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分别提出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为促进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平衡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农村,也就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农村。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要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基础。个人发展的基本前提就是健康,有了健康,人才能参加经济社会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由此可见,农村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仅能够改善农民的身体素质、精神面貌,而且是促进经济发展、生活富裕、村风改善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意。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和机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提出的建设公平、民主、法制、正义的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理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在发展方面力争实现“五个统筹”。在“五个统筹”中,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是基础和关键。目前我国社会发展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明显落后于城市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明显落后于农村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及实践,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经济与社会、城市与乡村、卫生与教育等方面“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明确几个基本前提。

          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国家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政府投入要兼顾供方与需方,确保两个方面的“底线”公平和基本需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产品”理论,政府最直接的“兜底”作用是提供大家都认可、经济上可以承受、具有基本卫生保障功能的公共卫生产品、医疗救助支持、卫生服务网络等。在卫生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政府投入资源的引导,使卫生服务相关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达到一个适度的平衡。从供给方面说,除了创造公平政策法制环境外,要确保每个合法运营的、承担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功能的医疗服务机构拥有相对同等的从政府获取支持和有关资源的权利。要引导社会资源进入卫生服务领域。对于超出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水平的卫生服务,提倡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加以弥补或者补充。

          应当更加重视基层卫生服务保健网络建设。乡镇卫生机构尤其是遍布广大农村的村卫生室的作用十分重要。应当改变管理乡和村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等级制度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的身份制度,根据上述机构的各自功能和职责加以规划,根据其提供的有效服务给以扶持。不同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乡村卫生服务人员的社会待遇应当逐步趋于统一。当然,进入门槛要提高,服务监管严格,卫生评估要及时,管理措施和奖惩制度要合理有效。

          明确“十一五”时期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重点。大力推广和逐步完善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适当整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尤其是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革、改造和能力建设方面,适当加大投入,改变运行机制,使其真正成为保障农民基本健康需求的第一道防线和最基本的防线。

          完善基本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障的提供机制。基本卫生服务可以由政府直接生产,也可以由政府通过有效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购买。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直接生产服务看似简单,但需要考虑到这种做法的长期持续性和群众的满意度问题;相反,将生产服务的所有环节或者一些关键环节完全交给市场、放任不管或者只承担一定费用的做法也是不负责任的。不论直接生产还是购买服务,相应的监管制度都十分必要。

          在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中要稳定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挥农村卫生事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必须强化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责任,将每年用于卫生事业的增加投入全部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并稳步加大各级政府在农村卫生事业上的财政投入力度,实现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要加强农村基本卫生保健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先满足所有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目前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可以根据国家统筹解决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决心和实力,规划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和口径。加大乡村两级基本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相应的监督、评价、奖惩机制。使卫生服务提供方坚守社会公平前提下尽可能提高运行效率。

          要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目前正在迅速开展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及将来全面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是解决农村居民非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部分。在加快推进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该制度。同时,要解决农民工的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要加快卫生法制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监督管理能力。加强对卫生事业尤其是基本卫生服务的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促进医患沟通,建立和谐、信任的医患关系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 责任编辑:yanglai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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