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小议的是1958年及之后的土地制度变迁。
一、1958—1983年的人民公社制度
1958年人民公社化之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乡社分立的管理体制,乡是基层政权,合作社是基层经济组织。
1958年5月在总路线指引下,我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到1958年10月,人民公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99.1%,我国农村全面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体制。顾名思义,“政社合一”是政府(政权)和经济组织合一,说明人民公社是一级基层政权,又是一级经济组织。这当中,将土地 收归人民公社所有是一重大变革。这一变革赋予公社干部按级别高低,支配所管辖资源的权利,使中央政府指挥下面直至生产队成为可能。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指挥下 面确实方便多了,可是,基层干部指挥农民也随心所欲了,这是人民公社一成立就搞“一平二调”的制度根源。
“一平二调”,一平指体现平均 主义的供给制、食堂制,其最具代表性的是公社食堂。主流意识认为,大家吃一样的饭就消灭贫富差距了,现在看来很幼稚,可在那个年代,将富裕的和贫困的农民 的粮食集中起来,建公共食堂吃大锅饭,认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实践证明,类似的均贫富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结果大家都受穷。
二调是 县政府和公社干部,按级别高低调拨所管辖的资源:土地,耕牛,农具,劳动力,粮食等农产品,甚至猪羊鸡鸭。在人民公社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的公有制经济,使得 上级有权支配下级的财产和指挥下面搞生产,这一制度安排导致五风迅速刮起来(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对生产瞎指挥风),迅速耗尽国民财富。
实践证明,人民公社存在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具体而言,是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以生产资料——土地公有制为依托,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权收归属于政府机构的人民公社,这样让权力介入农业生产,导致农民失去了种地的自主权。下面,举一例说明。
伴随着人民公社化高潮,大炼钢铁也进入高潮。队长和青壮劳力去大炼钢铁,或去修水利工程,留守的社员不能自主搞生产,使得一些地方当年的大秋作物收不进 仓库,粮食烂在地里,致使大办人民公社这年冬天就闹饥荒,社员饿了只得到地里刨生红薯吃(有了公社食堂,不许自家开伙,发现谁家烟囱冒烟,干部就组织社员 闯进去掀锅台、甚至把人打伤,看你还敢不敢破坏公有制经济)。现在看不可思议,然而,那个年代干部拥有管理社员的权利,犹如军事共产主义,干部管社员的吃 饭、劳动、农产品分配,还管行动——外出没请假,惹怒了干部就会克扣你的口粮。可见,农民失去种地的自主权,什么离奇的事都可能发生。
《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也有与上述情况相似的例子。农民说“上级搞‘一平二调’,比老鹰抓小鸡都容易,老鹰抓小鸡,小鸡还能叫几声,现在平调你 的东西,谁也不敢吭一声。”为什么理想中那么美好的公有制,实施起来就变脸了?权利!上级赋予下级行政权与土地经营权合而为一了,换句话说,是行政权利介 入经济活动造成的。
人民公社化后,由公社计划和组织生产,负责农产品分配,完成统购任务等,通过公社自上而下地管理和控制农业生产,农民也就失去了种地和支配农产品的权利。其结果是,农民缺乏生产积极性,生产的粮食始终不够吃。
从理论上讲,公有制成分越多,生产关系越先进,生产力水平就越高。从实践效果看,土地为公社所有——生产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农户所有(土地经营 权),公有制成分一级一级下降,生产力水平却一级一级提高。从1958年算起,长达25年的实践说明,定调子说公有制成分多生产力水平就高,是理想主义者 的凭空想象,固守这一僵化的理念,让我国年复一年地付出沉重的代价。
1961年,面对大饥荒蔓延,安徽农民创新了“包产到户”,一个农时季节就迎来粮食丰收。然而,当时主流意识停留在公有制的理想中,不见粮食丰收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却担心私有化导致农村两级分化。使得“包产到户”实行约一年就被叫停。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正式确立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较之人民公社的大公有制,改为生产队小公有制,将干 部调配资源的权利限制在生产队范围内,“一平二调”随之减少。由于保留三级所有,公社、生产大队仍拥有行政权,为上级指挥农业生产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 为搞各种运动提供保障,如,大跃进之后,农村搞了几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为农民重新划成分,然后发动文化大革命。这样看主席的“阶级斗争要年年 讲,月月讲,天天讲”,就好理解其具体内容。
为什么那个年代阶级斗争不断?思来想去,或许,主席是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搞试验,寻找跳出历代王朝兴衰周期率的办法,只是实践效果与理想相去甚远。
毛泽东思想已永载史册,是中华民族的思想宝库,是中华民族的一笔丰厚的财产。无论是研究历史,还是研究主席的理想(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都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盲目崇拜,客观地评价和严肃认真地研究毛泽东思想。
暂停漫谈,言归正传。
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制度安排下,生产队干部指挥生产、记工分、分口粮,辛辛苦苦,却难以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当年,媒体宣传“人民公 社好”,开斗私批修会、游斗阶级敌人等,然而,社员下地出工不出力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其原因很简单,除了人民公社存在制度性缺陷外,还因队干部与社员距 离太近了,开会时干部说起来一套一套的,下来却办事不公、假公济私,这也因为干部的权利无约束。
