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许富翁排气,不准穷人放屁。2009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发达国家竟抛出“丹麦文本”协议草案抛弃《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减排原则,赋予自己在未来谈判中有更大话语权与更高的排放额度。鉴于发达国家主要是工业国,发展中国家主要是农牧业国,工厂排废气可获高额度,猪牛放屁只给低额度,因此这是一个“只许富翁排气,不准穷人放屁”的实施双重标准的不平等草案。
        发达国家借气候变化来“拯救人类”共同家园这一道德高地,一开始就有令人质疑的动机。在所谓道德高地脚下却是发达国家精心布置的屠宰场、角斗场,发达国家政治家用“碳关税”驱赶着、垄断资本用“碳交易”牵引着发展中国家蜂拥而来。中国在国际碳易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有沦为“卖碳翁”而成为发达国家廉价减排工具的风险。中国的行动应当更具战略眼光,在关注天空的同时,应当密切留意脚下,避免落入西方的新陷阱。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最终只达成一项无法律约束的政治性协议,“后京都时代”减排框架仍不明朗,中国作为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角色变化仍未确定,但有沦为“卖碳翁”而成为发达国家廉价减排工具的风险不断增加。2012年之前的三年时间短暂且弥足珍贵,如何抓住眼前机遇窗口,摆脱被动尴尬的处境,为日益激烈的国际碳竞争打下良好基础,值得细致谋划与积极应。

                                  撩开“碳交易”的面纱

        为迎接日益紧迫的挑战,国际社会在1992年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97年12月,《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与会代表达成了《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议定书》于2005年 2月16日正式生效。由于对地球温室气体存量影响的差异、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履行减排义务时所付出的代价不同,因此,《议定书》赋予各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自工业化时代起所排放的每10吨二氧化碳中,约有7吨是发达国家排放的,因此《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对发展中国家没有相应的硬约束要求。但是,占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约40%的美国和澳大利亚当时没有批准《议定书》。2007年11月,新任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上任不到3小时,就签署了《京都议定书》。至此,美国成了孤家寡人。
        迄今,二氧化碳减排主要有三种技术方向和选择:是以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不包括核能)等技术来替代化石能源技术;二是提高能效,进而通过减少能耗实现二氧化碳排放的削减;三是碳埋存及生物碳汇技术。按照《议定书》的减排目标,2012年前发达国家需要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在50亿~55亿吨,其中一半减排量由发达国家通过各类技术改进等方式“内部消化”,余下超过25亿吨则需要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先进技术或设备改造资金实现减排抵免,或经由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基于项目合作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进行排放额度转让贸易来完成。
        由此,便人为形成了一个奇特的“碳交易市场”,实际上就是CDM市场。核心内容就是,有减排义务的国家,通过和没有减排义务的国家进行CDM项目合作,发达国家获得项目产生的全部或部分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用于履行其在《议定书》下量化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同时相关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或先进的环境技术。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一经产生,成长迅速,如今在千亿美元左右规模。专家预测,未来这个市场的规模可达到2000亿~2500亿美元,超过国际石油交易规模,中国有可能将占有该市场14的份额。
        自《议定书》生效以来,国际上出现了名目众多的、专门从事碳交易的“碳基金”和公司。按现行规定,发展中国家企业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西方市场,这些企业卖出的二氧化碳“减排权”主要由来自西方的“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市场,这使得投资于“减排权”转让的基金或公司可以从中赚取丰厚利润,每项交易差价往往比发展中国家出售的“减排权”还要高。因此,整个国际碳交易市场如今还是一个买方市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本来就没有定价权,议价能力又较弱,信息与能力的不对称,使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与不利地位。
        发达国家借气候变化来“拯救”人类共同家园这一道德高地,一开始就有令人质疑的动机。如果“人类行为导致地球变暖”这一“科学共识”成立,那么地球变暖恰恰是“市场失灵”的最大、最直接后果,但是发达国家采用的“药方”竟然是采用“市场化手段”来遏制地球变暖、保护环境,并给各国设定二氧化碳排放配额(即所谓的“碳信用”),并允许配额的买卖赚钱。此外,成立以美元计价的“碳信用”期货交易市场——世界第一家碳股票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已经成立——以便随意进行价格操纵,如同石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现在发生的情况一样。发达国家将自己摆放在“拯救人类生存”的道德高地,但是不难看出通过一系列的策略谋划与市场安排,在道德高地脚下是屠宰场、角斗场,政治家驱赶着、垄断资本正牵引着发展中国家蜂拥而来。
        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积极的欧盟,在技术转让与资金援助方面的态度却非常消极,它们不断以知识产权为借口,拒不履行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的承诺。国际媒体早就披露,欧盟有意通过全球变暖议题,积极推动气候谈判,目的是增加其环保、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对外出口。同时,在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欧盟将自己现行的生态保护标准推广到全球其他地区,将迫使其主要竞争对手提高类似的生态成本支出,借以遏制其经济竞争力。目前,欧洲联盟与伞形国家(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地图连线形似一把雨伞)正积极着手2012年以后(即“后京都协议”)的二阶段碳排放的国际角力,而发展中国家尚沉溺于如何向发达国家更多更好地“卖碳”赚钱,而且更多地“卖碳”赚钱而相互杀价,相互指责。

