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水浒传》拍成电视剧后变得家喻户晓,其中的梁山好汉也为后人称道。忠义肝胆,替天行道,惩恶扬善,劫富济贫,这是难得的英雄所为。
但是我们知道,水浒中有个词叫“逼上梁山”,也就是说梁山好汉中绝大部分人都是被逼上梁山的,几乎没有自愿“落草为寇”的。例如宋江、林冲、武松等人,都是因为犯了人命官司,被官府通缉,才被迫上梁山的。大部分梁山好汉都是因为犯了罪被正式规则所不容,无法正常生存,才到梁山混口饭吃。
当然,这些好汉所杀的大部分人确实是恶人,像西门庆、镇关西、牛二等,多是地方恶霸,长期与官府勾结,欺男霸女,横行乡里,无恶不作。这些梁山的英雄好汉大多是因为这些恶霸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官府又不能及时依法解决,才奋起反抗,依靠自己的力量(多是暴力)解决问题。而解决了问题之后,自己也因触犯刑律被官府通缉,无法生存就投奔梁山。
从现代法治观点看,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那个人确实罪大恶极,人神共愤,也只能由政府法律机关依法审理。而且,刑事犯罪应由其本人承担责任,而不能伤及无辜。当时的情况是,作为公共权力的政府没有及时介入刑事纠纷,未能及时为受害人提供权利救济。原因是复杂的,腐败肯定是重要原因,老百姓不相信政府和法律;也与当时国家能力建设不足有很大关系,限于物力人力,政府司法能力严重不足,不能及时调节老百姓之间的矛盾纠纷,提供权利救济。在涉及刑事犯罪时,依靠宗族等传统力量显然是不够的。这种情况下,就会涌现大量的体制挑战者,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矛盾,也就出现了水浒式的英雄人物。
这样说不是要否定梁山好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一定程度上确实是正义的代表。我们不能用现在的法治观点来苛求他们,认为他们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重要的是,我们要从这段历史中吸取教训,怎样避免水浒英雄的大量出现。一个良好的文明社会肯定是依靠法律和正式规则(包括习惯风俗等)来解决纠纷,实现权利救济,而不是由个人的暴力等方式解决。
当前,我国社会利益多元,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冲突时有发生。腐败,尤其是司法腐败还广泛存在。老百姓有了矛盾不愿意选择法律途径,成本高不说,关键是不信任法律和司法人员。他们更多是依靠关系来解决,没有关系时也许就忍气吞声,认了。公共权力在救济个人权利时显得非常不足和滞后,这是我们发展的一个严重挑战。
现在,国家是暴力的合法垄断者,不可能再出现水浒英雄大量聚集的梁山泊。但各种潜在的体制挑战者因为自身正当利益的长期无法满足,一直会是一种不安定因素。一有机会,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并不排除暴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