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没有广大农民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缺少了最根本的动力支持。而由于诸多原因,当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农民主体性却处于“整体失语”的状态。因此,加强农民主体性建设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和最为迫切的要求。

    〔关键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民主体性建设

    [中图分类号]  A 849   [文献表示码]  A

     

     “中国真正活跃起来,真正集中力量做人民所希望的事情,还是在一九七八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志,中国改革率先从农村展开。农村改革大大解放了农民长期以来被压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正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我们农村改革之所以见效,就是因为给农民更多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2

    农村改革究其根本目的来说,在于根本改变农村长期以来贫穷落后的面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农民的全面发展。农村、农民、农业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三个主要层面的反映,也是衡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标杆。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其他诸多原因,农村、农民、农业的发展迟缓,成为困扰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难题,即所谓的“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是农民问题。有学者指出,农民问题,千头万绪,根在一个“利”字,实质上就是一个价值问题,即政府如何对待农民问题。把农民的利益始终放在重要位置,是我们党一贯的战略思想。建国以后,靠农业的积累、农民的贡献、农村的支持,我国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工业化体系,为中国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但长期以来广大农民、农村并没有能够很好地分享到现代化的成果。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出台了六个关于农民问题的1号文件,着力解决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问题,但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除。“三农”问题的长期存在已经严重制约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和中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邓小平早在19758月就指出:“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3 “农业要现代化,才能适应工业的现代化。工业越发达,越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这就要求农业支援农业。”4在借鉴国内外发展成功经验以及中国整体实力不断提升的基础上,我们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把中国现代化推进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秉承了农村改革以农民利益为重、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本思想,提出了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建设方针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总要求,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四个方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农村改革的重要战略步骤,也是化解“三农”问题的关键抉择。

    马克思认为:“人始终是主体。”5人从自己的主体地位出发,自觉认识、掌握、超越各种现实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在与客体的关系中取得支配地位,按照自主的目的能动地改变现实客体,这种特性即是人的主体性,包括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等。人的主体地位离不开人的主体性的支撑。没有主体性作支撑的主体地位是虚置的。千百年来,农民生活、居住、劳动在农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天然主体。在中国社会改革的发展历程中,农民是先行者和主力军。邓小平明确肯定了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6农村改革中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20世纪80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等都是农民智慧的结晶,农民创造性的发挥是中国农村改革获得成功的重要条件。然而改革开放也对农民自身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暴露出来农民自身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问题,如:思想观念陈旧、受教育程度低、力量分散、政治参与意识淡薄等等,这些大大制约了农民在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主体性的发挥。当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民“整体失语”的尴尬状态恰恰说明了加强农民主体性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农民问题同样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和关键。

    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农民应该是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所谓创造主体是指人作为主体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使客观事物的本质及规律不断地被主体所认识,进而让主体以创造性的思维去创造出新事物的模型并通过实践的创造性使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条件和需要的对象不断地创造出来。所谓价值主体是指人作为主体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使主体的价值目标对象化,使对象发生合目的性、合规律性的变化,从而使人的主体力量得到确证。只有让农民既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又能与其他社会主体一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内在地统一于广大农民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之中,才能真正全面地发挥和实现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性力量。然而就农民目前的自身状况来看,不论从其思想意识、文化、科技、政治素质、组织程度等,都严重制约了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主体性的发挥,很难真正确立起其主体地位。因而,对新型农民的培育、加强农民主体性建设就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和最为迫切的要求。

    当下本着既立足现实出发又放眼未来的思想,加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性建设:第一,不能因农民的“整体失语”而去否定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地位。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愿望,真正了解农民的利益所在,真正解决农民所关心的突出问题,建设农民自己想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是专家、学者们所设定的新农村模式。这也是农民主体地位的根本体现和发挥主体性的根本动力所在。第三,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深入挖掘农民潜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农民是不乏创造精神的。这种创造精神来自于实践运用于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广大农民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提供了大舞台,各级地方政府不仅要鼓励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去,更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保证农民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第四,加大对农民进行各种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第五,建立政府与农民的沟通渠道并保证这一渠道的畅通。鉴于目前广大农村和农民的实际状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模式。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政府扮演的是政策指导与公共服务的角色,农民才是主体,二者缺一不可。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出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利益的政策,提供应有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广大农民要改变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等、靠、要”的消极思想,积极融入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成为主体力量。因此,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建立沟通渠道并保证渠道的畅通就十分必要和关键了。目前,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充当了联系的主要媒介,但很多时候并不能全面确切地反映广大农民的真实意愿,因此,有必要建立农民自己广泛参与的各种民间组织,发挥民间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长期以来,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力量分散,很少能形成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有自己明确的利益诉求,在政府和农民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改变农村、农民的这种状况,不仅要加强原有农村基层地方政府和党组织建设,还要大力发展民间组织,以组织的方式与政府建立沟通的渠道,这样既能全面准确地表达农民的利益诉求,又能改变单个农民弱势的不利地位,使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形成良性互动,真正让广大农民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任,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第六,建设符合农村文化传统、贴近农民生活实际同时又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广大农民的精神世界。人的主体性也就是人的思想与精神生活。在现代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所暴露出的人和社会的发展的种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主体性丧失的危机。而精神文化生活的贫乏是人的主体性丧失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长期以来,农村文化发展的迟缓,农民精神生活的荒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农民主体性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发展不仅是其中重要内容,也是根本改变农民陈旧思想意识、价值观念、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培育农民新思想、增强主体性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32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42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83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38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30

    〔6〕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82

    〔作者简介〕

    侯华莉,女,硕士,安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教师。

  • 责任编辑:朱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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