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普世价值
何祚庥
最近在网上展开普世价值问题的争议。一方是“力挺”普世价值理念,另一
方“似乎”是反对某些人“力挺”的普世价值。但仔细一看,争议的实质其实并
不是在理论上有无普世价值,而是“力挺”者一方,所说普世价值的“内涵”,
是否具有普世价值?或者说,只不过在“普世”价值的名义、名词下,力挺的是
“一小部分”人群的价值。
例如,从《南方周末》对杀人者杨佳事件的“客观”报导,到评论员鄢烈山
先生所写《公平正义才是警察安全的根本保证》的“评论”;可以明显的看出他
们所说的“公平正义”并不那么普世。一方是杀人者,另一方是被杀者;而居然
还认为被杀者背离了“公平正义”,因而导致被杀,而杀人者却反而是为争取
“公平正义”因而有理杀人!
“公平”、“正义”都是美好的名词,也具有“普世”性。为什么到了鄢烈
山先生笔下,就变成杀人者才是争取“公平”“正义”的一方?
不错,在现在流行的武侠小说里,常常有意无意地宣扬杀人有理,甚而是滥
杀无辜也有理!但那是封建社会,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要依法办事,依法
治国。不能用“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个人冲动行为取代法制!法律不能只体
现杀人者的“普世”价值,也要体现被杀者的“普世”价值!
需要鲜明回答一个理论问题,是否存有普世价值?对于人,无疑是有的。人
类有两大基本问题,一是生存,二是发展。人要求生存,也要求有发展;既然人
人都有这一要求,当然就有共性,也有从共性派生出来的普世价值,如公平正
义……等许多人们公认的普世价值。但问题是,这些“普世价值”,一联系实际,
就出现了“双重标准”。这些普世价值,往往对某一些人做这种“解读”,对另
一些人就做另一种“解读”。例如,在“杨佳杀人”事件,《南方周末》,还有
评论员鄢烈山先生,就明显地做另类解读!——明明是在“解读”上做了“另类”
解读,但却要打着“旗号”,“我”说的才是“普世”价值!
我以为,司马南……等人和《南方周末》的鄢烈山先生等一批“伪自由主义
者”的真正分歧,就在于哪一种“解读”更反映了最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南方周末》颠倒黑白的本事令人恐惧
作者:陈志中
在《南方周末》最近发表的一篇《“范跑跑”让我们学习如何面对“异端”》
文章中,作者南方周末特约评论员曾颖先生向大家提出了这样几个反问:
在灾难面前,老师有没有逃跑的权利?
老师有没有牺牲生命去换取学生生命的义务?
教师是灵魂工程师,这种提法究竟是善意的褒扬还是道德绑架?
现在不辩论这三个反驳,而是按照作者是思路,改用另一个问题把这三个反
问改一下的话,大家又会有什么看法呢?
在美女的面前,男人有不有想和她性交的权利?不想的人是不是生理不正常
的男人?
如果有想的话,那么男人有不有当着美女的面讲出来说我想和你性交的权利?
美女当然可以不同意的,但是为什么却要把敢这讲真话的行为定义为是性骚扰呢?
敢讲的人是不是勇敢和真实的人,想而不敢讲的人是不是的被道德绑架和害
怕法律制裁虚伪的人?
如果有讲出来的权利的话,有没有实现的权利?为什么就一定要把敢讲出来
定义为是性骚扰,把敢做出来定义为是性侵犯呢?这是不是就在保护了女性免被
侵害的同时,却是在以损害了男性生理机能自由发挥为代价了的呢?这难道说不
是借口对女性的保护而实对男性的侵害之实吗?难道说这就是人类所谓的文明吗?
这样的人类文明难道说不值得让每一个有理性的人开放和宽容的进行反思吗?
如果以上的权利都没有的话,那么,人还有什么自由?所谓人类的文明是不
是就是对人类的自由进行的道德绑架和法律迫害?
现在也不回答这些问题,大家可以自己自由的思考,现在只是想问,如果像
这样人类被道德约束和法律制止的“文明”行为可以被打着开放和宽容的旗号一
个一个的被反问和责问,最后可以统统都被推到重来的时候,那么人类文明发展
了几千年,是不是今天已经发展到了顶峰,正在一点一点的褪去道德约束和法律
制裁的色彩而重新开始回归自由和自然了?
