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冤大头,你何来之“重伤”?

     

     

                                       阮思余

     

     

    笔者曾经在《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十年冤案遭遇离奇判决》一文中对管解两家矛盾的焦点问题,即管纪涛是否持刀砍伤解性友这一事实做出了非常有力的驳斥。这就是,管纪涛持刀砍解性友之“重伤”一说纯属无稽之谈。诚然,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还在于,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找出解性友所受之“重伤”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除了进行人证分析之外,我们还可以对解性友所受之“重伤”本身进行分析。如果能够证明解性友所受之“重伤”并非管纪涛所为,或者说解性友乃被他人所伤,我们也就可以从伤情本身上进一步证明管纪涛案是真正的冤案。

     

    一、官方技术鉴定部门:解性友之重伤并非管纪涛所为

       自从2001114管解两家冲突以来,官方技术部门多次予以鉴定,结论都是“重伤”。至于缘何重伤,各技术鉴定部门则有不同的说法,而且非常具有逻辑性。

       120011211,六安市中医院脑外科所出具的《安徽省六安市公安局法医门诊部科学技术鉴定书》(字2001-88号)的结论是:解性友所受损伤属七级伤残。

       22002416,署名六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主任法医师刘学忠所出具的《关于解性友头部损伤会诊意见》有三点结论:1)伤者解性友系外伤导致脑硬膜下血肿,故损伤程度(为)重伤。(2)形成硬膜外血肿的直接原因是颅骨骨折。(3颅骨骨折线位于头皮锐器创口后侧,二者方向不一致,说明不是一次性所形成

       此后,为进一步明确解性友所受之伤到底是钝器所伤还是锐器所伤,后来又分别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32002 7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解性友的伤情及致伤物鉴定意见》(皖高法法鉴字[2002]143号)的结论是:被鉴定人解性友的颅脑损伤(左侧颞顶部硬膜外血肿)符合纠纷中他人暴力所为,其伤情应属重伤。其颞顶部硬膜外大血肿符合钝器所致的可能性较大。

    42004128,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针对解性友的损伤程度所做出具的鉴定书(司法部司鉴中心[2004]活鉴字第2144号)的结论是:被鉴定人解性友遭他人持械打击,致头皮软组织损伤,左侧颅骨骨折,左侧额颞顶部硬膜外血肿(出血量为90ml),脑疝等,该损伤已构成重伤。

       官方技术部门的这些鉴定非常清晰地说明了这样几点:第一,当时解性友确实受重伤。问题并不在于简单断定解性友受何伤,而是必须断定解性友缘何受伤。是锐器,还是钝器?第二,解性友所受重伤不是锐器所为。这就排除了刀伤致解性友重伤的可能性。第三,解性友所受重伤乃他人持械所为。这就进一步确定了刀伤致解性友重伤的不科学性。简言之,解性友当时所受重伤并不是他人持刀所为,加之笔者在《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十年冤案遭遇离奇判决》一文中已经列举多名证人证实管纪涛并没有持刀砍解性友致重伤,因此,更不可能是管纪涛持刀砍解性友致重伤。

     

      二、管家人直陈:解性友之重伤系管纪涛所为这一说法背后的猫腻

    针对解性友的“重伤”伤情,尤其是解家人一而再、再而三拿解性友“重伤”说事,管家人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1、管纪涛:重伤鉴定弄虚作假

    在署名管纪涛的一份案情陈述《关于对2001·11·4案件请求公正处理的汇报》(2004923)(以下简称《汇报》)中,管纪涛直陈解性友的“重伤”包含太多“水分”。就此而言,管纪涛有话要说:

    “解受伤后,是在叶集区人民医院做的脑部CT。该院的王院长看过CT片后说,解完全可以在其医院治疗,但解依然转到市中医院。后来,我们才得知市中医院与柳树医院为医疗协作单位,解家又有两位医生在柳树医院工作,人头熟自然好办事。据叶集人民医院CT室的张主任说,解的CT片显示其额头上有汤圆大的坑洼。解方凭借医疗上的优势,扩大伤情,弄虚作假。2001114案发当晚,医院即对解下达了病危通知书。5日上午,王年凌带人去六安,当晚住在六安。6日才回叶集,带回来解的陈述是我(管纪涛,笔者注)拿刀将其砍伤(解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能清楚陈述?)更让人费解的是,6日,王年凌便从六安‘神速’带回解的重伤鉴定。我方与解方同日被鉴定,但结论直至19日左右才出具。”

