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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永涛: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代际关系的变迁
  •  2013-07-16 19:33:14   作者:汪永涛   来源: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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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代际关系的变迁

                                        汪永涛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北京 100872

    原文发表于南方人口2013年第1期

    【摘  要】通过全国几个村庄的田野调查,探索当前中国农村代际关系的变迁在城市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行为不再具有兼业性质,而具有职业性质,农村出现结婚即分家、自己养老、隔代抚养等新的代际规范,表现为失衡的代际关系。这可称为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是亲代尽一切努力辅助子代向城市移民,人口和生产的再生产在农村和城市两个不同的空间完成。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和传统家庭伦理本位价值观在共同形塑着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

    【关键词】城市化;代际关系;辅助模式;

     

    作者简介:汪永涛(1984-),女(汉族),江西吉安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江西省社科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法社会学和农村社会学方面的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代际关系是指单个家庭中因血缘和姻缘而产生的关系,即亲代与子代的关系。费孝通分别“接力模式”“反馈模式”概括西方中国的代际关系。(费孝通,1983无论中西,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而且在中国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在西方却不用承担在中国的“反馈模式”下代际之间保持着均衡互惠的关系。郭于华进一步指出中国传统的亲子关系是一种基于公平原则的代际交换关系。(郭于华,2001)无论是“反馈模式”还是代际交换的公平逻辑都说明了中国代际关系的双向均衡的特征,它区别于西方代际关系单向传递的特征。并且中国代际之间彼此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与义务,而西方亲代对子代只承担有限的责任与义务。

    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家庭,其结构和功能都不断分化和解体,血缘纽带减弱,双向均衡代际关系逐渐被打破。有学者认为这是国家力量的作用(郭于华,2001),还有学者认为这是个人权利意识膨胀导致的(阎云翔,2006261)。总之,当前代际关系逐渐失衡,亲代对子代的付出不仅没有减少,而且还有强化的趋向,子代则呈现弱化之势。(王跃生,2011)代际关系的重心迅速下移,并严重向下倾斜。(刘桂莉,2005

        以上学者都注意到转型期代际关系的失衡现象。一些学者认为这种失衡的代际关系只是一种占时的过渡状态,它将被一种更加理性化、相对平衡的代际关系所取代。(贺雪峰,2008;陈柏峰,2009阎云翔,2006208)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虽然代际关系失衡,但是父系继承男性嗣续制依然保留(唐灿等,2009;金一虹,2010)可见中国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迁并不像现代化理论预设的那样,是个非此即彼、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折过程, 而是两者不断融合和互补的过程,父系家族文化结构和继替规则仍然在延续。

    如何理解当前农村失衡的代际关系?在已有的研究中,有从国家权力、农民的权利意识、农民的价值观等各个角度研究农村代际关系的变迁。在这些研究中打工经济只是作为分析的一个宏观背景,它导致了农民的权利意识和价值观的变化,但是却没有把它作为一个专门分析变量。打工经济不仅引发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桂华,2010;田先红,2009),它根本在于促进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化进程本文以城市化为视角,通过进入农民的生活逻辑,探究农村代际关系模式的变迁及其表现形式以及它是如何被形塑的?

    我们在江西、河南等地农村调研发现,当前农村代际之间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父母由在农村建房向城市购买婚房转变;夫妻一人外出打工向共同外出打工转变;小孩由在农村读书向到城市读书转变;由亲代抚养向隔代抚养转变;由儿子赡养向自己养老转变……这些行为都是对原来的代际关系的调整,并形成了结婚即分家、城市购婚房、隔代抚养、自己养老等一系列新规范。当前农村代际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亲代对子代负有无限的责任和义务,“以为子女多做贡献”、“不给子女增添负担”为自己的责任;而子代也将亲代的责任视为理所当然,子代对亲代只负有限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新型的代际关系既不是反馈模式,也不是理性的交换模式,可以称之为辅助模式。它是在城市化的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有了移居城市的需求,亲代为辅助子代向城市流动而自愿付出,不求回报的关系,它重新规定了代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通过家族的延续性而使代际之间的关系重新获得了均衡。

    本文的实证调查材料来自于我本人和研究团队对全国个村庄的调查,调研地点主要包括江西吉安白术村江西安义前门村河南信阳大山头村。调查方式主要以访谈为主,包括开放式访谈和结构性访谈

