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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农民资金合作社充分让利于社员

    曹智珠

     

    江苏省东台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于2007年初开始试点,到目前已发展到23家,吸纳农民社员4万多户、互助资金3.8亿元,向社员投放资金3.2亿元。

    资金合作社运营过程中,十分重视为农性、区域性、内部性、合作性,多方维护社员的经济利益:

    1.互助金结算按存期。吸纳社员的闲散资金称为互助金,这类资金进退自由、不承担风险。社员退出互助金时,合作社按照实际存期,达到3个月、6个月…即按存入时的银行同档存款利率结算兑付,超过整年达3个月、6个月的,按整年到期时的银行同档存款利率(本+息)计算。这样,社员不必担心互助金提前或超期退出而影响利息所得,完全按照自己资金余缺来安排,既维护了社员利益,又稳固了合作社资金来源。

    2.整年退出互助金有分红。合作社盈余分配时,视当年效益和积累情况,按互助金余额的一定比例(2-5‰)提留分红款,社员互助金存期达到一年以上退出时,可以得到2-3‰的分红,使社员充分享受合作社的利益分配。随着资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互助金分红比例将逐步提高,合作制性质将进一步彰显。

    3.社员股分红较固定。农民入社时投入的资金(200元左右),称为社员股,以此取得社员资格。盈余分配时,逐年按其余额提留分红款。合作社对社员股一般3年分红一次,年分红率在6-10%之间。

    4.基础股分红有约束。合作社发起人投入的资金称为基础股,按照合作制原则,这类资金承担风险、享受分红,一般不退但可以转让或继承。合作社盈余分配前,按资金投放余额的1%提足呆账准备(达到5%时改按差额提取),确保资产损失准备率100%;然后按实际盈余提留10%法定盈余公积、25%任意盈余公积、10%一般准备,再按互助金、社员股余额提留分红款,最后才按基础股进行分配。这样做,保证资金合作社积累不断增加,抗御风险能力不断增强,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以上,同时,也顾及到发起人的合理所得。

    5.社员借款费率较优惠。社员借款的资金使用费率,按照担保形式来区分,保证类借款略低于当地信用社贷款利率,对于按程序审定的授信户、联保小组成员、5万元以下的借款户等,经民主评定,适当下浮费率标准;质押类借款,自有互助金据质押的,按照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借用他人互助金据质押的,比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20%。这样,使借款社员在享受资金合作社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享受到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优惠。

    这样的资金合作社,为广大农民社员增收致富、投资创业、改善生活开辟了有效途径,活跃了农村资金市场,抑制了民间高利借贷,农民群众拍手欢迎,各级政府积极扶持,相信将越办越兴旺。

     

                  东台市委农办  曹智珠 赵春年 高顺峰

                             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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