                                  国际碳交易市场热络

        地球变暖,本是一个似是而非、见仁见智的话题,但是如今在西方强大舆论攻势下,怀疑论者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在地球变暖的“定理”下,全球人民行动起来了,在西方“一二一”的口令声中,调整参差不齐的步伐,以“拯救”人类的共同家园。由此,碳交易市场因理性抑或非理性而迅速热络繁荣,不能不让人感慨“无形之手”的巨大魔力。
        碳交易发展态势逼人。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本身并不具有价值,不是自然可交易商品。1992年签署的《公约》及1997年通的《议定书》为碳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以欧盟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对碳排放行为进行总量控制,导致碳排放权产生稀缺性,从而人为创造了一种有价资产。
        2005年《议定书》正式生效后,全球碳交易出现爆炸式增长,市场参与者从最初的国家、公共机构向私人企业及金融机构拓展。据国际排放交易协会统计,2008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市值为1263.5亿美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
        随着世界进入低碳时代,碳交易市场正日益成为国际经济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据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到1500亿美元。英国新能源财务公司报告预计,2020年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低碳经济扩张方兴未艾,国际碳交易外延不断伸展,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正受到越来越紧的市场裹挟。首先,企业跨出国门将必须遵守发达东道国硬性约束,包括自身运营排放、上下游排放、产品使用排放三个层次的规定。在欧洲,碳排放正成为企业例行的风险管理项目,并对财务报表产生直接影响。瑞士再保险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甚至拒绝为碳表现不良的企业提供服务。
        其次,来自国际供应链的减排压力倒逼。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低碳标准”,绿色供应链成为新的门槛。目前,沃尔玛已要求10万家供应商必须完成“碳足迹”验证,贴上不同颜色的碳标签,其中大部分供应商是在中国。大量原材料企业、制造商、物流商、零售商必须降低碳排放,否则将拿不到相关跨国公司的订单。
        再次,碳治理成为国际金融投资决策的重要考量。企业排放渐渐成为高管、机构投资者、保险业者密切关注的事务。2002年,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敦促公司主管把气候变化视为核心价值驱动力,董事会参与环境规划并监督公司碳责任。同年,英国修订退休基金披露法则,要求投资机构在选择、保留投资组合时,明确纳入社会、环境和道德考量。
        碳交易市场纵横分裂。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并未形成统一市场。全球范围内共有20多个碳交易平台,交易标的主要有两种:一是二氧化碳排放配额,以及由此衍生出来期货与期权金融产品;二是产生实际减排效果的投资项目。
        基于项目的碳交易市场是一级市场,涉及具体减排项目开发。发展中国家对一级市场的贡献占据绝对主导地位。2008年,围绕发展中国家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交易规模为65亿美元,占全部一级市场的90%;围绕发达国家的“联合实施机制”(JI)交易金额仅为2.9亿美元。供需结构来看,欧洲是主要需求方,2008年占据一级市场份额的80%以上。中国是CDM市场上的最大供应方,2008年占据CDM市场份额的84%,远远超过其他发展中国家。
        基于配额的碳交易市场是二级市场,具有排放权价值发现的基础功能。受排放配额限制的国家和企业,通过购买碳交易单位来满足排放约束。配额多少与惩罚力度大小,影响着碳排放权价值的高低。据世界银行统计,2008年基于配额的市场交易额为920亿美元,占全部碳交易总额的74%左右,规模远大于一级市场的72亿美元。
        国际碳交易绝大多数集中于相关国家或区域内部,市场规则多多样,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不同市场之间难以直接跨市场交易,形成了国际碳交易市场高度分割的现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2005年成立时,碳交易总量仅为9400万吨,2008年已猛增至28亿吨,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近60%。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对欧盟27国实行“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是一个欧盟内部的强制减排配额市场。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成立于2003年,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2008年市场规模约为3亿美元。
        碳交易金融化倾向突出。本质上讲,碳交易是一种紧密联系绿色实体经济的金融活动。通过碳交易,金融资本接或间接投向企业或项目,推动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碳金融交易既包括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包括与之相关的各种衍生产品交易。
        碳排放权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的一个全新的国际价值符号,“碳货币”体系竞争悄然成型,各经济大国纷纷争当碳交易的主导货币。国际货币霸权崛起,通常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的计价与结算紧密绑定在一起的。从19世纪“煤炭—英镑”、20世纪“石油—美元”,再到今天的“碳排放—X元”,演绎出国际主导货币依托能源贸易崛起的一贯路径。欧元在碳货币领域已抢占先机,在全球碳交易配额或项目市场都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日元开始发力,澳元、加元都具备提升空间。如美国会最终通过《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又称《瓦克斯曼-马基法案》),美元在碳交易领域的话语权也将大大加强。
        碳排放权还进一步衍生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如碳减排期货、期权等。碳金融衍生品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新贵,未来场发展空间巨大,可能会超过任何金融产品。首先,碳资产备受私人金融资本青睐。自2004年以后,私人资本开始大举投资减排项目,截止2007年底,私人资本主导的基金数量超过了政府机构或组织主导的基金,如挪威碳点公司、欧洲碳基金等都非常活跃。
        碳交易指数成为金融市场一个重要指标。2008年,纽约—泛欧交易所推出低碳100欧洲指数,成为第一个有低碳排放记录的欧洲公司指数。金融市场更以此为基础,创建了碳指数交易基金(ETF),如巴黎银行Easy ETF,就是在纽约—泛欧指数基础上建立的指数交易基金。
        另外,传统银行业积极参碳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参与碳金融的常见途径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之后,逐渐发展出多种形式,包括设计各种碳金融零售产品,以及为企业直接提供相关融资服务等。

