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篇 语
在中国,农民占了绝大多数,也可以说,农民代表了中国。从这个角度看,要解决好中国的问题,首先要解 决好农民的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前20年,我们更加重视城市经 济,或者就叫工业经济。大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农村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使我们不得不把 目光转向农村、农业和农民。
“三农”问题,根本在农民问题。
关于农民问题,近几年社会各界谈得很多,但他们大多是站在“官员”或“学者”的角度,他们对农民问题 的关注,也大多是出于“责任”或者“工作”。而我是站在一个农民儿子的角度去讲述“父亲”的真实故事,是出于内心的真实情感去关注“母亲”的健康问题。
我不敢说我写的都是正确的,但我敢说我写的都是真实的。我真诚地希望,我笔下的文字能给关心农民的人 们带去一点借鉴,也希望能给依然生活在大山里和已经生活在城市里、一样为生活奔波的农民带去一点思考。
《中国农民再调查》是笔者从2000年以来历 经多年的采访积累。多年来,笔者以内参记者的身份,跑遍了浙江省的11个地区、几十个县、数百个 村,采访了许许多多的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和地方领导,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三农故事”。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文中的地名和人名均为化名。
第一章 村选争夺战
自从农民有了赚钱致富的念头,有了商品经济的头脑,农村的一切也就开始了渐变。这种变 化,不仅仅表现于外在环境的变迁,更体现在人们内心世界的微妙变化。
当今农 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逐渐从稳定的血缘关系转为常变的利益关系。这种关系,使得原本简单纯朴的农民变得矛盾复杂,使得原本平静的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 的浮躁。
——作者 调查手记
1、 清河村“能人”的博弈
村官,是中国最小的官,也是中国最多的官。古时候,人们称九品县令为“芝麻官”,如此说,村官只能算是个“芝麻粉” 的官儿。可就是这么个“粉官”,对农村老百姓来说却是他们“最怕”的官。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三年一度的村官选举总是因为掺杂太多太多的利益纠葛而闹 得沸沸扬扬。
我要说的第一个故事,就是关于村官选举的故事,故事就发生在吉县黄岗乡清河村。
清河村以傍水而居得名,全村千余人,拥有两千多亩土地。2000年 以来,由于开发区的建设,这个村的大部分土地已被征用,多数村民也已从事非农产业。清河村是我们城市化进城中一个典型的“城中村”,大面积的征地,使村民 得到一笔不小的补偿,也使村集体经济“一夜暴富”,至 2004 年,村集体的征地提留款已达 500 多万元。在经济欠发达的吉县,清河村算得上是一个富村。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4 年 9月,清河村拉开了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序幕。
现任清河村党支部书记刘卫国和黄岗乡政府退休职工李富民是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的主要竞选人。今年 52 岁的刘卫国已连任村支书 15 年,连续6年书记、村长“一肩挑”,在当地可谓是德高望重。李富民原本就是清河村村民,长期被乡政府聘用,刚于半年前 退休回村,在村里也算得上是一大能人。
一边是能人回乡志在必得,一边是坐阵一方德高望重,清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就在两位能人的争夺中拉开。
清河村这次选举先后进行三轮投票。
9月13日,第一轮, 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推选出新一届党支部7名初步候选人。这第一回合,李富民得票暂时领先,名列第 二,刘卫国名列第四。
9月17日,第二轮,7 名初步候选人有5人参加竞选演讲(另有2人弃权),参加投票的仍然是党员和村民代表。这第二回合,李富民得票继续领先,仍名列第二,刘卫国也不甘落 后,排名上升到第三。
9月20日,第三轮, 这一轮是党内选举,由全体党员投票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 3 名支部委员拟任人选。这第三回合,李富 民得票跃居榜首,刘卫国回落第四,最终落选。
选举工作进行到这里,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确认选举结果,产生新一届清河村党支部。
可就在这个当儿,事情发生了戏剧性变化。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收到了清河村部分党员和村民群众的联名举报信,他们 对这次选举提出了异议,认为选举结果不合法。
清河村这次选举采用的是省委组织部在年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两推一选”办法,“两推”就是群众推 荐、党员推荐,“一选”就是党内选举。相对于传统“党内举拳头”的办法来说,“两推一选”办法有了很大的突破,这一新做法将党内民主延伸到了普通村民群 众,应该说这是农村基层组织选举的一大进步。换句话说,清河村这次选举在制度上是合法的。
那么,为什么一项合法的制度,却产生不出合法的结果?
一些村民反映:早在选举开始前一个月,李富民就开始了他的拉票活动,他指使亲戚挨家挨户游说。特别是在第二轮推选中 竞争对手刘卫国得票回升之后,李富民竟然雇佣亲戚朋友、社会闲杂人员,还有个别规正人员(以前称劳改、劳教释放人员)数十人,对没有把握投他票的部分党员 进行“监视”,以防刘卫国一方上门拉票。
就在那几天里,邻村的赵老六上清河村老党员徐土根家串门,刚点上烟,就被李富民雇佣的、正在执行“监视”任务的“小 胡子”发现。小胡子气势汹汹地冲进徐家,对赵老六吼道:“赶快滚回去,不然叫你走不出村”,本来就老实巴交的赵老六见状慌忙离开。
调查中,一位村民塞给我一张纸条,纸条上歪歪斜斜写着几行字,大致意思是:小胡子是李富民手下的干将,李富民许诺小 胡子,只要他当选村支书,就让小胡子当村长,并给了小胡子2000元钱。
徐土根告诉我说,小胡子只不过是李富民的一个马前卒,李富民手下的真正干将是一个叫钱大成的人。钱大成在黄岗乡长期 搞工程承包,财大气粗,选举一开始,他就放话要花 100 万元拿下支书和村长。新产生的3名党支部委员拟任人选,都集中在李富民所在的李村自然村,另外两个自然村都没人能当选。
一些村民已经开始担忧,如果李富民当上村支书,包工头钱大成在他背后将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钱大成一旦介入村 务,不仅村集体经济难保安全,连一些干部也要被拉下水。有村民反映,就在前几年,钱大成为了工程款问题,一竿子把四个国家干部送进了监狱。
李富民究竟何许人?作为一名党员,他长期在乡政府工作,应该知道党的选举纪律,为什么竟敢如此明目张胆采取非组织行 为,甚至还公然与一个包工头搅在一起。
带着重重疑问,我找到了李富民家。停在他家门口那辆帕萨特轿车,印证了我调查中一直压在心里的一个问题——我被跟踪 了。就在昨天,就是这辆轿车几次鬼鬼祟祟出现在我的身后,驾车的那个探头探脑的胖子此时就在李家。后来得知,这个胖子就是李富民的女婿。
李富民早已严阵以待,他神情严肃端坐在大堂中间,一脚着地,一脚抬放在长凳上,一言不发。在他两侧一字排开站着五六 个拉着长脸的彪形大汉,那架势像是从武打片里学来的。
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去,下面是我与李富民的一段对话:
“你好,你是李富民吗?”
“什么事?”李富民阴沉着脸。
“我想向你了解一下有关清河村党支部选举的一些情况。”
“这种事也劳你兴师动众?” 显然,李富民已经知道我 的身份。
“我只想了解事情的真相,我会给任何人平等说话的机会,当然,你可以放弃你的权利。”
李富民见我并无“恶意”,差人给我上了一杯茶。显然,他已经同意接受我的调查采访。
我直奔主题,“有人反映你在选举中聚众闹事。”
李富民并不回避,“聚众是有,但没闹事。刘卫国这个人脾气很暴,叫几个亲戚朋友,只是为了防身”。
“可是你叫来的不仅是亲戚朋友,还有社会闲杂人员和个别劳改、劳教释放人员?”
“什么叫闲杂人员,这明显带有歧视”。李富民的话不无道理,但现在都习惯这么说。
“有村民反映,你还采取监视党员、贿赂党员和村民群众等非法手段进行拉票活动。”
“证据呢?”李富民反问,“什么是贿选?什么是拉票?到党员群众家里表达自己参加竞选的意愿算不算拉票?借钱给村民 算不算贿选?”
李富民提出的一连串问题,正是现阶段村级组织选举制度的“软肋”,“拉票”和“贿选”问题在实践中是很难界定的,更 难以取证,这也是当前困扰农村基层选举最为头痛的问题。
在场的几个彪形大汉中,有一个胖高个显得特别激动,他就是一些村民所说的李富民手下的干将——包工头钱大成。
钱大成直言不讳:“美国总统也只能连任两届,刘卫国已经连任五届村支书,难道就不能让其他人当几年?”
钱大成的话颇有几分道理,目前我国对“村官”连续任职的年限还没有硬性规定,在农村当十几、二十年村官的大有人在。 正因如此,当前我们的村干部队伍普遍老化,有的村甚至出现“五个党员六颗牙齿”的现象。
那么,刘卫国又是何许人?他何以能连任村支书15年之久,是 村民群众真正认可,还是另有原因?
调查采访中,黄岗乡的干部和清河村的群众对刘卫国这个人并无太大争议,评价也比较一致,普遍认为刘卫国有能力、有魄 力、有威望,为官廉洁、处事公平,从不拿村集体一分钱,有时甚至自己贴钱为村里办事。多数村民反映,在刘卫国担任村支书15年时间里,为村民办了不少实事,村党支部还多次被评为县、市先进农村基层党组织。但也有一些村民反映,刘 卫国脾气暴躁,常有村民被骂得狗血喷头,他虽然不贪不占,但村支书这个宝座客观上为他办工厂、揽工程、开酒家提供了不少便利条件。据了解,这么些 年来,刘卫国赚了不少钱,早年就买了轿车,盖了别墅。这部分村民还认为,刘卫国之所以不肯退下来,主要原因就在这里。
在接受采访时,刘卫国有些后悔,他说:“现在回想起来我太麻痹了,从第二轮推选结束到第三轮选举开始的两天时间里, 来我家串门的人突然少了,有的党员一夜变脸,路上照面也不像前几天那么热情,当时我就有预感,他们可能已经被李富民买了。” “如果我也像李富民那样采取一些手段,结果可能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但是我胆子太小,过虑也太多。”
成也支书,败也支书。如果把清河村这次换届选举比作一场擂台赛,那么,连任15年 村支书的刘卫国是第一回遇到李富民如此强势的竞争对手,尽管他知道李富民是有备而来的,但他对自己十多年来在村民群众中树立起来的威信深信不疑。直至竞选 开始,面对李富民不太讲游戏规则的挑战,刘卫国有些惊慌失措,为了不至于太丢面子,他学样李富民,纠集亲戚朋友数十人给自己壮胆助威。但他毕竟当了十多年 的村支书,受党的教育比较多,知道党的纪律,他不敢像李富民那样大胆放手地拉票,最后在过虑重重中败下阵来。
李富民和刘卫国之间的竞选争夺战在当地造成恶劣的影响,并引起了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省、市有关部门的督办下,吉 县县委、黄岗乡党委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调查认为,刘卫国和李富民作为共产党员,本应带头执行选举的各项制度规定,但他们为了达到各自当选的目的,置党的 纪律于不顾,纵容和指使他人以非组织行为干扰党内正常选举活动,在党员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最终,黄岗乡党委对李、刘两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取消 李富民本次村支委的当选资格。
至此,清河村前后历经数月的党支部换届选举终在两大利益集团的争夺中宣告流产,原计划随后举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也因 此搁浅。据了解,这次吉县在黄岗乡进行的换届选举试点,不仅在清河村出了问题,全乡 11 个行政 村有4个村宣告选举失败,原因同出一辙——利益集团之争。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以刘卫国和李富民为代表的两大利益集团走上了漫漫的上访路,他们拉标语,喊口号,多次群体上 访县、市党委政府,还向省里和中央去信。以刘卫国为代表的一方,强烈要求重新进行换届选举;以李富民为代表的一方,则要求确认已经产生的选举结果。
面对如此僵局,当地党委、政府陷入了两难境地,他们支持任何一方都会出现不安定因素,甚至很可能引发冲突事件。为了 不至于使清河村党支部班子出现空白,黄岗乡党委采取了直接任命的方式,任命乡政府驻村干部赵勇为清河村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对此,村里多数党员和村民群众并 不认可,党支部自然也就无法开展工作。可以说,在后来的三年时间里,清河村“两委”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游戏能一直玩下去,是因为参与游戏的人懂得游戏规则,并始终遵循。同样,一项制度要执行下去,是需 要制度的主体和对象来支撑的。就以“两推一选”办法而言,乡镇党委要有执行它的手段和能力,参与选举的党员和村民群众也要自觉遵守选举纪律。就像一部高档 轿车,它不仅需要具备相应驾驶技能的人去驾驶,更需要具备相应素质的人去乘坐,不然,这部高档轿车就容易被糟蹋。清河村的选举,问题就出在这里,一方面乡 党委对选举工作无法进行有效控制;另一方面,以李富民和刘卫国为代表的两大利益集团不能自觉遵守党的选举纪律,他们采取了非正常手段,严重违反了“游戏规 则”。
——作者调查手记
“城中村”是近年来各地在城市化进城中出现的一种典型村落。生活在这里的人,说是农村人,实际上是城 市人,因为他们已经失去或正在失去作为农民的最重要的标志——务农,他们之前赖以生存的田地已经全部或部分被城市建设征用,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城里人没什么 两样,打工、经商是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之所以还称之为农民,主要是城乡户籍壁垒还没打破,在他们的户口簿上依然写着“农业户口”四个字,也就是这四个 字,使他们无法享受到城镇居民的种种社会保障待遇。“城中村”的农民一方面失去了土地,一方面又没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成为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真空 层”。另一个非常值的关注的问题就是,城中村往往伴随着城市建设征地,就黄岗乡而言,经济开发区在全乡11 个行政村征用土地达 11000 亩,这使得这里 的“村官”含金量倍增,谁当上了村长、支书,就意味着谁对村里的土地资源、征地资金有着主导支配权,这也正是引发“村官”竞选争夺战的导火索。
2. 从“牛万元”到“牛十万”
改革开放之前,农民想得最多的是“田”;改革开放30年 来,农民想得最多的是“钱”;今后30年,农民想得最多的应该是“权”。 农民想“田”,要的是 生存;农民想“钱”,要的是致富;农民想“权”,要的是民主。这也许就是中国农村进步的根本标志,尽管这种进步是艰难的,甚至还会出现暂时的“倒退”……
——作者 调查手记
