构成乡土社会结构的有机环节。传统社会,治理边缘人的场域主要是村庄熟人社会,具体而言,则表现为村庄精英对边缘人的治理。这是“无为政治”[2]得以可能的基本条件。历史上,一般也只有在社会动乱之时,受生存压力的驱动,村庄结构暂时性解体,边缘人才得以“流民”的形态进入地方治理甚至国家治理的视野。
二、成为问题的边缘人
边缘人何以构成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需要放宽视角,并进入到历史的纵深之中。杜赞奇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中讨论了国家政权建设中的经纪人体制的异化,即由保护型经纪向盈利型经纪的转化。[3]这一转化过程的微观机制便是村庄中的精英退出以及边缘人的取而代之的过程。在资源汲取的压力之下,边缘人在客观上接应了国家政权建设的要求,排斥了保护型经纪,但是以边缘人作为基层社会的承载者的国家政权建设无疑是低效的,最终也避免不了内卷化的困局。此时,国家政权建设的重点仍在于改造代理人体制,然而,国民党的代理人体制建设没能取得成功,边缘人的涌入,大大的弱化了其政权建设的成效,并导致了政权合法性的流失。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革命话语的渗透和底层政治动员之下,中国共产党最终在基层成功地建立了代理人体制,国家政权实现了与亿万小农的对接,并为中国工业化的起飞奠定了制度基础。在阶级话语之下,边缘人的性质发生了转化,边缘人不再是依照地方性规范而来的文化定义,而是服从于国家的阶级话语的建构:贫弱者由边缘走向村庄政治舞台的中心,构成中共政治合法性的基础,而地主、富农则被边缘化,并时常沦为政治斗争的对象。在中共的政权建设过程中,传统社会语境中的边缘人实际上成为共产党进入基层的突破口。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政权建设取得了成功。这一成功,建立在中共对于代理人和边缘人的双重控制的基础之上,建国初期,中共之所以没有陷入到杜赞奇意义上的政权的内卷化,如吕德文所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共依靠政治动员,边缘人被赋予了政治地位,在群众路线和群众运动之中,这些以贫弱阶级为主的边缘人可以形成对代理人的有效监控,边缘人与代理人之间在治理问题上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4]
现在来看,百年中国的治理实践,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建立在分散化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央政权如何克服高昂的交易成本并实现有效汲取资源的目标。中共在建国初期,固然一度取得了成功,中共能够成功的关键,或许关键之处在于其底层动员的能力。这一政治手段构成其体制性汲取的保证。对边缘人的调动,同时,借助边缘人而来的对代理人的监控,形成了治理基层社会的合力。有趣的是,这一阶段往往被称为全能主义的阶段,但国家的治理策略仍然在于调动地方的潜能。
然而,杜赞奇关于国家政权建设视角,仍然有着制度主义的局限。国家政权建设往往并不只是制度建设的问题,同时还是治理能力的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而来的国家权力从基层社会的后撤,中国的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进入新的阶段。人民公社的解体,促使国家政权不得不重新面对如何与大量小农对接的问题。在去政治化的背景下,边缘人的政治地位逐步淡化,群众路线式微,国家的政权建设体现出了日益浓厚的官僚化色彩,并主要依靠代理人体制实现国家的治理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30年,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的关系重点体现在计划生育和税费征收的工作上面。为了完成这两项任务,基层政权不得不与农民打交道,政府的权力以更为细密的方式渗透农村。同时,随着阶级话语的退潮,曾经笼罩在政治正确之符号下的边缘人的复杂形象开始浮现。在市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冲击之下,村庄日益呈现出流动性,一些本来结构就比较松散的村庄,如原子化地区的村庄,更是早早地涌向了市场的怀抱。乡土社会变迁的后果,便是乡土社会自身逐渐丧失了对边缘人的监控能力,边缘人不再边缘,而是以多种姿态,进入村庄政治和村庄社会的前台,成为型塑基层社会治理的隐蔽基础。
三、钉子户还是困难户?