                               国际角力日酣,中国何为?

        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近20多年来集中出现。中国在传统污染问题(空气、水、酸雨、土壤、海域等污染)依旧十分严峻的态势下,温室气体排放等新型污染也在迅速增加。
        英国和美国的二氧化碳人均历史排放量约达1100吨,而中国和印度的人均水平分别为66吨和23 吨。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20072008年人类发展报告》,到2015年,中国的人均碳排放量预计会达到5.2吨,只相当于届时美国人均19.3吨的14,或相当于整个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但是,中国如火如荼的工业化,使得二氧化碳排放增量迅速,未来十年内势必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西方有报道渲染,中国如今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头号碳排放国。
        中国“以煤为主”的一次能源结构短期内很难改变。中国正进入工业化中期,重化工业比重仍在持续增加,能源密集度在不断提高,能源消费呈现迅速增长态势,由此决定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增速快,单位GDP的二氧碳排放强度高。由于能源结构的刚性,以及能源效率的提高受到技术和资金的制约,因此中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的前景不容乐观。中国政府不但要承担各种各样的国内责任,如今扑面而来的是多种多样的国际责任,减少碳排放只是新增加的一种。
        在《议定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如今仍享有减排达标的“豁免权”。但是,中国要捍卫这种权利,已经越来越不轻松。首先,美国一直将中国作为它拒绝《议定书》的“挡箭牌”,布什政府就认为,不对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设置控制标准是不公平的。其次,2006年8月,巴西推出了一个后京都国际气候制度的全面设计方案(《圣保罗案文》),呼吁限制中国在CDM市场的发展,认为中国应该在CDM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后,转换成定量减排目标。也就是,在中国尚未完成工业化、实现消除贫困人口之时,逼迫中国提前进入“买碳”行列。
        更值得关注的是,奥巴马政府一改前任在温室气体排放与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的消极态度,以高姿态积极介入。明确提出以优先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内容的绿色能源战略。5月21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与能源安全法案》,确立旨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量管制和交易”制已在预料之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排放限制会变得日益严厉。因此,可以预期,一旦美国采取行动,世界多国将仿效美国的做法。而拒绝限制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将面临制裁。
        3月17日,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在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称,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Carbon Tariff),这将有助于公平竞争。所谓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税。欧盟一直积极倡导,对未遵守《议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西方已经着手“后京都时代”的国际竞争战略布局。
        那么,中国此做了些什么?2008年4月,美国国际集团(AIG)宣布,将注资400万美元于中国和美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用于补偿该公司2006年业务部门所排放的62万吨温室气体总量,其中200万美元将投资在中国新疆和四川的农村,并将碳减排的补偿额度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注册,并被封存。中国官员非常高兴,“通过使用沼气减少氮肥和机械使用的四川60万户农民参与该交易”,“要让农民知道,除了农产品,还可以卖碳排放指标”。当中国还在乐颠颠地寻找卖碳商机、忙活着与美欧经济战略对话时,西方的气候变化软刀正指向中国。

