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民俗研究》2013年第1期。摘要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6期。
[摘 要]代际关系是家庭研究中的重要研究领域。调查发现,交换型代际关系的出现已成为目前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新动向。这种代际关系以工具理性为主导、交换内容讲究清 晰化、交换时间强调即时性,并日渐成为乡村社会中规范家际代际关系的新秩序。此种秩序下,亲代也逐渐生发出自己的生存策略:做乖老人和理性化反馈。交换型 代际关系将亲子关系拉向了冷冰冰的交换关系,这本质上是一场“双输”的博弈。因此家庭伦理亟待重建。
[关键词]交换型;代际关系;家际;农村;工具理性
一、问题与进路
“代际关系是家庭诸种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形式,也是社会关系的基础”[1],所以代际关系素来是家庭研究中的重点。但是由于家庭结构的差异,家庭代际关系不仅限于“家内”, 而且存在于“家际”之间。按照王跃生的划分,家庭代际关系可以分为两类:“家内代际关系”和“家际代际关系”。所谓家内代际关系是指“有血缘、姻缘和收养关系的成员组成一个生活单位所形成的不同类型的代际关系”;而“家际代际关系”是指“具有亲子等直系血缘关系的成员并不在一个具体的家庭单位内生活, 但他们仍保持着密切的关系”[2]。 换言之,前者是指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内的代际关系,而后者指亲代家庭和子代家庭分别作为核心家庭之间的代际关系。在传统社会,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大量存在 的情况下,家内代际关系是家庭代际关系的主要形式,但是处于转型期的当下核心家庭已成主流,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家庭代际关系由家际代际关系主导。而正是在此 背景下,家际代际关系中新的表现也相对突出。本文要回应的核心问题,便是目前农村家际代际关系有何新动向。
在江汉平原的京山、沙洋等地农村调查中,笔者发现目前农村家际代际关系日益趋向于交换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代际关系的变动被很多学者注意到并展开了富有卓见的研究。最早关注农村代际关系问题的应属费孝通先生,他提出了我国代际关系是不同于西方“接力模式”的“反馈模式”,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赡养乙代……而且他认为尽管集体时期家庭结构发生很大变动,但是“反馈模式基本上是保持的,因为尽管已婚的儿子和父母分家,他对父母经济上的赡养义务并不改变,而且在实行工分制的集体经济中还得到集体组织的保证”[3]。
这是由于费老研究的时点处于改革之初所致,事实证明近三十年来农村的代际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贺雪峰等人主要是从代际平衡的角度出发,认为在传统社会和人民公社时期都存在着稳定而平衡的代际关系,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的代际关系出现了越来越严重的失衡, 这种失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远远高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未来的趋势是农村代际关系将走向新的代际平衡,只不过此时的平衡已不像以前是厚重的平衡而是低度平衡。[4]郭于华也持类似的观点,她认为费老所概括的“反馈模式”是亲子两代之间基于公平原则展开的跨时空的交换关系,但是目前代际之间的均衡交换关系已被打破,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交换资源的内涵有了不同看法:父母一方注重长久的先赋性的生命方面,而子媳一方则注重现时的获致性的财物方面。[5]针对郭于华将亲子两代之间终其一生的关系视为交换关系,王跃生提出了不同认识:反馈模式不能用交换关系去解释,因为它不是严格意义上行为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他认为完整的代际关系既有反馈模式中的抚育-赡养关系,又有交换关系:抚育行为发生在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之间,赡养行为存在于壮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之间,而在成年子女和壮年父母之间则是交换关系。[6]王跃生的分析非常富有创见,但是其更多地是从理想类型出发研究代际关系,而且代际关系中的三个阶段是亘古延续的,没有阐明当下现实中代际关系的突出特点。不过,以上研究都构成了本文进一步探讨当下农村家际代际关系新动向的基础。