如前所述,边缘人群体非常复杂。不同的村庄性质,村庄中的不同阶层,都可能生成不同特征的边缘人。作者以客家村庄的经验为基础,区分了刁人、赖人、滑人。在去政治化的环境下,刁、赖、滑的特征开始浮现,并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对基层治理的塑造。此外,作为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而存在的边缘人——即乡村社会中的贫弱者,仍然没有完全淡出国家的视野,只是越来越以一种消极的存在期待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恩泽,对边缘人的物质照顾,构成去政治化时代国家合法性的底层基础。因此,改革开放以来,边缘人的内涵更为丰富,由此也将基层政权拉入治理的困境。这一困境集中地表现在钉子户与困难户的区分。
钉子户与困难户的区分,构成分类治理得以可能的基础。这种分类治理的策略,在税费征收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都有体现,尤其是税费征收的过程更为突出。治理钉子户,构成了改革开放之后基层治理的隐蔽基础。然而,钉子户与困难户的区分并不那么容易,在村庄社会的场域中,一方面,困难户的存在具有必然性,他们仍然没有淡出中央政权的政治视野。另一方面,困难户的存在,也增加了代理人的治理成本。困难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诱导钉子户的产生,并构成钉子户反制代理人的手段,即将自己混同于困难户。更重要的是,在村庄熟人社会的场域中,谁是困难户,谁是钉子户,老百姓心里往往比较清楚。钉子户冒充困难户,便容易引发其他人的不满,甚至引发仿效钉子户的行为。因此,识别并有效的治理钉子户,对于维持基层治理的长期均衡,便非常重要。
然而,从困难户中区分出钉子户,只是对于基层治理而言才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基层治理中的钉子户,事实上往往很难进入国家治理的视野。作为钉子户的边缘人,仍然是一种社会性和文化性的定义,这种以村庄为场景的分类体系不同于国家以政治、经济为主要标准的分类体系。在这个意义上,钉子户和困难户分别反映了基层治理的逻辑和国家政治的逻辑。问题是,这两种逻辑之间存在张力并不容易消除。对于国家而言,政权的合法性考量最为重要,于是,防止基层政权损害困难户的利益,便成为国家的逻辑。但是,在税费汲取的过程中,基层政权不得不面对的是钉子户,如何治理钉子户,构成基层治理目标达成的关节点。然而,关键的问题在于,基层治理过程中钉子户,最终以困难户的名义进入到了国家的视野,以至于国家不断加强对于基层政权及其代理人的监控,如此一来,基层政权逐渐丧失了治理钉子户的有效资源,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基层政权不仅得不到国家信任,也逐渐失去了农民的信任。基层政权陷入困境。
四、边缘人的崛起
在传统的伦理本位的社会中,边缘人为村庄社会所孤立。核心与边缘之间保持着较为明晰的分界。但是,在乡土社会已经发生巨变的当下,边缘人借助于时势权力,俨然不再安于这种边缘地位。一方面,国家政策在地方的实践,往往需要突破村庄内部的共识,绕开代理人对村庄的保护,这时的基层治理便有意无意的存在调动村庄内部边缘人的倾向,以突破村庄的封锁,譬如计划生育、殡葬改革中的举报制度。另一方面,边缘人与代理人的结盟,这部分边缘人的行动逻辑已经超越了税费改革过程中的钉子户的行动逻辑。从某种程度上,钉子户表现的仍然是弱者的抵抗,所谓“钉子”式的不服从俨然便是弱者的武器(当然,这一武器的威力,实际上还是来自于国家。无论是国家的保护困难户的政治话语,还是维稳的话语,都能构成钉子户抗争的合法性资源)。吊诡的是,钉子户的行为策略,自下而上地诱发了代理人体制的变迁,在税费改革之前,代理人的体制异化为乡村利益共同体,同时,村庄中的一些狠人甚至恶人开始进入代理人的体制。税费改革终结了乡村利益共同体,国家的政治逻辑最终取代了基层的治理逻辑,实现了统一。问题是,钉子户并没有因此消失,只是转移了阵地。治理内容的改变,并不能导致直接导致治理逻辑的变化。
