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散步时,走进一个曾经全省文明的先进村子,村子的北面有几百亩大的一块空置地,长满了一人多高的蒿草。空地边沿零星长着菠菜,散覆着大白菜收获后的零星叶子,估计是附近村民开辟的自家菜地。该村几百年以种菜著名,沿河都是上好良田。如此好地怎么如此大面积抛荒呢?
恰好在浴池遇到该村在此打工的一个老者,提出这个问题。原来该地抛荒已经十几年,开始村委和所在市政府达成协议,要建设一个什么商业城。但因为事前没有征得村民的同意,村民就坚决不让动工。事情胶着至今,十几年没有解决问题。我问,村里卖地谁说了算?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一人说了算。
我往西望去,一片占地几百亩的某地机电城正在兴建。该地也是该村良田。我说这些地做建筑太为可惜,建一亩少一亩。老者说。全村还有2000多亩呢。意思是离全村没有一亩可耕地的日子还很远。但凡有历史责任心的国度和政府,应该珍惜生产粮食的良田,你要搞商业建筑到荒漠丘陵那里搞去,何必非要占膏泽良田不可?
我在一篇文章中引用权威数字说,1990到2004年全国城镇建设用地征用面积,由1.3万平方公里猛增到3.4万平方公里,41个特大城市用地规模平均年增长50%。中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已高达130多平方米,超过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用地人均82.4方米,发展中国家人均83.3平方米,超过近40个百分点。而地方政府征地方法,是先将农业用地以国有土地方式低价强征,再以出让50到70年的使用权高价出售给房地产商。2007年全国卖地财政收入13000亿,其中拍卖出让收入9000亿元,占土地总收入 80%。2007年全国地方政府收入约50000亿 ,土地收入达12500亿占26%。
土地历朝历代都是农民的命根子,中国几千年都是土地私有制,农民再贫困也有权利守住自己一亩三分地。现在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以一种政府行为悄悄地流失了,原因是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解放后农民土地集体充公失却了私有权利,土地以集体所有制形式供农民使用。改革开放后土地承包给农民,是政府“借地”给农民使用,农民对于土地没有丝毫归属权利。地方高扬城市化旗帜,“圈地运动”拍马而来时,农民只有“望地兴叹”的份,或许还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该拥有土地所有权。
农民要保住自己的土地,必须从改革村政建设开始。农民没有自治权利,就不能保证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村民自治应该是农村农民的唯一权利,农村执政党支部不能干涉。在中国现今特殊政体下,保证不了村民真正自治权,农民的土地就不会得到保障。有专家学者提出提高购买农民土地10倍的价格,意思以高价格弱化地方政府和用地商的购地疯狂。但这是画饼充饥之法,丝毫保证不了农民的土地不受肆意侵害。房地产商是商人,你提高卖地价格,他不会转嫁成本给购房者?
严格意义说,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和政府,不应该把关乎国民居住生存的房地产业,搞成赚取GDP的商业产业。把房地产搞成提高经济指标的大买卖,让老百姓都去把房产当做生意做,把老百姓的血汗钱通过买房榨取个一净二光。如果是这样继续做下去,你这个世界经济第二恐怕没有人会信服。
要改革村政建设,让村民真正自治,让村民自治委员会完全能够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由藐视村民利益的一部分人随意出卖农民利益,才能根本解决农民土地的保障问题。如果村民不能自治,广东乌坎村那样的土地风波就不会止息。中国历代都是因为农民问题解决不好出乱子,现代政府解决不好中国农民问题,就不好说中国实现小康了。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