用农民群众的说法,选村官分“选书记”和“选村长”,也就是我们常说 的村“两委”(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上文发生在清河村的选举就是所谓的“选书记”。
在实践中,选书记的竞争并不算太激烈,尽管现在一些地方采用了“两推一选”办法,把村级党组织选举从传统的“党内举 拳头”扩大到党外村民代表参与推荐,但不管怎么说,参加选举的人毕竟是少数党员和村民代表。
相比之下,选村长的竞争就要激烈得多,特别是村委会实行“海选”之后,凡是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 利的村民,都可以直接参加选举,穷人与富人、强者与弱者都同样拥有他坚挺的一票。所以,谁要是想当村委会主任(农民群众习惯称之为 “村长”),并不是一件 容易的事。
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一个关于选村长的故事,故事发生在石城县冰壶镇女儿溪村,时间是2003年6月。
女儿溪村,没有像她的名字那么漂亮。村里的环境甚至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垃圾满地,蝇虫飞舞。如果说上文的 清河村是一个富裕村,那么女儿溪村就是一个 “空壳村”。可令人费解的是,就是这么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竟然有人在村长竞选中一掷千金,一口气砸下十几万元。
砸钱的人就是女儿溪村一个叫牛二的村民,这里方圆十里无人不晓,人们都习惯喊他“牛万元”。大家喊他“牛万元”是有 来历的。据说,在上个世纪80年代,县里要评选“万元户”,牛二把自家里里外外、死的活的翻了个遍,连家里三只老母鸡一年能下几个蛋都一并估算进 去,凑齐了“万元年收入”,就跑到镇政府要求评他为“万元户”,镇领导正愁着填不满名额,就把他给报了上去,从此牛二便成了全镇人人知晓的“万元户”,并 因此得了个雅号——“牛万元”。
这事虽说有些滑稽,但牛万元却因此成为镇上的“红人”,与镇领导扯上了关系,并开始承包镇里大大小小的工程,成为女 儿溪村先富起来的人。
村民们见牛万元脑子活络,又有镇上的关系,1994年就选他当了村长,希望 他带领村民一起脱贫致富,搞出个“小康村”来。可事与愿违,牛万元让全村人大失所望,他不但没有带领村民致富,反而把县里下拨的几万元修路款挪为己用。在 后一届选举中,牛万元自然也就落选了。
机会又来了。
2003年6月,女儿溪村新一届村委会开选,牛万元想东山再起,再当村长,但他比谁都清楚,相比1994年的那一届,这次要难 得多。上次采用的是村民代表选举,参加选举的代表也就那么几十号人,而这次采用的是“海选”,得由全村500多选民直接投票决定。 更为关键的是,过去村民群众是相信他的,而现在许多人对他已经失去了信任。
牛万元虽然只做过一届村长,但他已经尝到了“当官”的甜头。面临眼前不利的局面,搞工程已经搞出门道的牛万元开始了 他的“拉票”活动。
牛万元一次性购买“雄狮”香烟 200 条,以一条香烟换取一张选票贿赂村民,对选票集中的大户,牛万 元干脆用现金交易。村民李峰一家四代同堂,拥有近30张选票,牛万元承诺给他们 20000 元。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许多村民对牛万元的贿赂并不理会。牛万元就以 1995 年承包工程时拖欠村民 长达 8年的劳务费相要挟,他公开放言:“谁不选我,工钱就一笔勾销”。村民牛家宝还有5000多元血汗钱攥在牛万元手 里,不得已将全家的4 张选票“委托”给了牛万元。
牛万元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与镇里的一些干部有着说不清、扯不断的关系,有的干部甚至还帮着拉 票。调查中,村里的老会计李建强告诉我:“那天夜里,副镇长亲自给我打电话说,只要我选牛万元,村会计还是给我当”。李建强愤怒地回应:“这个破会计,谁 想当谁当去”。
不仅如此,牛万元为防止其他候选人上村民家拉票,还以每天50—100元的工钱雇人对“立场 不坚定”的村民进行监控。
在牛万元的威逼利诱下,女儿溪村上演了一出啼笑皆非的选举闹剧。
2003年6月 6日,第一轮选举。
村民们通过“海推”产生了5 名初步候选人,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名单上报镇党委政府政审,同时提出,根 据镇里下发的选举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牛万元因在 1994 年至 1997 年担任村长期间占用集体 资金 6.7 万元等问题,不宜成为新一届村长候选人。镇党委书面答复称:牛万元欠村里的钱已交到镇政府。牛万元因此通过了政审 关,成为正式候选人。
让镇领导大感意外的是,在第二轮正式选举中, 5 名候选人只有 1 名委员候选人得票过 半,选举宣告失败。
12月 6 日,女儿溪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推倒重来。
在重新进行的第一轮初选中,牛万元再次成为村长的初步候选人。此时,村选举委员会经过调查发现,牛万元并没有退出被 他占用的村集体资金,当初他把钱交到镇政府只是为了掩人耳目,这笔钱早已由镇长亲自签批退还牛万元。于是,村选举委员会再次向镇党委提出牛万元不宜成为村 长候选人的建议。岂知,镇党委不但不予采纳,而且绕开村选举委员会,张贴公告确认牛万元为新一届村长正式候选人。
官逼民访,女儿溪村部分村民蜂拥前往镇党委政府,要求立即纠正。让村民们始料未及的是,镇党委不但不予纠正,反而于12月13日派出大批干部进驻女 儿溪村,他们撬开村会堂大门,在村选举委员会只有1名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强行进行第二轮选举。
就在镇干部撬开会堂大门时,保管钥匙的李木生老人上前阻止,竟被一名干部打昏在地。李木生的大儿子李春风说:“以前 不知道什么叫强奸民意,现在知道了,镇党委强奸了我们全村人。”
在第二轮选举中,全村550位选民到场的只有 135人,这些人绝大部分是 牛万元的亲信。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到场的只有100多人,而牛万元却以352票的绝对优势当选。也就是说,牛万元的亲信平均每人投了他3票,这其中的大部分选票 是村民在牛万元的软硬兼施下,“委托”给牛万元及其亲信的。
牛万元为了拉票,可谓挖空心思。他对一些拿了他好处的村民不放心,就要求这些村民在选票上做记号,于是一些选票上就 出现了“天”、“子”、“人”、“口”、“日”、“月”、“田”、“井”等标记。更为离奇的是,选举还惊动了九泉之下的两位先人,“牛长发”、“李松岩” 是女儿溪村去世多年的老人,两老的名字居然也被子孙们搬上了选票作记号。
为能一见“牛十万”的庐山真面目,我拨通了他的手机,他婉言拒绝了采访,之后便“不在服务区”了。
我辗转找到了镇里的有关干部,他表示,只要不暴露他的身份,他愿意接受采访。我就在公路边开始了与他的对话:
“牛万元是不是符合村长候选人条件?”
“明摆着是不符合的。他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至今没有退出,属于镇党委政府规定的不宜成为村长候选人的五种情况之 一。”
“你对牛万元如何评价?”
“牛万元脑子很好使,有经济头脑,但他不会把心思放在村集体上,而是放在自己的工程上。”
“牛万元一直都在做工程,为什么会来竞选村长?”
“人,一旦有了钱以后,他就开始要荣誉、要参政、要‘红帽子’,要这些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方便他自己挣钱”。
“女儿溪村这么穷,当个村长又能得到多少好处?”
“再穷的村都是长在地球上,一样有土地、有山林,再穷的村都有一枚公章,公章加资源就等于钱。牛万元是搞工程的,近 几年还做沙石料生意,说不定哪一天,他看中了女儿溪的哪块河滩,自己打个报告加盖公章就可以报批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村长,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源,有了 这顶帽子,上面要找他,下面要求他,从中会得到不少好处。”
“关于村级组织不是有许多制度约束吗?”
“制度倒是不少,中央的、省里的、市里的、县里的,还有镇里的,但这些层层订立的制度谁去执行?何况对领导干部尤其 是‘一把手’来说,这些制度并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村里不是有村民代表大会,还有财务监督小组吗?”
“大家每天都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谁都不想得罪人。村民有意见,最多也就私下说说,即便有人站出来监督,也 不一定起作用,牛万元与镇领导的关系硬得很。”
“那么,镇领导为什么会支持牛万元这样的人当村长呢?”
“镇领导想要的村长和老百姓想要的村长是不一样的,镇里首先要的是听话的村长,而不是为民的村长。至于村长能不能带 领村民致富,能不能发展村集体经济,那是另一码事。”
“在你们这个县,其它村的换届选举情况怎样?”
“大同小异,几乎每个村的选举竞争都很激烈,也几乎每个村的选举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只不过有的村闹出问题来了,有 的村没把问题闹大。表面上看是选举之争,其实是利益之争。”
“你对现在的农村问题怎么看?”
“我在乡镇已经呆了30多年,现在农村工作越来越难做,过去是一千个人一条心,而现在是一千个人一 千条心。另外,乡镇干部的工作方法也还没有从管理转向指导和服务,即便思想观念转过来了,但怎么指导、怎么服务,是令许多干部头痛的问题。”
2003年12月13日这一天,对牛万元来说是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他再次登上 了村长的宝座,而且“身价”倍增。据知情的村民说,这次牛万元为能当上村长,一共砸下了十多万元,有的村民私下已经开始喊他“牛十万”。
而这一天,对李木生老人来说也是终身难忘的,因为这一天,他为了保护村会堂的大门,被镇干部打进了医院。这位年近七 旬的老人因此花去了几千元的医药费,最终却被镇领导定性为“无理取闹”。
但不管怎么说,历经半年,女儿溪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算结束了,选举选出了新任村长“牛十万”,成立了新一届村委 会。说不准,因为“牛十万”的当选,冰壶镇党委政府《关于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总结》里还会增添“精彩一笔”。
就在我结束对女儿溪村的调查采访时,距女儿溪村百里之外的一个知名经济重镇,14个村刮起了“贿选风”, 卷入贿选的村民竟达 20000多人,投身贿选的当事人有 40 多人。贿选形式五花八门,一些候选人投入贿选的资金少则 10 多万元,多的高达 50 万元。
无论在穷村还是富村,村官竞选一届比一届激烈,这本来不是什么坏事。问题在于,这种竞争显得有些失序,特别是一些人为了达到当选 的目的,把商品经济手段运用到政治生活之中,他们或用钱买选票,或以物换选票,“贿选’、“拉票”层出不穷,选举“闹剧”时有上演。更 加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违规违纪行为,往往得到乡镇领导的默许,甚至是支持。
3.“简单”而“棘手”的四个问题
先后发生在清河村和女儿溪村的选举“闹剧”,虽然只是个例,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也许有人会问,究竟有多少村在“两委”换届选举中出现非正常状况,我可以告诉大家,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很难给出一个准确的统计数据。一些农民群众说 “普遍存在”,而一些官员则说“毕竟少数”,我宁可相信后者。可“毕竟少数”是一个什么概念?一个省有几万个行政村,10%就是几千个村的问题;几千个村 又是一个什么概念?那可是事关几百万人的问题。
在这里,我们暂且不去纠缠这个问题,但另一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这就是不少政府官员以“多数”去否定“少数”的惯性思维,某一件事情只要“好的”占 了多数,就认为是“正常的”或者是“成功的”。在这种思维下,他们往往忽视了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新趋势的发现和研究。“多数”固然反映了事物的普 遍性,代表事物发展的大趋势,而“少数”,虽然反映的是事物的特殊性,却代表了事物发展的新趋势。就以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而言,尽管出现非正常状况的“毕竟 少数”,但恰恰是这“少数”,集中暴露了当前村级组织选举中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反映的是新情况和新趋势。
从近几年情况看,村级组织选举中至少有四大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和研究,这四大问题简单而又复杂,说它简单,是因为这些问题谁都看到了;说它复杂,是因为对 这些问题谁都感到棘手。
问题一:乡官有令难行。一般来说,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前,乡镇党委政府都会 成立专门班子,下发专门文件,就候选人的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等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会严明选举纪律,明令不得拉票、贿选和进行非组织活动。但在 实际操作中,这些“红头文件”往往难以落地,最终推选出来的村官,小学文化的有之,年近花甲的有之,拉票、贿选,甚至以武力威胁的有之……这其中的原因并 不复杂,主要是乡镇党委政府对既不拿政府工资津贴,又不靠政府升职晋级的村官缺乏约束力。从理论上说,对违反选举纪律者,可在县、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由村选举委员会作出处理,可村选举委员会更加缺乏手段,空手打老虎——连胆都没有。即便是对选举中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乡镇党委政府也不敢轻易动用 公安机关,惟恐引发群体性事件。
总而言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能否顺利进行,基本依赖于村民群众的自觉性,但在利益和武力面前,这种自觉性往往是苍白无力的。如此,在选举中出现各种各样的 问题几乎成了必然,就如上文冰壶镇那位干部说的,“只不过有的村闹出问题来了,有的村还没把问题闹大。”
问题二:村官后继乏人。当前,农民群众的素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党员队伍的现状与村民群众的期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前面也 说到,就像一部好的轿车,司机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乘车人也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不然这部轿车就会被糟蹋。
在当前农村党员队伍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了绝大多数,还有一部分是小学文化,有的甚至是文盲。调查采访中,我遇到了这样一位村支部委员,他的竞选演讲 通篇不过五六百字,但其中非常明显的错别字就有 20 多处,比如:把“致富本领”写成“支付本领”、把“自身廉洁”写成“自身连接”、把“初步掌握”写成“直步撑握”、把“项目”写成“贡目”、把“誓言”写 成“词言”、把“指正”写成“指证”等等,让人看了哭笑不得。一些村民群众质问:连“致富”也写错的人,又怎么能带领大家致富呢?