                                 “卖碳翁”的尴尬与风险

        中国碳交易资源巨大,但处于国际碳交易链低端,沦为“卖碳翁”。按现行规定,发展中国家不能直接将配额出售到西方市场。卖出的减排额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市场,由此衍生出大大小小的国内外咨询、中介公司。由于碳交易二级市场价格高于一级市场,中间商购入CDM项目实现的减排单位,转手卖向二级零售市场,赚取市场之间的价差。国际社会对减排要求越严格,二级市场上碳交易价格必然越高,中间商套利收益也越大。
        中国是发展中大国,人均碳排放量低,与此同时中国通过种草植树造林、新能源发展、产业改造等为中国赢得大量碳交易资源。截止2009年7月,中国在联合国已注册的项目年平均减排量总和达1.80亿吨,已获签发减排量1.43亿吨。中国已注册项目数量及签发的减排量均为全球第一,已占到全球市场的三分之一左右。
        中国参与碳交易的主要形式为CDM项目买卖,由于缺乏自己的碳基金、碳交易机构等中间组织,中国大量低成本CDM项目资源必须通过国际碳基金、西方交易机构等中间组织,方能到达最终买家。国家规定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保护价是8-10欧元吨。2008年7-8月间,国际二氧化碳价格排放权曾高达25欧元吨。经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国际碳交易价格“腰斩”,现在国际价格是13-14欧元吨,但是仍然高于中国卖出价。发国家交易商转手就有超过30%的利润,在国际碳交易价值链中所占优势由此可见一斑。国际碳交易价值链上的垄断现象,使中国失去利用资源优势获得价格影响力的机会。
        中国在国际碳交易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有沦为“卖碳翁”而成为发达国家廉价减排工具的风险。中国为全球碳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价收购后,包装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交易,中国碳交易由此成为“生产加工在国内、市场在国外、市场渠道完全被国外机构把持”的新型“加工贸易”。
        国际碳交易机制待变,中国缺乏话语权。国际碳交易市场成长迅速,成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作为一个对国际政治高度依赖的市场,碳交易市场仍存在诸多缺陷。2009年12月,世界银行发布《碳金融十年经验:碳市场发展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认为目前碳交易市场有必要重新厘清“游戏规则”,建议通过完善评估标准、加强监管,使交易项目更具有操作性和实质性。
        CDM市场发展走到十字路口。《议定书》在2012年到期后,碳交易新规则难以预知。但是,CDM市场经过十年发展,逐渐暴露出机制滞后的一面,有待未来加以优化。当下,机制缺乏改革动力,将令投资者望而却步,阻碍CDM市场的可持续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漫长。CDM项目在得到国内审定后,还需要通过联合国CDM专门机构审核,得到许可后才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交易。从立项到最终通过联合国机构确认,项目审批周期一般长达18个月。随着申请项目越来越多,审批压力越来越重,耗时也越拉越长,严重缺乏效率。
        评判标准不够稳定、透明。表面看,CDM项目国际交易的负责机构是联合国,实际掌握规则制定权与解释权的仍然是西方国家。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碳减排资源国和排放国之一,未来很可能成为最重要的国际碳交易主体之一,而目前仅是国际碳交易市场的被动参与者,缺乏话语权。比如,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前,联合国CDM注册审批机构无端怀疑中国政府故意调低风电上网价格,因而拒绝批准来自中国的10个风电项目。
        国际碳交易风险潜伏,危机防范意识有待提高。正如市场机制本身就会助长金融风险,碳交易市场也具有严重局限性。自《议定书》签署以来,西方经济学家、环保主义者和政客不断鼓吹“碳市场教条”,即出售各种碳信用额度是把资金和技术引向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减排项目的有效途径。然而,碳交易市场不是自然形成的,完全是人为制造的,其价格机制形成存在偏差,供求制调节作用较弱,影响该市场有序发展的外部因素众多。
        一方面,碳交易不断衍生化的发展趋势导致该市场内容与结构日渐复杂。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推出的碳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和不透明,要想保证市场机制持续有效,就需要解决许多难题,美国的次贷危机已经清楚表明复杂与不透明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巨大危害,碳交易市场要避免产品过度衍生化,避免次贷危机式的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利害关系不断增大,助长市场贪婪、短视心理。滥觞于美国的世纪金融大危机也清楚表明,自由资本主义的无序竞争驱使企业只追求巨额短期利润,导致在中期内风险不断积累,最终以爆发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碳项目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实主要由运营机构负责,涉及费用较为高昂,中介机构在材料准备和核查中存在一定道德风险。
        国际碳交易领域缺乏保护公共利益、防范系统风险的机构。在国际能源市场上,有关国际能源组织负责分析、防范全球性风险,各国政府亦高度重视能源市场的监察与干预。在国际贸易市场上,世界贸易组织制订与完善贸易规则、维护贸易秩序、解决贸易争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尽管差强人意,但是有负责判断、提示系统性风险之职能,各国国内融监管体系也相对成熟。相比之下,碳交易市场对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但是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无论是联合国框架下的《议定书》市场体系,或是地区性碳交易体系,均未建立起配套监管框架。

