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对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
——以河南省邓州市某村为例
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是当今农村社会的最大现实,青壮年外出务工对中部农村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研究者多关注农村经济收入、文化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而对由务工引起的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关注不够。学届注意到粮价上涨等政策因素对种植结构的影响,但没有注意到劳动力务工本身对农村种植结构的影响。本文以河南省邓州市的个案为例,试图说明青壮年的务工对农业种植结构产生的影响,并进而推论农业种植结构改善的条件。
一、 村庄概况
本村位于河南省邓州市西北部,距离县城大约25公里,全村共18个村民小组,共约2300人。本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庄,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将近1亩,以种植粮食为主,没有任何工业企业。本地地处南阳盆地西部,地势平坦,耕作便利,基本可以实现旱涝保收。村民外出务工始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目前青壮年劳力大部分外出务工,以广东、山东、浙江、北京等地为主,工种较为多样。在村男劳动力也在附近做工,以建筑行业居多,砖厂、建筑队、装修队等。
二、 种植结构的变化
本村传统种植作物是冬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烟叶,芝麻,并种植少量的甘薯、油菜等。气候决定,本地可以一年两熟,一般秋季种植冬小麦,收获后种植玉米、大豆、花生等秋粮作物。
这一传统种植结构是由地理环境决定的,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邓州市是河南的产粮大县,所以税费改革前本地农民税负负担较重,且以实物交粮为主要形式。
上世纪末期,本地种植结构第一次发生了一些显著变化,不少农户开始留春地,种植辣椒,血参等经济作物。这些经济作物的特点是价格高,并且需要投入更多的劳动力。
当时调整种植结构的原因是:1、当时粮价低迷,种植粮食并不赚钱;2、农村非农就业机会少,劳动力有剩余,可以适应高强度劳动投入的经济作物。3、政府号召调整种植结构。
第二次种植结构显著调整发生在2002年之后,农户纷纷放弃种植经济作物,几乎全部改种粮食作物。这次调整有政策推动因素,农业税的取消、粮食直补等都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事实上本地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发生在这些改革政策推出之前,也就是说政策因素作用有限,推动种植结构调整的还有别的因素,这就是务工经济的形成。
三、 务工对种植结构的影响分析
农村青壮年的外出务工对农业种植结构有着深刻的影响。因为非农的收益总体上高于农业收益,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利益驱动下纷纷外出,在村劳力也大多在当地从事一些非农产业,这就引起了农业结构的深刻变化。下面分类观察不同农户如何进行选择。
1、 外出务工农户。不少农户全家外出务工,面临两种选择:自己在农忙时回家耕种或者将耕地交给他人耕种。如果自己耕种, 显然他不可能种植辣椒等需要高强度劳动投入的作物,只会选择冬小麦等“懒庄稼”,不需要投入很多劳动,而且机械化的推广已大大减轻了粮食作物的劳动投入。因此对外出务工者来说,在农业中的劳力投入是远远低于务工收入的。对他来说,自己在外多挣点钱,然后花钱用机器来耕作,收益还是高于自己在家种地。所以无一例外,外出务工的农户如果自己耕种都会选择粮食作物为主的种植结构。转租给他人的情况在下面种植大户中分析。
2、 在本地务工的农户。此类农户一般自己种地,并利用农闲在本地做工,以建筑工为主。由于要照顾老人或者孩子上学、年龄偏大等因素,此部分劳动力没有外出,而是选择了在家种地并兼职做工。他们耕种的一般是自家的承包地,或者少量租种别人的地。他们的种植结构也是以粮食作物为主,原因同样是务工收益高于务农收益,不愿意在农业上投入太多劳力。而且,经济作物的种植程序极为复杂,以辣椒为例,比粮食作物多了育苗、移栽等程序,而且其收获时需要在大热天手工采摘,劳动量大。所以人们即使不外出务工也不愿意种植劳动投入高的经济作物。
3、 种植大户。本地土地流转进行较早,外出务工农户的相当一部分耕地都由同村种植大户种植。但是由于人多地少,耕地分散,大户承包的面积是有限的(很少超过50亩,且无法集中),不可能出现西式农庄,其有限的收益也不可能促使其雇工经营。因此,种植大户更倾向于种植劳力投入少、便于机械化操作的粮食作物,依靠大量种植、充分利用自有机械来获得一定的规模效益。
以上分析说明,务工对当地种植结构产生了深远影响,因为务工收益一般高于农业收益,而且村民的主要收入已变为非农业收入为主,所以普通村民种地都选择劳力投入少、省时省力的“懒庄稼”—粮食作物,其目的只是为了获得口粮,有一定保障,并不指望从种植业中获得较多经济收益。
四、 种植结构调整的约束条件
从以上分析来看,当前农民缺少主动调整种植结构的动力,将长期选择以粮食作物等“懒庄稼”为主的种植结构。如果要调整结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这一分析是建立在理性农民基础上,即假定农民会根据收益和风险分析来选择和调整种植结构。显然,种植结构调整的约束条件就是:结构调整后的纯收益必须大于目前的种植结构。
具体至少要满足一下条件:
1、 新作物的预期经济收益要明显高于粮食作物;
2、 新作物需要的劳动力投入与粮食作物大体相当;
3、 如果新作物需要投入更多劳动,这部分劳动的收益必须等于或大于务工收益;
4、 新作物的市场风险是可控的或者与粮食作物相当。
所以种植结构调整在目前的条件下难度较大,或者说几乎不可能成功,因为市场环境下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新作物几乎不存在。当然政府强迫性质的结构调整自然另当别论。
五、 结论
本文通过个案分析认为,因为农民的单位务工收入大于务农收入,农民在农业上不愿投入太多劳动力,所以选择了以粮食作物为主的种植结构。也就是说务工行为对农业种植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
农民对农业劳动投入积极性的下降,导致种植结构调整难度加大,经济作物因为不符合收益最大化不受农民欢迎。所以政府想要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多种经营,必须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推动若干农户进行示范,保证经济作物的收益明显高于粮食作物,才可能获得农民支持,并进而获得规模效益,依靠市场独立生存,但起步阶段必须由政府部门的支持。
对中部粮食大省来说,以粮食为主的种植结构符合国家政策,但仍然要考虑到农民在农业上劳动力投入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是机械化的推广应用,一方面是农民不愿精耕细作,增加投入,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粮食增产的潜力。所以想要增加粮食生产,这一因素就应当考虑。
长期来看,目前的种植结构可能要持续下去,在此种植结构上,农民不可能从农业上获得可观收益,顶多是获得一定保障。所以,要增加农民收入,只能在非农产业上努力,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同时促进土地流转,鼓励和扶植种植大户,改进技术,加大投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