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中,我们走访了广大农户,普遍反映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农药、假化肥、假农膜、假种子现象十分突出。农资市场是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既是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又是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规范农资市场势在必行。

    首先“主渠道”不畅通。国家在确认农资产品经营主体资格的问题上早已十分明确,那就是“一主两辅”,即:各级基层供销社是农资产品销售的“主渠道”;化肥生产企业和基层农业“三站”(即植保站、土肥站和农业技术推广站或中心)为“辅助渠道”。但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看,“主渠道”并不畅通:在价格问题上。供销社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物价部门实行某个区域统一价来保证经营者的盈利,忽视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导致了广大农民对供销社经营的农资产品没有“好感”;在进货问题上,经营者未能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去组织货源,而是什么货好进或是有较高利润可图就进什么货。这样做不但造成商品积压,资金周转缓慢,同时也常常误了农时。目前,非正规渠道的农资产品价格很“灵活”、品种“齐全”、供货及时,导致“主渠道”无法货畅其流。

    其次“辅助渠道”“喧宾夺主”。农业“三站”未能摆正位置。本应发挥“拾遗补缺”的辅助作用,但实际上他们都“不务正业”,忘了自己在农业生产中应发挥农业技术咨询、指导的作用而去大做农药、化肥、农膜、种子等生意,成了供销社最具实力的竞争对手。以农业技术推广站为例:它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的角色应是“医生”而不应是“老板”。然而,近年来十有八九的农技站挂起了“咨询服务部”的牌子,大部分的“医生”改行当上了经营农资产品的“老板”。部分服务部未具备经营农资产品的主体资格。因此给农资市场带来了经营秩序的混乱。

    其三,无证照经营农资产品活动猖獗。从城市到乡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经营农资产品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他们行动诡秘,常常利用家庭的闲置房间或单位的旧仓库作为经营窝点,非法从事农资产品的地下批发或零售业务,从中牟利。由于他们的经营场所的不固定性和隐蔽性,监督管理部门较难发现其踪迹。

    面对我市农资市场的现状,应采取以下措施:其一,严把农资产品经营主体资格审核关。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是规范农资市场的关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认真审查从事农资产品经营的主体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要顶住说情风,不能轻易“松口”。根据目前状况,不宜给“农三站”核定化肥、农膜的经营权,只宜让其在提供咨询时兼营部分新特农药。原来已核准的应予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其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密切注视农资市场的新动向,不断通过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对农资市场的检查要形成制度化,做到经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并举,深入农资产品经营单位:1、查看是否具备经营资格;2、查看是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准登记的事项从事经营活动;3、查看商品进货渠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农民的实际需要;4、查看是否存在短斤少两和掺杂使假现象;5、查看是否执行国家关于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价格政策,有否擅自加价渔利。

    其三,加大执法力度。农资“四假”(即:假化肥、假农药、假农膜、假种子)对农民的危害极大。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就要把打击农资“四假”列为打假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要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必根治无证照经营这个“顽疾”。并根据有关条规在公安、税务等部门的配合下,把清理农资市场的无证照经营作为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抓紧抓好。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供销社“三万”工作组
  • 责任编辑:s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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