    需要指出的是,王年凌时任叶集刑警队教导员,此案的经办人,系解方的亲戚,解性友有个亲侄儿叫解玉国,其家属陈启莲的母亲是王年凌的亲姑娘。管家多次强调,此案一波三折与案情的曲折发展,其直接原因就是包括王年凌在内的叶集警方少数人种种荒唐无比的举动与令人不可思议的作为。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们将专文讨论。

    就此而言,管家提出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解方充分利用医疗上的人脉关系在伤情鉴定上大做文章。这里尤其需要提及的是解义江。解义江,系解性友的重孙,时任叶集柳树医院副院长。管家人一再强调,此案早期的“发展”态势,在很大程度上,都与解义江的颇善“运作”不无关联。

    第二,CT片显示解性友所受“重伤”——“汤圆大的坑洼”,明显不是持刀砍伤所为,而是其它器械,比如钝器所为。笔者在《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十年冤案遭遇离奇判决》一文中也提及,解性友是被人砍了一刀,可这砍的一刀,怎么可能形成一个“汤圆大的坑洼”?

    第三,叶集警方对解性友伤情鉴定的过分“重视”明显有失偏颇。诚如管家人所言,王年凌事发后第三天,即6日就从六安市“火速”带回解的“重伤”鉴定,为什么不同时带回管家受伤三人(彭元秀、管纪涛、彭元友)的鉴定?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管家人伤情未卜的情形之下,6日晚叶集刑警队就将当时正在叶集进行治疗的管纪涛送进霍邱县看守所。缘何叶集警方少数人如此“重视”解性友一人的伤情,而对管家三人伤情置之不理呢?缘何叶集警方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提之下,就将管纪涛送进看守所呢?诸如此类的问题,管家人至今都不得而解。

     

    2、管厚林:重伤鉴定疑点重重

    就此而言,后来有当事人向管家说出了当时伤情鉴定的部分情况。在《关于不服霍邱县法院对管纪涛近10年的冤错案的错误判决的再次申诉》中,管厚林(管纪涛之父)如此写道:

    “解性友2001114日下午住进六安中院后,5日即对解伤情鉴定,6日就出重伤的鉴定结果,随后又出个7级伤残结果。5日上午解家医生就租车将叶集柳树店住的解家老姑娘解玉英拉到六安市公安局郭德一科长家,通过郭科长找市公安法医对解性友头伤鉴定。可见,鉴定的速度如此惊人!这种行为郭老科长20011111-12日到叶集(住工商宾馆)时也向我方人讲了。(当时在场的有:叶集水利局干部王成林、施工队长李述国、叶集瓦方村民孙学凤等人在场)”

    由此可见,当时时任六安市公安局治保科科长的郭德一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郭德一,才使得解性友的伤情鉴定才如此神速,以及此后事件的发展基本上按照解家所期待的方向发展。

    就解性友的伤情鉴定而言,在上述的《汇报》中,管纪涛还进一步提出了更多的质疑:

    “案件侦查阶段,我方律师到市中医院调阅解的病历时,发现其病历有数处涂改痕迹,且笔迹不同据中医院门诊部的一位副主任说,这事(指弄虚作假)如果被捅开,几个人的饭碗都将保不住。在案件的整个侦查期间,我方数次向叶集刑警队申请,要求对解的伤情重新鉴定,得到王年凌的答复是:解拒绝鉴定,我们也没有办法。审查起诉时,我家人再次要求重新鉴定,解也是在县检察院强大压力下,勉强在世人面前做了一回‘演员’。200248,市检察院法医对解进行活体鉴定。鉴定完,解刚走到楼梯处便扔掉双拐。鉴定时,解的合肥女律师当众对法医及我方叫道:‘不管现在你们怎么改,到高院我仍然把它改回来!’这让我方更加断定解的重伤鉴定里含有大量水分。”

    根据管家人上述陈述,关于解的“重伤”鉴定,确实疑点多多:

    第一,有人在解性友的病历上弄虚作假。如果解的“重伤”伤情属实,还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篡改病历吗?到底是哪些人帮助解性友篡改了解的病历?这些人为何要帮助解性友篡改病历?是谁指示她们随意篡改解性友的病历?其幕后黑手是谁?