尽管这几年一些大学生也走向农村,但对于量大面广的农村来说,那是杯水车薪。何况在这些大学生中,真正一心一意想在农村工作的并不多,有的大学生只是把下 农村工作作为一个跳板而已,即便是那些真心实意想在农村工作的,也还一时难以派上用场,远水难解近渴。
问题三:利益集团猖獗。村级组织选举之所以“变味”,根本问题在于利益之争。调查发现,参与竞选者如果是私营企业老板或是村里的有钱 人,他们往往把村官看成是政治上的“红帽”、经营上的“资源”。他们参与竞选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获得政治地位,为村里办些好事实事;另一方面也把竞选村 官当作一项投资,从中获取经济上的利益。参加竞选的如果是大家族中的领头人,那就是“家族政治”的产物。他们把村官视作“护身符”,他们参与竞选,并不指 望在任期内捞到多少经济上的好处,也不想为村里干出什么实事来,主要是为了获取政治地位,寻求自我保护,图谋家族利益。
总之,不管是富村还是穷村,利益集团、家族势力很大程度左右着村级组织选举,他们要么以利益关系为纽带,要么以家族血统为基础,形成一个又一个非正常群 体,不同的群体为实现各自的目的,往往采取种种手段干扰正常选举。集团势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选举的最终结果,选举结果又直接决定着利益的再分配。面对强势 的利益集团和家族势力,作为弱势的个体选民对自己神圣的一票开始犹豫、冷漠、失望,很多村民群众产生了这样一种心态——反正自己这一票起不了什么作用,干 脆图个眼前实惠,把选票给卖了。这就给利益集团和家族势力的贿选、拉票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问题四:村选制度残缺。调 查发现,拉票、贿选是利益集团和家族势力通常采用的手段,是村级组织选举中的一大“顽症”。而拉票、贿选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制度本身的缺陷是一大诱因。
许多基层干部反映,现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地方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都存在“盲区”。一些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一旦遇到问题操作性 不强,特别是对贿选、拉票等行为的甄别、处理缺乏具体、明确、刚性的条文,直接导致有关部门在调查处理中,往往因取证困难或因缺乏法律依据,而不能及时有 效地作出处理和纠正。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法治意识增强了,法律水平提高了,钻制度和法律“空子”的能力也在增强。有的利益集团和家族势力成员对某些 制度的研究甚至超过了一些基层干部。比如:“向村民群众表达自己参加竞选的意愿算不算拉票?”“借钱给村民算不算贿选?”集团头目们这些理直气壮的问题, 把我们的一些干部问得瞠目结舌。
第二章 村官 乱治 利益集团和家族势力操纵村级组织选举直接带来的结果就是“强人治村”,“强人治村”本身并不是坏事,坏就坏在当前的制度设计对“强人村官”缺乏应有的约束 力,致使“强人”逐渐蜕变为“恶人”,村民自治便成了“村官乱治”。 ——作者调查手记
4. 王卜仁“铁拳”治村记
是的,这一天,对朝阳村的老百姓来说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因 为这一天,在中央领导的关注下,横行乡里多年的村支书王卜仁将得到应有的惩处,西桥镇党委将于晚上七点在朝阳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对王卜仁的处理决定。
尽管消息早在几天前就传进了村,但村民们还是希望那扬眉吐气的 时刻早些到来。
夏日的一天特别的长,村民们左等右盼总算熬到了夕阳西下,他们 早早吃过晚饭,自发地朝村会堂那边集聚,离开会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会堂就已经挤满了人。
七点半,镇领导姗姗来迟,村民们报以热烈的掌声,这种掌声,是 长期心理压抑后的释放,此起彼伏,经久不息。随着掌声息落,镇领导当即宣布了对王卜仁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领导的话音刚落,会场一片唏嘘,几分钟前那种热烈的气氛瞬间冷 却了下来,一些村民开始私下嘀嘀咕咕。
此时,多次向上级揭发王卜仁恶行的朝阳村老支书吕日照站了出 来,他睁大眼睛向镇领导发问:“不是说撤职吗,怎么又变成严重警告了?”就在镇领导吱吱唔唔时,会堂门口出现骚乱,王卜仁带着几个人冲了进来,径直逼向吕 日照。就在几百人的会场,就在三名镇干部的眼皮底下,王卜仁一帮对吕日照大打出手,这位身高一米八、身强体健的退伍军人,抵挡不住王卜仁一伙雨点般的拳 头,当即昏死了过去,连夜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
朝阳村是青山县首批“小康村”,全村大部分农户从事香菇生产。 党支部书记王卜仁是村里发迹较早的一个,早年就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他创办的公司已成为当地的“明星企业”。王卜仁头上也套着一个又一个耀眼的光环:县人 大代表、效益农业示范户;市优秀党员、优秀人民代表、劳动模范、十佳民兵政治指导员。更加耐人寻味的是,王卜仁居然还是省“维护社会治安先进个人”。
说实话,我很难把如此“又红又富”的一个“先进人物”,与伤人 成性的村霸联系在一起。
为了尽可能客观地了解情况,我隐去了记者的身份,以一个“生意 人”的名义从外围开始调查。
我随机走进一户村民的家。
“大伯,明年打算种多少香菇?”
“还早嘞。你卖菌种啊?”
“哦,是的,我想在你们村设个菌种代销点,价格便宜些,你说能 行吗?”
“价格便宜,质量有保证吗?”
“那肯定,质量肯定保证。”
绕了一个大弯以后,我试探着切入正题:“你们村领导住哪里?”
“村长还是书记?”
“书记。”
“就在村头”。话说完,大伯不再搭理我,顾自出了家门。
我来到村道口,正好遇上一年轻人。
“哎,这位大哥,你们村书记在家吗?”
年轻人打量了我一番,说:“镇里来的?”
“不是,我是卖菌种的,找他有点事?”
“他?他又不种香菇,找他干啥?”年轻人撂下话,头也不回地走 了。
连吃两个闭门羹之后,我又访问了几位村民,但一提及王卜仁,他 们就避而远之。看来,我以“生意人”的身份是不可能了解到情况的,想想也是,人家干嘛跟你一个素不相识的“生意人”说这么多呢。
于是,我按照村民来信提供的情况,以记者的真实身份开始秘密寻 访相关当事人。
朝阳村副村长吕荣一家三口曾被王卜仁打伤,连他70 多岁的老父亲也没能幸免。听说记者来访,吕荣立即把我引进卧室,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了,但提起王卜仁, 吕荣仍然义愤填膺,怒不可遏,他情绪激动地对我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1999年吕荣当选为副村长,上任后多次过问村支部以前的事,由此引起王卜仁的极度不满。
如果说,王卜仁殴打吕家父子系“事出有因”,那么,王光明和王 文宾兄弟俩遭王卜仁的殴打则是由“一句话惹来的横祸”。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结果王光明反被当地公安派出所关了 24 小时, 王文宾被公安部门拘留了 10 天。
更有甚者,1998 年 9月 3 日,村民李庆富与邻村一村民发生纠纷,王 卜仁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前去李家调解。在调解中,王与李发生口角,王操起一根木棍噼里啪啦就来了个天翻地覆,李家的锅、碗、瓢、盆顷刻间弹片横飞。在王卜仁 的乱棍中,李庆富 60 多岁的老父亲被打翻在地,血流不止。因惧怕王卜仁,村里没有一辆拖拉机敢 送这位老人去医院,拖了一个多小时,李家只好用临时担架把老人送到 10 余里外的医院抢救。
结果呢,李庆富不仅得不到赔偿,反而向王卜仁交了 80 元的“调解费”。
……
对王卜仁的问题,几年来,朝阳村老支书吕日照和一些村民逐级反映,最终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在省、市、县有关部门的 层层督办下,镇党委迫于压力,不得不对王卜仁作出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一幕。
据村民反映,在王卜仁担任村支书的9年时间里,竟有14个村民先后倒在他的“铁拳”之下,吕日照就是第14个。
举报人吕日照被王卜仁报复殴打的消息很快在四邻传开,在村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下,镇党委不得不再次作出决定,免去王卜 仁朝阳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这个横行村里长达9年之久的村霸总算得以下台。
就在村民们拍手称快时,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一份有300 多 村民签字的申诉材料寄到了镇委和县委有关领导手中,申述材料要求立即恢复王卜仁的党支部书记职务。
一些村民反映:这份申诉材料并不是群众自发写的,而是王卜仁得到“高人”的指点和授意,自撰申诉材料,挨家挨户强迫 村民签字的。许多村民因为惧怕王卜仁不得不按上指印, 有的村民“给一包香烟”就签名盖印,还有村 民一人就按了5个指印。有镇领导曾公开说,王卜仁是镇党委、政府多年来树起的一面“红旗”,决不能 让这面“红旗”倒下。
王卜仁在当地确实算得上是一面“红旗”,他那栋别墅在村里也是鹤立鸡群。
我来到庭院深深的王家,王卜仁的一番话让我大感意外。
“你当了9年村支书,打伤了14个村民,这些都是事实?”
“是的,我不否认,但都是为了村里的事。”
“为了村集体就可以使用暴力?”
“对有的刁民,不给他点颜色看看,我怎么树立威信,怎么管理这个村。”
“上面就不管你?”
“县里连局长都管不过来,我只是个村支书。”
“镇里也不管?”
“现在是抓经济的年代,只要经济搞上去了,什么都好说。这么多年来,我对镇里是有贡献的,产值、利税、外贸出口,我 为镇领导争了不少光。只要我把企业办好,其它都是小事。”
“你这么多的荣誉是怎么得来的?”
“镇里给的,上面每年都有名额分配下来。我为领导争光,领导当然也就想到我。”
王卜仁的这番话绝不是空穴来风。调查采访中,西桥镇纪委书记洪卫闵一直在为王卜仁开脱:“王卜仁7次打人,6次因公失手。镇党委对他的处分很含糊,依据 不充足,理由不充分,帽子套不上,我们是根据上级精神作出处理决定的。”镇党委书记华明伟说了一句令人费解的话:“尊重上级意见”,言下之意就是,镇党委 本来并不打算处理王卜仁。
更加具有戏剧性的是,在王卜仁家,我看到了一份朝阳村党支部的决定, 决定对举报人吕日照的党员予以“除名”,理由是吕日照“不交党费”。在这份决定上,全村19名党员 有17人签名同意,另外2名党员分别以“不 知内情,保留个人意见”和“不能除名”表示不支持和反对。
已经离开朝阳村住在县城里的吕日照表示,在他见到我之前并不知道自己 的党员已被“除名”,接着他向我出示了1999年和2000年 的党费缴纳凭证,他说,2001年的党费不是他不交,而是根本就交不进,“王卜仁是在公报私仇”。
调查结束时,一位村民告诉我:“如果重新进行选举,村支书还是王卜仁”。原因有二:一是,全村8个队(指生产小组)有7个队长(指生产小组长)是王卜 仁提拔的;二是,王卜仁有钱又有势,村民们都惧怕他。
果然,在半年后举行的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中,王卜仁连获“双代表”。选举前,这个已被罢免的村支书大肆向村民贿 选,要钱的给钱,要办事的许愿,村民群众戏称“各取所需”。
“近亲繁殖”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遇到的又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一些村官为了保护自己的既得利 益,巩固自己的地位,在发展党员中,往往优先考虑自己的家族成员或利益集团成员,而这些人进入 党内后,他们在物色新的培养对象时,也像当初发展他们加入党组织的村官那样,举人唯亲,由此形成恶性循环。“近亲繁殖”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村级组织家族化、利益分配集团 化。这与民主化是背道而驰的。
有这么一个300人口的小村庄,书记的女儿嫁 给了村长的儿子,村长的侄女又嫁给了书记的侄子,他们两大家族占了全村一半以上人口。近二十年来,这个村共发展了3名 党员,一个是村长的儿子,一个是书记的侄子,为了避嫌,他们另外发展了本族的一名半盲人,目前全村6名 党员全部是书记村长一族的。如此,血缘的“近亲繁殖”加政治的“近亲繁殖”,不管是选书记还是选村长,每届几乎都成定局。2008年,已经是60岁的书记退了下来,他的侄子就名 正言顺“顶班”了,如果有一天现在的村长不想当村长了,“顶班”的自然是他的儿子。
一位村民说:“这是一个死局”。
从表现形式看,典型的“恶人村官”有两类:一类是“暴力型”。这类村官大多有着强大的家族势力或集团势力,并与乡镇领导甚至是公安部门有着“良好”的关 系。他们习惯使用武力治村,对“不听话”的村民动则拳脚相向,在村里大搞“家天下”。另一类是“贪婪型”。这类村官大多与乡镇个别领导干部,甚至是更高层 次的领导干部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并以此为“靠山”。他们从不与村民发生武力冲突,更不使用暴力治村,而是像一条蚂蝗吸附在村民身上,不断汲取 村民的血,使原本并不富裕的村每况愈下。
——作者调查手记
2002年2月1日,农历春节即将来临。一封印满鲜红指印的群众来信辗转到了我的手上,这是一封非常沉重的来信,信件开头一段是这样写的——“又要过年 了,大家都在为过节快乐地忙着,而我们棋州市金橘区春柳村的老百姓却是另一种心情,我们忙不起来,因为年复一年,我们的穷日子并没有多大改变;我们更乐不 起来,因为一封又一封的举报信石沉大海,“黑支书”柳家财依然过着他神仙逍遥的日子。”
说实话,年关将至,我不太想再出差去。但是,来信中近乎央求的语气,近乎绝望的心境,迫使我不得不尽快去查个究竟。
2002年2月6日下午,我赶到了棋州这座颇具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次日一早,整座城市被大雾笼罩,我连问了几位“的哥”,他们都“不清楚”前往春柳村的 路径,不得已我只好向当地一位朋友求援,他领着我直奔春柳村所在的白云乡政府,打探前去春柳村的路。
春柳村就坐落在市郊山上,虽然离市区也就十几公里的路,但交通并不便利,村民进出全靠一条崎岖不平的机耕路,“的哥”、“的姐”们大多都不愿去。
在 我这位朋友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位愿意去“的姐”。
的士越开越慢,路越走越窄,浓雾把车子裹得严严实实,能见度最多也就十几米,加之崎岖的路面不时与车子底盘发生刮擦,摇摇晃晃,令人寒栗。驾车的是一位年 轻的“的姐”,看她艰难地驱车蜗行,我感到有些过意不去,就跟她聊了起来。
“小姑娘,春柳村你熟悉吗?”
“熟悉,那里有我好几个亲戚”。
“听说这个村的老百姓对村干部意见很大?”
“我听你是外地口音,你怎么也知道?你是干什么的?”
因为职业习惯,我一般不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我回答小姑娘说:“噢,我是来看一个大学同学的,以前听这位同学说起过。”但我压根没想到,这个村至今没有大学生。
小姑娘发现我撒谎。“胡说,这个村根本没有大学生,就连高中生也恨少。你是记者?”
我有些不好意思。“就算是吧。”
小姑娘深深叹了一口气。“你们是该来查一查了,这里的老百姓没法过了。”
“有这么严重吗?”
小姑娘给我来了一段顺口溜:“有汽车回不了家——路窄,有广播却是哑吧——线坏,有电视还是眼瞎——缺电,有小伙不见新娘家——没钱。”
“区里和乡里怎么就不管?”
“他上面有人!”
小姑娘不愿再说下去,但我知道她说的这个“他”,就是指春柳村党支部书记柳家财,也就是村民来信中所说的 “黑支书”,而且来信中也写到了小姑娘说的这段顺口溜。我有些疑惑,既然春柳村这么穷,那“黑支书”又怎么“黑”得起来?……
我正想着,车子停了下来。此时浓雾开始逐渐散去。
“到了,下车吧!”小姑娘说。
“到了?怎么不见村庄啊?”我一边把头探出车窗,一边问。
“我只能送你到这里,往前一里地拐弯就到。”小姑娘显然不想进村,也许是不想让人知道是她送我来的。
因为路实在是难走,我掏出一百元钱递给小姑娘,“不用找了,谢谢你!”
