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还必须着力完善城镇道路、供水、供电、管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坚持以产业为基础,扩张城镇化经济总量;以项目为支撑,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以市场为手段,搞活城镇化经营管理。
科学规划
“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代表
先布棋盘再落子
城镇化进程有其客观规律,要遵循规律,尊重百姓意愿,不能一哄而上,不能搞运动式的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一定要因地制宜,从当地的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历史文化、民俗乡情等实际情况出发,走有特色、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道路。城镇化建设还要重视顶层设计、有序推进,这和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经济实力有很大关系。有些地方的城镇化遇到过停滞、反复,通常是急功近利引起的。结合南京实际,我们“先布棋盘、再落棋子”,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逐步推进。规划先行就能减少过程性浪费,让农民受益,遇到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应该有这样的清醒认识,城镇化不是不要农村,不要简单地把城市的一套东西搬到农村,把农村建设得和城市一样。城镇化应该是将城市文明延伸到农村,让农村既有“乡土风情、田园风光”,又有“现代文明、舒适生活”。(记者 申 琳 姚雪青)
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何星亮委员
避免千城一面
当前城镇建设中,“千城一面,万屋一貌”现象较普遍。人文景观、城市布局大同小异,很少见到个性分明的城市。离开了多样性,人类将面对一个思想日益枯竭、创意日益平庸、生活日益单调的世界。
因此,城镇建设应努力体现鲜明个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使每座城市都有独一无二的风格。不能抄图纸,搬“样板”,大动土木,开山炸石,人造平原。城镇化不是要消灭美丽乡村,更不是要消灭美丽自然,是因境而成,不是毁境而就。同时,城镇规划还应该以人为本。“人”是城市的灵魂,应按照人的生活习惯和便利来设计和构造城镇,如人们日常生活必需的商店、银行、邮局、书店等,要考虑人行道怎样设计才更安全,街区公园怎样设计才更受居民的欢迎,什么样的街区才是人们喜欢的等。总之,要处处考虑居民生活的便利。(记者 江 山)
重庆市巴南区区委书记李建春代表
城乡规划实施弹性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期,面临着很多不可预见性,比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区域发展环境变化、引入重大项目,这都需要迅速对城市发展的目标、功能、用地布局等做出调整。与此同时,城乡规划法和各地法规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修改程序等都作了严格要求,往往需要较长周期来完成调整,较难适应动态变化。
因此,建立有弹性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管理机制,对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意义重大。建议简政放权,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调整城乡规划的权利。还要制定弹性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在总量和结构不变的原则下,允许通过对近、远期建设用地实施时序的置换,满足地方政府对城乡功能布局调整的需要。此外,由于法律规定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为5年,但5年中规划实施环境在不断变化,需要适时调整,建议制定城乡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允许各级政府及时更新规划。(记者 刘志强)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郭丽娜委员
多听民众意见
城市是大家的家,必须要多听民众的意见。在规划过程中,要鼓励全民参与,这样才会减少矛盾,共建美好家园。
目前,有些地区的农牧民仍有“被城镇化”现象。不是说他们不想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但如果不能解决好他们的切身利益问题,他们就会有意见。很多农牧民知识水平不高,很难在城市找到工作,因此,在享受城市公共设施及服务之余仍希望从事农业生产。在这种背景下,规划人员就应该通过规划馆公示、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大量听取和征求农牧民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需求。比如,在户型设计和小区公共设施配套上,建些农具储藏空间、小型拖拉机停放场地及小菜园等,方便农牧民的生活。(记者 魏 薇)
合理布局
“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城镇化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农民工以及随迁的家属、子女进城,还没有能真正、完全地享受到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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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市委书记侯晓春代表
不能抓了经济忘了“人”
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动力瓶颈是经济基础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因此,夯实城镇发展的经济支持系统是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内在承载力的必由之路。要坚持以产业为基础,扩张城镇化经济总量;以项目为支撑,夯实城镇化发展基础;以市场为手段,搞活城镇化经营管理。