本文立论基于笔者及其所在研究团队2012年5月在湖北省沙洋县Q村[7]20余 天的驻村调研。在调研中,笔者主要参用深度访谈的方法进行个案访谈,访谈对象既有老年人又有中青年男女,访谈内容涵盖家庭经济、分家、养老、婚丧嫁娶、家 庭内部关系(包括婆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等)、风土民情等与代际关系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个面向,以期全方位地理解当地的家际代际关系。基于此,下面 试图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简单爬梳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概括及其变迁,接着详细阐释当下交换型代际关系的特征与机制,最后分析作为亲代的老年人的生存 策略。
二、家际代际关系概况及其变迁
按照以上王跃生的划分,家际代际关系起源于亲代和子代的裂变——分家,在分家后亲代家庭和子代家庭之间存在两种关系,即成年子女和壮年父母之间的交换关系和壮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下面简单爬梳Q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概况及其变迁,而这项工作须从分家开始。
(一)分家及赡养义务的分配
在传统社会,老人是家庭权力特别是经济权力的掌有者。只有“作为一家之长的老人才能决定田产、房产及其他财产如何经营、使用和分配;分家析产何时进行、如何进行也由老人说了算”[8]。老人为了维护大家庭的团结,往往会压制子代分家的冲动[9], 即使最后出于无奈而分家,分家后父母也会跟着一个儿子(一般是小儿子)生活。家庭财产的分配一般由几个儿子平分,在集体化之前,老人还会留有一份养老田, 而且田的大小老人有很大的决定权。老人养老送终责任由儿子们共同承担,只不过有养老田时费用先从养老田上扣除,之外由儿子们平摊。据当地老人回忆,当地在 改革开放之前的情况大致如此。
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老人在家庭分家析产中的主导权逐渐被子代取代。所以分家冲动的抑制力量削弱,随之而来的是分家时间的提前,一般在大儿子结婚后一两年内就会分家,其他儿子也会在结婚后不久与父母分开,最后父母所在的家庭成为“空巢家庭”。在财产分配上,依然贯彻自古以来的均分原则,只不过老人有一份养老田,但是此时养老田的大小完全由子、媳们决定,一般不会太大,约为亩把,有老人说“儿子媳妇愿给多少就给多少,想多要一点都不行”。分家后老人单过,在能动时主要依靠自己,不能动时由儿子负担养老送终。但是在分家时儿子们与父母之间的相互责任已经划分明晰,90年代以来当地主流的养老模式是“包干养老”, 即父母的养老送终等负担被不同的儿子们分开包干(假如是多个儿子的话)。比如一对老人有偶数个儿子,那么一半的儿子养父亲,另一半的儿子养母亲;假如儿子 数量是奇数,那么就有一个承担其他责任,比如负担一个妹妹的婚嫁,或者负担祖父母的养老送终等,或者去做上门女婿。实际的情况万般复杂,但是农民总能找到 应对之策。但无论如何,子代养老送终的责任是非常清晰的。具体而言,儿子对于父母的责任包括养老、看病、送终以及三周年以内周年祭祀的费用。反过来,父母 要为负担自己养老送终的儿子帮忙,这是其应尽的义务,对于其他儿子的需要,也全凭其自愿来决定帮与不帮。不过,即使决定帮助其他儿子,也不能妨碍负担自己 的儿子的事情。
(二)义务的履行与老年人的处境
以上为制度设计,下面来看实践中的养老义务的履行和养老状况。在传统社会,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文化将行孝与为政相联系,孝不仅是一种个人的德行,而且也是社会与政治的德行,以致汉以后发展到忠孝并存,“以孝治天下”[10]。因此孝道不仅是传统社会家庭也是国家和社会得以运行的基础。由此社会和国家衍生出一系列维系孝道的措施,比如律法、政策、家族、风俗、道德等外在约束。[11]而这种“他律”在子代社会化过程中会逐渐的“内化”为“自律”,成为子代无意识的行为模式,所以这种孝行是内外一体的充满伦理色彩的行为方式。当然传统社会中,父母掌握财权是孝道维系的经济基础。所以,在这样的社会中,子代会自觉履行好养老义务,老人的养老状况良好,虽然在代际互动中老人处于优势地位,但是代际互动是比较平衡的。
