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形势很好,速度快、种类多、产业分布广,带动能力逐步增强。但是也有不少问题,主要是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规模小、资金实力弱,缺乏市场竞争力,还存在不少休眠合作社、假合作社。我们认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实现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政府在扶持合作社工作中需着力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

        一,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则中明确提出,“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对组建合作社来说不是可有可无,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它是由合作社的性质所决定的,农民合作社既然是“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入社自然必须是自愿参加了。其次,它是合作社增强内部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前提,也是形成合作社内部风险共担机制的基础。农民是合作社的主体,合作社有无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与农民成员是否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关系极大。农民如不是自愿参加,何谈主人?又何谈主人翁作用?更又何谈增强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只有自愿参加的成员才会把自身的利益与合作社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他们时时关心着合作社的兴衰,为合作社的每一项成功而高兴,为合作社的每一项闪失而揪心。他们既能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积极献策出力,又能勇于为合作社承担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风险。合作社有这样的成员能不兴旺发达吗?第三,实现自愿参加,需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自愿不是自发而是自觉。农民从自发到自觉参加合作社,有一个通过农村各级领导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合作意识的过程,使农民群众认识到,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自己改变贫困落后状况,从一家一户的的小农经济发展到现代化的农业经济,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是一条重要途径。没有这个工作,农民不可能自发参加到合作社中来,农村各级领导特别是主管合作社的负责同志对这一点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只有努力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增强其参加合作社的自觉性。做好这项工作,主要是引导他们深入学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认清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方针政策,认清加入合作社对他们究竟有什么好处,这种学习实际是农民加入合作社的入门教育。各级领导要深入实际具体指导,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学习要联系实际,要让农民亲自考察先进的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的实例。农民是现实主义者,他们不仅要亲耳听,还要亲眼看,切实受到教育,才能自觉参加到合作社中来。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定要增强合作社内生发展活力。

        考察合作社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我们清楚地看到,农村各级政府扶持合作社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措施不可谓不多,但是,仍然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竞争力还不够强以及部分休眠合作社、假合作社等问题。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与一些政府主管部门对扶持合作社的目的认识不清有关。这些领导人扶持合作社不是为了增强合作社内生发展活力,以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而是为了求政绩,津津乐道于打电话、批条子,满足数字增长,不下苦功夫深入调查研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合作社的“等、靠、要”依赖思想。农村各级领导一定要认识到,加大力度搞好扶持工作,只是从外部给合作社一个助推力,决不能代替合作社自身的努力,合作社要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必须通过激活内部发展机制,调动成员办社的积极性,增强内部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内生发展活力。否则,合作社即使一时发展壮大也经受不住长期的风险考验,成为扶不起的“阿斗”。一些休眠合作社、假合作社的出现,有力的说明了合作社只靠政府扶持,而不下功夫增强内生发展活力是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因此,在扶持工作中一要帮助合作社认真抓好民主管理。通过落实《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有效的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不要使其成为只挂在墙上的形式。真正使社员享有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情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自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充分发挥社员的主人翁作用,增强合作社内部凝聚力。二要下力气抓好提高合作社领头人及成员的政治思想、经营管理、科技和业务素质以及培养引进人才的工作。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关键是解决人员素质问题,包括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解决好这个问题合作社主要应把精力放在对内部成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上,农村有句俗话叫“磨镰不算误工”,表面上看学习培训是耽误点搞业务的时间,实际上提高了成员的政治思想、经营管理、科技等素质,将会有力的促进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学习中要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聘请各方面的专家帮助辅导。领头人要带头学,带领成员运用学习的理论解决好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从中提高自身的素质。要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合作社成员素质提高之日就是人才不断涌现之时。在此基础上,还要采取多种优惠措施积极从外部引进人才,充实合作社的队伍。

        三,在扶持、服务中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近几年来,农村各级政府的大部分领导同志在抓好扶持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抓好指导和管理工作。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往往把做好合作社的扶持、服务工作与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对立起来,要么对合作社的发展急于求成,下指标,催进度,行政干预过多。要么就是只抓扶持服务,对存在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党和政府加大力度扶持合作社,就是为让更多的农民在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尽快发展致富,完全是从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出发的。为了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利益,热情帮助服务是扶持。为了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利益,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管理也是扶持,有时是更有力的扶持。我们要根据农民群众对合作社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一系列配套文件精神,及时加以指导和管理,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了做好指导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建立常设指导服务组织。要使指导和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除了政府领导中要有人主管外,还要从各有关部门抽组得力人员建立常设的指导服务中心。这个中心要有权威,政府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由政府的主管领导负责,相应的部门具体承办;要能办事,机构要精干,抽组人员素质要高,办事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合作社遇到的问题有时会涉及几个部门,这就需要统一协调来解决,中心要提高办事效率,不要扯皮、推诿。江苏省金坛市针对合作社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于2012年1月成立了“金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该中心由金坛市委农工办原分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副主任担任主任,聘请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租用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施,由常州市、金坛市两级农工办和金坛市农产品促进会帮助服务中心协调管理,两级农工办并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中心成立时间不长,效果已经显现。使合作社弥补了制度缺失,规范了财务制度,规避了纳税风险,强化了项目核算,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二是抓住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指导和管理。当前影响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是缺人才、缺资金等问题。农村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农业主管部门及人社保、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积极作用,在人才引进和培训、财税信贷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并落到实处,帮助合作社尽快解决好这些困难。落实这项工作的关键是提高办事效率,要求负责合作社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合作社服务的精神,对这项工作要有深厚的感情。工作作风要雷厉风行,不推诿、扯皮。三是做好典型带动,示范引路工作。典型带动,示范引路是我党多年来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办法。近几年来农民合作社涌现了很多先进典型,政府及时的总结这些典型经验在面上交流推广,并结合合作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会有力推动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2009年以来,农业部和发改委、财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路,引导广大合作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内部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搞好规范建设,实现健康快速发展。今后,农村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示范社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做到选好示范社、扶持示范社、宣传示范社,推动合作社发展上一个新台阶、新水平。四是下力量抓好合作社的经济工作,特别是注重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把搞好积累与分配作为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的重要手段。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必须有雄厚的经济实力,而雄厚的经济实力不仅要靠扩大经营,增加收入,还要搞好积累与分配工作。要严格按照《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既要留足公积金又要保证成员与合作社按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还要保证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进行分配。积累与分配工作关系着广大社员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得好既能调动社员群众的办社积极性,又能不断壮大合作社经济实力。农村各级政府要帮助合作社认真落实《专业合作社法》中关于积累与分配方面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搞好对财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和业务素质,以保证积累与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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