事实上,税费改革固然弥合了基层的治理逻辑与国家的政治逻辑的错位,但是,其代价则是基层组织的弱化。农民合作的交易成本增加,村庄公共品的自发供给能力进一步受到削弱。同时,伴随打工经济兴起而来的人口流动造成了村庄认同的弱化,村庄的内生秩序越发难以维持。村庄中的公共秩序受到边缘人的冲击而难以维系,最典型的莫如中部原子化地区村庄水利中的搭便车行为。钉子户的存在,使得建立在集体合作基础上的村庄水利难以实现。
尤为重要的是,当前国家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村输送资源,大量利益的涌入,极大的刺激了村庄中的边缘人。失去了乡土内生秩序的制约,边缘人大量涌入代理人体制,形成我们在很多农村所观察到的混混治村,恶人治村的现象。
同时,在一些城郊村,镇郊村,土地的资本化过程中的钉子户治理仍然构成基层政权不可回避的问题。大量利益的注入激活了村庄中潜在的矛盾,村庄共同体的存在岌岌可危,历史遗留问题大量涌现,并越来越主导治理以及上访的话语。从当前的地方实践来看,边缘人的内部解决机制形成了基层治理的隐蔽基础,即边缘人中的赖人、狠人往往成为地方政府治理钉子户的有效资源,混混治村,恶人治村不仅回应了边缘人自身的利益诉求,同时也回应了基层治理的需要。然而,其代价在于基层政权的合法性的流失。一些利益要求未能得到满足的人,因不再抱有对基层政权的信心,便选择上访,并以维权斗士的形象进入媒体和公众的视野。在这个意义上讲,21世纪以来,随着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和国家治理的转型,边缘人的复杂面貌得到淋漓尽致的呈现,钉子户、上访户之中充斥着边缘人的躁动与不满,而混混,则游离在村庄与地方社会的规范性秩序之外,成为一股不确定的力量。掌握了“时势权力”[5]的边缘人之崛起,甚至已经跳出基层治理范畴,开始触动国家的政治神经。
要注意的是,边缘人崛起的过程,也是边缘人的内涵日益模糊的过程。村庄的规范本身已经极大的弱化且多元化,边缘人,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再边缘,大略而言,边缘人的界定标准已经从“做人”的层面偏移,边缘人的谋利色彩增强,建立在经济分层之基础上的评价体系正渐趋主导村庄的舆论。在一些地方,边缘人的行动逻辑反而能够重塑村庄的价值评价体系,从而真正进入舆论体系的核心。在这个意义上讲,本文中所使用的边缘人,实际上存在一定的价值预设。这是值得注意的。
五、治理边缘人的困境
问题在于,税费改革虽然在资源汲取层面消解了地方与中央对于治理的不同诉求,但是,潜在张力的产生机制,并未得到有效的疏通。中国几十年的革命传统所塑造的意识形态锁定了中央政权的治理路径。正如吕德文所总结的:“对钉子户的政治解读一直掩盖着钉子户的复杂面貌。事实上,绝大部分边缘人并未成为中国革命的积极力量,反而成为基层治理中的钉子户,导致了近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内卷化。”[6]在改革开放前,对边缘人的政治解读同时伴随着对边缘人的政治动员,边缘人成为中共达成基层秩序的积极且有效的力量。这种治理方式被表述为群众路线指导下的运动式治理。
当前,中共已经开始重新倡导群众路线,强调其政权合法性的原始基础。但是,在当前中国日益走向多元化的情境下,群众路线的基层实践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在中央的政治话语中,群众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现实的情况是,当前群众已经分化,那么到底哪一部分人能够代表群众?或者说,难道是无论什么样的人都能纳入群众的范畴?事实上,群众往往是沉默的大多数,崛起的边缘人的话语往往代替了群众的话语,他们不仅以体制内的方式进行表达,同时还以体制外的方式进行表达,例如通过上访等方式。边缘人的积极姿态,经过大众媒体不加反思地包装,便成为了似乎代表大多数群众利益的维权斗士。
总体而言,边缘人始终未能以其本真的面目进入国家的视野。他们的身份,要么因政治话语的笼罩以及媒体的有意无意的歪曲而模糊,要么则借助体制性的力量而实现了对身份的澄清和包装。当前的边缘人所形成的治理问题的复杂性,已经远远超过了税费改革之前的阶段。特困户与钉子户的区分,已经不再那么适用。边缘人当前的分化,首先是强者与弱者的分化。边缘人内部在分化的基础上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客观上相互支撑的治理结构。在利益进村的过程中,钉子户、上访户和混混(包括成为村干部的混混)之间相互激荡,弱者与强者之间分化但又未分离,导致了乡村治理的内卷化,表现为地方社会中分利秩序的形成。[7]这样一种权力的利益结构的固化,事实上导致了大多数人对于基层政权的疏离。当然,一旦其中的钉子户转向积极的姿态,成为上访户,则国家的力量被引入,有可能暂时打破地方基层治理结构中的均衡。
