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基本生存生活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程,是关注民生、解除民忧、谋求民利的具体体现,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设施。目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低,设施简陋,用水方便程度较低,饮水安全问题严重,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状况不协调。
     
        一、造成我国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主要问题

        (一) 水质问题

        我国农村供水水质问题主要为:受水文地质、人类生产活动等影响,高氟、高砷、苦咸、高铁锰、污染水源多,由于无供水工程、供水设施简陋以及缺乏净水设施和消毒设施,饮用水中有害矿物成分高、微生物和有机物超标严重,严重影响群众的身体健康。

        1、高氟水

        氟是一种非常活跃的元素,在自然界中以氟化物形式广泛存在于多种矿物中,也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人体的牙齿和骨骼的形成,钙、磷代谢以及体内酶系统具有重要的生理作用。但是,氟化物摄入过量时,对人体有害,可致急、慢性中毒。矿物中的氟化物可溶于水,并可能造成地下水中氟化物含量过高,这种情况在以沉积相为主的滨海区、低平原区、古河道区以及煤炭、石油产区尤为普遍。水中氟化物含量过高,长期饮用,对骨组织有危害,轻者会产生氟斑牙,重者造成氟骨症,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残疾。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发生地区,青少年骨生长发育障碍发生率在30%~46%之间,明显高于非病区。

        改水防氟已经被证明能有效地控制地方性氟中毒病情,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人口改用低氟水后,病区人群临床症状、体征、骨X线变化、龄延迟、血抗氧化物质水平等均有了明显的好转,儿童氟斑牙率也得到控制。我国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面积十分广泛,除上海外,其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地方性水氟病流行,华北、西北、东北和黄淮海平原分布较为广泛。

        2、高砷水

        砷(As)是一种有毒的非金属元素,受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或工业高砷废渣、废水的污染,我国部分地区的地下水砷含量高。砷的化合物大部分属高毒,三氧化二砷口服中毒剂量一般为5~50mg、致死剂量是100~300mg,敏感者1.0mg即可中毒、20mg可致死。由于砷化合物的高毒性,当饮用水中砷浓度为20mg/L时,可引起急性中毒。据报道,三氧化二砷的阈下浓度和阈浓度分别为0.2mg/L和2.0mg/L。长期饮用高砷水,会造成砷中毒,主要表现为皮肤损害,严重的会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影响生命安全,危害极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砷含量不得超过0.05mg/L。

        根据各省的调查和检测,目前全国饮水型砷病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山西、宁夏、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云南、贵州、陕西等省(区)。

        3、苦咸水

        由于水文地质、地理位置和地形等原因,我国地下水含水层中咸水、苦咸水分布较广。苦咸水在东部沿海地区、西北、华北、东北以及四川、河南和安徽等省分布较为广泛,主要成分为氯化物、硫酸盐和碳酸盐等。以华北平原为例,该区总面积为13.81万km2,咸水分布面积为8.39万km2(其中浅层有淡水的面积为1.28万km2),占总面积的60.7%,扣除有浅层淡水的面积,纯咸水区也占51.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溶解性总固体不宜超过1.0g/L,超过1.5g/L就有苦涩或咸的感觉,超过2.5g/L的苦咸水很难直接饮用。长期饮用苦咸水会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疾病等。

        4、血吸虫疫区的饮水状况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易造成腹痛、腹泻、肝脾肿大甚至是消化道大量出血。目前血吸虫病尚未得到控制的地区主要集中在长江流域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7省的110个县(市、区)。重疫区主要是江汉平原、洞庭湖区、鄱阳湖区、沿长江的江(湖、洲)滩地区,以及四川、云南的部分山区。目前,血吸虫疫区供水设施简陋,甚至无供水设施直接从湖泊、河道、坑塘取用水,人畜共饮,水源卫生防护条件差,使得生活用水成为血吸虫传播的途径之一。

        5、饮用水中有机物、微生物超标严重

        除了高氟、高砷和苦咸水外,饮用水源污染也是目前农村饮水面临的严重问题。随着我国工农业和城镇化的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越来越大,但污水处理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大量未经充分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严重污染。农田大量施用农药和化肥以及高强度的水产养殖等更加重了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污染。