同时,不能抓了经济忘了人,切不可将城镇化简单地变成征地、拆迁、盖楼,盲目搞城镇扩容。在注重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这些“物理变化”的同时,更应注重围绕人的“化学变化”。欠发达地区公共服务体系相对薄弱,需要下更大力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创新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城镇管理和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建立打破城乡界限、城乡开放互通的新体制,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记者 王明峰 刘 毅)
湖北潜江市市长张桂华代表
同享社会保障
目前,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仍未消除,适应人口流动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建议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矛盾,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减挂钩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制,让进城农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保障服务。同时,还要破解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难题。城镇化发展投入巨大,需要政府大规模的投入,建议国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展城镇建设融资渠道。
此外,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也很重要。小城镇辐射力和集聚力不强,农村人口转移难度大,环境承载力低。建议加大对小城镇建设的扶持力度,同时给予县市级政府统筹各类项目资金的权限,集中财力,增强小城镇的综合承载力和对农村的辐射力。(记者 欧阳洁 付 文)
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委员
让农民变市民
如何在城镇化加快发展背景下平稳有序地推进农民变市民?首先要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完善的城市基本社会保障。让农民工可以平等享受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政策,在进城落户后能够真正实现“安居乐业”。为农民工及子女提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均等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让其享有同等的市民待遇。
此外,还要有效降低农民工落户城市的门槛。进一步降低购房落户条件,允许租住房屋、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或入住保障性住房的农民工在城市落户。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扶持,确保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民工平等享受政府补贴就业培训,提供创业融资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金融服务。(记者 潘 跃)
云南丽江市市长和良辉代表
为失地农民留后路
传统的城镇化,农民即使得到一笔不菲的征地补偿,在丢掉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其生存和发展也会面临许多问题。尤其是身份尴尬,既不再是农民,也不是市民和产业工人。
实现城镇化,要以人为本,要把保障农民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最重要的是,要为失地、少地农民留足发展空间,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例如,丽江在“城镇上山、农民进城”过程中,严格执行依法补偿基础上的“征地返还”政策,按照10%的比例将土地返还给村集体。“返还地”一次性转变为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被征地村组可以依托“返还地”发展集体经济。“返还地”为转变为城市居民的失地、少地农民提供了发展平台,使他们能在家门口就业。此外,农村富余劳动力还可以主动转移到旅游服务业中来。这样,农民既保有了耕地,又能在家门口就业,就可以在城乡之间进退自如。(记者 胡洪江 赵婀娜)
浙江奉化市滕头村傅企平代表
解决农民工医保问题
农民工作为“身在城市,根在农村”的特殊群体,面临许多生活难题,其中医疗保障就是一大难题。目前,农民工医疗保险品种有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但对他们而言,这几只鞋子都不太合脚。农民工的新农合,报销受很多限制。由于农民工收入低,工作流动性强,所在单位责任意识缺乏等,2011年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8.6%,参加工伤保险的仅有27%。
一方面医疗保障低,另一方面,很多农民工在城里做着重体力活、危险活,不少农民工“一病回到解放前”。建议推广在农民工聚居地指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方便农民工在城务工期间就近就医和及时报销。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就业城市享受当地新农合,一年一缴,一年一享受,解决农民工流动性大、异地报销难等现实问题。(记者 顾仲阳 张 洋)
黑龙江甘南县兴十四村付华廷代表
把闲人变成能人
新型城镇化,不是农民都背井离乡,都涌进大城市打工,也可以是就地实现身份转变,过上幸福生活。
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搞规模经营后,少数人种多数地,多数人不种地,那么多富余劳动力聚集到一起,没事干就没饭吃,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城镇化首先要有产业支撑,把闲人变成各行各业的能人。
例如我们村在生态农业的基础上,打造出链条产业。种植业,有300亩智能温室和万栋蔬菜大棚;制造业,可安置3000人就业。此外,还开发了旅游业,去年接待游客13万多人。这样,村民在获得土地流转金和土地入股分红的同时,还能通过到企业打工成为产业工人、发展规模种养成为农业工人、从事第三产业成为工商业户,实现多渠道、多元化增收。再加上国家政策的优惠,医保、社保跟上去,城乡差别就能逐渐消除。(记者 许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