    二、结婚即分家:家庭财产转移新形式

    代际之间所下传上承之事,一是宗祧,二是财产。子代具有继承父辈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赡养、丧葬和祭祀的义务。通过宗祧传承,祖先和子孙形成世代连续体。而这主要通过分家的形式来完成。一般而言,分家指的是已婚兄弟间通过分生计和财产,从原有的大家庭中分离出去的状态和过程。(麻国庆,200770)以正式分家产的标准来划定分家,家庭财产通过继承的方式给下一代,因此分家是一种财产分配制度。分家经历了从均婚分家到渐次分家再到结婚即分家这样一个过程。分家的外部制约越来越小,家庭裂变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在传统农村社会,土地私有制下的小家庭必须依赖大家庭。家长享有很高权威,以均婚分家为主,即所有儿子都成家后再分家。大集体时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集体生产获得生活资料,彼此的依赖感降低,家长权威降低,小家庭倾向于财产独立。而这会加重大家庭的负担,影响家庭资金积累,小家庭和大家庭之间的摩擦不断增加,分家速度也随之加快,逐渐向渐次分家过渡,即结婚一个分一个。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的家庭财产范围大大缩小,土地和大型农具不在分割范围内,于是住房成为分家的财产核心。到了分田到户后,多子家庭渐次分家已经成为趋势。到了1990年代,缔结婚姻时女方一般会要求一所独立产权的住房,由于住房是家庭中最核心的财产,因此结婚与分家建立了直接联系,形成了结婚即分家的风俗。(王跃生,2003)结婚即分家习俗的形成,意味着结婚成为重要的家庭财产转移方式,家庭财产主要以住房、彩礼以及嫁妆的形式出现。结婚过程最能体现亲代对子代所承担责任的履行状况。打工潮兴起后,农村出现“分家的不分家”和“不分家的分家的现象。这说明分家与否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在于何种家庭形式最有利于小家庭的发展,代际之间已经形成了新的期待,子代对亲代的依赖加强而且父母并不要求儿子的回报,他们往往这样解释:“他有自己的家,负担也挺重,我们尽量不给他增添负担”。

    1. 城市购婚房

    一直以来,农民都有义务在村里给儿子建一栋新房,为儿子娶媳妇做准备。但是自从2000左右开始,农民越来越不时兴在村里建房了,纷纷到县城购房。一些农民非常后悔当初在村里花了十几、二十万建房,因为他们还得去城市买房。现在在农村,女方在缔结婚姻时往往要求男方在城市拥有一套住房,以便以后能够留在城市长期发展。因此,到城市购房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而子女婚配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男孩父母有义务给儿子在城市中购买婚房这成了每个父母身上的紧箍咒当儿子到达适婚年龄后,父母就要考虑为儿子在城市购买婚房,为娶媳妇做准备,而不是为了自己住。儿子越多的家庭,经济负担也就越重。

    1:小组购房基本情况表

    序号

    户主名

    年龄

    儿子数

    购房

    住房情况

    职业

    种田规模

    时间

    1

    周安昌

    68

    1

    /

     

    在家务农

    10亩

    2

    张发德

    59

    2

    /

     

    帮儿子看店

    0

    3

    周线继

    52

    2

    2009

    市区买房

     

    0

    4

    张列明

    52

    2

    /

    租房

    在外打散工

    8亩

    5

    宋忠方

    49

    2

    /

    准备购房

    在家务农

    30多亩

    6

    周明方

    47

    1

    2008

    市区买房

    在家种田,在市区打散工

    12亩

    7

    张列成

    47

    1

    2008

    市区买房

    之前在家种田,去年在市区打短工

    40多亩

    8

    周明金

    47

    2

    2008

    市区买房

    在外打短工

    8亩

    9

    宋技

    46

    2

    /

    租房

    打散工

    0

    10

    宋兵

    45

    1

    2009

    市区买房

    国企上班

    0

    11

    张技宝

    44

    1

    2008

    市区买房

    国企上班

    0

    12

    宋技国

    40

    1

    /

    租房

    在外打散工

    4亩

    13

    宋线明

    38

     

    2008

    市区购二手房

    在市区打散工

    0

    14

    宋幺弟

    38

    2

    /

    租房

    打散工

    0

    15

    周列良

    37

    1

    2009

    城镇买房

    在北京打工

    6亩

    16

    周农宏

    37

    1

    2009

    市区买房

    打长年工

    0

    17

    张家生

    35

     

