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工荒 就没有农民工城镇化
章铮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计算农民工城镇化的经济账,有两个角度。一个是财政的角度,另一个是农民工家庭的角度。
在《大多数外出农民工“进不起城”》(参见2012年12月6日本报)一文中,笔者指出:在农民工家庭城镇化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经济收入中,可能由财政承担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支出增加额至多占20%,由农民工自己挣得的收入至少占80%。因此,农民工家庭能否城镇化,首先取决于该家庭的劳动者一辈子能在城镇挣到多少钱,而农民工收入的多少又取决于相关劳动力市场(主要是非技术劳动力市场)的状况。
因此,在讨论农民工城镇化时,就需要分析劳动力市场,分析农民工的就业与收入。
民工潮年代:农民工没有城镇化的经济能力
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2004年民工荒出现之前的民工潮年代,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就业,农民工迅速成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力的主要供给来源。
与当时拥有本地户籍城镇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相比,使用农民工的显著特点是用工成本低。从劳动者自身的角度来说,除了“大锅饭”导致的工作努力程度的差距外,农民工用工成本低,还有另外两个原因:一是工作状况的差异,二是生活水平的差异。
先看工作状况。
进城农民工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而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影响劳动生产率的一系列因素(如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很大程度上与劳动者的年龄有关。劳动者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下降,劳动生产率就会降低。此时,只要允许企业辞退低劳动生产率的职工(主要是40-50多岁的中年职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就会提高,竞争力就会增强。
1995年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表明,在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中,若以35岁以下职工人数为100,则相应的36岁以上的职工数量是:服装制造业中,国有企业59.7人,“三资企业” 19.9人;制鞋业中,国有企业79.5人,“三资企业” 13.5人;玩具制造业中,国有企业64.2人,“三资企业” 14.4人。[1]1995年时,国有企业对城镇户籍的职工实行的是“铁饭碗”制度,职工在企业终生就业。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民营与外资企业所雇佣的主要是农民工。民营与外资企业中,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职工比例之所以大大高于国有企业,就是因为它们能够灵活辞退职工。而对农民工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在城镇就业不稳定,进入中年后绝大多数在城镇找不到工作。
再看生活水平。
中国城乡生活水平一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为15160.89元,乡村居民人均现金支出只有7984.94元,其中人均消费支出只有4733.35元。2011年,中国乡村居民中收入最高的20%人均现金支出为15253.39元,人均消费支出为8710.99元,分别略高于同年城镇居民收入居中的20%的人均消费支出水平14028.17元和同年城镇居民收入次低的10%的人均消费支出水平8509.32元。[2]
城乡消费支出中都不包括购房/建房开支,对此开支需要另外说明。就开支项目而论,如果农民工维持现在这种工作在城镇、安家在乡村的格局,他们在乡村建家庭生活用房时,只需要支付建筑成本;他们在城市务工时,只需要人均面积远低于市民住房水平的宿舍。如果农民工进城定居,象市民一样购买商品房,则其房价中除了建筑成本外,还包括土地出让金,各类税费和房产商的利润。就金额而论,据来自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2013年1月,中国100个主要城市的平均房价为9893元/平方米,而中西部乡村建房费用不到800元/平方米[3]。考虑到少数房价特别高的城市(如北上广深)对平均房价影响特别大,我假设排除这少数城市后的平均房价为8000元/平方米,则农民工家庭在城市购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住房需要48万元,而在家乡乡村盖200平方米的住房中需要16万元;再假定农民工婚后务工时平均一半人住宿舍,不用自己交房租,另外一半人租房住,则即使他们婚后平均外出务工15年,房租合计也要不了8万元。
如上所述,农民工之所以能够接受比城市户籍职工低得多的工资,是因为农民工“青年在城市、中年回乡村”,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压低了工资水平;“工作在城市、安家在乡村”,压低了生活开支。从一辈子即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他们做不到在城市稳定就业,也负担不起全家定居城市的生活支出。可见,作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重要手段的低工资水平,同时也就是农民工及其家庭城镇化的主要障碍。
民工荒年代:农民工收入增加的原因
2004年以来,农民工的名义收入连年快速上涨。
初看起来,原因非常简单:既然出现了民工荒,农民工供不应求,他们的工资水平自然要上涨。
但细追下去,至少需要回答这样两个问题。首先,中国户籍口径的乡村劳动力有5.5亿,一贯按照户籍口径统计的农民工数量只有2.6亿,即使再扣除在乡村种地的劳动力(如果务工收入高,务农劳动力也是可以弃农务工的),乡村剩余劳动力至少还有1亿左右,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劳动力,农民工还是供不应求?其次,农民工能干的活,为什么许多城市户籍的劳动力(例如下岗工人或大多数大学生)不愿意干?