建国以后,随着新政权对于族权、父权的打击和对妇女解放、平等话语的提倡以及集体经济制度的建立,原有的家庭结构、代际关系以及老人地位受到极大冲击。但是由于“集体经济制度本身的特点(对于弱势群体有着相当强的保护能力、按人口分口粮的分配制度等)和主流意识形态对传统的借用”,尊老爱幼、父慈子孝仍然得到有力的倡导,“不孝敬父母(更不用说虐待父母)会受到严厉的批判”[12]。据当地老人回忆,集体时期每年都在社员大会上对孝子的先进事迹给予表扬,并对不孝子孙的劣迹加以批评,从而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所以子代仍能较好履行养老义务,老人的养老还没有成为问题,虽然老人在代际关系中的优势地位逐渐丧失,但是代际互动仍比较平衡。
但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制的推行和打工经济的兴起,子代的经济优势逐渐凸显,此时的代际关系中老人已经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加之基层组织在退出家 庭经济领域的同时也放弃了对家庭事务的干涉,而传统道德力量已被削弱,家规族训发挥作用的组织形式基本消失,风俗和惯习也在皮软化时,当代代际关系的核心 维系力量就只有法律了[13],但在当今农村老人将不孝子告上法庭后处境将更糟的现实[14],使法律也很难发挥实效。而在外在约束被削弱后,子代内在的“道德律”较之于前也在淡化。此时老人的养老状况就只有靠子代的“良心”了,而良心在当今往往又是靠不住的,所以当今农村老年人的处境普遍堪忧。尤其是在“家庭血缘关系成员中加入了姻缘关系成员后,家庭代际关系的交换意义得以凸现出来”[15], 老人的养老状况更多地取决于在其有劳动能力时对子代家庭的帮助有多大。即从子代家庭出发来看,代际关系中原有的伦理色彩日益被功利色彩覆盖,换言之,工具 理性替代了价值理性成为了代际关系中的主导,代际关系日呈交换型。综合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将农村家际代际关系的概况及其变迁表达为下表:
表1 农村家际代际关系概况及其变迁
|
时期 变量 |
传统 时期 |
集体 时期 |
改革开放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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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地位 |
亲代强子代弱 |
走向平等 |
亲代弱子代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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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系力量 |
内外均强 |
外强内弱 |
内外均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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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互动 |
平衡 |
较平衡 |
失衡 |
|
养老状况 |
良好 |
较好 |
堪忧 |
|
代际理性 |
价值理性 |
混合理性 |
工具理性 |
这种“现时现报”观 也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亲子两代之间交换时间的拉长。在传统社会,如果抚育阶段和赡养阶段之间的代际互动中存在很多互助、合作的话,那时的这种互动时间也是比 较短的,这倒不是因为那时老人的寿命较短所致,而是说该阶段在父母整个寿命的相对时间较短。这主要是因为那时老人的地位较高,整个社会对于老人的保护也是 非常严格的,所以老人一旦到达一定年龄或是丧失劳动能力,就会从农活中退出,至多帮助儿子干些轻活而已。但是由于如今交换关系已成和“现时现报”观 的存在,老人为了获得来自子家庭的赡养和回报,不得不拼了命地劳动,除非自己实在躺在了床上动不了才会停止劳动。此时的动不了基本上是接近于不能自理,而 不是不能劳动。所以,老人在丧失劳动能力后还会竭力透支自己的身体,直到不能动了,此时距离他们离开人世也不会太远了。只有到这时,老人才会不再劳动、不 再帮儿子干活,转而由负担自己的儿子(们)出粮养老。所以,子代家庭对于父母的养老送终责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只是一种“只送终不养老”的应付。
(四)交换关系的秩序化