    /

    租房

    下岗后在乡镇开店

    0

    18

    张技红

    33

    1

    /

    租房

    市区搞批发

    0

    19

    张志强

    32

     

    /

    租房

    市区打短工

    10亩

    20

    周成仁

    30

    1

    /

    租房

    打长年工

    0

    21

    周列强

    25

     

    /

    和父母住一起

    国企合同工

    0

    上表是河南山头村两个村民组村民的购房基本情况,按户主的年龄进行排序。除去单过的老人,一共有21户,其中有儿子的户数为15户。在这15户中,有8户已经在市区或者乡镇购买了住房,主要是在市区购买住房,年龄段主要分布在40-50岁之间。其他有儿子但没购房的家庭,也都表示以后肯定要到城市中购买住房。村里一个35的年轻媳妇对我们说我们现在是努力赚钱、赚钱、再赚钱就是为儿子买房,减轻儿子的负担。农村的人就是干到死,也要完成这个心愿。现在的父母亲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也要为儿子吃方便,花方便。其实我当家也挺可怜的,一年又一年在外做苦工,能买到一套房子就为儿子买,实在买不起就自己盖。我们现在是当不了儿子的家,做不了儿子的主。但我们也怕儿子抱怨我们没本事,怕儿子有想法。毕竟人家老人给儿子买房,我们却不能尽到责任。所以以后尽量不打扰儿子,不找儿子要吃要喝。”在其他父母都给儿子买房的趋势下,父母将为儿子在城市购房内化为自己的义务,如果没有尽到义务,反而感觉亏欠儿子。年轻媳妇说人家都那样,你不那样,你不就蓑(差)了,低落了。”“我们队里的人都在筹备买房,都是小孩要买房,这是现在的奋斗目标,都得靠自己奔,要外出打工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移民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为减轻儿子的负担,父母努力奔波为儿子在城市买房。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仅不感觉到这是在受儿子剥削,反而认为这是在给儿子办事,为儿子办得事越多,他就越有满足感。可见,父母正是在为儿子办事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价值追求,而这种内化行为也加速了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移民的进程。随着新生代农民工规模化地向城市移民,这进一步强化父母的义务,虽然面临很大的经济压力,但是他们也只能义无反顾地为儿子而奋斗。

    2.彩礼和嫁妆

    彩礼和嫁妆是男女婚姻缔结中的重要项目。彩礼是指男方按规矩支付给女方的金钱和实物。嫁妆是指女方按规矩陪嫁的首饰、器物和金钱。通常认为彩礼和嫁妆是一种婚姻支付行为。(吉国秀,2007)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提出彩礼不是一种经济交易行为,女方把男方的彩礼转化为嫁妆还给男方,嫁妆中还包括女方父母增添的一份相当于聘礼的财物(费孝通,2006:54)。阎云翔在下呷村进行实地考察时,发现当前农村婚姻财礼既不是娘家支配也不属于夫家支配,新房子与现金和实物财礼都归新婚夫妻支配,“彩礼不再是两个家庭之间礼节性的礼物交换或者支付手段,而是财富从上一代往一下转移的新途径”,是已婚儿子在父母在世前继承家产的新形式。(阎云翔,2006:175)在调查中,发现这是比较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江西前门村黄支书也说“男方给的彩礼,女方一般用来办陪嫁,只有极少数人才会扣彩礼。只要有面子的人不会这样,只会贴钱,不会赚钱。对于女方来说也是如此,他们希望贴点钱,为他们小夫妻办点事”。“为小夫妻办点事”很形象得说明彩礼和嫁妆是代际之间的一种支助行为,是家庭内部财富转移的一种形式。

    三、自己养老:养老新观念

    农民根据多子还是独子选择分家与不分家,多子家庭一般采取系列分家模式,即结婚一个分一个。独子家庭一般不分家,但是现在独子分家也逐渐多起来。农村老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传统的赡养方式:一单过,即独立居住,儿子称粮给他们;二轮养,即老人轮流到各个儿子家中食宿;三不分家和儿子儿媳妇一块住。

    表2:老年人分家与赡养情况

     

    分家

    未分家

    总计(户)

