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旺苍县以工代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计划总投资1.5029亿元,其中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00万元,拟建乡村公路262公里(其中水泥路97公里、泥结碎石路165公里),蓄水池、防旱池130口,渠堰10公里,人饮管道25公里,河堤1480米。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该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坚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的原则,精心组织项目规划编制,不断总结新经验,创造新方法,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整个项目已完成总投资4580万元,其中中央灾后重建基金1600万元,建成乡村公路65公里(其中水泥路26.5公里、泥结碎石路38.5公里),蓄水池14口,铺设饮水管12公里,建河堤1480米。
        一、主要做法
        (一)理清思路,科学制定规划。为有序推进以工代赈灾后重建,该县确立了“突出一个重点(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两大问题(灾后重建、民生工程),探索三大机制(整合投入、建设监管、效益扩放),实现四大目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灾后重建水平,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新村面貌改善)”的主要思路和总体目标,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理论基础。在项目规划上,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及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相结合,主要扶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贫困面广、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人口和群众最急最盼、效益显著的工程,着力改善路、水、土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在已安排到项目的5000万元中央财政灾后重建资金中,支持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540万元,支持新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965万元,解决通行难2315万元,解决人畜饮水困难180万元,真正确保了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实效性。
        (二)竟争比选,严格招标程序。制订了以工代赈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单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国家、省、市规定进行招标建设,单项投资在200万以下的项目,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比选、竞争性谈判或村民“一事一议”等方式提出发包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再行实施。为让项目区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在比选过程中坚持公开竞选业主,群众全程参与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均设立了比选工作组,并邀请村社干部、全村党员及村民代表作为评委,全面监督比选全过程。同时,还通过村民“一事一议”讨论监督,要求中标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地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将工资发放的标准、数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竟争比选机制的引入,大大提高了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各项工程进度明显加快。
        (三)整合资源,拓宽投入渠道。大力整合政治、资金、劳动力等资源优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整合政治资源,为确保以工代赈灾后重建工作取得实效,县上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代赈、交通等县级部门及相关乡镇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以工代赈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层层签订项目实施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项目实施的领导,落实了项目实施责任,确保了灾后重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整合资金资源,为充分发挥好重建资金的整体效应,加快推进受灾地区重建步伐,积极整合农村公路、沼气池工程、安全饮水等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打捆、重点投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与以工代赈灾后重建项目资金共同投入项目村,为以工代赈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整合效应。张华镇小龙村投入灾后重建资金30万元,计划修建泥结碎石路3公里,该村通过发动群众筹资18万元,整合通村公路项目资金30万元,现已硬化水泥路达3.2公里。三是整合劳动力资源,通过采取广播电视、党政公众网、镇村政务公开栏、召开群众院坝会等形式,把以工代赈灾后重建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传达到千家万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掀起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工程建设的热潮。
        (四)严把“四关”,规范操作流程。为了切实规范项目操作流程,严把工程质量监管、项目资金运行、劳务报酬兑付及工程竣工验收四个主要环节。一是在工程质量监管环节,按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办法》、《施工技术规范》、《交竣工验收办法》等,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巡查,规范施工工艺,建设“企业自检,业主抽检,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五级质量保障体系,并落实专职技术人员全程监管工程实施。二是在项目资金运行环节,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管理,统一设以工代赈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资金拔付程序,坚持按工程进度划拨资金,并强化资金审计。三是在劳务报酬兑付环节,根据震前务工市场收入统一标准确定劳务报酬,公开公示发放标准、对象、数量,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实行三级验收方式,即:先由项目实施乡镇组织自查,完善各类资料档案,向县灾后重建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次由县以工代赈办组织财政、交通、水利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灾后重建委作出专题汇报;最后,由市进行抽查验收。
        (五)发动群众,扩张项目效应。为变“输血重建”为“造血重建”,千方百计组织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务工,要求施工单位尽力组织项目区群众投工投劳,并规定群众劳务报酬不得低于项目资金的15%。在群众务工报酬发放上,采取项目村劳动报酬直发式、施工队劳动报酬代发式、劳动报酬自愿互换式等方法,透明公开发放报酬,全力扩张项目效应,提高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项目实效。通过项目实施,全县现已组织群众累计投劳5.6万个,发放劳动报酬300万元,就地转移劳动力达4000余人,在有效解决老百姓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运输难及饮水难的同时,还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茶叶、蚕桑、沙梨、中药材、生猪等增收致富产业,使广大项目区农户得到真正实惠。木门镇盐井村在地震中,饮水设施遭受严重破坏,通过蓄水池、饮水管等人饮工程建设,全村800余饮水困难农户都喝上了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大地村是张华镇沙梨种植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了1.5公里水泥路,不仅解决了沿线7个社400余人出行困难,还为当地沙梨等农业产业发展解决了运输难题,有力推进了该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成效
        (一)有效的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通过项目实施,将使项目区的乡村公路、人畜饮水及小型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解决群众出行难、运输难及饮水难等问题。乡村公路建设将使项目区的交通状况得到彻底改观,增强公路通行能力,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大幅降低农产品及农用物资运输成本,给公路沿线农户发展致富产业创造良好条件;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将彻底改善项目区饮水基础设施环境,解决群众的需水用水困难;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将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有力的带动农民群众致富增收。项目区群众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将获得可观的务工报酬,增加收入。项目建成后,随着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将大大提高农户发展茶叶、蚕桑、沙梨、中药材、生猪等致富产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发展,为农民群众尽快致富和持续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全面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项目区新农村建设步伐,进而实现全县灾后恢复重建与群众致富增收双促进,达到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共发展。
        三、几点体会
        (一)整体规划,突出重点,是搞好项目建设的前提。科学合理的整体规划是以工代赈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将切实改变过去单纯的项目建设,使所有建设项目均有规可循、有规可依。为确保项目选择的科学性、可行性,发挥工程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初步确定的项目村进行实地勘查,深入调研,对拟建项目进行筛选、排序,真正注重受灾群众获益人数多,群众自己不能办、急切想办的事,突出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为群众致富增收搭建平台,使项目真正为群众带来实惠。
        (二)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是搞好项目建设的基础。以工代赈灾后重建是一项综合性项目,涉及交通、水利、农业等诸多行业,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项目建设中,没有部门的利益之争,只有默契的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等服务。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既是以工代赈政策的要求,又是调动群众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需要,只有群众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群众的参与意识得到了空前提升,真正把灾害重建当做自己的事,才能更好的为灾后重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尊重民意,落实三权,是搞好项目建设的关键。农民群众是以工代赈灾后重建的主要受益者,也是建设者、管理者。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的高低程度,直接决定着项目实施的成效。为此,在以工代赈灾后重建中,要紧紧围绕以工代赈“为农民,靠农民,让农民做主,使农民受益”的基本理念,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这三大权益,在项目选择、规划及实施的全过程,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认真听取并采纳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优先组织本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及时兑现务工群众的劳务报酬,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作者通联:四川省旺苍县以工代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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