    第二,解性友心虚不敢多做伤情鉴定。解性友为何不愿意再次做伤情鉴定?如果解性友是真的被管纪涛持刀砍成“重伤”,那解性友缘何不敢再次做伤情鉴定?这只能说明,解性友的“重伤”伤情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心虚而怕露出马脚!

    第三,叶集警方的执法倾向太过明显。叶集刑警队为何对管解两家人的态度差别如此之大?叶集刑警队敢于将所谓的“犯罪嫌疑人”管纪涛送进霍邱县看守所,缘何对解性友不愿意再次做伤情鉴定却“没有办法”,这是为什么?诸如此类的质疑,都是管家人至今仍存质疑之处。问题一天得不到解决,这些质疑就一天不会终止。

     

    3、解性友:究竟缘何而伤?

    除了上述分析可以证明解性友之“重伤”存在种种猫腻之外,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证明,解性友之“重伤”乃管解两家冲突前的一个月就存在。

    实际上,后来所依据的解性友的重伤的CT片本身就有“问题”。问题在哪?这就是这份CT片是2001107所做出的。而解性友所做CT片是在管解两家冲突的当日,即2001114所做。上海司法鉴定中心曾就此专门打了两个深深的问号(01107)这就说明,实际上,解性友之头伤,早在一月之前即存在。加上当时确实有人持刀砍了解性友一刀,但是,前述官方鉴定已经清楚明了,虽然解性友受了一刀,但是,这一刀也并不至于致解性友重伤,其重伤是原来的旧伤,即为他人械击所为。

    那解性友头伤到底为何人所为?

    20091118,在《关于强烈要求市中级法院转报省、市纪检、监察等机关严肃查处市检察院0449撤销霍邱县检察院03723对管纪涛不起诉决定的假决定和解性友01107在六安市中医院的头伤CT片问题的申请》一文中,管厚林进一步澄清了解性友的伤情所由:

    “近日,有人说,解性友当时在没到我家打架之前,因与家门解玉泽合伙办厂闹矛盾打架,头被打伤用白纱布包好长时间。再则,解性友的重孙谢义江当时是叶集柳树医院副院长,善在医疗上作手脚的人;他和霍邱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祖国是同学,市检察院控审处处长陈宏亮是陈祖国叔。加之解性友住的市中医院是叶集柳树医院上下协作单位。还有解性友大儿子谢玉文是叶集柳树医院医生(因贪污被开除)。”

    管厚林这一说法得到叶集村民李书品等人的证实。2009122李书品等人向笔者证实,解性友的头伤乃缘于解性友与解玉泽合伙办板厂,双方为一万多元的账目问题而起冲突,结果,解玉泽持木杠狠狠重击解性友头部,致其重伤。而且,一再强调,这一点,叶集当地村民很多人都知道。

     

    三、结论:管纪涛是真正的冤案

    我们从两个方面对解性友的重伤进行了分析:一是官方的技术鉴定,二是管家人对解性友之“重伤”所提出的种种质疑。上述分析清楚地告诉我们,解性友之“重伤”乃事发前一个月就存在,系解玉泽持木杠重击解性友所为,非刀伤所为。更何况,管纪涛压根就没有持刀砍解性友。质言之,解性友之“重伤”非管纪涛所为。这也就进一步证明,管纪涛案系非常典型的冤案!既然是冤案,也就亟需平凡!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真正从事实出发,还管纪涛冤案以本来面目,给叶集人民以公正交代,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有关部门在查清管纪涛冤案的同时,也要整肃导致这一冤案的各方当事人的种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以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20091222日早上十点完稿

     

     

     

    参考文献:

    阮思余:“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十年冤案遭遇离奇判决”,乌有之乡,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12/118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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