小姑娘拒绝了,“不用了,就当我为这里的老百姓做件好事。”小姑娘顿了顿,又补充说:“但愿是件好事。”
小姑娘话中有话,我不免有些生闷:“有话直说吧。”
小姑娘告诉我,之前区里市里都曾有人来调查过,但都一去无回,没个结果。
我听出了她的意思,也很直接地对她说:“我不一定会听你的话,但我会尊重事实。”
春柳村是一个不过 600 人的小山村,村民人均年收入不足千元,多数村民还是住在祖先留下的老房子里,这些房子低矮潮湿,有的甚至终日不见阳光……我访问了这个村所有的党员和部分 村民群众,调查结果基本证实了村民来信反映的问题,那段顺口溜正是春柳村贫穷落后的真实写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村民们称为“黑支书”的柳家财,日 子却过得极其逍遥。
柳家财是白云乡远近闻名的“浪荡子”,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但在乡党委政府个别领导的“培养”下,却摇身变成了村支书。还是先看看柳家财这段耐人寻味的 “升迁史”吧。
1982 年至 1993 年,柳家财拒缴农业税长达 12年。
1990 年和 1992 年,柳家财因哄抢、盗窃集体财产先后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
1995年,白云乡党委政府“任命”柳家财为春柳村负责人。
1996 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在白云乡个别领导的操纵下,柳家财顺利“当选”春柳村村长。
1997年,当上村长后的柳家财仍然恶习不改,在村里开起了赌场,于是又一次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并罚款。
1997年 6 月中旬,柳家财被乡政府保了出来,7 月 1 日便“光荣”入党,12 月即被乡党委任命为春柳村党支部书记。
用“闪电提拔”、“带病提拔”来形容柳家财的升迁是最适合不过了。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柳家财不仅入了党,还被任命为村支书;几个月前还在拘留所里,几个 月后便登上了村支书的“宝座”。
“闪电提拔”的干部自然是“唯上”的干部,“带病提拔”的干部必然“带病”工作。
柳家财从担任村干部以来,几乎没有考虑过村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平时不是跑乡里,就是跑区里,村民们只有在收税收费时才能见到他。
因为有乡领导的撑腰,柳家财在村里大权独揽,身兼村支书、经济合作社社长、出纳等多个职务,村务就成了他的家务,从未向村民公开。
村民们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柳家财一手遮天,大肆搜刮民财。
从1995年至1998年,柳家财私自以村集体名义批准11户村民建房980平方米,私自收取有关费用共计50000多元。1997年,春柳村有40余户 村民搭建猪棚,柳家财又擅自提高规费,向村民收取每平方米15—20元不等的费用,共计骗收40000余元。据村民统计,柳家财先后以各种名义骗收、私收 村民有关建房费用10余万元。
10多万元,对于当时的春柳村来说意味着什么?至少是100个村民一年的纯收入。
在大肆骗收、私收村民建房费用的同时,柳家财自己则强占村道,违章建房。1999年下半年,柳家财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违章建房120平方米,并侵占村 中的主要道路,严重妨碍村民生产和生活。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要说柳家财的“政绩”,他新官上任时也曾烧过“两把火”:一是1995年被乡政府“任命”为春柳村负责人时,他带领村民修建了200多米机耕路;二是 1996年“当选”村长时,他组织村民修建了一座农用桥。也就是因为这点让大家看得到摸得着的“政绩”,使柳家财赢得了村民的信任,并于1997年顺利登 上了村支书的“宝座”。
但是,谁也不会想到,这点“政绩”背后也有问题。事后村民们发现,修路建桥共耗资30000余元,而实际筹集到的资金达43000多元,其中有13000 多元下落不明。
村民们称柳家财为“黑支书”是有原因的。2000年,就连政府发放给特困户柳龙云的100元救济款,也落入了他个人的腰包。
2000年下半年,作为村支书的柳家财又进乡政府当起了司务长,从此村民找他办事,就像盼舅舅一样等着他回村。党员党费无处缴纳,组织生活处于空白,一名 党员形象地说,柳家财“把公章别在裤腰上,把政策放在口袋里”。
采访进行到这里,柳家财的问题已基本调查清楚。我正要告别村民前去乡政府,一位村民战战兢兢跑来告诉我:“柳家财回来了”。
我来到柳家,这是村里为数不多的一栋三层“洋房”,房子的一边骑在村道上,村道几乎被占去一大半,房子的正门对着村道,门口停放着一辆红色的“铃木”摩托 车。我正想进去,屋里闪出一个人,当我们双方目光对撞时,我愣了,这不是早上我在乡政府问路时碰到的那个乡干部吗,就是他给我指的路,难道此人就是柳家 财?
就在我满脸疑惑时,对方发话了。
“你是来调查我的?”显然对方就是柳家财。
我显得有些尴尬。“你怎么有空回来,我正要去乡政府找你。”
柳家财倒也直率:“没想到啊,我居然给来调查我的人指路。”
“是的,我也没想到,我居然向自己的调查对象问路。”说实话,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回碰到这种情况。
柳家财似乎还在为指路的事后悔。“实际上,早上你向我问路时我就感觉不对,我就预感要出问题。”
“出什么问题?”
“你说你是省城来的,去春柳春看一个大学同学,我们村根本没有人读过大学”。
是的,早上柳家财还问我的同学叫什么名字,我没回答他。看来今天还真出“洋相”了,下次一定要说去看一个小学同学,总不至于有哪个村连读过小学的人都没有 吧。
柳家财接着说:“我们没什么好说的,村里的事情,乡里都不管,我劝你也不要管。”
我说:“今天我不来,明天、后天会有其他人来。总有一天,也总会有人来管的。”
柳家财瞪了我一眼,骑上摩托车一溜烟走了。
问题在村里,根子在乡里。我来到白云乡政府,乡领导班子成员没一个在岗,想必柳家财早已经通知他们了。好在我已经习惯了,“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计走 为上计”,这是现在一些政府官员对付舆论监督普遍采取的态度和办法。
我找到了柳家财的入党介绍人、白云乡政府民政员胡友云。他是这么说的:“当年乡党委政府派我驻春柳村,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培养一名村支书。培养柳家财是乡党 委的意图,我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1997 年底,柳家财当上了村党支部书记,我就调离了这个村。对于柳家财这个人,我认为没当干部时就不是一个良民,当了干部以后还算不错。告状的人我知道是谁,不 就是那几个刁民吗?”
时任白云乡党委书记、后调到区里任职的赵良庸如此解释:“让柳家财担任村支书是经过乡党委研究决定的,我个人对他以前的一些劣迹并不了解。”
两位乡领导的话非常轻松,似乎没有他们一点点责任。
多年来,春柳村的党员和村民群众不断向区、乡党委政府反映柳家财的问题,但每次都是泥牛入海。
我的调查终于引起了棋州市委和金橘区委的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蒋新博很快作出反应。2月7日晚上,区纪委会同组织部派出四位同志连夜赶赴春柳村展 开调查核实。2月8日,有关部门迅速冻结了春柳村财务, 白云乡党委政府免去了“黑支书”柳家财所有职务,并开除党籍。
大年除夕夜,春柳村上空烟花绽放,爆竹声响彻云霄。真可谓,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簇簇迎新年。
春节后,金橘区委决定在全区开展“问题村”整治活动,一批“问题干部”纷纷“落马”。这一年,正是中国传统的“马年”。
发生在春柳村的恶人治村事件,在上级领导的亲自过问下总算得以处理。应该说,这个村的老百姓是幸运的,他们就像中彩票一样幸运,因为更多的恶人治村事件还 在继续。
从春柳村翻过一座山,就是同属棋州市的徐家村。这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徐巴田,无论是比春柳村的柳家财,还是比朝阳村的王卜仁,其恶劣程度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徐巴田担任村支书6 年,殴打村民 8 次,致伤 13 人,其中1人被打成重伤。他不仅贪污挪用集体资金,还私自出卖集体山林,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可就是对这么一个村霸,乡里说管不了,市里说管不到……
村官“失管”,责任在谁?这个看似不难回答的问题,在现实中却难以解决。我们几乎不曾见到,有哪位党政官员是因为村官失职而受到问责的。监督主体不到位, 监管机制不落实,出现“恶人村官”就成必然。虽然一些“恶人村官”一旦被媒体披露后往往能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往往能得到相应的处理,但这种舆论监 督是带有很大偶然性的。
——作者调查手记
6. “能人村官”为啥“总是变坏”
——基层干部群众实话实说
客观地说,无论是通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的村官,还是通过非组织途径产生的村官,与一般村民群众相比,都称得上是“能人”。他们要么群众公信力较高,要么在 发展经济上有一套,特别是后者,他们头脑灵活、观念开放、接受新事物快、敢闯敢拼。这些人进入村干部队伍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
但调查发现,当前“能人村官”群体不容乐观,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说“总是变坏”:其一,上任后,逐渐偏离群众,违法乱纪,贪污腐败,最终蜕变成村霸;其二, 上任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无所事事,最终变成挂名村官。
第三章 圈 地 运 动
“圈地运动”背后的深层原因,主要是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虚置,地方党政官员实际掌握 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处置权,而依地为生的农民往往没有发言权。
从中国历史看,土地问题是关系朝代更替的政治问题,历代农民起义最直接的口号和诉求就是“耕者有其 田”。当前值得注意的是,税费改革后,农村土地纠纷已成为农民维权的焦点。
——作者调查手记
7.度假区征地的前前后后
2004年7月1日,党的生日,我来到了地处海滨的金沙滩旅游度假区,这一天,正是度假区隆重开业的日子。
也许你会认为,作为记者,我是来参加度假区的开业庆典,免费游玩一番,带回一份纪念品,再咬破笔头写上一篇报道,一 切都非常顺理成章、心安理得。
但我不是,我今天来到这里,跟之前几次一样,为的是同样一个问题,这就是度假区建设征地带来的数以千计“失地农民” 的生存问题。对这个问题,我已经追踪两年,但直到今天度假区开业,一些农民仍然没有拿到应有的补偿,依然在为失去土地呼唤,在为生计 呼唤。
秘密征地引发冲突
金沙滩旅游度假区是一个招商引资项目,是2000年以来金沙县政府在“建 设旅游强县、打造海滨城市”的背景下倾力推出的一大旅游品牌,项目占地1800亩,总 投资5亿多元,建成后将成为一个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海滨度假区。投资者是鼎鼎大 名的××集团。
虽然金沙县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但面对这么一个“富女婿”,政府上上下下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为了尽快让“富女 婿”安家落户,金沙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分管旅游的副县长项品善亲自挂帅,负责度假区征地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当地一些群众的说法,金沙滩旅游度假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县 长工程”。
“县长工程”征地涉及该县月港镇9个 村2000多农民, 其中临海而居、半渔半农的月山村将被整体迁 移。
也许是因为过于重视“富女婿”而忘了“穷儿子”,度假区自开工建设以来,当地政府就不断与村民发生冲突……
2001年12月的一天,月 山村大部分渔民已出海捕捞。一大早,一支施工队在月港镇党委副书记赵阳的带领下开进了月山村,五六台推土机不停地推挖渔民的包产地,月山村留守在家的老 人、妇女顿时傻了眼,尽管此前他们已听说村里的土地将要被征用,但村民们都还没有通过。
闻讯而动的80多名老人、妇女立即围向现场,面对肆虐横行的 推土机,一些妇女横躺在承包地上以示抗议。施工队是有备而来的,他们很快通过镇政府召来了80多名 干部、警察,对阻止施工的村民采取暴力手段,致使5名妇女不同程度受伤被送往医院。70多岁的老人李福生还被月港镇公安派出所整整关押了24小 时,并被“罚款”1000元。
几天后,村民们惊魂未定,施工队再次开进月山村。这次月港镇政府调集了100多 名警察、工商及城管执法人员,与100多村民发生冲突,70多 岁的老人李再弟在冲突中受伤,昏迷了4个小时。
我第一次来到月山村调查是2003年5月。采访中见到李再弟老人时,他显得有些麻木,当我向他说明来意后,老人竟然抽泣起来。可想而知,如果不 是受了很大的委屈,这位年逾古稀历尽大海风浪的老人是绝不会如此老泪纵横的。老人卷起裤管,指着小腿上一块块疙疙瘩瘩的肌肉说:“当时镇里的干部和警察就 像围猎一样把我围在中间,我要冲出去,他们就抓牢我,像扔沙包一样把我扔来扔去。”
李荷、余彩霞、章爱华三位妇女也在冲突中受伤,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李荷在向我讲述时双手还是不停地颤抖,“我 被吓坏了,一些警察手里拎着手铐、警棍,有的还别着手枪。”章爱华气愤地说:“有警察还说,中国这么多人,死一两个没关系。”余彩霞为了向我证明自己的伤 势,竟然当众脱下了外裤。
……
既然征地的事村民代表大会还没通过,为什么施工队竟敢明目张胆进村?一些村民冷静下来之后提出了疑问。
2002年5月,月山村几十位村民找到了村长阿贵,要求他做出解释,阿贵被迫拿出了一份《征地协议书》,协议是“月 港镇金沙滩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月山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协议载明了征用月山村土地的面积、价格以及补偿金额。
采访时,我注意到,这份协议条款残缺,甚至没有签订日期、付款日期,在协议上签字的也不是作为一村之长阿贵,而是一 个叫“王国健”的人。村民们告诉我,王国健是月山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没办法呀,他们(指镇干部)是上级,我是下级,我不签他们就撤我的职,我只好硬着头皮签了。” 王国健皱着眉头对我说。
那么,阿贵作为一村之长,为什么反而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呢,村出纳赖紫莲道出了原委。她说:“这份协议当时是在镇政府 签的,那天,王国健要我把村经济合作社的公章送去,当时阿贵村长也在场,但阿贵在签字时,手不停地发抖,刚好这个时候村民阿霞闯了进来,阿贵一惊吓,手里 的笔掉落,最后没有在协议上签字。”
月山村村民对村党支部书记王国健、村长阿贵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私下签订“卖村条约”感到强烈不满。在2002年7月份举行的村委会换届选 举中,阿贵落选,向来敢说敢做的村民陈良根当选为新一届村长。王国健因为是镇党委的“命官”,村民代表大会无权罢免,继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卖村条约”被揭开后,月山村村民与政府的冲突再度升级。
2003年2月10日,10多位村民又一次与施工队发生冲突,冲突中又 有多名村民受伤,66岁的老人李先林被月港镇派出所关押了7个 小时,最终在村民的强烈抗议下得以释放。
3月11日,金沙县公 安局分别以“漫骂乡干部”和“侮辱村干部”为由对村民李福生和陈菲菲处以治安拘留, 两人被关押在县看守所长达7天。
3月13日,陈晓芸因 阻止施工队施工被月港镇派出所关押2个小时。
李福生被认为是闹事的头儿,一年多来,派出所抓他10多次。 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竟然还在大街上遭到警察的两次围捕。
告官不成 反被官告
显然,在金沙县,月山村村民的合法权益已经很难得到政府的保护,因此,他们转而走上了漫漫的上访路,在上访了诸多部 门均无结果的情况下,月山村新任村长陈良根和一些村民想到了法律。
2003年1月8日,月山村村民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金沙县月港镇人民政府、月 港镇月山村村民委员会、月山村经济合作社一并推上法庭。
以陈良根、周小云、陈玉勤、陈思奋为代表的124户月山村村民诉称:
2001年12月,月山村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王国健未经村民同意,私下与金沙县月港镇政府下设的内部办事机构 ——金沙滩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征地协议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私自对月山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进行分配。月山村的村民认为,“月港 镇金沙滩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具有征地主体资格,所涉土地未经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未进行征地审批,未进行征用土地公告,未进行征地 补偿及安置方案公告,所签订的《征地协议书》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了村民的根本利益,依法应当确认无效,并要 求赔偿损失218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良根等月山村村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人民 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裁定不予受理。
月山村村民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于2003年4月8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请求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并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然无果而终。