        除氮、磷和有机物污染严重外,饮用水中微生物超标也是农村饮水中面临的问题。饮用微生物污染严重、未经消毒处理的水,易导致伤寒、痢疾和肝炎等水致传染性疾病的暴发。

        6、饮水中铁、锰超标问题

        在以沉积相为主的低平原区、湖区、古河道区以及矿区,地下水中铁锰含量高的问题很普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中铁含量不得超过0.3mg/L、锰含量不得超过0.1mg/L。铁锰超标的饮用水,色、嗅、味等感官性状差,严重的会导致胃肠功能紊乱。

        (二)干旱缺水问题

        干旱缺水也是造成我国部分地区农村饮水不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较易发生。主要原因是过去的供水工程标准太低,水源保证率低,不具备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水源保证率低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分散供水方式下。分散供水的形式抵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干旱季节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缺水的情况;遇有大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甚至会出现常年无水的情况。

        北方半干旱的平原区和丘陵区常以浅井、山泉等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干旱季节,降雨量不足,灌溉用水量大,地下水位下降严重,造成一家一户或联户使用的浅井供水不足或干枯。由于浅井和山泉水位与降水直接相关,年际间、年内降水不均,饮用浅井水和山泉水的农村人口普遍季节性缺水严重,北方一般发生在1~6月间,南方多发生在2~4月间,若遇连续干旱年,还可能全年缺水。由于近年来部分地区的干旱有加重趋势,加之地下水开采量的不断增大,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此类问题今后相当长时间仍然存在,甚至会发生饮水困难现象。即使是在降雨量较大的南方山丘区,也存在供水水源保证率不满足饮水安全要求的情况。这些地区农村人口一般居住位置较高且分散,远离河道、水库,地表存不住水,如遇干旱,极易发生季节性缺水现象。

        西北干旱地区,农村人口常采用水窖集雨的形式供水。由于过去采用的标准较低,集雨面积和水窖容积偏小,遇有大旱年份,往往发生季节性缺水现象。这也属于水源保证率低,不满足饮水安全要求的情况。

        一般来说,气候因素、地理因素等是饮水水源保证率低的自然原因。而农村普遍采用的分散供水方式,使得农村饮水无法避免自然因素的不利影响。解决的有效途径是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寻找水量充足的水源,建造集中供水工程,提高抗御干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缺乏净水消毒设备和水质检测设施

        由于缺乏净水和消毒措施,造成一些地区饮用水中微生物超标问题很严重。水质检测包括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检测,是控制供水水质的重要手段,是供水水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尤其以地表水、需要特殊处理的地下水为水源的水厂,净水措施、药剂(凝聚剂、消毒剂)投加、水源和供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等都需通过水质检测确定。目前,大部分乡镇水厂和村庄水厂,无检验设备、也不进行日常化验,多数单村供水工程投入运行后就没有再进行过水质化验,分散供水更谈不上进行水质检测,随着农村饮水水质恶化问题的不断加剧,存在严重的不安全隐患,完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体系、加强水质检测十分必要。由于水质检验专业性强、设备投资高,有些水质检验设备小规模水厂配不起、也用不了,需要研究简易且有效的检测方法和设备,需要研究建立社会化的监测服务体系,以保证大量的小规模水厂和分散供水能进行必要的水质检测。

        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目前,我国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人口还很多,而且情况在不断变化之中,要完在摸清现状、找出准问题及其成因和分布的基础上,统一规划,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首先解决对农民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

        (二)加强领导和管理

        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做好工程规划和技术指导,加强服务和监督。广大农民是农村供水工程的受益主体,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投身到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中来。在投资机制、建设体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各方面选择一些典型,组织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开。

        农村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作的行业管理,统筹本行政区域的城乡供水水资源配置,协调各方面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要进一步完善现有项目的审批、资金使用、施工建设、运行管理等办法。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监理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成后,要加强管理,包括需水管理、水质管理(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定期检测水质)、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等,认真贯彻为生产建设、为农民服务的方针,既要保证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又要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供水的经济效益。对于用水户协会和农民管理的人口饮水工程,要达到自我维持、自我运行;对于可以经营的村镇供水工程,在水价到位之前,要保证工程的良性运行。