让我们穿越时间隧道,来到1977年。
打倒四人帮之后,1977年的中国农村是啥样呢?新华网转载的《中国的农村改革因何始于安徽,成于安徽?》有不少描述,下面录一段:
——(1977年6月)万里调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后,用了三四个月的时间,跑遍了全省大部分地区。在深入基层调研中,他亲眼看到农村一些地方极其困难的 生活状况,心里十分难受……在金寨县燕子河山区,他看到一位衣着褴褛的中年妇女,就询问她家情况:“家有几口人?”“四口人,夫妻俩和两个孩子。”“他们 都到哪去了?”“出去玩了。”“能喊来让我看看吗?”在万里的再三询问下,妇女面带难色,无奈地掀开锅盖,只见锅膛里坐着两个赤身裸体的女孩子。原来她是 用烧过饭的锅灶,拿掉铁锅,利用锅膛里余热,把两个没有衣服穿的孩子放到里面防寒。在凤阳县的梨园公社前进生产队,万里了解到这个队10户人家就有4户没 有门,3户没有水缸,5户没有桌子。
20年后,万里对此仍然记忆犹新。他说:“我这个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干部,虽然不能说对农村的贫困毫无所闻,但是到农村一具体接触,还是非常受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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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形,让人知道了什么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悲哉!农村的破落衰败已到极限。这就不难理解,当年党中央为什么下那么大的决心支持“大包干”了。
1978年11月24日夜晚,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签“生死状”搞“大包干”,拉开了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帷幕。小岗村的农民是幸运的,其壮举得到邓小平、万里等中央领导支持,使“大包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遍及全国。
短短几年,1983年大包干普及全国之时,就出现卖粮难,由之前20年生产的粮食不够吃,到农民卖粮难,说明不是科学技术带来的变化,因为科学种田不会 如此立竿见影,不会“大包干”所到之处,一个农时季节就迎来粮食丰收和大丰收。毫无疑问,这是土地制度改革带来的惊喜,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制度变革才 能迅速改变现状。摘一段当年的农业部部长何康提供的数据可说明: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8000多亿斤,较1979年的6000亿斤,六年间增产2000 多亿斤,而1958年到1978年增产2000亿斤用了二十年!
1978年实行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包干”,1983年取消人民公社,到现在,完善为“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村经济制度。
二、对人民公社制度的思考
从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算起,经过25年漫长的岁月,到1983年取消人民公社,脉络十分清晰,它告诉人们,我国农村发生的重大事件,都围绕土地所有制展开,我国农村的发展史是一部土地所有制变迁史。
取消人民公社,否定“政社合一”的体制,也就取消了各级干部对土地的支配权,代之而起的“土地承包经营”,是内含私有因素的土地制度。实践证明,这一还权于民的土地政策(土改),收到了造福于民的效果。
从1978年“大包干”算起,土地制度改革有34年了。34年来,我国粮食产量稳定,即使歉收年也不闹饥荒(我国幅员辽阔,这里不遭灾,那里会遭灾,丰收歉收在所难免,只要政府行政得当,不会闹饥荒)。
有了“土地承包经营”,不仅解决了吃饭这一人类基本生存的需求,对我国来讲,还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比农村改革复杂,不过,即使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错了,只要农业稳定,农村就基本稳定,就能为全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无论农业领域还是工业领域特别是房地产领域,以土地公有制之名,政府控制土地资源从而插手经济活动,就难免犯类似人民公社化的错误。认识到这一点,就能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采取措施防范于未然。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多年来,人们分析大跃进、人民公社失败的原因时,归结为三年自然灾害、苏联撤走专家、政策冒进,得出“七分天灾,三分人祸”的结论,回避失败的主因是土 地制度改革为公有制。由于土地制度是人为制定的和选择的制度,属于人祸的范畴,因此,大跃进、人民公社失败主要应归于人祸,当前,需要我们历史唯物主义地 作出这一判断。
毛主席说:坚持真理,修正错误。邓小平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还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等。这些至理名言告诉我们,对伟人说的话做的事可以质疑,可以重新审视。
毛主席还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邓小平还说“我是维吾尔族姑娘,辫子多,一抓一大把”。说明人人都会有缺点,都可能犯错误,这对伟人同样适用。然 而,我们常犯“两个凡是”的错误,将伟人讲的话(理论,观点)当成亘古不变的信条,定调子禁锢人们的思想,设禁区不许人们越雷池一步。
邓小平冲破“两个凡是”, 否定了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促使我国农业生产发生历史性变化。今天,我国面临工业化、城镇化,用了30多年的土地制度暴露出弊端,需与时俱进,改革现行土地制度,才能给中国经济注入新的动力。
本文探讨1958年以来我国土地制度的变迁,是出于对现行土地制度的忧思,希望借鉴历史经验教训,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制度。具体地讲,就是完善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即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私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