对上述问题,笔者有一个共同的答案,那就是:民工荒出现前,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实在太低了,工作状况实在太差了。
农民工供过于求时,只要企业把工资率压得足够低,(或者把工作定额提得足够高)即使企业不用年龄、性别、婚育状况等标准来挑拣,也只有那些年轻、体力好、反应灵敏、动作准确、劳动生产率最高的农民工才能留在企业,其他农民工则因务工收入太低、赚不到钱而“自愿”回乡。反之,当农民工供不应求时,如果不给农民工加工资,即使企业愿意雇佣劳动生产率相对低一些的农民工,这些人同样因为赚不到钱而不愿务工。因此,民工荒的出现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上升。工资的增加意味着年龄大一些、手脚慢一些的农民工务工有利可图,因而民工荒的出现也意味着农民工在城镇工作年限的延长。工资水平的上升与在城镇工作年限的延长,导致农民工在城镇务工生命周期(即一辈子)收入的增加。
应该指出的是,民工荒出现以来,尽管农民工的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水平均有相当大的增加,但仍不足以满足农民工城镇化的需要。就是否能在城镇稳定就业而论,尽管乡村户籍劳动力中,40岁以上的比例高达44%多[4],但直到2011年,外出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仅占18%左右[5]。就收入水平而论,笔者曾经根据中山大学刘林平教授等所收集的2009年7月东莞农民工分年龄段收支数据算过账。结果是:在东莞落户的普通农民工夫妇即使婚后连续工作到退休年龄(退休后靠养老金生活),其一辈子的收入除了维持与没有城镇化的农民工相当的日常开支外,至多只能在结婚时购买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每平方米房价3679元的住房一套。而2009年7月东莞新房均价是6608元,二手房均价是4782元。2013年,农民工的收入当然比2009年上涨不少,但要说收入涨得买得起房,则只有在沿海务工、回家乡城镇买房的条件下才能办到。
一辈子的收入不足以使农民工家庭在所就业城镇定居,这一事实会对两类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并导致了农民工收入的进一步上升。
第一类人是新生代农民工。常有人抱怨他们不如老一代农民工敬业,对工作条件与劳动报酬挑三拣四,要求得不到满足动辄辞工。笔者认为,他们这么做是合乎理性的。工作敬业又怎么样?即使一贯工作敬业,新生代农民工到了年老体衰之时,照样会被企业辞退,他们在城镇工作期间的收入仍不足以使全家在所就业城镇定居。他们当然希望通过跳槽找到收入更高的工作。反过来说,工作不敬业又怎么样?劳动密集型行业中,青工的供不应求是最严重的,他们有挑三拣四的本钱。处于工作“黄金年龄段”的新生代农民工不安心工作,必然进一步加剧民工荒,从而使农民工的工资进一步上升。
第二类人是具有城市户籍的市民,包括认为自己毕业后理所当然具有市民资格的大学生。上世纪90年代后期城市职工的下岗分流,以及下岗中年职工(所谓4050——男50岁、女40岁以上职工)难以再就业的现实,对这一类人有很大影响。为什么在民工荒的同时,大学生会面临就业难?为什么大学生宁可失业、也不愿意长期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一线工作?这是因为他们认识到,虽然考公务员未必能如愿,虽然上研究生或做白领工作,未必能保证他们有定居城市的经济能力,但如果他们也象农民工一样地工作和挣钱,那就一定会象农民工一样,工作一辈子也没有经济能力在城市定居。农民工与城镇户籍职工不同工同酬带来的收入差距,在他们眼里很大程度上是城乡生活成本差距(如前文提到的住房开支)造成的。正因为如此,近年数量剧增的大学生不会去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一线工作,因而也就别指望靠他们来缓解民工荒。