让月山村村民始料未及的是,2003年7月15日,情况发生了戏剧性 的变化,新任村长陈良根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8月8日被逮捕。村党支部书记王国健也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 留,不同的是,王国健很快在2003年7月16日被取保候审。
村民们说,这是月港镇政府和王国健合演的一出“苦肉计”,目的是“搞 倒”带领村民维权的村长陈良根。
金沙县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1月5日向金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金沙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月港镇月山村经过村 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建造一座码头,工程由新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陈良根具体负责。同年11月,陈良根与王国健结伙,在建造码头过程中,虚开、多开材料 款、工时费,向村经济合作社报销,侵占集体资金共15275元。除共同吃用、分予他人外,陈良根分得人民币7200元,王国健分得人民币7500元。
对维权村长突然被捕,月山村村民满腹狐疑,这是咋回事?是谁搞的鬼?村民们思来想去,疑点落在了王国健身上,村民们 最终查明:2003年7月14日,王国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揭发伙同陈良根“侵占村集体资金”的事实, 并退缴人民币7500元。
金沙县法院认为,陈良根、王国健利用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便利,在建造村码头过程中,采用虚报冒领 手段,侵占集体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王国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侵占经过,是自首, 依法可从轻处罚。两人认罪态度较好,均有悔改表现,根据本案实际,均可适用缓刑。2003年11月18日,金沙县人民法院作 出判决,陈良根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王国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陈良根退缴人民币7200元。
村长、书记双双在“告官”期间被判刑,这是月山村村民未曾想到的。
当然,作为一直关注这一事件的记者,我也没想到。
2004年7月,我第二次来到月山村,目的是了解王国健和陈良根的“职务侵占案”问题。
村民李福生直言:“我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了,没什么好怕的”,“王国健完完全全成了镇里个别领导操纵下的傀儡”, “王国健投案自首,是镇政府导演的一出‘苦肉计’,目的是搞倒带领村民维权的陈良根”。
村委会委员李治奎告诉我,“陈良根和王国健报销的15000多元,是事先经过村委会 商定的建码头误工费,以多开发票的方式兑现也是村委会定的,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的问题。”
一些村民还说,陈良根是民选村长,镇里无法免他的职,他们就借这点事小题大做,只要搞倒陈良根,村民们就没有了维权 的头。
陈良根告诉我,在抓他之前,县里下派的工作组曾多次找他谈话,要他在《征地协议书》上签字。
“我不干,他们就开始整我,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手段竟如此下作”,陈良根气愤地说。
但是,也让工作组想不到的是,陈良根多长了一个心眼,为了收集证据,他私下购买了一支录音笔,就在工作组的人找他谈 话时,他事先塞在衣服袖口里的录音笔也打开了。采访时,陈良根给我提供了金沙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在他被刑拘之前几次找他谈话的录音材料,在这位检察官的谈 话中,出现了下面与之身份极不相符的语言:
“我们给你好处,帮你保密,不让村民知道;你要靠到我们这边来,我们是大山,能为你撑腰,法律是共产党订的,都是帮 共产党的,哪个法院会理你们草民?你靠到村民那边是悬崖,是为民而死,掉下去没人拉你;上次来的记者,我们已经通过他的领导把事情解决了,就算事情被媒体 披露出来,上面追查起来,我们最多也只是工作调动。”
调查采访时,陈良根说:“也许是受到良心的谴责吧,我被判刑后,这位检察官告诉我,他之所以这样做,是 被政府领导逼的”。
为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月山村的村长、书记双双获刑,这 恐怕在全国也不多见。
虽然判的是缓刑,王国健还是迫于压力远走他乡打工,他是继本镇大田村党支部书记赵志农之后的第二位因度 假区征地问题而“弃官”的村支书。
陈良根因戴“罪”在身,自然也就不能再履行村长之职。没有了陈良根,月山村村民的维权之路自然也就走到 了尽头。
一切的一切都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算计之中……
失地农民陷入窘境 书记镇长官运亨通
中国农民很穷,但很倔强。
这是我在这次采访中的最大感受。
面对政府干部的强权,月山村的村民以集体拒领征地补偿款表示抗议。与此同时,征地拆迁后“上午片瓦下无 寸土”的他们,生活也逐渐陷入困境。
月山村村民虽然在房屋拆迁中得到一笔补偿,但人均所得只有一两万元,就靠这点钱要重新安家立业几乎是不可能的。加上 近年来渔业资源逐渐衰竭,柴油价格上涨,渔业收成又不好,月山村不少村民特别是那些失去捕捞能力的老弱村民,只能靠那点房屋拆迁补偿费度日,生活日见拮 据,有的甚至陷入窘境。
已近八十高龄的李思强和老伴就租住在邻村亲戚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子里,窄小的房间堆满了老人用了几十年却舍不得 丢弃的家当,剩下仅有的几平方米空间,摆着一台煤气灶、两条小椅子,中间放着一个取暖的火盆。两年多来,两位老人就是这样围着火盆相依为命的。
村民们告诉我,过去有土地,李思强还能自己种点菜,现在土地没了,他每天早起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拄着拐杖去五里开外的 镇郊买菜。因为视力不好,在近一年中老人家已经在买菜往返的路上摔了好几回。每天早上李思强出门,老伴就提着心站在门口等候。
像李思强这样投靠亲戚还算是稳定的。八十高龄的刘天恩老人就没那么幸运了,老人两年间搬了三次家,过着居无定所的日 子。采访时,我掀开老人餐桌上的餐罩,几条食指大小的咸鱼、一小碗的咸萝卜,据说已经吃了一个星期了。采访中,他的老伴不停地抹眼泪:“活不下去了,好上 吊了。”
陈喜进老人和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外面租房,迫于生计,六十八岁的他还去别人的渔船上打工。他告诉我说,土地被征,房子 被拆,已经六个月付不出房租了,为了生活只能出海给人打工。采访中发现,与陈喜进一起打工的月山村老人还有五六个。
特困户吴根裕的生活几近 绝境。因为是特困户,镇里“特别照顾”,给他找了一间每月三十多元租金的廉租房,说是廉租房实际是危房,房子阴暗潮湿年久失修,几扇窗户已经没有了挡风玻 璃,挂在窗上那片已经被海风撕开几道口子的塑料膜,在夜凤中哗哗作响。说实话,上门采访时我是壮着胆子跨进吴家的。吴根裕常年卧病在床,还有一个患病的儿 子,原先一直靠种菜度日,土地被征用后,也就断绝了生活来源。
采访中发现,吴根裕的记 忆似乎一直停留在两年多前房子被拆的那个晚上,他不断地对我重复描述着当时的情景。
“那天是2002年的元宵节,我儿子生病住院,只有我 一人在家,没想到他们(指镇政府干部)连元宵节都不让我过,一帮人把我连家当一起搬到了水泥厂一间冰冷的房子里,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就这样被推倒了。”
据调查了解,与李思强、刘天恩一样靠房屋拆迁补偿费度日的村民,仅仅在月山村就有几十人,对于这部分村民来说,度假 区拿走的不只是他们的土地和房子,而是断了他们的生路。
记得一年前我第一次到月山村调查时,金沙县负责度假区建设项目征地的副县长胡一来曾经对我说,金沙 县开发海洋旅游资源是本着“渔民上岸,游轮下海”的思路展开的,引进金沙滩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将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推动渔民转产转业。
可是今天,度假区已经正式开业,并开始受益,游轮是“下海”了,可渔民却难以“上岸”。不仅如此,一些 原本已经退出捕捞的老人迫于生计不顾年老体迈重新“下海”。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老人们被迫“下了海”,官员们却顺利“上了岸”。月山村的征地遗留问题三年未决,而作为“父 母官”的月港镇镇长、度假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向东盛,就在度假区开业前几天“功德圆满”,调任金沙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月港镇党委副书记、度假区项目建 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赵阳也调任金沙县旅游局副局长……
采访结束时,我向村民打听上次采访遇到的刘天庆老人,村民们告诉我,老人已经去世一年多。我掐指一算,老人离开人世 就在我上次采访结束后的一个月。对此,我深感愧疚,因为我没能帮助老人解决实际问题。
记得上次我离开月山村时,老人拄着拐杖蹒跚送我到村口,他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因为,他那期盼的目光送我 到很远、很远……
农村征地,大都有着相同的“三步曲”,那就是“一哄二闹三上调”。先是哄骗农民签订征地协议,说项目 将给他们带来多少多少的好处,补偿政策是何等何等的优惠,如果农民不答应,则撇开农民,转而以种种手段与村委会少数干部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农民或发现 上当,或发现猫腻,于是开始闹腾,举报、上访、诉讼……,但都不起作用,最终农民往往因耗不起人力财力而不了了之;再就是项目上马,干部上调。
为什么在征地过程中,“好政策”不敢公开,规定的程序不敢走?说到底,要地的人想以最小的成本拿到农 民的土地,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土地征用,实际上是一场利益的博弈,一场智力、人力、财力的较量。
8、青山农民的抗议
中国农民善良、本分、胆小、怕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无限地畏缩与忍让。
——作者调查手记
上文月山村村民被迫停止了他们的维权行动,金沙滩旅游度假区强行征地事件最终不了了之……但是,我要对金沙县的领导 和月港镇的干部说:“你们是幸运的”。因为尽管月山村的村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过访、告过状,但他们始终处于理智状态,没有采取极端的行为。
接下来我要说的这个新闻事件发生在南河县,这里的领导干部就没那么幸运了……
2005年4月3日,对南河县大大小小的干部来说,是一个值得深刻反思的日子。这一 天,在南河县青山镇,几万农民自发聚集,与前来执法的数千警察和干部发生对峙,他们打出了“还我土地,我要生存;还我土地,我要子孙;还我土地,我要健 康”的横幅标语。一阵对峙以后,失控的农民开始追打警察、行政执法人员和政府干部。面对群情激奋的农民,一些执法人员纷纷扔掉警棍、橡皮棍、盾牌,卸掉钢 盔和制服,逃离现场。冲突中造成几十人受伤,其中四名执法人员伤势较重,有数十辆政府用车被围困,有的车辆还被砸毁。
“4.03”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进行了新闻封 锁,包括我在内的一些记者,通过种种途径了解到了事件的概貌。
事件还得从青山镇说起。
五万多人口的青山镇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美丽,青山绿水环绕,农民世代耕种,虽说并不富裕,却也其乐融融。但是这一“和 局”终在2001年被打破,就在这一年,镇政府开始规划建设面积近2000亩的工业园区,并在之后 的几年里陆续引进了一批工业企业。到2005年4月事发,入园企业已有16家,其中在已开工投产 的13家企业中有8家是化工企业,这些化工 厂给当地带来了污染。一些群众反映,“化工厂常常排出大量的废气、废水,发出难闻的气味,刺鼻又刺眼。特别在闷热的天气,臭气驱之不散”……为此,当地群 众对工业园区建设意见很大,但大家还是默默承受着。
不过,也有一个人从2001年工业园区开建,就开始为园区的征地和污染问题奔走,他就是当 时的青山镇吴村党支部书记王晓魏。
2001年,一家名叫力农化工公司的企业与吴村达成土地租用协议,但不知什么原因,作为村主要领导的王晓魏并没有在 协议书上签字。当年8月,李晓魏通过一些渠道得知,力农公司的前身是一家农药厂,原址就 在与青山镇毗邻的九溪镇,因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废渣而被当地村民驱赶,后来搬至白石镇,同样又遭到当地村民的强烈反对并被媒体曝光,在省有关领导的重 视下,力农公司曾一度停产。李晓魏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觉得自己这个村当了“冤大头”,引进了一个垃圾项目,于是写了一封公开信,并与一些村民复印了150份向周边村庄寄发。之 后又有600多村民对此公开信进行 签名呼吁,一些村民又复印1000份公开信广为散发……
王晓魏的这封公开信引起了公安部门的注意,同年9月,当地派出所着手调查公 开信的来源。
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在引起村民强烈反感的同时,也使一些村民产生了心理恐慌。恐慌之中,这些村民反而把心拧得更紧。
2002年的一天,当派出所通知村民陈立民前去谈话时,陈便和一些村民约定,如果他一个小时内回不来,大家就敲锣打鼓去派 出所“解救”他。结果一小时后村民前去“解救”时,半路碰到了返回的陈立民,于是大家决定一同前去镇政府反映情况。就在去镇政府的路上,村民们在一家饭店 看到了正在吃饭的镇领导钱武顾,于是村民们把钱拉出饭店要求解释,并在将钱拉去工业园区的路上,冲散了前来为钱解围的民警,同时和钱发生肢体冲突,致使钱 受轻伤。到了工业园区,村民们强行将化工厂员工赶出宿舍,并毁坏了一些机器设备,造成损失11万多元。
当年,李晓魏等12人均被判刑,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12个村民被判刑,但园区企业的污染并没有停止,村民的上访也还在继续,事态逐 渐升级。
2005年3月8日,是南河县的一个“县长接待日”,青山镇的一些农民又为污染问题前去上 访,但并没有受到有关领导接待。
3月13日起,一些农民在工业园区附近各村路口搭起了十多个毛竹棚,并由中老年人驻守,堵塞路口,强烈要求化工 企业搬迁。
3月21日,百多名执法人员和乡镇干部放火烧掉了大棚,村民们募捐的6000多元钱也不知去向。但 一些村民很快又搭起了毛竹棚,此时,邻县的一些商人开始支持农民,免费供应面包、方便面等。
3月24日,南河县政府下发文件,决定从3月25日起,对青山镇工业园区 的13家涉污企业实施停产整 治。
至此,应该说南河县的领导还是有一定政治头脑和大局意识的,至少他们知道什么是“众怒难犯”。
可是,事态却没有就此平息下来。也许是出于“政绩”的原因,也许是当 初对这些化工企业老板许下了什么承诺,青山镇的领导并没有执行县政府的停产整治决定,而是反其道而为之,做出了一系列不合时宜的动作,从而把农民群众推向 了政府的对立面。
3月28日,青山镇委、镇政府通过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等群团组织发出了一份《倡议 书》,声称要“坚决与少数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并积极劝说少数盲目跟风的人及时回头。”
3月30日,青山镇委、镇政府又发出了《致全镇人民公开信》,严正警告“极少数不法分子 悬崖勒马,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否则对策划、参与、继续制造事端、扰乱社会秩序者一律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同日,南河县公安局发出《通告》,“限令滞留在青山镇工业园区路口的 群众尽快撤离现场,所设置的路障(毛竹棚、石头等)尽快拆除清理,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采取措施予以强行带离现场、强制拆除清理。妨碍执 行公务的,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青山镇委、镇政府和南河县公安局的做法,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而是使事态进一步恶化,既让村民群众下不了台,也让自己 下不了台,双方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
4月3日下午,镇政府开始清理行动。3点多时,包括警车和公交 大巴共有100多车辆运送执法人员到达。据村民说,当时执法人员封锁了毛竹棚所在地,警察手持盾牌组成方阵,阻止大量赶来的村民进 入拆除现场,并设立了现场指挥部,还有县领导现场指挥。多名目击村民称:“执法人员包括公安、城管及保安人员,另有花钱雇请的附近乡镇机关人员,共约两三 千人。”
按常理,如此庞大的阵容,全副武装的警察,清理十几个毛竹棚,对付几百个老年人,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让当地政府想 不到的是,清理行动一开始,农民便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越聚越多,后来竟达到两三万人。警方发现对峙下去很可能会引发大规模冲突事件,便开始主动撤离,但 为时已晚,外围的农民坐在路上阻断了警方的退路,对执行清理行动人员形成包围,局面很快失控,最终酿成暴力冲突事件,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2005年底,“4·03”群体性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南河县县委书记唐力被免去 职务,县长王东奉被迫辞职,青山镇党委书记胡益明被撤职,其他包括常务副县长在内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农民为之上访四年之久的青山镇工业园区终于开始实施环保整治。
作为人民“公仆”,如果面对 “众怒”而不自省,危矣!
