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 研究
作者简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党员,甘肃靖远人;90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93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双学位;现为甘肃省委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学部教授,兼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导师和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是三农问题、经济理论和中国问题等方面。
经济发展方式是指一国或地区实现经济增长、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质量提高的方法和模式。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由粗放型增长到集约型增长,从低级经济结构到高级、优化的经济结构,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的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中长期内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如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笔者认为,先进的科技、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的制度和诚信的人文精神是实现转变的三个关键。
一、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最重要的生产力基础
邓小平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总是以科学技术的变革为基础和先导。首先,科学技术的变革推动产业结构的变革;其次,产业结构的变革又推动经济结构的变革;再次,经济结构的变革最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第一次科技革命是机器大工业战胜了工场手工业,工业资本主义得到确立和发展;第二次科技革命是重化工业、飞机汽车制造业、电力通讯、军工等资本密集型产业群兴起,由于产业本身发展的需要,加速了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使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第三次科技革命则促使高技术产业的崛起,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大量跨国公司的出现,同时大量拥有高技术的中小企业涌现,风险投资业蓬勃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呈现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与中小高技术密集型产业并存的局面,一方面通过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为传统产业推行全球化战略寻找市场,另一方面又保证了科技领先的产业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任务艰巨而意义重大。首先,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仍十分欠缺。企业是实现科技创新能力的最重要主体。早在2006年,我国就提出要在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通过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强大的国家竞争优势。如何在未来10年时间里实现这一伟大目标,成为摆在所有中国企业面前的严峻课题。近年来,中国企业研发投入逐年加大,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自主研发了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和高端产品。但与国外同行业优秀企业相比,发展方式相对粗放,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平均比重仅占0.56%,而在美国、日本和韩国的大多数企业中该比例都在4%左右。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授权量为9.3万件,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外国的公司,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高科技领域。缺少核心技术,不仅使我国的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处在最低端,也形成了产业技术上高达40%的对外依存度。其次,科学技术创新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当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是我国优化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着眼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等。而发展新兴产业的关键是突破核心技术。没有核心技术,就只能在低端制造上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就是一句空话。
二、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的制度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最重要的生产关系基础
制度就是规则。规则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基本前提。柯武刚和史漫飞在《制度经济学》(商务印书馆,2000,北京,第1页)一书中指出:“现代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演化系统,在满足人们丰富而多变的目的上,它的效能依赖于各种规则(我们称这些规则为制度)。制度限制着人们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制度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帮助人们避免或缓和冲突,增进劳动和知识的分工,并因此而促进繁荣。规范人际交往的规则对经济增长真是至关重要,以致连人类的生存和繁荣(人口的数量必定还要增长一个时期)也完全要依赖正确的制度和支撑这些制度的基本人类价值。”