    单过

    轮养

    6069

    15

    0

    4

    19

    7079

    4

    0

    1

    5

    80+岁

    3

    1

    3

    7

    总计

    22

    1

    8

    31

    以上表格是对江西吉安白术村的罗家和永村两个自然村分家与赡养方式情况的统计。其中老人单过的比例占到65%,未分家的一般为独子,轮养方式在村里比较少,一般是行动不便的老人才轮流到儿子家吃饭。在反馈模式下,一旦分家,儿子就要开始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不管老人自己是否有劳动能力。现年45岁的况谷香回忆起自己当初分家时公公向自己要赡养费的艰辛:“我1987年结婚,1988年、1990年连生了两个女孩。我公公他们为了省办(满月)酒席的钱,在我怀(第一)胎9月的时候分的家,分家一个月后我生下了小孩。他们就问我要钱(赡养费),一年500元。我当时没有现金,就用猪去抵。……那个时候我很苦,两个女儿,一个读初中,一个读高中,负担很重,可是为了免得吵架,我还是给他们钱”。 

    19801990年代,虽然反馈模式已经在转变,代际关系逐渐失衡,有不赡养老人的现象出现,但是此时人们仍然共享“分家后儿子应该赡养老人”的共同观念。1990年代末期打工潮兴起后,出现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移民的趋势,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赡养观念:老人应该尽自己所能养活自己,一直干到不能劳动为止,尽量不给儿子增添负担。老人有劳动能力时,儿子不需要赡养老人,如果老人叫儿子赡养,反而是不道德的无赖行为。况谷香就认为,“小孩结婚后应该养大人,这是老思想。现在我的大女儿已经结婚生了两个小孩,我没有去问他们要钱。小孩自己要建房、要抚养小孩,还要买车,负担很重的。”

        农村老人即便老了也仍然强调要劳动,并且形成了“劳动光荣,不劳动可耻”的观念。江西安义前门村的杨某,已经60多岁了,不过仍然自己种地养活,不靠儿子赡养。问他“年纪大了,怎么不叫儿子养?”叫起来“(现在就叫儿子养)那叫堕落,不光彩,活在世上没脸面,太没本事了。如果老了动不了,自己养不活自己,让儿子养是可以的。我现在能动,一年下来还可以。能做不做是可耻,是无赖。人活在世上不是享福,靠自己天经地义。做不了了,养不活自己了,也就没什么活头了。6070岁能做不做不行,8090岁还可以。我们继续追问“有些老人不这样啊?”他很不屑地说,有些人爱享受,从来不干活的。人家都看不起,人家背后指他,说这个人怎么过,社会上都这样,国家怎么办?”并且说“我能干一天是一天,他做坏人。为了活一个踏实,用得实在。在这里赚钱过自己的日子就可以了,不要增加他们的负担。也不可能给他们攒钱,能给当然更好。我的想法就很实在,能赚一点就赚一点,我看不起那种能干不干的人。”村里大部分人都对能干却不干活的老人看不上眼“能做不做,活着就太没劲了”“不能养活自己的时候,也就是活到头了”。而问他儿子,为什么他父母年纪大了还去种地?他想了一会儿说:“他们要种,他也许不愿增加我们的负担。我老婆自从结婚以来,从来不让她上菜园。他去下地干活,心里不空虚。能下地干活说明是好事,说明他身体好。事实上,老人正是在抱着不给儿子增添负担的态度下才形成“自己养老”的观念。“老人不找儿子要就算好了,自力更生,自己奔一点是一点,奔不动了就不吃了。我们两个人现在还能奔,减轻儿子的负担。他们认为“自己养活自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如果无法做到,反而内心会对儿子感觉很愧疚

    四、隔代抚养:抚养新模式

    在打工潮背景下,隔代家庭已经成了农村家庭结构的普遍形式。所谓隔代家庭是指隔代共同居住生活,由此隔代抚养也成为农村抚养的新模式。在我们所调查的江西安义前门村80%的家庭都是隔代抚养,年轻夫妻到城市中务工或经商,他们在小孩出生后不久就留给农村的父母抚养,待小孩稍长大后,再由爷爷奶奶带到县城读书,他们很多都在安义县城购房了。这是因为年轻夫妇在外打工无法分身照顾小孩,即便爷爷奶奶愿意过去,店面只有十几平方米,也无法住下,而且在城市中的消费成本较高,经济负担比较重。因此,在抚养小孩上,年轻人不得不依赖父母。而作为老人,他们考虑到儿子在外务工的实际困难,也就帮忙抚养小孩,尽量减轻年轻人的负担。长此以往,形成了隔代抚养模式,隔代抚养成了成了爷爷奶奶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隔代抚养,就是老人推卸责任的行为,这会与儿子产生矛盾,并受到村庄公共舆论的指责,“人家都带,你为什么不带?”