9、常寿官员的“变脸术”
在川剧艺术中,有一种用于塑造人物的绝活叫“变脸”。相传“变脸”是古代人类面对凶猛的野兽,为了生 存而把自己脸部用不同的方式勾画出不同的形态,以吓唬入侵的野兽。川剧把“变脸”搬上舞台,用绝妙的技巧使它成为一门独特的艺术。
在古今官场中,也有一种用于应对上级的绝活叫“变脸”。一旦上级出台新的调控政策,作为下级官员,他 们不是考虑如何去执行政策,而是挖空心思钻政策的漏洞,一夜之间便能想出“规避”政策的对策,使他们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变得合情合理合法。这几乎已经演变 成为一门官场“艺术”。
——作者调查手记
不管是金沙滩旅游度假区的征地事件,还是南河县青山镇工业园区的污染事件,虽然都只是个例,但近年来各地愈演愈烈的 “圈地运动”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2003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 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对“圈地运动”紧急叫停。
但是,在中央这种“高压政策”下,一些地方官员并没有紧急刹车,而是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耍出他们 惯用的“变脸术”。
下面是我在2005年1月,对全国知名“经济强县” ——常寿县清理整顿开发区情况的调查。之所以会选择常寿县作为调查对象,是因为这个县2004年上半年的土地问题信访 名列全省第一。
那天,抵达常寿县城还远不到下班时间,但我并没有急着找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而是住进宾馆,打开当地电视频道。这是我 长期从事记者工作培养的一个习惯,也是了解当地最新动态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一打开电视,转让、出租厂房和设备的广告一个接着一个,广告中有一个新名词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就是几乎每则广告后面 的联系地址都有某“工业生产基地”的字样。“工业生产基地”为何物?直觉告诉我,这肯定与开发区的清理整顿有关。
我立即找到该县有关部门,尽管这里的领导不太愿意透露情况,但还是让我了解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2001年,常寿县委作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新建和扩建十个重点工业区,要求用三年时间“使入区中小企业达500家,增加工业产值百亿 元,创税2亿元”。遭遇中央土地市场整顿的“高压政策”后,常寿县发文撤销了所有十个乡镇的工业区。由此看来,这个县执行中央 宏观调控政策是有力的。
但是,在常寿县委下发的另一个文件上,被撤销的十个重点工业区又“复活”了,它们统一“变脸”,改称为“工业生产基 地”。文件还规定,“常寿县工业生产基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工业生产基地的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工作。
县政府一知情干部解释说,按照上级要求,整顿开发区、工业园区,一要摘牌,二要撤机构。摘牌之后,“开发区”、“工 业园区”的名字就不能再叫了,所以取了个“工业生产基地”的名字。
根据电视广告提供的信息,我来到“老山工业生产基地第一工业点”,在这里,我看到了原来的工业区“变脸”之后的情 景。这是一块面积达52公顷的在建“工业点”,工程建设尚在“四通一平”阶段。两条十多米宽的马路呈“十”字形铺开,将“工业点”切成四 块;工地上新翻的土地一块连一块,一些被损毁的庄稼稀稀疏疏地钻出地面。
调查发现,这块地的批文时间是2003年11月,而此时中央宏观调控 早已开始。批文的“土地利用现状”一栏注明了土地的性质,其中:耕地35公顷(占该地块总面积的2/3),园地15公顷,其它为林地、养 殖水面等农用地。
既然是农用地,而且至今没有建立厂房,按中央规定应该复耕。闻讯赶来的老山镇镇长于进江解释说,按省里规定,这块地 已被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将继续用于发展乡镇工业。
我翻阅了有关规定,对于开发区整顿之后的土地处置,省里确实专门出台了《关于清理整顿后开发区(园区)土地处置的意 见》,《意见》规定,“对已撤销开发区(园区)的建设规划,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土地,可作为城市功能区纳入城市规划统 一管理”。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只要符合“两个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原有工业规划可以继续进行。
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都是由地方自行编制的,这又为地方在土地利用上打开了方便之门。
调查了解到,县级以下开发区撤销之后,原有工业区一般都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一个功能区加以发展。对此,有专家指出, 从这次宏观调控的宗旨——抑制经济过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来说,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无疑是在躲避中央的宏观调控。换句话说,中央宏观调控的“高压 政策”在这里已经被地方官员的“变脸术”成功化解。
调查注意到,开发区“变脸”之后,整顿之前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依然在继续,乱批滥占土地的事情依然存在。就以“老山工 业生产基地第一工业点”来看,规划面积和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相比较,起码有几十亩土地是没有经过土管部门审批而多占的。从这块地的批文中也可以看到,9家规模不大的企业就占据 了52公顷的土地,平均每家 企业占地80多亩。
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还在延续。调查中了解到,常寿县有五金机械、化工工业等企业10000多家,除了45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外,绝大多数是不上档次、甚至是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这些企业不仅资源消耗大、单位产出低、产业结构重复,而且在扩张过程中极易发生和农业争抢土地。
实际上,这种外延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危机在全省其他地区都已显现。一份反映建设用地投入产出动态变化趋势的分析报告表 明,全省用地供应量增加的幅度远大于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幅度。比如,2002年全省建设用地供应量增长42%,而第二、三产业生产 总值、财政收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的增长率分别只有15%、34%和25%。依托这样的经济发展 模式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环境和资源的承载力将难以为继。
大肆圈地、重复建设、高投低产带来的种种问题,相信我们的干部不会不清楚,那么,为什么他们依然大行其道,问题的关 键就在于陈旧的考核机制。
调查采访中,老山镇的一位干部给我提供了一份关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文件。该县在对乡镇干部的考核中,“工业生产基 地”的考核权重占了总考核比重的40%多。这种考核极易诱使地方政府向唯经济增长的方向倾斜,也容易促成地方官员为追求“政绩”而掀起新一轮的“圈地运 动”。
有关数字表明,至2004年12月,经过一年多的土地市场 秩序治理整顿,全省开发区数量从758个减少到134个,开发区规划面积缩减了3447平方公里,压缩到1116平方公里。但如果都像 常寿县这样“变脸”,我看应该改为“经过一年多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全省开发区的名字从758个减少到134个”。
10、立场决定利益
不管一些地方干部如何“变脸”,也不管他们的“变脸术”如何高明,那只是用来对付上级的。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利益受 到侵害的事实依然没有改变,只要这种侵害存在,干群冲突就不可避免。
客观地说,在征地过程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其实质是利益冲突,而利益取向是随着立场的改变而改变的。换句话说,在征 地过程中,我们的干部之所以容易与农民群众发生冲突,关键是他们在立场上出了问题——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官”?是“以民为本”还是“以官为本”?
思考一:洗不净的“官脑子”。中国是一个特殊的国度, 历经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源远流长的“官文化”,这种“官文化”的核心就是“特权思想”,历朝历代的大小官员就是这种“官文化”的传播者、受益者和实 践者。直到今天,我们的不少干部仍然自觉或不自觉地被这种“特权思想”所支配,他们嘴上念叨着“为人民服务”、以“公仆”自称,骨子里却是以“官”者、 “管”者、“权”者自居,对“当家作主”的人民并不尊重。
就以征地问题来说,从项目引进开始,一些干部就没有很好地考虑农民的利益,总认为政府要做的事老百姓理 当要服从,领导干部的话老百姓当然要听从,在这种“官念”下,出台政策草率简单,项目建设匆匆上马,对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置若罔闻,从一 开始就为后来引发群体性事件埋下了“导火索”。等到问题闹大了,事情拖炸了,再想到要去做群众思想工作,那时候老百姓已经对你失去了信任,纵然你诚心诚意 去解决问题,但往往是“热脸贴冷屁股”。
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土地征用本应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并予告示,但一些地方官员组织召开村民 大会仅仅是走程序,更多的是抓住少数村干部,甚至是个别村领导草签了事,造成群众对项目缺乏了解,对政府失去信任,人为地把大部分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
思考二:单边倒的“指挥棒”。在这里先给大家说一件 事。2004年春节,蒙州县江城乡发生一件怪事,这里的乡干部一反常态,忙着给各村村长拜年送礼。 原因是春节一过,这个乡将进行驻村干部竞争上岗,并实行双向选择,干部选村、村选干部,无人选择的干部将以待岗处理。乡官们怕丢了饭碗,一改往年春节“往 上走”为“往下走”,纷纷把本该送给上级的酒送给了村长。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乡官”给“村官”送礼合不合适,但这一事件说明了一个问题,作为政府官员,他们的“政绩观”往往 取决于干部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而当前这根“指挥棒”是“单边倒”的。首先,考核的主体是政府自己,就如老百姓说的“爸爸考核儿子”;其次,考核的内 容是有没有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再次,考核的标准是上级领导满不满意。如此考核,我们的干部自然就“亲上不亲下”。当然,在干部考核中也有“群众满不满 意”的内容,但往往是做给老百姓看的,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干部往自个儿脸上贴金”,老百姓不满意又能怎样?常听闻有干部因上级不满意而下台,却很少听说 有干部因老百姓不满意而下台的。
还是以征地问题来说,一些地方领导在大小会议上也多是要求征地工作一定要在某月某日前结束,项目一定要在某个吉时良 辰动土,开工典礼一定要邀请到某级某位领导。而几乎不曾听说,一定要把群众利益落实到何等何等程度,拆迁户的房子一定要在何年何月建起来,对失地农民要作 如何如何的安排。在这样的“指挥棒”下,干部们自然就唯上是从,又岂会多去考虑农民群众的利益问题?
思考三:够不着的“硬鞭子”。2003年1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目前不少征地项目不给农民合理的补偿,不妥善解决农民的生计,造 成农民失地失业,危及农村社会稳定。不少地方乱占滥征耕地,随意圈地,有的地方征地规模过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改进土地征用的补偿方式, 增加给失地农民的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
一些地方官员不是“唯上是从”吗,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之一的温总理如此一针见血地指出征地问题所在,为什么一些地方 官员依然我行我素,置农民利益于不顾?这其中原因并不复杂:一是“县官不如现管”。对于“县太爷”来说,在很多时候,总理喊破嗓子,还不如市长打个电话, 中央“鞭长莫及”;二是“雷声大雨点小”。中央不仅要有禁令,而且对违禁者要施以严厉的处罚,否则就令难行、禁不止。顽童并不惧怕慈母老是在“空中挥舞的 巴掌”。
思考四:缺位的“预警器”。当前中国政府的行政机制 最缺的就是“事前预警机制”和“事中纠错机制”,使得一些本可避免的错误或失误不能被及时发现和纠正。近年来,尽管各地出台了不少“责任追究制度”,但这 种事后追究,对于挽回损失已无济于事,何况现实中很少有干部被所谓的“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偶尔有之也仅仅是“杀鸡儆猴”,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在追究相 关干部责任时也大搞“平衡”,东边处分,西边补偿;今天撤职,明天复出。
在一些地方的征地事件中,一些农民因为失去生产资料,生活陷入窘境,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失地农民乞讨、自杀事件,但一 些地方官员对此并不重视。金沙县那位副县长在接受我的采访时,非常轻松地回答了这个沉重的问题,他说:“至于你反映的一些老人生活陷入困境的问题,我天天 在这里都没发现”。这样的地方政府,它的预警和纠错机制完全是空白的。
第四章 民工进城
人是生物性的,哪里有阳光 就朝哪里生长。许许多多的中国农民,因为在农村活不好,于是就开始涌向城市,由此也就有了“农民工”。
农民工是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产物,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农民工1.4亿多人。他们在城里干的是最苦、最脏、最累的活,但大多数农民工只能 勉强维持生计,有的甚至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更不用说社会保障。大量的农民工长期不被城市接纳乃至受到歧视,直接导致他们产生“仇城”、“仇官”、 “仇富”的“三仇”心态。这种状况不解决,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农民工问题的治本之策,就 是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打破城乡分割,统筹城乡就业,实施就地转移。
——作者 调查手记
有一位记者在北京一建筑工地体验民工生活时,意外发现有民工买《资本论》,30元的书价差不多是他辛苦 劳作一天的“血汗钱”,为什么?那位买《资本论》的民工说:“我想知道,包工头到底是怎样剥削我们的。”
农村出身的我,完全能感受到这句话所含的 愤怒和不满。我对民工问题的调查也就从欠薪问题开始,并先后于2003年底和2004年底全省统一部署的两次“春雨行动”中展开追踪调查。
11、揭开建筑业的“欠薪 链”
2003年12月,我从东海省劳动保障厅了解到,2002年和2003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 部门追回被拖欠工资都超过1亿元;作为省会城市的骞江市,随着清欠力度的逐年加大,清欠金额也不断上升:
2000年,1043万元;
2001年,1879万元;
2002年,2552万元;
2003 年达到3500万元。
这其中,建筑业约占70%。
究竟是谁拖欠了民工工资?是什么原因导致欠薪问题?为了更加真实地揭开这个“盖子”,本次调查我采取了最为原始的调 查方式——顺藤摸瓜。
民工是建筑业“欠薪链”的最后一环。东部地区的冬日气温虽然没有北方低,但那种刺骨的湿冷是北方所 不及的。在骞江市繁华地段的一个建筑工地工棚里,住着来自江苏、安徽、四川、贵州等地的200多个民工。我特地选择晚上8点以后去工地,因为只有 到这个时候民工们才会真正停止一天的工作。我去工地的那天晚上,刚好遇上工棚停电,我是借着街边的路灯摸到了工棚的。听说有记者采访,已经躺在被窝里的民 工都坐了起来,因为没有灯光,他们就点燃打火机给我照明,我问一句,他们答一句,我记一句,打火机亮一次,我的调查采访就在打火机一闪一闪中进行。
这里的民工告诉我,包工头对他们实行工时计酬,根据个人劳动技能熟练程度,每小时定额2.5—5.5元,日工作9—10个小时,月工作28天以上,达不到规定工 时,不管什么原因每小时扣0.5元。人均月收入约900—1000元,除去伙食、购买劳保 用品等费用,所剩无几。每月由班组长经手发放一次生活费,其余年底结清。
在另一个建筑工地的一间工棚里,停止了一天劳动的民工并没有休息,他们正围着一只纸板箱打牌。提起欠薪的经历,李姓 兄弟俩如数家珍,“在骞江市临桥区干了三个月被拖欠900元,在平波市干两个月被拖欠1960元,在常盛县干35天被拖欠1400元”。“一听说我要结 算工资,包工头的手机就整天关机”,“向他要钱还要挨打”。同寝室的另一位民工说。
一业内人士透露,不少工程经过层层转包,真正到施工这一手已经是四包、五包了,每转包一手,民工的工资 就被盘剥一次。
民工的上游就是通常所指的包工头。我原以为采访包工头这一环会很艰难,想不到接受采访的几个包工 头都很坦然,他们坦言,拖欠民工工资是必然的。
在一家建筑工地当包工头的小周告诉我,他在骞江市建筑工地打工已经10多年,熟悉了行内一些 “套路”后,便当起了包工头。他以自己目前承包的打桩工程为例,给我算了一笔细帐。他说,比如打一个桩需要3000元,他要上交钻机所有 人1500元,余下的1500元包括了民工工资及材 料费等。工程开工时项目部每个桩只预付600元,余下的要等到打桩工程完工后6—8个月内结清,这样就不可 能不欠民工工资。他告诉我,自己雇佣的几个民工都是老乡,每月给他们预支200元生活费,临时有急用的,可以考虑给他们多预支一点。另一个工地的包工头 告诉我,他不仅向项目部交纳了一笔质量保证金,而且相当一部分的工程款还要等到活干完后才能结算。他说:“我不可能自己拿出钱来垫付民工工资,只能先欠 着。”
包工头的上游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是施工企业完成工程施工的直接承担者,两者对外为一 体,对内实行独立核算。一般来说,一家施工企业都有若干工程项目部。
调查发现,垫资是许多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最苦恼的事。骞江建工集团的一位项目部经理说,政府投资项目尤其是 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玩的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游戏,这些由“长官意志”产生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短缺,造成大量工程款拖欠,施工企业不 得不自己垫付工程款。他还说,“最坏最黑”的要数房地产开发公司,他们在招投标前就私下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垫资要求,不答应,自然就中不了标。
这位项目经理告诉我,不管是政府建设项目还是房地产建设项目,到工程竣工时,工程款最多只能到位70%,有的只能到位50%,施工企业不垫资是不 可能的。这还不算,在工程开工之前,还要向业主单位交纳工程造价5—10%的“工程质量、工期保证金”。调查采访中,他给我讲述了最近 发生的一件事情:骞江市城郊某村要开一条村道,投资仅190万元,但镇、村有关领导却提出中标后要先交纳1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 开工一个月内工程款到位10%,其余90%的工程款要等到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也就是说,这么一个小小的工程施工企业要垫资170万元,加上保证金要180万元。
调查了解到,垫资现象在建筑业已经成为惯例。东海省总工会曾对全省88个项目部进行调查,调查 显示:有40个项目部实行垫资施工,垫资金额达到2.5亿元,平均单个工程垫资600多万元;垫资1000万元以上的单个工程有9个,垫资最多的工程达4600万元,最低的也有30万元。在这次调查中, 有54个项目交纳了“保证 金”,交纳金额最多的达1600万元,最少的也有3万元。
上面这位项目部经理说,一些房地产项目到 决算时,开发商不仅想“赖帐”,甚至想吃掉施工企业交纳的“质量保证金”,于是就找出种种理由拖延决算,“拖到你胡须白了为止”。“业主单位拖欠我们,我 们只能拖欠包工头,包工头就只有拖欠民工工资了。
在业主单位大量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为什么仍有那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忍痛垫资施工?
