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谈到中国的政改目标与他自己的执政理念的时候,曾经用四句话高度概括其追求的政治理想,即: 让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让人感到安全可靠,让社会充满公正,让人对未来充满信心。在这里“让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这一条被排在第一位,也是总目标,其他三条,即安全可靠、充满公正与对未来充满信心,都是用来保证第一条的。
那么,什么是“让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呢?就是能够尊重人权,尽量满足人性欲望的人性化社会生活。在这里,美国总统罗斯福说过的“四大自由”是作为人有尊严的幸福生活的最起码的保证。即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思想言论的自由与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的自由。前二者是所谓的消极自由,后二者是积极自由。积极与消极自由的组合共同保障人权与民生幸福,在这里缺乏任何一个要素,人的有尊严的幸福就不复存在了。
谈到幸福,可能是人类社会中最复杂的一种现象。因为,幸福只是人的一种感觉。感觉是主客二体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幸福的要素常常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作为主体人的因素;二是作为客观的环境的因素。二者交互作用之下,情形会异常复杂。
首先作为主体的人来说,幸福是一种感觉。而这种感觉虽然有共同的基础,但是由于人的核心是精神信仰与价值观,因此,一个人的精神信仰不同,价值观不同,他对这个世界作为环境作用于他的感觉就会出现千差万别。由于人是以社会的方式生存,而社会是分工协作来运转的。因此,不同的人处于社会中的不同位置,自然而然地对社会的感受也不会相同。同一个人,因为社会位置的变动,比如从官员到囚犯,他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也是不同的。对于绝大多数的官二代来说,中国如此美妙,真的比天堂还舒服,为什么要去改革呢?但是,对于那些工奴、房奴,挣扎在血汗工厂里的人来说,其实用水深火热来形容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因此,同样一个社会,在不同的人眼光看来,就是不完全相同的,甚至是完全不相同的。在中国毛左分子对目前中国社会的批评与一个民自由派的人对中国社会的判断也千差万别,甚至完全相反。因此,幸福作为一个人的感觉,其相对性是非常明显的。不要说不同的人,就是同一个人,也常常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因此,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
就环境来说,虽然环境作用人会有共同的基础。比如,除了极个别受虐狂之外,几乎不会有人会认为坐在老虎凳上是一件舒服的事情。这就是说,幸福的环境还是有共性的。全世界的人,无论什么民族,什么种族,什么文化之下的什么人,看到澳大利亚的那种洁净优美和平宁静的环境,还是会感觉是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同样,人们处于阿富汗那种战乱的环境,还是要纷纷躲避,而唯恐不及。因此,人们对一个好的环境是有一个基本的认同感的。但是,同样是环境,对自然环境的认同感与对社会环境的认同感,恐怕就会有较大的差别。就一些中国人来说,活在一个民主、自由、平等、宁静的环境中,未必是一种良好的感觉。因为一些中国人就是喜欢那种热闹、嘈杂、喧哗的环境,他们也害怕民主、自由、平等、宁静,因为这样会破坏他们的优越感与成就感,从而毁掉他们自小就追求的“做人上人”的理想境界。同时,和平宁静还意味着每一个人都独自面对自己的内心世界,这对一个内心丰满充实的人来说,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这对一个内心世界空虚,生命世界枯燥乏味的人来说,却是致命的。他们会因此,感觉那些国家,好山好水好老无聊。只有那种天天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生活才是其乐无穷的。做惯了奴才的人,你要他当家作主人,学会投票,那简直就是等于要他的命。此时你要求他坐,就会如坐针毡,而你要他站着,他会感觉无比幸福。如果要他跪下呢?那更是一种有特殊效果的健身运动。三天不跪,浑身痒痒不自在。有些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个世界大了,真是什么鸟都有。孔子的幸福人生就是给他一个官做,只要不小于处级,他就放弃周游列国。而古希腊哲人狄奥根尼的幸福就是劝他做国王的学生不要挡住了他躺在木桶里的阳光。据说狄奥根尼住在一个木桶里,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这个木桶、一件斗篷、一支棍子、一个面包袋。有一次亚历山大大帝访问他,问他需要什么,并保证会兑现他的愿望。狄奥根尼回答道:“我希望你闪到一边去,不要遮住我的阳光。”亚历山大大帝后来说:“我若不是亚历山大,我愿是狄奥根尼。”(据百度百科,狄奥根尼。)
我不敢说,这个世界上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幸福,但是,至少幸福相对于人的生命感觉来说,确实是受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支配的。从前,心中有上帝的那些传教士们,他们常常放弃优裕的生活,而专门去那些没有开放的不毛之地与文明没有开化的野蛮之地,不时传来他们因此丢掉性命的事情,但是,他们并没有被吓退,反而是牺牲一个,又来了千万个,前赴后继,风雨无阻,至死方休。显然,他们感觉那是在为上帝的事业,也是在为人类的事业,他感觉那种殉难,是上帝的旨意,是提前进入天堂的捷径。
可见温家宝总理用词是十分精妙绝伦的。他不是一般泛泛地说“幸福”,而是说“有尊严的幸福”。因为,阿Q还有阿Q的幸福。阿Q的幸福就是欺负尼姑,捏尼姑的脸蛋,然后说,和尚动得,我为什么动不得。然后幸福的快感油然而生。在中国“文革”时,无数的中国人,虽然吃不饱,穿不暖,瓜菜代,半年粮,穷得连裤子都穿不上,但是,只要一听说伟大领袖,身体非常健康,满面红光,神采奕奕,向我们招手致意,他们就会激动得热泪盈眶,屁滚尿流,全然忘记了自己其实是世界上最苦难,最悲哀的人群,穷得发烧,还要立下伟大的志向,要解放全世界四分之三受苦受难的人民。其实现在看来,那就是一种愚昧的幸福。那时许多中国人,就是这样十分愚昧地幸福着,却全然不知。他们的双眼被蒙上了一块红布,你问他们天空是什么颜色,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那是红色。你再问他们幸福是什么,他们面对饥饿会说:苦不苦,想想红军长征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因此,再苦再累,也是十分幸福的。人,如果一愚蠢,自然也可以产生一种别样的幸福感来。
可见幸福是不能够泛泛而谈的,幸福必须以“人的尊严”为前提,以免于匮乏、免于恐惧为必要条件,以保证思想言论自由与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的自由为核心内容。这样才能够真正构成有人的尊严幸福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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