但制度并非总是有效的。只有有效的制度才能对资源的配置起到积极作用;而无效或不好的制度设定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则是消极的或是反作用的。而有效的制度就是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的制度。首先,制度应体现公平性,这是优良制度的基本前提。私人之间的交往可以有公平,这符合私人之间的利益需求,但符合私人利益未必就符合社会利益,也就是未必符合社会正义原则。而制度是公共产品,不是私人产品,制度规定的是社会中所有人普遍的交往规则,所以,公平的制度也就是符合社会正义原则的制度。这里制度的恶就是最大的恶,制度的善就是最大的善。有了公平的制度,社会的善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励和发扬,社会才能成为一个有助于善生长的福地。其次,制度也应体现效率性。效率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基础,社会发展不能没有动力,所以,优良的制度也应体现效率原则。再次,在实践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所以,制度并非总是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这里从公平的社会经济制度出发,到出现一个有效率的结果,中间环节是实践主体。这里实践主体对效率的直接影响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体现在决策方面;另一个是体现在执行方面。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决策是决定方向的,若方向错了,一切努力都是白费。所以,有公平的社会经济制度设定,但若实践主体的决策是低效率的或方向是错误的,最终的结果也是无效率的,甚至是负效率的。另外,有正确的决策,也有公平的社会经济制度,但若实践主体的规则意识差,制定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或在执行过程中监督成本高昂,最终实践结果的效率性也是得不到可靠保证的。如目前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公平与效率相背的情况,其原因既有决策失误的因素,但也有许多情况是与实践主体的规则意识或者执行的问题是密切相关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映的就是实践主体在执行方面的问题。另外,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等,也与实践主体的规则意识缺乏是密不可分的。正确的政策得不到贯彻执行,政策的正确性也就体现不出来,效率也就得不到保证。目前,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但在执行过程中,在有些单位和有些地方未必就能得到有效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效应也就体现不出来。第四,既然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间接的,公平与效率在实践中并非总是有机统一的,所以,优良的制度设计应当积极促进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而不是相反。
三、诚信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最重要的人文精神基础
诚信就是诚实和遵守诺言。对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诚信的意义是深远的。
从政治角度看,诚信是立国之本。《左传》以信为“国之宝”。孔子也说一个国家可以去食、去兵,但不能去信,“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吕氏春秋》有:“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会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忧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惟信乎!”这就是说,一个社会的结构、秩序、行为规范应该真实无妄,才能使社会保持稳定;一个人的行为必须与自己的本性相符合,不能反复无常,只有这样,才能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保证社会生活有序地进行。
从经济角度看,讲诚信是进行商业活动的基本原则,并且也是谋利的一种有效手段和工具,体现了深刻的效益性。在我国古代,讲“诚信”历来是对“良贾”的一项基本要求。《周礼·地官·司市》中载:“贾民禁伪而除诈”。另外,《礼记·王制》中也说:“布帛狄来表粗不中数,幅广不中量,不鬻市”。从实际情况看,讲诚信的经济功能是多重的。首先,诚信是经济生活的润滑剂。据研究,世界上很多国家经济落后都与缺少诚信有直接相关性。其次,诚信具有简化复杂的功能。诚信通过承诺的履行,消除了风险,减少了未来的不确定性,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个稳定的选择空间。再次,诚信本身也体现为一种资本。经济学家赫希认为,诚信是很多经济交易所必须的公共品德;社会学家科曼也说,诚信是社会资本形式,可减少监督与惩罚的成本。第四,诚信为经济资源跨越时间和空间障碍进行最优配置提供了可能。诚信本身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功能,这种功能在经济上的体现就是使经济资源可一定程度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制约,从而实现经济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两个层次上立体交叉式的综合配置最优化。
从文化角度看,诚信核心也体现了一种人格境界的追求。诚信不仅是立国之本,也是立人之本。《春秋彀梁传》说:“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在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建构中,信是最基本的,是产生其他德性的基础。没有诚信,智的作用就是反方向的;没有诚信,礼就使虚伪的,就仅仅具有华丽的外观价值;没有诚信,义也就是空的,就落不到实处;同样,没有诚信,仁也就是虚假的,就不会有真正的仁。
四、落实三个关键的主要对策与思路
先进的科技、公平与效率有机统一的制度和讲诚信的人文,构成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三个关键支撑。下面笔者针对这三个关键谈谈几点发展对策和思路。
第一,要加大科学技术方面的资金投入。要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地增加科技投入。要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和监督评估体系。要加大改革力度,要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和科技资源整合、开放与共享。要加强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第二,要立足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大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要优先解决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要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在建设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中的积极作用;要重点抓好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中技术改造和产品质量提高、节能降耗和合理利用资源等经济建设中的迫切问题;要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先进科技成果应用的覆盖率和规模效益。高新技术研究要在追踪世界先进水平的同时,抓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要切实把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好,加快产业化步伐和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使其尽快发展和发挥作用。另外,基础性研究是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先导、源泉与后盾,要始终不渝地给予特殊扶持,集中力量重点抓好一批国家级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为未来支柱性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科技储备。