几位建筑公司的老总告诉我,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建筑施工企业准入“门槛”过低,生产能力过剩。在这 种情况下,“明知是陷阱还得往里跳”。
骞江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说,正常情况下,工程开工时业主单位要支付30%的预付款,此后按工程 进度支付款项,工程竣工时工程款要到位80%,决算后款项支付率要达到95%,留5%作为工程保修金,但由 于当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这些规矩显然就失去了作用。据介绍,2002年建设部曾进行建筑市场整顿,抬高建筑企业的准入“门槛”,目 的是为了提高建筑企业资质,淘汰低水平企业,但东海省是一个建筑大省,行业水平领先全国,结果经过整顿,企业数不仅没减少,反而多起来。到2003年,全省有建筑企业4000多家,其中:特级和 一、二级企业有1100家,三级企业约3000家。这位负责人指出:过度竞争造成建筑施工市场秩序混乱。拖欠 工程款问题就好比公交车,始终有人挤着“上车”,前面的人下了,后面的人又跟着上,下了这一班,接着又上第二班。明知要被欠,还得送上门。
施工企业的上游是投资(业主)单位。这才是真正的“老板”,他们处于“食物链”的最上游。至于他们 为何拖欠工程款,待下期揭开谜底。
12. “欠薪链” 的背后……
“贫血”的政府工程
业主单位大量拖欠工程款是造成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根源。令人惊 讶的是,这些拖欠工程款的业主单位,不少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
至2003年底,骞江市东城区属地共有37个工程项目不同程度拖欠 工程款,总决算金额约为3.14亿元,共拖欠工程款7600多万元,拖欠比例达 24%。在37个工程项目中,业主是 政府、军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程项目有19个,涉及10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其他为军队和中央部属单位,这些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2200多万元,约占拖欠总额 的29%。需要指出的是,有3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 工程项目竟然全额拖欠。19个工程项目的用途有行政楼、科研楼、试验楼、河岸改造、学生公寓、培训中心、图书中心、消防工程等等。值得注意的 是,教育类工程项目成了拖欠大户,在37个工程项目中涉及教育的有9个,共拖欠工程款2700多万元,约占拖欠总额 的36%,其中东海理工大学 一个2500万元的工程项目,拖欠 竟达1200万元。
调查发现,政府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已成普遍现象,并逐渐从城市向农村蔓延。2003年,经济欠发达的杨环 县有10家建筑施工企业,却有7家被拖欠工程款,业主绝 大部分是当地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程项目有法院大楼、检察院大楼、乡政府办公楼、乡中心小学教学楼等,拖欠工程款近1000万元,有的拖欠时间长 达6年。
另从东海省建设厅了解到,据各地上报统计,到2003年底全省拖欠工程款总额为112.85亿元,其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程项目拖欠38.7亿元,占34.29%。一些干部群众反映,由于种种原因,工程款拖欠远远不止上报 的这个数字,问题要更严重。骞江建工集团清欠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我,建筑施工企业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撕破脸皮”上报拖欠的,因为那样会得罪业主单位。据他 介绍,2003年底该公司上报拖欠工 程项目19个、拖欠金额8000万元左右,而实际拖欠达到2个亿,其中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约占30—40%。
政府工程项目何以“债务缠身”?
东海省建设厅一位部门负责人说,近年来,各地在城市化进程中都推出一些“亮点工程”,大到豪华气派的“城市广场”, 小到一个单位的办公楼,不少是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与政府的实际财力严重脱节。
按规定,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时,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对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进行审查论证,以保障资金落 实到位。
对此,骞江建工集团总经济师直言不讳:政府建设项目通过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审批立项,很难做到严格把关,在这种制度 下,特别是一些领导的“政绩工程”在审批中“一路绿灯”。
一位评标专家说,即便是按规定进行审查论证,这种审查论证,实际上只是对筹集资金的“可行性”进行“判 断”,究竟能筹集到多少资金还是一个“未知数”,工程项目开工后,一些渠道的资金往往因为“种种原因”而得不到落实。他说,政府工程项目光靠财政资金投入 是不现实的,政府往往把出让国有土地作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但如果在具体操作中出现问题,就会造成资金断档,从而带来工程款的拖欠。调查还了解到, 一些县、乡的政府工程项目甚至把资金来源寄托在计生和土地罚没款上。
调查发现,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建设超预算,超标准。一个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 工,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期间常常发生领导变更。有的新领导上任后,盲目跟风,追求豪华,随意变更设计、变更材料,甚至扩建,造成工程建设出现巨大的 资金缺口,最终导致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局面。海平县一政府工程项目,预算造价为1400万元,工程开工后,领导随意变更,到决算时已近3000万元,超出预算一倍 多。据了解,像这样因为超预算建设导致工程款拖欠的政府工程项目不在少数。
建筑业内有一句 “行话”:“审计结束,完工一半”,意思是还有一半就是讨债。
按理说,政府工程项目大量拖欠工程款,必将引发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但调查发现,近年来各地只有极少的 建筑施工企业因此而状告政府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量大、面广、时间长,但反应却“不强烈”,主要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不敢得罪 政府机关。
调查采访中,我强烈感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这种“不敢”心理。在接受采访的建筑公司老总、项目经理甚至是包工头,没有 一个敢点出欠自己钱的政府机关。骞江市一家小建筑公司2001年承建了一个造价仅500万元的政府小工程,工 程项目竣工验收已一年多,但仍有80万元工程款被拖欠着。我问公司老总怎么办,他说:“只能想办法找关系、找领导”。据介绍,该公司另有一个被拖欠300万元的政府工程项目, 近年来,该公司每年春节找一次领导,领导每年批一次条子,前前后后拿到了60万元。
骞江三建公司老总非常无奈地说,建筑施工企业在业主面前的地位比民工还要“弱势”,民工拿不到工资还可以向劳动执法 部门投诉,施工企业拿不到工程款只能“忍气吞声”,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走法律途径与政府机关打官司的。他介绍说,早在1995年,公司承接了某街道 的一个装饰工程项目,工程当年竣工验收,但130多万元工程款一直被拖欠。2001年,该公司在多次催讨无 果后,一纸诉状把业主告上法庭,法院判令业主支付本金及利息,但至2004年判决已生效三年,业主依然分文不还,该公司几次申请执行无 果,几次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都被街道转移了财产,最后发现“那个法官”和街道是“穿一条裤子的”。
骞江市还有一家建筑公司为讨要长期被拖欠的工程款,把某事业单位告上法庭,官司历时两年多,最终虽然胜 诉,但“花掉的钱比拿到的钱还要多”。这家建筑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我,官司打得很辛苦,结果却很失望,本来打算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怕影响今后的业务, 只能作罢。“在东城区建筑业我们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其中的苦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
工程款的拖欠说穿了是经济纠纷,那么,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经济纠纷为什么不敢诉诸法律?有关专家认为,这里面涉及到两 个问题:一是市场主体的地位不平等。建筑施工企业出于方方面面的考虑,轻易不敢起诉,原因是怕得罪作为市场强势一方的业主单位,特别是政府机关,担心今后 招揽不到生意。二是司法的不公正。作为弱势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起诉强势一方的业主单位,诉讼成本过高,这里的成本不仅仅是指正常的诉讼费用,还包括判决 “执行难”产生的成本,以及因为诉讼的“负面影响”带来的市场份额损失。
据东海省建设厅有关人士透露,全省100多亿元工程款拖欠,真正走司法途径的只是极少极少的一部分,有的判决成了 “一纸空文”,个别企业通过诉讼不仅没有拿回被拖欠的工程款,反而“倒贴一笔”。他指出,当社会信用缺失、市场失去自我调节功能的时候,法律本来应该成为 最后一道保障线,而目前“法太软”的现状,致使债务人逍遥自在。
建筑业的“潜规则”:阴 阳合同
2004年底,以清理拖欠民工工资为重点的“春雨行动”再次拉开序幕,我又对建筑业民工欠薪问题进一步展开调查。
在这次调查采访中,骞江市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总反复对我说一句话:“你永远不会了解我们的苦衷”,但他又 不敢再说下去,似乎有许多的顾虑。也许是出于职业的原因吧,我不停地追问他有什么苦衷,最后他犹豫着从办公室抽屉的一沓文件中抽取了两份合同递给我说, “你看看就知道”。说实话,一时半会儿我确实看不出什么。他告诉我,这是一份“阴阳合同”,是建筑业的一个“潜规则”。
什么是“阴阳合同”,这是建设领域的“行话”。是指一个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后,业主单位将与建筑施工企业同时签订两 份工程施工合同。一份是依法签订且经过政府部门备案的中标合同,在这份合同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内容是合法的、程序是阳光的,所以业内人士称之为“阳 合同”;另一份则是双方私下签订的施工“补充协议”,在这份协议里,双方的地位、权利、义务就明显失去了平等,业主单位作为强势方会提出许多苛刻的、不平 等的条件,而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弱势方,为了争得业务只能委曲求全,因为这份协议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业内称之为“阴合同”。
这位老总给我看的这份“阴阳合同”是该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只要仔细对照就会发现,这同一工程项目签订的 “一阴一阳”两份合同,同一条款达成的约定却相差甚远。下面我直接将这份“阴阳合同”的“黑白条款”对比如下:
1、关于工程开工工期条款:“阳合同”约定为25个月,而“阴合同”却约 定为18个月,两者整整相差7个月。
2、关于工程价款支付条款:“阳合同”就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金额、时间、 方式以及违约责任都依法作了详尽的规定,但“阴合同”的这一条款却作出了许多苛刻甚至是非法的规定:“乙方垫资施工到主体结顶形象部位,甲方不支付预付备 料款”。“结顶中间结构验收合格之前不支付工程进度款。中间结构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主体工程价款的90%,结顶后按月进度支付 工程款的80%”。“阴合同”还特别针对建筑施工方设立了履约保证:“乙方提供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700万元,其中350万元为项目的优良工程 质量保证金,其余350万元为项目的工期保证金。”并约定“竣工优良工程评定后,一周内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优良,则扣罚全部 质量保证金,同时(处以)土建为直接费的2%、安装为人工费的20%的违约金累计执行”。“按补充合同(阴合同)工期完成,竣工核验通过后一 周内全额返还工期保证金,工期提前不再作另行奖励;若按补充合同工期要求延期,按每日8万元扣罚工期保证金;延期30天以上甲方除扣罚全额工 期保证金外,同时有权对因延期交付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提出索赔”。
3、关于工程款结算条款:“阳合同”规定“按省建筑安装费用定额标准民用一类甲类投资工 程结算”,而“阴合同”却规定上述标准要“下浮17.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阳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要被砍掉1000多万元。
4、关于合同效力条款:为防止争议,“阴合同”还就合同的效力问题作了特别规定:“阳 合同”的有关条款,“凡与本补充合同有冲突之处,均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采访时,这家建筑公司的老总告诉我,这个造价7000万元的房地产工程项目早 在两年前就已竣工,但仍拖欠1000多万元的工程款。
“阴阳合同”现象揭开了工程建设领域大量拖欠工程款的谜底,暴露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地位低下、竞争激烈、生存艰难的 窘境。
对东海省到底有多少工程项目存在“阴阳合同”,不管是政府部门官员还是建筑业内人士,都表示很难估计,但都认为“有 不少”。据了解,“白纸黑字”的“阴阳合同”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工程项目,政府工程项目有的也有“私下协议”,还有的事业单位则私下向施工企业要“赞助”, 这些“赞助”往往成为“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阴阳合同”使建筑公司面对大量的工程款拖欠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也使房地产公司理直气 壮地拖欠工程款。
骞江三建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说,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是恶意的,有了“阴阳合同”在手,他们有恃无恐, 有钱也不还债,总是用别人的钱进行再投资,用欠下家的钱来支付上家的债,这种恶意拖欠已经成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手段。这位副总经理坦言,他们 为求生存,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拖欠转嫁给“下家”——分包企业、劳务企业、建材企业、民工工资,还有就是偷工减料。
13、劳动执法缘何“疲软”
“年年追薪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追”,“清欠维权”行动进入了一个怪圈,民工的合法利益似乎处于一种“无法律无组织 保护状态”。调查发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劳动执法“疲软”。
国家有《劳动法》、《工资支付条例》,省里有《劳动合同办法》、《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各地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 关于劳动用工、劳动工资方面的规章制度,但层层制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什么保障不了民工的那点“血汗钱”?
