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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然寿:为什么要反对宪政主义
  •  2013-06-10 12:45:08   作者:金然寿   来源:草根网   点击: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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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的最终依据乃国家暴力机器,这是法学常识,不必赘言。您凭什么让别人认可您的法律呢?靠法典吗?一本书就可以唬住人吗?当然不可能了。法治是靠警察和监狱,及唯命是从的 武装部队来维持的。所以,法治并不是什么美好的模式,它只能作为德治的辅助。

      事实上,法治,暴露了西方体系的本质是武化体系,因武化故,大行弱肉强食,大行丛林法则,且蛮横而无礼。而中华文明的本质是一种文化体系,因此,以国家暴力机构为后台的法律 ,不能摆在前头。夫,先礼后兵,先德后法。

      从这个意义上说,愚甚反对把西方体系称其为文化。比如,“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区别”这种相提并论之说在起点上就已经谬矣,正解乃“东方文化和西方武化的区别”。差之毫厘, 谬以千里,把西方体系解析为文化,抬举了西方,暨贬低了中华。

      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谙世事者,听到这等话会轻易的肯定其言者必代表着正义。然而人心惟危,是否是好人,不可听其言即下判断之。这世上佛口蛇心,口蜜腹剑,阳奉阴违,投机取巧之辈,亦不少也。

      事实上,同一句话,放置在不同的文本背景中会呈现不同的意境。或者说。单靠一句话来判断是非,犹如断章取义,常出误判。

      假如王子和庶民犯了同一罪,执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各罚十万”的话,妥当否?对庶民言之可能是倾家荡产,故而是严惩,而对于王子几隔靴挠痒,与未伏法无异。如此则,“王 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反成了为王子开脱的借口。尤是,王子犯法不能与庶民同罪,反而要比庶民重罚。

      同理,如果一套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制定的不平等,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到底是用来维持平等的,还是用来维持不平等的?很显然,法律如果在制定的时候就制定的不公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恰恰会成为行使和维护社会不公正的工具。是故,当某一部分人片面的强调孤立的法律时,很显然是一部分人想把自己隐藏在法律背后,希望法律的遵守者注意不到 法律的制定者本身。惟强调与注意者,不存在无制定主体的法律,任何法律都是由一个特定主体来制定的。那么,到底是什么人,想把自己隐蔽在法律的背后呢?

      三

      不明确是什么样的法律,而只谈论法律的执行问题,本身就是一种有意的误导。

      事实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法律的执行层面的问题,而一个国家要行使一套法律,不仅要讨论遵守和执行力度的问题,亦要讨论由谁来制定法律,以及一套法律是不是体现了民 情民意等等诸多问题,切不可粗而论之。

      关键在于,中国传统中并无宪政主义,即,宪政主义本身就是西方人提出的东西,亦即“中国要不要宪政”这种讨论本身就是在以西方话语讨论中国的问题了。是惟,就算中国要制定自 己的法律体系,为何要跟着西方人亦步亦趋?西方人算老几?中国的问题,就得用中国的话语来讨论。

      说白了,所谓之宪法,就是给一国制定的框架,是一个紧箍咒。作为一个完全有能力行使主权的国家,诚无需给自己制定框架,扣上紧箍咒。比如,受到了侵略,我们不需要从宪法里找 到依据,我们不会说:中国宪法规定,中国有保卫自己领土的权力,故要进行反侵略战争。此乃多此一举也。遂,如果一个国家真的是一个可以行使完全主权的国家,做出什么样的决策,做 任何事情,不需要从外在的某种条框中寻找理由,亦不需要给自己的法律体系额外的套上宪法以自我束缚。除非这个国家不是一个真正独立的主权国家。

      一言以蔽之,所谓的宪法,是一个不能完全行使自己主权的殖民地国家所固有的殖民法,是宗主国给下属殖民地设置的条条框框。

      这里的逻辑链是:宪法主义的提出者本身是西方人,而后,如果中国的宪法在制定的时候是西方人制定的,那么,西方人可以对触犯西方利益的中国人,不用露骨的说“你触犯了西方人 的在华利益”,而可以说“你违反了中国宪法”,然后可以堂而皇之用中国的法律体系走上程序,以华制华。

      是惟,中国的现行宪法是共产党制定的,那么,共产党的章程又是谁制定的?是中国人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吗?否矣。这就会牵扯到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系列历史问题,涉及到“数千 年未有之大变局”。

      四

      首先,给中国近现代的纷争带入一个新视角。润之的求学背景:润之不是留学生。

      中国的近现代,诚是留学生叱咤风云的时代,有美国留学生圈子、日本留学生圈子、苏联留学生圈子,等等。然而,为什么在留学生叱咤风云的近现代,最终给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打下 大本大基的人,偏偏会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呢?这说明,近现代貌似只是左派和右派的斗争,但传统文化并没有完全泯灭殆尽。只是传统文化失去了自身话语权,无法通过现代语言来清楚的 向现代人申明自己的立场罢了。而现代中国人也失去了与传统文化的沟通能力,耳听目染者唯已严重西化的左派语系或右派语系。事实上,传统文化并非完全没有申明自己的立场,它只是以 一种特殊的方式申明了,但很多人听不出来而已。比如,左派总是把润之的实事求是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乃强词夺理。实事求是,是传统文化的精髓,而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空 想主义(实事求是出自《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

      其次,共产党也有两个共产党。一是中国之中国共产党,其首都在北京,二是共产国际在华分党,其首都在莫斯科。愚以为,润之拉起来的,从井冈山上发源的部队,是已经和共产国际 断绝关系的,纯粹为中国的本土利益而战斗的部队(其实一开始还没有全然断绝,建国后与苏联翻脸才算是真正断了)。而润之接手之前的共产党,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它甚至可以 喊出武装保卫苏联这样无耻的口号。

      丑媳妇总得见公婆,中共最终不可避免的要面对铁一样的事实:中共的出现,恰恰是西方体系对中国实施文化殖民策略的结果。

      三

      所谓宪政主义,亦不过新文化运动以来总总主义的一种而已,故它不可能超出新文化运动的整体框架。所以,只要讨论清楚新文化运动的性质,就可以看清宪政主义的本质。

      新旧是两两相对的概念,唯有一个事物,就无所谓新和旧。而新文化运动这样的绝对性命名,诚把与新相对的旧,隐而蔽之。那么,与新相对的旧,所指者何物耶?实际上,旧所指的是 中华文明,而所谓的新,专指西方体系。故,所谓之新文化运动,正名则是西方化运动,详细分展则是〈在中国去中国化并西方化运动〉。

      亦即,新文化运动的真实目的,是消灭中华文明并引进西方体系。

      最终陈辞:宪政主义,本来是西方人以华制华的工具。但是,由于润之拉起来的部队取得最终胜利,他们在华的殖民实体体系被收编。因此,中国也完成了军政经体系的独立自主。但是 ,文化和理论上的殖民话语体系依然保留了下来,并潜伏于现代白话语境中,等待再起狼烟。这是宪法主义目前喧嚣尘上的历史大背景。

      而我中华要完成伟大复兴,必须要揪出类似于宪政主义的,潜伏于现代白话语境中的殖民话语体系,在它没有发作之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且对一切相关人士,既往不咎之。

  • 责任编辑:t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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