    农村剩余劳动力往往要到年老后才会考虑回到家乡。因此,隔代抚养不是短期行为,而是长期行为。我们到前门村村主任杨小林家,他正抱着小孙子,儿子和儿媳妇都出外打工了,留下小孙子在家里。他抱怨道:“社会风气带坏了,本来是他们的责任,现在变成我们的责任了,我们老人受气受苦,毕竟是下一代”。并且感叹道:“享受了自己,害了小子,苦了老子。他们在外面赚钱,对下一代不负责任。”虽然他心里一肚子牢骚,但是无可奈何,他说:“我们这里孙子孙女都是爷爷奶奶带,人家都这样带,你带不带?哎,等到我死了,(这)才算结束”

    相对于杨主任的牢骚满腹,大多数村民都认为隔代抚养是父母应该做的。现年50多岁的李兴珍,她只有一个儿子。在她和丈夫在上海打工的十几年中,小孩由家里的婆婆一直带18岁高中毕业。前几年他们才在外打工回来,而现在他的儿子已经结婚三年了,媳妇生完小孩后,在家了一段时间,就把小孩交给她抚养,和儿子一块出去打工了。“现在(年轻人)全部在外面,一年到头才回来一次。……小孩在外面干事业,我们肯定还要扶持一下他们。儿子成家立业了,就应该各奔前程。”

    五、辅助模式的形塑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新的代际规范在重塑亲代和子代的观念与行为,我们已经不能再用旧的道德观去评价他们的行为。农村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是如何可能的?为什么会形成结婚即分家自己养老、隔代抚养这些的代际规范?而这些新的代际规范对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又发挥着什么作用?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本位价值观在其中发挥着什么作用?

    1.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

    在中国城乡二元体制下,资源分配严重不均,城乡之间存在天壤之别。农民认为待在农村没有出路,跳出农门是农民普遍的愿望。在1990年代中期之前,农民只能通过就学、参军等有限的几条途径跳出农门,成为人们眼中的幸运儿,进城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是可望不可即的。从1990年代中后期开始,第一代农民工因为务农收入有限,纷纷进城务工贴补家用他们仍然严重依赖农业收入返乡是归宿,因此这种务工行为属于兼业性质。但这也造成了家庭成员的长期分离,出现了农村留守问题。到了2000年前后,新生代农民工也陆续进城务工了。新生代农民工脱离土地,他们在经济收入上完全依赖于外出务工,因此他们对待农村、农业的态度完全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对待土地没有感情,不会干农活,认为种田没有出息,赚不到钱。此时,外出务工的意涵已经发生变化,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它不再具有兼业性质,而是具有职业性质,返乡也不再是他们的归宿。他们在生活方式上逐渐城市化,越来越无法适应农村生活,但在大城市务工也非长久之计。他们将如何面对这种新的变化?

    年轻人一般都是夫妻二人共同去一个城市务工,由于他们从事的是非农职业,对于他们来说移民城市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介于大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家乡所在地的中小城市就是他们比较理想的移民城市。一是家乡所在地的中小城市的房价和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在农民的经济承受范围之内;二是中小城市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他们可以寻找到谋生途径;三是城市的教育质量比农村高,有利于子女的培养。四是离家乡较近,方便亲属之间的往来。五是具有相似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更易找到归属感。

    由此也就开始了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移民的进程。然而这仅凭新生代农民工一己之力很难短期内实现,于是通过家庭代际分工模式在城乡两个不同的空间完成人口与生产的再生产。人口再生产通过自己养老、隔代抚养由老人承担,而生产再生产则由农村最强壮的劳动力到城市打工完成。老人不被纳入到城市化的进程中,他们的归宿仍然是农村,然而老人对此却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他们自己的毕生积蓄帮儿子在城市购房,承担起代际人口再生产的成本,尽己所能减轻儿子负担。代际之间通过家庭财产的转移、隔代抚养、自己养老等方式来实现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移民。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移民现象并不仅仅是他们羡慕城市人,更是他们在面临种种现实的困境中所寻找到的一条出路。