        (三) 针对重点问题,采取相应技术和管理措施

        1、解决饮用水中氟、砷超标和苦咸水问题

        以寻找好水源作为首选工程措施,本村没有好水源的,可利用外村水源建造联村、联片供水工程,以确保实现饮水安全目标。当确无好水源时,根据当地水源状况,考虑采取净化处理等工程措施。氟超标水可采用活性氧化铅吸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工艺、电渗析或反渗透处理工艺等,经处理后达标供水;当水源水中砷超过0.05mg/l时,可采用电凝聚、吸附等工艺;当水源中含盐量超过2.5mg/l时,可采用电渗析或反渗透处理工艺;水源微生物超标时,可在常规净化(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前增设生物预处理工艺、化学氧化处理工艺或在常规净化工艺后增设活性炭吸附工艺或臭氧氧化、生物活性炭处理工艺;血吸虫病区按卫生部门要求对饮用水进行消毒或处理。

        2、解决缺水问题

        应优先建集中式供水工程,无条件建设集中供水工程时,可建设雨水集蓄工程或打筒井。华北、西北和东北地区,集中式供水工程在本地区一般仍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而华东、中南和西南地区,集中式供水工程在本地区一般以地表水(水库水、江水)作为供水水质,该水源需经过常规净化(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和消毒后才能作生活饮用。

        3、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

        以县级卫生防疫部门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中心;以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做到机构、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经费的落实,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对于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的完善和运行,所需资金建议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四) 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

        农村供水是改善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发展农村供水需要大量的资金,单一的投资模式是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今后应改革现行投融资体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力状况,及时制订各种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五)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

        1、管理体制

        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型微型饮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应明确归农户所有。农户自有工程未用完的水,依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允许农户之间按平等协商、互利互惠、有偿服务的原则调剂余缺。

        联户或单村兴建的小型饮水工程,成立用水合作小组,协商解决出工、出资及水费计收等事务。跨村或跨乡的饮水工程,按照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明确归用水合作组织集体所有。可由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经营管理饮水工程,也可面向社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经营管理权等形式确定经营管理者。

        由国家、农村集体组织和用水户投资兴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或较大的跨村工程,组建工程管理委员会并行使工程设施所有者职责,通过公开招聘、承包等形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工程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益乡村集体组织代表和用水户代表组成。

        2、运行机制

        规模较小的联户、村办集中供水工程,按精简高效原则设置管理岗位,管护人员实行聘任制,通过公开竟聘协商推举确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行管理目标责任制,依法签订合同,规范管理和监督责任。

        规模较大的供水管理站(所)负责人由工程管理委员会通过竟聘方式选任并定期考核;管理站(所)其他岗位人员参照水利部颁发的《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统一考试,按精简高效原则定岗择优聘用,持证上岗。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减少冗员,降低工程管理和运行成本。

        推进专业供水管理站(所)内部改革,建立站(所)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分配、资质培训等方面竞争、奖罚的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政会制度和公示制度,由当地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召集用水户和供水单位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告;水价需调整时,由供水单位将原因、用途及财务盈亏报告上报和公布,经政府召开听政会后确定。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水费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建立严格的工程折旧费、维修养护费、承包费、租赁管理费使用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供水站(所)财务收支账目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用水户及社会监督检查。

        农村供水提倡走集约化、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道路。县、乡两级组建由供水单位自愿参加的供水协会。供水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提供信息、技术和维修服务等。

        (六)加强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

        农村供水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要以有利于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实现供水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在对现有政策法规及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发展的实际需要,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为农村供水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七)加强技术研究和技术培训

        农村安全供水涉及许多技术问题,“十一五”期间国家在支撑计划中设立了“农村安全供水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对有关问题和技术开展研究工作,要使这项研究工作密切结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实际需要,加大研究力度、增强技术和设备开发的针对性, 使研究成果尽快应用于实际。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在基层,基层的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尤其缺乏水质卫生方面的知识,饮水安全意识薄弱,不利于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造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技术问题很多,如井位选择在居民区或打井不封闭不良含水层而污染水质,普遍缺乏水处理和消毒设施,选择非供水管材,不进行试压,不加药不消毒等。农村供水工程不同于灌溉工程,水质要求、可靠性要求高,对工程设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高。应当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分层次举办培训班,提高各级项目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水平,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工程良性运行提供较高的水平人力资源。

        (八)加强水源保护工作

        要加强对作为农村生活用水水源的小河、小溪、水塘的保护。要大力保护农村供水水源地,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和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的管理,提倡科学施肥用药。

        (九)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座谈讨论及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安全饮水的重要性,唤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宣传相关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 责任编辑: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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