                              不仅关注天空,更应留意脚下

        由于中国处于世界产业链的低端,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品在总出口中占很大比例,此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的能源消费量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持续上升是因为相关产品出口的不断增加。
        发达国家消费了“中国制造”,却把巨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留给了中国。据国内研究机构测算,2006年中国的“内涵能源”出口量达6.3亿吨标准煤,占当年一次能源消费量的25.7%;净出口“内涵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0亿吨,占当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35%以上。“内涵能源”是指产品上游加工、制造、运输等全过程所消耗的总能源。2007年11月,根据英国一家研究机构的研究,中国大约25%的碳排放是由于出口导致的。如果把出口产品的“内涵能源计算在内,中国实际上是能源的净出口国,并不是国际社会指责的净消费国。换言之,某种程度上,“中国制造”非但不是推高国际能源价格的罪魁祸首,而且还是帮助发达国家降低碳排放的牺牲者,中国是在用本国能源贴补发达国家的消费者。
        但是,当今国际游戏规则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话语权、裁量权也在它们手中。在后京都时代,发达国家针对“中国制造”征收碳关税,并非遥不可及。一旦碳关税付诸实施,“中国制造”的低成本优势将不复存在。例如,按碳排放硬约束推算,未来电价至少得上涨一倍,太阳能电池板所需的硅原料加工的耗电成本会超过了三四百元,如此相较于美国,中国新能源的电池组件就没有任何优势了。出口是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2008年中国GDP为4.22万亿美元,进出口总额达到2.56万亿美元,其中出口1.43万亿美元,进口1.13万亿美元,贸易顺差2954亿美元,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出口约占34%,净出口约占7%。碳关税的征收必将对中国外贸进而对中国经济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原煤储藏丰富是中国的比较优势同时也是中国制造的竞争优势所在。但是,在国际责任的重压与未来贸易大棒的高压下,中国在工业化尚未完成之际,将被迫进行能源消费结构的整。有关部门以2003年中国能源消费数据进行了相关推算,当年煤的比重为67.1%,天然气的比重为2.8%。如果将煤的使用比重降低1个百分点,代之以天然气,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会减少0.74%,而GDP会下降0.64%,居民福利降低0.60%,各部门生产成本普遍提高(其中电力部门受影响最大,平均成本提高0.60%);如果“气代煤”的比例为5%,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会减少4.9%,而GDP会下降2.0%,居民福利减低2.0%,电力部门平均成本提高2.4%。因此,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后果是,一方面二氧化碳排量会显著降低,另一方面GDP增长速度会放缓,居民福利受到的影响较大。在2020年之前,中国一直将面临巨大就业压力,“保增长,就是保就业,就是保稳定”。因此,碳排放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增长、就业增加与社会稳定。
        此外,还有一个重大危险就是财富的大量流失。在后京都时代,发达国家可以通过碳关税的形式堂而皇之地直接虹吸中国的财富。此外,依照《圣保罗案文》,中国应该在CDM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后,转换成定量减排目标,中国将由“卖碳”者变为“买碳”者,企业的利润由此将被大量分流。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相关部门提出了遥远的、或者说不切实际的超主权货币,恰好给西方正在酝酿的碳货本位的推出提供契机。由此,中国可能将在“美元陷阱”与“金融陷阱”中越陷越深。
        全球气候变暖,增进国际合作,发展低碳经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已逐渐成为世界共识。对中国而言,研发和推广低碳能源技术、发展低碳经济既是中国负责任形象的展示,也是中国在经济风险增加的背景下,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历史机遇所在。但是,中国的行动应当更具战略眼光,在关注天空的同时,应当密切留意脚下,避免落入西方的新陷阱。
  • 责任编辑:dyy
  • 相关文章
  • 发表评论
  • 评分: 1 2 3 4 5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