综合以上,传统的那种子代出于价值理性考虑无条件地回报父母的孝道伦理已经让位于当下基于工具理性算计有条件的交换逻辑。在这种逻辑下,父母若想获得子 代家庭的帮助和给养首先应该给予子代物质性的帮助以换回作为回报的赡养。这种代际关系是一种全新的动向,而且其在与传统的代际关系的较量中逐渐甚至已经占 据了村庄的主导,进而成为约束亲子两代的一种新的秩序。
随着社会的变革、国家和市场等因素的推动,亲子两代的代际关系在集体时期已经开始转变,但是根本性的变化还是发生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而代际关系中的交换性的凸显大致也出现在改革开放后,并大量涌现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正是在这个急剧转型的过程中,传统型代际关系与交换型代际关系、亲代与子代之间发生了激烈的较量。在这一时期代际矛盾也大量出现,甚至出现了“激愤型自杀”的高潮。根据陈柏峰对同一地区的调查,在20实际90年代前后当地出现了大量的“激愤型自杀”,这缘于老人们无法接受变动的代际关系而愤怒自杀以表达自己的抗议;而之后“激愤型自杀”迅速减少,“绝妄型自杀”大量出现,则是因为老人已经无法改变代际关系的变动和老人处境堪忧的事实而表现出绝望。[28]此时,子代已经取代亲代占据“权力金字塔”顶端,交换型代际关系也成为村庄社会的主流。
而且,子代在“翻身”的过程中也没有忘记对村庄话语权和社会舆论的争夺。那些逐渐增多的传统道德的越轨者也在慢慢靠拢、凝聚,进而形成了自己的圈子,并不断生产出自己的话语以与传统的道德话语争夺话语权。在这个过程中,这些传统道德的越轨者对自己的行为和应然的代际关系进行重新的定义和阐释[29],从而形成了一种与原有倾向于保护老年人的社会舆论相对的社会舆论,并慢慢盖过前者成为村庄的主流社会舆论。从此交换型代际关系从各方面来讲都深深地扎下根,无论老年人还是他们的子代家庭也都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随着众人的接受,交换型代际关系也顺其自然地获得了“合法性”,并最终形成了新的秩序和规范。
四、老年人的生存策略
上文主要从子代家庭的角度阐释了交换型代际关系的特征与机制,那么作为代际关系一方的老人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从上文的叙述中,我们也能体察到老人在代际关系变动的过程中也曾经抗争过,甚至是以“有声的自杀”[30]以 死抗争。但是由于在整个权力结构中的边缘性地位,抗争的结果是悲剧的,老人的死亡和绝望并没有换回子代的觉醒与反思。反而交换型代际关系逐渐成为主导性的 家际代际关系甚至作为约束人们的新秩序在乡村社会确立起来。进一步的问题是,老年人在这种新的秩序中如何生存?作为弱者的老年人无法改变这个现实,便会试 着去接受它,在这个接受的过程中发展出自己的生存策略和“智慧”。根据笔者的调查,老年人主要有两种“弱者的武器”:做乖老人和理性化的反馈。
(一)做乖老人
交换型代际关系中的老人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在这个场域之中,老人若想更好地生存就要学乖,做个“乖老人”。“乖老人”这个词是调查中从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口里说出的。“乖”这个词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是用来形容小孩子的顺从和听话,而一位耄耋老人却用其描述老年人,本身就体现了亲子两代地位的倒置和老年人处境的无奈。
那么,怎么才叫“乖老人”呢?归纳村民的说法,可以总结出三个方面。首先,在处理与儿子和媳妇的关系时要忍让。如那位耄耋老人所说“忍得千日之气,免得百日之忧”。在自己的意见与儿子或媳妇不同时,要服从于他们;在对儿子或媳妇的做法有看法时,什么话也说不得,要忍着;在自己与儿子或媳妇有利益冲突时,要让着;在儿子或媳妇对自己不孝时,要忍受……其次,“能动就要动,能爬就要爬”,尽量减少儿子的负担。这一方面是老人为子代家庭考虑,体谅他们的难处,另一面也是无奈之举,否则,子辈会有想法,会说老人是“吃闲饭的”。于是乎,老人只有拼命透支体力,只有等到倒在床上干不动了才罢休。最后,要主动为子辈尤其是负担自己的子代家庭做事情。不仅在他们安排自己任务时要尽心尽力完成“任务”,更要积极主动地帮助子代做好各种事情,急子辈之所急、忧子辈之所忧,竭尽全力讨好他们。下面是笔者与一位中年人谈论当地老年人为子家庭帮忙时的一段对话:
问:分家后老人要帮儿子做事情吗?
答:当然要做了。洗衣服,烧火、带孙子、放牛都是老人的活。
为什么老人叫“老家伙”呢?
问:为什么?
答:因为老了还要加活(与“家伙”谐音)啊。
问:可以不做吗?
答:不做?老了就没吃的。
问:老人为儿子帮忙是要他们叫,还是老人主动去的?
答:呵呵,还要叫啊?看形势办事,老人多机灵啊!
问:怎么会那么机灵呢?
答:不机灵就挨骂。
问:都怎么骂呢?