    2.家庭伦理本位的价值观

    为什么农村老人自愿辅助子代向城市移民?这就要考察农民的“家”的观念。中国家庭以父子关系为主轴,父子关系一系相承,至于无穷,每一组父子关系都只构成由众多父子关系组成的大链条中的一环,它在横向上可以不断扩展至家族、宗族乃至氏族,在纵向上,上可追溯到已经死去的祖先,下可以延伸到未出世的子孙。(郭星华、汪永涛,2012)家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农民具有强烈的“香火”观念,家族的延续性对农民来说具有宗教作用。(费孝通,1998 ;梁漱溟,2006 ;林耀华,2008;杨懋春,2001;弗里德曼,1989;许烺光,2001)。

    延续香火,传宗接代也就构成了农民的意义世界,他们的人生都是围绕着家庭而转,为了一家的前途而共同努力,父母的人生幸福感建立在子女幸福的基础上。前门村的杨亚义用很朴实的语言表达了这个观念“儿子生活好,自己就幸福,儿子生活不好,自己也不幸福。很牵挂儿子,天下父母心,儿子牵挂父母的少.……赚钱、买房买车都是为了儿子,为了给他们铺好路。为他攒钱,为他奔波,为他们添砖加瓦,儿子生活好了,做父母也就生活好了。……有钱的人可以同时为了儿子和自己考虑,要是没钱,首先考虑的还是孩子。房子、车子、票子、儿子,这是人生的追求,都有了,才是幸福美满,缺少一样都睡不着的。得奔波,车子我现在想都不敢想,有房子才有家,活着就是围着家转。”山头村已经69的张医生也说“中国人都是为了下一代,不会想到自己过得舒服点,老人图回报的几乎没的,多为子女,为孙子着想,如果儿子没娶上媳妇,老人过得再好,别人也会说他不成事。如果为儿子累得瘦干,别人会说这个人可以。给子女做贡献,值得。……老人都不求回报,中国人都这个思想,不提自己的事,这种不顾小孩,只顾自己叫‘不成事’,这是对最大的蔑视。……我们老一代思想,我们自己受苦、受累,为子女多做贡献

    在父系父权制家庭的嗣续制度下,中国人最初的和最终的责任是对祖先和后代尽心尽力(许烺光,199053 )。整个亲属关系内的各种关系都是为了延续家族的父系(许烺光,200194 )。“家”是不可分割的概念,家产是属于家的,而不是属于个人的。在父系家庭中,儿子天然具有继承家庭财产的权利,子代是通过明确亲代的义务来主张其财产权利。父母将继承家业给儿子视为自己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责任则会对儿子感到愧疚。从这也就很好理解农民用毕生积蓄给儿子在城市购房的行为。

    从表面来看,代际之间的关系是失衡的。然而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就如同西方的接力模式,它是乙代取于甲代,而还于丙代,通过单向的代际无限传递关系而达到均衡。虽然它在形式上类似于西方接力模式的单向传递性,但它是以父系家庭的男性嗣续制为原则,在亲代完成义务的过程中,既实现了家族的男性嗣续,也实现了个体的人生意义。而且在父系家庭的男性嗣续制原则下,农民有着长远的预期,可以确保亲代的单向传递行为一直延续下去

        由此可见,农村代际关系的辅助模式是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和传统的家庭伦理本位价值观相互作用而共同形塑。新生代农民工向城市移民是解决当前他们所面临的困境的一条出路,具有必然性。而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使得父母在子代城市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并形成了代际关系的新规范,亲代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意义和价值追求。

    六、结语

    在国家以及现代化因素对家庭的改造下,中国家庭呈现出自由、平等的现代家庭特质,一夫一妻制、核心家庭、浪漫爱情等等,而中国现代性的展开也正是基于现代家庭的特质。(吴飞,2009;阎云翔,2006261)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家庭呈现出现代西方家庭的核心化、空巢化特征,但是中国家庭并没有由此转变为西方式的家庭,代际关系也没有转变为西方式的接力模式,而是演变为辅助模式。亲代对子代的责任和义务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加强了。中国家庭一方面呈现出自由、平等的现代家庭特征另一方面又不断融合传统的家庭伦理本位价值观。在两者的相互作用下,代际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也随之发生变化。通过代际关系的调整以及代际规范的形成,人口和生产的再生产得以在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的空间完成,这最大化地降低了城市化的成本与风险,而这也构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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