再把这篇文章中的话改一下看看吧:事实上,社会对性骚扰的言论和性侵犯,
也抱这样的态度。纵然在进行了一场公开的辩论甚至争吵之后,多数人仍坚持对
性骚扰和性侵犯持批评或否定态度,但这与动辄喊打喊杀喊法律制裁,用“极端”
对付“异端”的语言群殴已完全不一样。如同一位接受媒体采访的女教师所说的:
如果我们认定自己是对的而性骚扰和性侵犯是错的,为什么要选择用错误的方式
去表达呢?说性骚扰是不道德的和鼓吹用法律来惩罚性侵犯?那是没有自信的表
现。
那么请问,理性是什么,自信又是什么?也许,“郭跳跳”骂“范跑跑”无
耻是不理性和不自信的,可《南方周末》上登的文章中经常骂爱国青年们是爱国
贼,是不理性的,并给爱国贼扣上狭隘的民族主义的帽子的时候,却就是理性的
了?却就是自信的了?
从来在《南方周末》的版面上,都绝对看不到任何一位被他们抨击为爱国贼
的贼子们的言论,可以登上他们的版面为自己的爱国贼的行为辩护,可就这样一
个媒体,却公然的扯谎说:“一个社会的开放和宽容程度,决定于它对言论的开
放程度。而言论开放,包括对不完全正确甚至错误言论的容忍度。只有经过公开
透明的辩论甚至争吵,才能让真理更明,谁也无权独家掌握“正确言论”的判别
权,而将错误或疑似错误的言论和观点,消灭在私密的空间里。”如果《南方周
末》真的是这么认为的话,为什么不能让意见和他们相左的言论可以登上他们的
版面,可以在他们的版面上自由的为自己的辩护呢?比如说就像本文吧,《南方
周末》敢开放宽容和有自信的让本文刊登上他们的版面吗?就让大家拭目以待吧!
请问《南方周末》你自己什么时候能实现你们自己的开放和宽容呢?什么时
候可以变得理性和对你们自己有自信呢?什么时候让中国的进步,能就从《南方
周末》学习如何面对和处置“异端”开始呢?
就这么一个公然颠倒黑白,谎话连篇的媒体却可以打着文明理性和思想解放、
开放和宽容的旗号在中国社会招摇撞骗,这难道说这不是中国文明社会的一个耻
辱吗?说这是一个耻辱这究竟算是一句骂《南方周末》的话,还是一个贴切的对
《南方周末》的形容词?也许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见解,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
就一定要事先单方面的把形容《南方周末》是“耻辱”就确定为是骂人,而不是
能开放和宽容的就是不是贴切的形容进行辩论呢?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主流媒体却居然能被《南方周末》这种视人类文明如
无物,可以任意的颠倒黑白的媒体所主导的时候,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还有希望
吗?这才是真正让人觉得是恐惧的事情啊!
伪自由主义者其实也是愤青
·方舟子·
那些同情变态的杀人凶手,试图legitimate(合理化、正当化)冷酷的谋杀
行为的伪自由主义者,和他们所鄙视的,那些在911时同情恐怖主义者,为恐怖
主义行为欢呼的愤青,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虽然屁股所坐的位置不一样,脑袋
却都知道如何以反思为借口为暴行辩护。把愤青当年为恐怖主义叫好的文章,做
个名词替换,就可以让今天的伪自由主义者所用了。唯一的区别是,伪自由主
义者因为是文化人,所以较为羞羞答答,只敢在心里叫好。在报刊上不能说得太
露骨,只好用点“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凡事非要找出个
理儿来”、“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之类的曲笔(《杀人者杨
佳青春档案》,《南方周末》2008-07-17),以便对该事件“赋予其意义”,让
读者能够“理解事实”(《南方周末》不良记者李海鹏当年教训我的“现代新闻
的要求”)。不过,在博客上就可以表达得更清楚一点。这不,《南方周末》评
论员曾颖已在其博客文章中表白了,“对于上海事件,我本人是同情被袭的警察
及其家人,但同时也是同情杨佳的”(曾颖《司马南的“不幸”与南方周末的
“幸运”》),重点当然是在后一个同情。
不论是“左”是“右”,是“精英”是“愚民”,都有暴民化、流氓化心理,
想来让人觉得恐怖,似乎中国还处在水浒的时代。但又一想,这些人的“血性”
其实也就是表现在嘴上、笔下,又可稍稍心安。否则如果哪一天有哪一位被《南
方周末》的“理解事实”式报道所诬陷的人也学着去血洗南方报业大楼,倒也不
妙,虽然肯定也不乏有人同情之。
顺便说一下,曾颖讽刺司马南“从一个四处招摇的气功大师,摇身变为反气
功大师”是善于投机——这种造谣手段虽然是伪自由主义者在“理解事实”时所
惯用的,但是仍然是非常无耻的。司马南在1990年左右开始反特异功能的时候,
全国上上下下都还在痴迷气功,风气开始转变是10年以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