答:“老杂种”、“狗日的”。
从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老人的机灵,但这种机灵的背后是一种无奈。现实的威胁迫使着老人们必须要学会察言观色、机灵应对、积极主动地去体悟子家庭的处境和需要,并迅速地做出适当的回应。
(二)理性化的反馈
上文已经提及,家际代际关系的变动中,在处理代际关系的策略上首先是子代表现出了工具理性的一面,进而将代际关系拉向交换型。由于亲代对子代感情的天生 性和传统观念在他们身上的延续性,在代际关系变动之后的较长时期内亲代依然按照传统的价值理性方式处理与子代的代际关系[31]。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亲代会发现交换型代际关系已成主导、子代与自己的关系日益淡薄和理性,出于自保和无奈他们也会逐渐转变自己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随之而来的是亲代在处理与子代的关系时也日趋理性化。
亲代的理性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中老年父母开始更多地考虑自己的生活和未来,而不像以前那般近乎吝啬地对待自己而将一切都给予子代。据很多村民讲述,以前的父母都是为后代而活的,活一天就要拼命地为后代攒一天的钱,而现在他们“看穿了,想透了,再不当苕[32]了”。他们中的很多人开始认为,“活着要多吃多喝、好吃好喝,不然划不来”;“只要把今天过了,到明天再说明天的事情”等。再者,像东北的中老年人一样,当地的亲代在与子代分家后不再是为子女攒钱而是为自己攒钱或买养老保险等。[33]据Q村原会计介绍,上世纪2、30年代以前出生的老人对于自己非常吝啬,对于子代则是无私的;而到了40年代出生的一代虽然整体上对于子女还是非常无私,但是已经开始慢慢转变;到50年代出生的一代已经有超过一半的人开始追求自身的享受,对于子女的责任已经有限化;再到60年代出生的一代这一比例达到了7、80%,以后会更多。这与代际关系变动的趋势大致吻合,只不过滞后于子代一步。
其次,中老年亲代在处理与子辈的关系时也越来越理性化、越来越算计。这种理性化和算计既表现在亲代对于子代的责任上,也体现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比如以前父母即使倾家荡产也要为儿子娶媳妇,但是如今越来越多的父母认为责任主要在子代一方,父母只能“尽力而为,适可而止”,负债为子代办婚事的亲代几乎消失,即使那些中下等的农户亦是如此。其中主要原因倒不是农户经济条件的提高,而是亲代的责任在收缩,变得越来越有限化。此外,在日常的代际互动中,亲代也越来越精于算计。我们从下面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得非常清晰。
案例:王某夫妇,现年80岁,4个儿子,现在仍然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前几年,4个儿子合养两头耕牛,分别由两老放养,每年儿子们给两老发200元“工资”。前几年老人自己买了台黑白电视,从小儿子家拉了电线,并与小儿子家共用一个电表。儿媳要求老人每年交40元的电费,后来换成彩色电视后,儿媳又要求将电费提至50元。但是过了两年,儿媳妇却将老人的电断了,说他们用电用多了,让他们独自买个电表。老人无奈,只有照办。买个电表要花400元,老人当时说,“这两年我们帮你们放牛的工资还有200块没给呢”,所以最后两方各出一半。老人后来发现,自己每年其实只用40多元的电费。
我们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亲子两代之间互动中的理性化。子代家庭尤其是儿媳妇在与父母的互动中非常精于算计,是标准的交换型处理方式甚至近似 于经济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甚至几元钱也不能吃亏。亲代迫于无奈也不得不采取理性化的反馈,在装电表时将小儿子家欠自己的200元讨回。
更危险的是上述这种亲代对子代的理性化有向核心家庭内部延伸的倾向,即父母在对未成家甚至未成年子女的操心和自我享受之间搞好平衡。
五、结语与讨论
Q村及其所代表的农村的家际代际关系的变动还远没有结束,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农村家际代际关系及其变动的研究,也许恰恰是处于转型期的我们能够更有幸直观地体察代际关系变动的脉搏。
行文至此,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浅显的认识。随着时代变迁的持续和社会变革的推进,我国农村家际代际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动。与代际间亲子两代地位的倒置同 步发生的是,代际互动中传统的以价值理性为基础的孝道伦理被如今工具理性为基础的交换逻辑取而代之。当然这种交换型代际关系首先由子代一方发起,在他们看 来,父母若想从己处获得帮助和给养首先应该给予自己物质性的帮助,至于父母早期的生养之恩则不构成子代赡养父母的充分条件,只有近期的物质性的帮助才可以 改善子代对亲代回报的态度和质量,而且日渐强调指标性对等的现时现报。这种工具理性主导的交换型代际关系目前已成为乡村社会中规范家际代际关系的新秩序。 而处于弱势地位又无改变之望的亲代也发明出自己的生存策略:做乖老人和理性化的反馈,最后甚至发展为亲代也不得不以工具理性的算计处理家际代际关系。日后 演化的趋势很可能是交换型代际关系成为亲子两代双方都认可并践行的理念和行为方式,原来温情脉脉的亲子之间的伦理关系让位于冷冰冰的理性人之间交换关系。 到那时受害的不仅仅是作为亲代的中老年人,还有作为子代的中青年人。这不是一个“共赢”的游戏,而是一场“双输”的博弈。
古语云:“礼失而求诸野”。 而反观当下农村,作为传统美德和传统社会根基的孝道已经普遍衰落。代际关系逐渐摒弃原本以价值理性为本的伦理性,转而更加强调工具理性的交换逻辑。这不仅 是家庭内部的家务事,也是社会之事、国家之事。因为任由交换型代际关系发展下去,将会产生诸多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比如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就是其中一个亟 待解决的棘手问题。鉴于此,国家和社会都应关注代际关系、重树家庭伦理,这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题中之义。当然理想的家庭伦理和代际关系并 不是开历史的倒车——重返传统,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其政治、社会、经济等基础已变。但是传统却是 我们不能丢弃的宝贵资源。当然,家庭伦理的重建并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和观念里。正如传统的孝道是由律法、政策、家族、风俗、道德等外在制度和环境做保障 的,当下若要重建家庭伦理也应将其自身整合进政治架构、法律体系、经济制度和社会规范之中,使其获得制度性的外在保障。否则,重建家庭伦理的倡导也只不过 是一个精致的“空中楼阁”而已。