第三,在制度创新中,要优先考虑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在竞争秩序不规范的情况下,往往是一些没有关系或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利益最容易受到侵犯。所以,一方面,我们要给强者以自由;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给弱者以有效保护。这里首要或第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对弱者进行保护,其次再考虑给强者以自由竞争的机会。
第四,在就业领域要特别提倡公平问题。在就业形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就业领域内的竞争就会十分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会频频发生。所以,在有关就业问题上,国家应加大公平制度建设的力度,要优先照顾弱势群体的就业;另外,要尽可能限制一些企事业单位随意精简和解聘工作人员的行为。
第五,要进一步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市场竞争的必要补充和人道支持。社会制度建设既要体现竞争性,也要体现人道性。竞争性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基础,而人道性为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前提。目前,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一方面,我们要尽可能提高保障水平;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保证社会保障享受的公平性和普遍性。
第六,要加大诚信建设的力度。在诚信建设中,一是要加大对缺乏诚信的打击力度。二是要从小抓好公民的诚信教育。三是要大力提倡敬畏意识。所谓“敬畏”,就是既敬重又畏惧。对于“敬畏”,东西方的许多贤哲都有深刻的论述。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朱熹特别强调“君子之心”应“常存敬畏”;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有两样东西最值得人类敬畏,那就是“头上的灿烂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令”;法国当代哲学家保罗·里克尔在《恶的象征》中指出:“经由害怕而不是经由爱,人类才进入伦理世界”。
第七,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政府的作用是独特的。首先,发展离不开制度创新,而政府在推动制度创新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制度创新是大量利益主体为利益进行博弈所导致的均衡。引致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多元的,但不同主体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个单个的人,就是一个主体,一个集团,也是一个推动制度创新的主体。一般而言,具有强势地位的主体,对制度创新的作用力相对较大;相反,具有弱势地位的主体,对制度创新的作用力相对较小。政府一般是社会的强势主体,所以政府在推动制度创新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其次,政府是解决人才问题的关键。发展离不开人才,这是一个共识。解决人才问题,关键是要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好环境。而在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方面,政府是起主导作用的。再次,政府是解决市场失灵的关键。第四,政府是解决政府失灵的关键。第五,政府在意识形态变革方面具有主导作用。第六,各国发展的实践也证明,政府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资本主义的兴起,一方面是市场自身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政府的作用也是功不可没。从各国发展实践看,凡是社会经济有良好发展的,政府在其中都起到了好的作用;凡是政府没有起到好作用的,社会经济发展就存在许多问题。第七,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政府的作用更为重要和关键。相比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更多,而这些面临的问题都需要政府发挥主导和关键作用去解决。一是发展中国家制度创新的任务更艰巨;二是发展中国家市场发育更滞后,市场失灵更严重;三是发展中国家人才问题更严重;四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变革的任务很艰巨,这也导致政府失灵问题十分突出;五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十分滞后;六是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十分突出;等等。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发挥好关键作用;否则,就有可能要支付较大的发展成本。
第八,要注重国民习俗的改造。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需要生活方式的转变做支撑。一方面,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另一方面,生活方式也反作用于生产方式。改造习俗也就是改造生活方式,深层次也与改造文化是密切相关的。因为习俗与文化价值观念是相互表里、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文化价值观念通过人们的习俗得以表现,习俗是文化价值观念的外在表现与形式。一方面,习俗随文化价值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方面,习俗的变化对文化价值观念的变化也有重要作用。回顾近代以来中国的发展过程,实质也是一个对习俗不断进行变革的过程。中国社会习俗的近代转换始于鸦片战争前后。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一方面上书光绪皇帝请求禁止“妇女缠足”乃至“断发易服”;一方面在民间组织改革生活方式的团体,如“不缠足会”、“延年会”等。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其中有许多措施直接关系到社会习俗的变革,如厉行戒烟、禁赌,劝戒缠足等。孙中山1906年在《军政府宣言》中规定把扫除“风俗之害”要作为社会改造的一项主要内容,要求关注奴婢蓄养、缠足之残忍、鸦片之流毒、风水之阻害,在禁止恶风陋俗的同时,施以教育、修路、设警察、卫生之制。文革时期的破“四旧”,实质是用旧习俗的精神改造旧习俗的形式,手段与目的相背,结果是事与愿违。目前,中国仍应加大对习俗的改造力度。有些旧习俗虽然没有了形式,但实质和精神仍存在,仍然在深层次制约着国人的行为。如机会主义、血缘主义、权威主义、面子主义、平均主义等人格情结,都有一些相应的习俗和行为表现。这些习俗深层次都与缺乏诚信等许多不良习性是密切相关的,而改造习俗就是要对这五大特性产生的行为和习惯进行制约和制裁。国家应当对习俗的改造进行立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习俗的改造。在住房、衣食、丧葬、婚嫁、节日等方面,中国应当积极借鉴西方的一些好的和科学的做法,并且要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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