除了增加农民工的收入外,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对民工荒的办法包括:用机器替代人工、把企业迁移到劳动力成本比中国更低的发展中国家或从这些国家招聘劳动力到中国务工。但这些办法都有局限性。首先,前两种办法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而在农民工就业中,制造业用工只占36%[6]。其次,对于因生产季节性或因订单不稳定而生产规模大起大落的企业来说,用无法“辞退”的机器替代可随时招聘与辞退的工人,经济上不上算。第三,随着企业的迁入,其他低收入发展中国家职工的收入水平也在快速上升。以近几个月发生工人大罢工的印尼和柬埔寨为例:在印尼,工会要求2014年最低工资上调68%,政府同意上调9%[7];在柬埔寨,工会要求2014年最低月工资从81美元上调到160美元,政府通过的方案是2014年上调到95美元,2018年上调到160美元[8]。可见,收入上调本身是无异议的,争论的只是上调的幅度。最后,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被引进的劳动力绝大多数是以移民为目标的,但中国缺的只是青年劳动力。如果招聘的外国青年劳动力在中国工作10-20年后,因年老体衰找不到工作而被遣返回国,极有可能引发全球性的劳工风波。
农民工城镇化,谁来买单?
以上分析表明,民工荒出现前的农民工工资水平,只能够满足他们“青年在城市、中年回乡村,工作在城市、安家在乡村”时的低生活支出水平,而负担不起农民工城镇化时因城乡商品化程度与价格水平差异而增加的额外支出。近年来农民工收入的上升,是与农民工供不应求相联系的。没有民工荒,就没有农民工收入的大幅度上升,也就不会有农民工的城镇化。
短期内,由于进城落户与没有进城落户的农民工从事同样的工作,后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占多数且生活水平低于前者,因而对率先进城农民工所增加的额外生活成本(主要是住房成本),就需要另外找人买单。例如,在重庆,买单者是地方政府——方式是向进城农民工提供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及用地单位——方式是购买地票。地票出售后,净收益的85%归进城农民工所得,政府则对地票定有最低保护价。但从长期来看,既然农民工城镇化时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农民工自身的收入而非财政支出。那么,农民工能否进城,能够在什么样的城镇定居,就只能取决于与农民工有关的劳动力市场供求。
农民工收入的上涨会影响到形形色色的社会阶层。企业家会因农民工收入上涨而减少利润甚至破产;消费者会因农民工收入上涨而带来的服务费用相应上涨而感到实际收入缩水;大学生则可能因农民工收入上涨而感到自己社会地位下降。上述社会阶层各有各的发言渠道。企业家可以通过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如工商联)代言,城市白领和大学生则可以通过网络发声。这些社会阶层因收入和相对社会地位的下降而一肚子火,又拿不出象样的理由反对农民工增收,唯其如此,他们的火气就更大,就更有可能通过意想不到的问题和方式发泄出来。如何在农民工和这些社会阶层集团之间取得利益上的平衡,这才是农民工增收的真正难点所在。
[1] 根据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推算。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国有·三资·乡镇卷》,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版,第174-177,180-183,432-433,444-445页。
[2] 《中国统计年鉴 2012》,第348-349,364,368页。
[3] 宋建军:《农民工的效用选择与中国城市化悖论》,《财经问题研究》2013年第10期,77页。
[4] 参见《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 农民卷》,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第372页。
[5]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彭丽荃(执笔):《2010年农民工监测报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2011中国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页;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fx/fxbg/t20120427_402801903.htm。
[6] 《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527_402899251.htm。
[7] 《印尼大罢工最低工资被迫上调》,《第一财经日报》
[8] 《柬工人与军警冲突致伤亡 政治社会转型影响柬政局走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