[1]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维系、变动和趋向》,《江淮论坛》2011年第2期,第122页。
[2] 王跃生:《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理论和经验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4期,第117页。
[3] 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跪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第14页。
[4]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第108-113页;贺雪峰:《农村代际关系论:兼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第84-92页;杨华:《当前我国农村代际关系均衡模式的变化》,《古今农业》2007年第4期,第4-7页。
[5] 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郭于华:《倾听基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75-282页。
[6]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理论分析》,《人口研究》2008年第4期,第13-21页。
[7] 按照社会科学的匿名规则,本文所涉及的地名、人名均已作处理。与笔者一起调研的同仁有王德福、李祖佩、曾红萍和冯小等学友,他们给本文的观点增色不少,在此表示感谢。当然更要感谢为我们提供调研机会的贺雪峰教授。
[8] 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郭于华:《倾听基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6页。
[9] 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冀南农村》,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276-279页。
[10] 周晓虹:《孝悌传统与长幼尊卑:传统中国社会的代际关系》,《浙江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第79页。
[11]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维系、变动和趋向》,《江淮论坛》2011年第2期,第122-124页。
[12] 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第109页。
[13]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维系、变动和趋向》,《江淮论坛》2011年第2期,第124页。
[14]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
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03页;赵晓峰:《孝道沦落与法律不及》,《古今农业》2007年第4期,第16页。
[15]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理论分析》,《人口研究》2008年第4期,第20页。
[16] [美]P·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孙非、张黎勤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7页。
[17]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理论分析》,《人口研究》2008年第4期,第13-21页。
[18]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
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01页。
[19]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第173-174页。
[20] 朱熹:《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7年版,第440页。
[21] 注:括号由笔者所加。
[22]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
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193页。
[23] 王跃生:《中国家庭代际关系的理论分析》,《人口研究》2008年第4期,第15-17页。
[24] 杨华:《当前我国农村代际关系均衡模式的变化》,《古今农业》2007年第4期,第6-7页。
[25]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
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08页。
[26] 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郭于华:《倾听基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1页。陈皆明:《投资与赡养——关于城市居民代际交换的因果分析》,《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第142-144页。
[27] 陈皆明:《投资与赡养——关于城市居民代际交换的因果分析》,《中国社会科学》1998年第6期,第142—144页。
[28]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第166-169页。
[29] 杨华:《当前我国农村代际关系均衡模式的变化》,《古今农业》2007年第4期,第5-6页。
[30] 陈柏峰:《代际关系变动与老年人自杀》,《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第168页。
[31] 在与自己的亲代之间某种程度上也倾向于工具理性的交换关系,所以,无论在哪一代,工具理性总是由子代最先迈出第一步。
[32] “苕”在江汉平原一代的方言中有“愚蠢”、“愚蠢的”、“愚蠢的人或物”等含义,此处意为“愚蠢的人”。
[33]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龚小夏译,上海书 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