总之,在当前的治理格局之下,边缘人被充分调动。中共试图以群众路线来强化自身,并约束地方政府的作为,但在中共意识形态的感召之下,弱势的边缘人反被进一步调动,并以上访等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在这个意义上,上访因而成了当前阶段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凸显了强烈的政治色彩。问题是,钉子户一旦通过上访的方式进入到国家治理的结构,便脱离了日常治理的场域,国家事实上无力进行分类治理,便以普遍性的压力施加于基层政权,进一步地异化了熟人社会的治理,消解国家的合法性。
六、找回政治
在稳定的政治形态下,边缘人的治理意义实际上大于其政治意义。熟人社会的日常治理构成治理边缘人的有效形式,同时也是国家的正式权力进入基层社会中的常态运作机制,即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这构成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隐蔽的一面。
然而,边缘人的崛起,已经逐渐冲破乡土社会的治理框架。国家治理的政治性始终构成对潜在的弱者的召唤。一旦基层政权及其治理陷入困境(既是合法性意义上的,同时也是治理术层面上的),遥远的国家便成为弱者的武器,而弱者的形象也成为大多数边缘人可资利用的身份资源。同时,基层政权面对增多的钉子户,在治理资源不足,且乡土社会的权力文化网络破碎的现实情境下,也走向了与强势边缘人的结盟。在这个意义上讲,边缘人似乎已经成为推动基层治理和国家治理转型的越来越公开的力量。
面对边缘人的崛起,国家其实显得比较被动。从调动边缘人到如今被边缘人所调动,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渗透能力已经弱化。边缘人一方面逐渐甩掉身上的文化、道德层面的包袱,另一方面,国家的不在场,以及国家政权与基层政权之间的双重逻辑之间的张力,为边缘人的活跃提供了空间。无论是强势边缘人,还是弱势边缘人,他们崛起的背景,均植根于乡村治理的去政治化。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治理边缘人的关键在于找回政治。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前三十年,边缘人之所未构成对常态秩序的冲击,很大程度上在于国家政权对边缘人的政治控制与积极利用。但这里所谓找回政治,并非意味着要回到一种泛政治化的治理形态,而是强调,无论是基层治理,还是国家治理,需要结合当前群众分化的现实建立对群众的分类体系,尤其是要区分边缘人与一般群众。更进一步地,边缘人群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对基层治理提出了分类治理的要求,困难户还是钉子户,弱者还是强者,对边缘人的识别仍然构成基层有效治理的基础。
找回政治强调的是在治理中要讲原则,有底线,而不能以争当老好人的心态自居。找回政治,首先是对国家政权的要求,上面有了原则,基层政权的治理才有底气,才能遏制边缘人的崛起,保卫社会。
注释:
[1][4][6]吕德文:《乡村社会的治理》第88—89、231、220页,[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5]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第59、77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第226页,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7]贺雪峰:“乡村治理的内卷化”,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