1、残缺的法律意识。东海省劳动保障厅一位处长说,劳动执法不到位,首先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问题,有的地方领导不能正 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劳动执法的关系,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调查了解到,2003年上半年,南河县劳动监察大队前往一民营企业调查一起劳资纠纷 案,企业主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几分钟后,县领导就打来电话,勒令执法人员停止调查。一位劳动监察人员气愤地说:“行政执法挡不牢业主一个电话,法律权威挡 不牢领导一句屁话。”据了解,2001年以来,类似事件在该县发生多次。该县20多个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由于经费短缺难以为继。省劳动监察总队有 关部门负责人说,有的地方领导对一些用人单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视而不见,无意中默许了欠薪行为。
骞江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何明说,当前,有不少经营者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过程中,有意无意、有形无形地损害了劳 动者的利益,少数经营者甚至把严格执行劳动法与增加企业负担等同起来,与改善投资环境对立起来。他告诉我,骞江有一家企业因不按规定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介入调查,并责令其纠正,不久,这家企业就提出撤资,要求搬迁到附近投资环境相对“宽松”的县、区。某大学工程项目部是2003年底全市“春雨行动” 的重点执法检查对象,项目部副经理楼某却说:“劳动部门有劳动部门的规定,我们工作有自己的程序。发工资必须等到整个工程量核算完毕,即使现在发工资也是 违反公司操作程序的。”
省劳动保障研究院院长师大成说,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是经济利益的驱动,这样既可以规避企业工资总额 的统计、交纳各种税金和社会保险费,降低用人成本,又可以随时“炒鱿鱼”更换新人,迫使民工委曲求全、廉价劳务。他说,这种原始的管理理念反映出当前一些 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已经跟不上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需要。
省劳动监察总队有关领导说,在劳动力资源充裕,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者为了找到一份工作,或者害怕丢掉饭 碗,委曲求全,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不敢大胆抵制,往往是在离开单位后才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大大增强了调查处理的难度,也助长了劳动 违法现象。调查采访中,不少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都有这样一种心态:“有活干了再说,拿不到工资再投诉”,面对生存问题,民工在找工作时,根本不会考虑如何 维护自己的权利,这让许多雇主钻了空子。
我从东海省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2003年全省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5%,民营企业只有40%。就建筑业而言,建筑 民工已占到整个职工队伍的90%以上,工程项目部招用民工主要有三个渠道:在本企业劳务市场招用的约占33%;直接从“马路边”招 用的约占57%;向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包清工的约占10%。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集中在“马路边”这一群体。
2、“短腿”的执法队伍。“公安有手铐、法院有传票、工商有执照、税务有发票、劳动监察有什么?”调查采访中,一位劳动监察人员 的这段顺口溜,反映出劳动执法力量薄弱、手段缺乏的现状。
以省会城市骞江市为例,至2002年末,全市有职工人数116.83万人(以参加养老保险 为统计口径)。依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监察员与所在地区职工人数按1∶8000的比例配备标准,骞江 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配备专职监察员148人,而实际上该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核定编制人员数只有59名,实有人数86名(包括借用人员), 缺编89名。
骞江市13个区、县(市)虽然都单独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但有不少区、县(市)专职监察人员的编制、经费都没 有落实到位。骞江市本级虽然建立了劳动监察支队,编制25人,但面对繁重的执法任务明显不能适应需要。劳动保障监察案子多、人手少、 任务重、力量弱的矛盾日益突出。比如,骞江市下属的南市区劳动监察大队集仲裁、信访、劳监于几个人身上,实际上就是“一块牌子”。清流县劳动局一共12人,其中从领导岗位上 退下来的“调研员”就有7个,劳动监察员只有2人。全市只有个别乡(镇)建立了劳动监察中队。
3、堵塞的诉求渠道。省劳动保障厅的干部告诉我,一些用人单位和包工头之所以肆无忌惮地侵犯民工的劳动权益,一个非常重要的 原因就是民工的诉求渠道不畅,民工维权缺乏坚强的组织后盾,代表民工维权的工会组织,其维权现状不尽如人意,特别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常常缺位或不到 位。调查了解到,东海省非公有制企业很大一部分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即使建有工会组织的,也显得软弱无力,不能真正担当起为民工维权的责任,有的甚至“坐歪 了屁股”成为企业行政代言人。另外,政府也没有设定专门的民工维权机构。
14. 秋雁姑娘之死
官员要增长、老板要赚钱、民工要生存,三者之间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达成了对“钱”的默契。这种默契,最后往 往以牺牲作为弱势一方的民工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
——作者 调查手记
相对于那些拿不到“血汗钱”的民工兄弟来说,成秋雁姑娘更为不幸。就在2004年1月21日(农历2003年大年三十)傍晚,成 秋雁因连续多日超负荷工作猝死在下班回家的路上……
成秋雁来自南松市农村,年仅23岁,生前是某大型超市一个休闲食品柜台的营业员。从1月8日开始,这家超市的营业 时间为7∶30-24∶00,员工早上7点15分就要进场。虽说是做 一天休一天,但从19日起,成秋雁连续三天没休息,21日傍晚,超市里的顾客已经很少了,她才于17点15分下班。据她的男朋友 范晓仁反映,“那几天,她总是感觉恶心、头晕,想吐,我还以为是超市里人多,空气不好。她还说超市主管嫌她手脚慢,没顾上柜台陈列,她想辞职不干,我劝她 还是过了年再说……没想到竟死在赶回家吃年夜饭的路上。”
南松市第四医院的病历上写着:猝死待查。
成秋雁姑娘的死,让我想到了两个问题,一是究竟是谁剥夺了民工的休息权;二是她的死是否属于“过劳死”。
正当我要介入调查时,成秋雁的男友范晓仁打来电话,告诉我超市同意以“赔偿18万元私了”。随着双方 “协议”的达成,这起人命关天的劳动纠纷就这样被“抹平”了。
事故被抹平了,但问题是抹不平的。我仍然继续我的调查。
第一个问题:是谁剥夺了民工的休息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用人 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 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调查采访中,大部分的企业老板都承认“有加班加点”现象,但对是否超过法定劳动时间都表示“没有”,对“过度疲劳” 一说更是表示“不会”。而接受采访的民工则普遍表示“累是自然的”,但他们对加班加点也普遍表示不置可否,他们“已经习惯了老板的需要”,认为“老板要你 加班你总得加班”,不然会“丢工作”。也有一部分民工认为“要多赚钱加班加点是当然的”。至于一年里加班加点的时间有多少,老板和民工往往都“说不清 楚”,一些民工甚至已经模糊了“加班加点”这一概念,在他们头脑里似乎只有“上班下班”。
调查发现,不管是老板还是民工,他们更关注的是各自每月能赚多少钱,对于休息权问题,老板和民工都不够重视,民工因 加班加点而投诉老板的并不多见,即便有这方面的投诉,往往也是由劳资纠纷带出来的。
南松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有不少企业主认为,8小时工作制在企业很难实 行,企业要赶生产任务就得加班加点,特别是出口加工企业,很少有遵守法定用工时间的。另一方面由于劳动用工竞争激烈,一些民工为保工作,无奈坚持加班,也 有相当一部分民工“为多赚钱不顾休息”。他认为,从劳动保障角度出发,不应该提倡超负荷劳动,即使是满负荷劳动也必须是科学的。
就企业对法定劳动用工时间的执行情况,我走访了劳动保障、劳动监察及工会等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民工很苦很累, 民工的劳动时间“很难调查掌握”。 但据透露,2003年,南松市劳动监察支队受理投诉案件近7000件,其中投诉加班加点的 占20%,在被查处的案件 中,连续工作时间最长的超过了16小时。涉及的行业主要有餐饮、娱乐、小五金、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一位工会负责人直言:“现在各部门重视的是 民工的欠薪问题,至于其它那是以后的事。”南松市劳动保障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个别地方为了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对加班加点现象 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个别领导甚至以行政权力强行干预劳动执法。
调查进行到这里,对于是谁剥夺了民工的休息权的问题基本有了答案——是企业老板,是民工自己,更是社会大环境。
官员要增长、老板要赚钱、民工要生存,三者为实现各自的利益达成了对“钱”的默契。这种默契,最后往往以牺牲作为弱 势一方的民工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
种种原因引起的长期超负荷劳动迫使民工大量透支体力,而民工因为收入微薄,健康保健意识薄弱,医疗保障又近乎空白, 往往要到积劳成疾才发现。
2004年2月底,江西籍民工小陈的结核病终于治愈。一年多前,小陈因过度劳累患上了结核病,由于没钱医治一直硬 撑,直到“连路也走不动了”,才由老乡送去治疗。南松市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和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部决定给予医疗费用特免,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小陈终于 被救了下来。
相对于许许多多的外来民工来说,小陈是幸运的。3月底,南松市二医院为一建筑工地的民工作免费体检,检查结果发 现,这些正处青壮年的民工“全身都是病”。
41位民工检查提示有22种疾病,比较高发的有高血压、肾结石、血脂异常,其次有糖尿病、脂肪肝、肾 炎、肾积水、肝囊肿、心电图异常等。腰肌劳损、骨头及关节外伤、胃病、皮肤病、风湿关节炎等已成为民工的“家常病”。几乎所有受检查的民工都患有慢性咽 炎、支气管炎。
此前不久,南松市疾病控制中心举行大型义诊活动,仅一天时间就发现结核病人42人,其中疑难病例24人,重症病人11人,这中间大部分是外 来民工,他们病情复杂,多种器官同时发病。据南松市疾病控制中心的医生介绍,南松市结核病的发病,外来民工约占总发病人数的20%。
主要迫于经济的原因,相当一部分民工有病不看。据东海省有关部门对外来妇女作的一次问卷调查,有41.8%的外来妇女有病不 治,在两年内做过健康检查的只有32.3%;民工的医学保健知识又非常有限。来自安徽的电焊工小胡告诉我,他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0多个小时,“我知道自 己老了肯定会有很多病,但解决眼前的生存问题更重要啊!”他无奈地说。
第二个问题:秋雁姑娘是否属于“过劳死”
“过劳死”一词源自日本,最早出现于日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繁荣时期,它并不是临床医学病名,而是属于社会医学范 畴。它在日本被定义为:由于过度的工作负担(诱因),导致高血压等基础疾病恶化,进而引起脑血管或心血管疾病等急性循环器官障碍,最终致患者死亡。
大概在秋雁姑娘死后三个月,我专门采访了东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 究院院长师大成。师院长认为,秋雁姑娘是否属于“过劳死”要经过严格的鉴定,但从此事件可引发三点思考。
一是“放弃休息权”不能被滥用。师院长说,“过劳死”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是职工“工作中日积 月累的疲劳和紧张”。目前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放弃休息的现象在一些行业相当普遍,有用人单位以赶生产任务为由,强迫劳动者放弃休息,加班加点;有劳动者 为“多赚钱”而自愿放弃休息,延长劳动时间。对强迫劳动行为,国家已有较为严厉的立法,包括在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刑法》中设立的强迫劳动 罪;对劳动者主动放弃休息的情况,往往因带有“自愿 ”的成分而被认为是合法。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一些国有企业把劳动模范爱岗敬业、为工作和事业超负荷 劳动颂为美德。师院长认为,休息权作为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与劳动权同样重要,不应当被忽视,放弃休息的权利更不能被滥用。他建议,在 对劳动者爱岗敬业、放弃休息、努力工作的精神意义给予肯定的同时,应当呼吁劳动者树立一个正确的劳动观;对强迫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违法行为一定要严厉处 罚;对劳动者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有劝告的义务,一旦发现职工加班加点超过法定限度后,应及时劝阻;对以“多赚钱”为名,怂恿职工放弃休息,给 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有关部门应追究企业负责人失职的责任。
二是需要竞争更需要“缓冲”。师院长说,随着我国社会变革和经济转轨的进一步发展深化,每一个人面临的 生存和发展竞争日益激烈,高速前进的社会和人文环境对大众的心理素质已提出现实的挑战,“过劳死”现象的增多与劳动者心理压力的增大有着密切的关系。东海 省对外来劳动者的抽样调查表明,有30%的劳动者存在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作压力过大、经济负担过重、人际关系紧张等,从而使劳动者长期处于焦虑不安、 心绪不宁的心理状态。这就提醒劳动保障部门应重视劳动者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在加强劳动安全保障的同时,应该通过开展心理卫生健康教育,指导劳动者通过正常 途径舒缓由于生活节奏过快、工作压力过大、就业艰难而导致的巨大心理压力。他说,从发达国家对劳动者心理问题的重视程度看,心理卫生保健工作是关系到群众 生活安宁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据介绍,早在1908年心理咨询在美国就以职业指导的形式出现,至今美国纽约州平均每一千人就有 一个心理咨询师,德国平均每两千个人有一个心理咨询师。而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心理咨询人员不到5000人,按13亿人口计算,每26万人才有一个心理咨询 人员。师院长认为,用人单位在重视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应把心理咨询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开辟心理疏导的场所,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三是“过劳死”呼唤地方先行立法。师院长指出,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 例》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视同工伤处理,但没有对因工作紧张、负荷过重等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予以规定。我国劳动立法上尚没有“过劳死”这一说法,对什么是“过劳死”、如何认定“过劳死”及“过劳死”的职工如何获得经济 补偿等均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不利于保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据介绍,2000年上海曾审理过一起因 “过劳死”引发的诉讼案,最终因没有相关法律依据而致劳动者一方败诉。师院长认为,虽然完善劳动立法需要一个过程,但近年来“过劳死”个案增多,应当引起 有关部门的重视并积极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据介绍,日本对“过劳死”已有相对详细的立法,比如将雇员死亡前6个月作为考察期,把工作 时间的规律性、出差的次数、办公场所的温度及噪音等都作为关键指标,考察“工作中日积月累的疲劳和紧张”是不是导致死亡的原因。师院长建议,在目前我国还 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过劳死”现象予以规范的时候,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可先行创建地方性法律规章,以填补此项立法空白并为国家立法 做准备。
人,在生存和利益面前,会丢弃许多本不该丢弃的东西,包括感情、道德、良心、甚至是尊 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